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新能源产业 > 正文

国内首款新能源摩托车发布,续航150公里,首批为公务用车

发嗲的大侠
幸福的导师
2023-01-30 07:37:38

国内首款新能源摩托车发布,续航150公里,首批为公务用车

最佳答案
冷傲的草丛
文静的小鸽子
2026-03-28 21:25:14

就在今日,国内摩托车厂商春风动力,突然发布了一款300cc排量的新能源摩托车,这一消息着实让人意外,说起新能源,大家首先想到的是 汽车 ,但新能源 汽车 早已司空见惯。然而这款新能源摩托车大家却是第一次听到,也是第一次见到,那么作为国内首款新能源摩托车,春风300GT-E究竟有哪些神秘之处?

春风300GT-E从名字大家可以看出,GT则是春风家族的巡航车系,而E则代表新能源,巡航车通常坐姿比较舒展,骑行三角更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即使长时间的骑行,也不会让骑者感到乏累。

核心电池组方面,春风300GT-E采用的是一组高能量密度锂电池电芯,并搭载中置水冷电机高效驱动,最大功率18kW,最高时速120km/h,在如此高的配置和数据之下,该车的综合工况续航里程竟能达到150公里,只能说对于市区执勤来说,足够强大了。不过新能源车在北方的短板不知是否会体现在这台车上。

说到新能源,黑 科技 元素必然少不了。而这台春风300GT-E则是将这些黑 科技 元素完美的继承下来,甚至有些高档摩托车都缺少这种配置。首先全新的 汽车 互联网技术被完美地移植到这台车上,据悉,这台车可实现警用平台大数据信息互联,支持云端查看车辆的状态及定位。而7英寸的TFT全彩液晶显示屏,可以完美使用车身自带导航系统。并且,春风300GT-E搭载无钥匙启动系统,这个配置省去了常规钥匙的物理动作,更轻松更省心!

制动系统,春风300GT-E将搭载ABS防抱死系统,由博世提供。并配有三种骑行模式,倒立式前减震搭配后置气囊减震,让此车在面对复杂路面时,可以从容面对。而燃油摩托车上的边撑熄火功能被完美移植,不过在新能源车上,该功能叫做边撑断电。

我总结: 对于这样一款摩托车界的新宠,不得不说春风敢为天下先,这一举动,势必会给摩托车行业带来不小的波动。也许在以后,新能源摩托车会异军突起,从现在的拼发动机参数到以后的拼电池组,相信这一天的到来,只是时间问题。

那么,如果这台300GT-E推出民用版之后,摩友们会体验一番吗?

我认为,春风300GT-E在推出民用版之后,毕竟有着新能源的光环,想必在路权方面会有所改善!你认为呢?

最新回答
烂漫的山水
不安的音响
2026-03-28 21:25:14

宝马其实业务广泛,以往造飞机引擎,现在是以潇洒出尘同时大家也买不起的 汽车 出名,不过宝马在摩托车上也有深厚的造诣,不少车型同样以高价闻名,路上被帕萨特什么的平价车追尾,以为不过一台普普通通的摩托车,其实一点不普通,难免赔个底朝天,下半生打工还债。当前宝马的摩托车也搭乘新能源的浪潮,带来了新的车型CE 04,这台车目前也实现量产。

这款车定位市区通勤,因此在外观上设计上相对 时尚 ,对比重型机车缺乏那种霸气四射的感觉,但是整车依然呈现出深刻的厚重感,白色的版本配合橙色撞色十分华丽鲜艳,灰色版本更多呈现出典雅低调。在设计方面这款车采用低重心设计,有助于保持车身稳定,这也是市区通勤机车的一大特色,座椅采用悬浮设计,前卫感十足,座椅下侧的储物箱也很开阔,放个头盔没问题的。

除了潇洒的车身,这款车比较炫酷的就是,悬浮式的10.25寸仪表盘十分现代化,并且宝马为这款车机车引入了无钥匙系统,体验上十分新潮,也更加便捷操控。车头配备LED灯组,要比不少小轿车还华丽,而且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尽管只是一台摩托车,也具备了手把加热这样的功能,细节体验上真的没话说。然后就是这款车的动力,显然也不逊色。

这款车采用纯电总成,一颗42马力的电机,只要2.6秒就能加速到50km/h,比寻常的燃油引擎还要快。续航方面可以达到130千米,看着似乎有些不如人意,不过在快充状态下这款车恢复8成的电力只要一个小时,因此正常的通勤使用是没有问题的。价格方面也只是7.6万起步,几乎就是一台飞度的价格,对于机车党来讲的确很香。

这款车在今年慕尼黑车展一亮相就惊艳众人,并且值得开心的是这款车也有望引入国内,当然国内市区对于摩托的把控还是严格的,这款车就算引入,在大多市区还是限行,最终还是成为土豪的大玩具,也是因此这款车7万多的价位并不算贵,光着一个车标对于不少爱慕虚荣的土豪就值了,来到国内还有涨价的空间。对于这样一款新能源摩托车你有何批评指正呢?

丰富的老鼠
纯真的棉花糖
2026-03-28 21:25:14

一、基本案情

2010年5月18日13时10分许,原告潘儒虔驾驶车架号为009091535的电动车,行至206线禾山路口时与林元灯驾驶的车牌号为闽DD5659的小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潘儒虔、洪小梅受伤的损害后果。被告接到报警后派警员林元智前往现场处理。

被告于2010年5月28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潘儒虔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林元灯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洪小梅不负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当日,被告向原告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扣留了原告的电动车。

2010年5月20日,被告委托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对原告的该辆电动车进行技术性能的鉴定,检验结果为:经检验该电动车在其他系数上并不符合非机动车的鉴定标准,没有自行车脚踏装置,轮胎型号3.00—10(英寸)轮胎的宽度大于54mm标准,不符合通用技术标准-(GB/17761-1999)。2010年8月16日,原告前往被告处接受处理。

被告当日询问了原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所驾驶车辆信息、驾驶证信息,询问笔录载明:“事发当天原告无证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被查到,原告驾驶的是无牌照两轮电动摩托车,原告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同日,被告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原告,并告知原告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在被告制作的询问笔录、告知笔录上,原告均有签名。2010年8月16日,被告作出《厦公交决字第3502122400104770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原告处以罚款四百元的处罚。原告于被处罚当日缴纳了四百元罚款,并向厦门市交通保安服务公司交纳了50元的施救费。

对于此事,潘先生认为,

(1)目前法无明文规定骑电动车要有驾照,电动车现实情况是没有专门的培训学校与考试,也无法领取驾照。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条的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被告在对原告进行处罚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剥夺了原告的知情权,同时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31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前的告知义务);

(3)被告没有履行法定的义务剥夺了原告的陈述、申辩权,同时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41条的规定,所诉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第四,被告先后将原告的事故车辆认定为电动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等,说明被告认定事实不清。

同时,原告还认为,施救费不应该由原告承担。被告在可以对原告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处理的情况下不适用简易程序,而是将原告的车拖离。并以此为依据,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二、法院观点

在案件实体处理上:2008年8月16日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闽交警法(2008)2号答复函中明确了“对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有关国家非机动车标准的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等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界定为机动车”。涉案车辆经鉴定没有自行车脚踏装置,轮胎型号3.00-10(英寸)轮胎的宽度大于54mm标准,不符合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据此,涉案车辆应认定为机动车。

在行政执法程序审查上:关于被告的执法程序问题。原告在二审调查中亦主张,在2010年8月16日当天,其在询问笔录、告知笔录、处罚决定书上签字,但主张被原告让其先签处罚决定书,再签告知笔录和询问笔录,并没有证据加以佐证,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至于原告还主张被原告向一审法院提交证据存在超期举证的问题。对此,从本案的材料中可以看出,被告签收起诉状副本时间在2010年9月7日,其提交证据材料的落款时间为2010年9月17日,并不超过法定十天的举证期限规定。由此,法院支持了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安大队作出的行政行为,从法律上对原告所驾车辆界定为了机动车。

引发所思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环保、便捷等特点,成为了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应大于20公里,整车的质量也不应大于40千克,但目前市场上的绝大多数电动车都超过了上述的标准,这是生产商迎合消费者求快心理所产生的结果。

所谓的电动车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仅将车辆划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类,电动车并非一独立的车辆的类别,电动车可以是机动车也可以是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而另一类则会归为轻便摩托车。

该条关于非机动车作了如下定义: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由此可见,若电动车设计的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国家标准,仍应认定为机动车。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怎么规避买电动车却买成机动车的情况呢?其实很简单,因为现在国家大力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并颁发了(公通字10号)文件,要求电动自行车上牌,统一管理,那我们在购买时,首先应当到正规生产厂家购买,其次对电动自行车上牌,上牌的同时将车架号备案以及身份证在车管所备案;

如果购买的为轻便摩托车,那么上牌时管理部门会进行告知。并且在保险的购买上,纯电自行车可以购买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轻便摩托车则是应当购买交强险的,在购买时注意好界定,方能防患于未然。

愉快的棒棒糖
帅气的摩托
2026-03-28 21:25:14
     16岁骑摩托车是违法的,因为是属于未成年无证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已满16岁可以骑电动车上路。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即可。

      

      案例警示:小钱(16岁)驾驶电动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朝阳东大街体育场南门路段,未按道路右侧通行,与小李(14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由西往东行驶时相撞,小钱、小李受伤,双方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分析:小钱驾驶电动摩托车未按路右侧通行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小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双方都有过错,由其监护人协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交警可能会判同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第八十四条询问不满16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可爱的冰棍
深情的小蜜蜂
2026-03-28 21:25:14

骑电动车喝酒算酒驾。

根据4月15日实行的电动自行车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所以如果喝酒后驾驶电动车又发生了交通事故,就属于酒驾。醉驾电动车比醉驾汽车的伤害力度更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汽车还有车厢保护驾驶人,电动车没有任何保护,驾驶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与坚硬的地面、钢铁相博,后果可想而知。

扩展资料

市面上出售的电动车,有的属于超标电动车,已达到机动车标准,交通违法后将按驾驶机动车予以处罚,构成酒驾、醉驾同样会被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时,也将按照机动车的标准赔偿、处罚。因此,购买四轮电动车时,要向当地车驾管部门咨询该车辆是否在国家规定的产品目录内,不要轻信商家宣传,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新闻网—喝酒骑电动车也算酒驾 男子涉嫌危险驾驶被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默默的金针菇
老迟到的航空
2026-03-28 21:25:14

近年来,以电动化为代表的新能源 汽车 发展迅速,为实现“双碳”目标,打破国外关键技术垄断,实施“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的产业升级方向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各项扶持政策和举措中,新能源 汽车 专用号牌制度,为我国新能源 汽车 的普及、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规范作用。

作为民生交通重要组成部分的摩托车,业已开始向新能源转化。在新能源核心技术、产业链完备程度方面,我国摩托车行业与世界水平大致相当,甚至在某些领域稍有领先;与 汽车 一样,新能源化是我国摩托车产业发展的 历史 性契机,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将有利于依托我国庞大的用户需求资源和综合制造优势、大力发展“电动、网联、智能”,促进行业在规范中走向全球领导地位。

一、现状

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普通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50km/h……,包括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按现有规定,电动摩托车与燃油摩托车一样,无差别适用于黄底黑字、黑框线的普通摩托车号牌。

而自2016年12月1日起,上海等5个城市率先启动新能源 汽车 号牌试点工作,2018年全国所有城市全面启用新能源 汽车 新号牌。目前小型 汽车 号牌为蓝底白字、白框线;小型新能源 汽车 号牌为渐变绿底黑字、黑框线,同时增加了专用标识,应用了新的防伪技术和制作工艺,既可实现区分管理、便于识别,又能彰显新能源特色、技术创新,很好地体现了国家新能源 汽车 产业发展及差异化管理政策。

二、问题

(一)电动摩托车与燃油摩托车一样上牌,不利于城市缓堵减排。

全国有近200个城市施行“禁限摩”,新能源摩托车上牌同样面临燃油摩托车的困境,城市居民对更快速度、更远距离的个人出行需求被不合理地限制,合法合规的选择只有 汽车 ,在加重居民消费支出的同时,也加剧了城市交通拥堵和废气排放。

(二)电动摩托车被禁限,套牌、非法改装怪相难以消除。

因为新能源摩托车上牌与燃油摩托车相同,所以在“禁限摩”城市中,原有电动车(新国标后被认定为电动自行车和轻便电动摩托车)用户的升级提速需求、超标电动车(新国标后被认定为电动摩托车)的合规需求均被扼制。电动摩托车套用电动自行车或轻便电动摩托车公告和牌照,门店非法改装取消功率限制、提高极速、增大电池容量的现象难以消除,对驾乘者和公众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代表未来的电动摩托车的发展受到极大制约。

城市“禁限摩”问题一时无法解决,也制约了电动摩托车尤其是中大功率电动摩托车的发展。当今欧美、印度、东盟等地电动摩托车需求日渐旺盛,很多国家政府采取类似新能源 汽车 的补贴政策(如欧盟国家普遍为补贴购车价的10 20%)来推动其渗透率不断提高,国际品牌的摩托车企业纷纷向新能源转型,大量创业公司加入竞争。在这个超越欧美日传统摩托车强国的 历史 性机会面前,我国庞大的城市需求却被遏制,摩托车产业的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进程受阻,在新一轮全球产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建议

(一)参考新能源 汽车 牌照管理方式,设立新能源摩托车专用号牌。

1. 新能源摩托车零排放、低噪声,对解决城市拥堵、废气污染、街道噪音问题是极佳解决方案。同时,新能源摩托车相对于电动自行车,具有功率大、速度快、续驶里程长的优点,能够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出行效率和通勤距离需求。专用号牌的设立,将赋予新能源摩托车合法合规的机动车属性,有助于打破长期未解的“禁限摩”限制,摸索在城市中逐渐放开摩托车合法使用的管理方案,保障公民出行的自由选择权利。

2. 专用号牌的设立,将更彻底地规范电动两轮车产品的公告、上牌行为,方便交管、执法部门更有效地进行管理。另一方面,也便于更好地区分辨识新能源摩托车,对新能源摩托车进行差异化交通管理。

3. 推动摩托车生产企业向新能源积极转型,推动电动车生产企业向大功率升级。新能源摩托车多以电力驱动,具备更好的条件以实现先进电子电气架构,在网联化、智能化方面更有可为,有利于提升我国摩托车的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为扩大内需、消费升级和出口创汇、参与国际竞争的双循环经济做出贡献。

4. 参考新能源 汽车 的号牌型式,既能以分段管理的方式兼顾新能源摩托车的技术发展类型(如纯电动摩托车、混和动力摩托车、氢能源摩托车等),又能以绿色环保的制作工艺改进号牌、提高防伪性能。

(二)对消费者上牌新能源摩托车时给予适当补贴。

新能源摩托车具有更大的功率、更快的速度、更长的续驶里程,因此,新能源摩托车的技术含量更高,对车身强度、质量水平、电池性能的要求都更高。尤其在电池的安全性方面,采用了BMS电池管理系统和更好的电器件,使得充放电的热失控几率大大降低。同时,合法的新能源摩托车,其驾驶者的证件资质也有更严格的要求,健全的法规知识、良好的交通意识和驾驶技能反而降低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建议参考新能源 汽车 的方式,在消费者购买并上牌新能源摩托车时提供适当的补贴,引导消费需求和生产企业共同向更安全、更环保、更高效的新能源摩托车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