央行增加千亿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央行增加千亿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为进一步释放我们的煤炭产能,中国人民银行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本次增加的1000亿元额度,将专门用于支持我们的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在我们的新增额度支持领域包括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以及煤电企业电煤保供。
信号一、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要知道我们当前世界局势复杂演变,国际能源价格持续高位波动,对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平稳运行带来更大不确定性和挑战。次增加1000亿元专项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富煤的资源禀赋特点,保障能源稳定供应,支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支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支持范围内符合标准的项目发放优惠贷款,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1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大致持平,可根据我们企业信用状况下浮贷款利率。
金融机构应优先支持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的项目贷款。对于煤电企业电煤保供领域,金融机构发放的煤电企业购买煤炭的流动资金贷款可按要求申请专项再贷款支持。
信号二、大宗商品保供稳价:我们的人民银行实施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通过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推进了我们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机组节能减排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切实的保障我们的市场供应,加快优质产能释放,加强价格和储备政策协调联动,发挥储备调节作用,强化储备和进出口调节。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促进煤炭进口。
开篇语:
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举世瞩目的重要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近几年一直在做这样一件事情: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资金,配合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
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是我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之一。令人记忆深刻的是,2013年,“雾霾”成为年度关键词,国务院于当年9月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随后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在国家发改委统筹规划和指导下,我国利用外资防治京津冀大气污染已经形成了以中投保的定制金融服务平台、华夏银行的标准金融服务平台、中节能公司的绿色技术服务平台为龙头的三架马车开道的格局,为防治雾霾提供多种灵活的金融工具,加快了治理项目的实施进度,提升了治理效果。
中投保:创新绿色金融定制平台
——利用外资防治京津冀大气污染系列报道(之一)
因为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一项由政府、企业和国际金融机构共同参与设计的利用外资创新项目——亚行贷款“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中投保投融资促进项目”应运而生。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外资司为配合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并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资金,从2014年起开始与亚洲开发银行协商沟通,最终得到亚行支持,亚行将在2015-2020年间,每年提供不超过5亿美元的政策性专项贷款,帮助我国解决长期困扰首都北京及周边地区的空气污染问题。
在发改委、财政部指导下设立的亚行贷款“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中投保投融资促进项目”,由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利用亚行主权贷款,以金融机构转贷形式,建立绿色金融平台,综合利用增信和投融资等多种手段对资金进行专项运营和管理,以支持和促进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的落地和实施,促进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的改善。该项目是政府、企业和国际金融机构共同参与设计的利用外资的创新举措,也是国投集团和中投保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具体行动。该项目的主权贷款协议和转贷协议分别于2017年5月25日和10月7日签署完毕,目前已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国投北疆电厂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是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是国投集团的下属企业,也是国内目前技术设备最先进的火电厂之一,其装机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的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已于2010年完成并投产,二期工程的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也即将。二期工程的堆煤场为封闭煤场,而一期工程的堆煤场建设较早,为露天条形煤场,也是煤粉扬尘污染源之一。
近年我国中东部地区出现了持续雾霾天气,2015年,国投北疆电厂决定对露天条形煤场进行全封闭改造,彻底解决煤场扬尘污染等问题。国投北疆电厂获得了中投保公司亚行转贷资金支持,拆除其一期工程原有的露天条形煤场,在原址上建设2座直径120米的圆形封闭煤场,并配建输煤栈桥等辅助设施,使原煤装卸和运输均在封闭场所内进行,明显降低原煤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现已完工1座,第2座正在建设过程中。据介绍,该项目总投资4.32亿元,使用亚行贷款2.5亿元,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减少颗粒物排放约2452吨,对改善周边空气质量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用绿色金融促进燃煤减量和替代
我国的燃煤污染一直比较严重,这与我国的能源结构过度依赖煤炭有关。国家明确提出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着力推进重点地区煤炭减量替代”的任务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中投保促进平台启动后,将“控煤”业务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在目标区域实施了一系列煤减量替代项目。中投保在该项目项下支持了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广饶、金乡、乐陵、莱芜的4个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支持金额2.2亿元,通过支持高效环保锅炉替代工业园区内20蒸吨以下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小锅炉,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运行后,每年将减少煤炭消费16.3万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40.7万吨,降低二氧化硫排放576吨,降低颗粒物排放151吨,降低氮氧化物排放190吨。
大气污染防治中投保促进项目积极响应我国北方地区的清洁供暖,支持“煤改电”、“煤改气”工程的推进,项目项下还支持了北京绿洲德瀚模块锅炉集中供热项目、河北利华移动燃气加注站建设项目,支持金额4200万元,每年将减少煤炭消耗近17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8万吨。
用绿色资金推广绿色交通和出行
绿色出行、绿色交通,特别是绿色公共交通兼具节能减排和解决道路拥堵的双重意义,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 社会 有关方面的重视。大气污染防治中投保促进平台成立后,在绿色交通领域进行了积极 探索 和布局,目前已完成北京八方达公交公司贷款投放3000万元,对其购买电动公交车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与首汽租赁新能源 汽车 购置委托贷款项目已取得初步进展。
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及担保机构联手拓展新领域
打赢蓝天保卫战需要 社会 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为了更好地发挥大气污染防治中投保促进平台的作用,实现亚行资金的杠杆放大功能,中投保公司先后与北京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增信、放贷及联合融资等多种方式实现对低碳项目的支持;中投保公司作为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会长单位,还与山东、河北、山西、上海等部分省市的政府和地方担保机构进行了接洽, 探索 多方联手的合作模式,加大对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绿色和低碳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这一方面可以使中小企业在兼顾自身成长的同时,为减缓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的气候变化,改善空气质量做出贡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甄别项目和把控风险,实现亚行资金的安全投放和循环使用,提高使用效率。
作为亚行资金支持的大气污染防治中投保促进平台,中投保公司严格遵守国际金融机构的规则,有效管理运营和汇率风险。为应对这些挑战,保障大气污染防治中投保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中投保公司在积极获取外部资源的同时,专门成立了亚行项目业务中心,并匹配了具有丰富经验的团队成员。在项目承做和风控方面,在现有论证模式的基础上,拟单独成立针对低碳项目的专门论证委员会;为加强精细化管理,中投保公司还开发单独的亚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用于亚行项目的信息处理、发布、管理和在线监测。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其中,会议要求,各银行要做好稳大盘和助企纾困金融服务工作,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全力推动经济进一步回稳向上。
一是要用好用足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科技创新、设备更新改造、交通物流等专项再贷款,着力推动资金加快落地见效。持续加大对制造业特别是高技术、高精尖领域支持力度,保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较高增速。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为市场主体增信心、稳预期。各银行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抓住四季度时间窗口,加强政策宣传,主动下沉服务,不折不扣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和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继续执行好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付手续费减免政策。积极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加强外汇政策宣传,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有关便利化政策。
三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和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各项政策,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持续优化住房租赁信贷服务。
四是要抓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实施,深入推进“资金链”治理;持续推动账户服务优化和支付服务便利;坚持底线思维,确保疫情期间支付、现金等基础金融服务不断档。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预测,2018年全国煤炭供给结构继续优化,全国煤炭产能过剩、市场供大于求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全国煤炭市场供应总体上逐步向宽松转变。
在科技创新方面,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以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化开采和清洁高效低碳集约化利用为主攻方向,突破重大基础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以煤炭智能化开采为龙头,提高煤机装备制造水平,加快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煤炭下游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用途研究,创新煤炭上下游科技合作模式,形成创新合力,引领煤炭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向技术密集型发展转变,促进煤炭由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转变。
在推动清洁高效利用方面,在推动原煤全部入选(洗)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因地制宜,推动散煤清洁化利用;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化发展,有序建设一批大型煤化工项目,探索产业化发展方向和模式,构建煤焦化、煤深加工转化为基础的现代煤化工产业体系。
在创新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则要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走多元化、高端化、高效化发展道路;要深入推进煤电联营与煤电一体化、煤焦一体化、煤化工、煤建材、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等产业相互融合,实现煤炭主业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第三季度我国经济保持恢复态势,发展韧性持续显现,GDP同比增长4.9%,两年平均增长4.9%。第三季度农业生产形势较好,工业生产保持增长、效益增速较快;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制造业增加值占比提高,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单位GDP能耗下降;出口保持较快增长,贸易结构持续改善;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民生保障有力有效,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了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科学管理市场预期,努力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宏观杠杆率保持基本稳定。人民币汇率预期平稳,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发挥了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的自动稳定器功能。
报告指出,也要看到,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恢复发展面临一些阶段性、结构性、周期性因素制约,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难度加大。全球疫情演进还存在不确定性,多国已出现疫苗接种人群感染变种病毒的案例。世界经济复苏动能趋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济合作组织(OECD)近期分别下调2021年全球经济增速预测0.1个百分点至5.9%和5.7%。主要发达经济体通胀走高,美联储已开启缩减购债进程,全球跨境资本流动和汇率波动加大、金融市场估值调整的风险上升。国内经济运行面临疫情多地散发、大宗商品价格高企等挑战。目前房地产市场风险总体可控,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整体态势不会改变。总的来看,既要坚定信心,又要正视困难,将改革和调控、短期和长期、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结合起来,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报告还指出,通胀压力总体可控。2021年第三季度,消费市场供需基本平稳,猪肉价格持续下降带动CPI涨幅降至1%下方。10月CPI同比上涨1.5%,预计四季度CPI温和上涨,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内平稳运行。与此同时,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部分高耗能行业产品提价和低基数等因素影响,PPI涨幅继续扩大,短期内可能维持高位。展望未来,国际疫情仍存在不确定性,但考虑到我国是全球主要生产国,经济自给能力较强,有利于应对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和海外通胀上行的影响。总的看,我国总供给总需求基本稳定,央行实施正常货币政策,有利于物价走势中长期保持稳定。
就下一阶段主要政策思路,报告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健全现代货币政策框架,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国内外经济形势边际变化的研判分析,统筹今明两年宏观政策衔接,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保持货币政策稳定性,稳定市场预期,努力完成今年经济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报告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以我为主,稳字当头,把握好政策力度和节奏,处理好经济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做好跨周期调节,维护经济大局总体平稳,增强经济发展韧性。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密切跟踪研判物价走势,稳定社会预期,努力保持物价水平总体稳定。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用好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增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实施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延期工作,用好2000亿元再贷款额度支持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好碳减排支持工具,设立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继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加强预期管理,完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坚持“风险中性”理念,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系统观念,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一是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加强对内外部市场环境和多种不确定因素的监测分析,深入研判市场流动性供求形势,做好流动性跨周期调节,综合运用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操作的前瞻性、灵活性和有效性,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市场利率围绕政策利率中枢上下波动。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形成中央银行调节银行货币创造的流动性、资本和利率约束的长效机制,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健全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多渠道补充商业银行资本,加大对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等资本补充工具的支持力度,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是继续落实和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保持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稳定性,继续对涉农、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普惠性、持续性的资金支持。继续落实两个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延期工作。保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减,更好发挥其稳企业保就业的重要作用。落实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重点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发挥政策示范效应,鼓励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发挥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作用,着力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三是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力度,大力推广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形成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落实好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强化考核激励,加大对种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配合有关部门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基础上,合理满足煤电企业应急保供发电融资需求。创新运用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碳中和债券等产品,发挥金融对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持作用。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完善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引导市场利率围绕政策利率波动。持续释放LPR改革潜力,充分发挥LPR改革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以市场化方式促进金融机构将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增强小微企业信贷市场竞争性,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督促落实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措施,保持银行负债成本基本稳定,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稳步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功能。加强预期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发展外汇市场,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指导金融机构基于实需原则和风险中性原则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加强自身外汇业务风险管理,维护外汇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深化对外货币合作,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提高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使用中的便利化程度,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五是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持续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法制,加强信息披露要求,强化中介机构监管。健全高效联通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培育多元化的合格投资者队伍。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区域支持力度,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稳步推动债券市场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及时防范和化解债券市场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各方责任,持续落实违约处置机制建设各项成果,优化统一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不断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坚持以强化公司治理为核心,深化大型商业银行改革,建立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引导大型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增强金融市场的活力与韧性,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继续推进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压实机构主体责任,一行一策,渐进式、分步骤推进存量业务改革,实现业务分类管理分账核算,有序提高透明度,强化资本约束,加强风险管理,健全激励机制,更好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是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系统观念,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夯实金融稳定的基础,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化解金融风险。全力做好存量风险化解工作,坚决遏制各类风险反弹回潮,防止在处置其他领域风险过程中引发次生金融风险。进一步发挥存款保险市场化处置平台作用,探索多种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支持中小银行化解风险和补充资本。健全金融风险问责机制,对重大金融风险严肃追责问责。落实地方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畅通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合、形成合力,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推动银行按时满足附加监管指标,制定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建议,落实信息报送等审慎监管要求,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中新经纬APP)
中华网财经4月19日讯:央行官网4月18日消息,人民银行、外汇局出台23条举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其中,《通知》强调,要抓好抓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地。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依法合规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最大化惠企利民。要求金融机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对此,中指研究院陈文静表示,首先,因城施策是当前政策主线,多地有望继续下调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
从2022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延续低温态势,供求两端均弱,购房者置业信心尚未实质修复,市场成交规模降幅明显,房企投资意愿不足。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以来,中央多次强调“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各地积极落实“因城施策”稳市场、稳预期。
据中指监测,截至目前,今年全国已有超70城出台房地产政策百余条,主要涉及放松限购政策、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取消限售、为房企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其中郑州、兰州、重庆、温州、南宁、菏泽、佛山、赣州等城市优化调整限贷政策,部分城市下调个人商业贷款首套或二套首付比例;另有多个城市下调房贷利率,4月14日,央行邹澜司长回答记者提问时曾指出,“3月份以来,由于市场需求减弱,全国已经有一百多个城市的银行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经营情况,自主下调了房贷利率,平均幅度在20个到60个基点不等。”
此次《通知》明确提出“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预计接下来将有更多城市下调商贷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优化“认房认贷”标准,多数城市的首套房贷利率有望降至基准线4.6%,二套降至5.2%,通过降利率实现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释放购房需求,对房地产行业产生实质性利好。
另外,近期多地疫情反复,部分居民收入受到短期影响,《通知》提出“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该措施是对居民的实质性纾困,有利于稳定当前市场预期。
其次,金融机构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不搞“一刀切”,有利于优质项目得到合理资金支持。
根据中指监测,截至2022年3月31日,房企待偿债券余额共计26452.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合计6888.7亿元,其中信用债余额3305.7亿元,海外债余额3583.0亿元,房企仍处偿债高峰期。根据最新数据,2022年1-3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3.8万亿元,同比下降19.6%,为历史最大降幅,其中国内贷款降幅超20%,企业资金压力不减。
《通知》明确提出“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去年以来,在部分房企风险显性化后,金融机构出现了应激反应,“避险”情绪上升,企业主体一旦出现违约情况,所有项目融资都会受到影响,误伤了房企部分优质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流动性风险。此次特别提出“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有利于部分出险企业的优质项目得到合理资金支持。
一般而言,优质的地产项目多分布在一二线和强三线等热点城市,债务结构清晰合理且具有良好的回款能力,此类项目未来资金支持力度或将加大,从而带动企业资金面得到改善。
再是、并购债融资加快推进,加速出险企业出清。
根据中指监测,今年以来,已有多家房企发行并购债,直接融资超100亿元,发行主体以国央企为主。同时,多家房企与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或备忘录,获得并购融资贷款额度。此外,多家银行及资管公司以发行并购债的方式募集资金。
本次《通知》明确提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兼并收购财务顾问服务。”未来加大并购债融资支持力度,有利于加快债务违约的房企风险出清。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行业调整阶段,房企对收并购整体持审慎态度,目前房企并购债资金也多用于合作项目。当下,房企对“自身安全”要求较高,对于标的物选择及出手时机更加谨慎。
近期利好政策频出,从15日全面“降准”到18日央行强调“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楼市信贷环境和调控政策有望加快改善,尤其是降首付、降利率、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等将有效激发住房需求释放。从行业发展来看,购房需求并未消失,但短期需求端观望情绪较重,预计随着政策逐渐落地,购房者预期和置业信心有望逐渐企稳,而市场恢复节奏仍有赖于疫情的有效防控和各地政策的执行力度。
下为《通知》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及全国保障物流畅通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会议要求,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通知》指出,要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将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适时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将原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继续滚动使用,促进金融资源向受疫情影响企业、行业、地区倾斜。保障留抵退税资金及时准确直达,促进市场主体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受困人群,金融机构要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予以支持,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通知》强调,要抓好抓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地。用好用足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全力保障粮食、能源稳定供应。设立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支持普惠养老机构融资。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丰富新市民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依法合规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最大化惠企利民。要求金融机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为落实好全国保障物流畅通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会议精神,《通知》要求,发挥好民航应急贷款作用,加快科技创新再贷款落地,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支持货运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循环。金融机构要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运输物流企业、货车司机的融资需求,对暂时偿还贷款困难的,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对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
《通知》明确,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开展更高水平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和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提高企业跨境人民币使用效率,完善企业汇率避险管理服务。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加大流动性投放力度,为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加速落地,人民银行靠前发力加快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截至4月中旬已上缴6000亿元,主要用于留抵退税和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相当于投放基础货币6000亿元,和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基本相当。4月15日,人民银行宣布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将再投放长期资金约5300亿元。从全年看,人民银行将总计上缴11000多亿元结存利润,缴款进度靠前发力,视退税需要及时拨付,与其他货币政策操作相互配合,有力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引导市场利率下行0.1-0.15个百分点,带动一季度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至4.4%,为有统计以来的记录低点。加大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和两项减碳工具,加快1000亿再贷款投放交通物流领域,创设2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和400亿元普惠养老再贷款,预计带动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多增1万亿元。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与相关部门、地方党政和金融机构并肩奋进,扎实推动各项政策精准落地,及早释放政策红利,全力以赴支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完)
附件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初,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文),提出货币信贷、金融服务等30项措施,为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当前,受疫情和国内外因素叠加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加大。为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推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受到疫情实质影响的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
(二)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适时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接触型服务业及其他有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
加强与商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帮助银行提升客户获取、风险评价和管控能力,针对企业特点开发动产抵质押和信用贷款产品。
(三)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末,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自2022年起,原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继续滚动使用,必要时可再进一步增加,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
金融机构要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更好满足小微企业用款需求。要细化实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要求,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加快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要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要积极主动对接征信平台有关的金融、政务、公用事业、商务等不同领域的涉企信用信息,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融资效率。
(四)提高对重点地区和受困人群的金融服务质效。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水平。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区分受疫情影响的短期还款能力和中长期还款能力,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金融机构可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对其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
(五)提供便捷金融市场服务。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进一步优化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提供多种服务渠道,调整部分业务开展方式,强化服务保障。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要利用前期已建立的“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发债企业,简化业务流程,适度放宽信息披露制式要求,加大支持力度。
(六)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畅通。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供应和现金安全卫生。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按需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
金融机构在必要时要采取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要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畅通金融消费者线上咨询、投诉处理通道。
要建立财政-税务-国库-银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各级国库要落实好助企纾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畅通退税资金拨付、退付通道,有效保障退税资金及时、准确、安全直达市场主体,促进市场主体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
二、发挥金融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作用,抓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地
(七)全力做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产销的金融保障。用好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工具,适时增加再贷款额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主体的支持力度。围绕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制定差异化信贷支持措施。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及时保障中央储备粮信贷资金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主动对接收购加工金融需求。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购销、加工等环节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对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保障。
(八)做好煤炭等能源供应的金融服务。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合理满足煤炭安全生产建设、发电企业购买煤炭、煤炭储备等领域需求,保障电力煤炭等能源稳定供应。抓实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加大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及周边煤电改造升级的支持力度,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同时,支持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
(九)加大对物流航运循环畅通的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运输企业融资需求。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供灵活便捷金融服务。对于因疫情影响偿还贷款暂时困难的运输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支持金融机构科学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要用好用足民航应急贷款等工具,多措并举加大对航空公司和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
(十)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及配套企业融资需求。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发挥供应链票据等金融工具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支持供应链企业融资。
(十一)加大对有效投资等金融支持力度。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重大项目,加大对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推动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实现实物工作量。要合理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要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做好民间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金融支持工作。金融机构对信贷增长缓慢的省(区)新增贷款占比要稳中有升。
(十二)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贷款、债券融资政策等金融政策上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合作关系,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充分满足民营经济合理金融需求,进一步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或信用保证基金,重点为首贷、转贷、续贷等提供增信服务。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十三)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兼并收购财务顾问服务。
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十四)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在推动平台企业网络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发挥平台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支持平台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化场景化线上融资产品,向平台商户和消费者提供非接触式金融服务。鼓励平台企业充分发挥获客、数据、风控和技术优势,加大对“三农”、小微领域的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引导平台企业稳步降低利息和收费水平,为受疫情影响的贷款客户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服务,最大化惠企利民。督促平台企业规范开展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赋能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
(十五)加强对重点消费领域和新市民群体的金融服务。设立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养老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加大对普惠养老机构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规范发展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医疗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新型消费、绿色消费、县域农村消费等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汽车等大宗消费金融产品,满足合理消费资金需求。
金融机构要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围绕新市民创业形态、收入特点、资金需求,丰富信贷产品供给,降低新市民融资成本,激发新市民创业就业活力。积极创新针对新市民消费、职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健康保险、养老保障、住房等领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性。
三、优化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促进外贸出口平稳发展
(十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稳步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进一步拓宽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十七)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进一步便利企业借用外债,支持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可按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债等资本项目外汇登记业务。
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企业原则上应以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企业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收汇且无外汇资金用于偿还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贸易金融产品,提升贸易融资的服务水平,为企业进出口贸易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十八)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金融机构要及时响应外贸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汇率避险需求,支持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优化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和服务,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强化政银企合作,探索完善汇率避险成本分摊机制,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汇率避险业务的担保,提升企业应对汇率波动能力。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
(十九)优化跨境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进一步提升跨境业务数字化水平,银行可通过审核电子单证等在线化、无纸化方式,提供跨境结算服务。银行应提高企业经常项下跨境收付款效率。鼓励银行丰富人民币投融资产品,便利企业在对外经贸活动和国际合作领域中使用人民币。
(二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增信保障作用,引导保险机构做好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保险理赔效率。深化政保银企四方合作,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提供更丰富的跨境贸易背景信息和更便捷的核验服务,精准服务外贸企业,扩大保单融资规模。
(二十一)提升投资者跨境投融资便利度。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统一准入标准,简化入市流程,完善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资金管理。优化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熊猫债)资金管理,熊猫债发行主体境内关联企业可按实需原则借用相关熊猫债资金。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办理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登记业务。
四、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政策长期可持续性和政策宣传落地效果
(二十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各单位和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相关政策,全力以赴做好金融服务。
(二十三)强化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金融机构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盘考虑利润、拨备和核销等因素,独立审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持续做好金融支持工作。要防范道德风险,加强对资金流向、风险情况监测,确保企业合规合理使用资金。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各单位要解决政策落地的痛点难点,主动呼应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合理诉求,完善政策落地长效机制。要通过媒体、网络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会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准确把握形势变化,积极应对多重挑战,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的总要求,为首都经济发展预期目标顺利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把保持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作为当前信贷工作的首要任务。想方设法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融资支持力度。充分考虑“稳”的要求,既要适当靠前发力,全力以赴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也要保持全年信贷均衡投放。
二是精准发力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用好货币政策工具、财政资金,切实加大对科创、文化、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
三是着力推动绿色低碳金融发展。抓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工具落地。做好金融支持传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之间的平衡,不搞“一刀切”式退出。
四是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预期引导,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更好满足购房人合理住房需求,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五是坚守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底线,切实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和防范。
(一)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少、生态环境脆弱,又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面临改善民生的艰巨任务和资源环境的巨大压力。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创新为主要驱动力,辐射带动力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提升产业层次、推动传统产业升级、高起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体现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根本要求。
(三)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掌握发展主动权的迫切需要。当前,全球经济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科技发展正孕育着新的革命性突破,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加快部署,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信息、生物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我国要在未来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必须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增强自主发展能力。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具备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严峻挑战。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特别是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规模跻身世界前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同时,也面临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少,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市场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支持创新创业的投融资和财税政策、体制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历史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坚持创新发展,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成为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立足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世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历史机遇,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放在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位置。积极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律,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抢占经济和科技竞争制高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与政府引导推动相结合。要充分发挥我国市场需求巨大的优势,创新和转变消费模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调动企业主体的积极性,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同时,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
坚持科技创新与实现产业化相结合。要切实完善体制机制,大幅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推进原始创新,大力增强集成创新和联合攻关,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合作,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掌握相关知识产权。同时,要加大政策支持和协调指导力度,造就并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队伍的作用,加速创新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化进程。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领域跨越发展相结合。要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统筹规划、系统布局,明确发展时序,促进协调发展。同时,要选择最有基础和条件的领域作为突破口,重点推进。大力培育产业集群,促进优势区域率先发展。
坚持提升国民经济长远竞争力与支撑当前发展相结合。要着眼长远,把握科技和产业发展新方向,对重大前沿性领域及早部署,积极培育先导产业。同时,要立足当前,推进对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具有重大作用的相关产业较快发展,推动高技术产业健康发展,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支柱产业。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
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吸纳、带动就业能力显著提高。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在局部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建成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再经过十年左右的努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立足国情,努力实现重点领域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阶段和特点,要进一步明确发展的重点方向和主要任务,统筹部署,集中力量,加快推进。
(一)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开发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及产品,实现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带动能效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再制造产业化水平。示范推广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推进市场化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海水综合利用。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用。着力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等核心基础产业。提升软件服务、网络增值服务等信息服务能力,加快重要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数字虚拟等技术,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三)生物产业。大力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大品种,提升生物医药产业水平。加快先进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等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规模化发展。着力培育生物育种产业,积极推广绿色农用生物产品,促进生物农业加快发展。推进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开发、示范与应用。加快海洋生物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以干支线飞机和通用飞机为主的航空装备,做大做强航空产业。积极推进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卫星及其应用产业发展。依托客运专线和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轨道交通装备。面向海洋资源开发,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强化基础配套能力,积极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
(五)新能源产业。积极研发新一代核能技术和先进反应堆,发展核能产业。加快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开拓多元化的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市场。提高风电技术装备水平,有序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加快适应新能源发展的智能电网及运行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
(六)新材料产业。大力发展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半导体照明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积极发展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等先进结构材料。提升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发展水平。开展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基础材料研究。
(七)新能源汽车产业。着力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同时,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相关前沿技术研发,大力推进高能效、低排放节能汽车发展。
四、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心环节,必须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核心引领作用,结合实施产业发展规划,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结合国家科技计划、知识创新工程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的实施,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在生物、信息、空天、海洋、地球深部等基础性、前沿性技术领域超前部署,加强交叉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研发,提高基础技术研究水平。
(二)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大企业研究开发的投入力度,对面向应用、具有明确市场前景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建立由骨干企业牵头组织、科研机构和高校共同参与实施的有效机制。依托骨干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系统集成,支持建设若干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工程化平台,结合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发展一批由企业主导,科研机构、高校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财税政策引导,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产业集聚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三)加快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科研机构、高校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的机制,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快完善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科技人员积极从事职务发明创造。加大工作力度,吸引全球优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发挥研究型大学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增加急需的专业学位类别。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制定鼓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政策,建立企校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促进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鼓励企业建立专利联盟。完善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利益保障和实现机制,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机制。加大对具有重大社会效益创新成果的奖励力度。
(四)实施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以加速产业规模化发展为目标,选择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并能够实现突破的重点方向,依托优势企业,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环节,组织实施若干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推动要素整合和技术集成,努力实现重大突破。
(五)建设产业创新支撑体系。发挥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支撑作用,大力发展研发服务、信息服务、创业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着力培育新业态。积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投资和管理咨询等商务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和环境服务业。
(六)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产业集聚发展。完善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加大实施产业化示范工程力度,积极推进重大装备应用,建立健全科研机构、高校的创新成果发布制度和技术转移机构,促进技术转移和扩散,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依托具有优势的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集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形成增长极,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五、积极培育市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市场,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公平、良好的环境。
(一)组织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坚持以应用促发展,围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缓解环境资源制约等紧迫需求,选择处于产业化初期、社会效益显著、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重大技术和产品,统筹衔接现有试验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全民健康、绿色发展、智能制造、材料换代、信息惠民等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引导消费模式转变,培育市场,拉动产业发展。
(二)支持市场拓展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绿色消费、循环消费、信息消费,创新消费模式,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扩大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加强新能源并网及储能、支线航空与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市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物联网、节能环保服务、新能源应用、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领域,支持企业大力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专业服务、增值服务等新业态。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现代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等新型商业模式。
(三)完善标准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优化市场准入的审批管理程序。进一步健全药品注册管理的体制机制,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支持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价格合理的创新药物优先进入医保目录。完善新能源汽车的项目和产品准入标准。改善转基因农产品的管理。完善并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规标准。
六、深化国际合作,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
要通过深化国际合作,尽快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提升我国自主发展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新特点,深度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探索合作新模式,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合作。
(一)大力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发挥各种合作机制的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鼓励境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国家科研项目。支持我国企业和研发机构积极开展全球研发服务外包,在境外开展联合研发和设立研发机构,在国外申请专利。鼓励我国企业和研发机构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国技术示范应用项目,共同形成国际标准。
(二)切实提高国际投融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完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在境外以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多种方式融资。扩大企业境外投资自主权,改进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境外投资的外汇支持。积极探索在海外建设科技和产业园区。制定国别产业导向目录,为企业开展跨国投资提供指导。
(三)大力支持企业跨国经营。完善出口信贷、保险等政策,结合对外援助等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产品、技术和服务开拓国际市场,以及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在海外推广应用。支持企业通过境外注册商标、境外收购等方式,培育国际化品牌。加强企业和产品国际认证合作。
七、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健全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和资金渠道的基础上,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增加中央财政投入,创新支持方式,着力支持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等。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等推广应用。加强财政政策绩效考评,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完善税收激励政策。在全面落实现行各项促进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税收政策的基础上,结合税制改革方向和税种特征,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研究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
(三)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服务。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财政优惠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力度。
(四)积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推进场外证券交易市场的建设,满足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创业企业的需求。完善不同层次市场之间的转板机制,逐步实现各层次市场间有机衔接。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发行规模,积极探索开发低信用等级高收益债券和私募可转债等金融产品,稳步推进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展,拓宽企业债务融资渠道。
(五)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建立和完善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行业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与监管体系。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为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参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创造条件。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动力和条件。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建立健全创新药物、新能源、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税费调节机制。实施新能源配额制,落实新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加快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交易制度。建立促进三网融合高效有序开展的政策和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
(二)加强宏观规划引导。组织编制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调查,加强与相关规划和政策的衔接。加强对各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导,优化区域布局、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格局。各地区要根据国家总体部署,从当地实际出发,突出发展重点,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
(三)加强组织协调。成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形成合力,统筹推进。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决定的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为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