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两会涉煤建议提案,相关部门这样答复
2021年全国两会开幕进入倒计时,
让我们一起回顾,
去年全国两会涉煤 建议 提案,
相关部门是如何答复的!
01 人大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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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支持煤炭企业加快智能化开采的建议》摘编
2020年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应急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科技 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 《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2020﹞28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智能化煤矿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对验收通过的智能化示范煤矿,给予产能置换、矿井产能核增等方面的优先支持。在 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上, 对积极推广应用井下智能装备、机器人岗位替代、推进煤矿开采减人提效的煤矿予以重点支持。 对新建的智能化煤矿,在规划和年度计划中优先考虑。 将煤矿相关智能化改造纳入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范围, 探索 研究将相关投入列入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研究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智能化煤矿的支持力度。 鼓励企业发起设立相关市场化基金, 形成支持煤矿智能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财政部出台有关普惠性优惠政策,如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8年起将高新技术企业和 科技 型中小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对企业研发费用在税前据实扣除基础上,允许按照75%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购置用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2018年起企业新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器具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这些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煤炭企业均可享受。
下一步, 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研究有关支持政策,支持鼓励煤炭企业加快智能化开采。 >>点击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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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大力支持现代化大型露天矿建设的建议》 摘编
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编制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拟规划开展优化煤炭生产开发布局、建设煤炭调出中心、推进煤炭行业智能化发展、加快矿区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在推动上述工作开展中,将 继续引导支持露天煤矿在规划指导下有序建设, 为保障能源供应发挥积极作用。
“十三五”以来,国家累计核准露天煤矿项目21处、建设规模1.18亿吨,占同期核准煤矿总规模的24%。 下一步,对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和矿区总体规划要求、落实产能置换政策的露天煤矿建设项目,将依法依规履行项目核准手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建设投产。
下一步, 将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指导协调,促进智能化技术在露天煤矿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露天煤矿生产效率。 >>点击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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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深入推进5G+智慧矿山建设的建议》 摘编
将5G技术与煤炭工业发展相融合,是煤矿智能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局高度重视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煤炭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会同有关方面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将煤矿智能化发展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煤炭行业融合发展,是煤矿智能化建设的主攻方向, 国家能源局在研究编制煤炭“十四五”规划的过程中,已将有关内容纳入国家和地方规划。 同时,在《能源技术创新“十四五”规划》编制的研究过程中,对智慧能源技术进行重点研究, 拟将煤矿井下5G无线通信平台、智慧矿山工业互联网平台、矿山物联网等技术列为“十四五”时期煤矿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
下一步, 国家能源局将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同配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进程,鼓励引导5G+智能化煤矿建设,推进煤矿井下5G全覆盖,支持煤炭企业加快智能化转型发展。 >>点击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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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支持新疆煤炭开发建设的建议》 摘编
哈密市煤炭资源丰富,查明资源量占新疆总量的25%左右,是“疆煤外运”和“疆电外送”的重要支撑。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哈密市煤炭资源开发,加快推进各项审批工作,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根据全国煤炭工业“十三五”规划以及新疆生产建设煤矿现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新疆“十三五”煤炭规划建设生产工作方案,确定了“十三五”新疆规划建设煤矿项目名单。其中,三塘湖矿区规划建设煤矿项目2处,建设规模620万吨/年,分别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一期项目和巴里坤鑫源煤矿一期项目,目前均已核准。
随着一批先进产能煤矿陆续建成投产, 新疆已成为我国第四大产煤省,煤炭及下游转化产品已全面参与全国能源供需平衡, 为下一阶段新疆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四五”期间,新疆煤矿项目产能置换及项目建设事宜将按照全国统一政策标准执行, 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不再单列具体煤矿建设项目。>>点击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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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加快推进废弃矿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 摘编
在编制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过程中,组织开展了煤矿关闭退出规划及长效机制研究。 下一步,将从煤炭立法和规划编制层面,着力加强废弃矿井资源开发利用的顶层设计和综合配套。
下一步, 将继续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废弃矿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 >>点击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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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答复
《关于加快煤炭企业井下机器人研发与应用的建议》 摘编
将进一步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召开煤矿智能化建设现场推进会, 交流和推广煤矿智能化建设先进经验,推动煤矿智能装备和机器人更加广泛应用;
二是联合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分解细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关于智能化建设相关任务,促进煤矿智能化发展短、中、长期目标任务的落地落细;
三是推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将煤矿智能装备和机器人研发应用列入国家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国家《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四是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沟通合作, 搭建产需对接平台,推动企业和用户联合攻关,加强典型产品示范推广,支持相关企业突破煤矿机器人技术后,按程序申请纳入首台(套)保险补充政策支持范围,鼓励机器人企业用好人工智能重点任务“揭榜”渠道。 >>点击查看详细
02 政协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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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推动露天煤矿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摘编
关于推进露天煤矿智能化无(少)人化建设:
煤矿智能化是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技术支撑,对于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和政策,大力支持和推动煤矿智能化发展 。
一是 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露天煤矿基本实现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到2025年,露天煤矿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化运输。
二是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及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等列入鼓励类项目。国家煤矿安监局公布《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2019年第1号),将露天矿穿孔爆破机器人、露天矿电铲智能远程控制自动装载系统、露天矿卡车无人驾驶系统等纳入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
三是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遴选山西科达自控公司矿山装备远程运维服务试点示范等项目,推动智能制造新模式在矿山装备领域推广应用。
四是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支持三一集团公司岩巷掘进机等项目,促进首台(套)智能矿山装备的推广应用。
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大对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指导协调,推动智能化无(少)人化技术在露天煤矿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安全水平和生产效率。 >>点击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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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加强煤炭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的提案》 摘编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围绕煤炭行业人才需求,通过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加强校企联合培养,积极开展继续教育,有效提升了行业人才培养质量。
下一步, 教育部等部门将根据煤炭行业发展对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指导各地结合区域经济特点持续优化相关专业布局;以“双万计划”“双高计划”为带动,不断加强相关专业内涵建设;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向其他院校相关专业推广;同时发挥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作用,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煤炭行业企业广泛开展继续教育和职工技能培训,推进培训资源建设和培训模式改革,助推煤炭行业劳动力整体素质的提升。 >>点击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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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加强国家千米矿井冲击地压源头防治的提案》 摘编
国家高度重视煤矿冲击地压特别是千米矿井冲击地压灾害防治工作。国家有关部门2016年修订《煤矿安全规程》,将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单独列为一章,条款增加到21条;2018年5月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提高了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2018年10月,山东龙郓煤矿发生“10·20”重大冲击地压事故后,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煤矿冲击地压源头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应急管理部、煤矿安监局等部门,深入事故矿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煤矿企业、专家和一线技术人员意见,于2019年4月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源头治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764号),从严格控制新建冲击地压矿井、分类处置存量冲击地压矿井、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强化冲击地压防治 科技 支撑和投入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提出了冲击地压源头治理措施,持续督促指导各产煤地区和重点企业抓好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尽管煤矿冲击地压源头治理成效显著,但是防治冲击地压作为矿山工程领域一项世界性难题,致灾机理尚未完全研究透彻,灾害威胁也将随着煤炭开采延深而递增,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任重而道远。 下一步,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紧盯源头治理重点措施落实,开展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矿井安全“体检”处置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监察,严把煤矿建设关口,最大限度减少新增冲击地压矿井,积极推进冲击地压防治国家级 科技 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基础理论研究和深部煤炭安全智能化开采等技术创新,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推广应用“110”“N00”等无煤柱自成巷开采技术,不断提升冲击地压矿井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 >>点击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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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加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评管理工作的提案》 摘编
在煤炭资源开发统筹布局方面,国家能源局将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立足于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和能源转型,认真编制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坚持“上大压小、增优汰劣”,继续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不断优化全国及各产煤地区的煤炭资源开发布局,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同时, 国家能源局和生态环境部将共同结合矿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管理工作,对煤炭资源实行梯次开发、有序开发,坚决杜绝一哄而上、遍地开花,加大对区域内小煤矿的资源整合力度,确保我国煤炭开发稳定接续和可靠供应。 >>点击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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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答复
《关于为煤矿安全监管一线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提案》 摘编
国家煤矿安监局于2019年9月向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转发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为应急管理系统特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要求各省级煤矿安监局依法依规为一线煤矿安全执法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截至2019年11月,全国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已参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130人。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一线执法人员肩负着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推动煤矿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的 社会 责任,每天面对瓦斯、煤尘、透水、冒顶等灾害威胁开展执法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且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存在遭受人身意外伤害的重大风险,是一项高风险的特殊职业。国家煤矿安监局积极为一线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不仅有利于保障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励执法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执法,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也减轻了执法部门的执法风险,避免因执法工作造成意外身故残疾等产生的纠纷。
下一步,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向财政部申请资金支持,完善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相关制度。 >>点击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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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征集 2021年全国两会来啦!你最关心什么?
开两会期间煤矿是让装煤的。
煤矿是人类在富含煤炭的矿区开采煤炭资源的区域,一般分为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
当煤层离地表远时,一般选择向地下开掘巷道采掘煤炭,此为井工煤矿。当煤层距地表的距离很近时,一般选择直接剥离地表土层挖掘煤炭,此为露天煤矿。我国绝大部分煤矿属于井工煤矿。
1、聚焦“洁净煤” 推进绿色开发利用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 推进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
环境商会在提案中提出如下建议:1、制订清洁高效用煤技术标准和行业准入标准。2、扩大落后用煤技术的淘汰范围:建议国务院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扩大对落后用煤技术的淘汰范围,例如将所有型号的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小规格燃煤锅炉等列入淘汰类目录。3、对采用清洁高效用煤的给予财政支持:建议财政部比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办法,对工业园区集中制气、分散用能项目的节煤量,给予财税上的优惠或奖励。
民建中央:优化煤炭产能结构实施“洁净煤”战略
民建中央在今年《关于优化煤炭产能结构,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的提案中建议,要有效治理煤炭行业不同类型的产能过剩问题,优化煤炭产能结构,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当前煤炭产业的主要矛盾是产能过剩与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之间的矛盾,煤炭产业要走出困境,必须要破解产能过剩问题。
民建中央认为,应积极实施“洁净煤”战略,推进煤炭生产和消费的高效化、清洁化。大力推进“煤电一体化”,从“运煤”到“输电”,减少煤炭分散使用对环境的破坏,促进煤炭高效利用。此外,还应完善煤炭在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依法对“劣质煤”的使用和生产销售进行限制。
梁嘉琨委员:促进煤炭安全高效绿色开发
梁嘉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建议:(一)加大对大型煤炭基地、大型现代化矿井建设的支持力度,以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为重点,加强煤矿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及装备,提高煤矿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二)支持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大型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和发展以煤为主的综合性大型能源企业集团;(三)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鼓励建设循环经济园区,支持煤炭企业发展煤电、煤焦化一体化等煤炭深加工项目,建设大型坑口电厂和煤矸石电厂,促进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四)出台财税、信贷等支持政策,推广使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
全国政协委员、开滦集团董事长张文学建议:加大对大型煤炭基地、大型现代化矿井建设的支持力度,以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为重点,加强煤矿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及装备,提高煤矿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支持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大型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和发展以煤为主的综合性大型能源企业集团。
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鼓励建设循环经济园区,支持煤炭企业发展煤电、煤焦化一体化等煤炭深加工项目,建设大型坑口电厂和煤矸石电厂,促进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
出台财税、信贷等支持政策,推广使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
2、关注雾霾 煤企何去何从
胡淑萍代表:促进煤炭企业转型升级
江西丰城矿务局坪湖煤矿洗煤班班长胡淑萍通过广泛调研,准备了关于合理利用低热值煤发电、促进煤炭企业转型升级的议案。她希望煤矿企业能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来改变目前相对不景气的状况。
张文学委员:补充完善相关煤矿退出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开滦集团董事长张文学建议:补充完善以前相关煤矿退出政策。建立煤矿退出长效机制,形成政策机制,连续性的,不搞阶段性的。建议设立煤矿退出关闭长效基金。煤炭税收太重,应留出一部分做煤矿转退基金。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
伊永春代表:老国有煤炭困难企业生存问题亟待改善
为了维护职工利益,维护社会和谐安定,伊永春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立老国有困难煤炭企业退出市场机制,妥善安置职工。如:对于文化程度低、年龄大、技能单一的“40、50”职工,由国家托底,允许提前退休;对于“40、50”以下的职工,由国家托底,鼓励其自谋职业等;二是减轻老国有困难煤炭企业的社会负担,减免因承担社会责任而支付的税收、贷款利息;三是减免老国有困难煤炭企业的各种税费,如资源税,应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制定浮动税率,以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创造生存环境,为职工留住生存岗位。
卜昌森代表为老矿退出开药方
卜昌森表示:“企业如人体,长期超负荷、缺营养,必然积劳成疾、酿成病患。”。针对上述问题,他尝试开出药方。药方:政策性关闭破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关闭转产长效机制
中国矿业大学副校长姜耀东委员建议:首先,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延长中央财政补贴政策,由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继续对破产煤矿离退休人员工资、医药费和必要的后勤运行费用等给予补助,并参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等因素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其次,支持破产煤矿“四供一业”等后勤设施移交。由中央财政足额拨付资金,对破产煤矿“四供一业”等后勤设施实施升级改造,弥补历史欠账,使其尽快达到移交条件,便于尽快移交社会。
最后,给老煤炭企业的保证补助资金到位。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补助资金拨付方式仍以1998年中央下发地方的煤炭企业名单为基本依据,按原渠道专项下拨,以便于企业接收,专款专用,避免挪用截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聚焦税改 代表有话说
华炜张有喜卜昌森:推进“清费立税” 取消铁路建设基金
华炜认为,铁路建设基金是在特定时期、特殊背景下,资本市场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应对资金短缺的一种应急性政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相继建立和健全,特别是资本市场的逐渐成熟,铁路建设基金已经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
张有喜表示,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后,,铁路建设基金征收主体已由国务院组成机构变为企业法人,铁路建设基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由企业继续征收“名不正言不顺”。
卜昌森表示,我国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决定了煤炭运输呈“西煤东运”、“北煤南运”的格局,西部和东北地区煤炭外运量大,运距远,承担的铁路建设基金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难以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既加剧了我国煤炭供需的结构性矛盾,也影响到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此外,铁路建设基金的存在,使得国内煤炭运输费用高昂,煤炭价格与进口煤相比毫无竞争优势。
贾康:环境税改革,费改税为先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党委书记,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去年12月1号作为代表事项启动的资源税改革,也是政府手里增加的一个很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这样存量变存价的改革,要扩大覆盖面。另外消费税,在今年应该听到它的方案信息的披露,在这方面优化它的设计,使消费税能给地方政府提供一部分有分量的财力来源。除此之外,方案里的税制改革明确规定,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以及要推进以环境方面的费改税为第一阶段重点的环境税改革。这两个税种改革主要是完成立法先行的过程,立法过程可以拭目以待。
山西国资委朱晓明:煤炭业增值税由17%调回13%
去年山西省煤炭业经历“寒冬”,而这“寒冷”在短时间内或很难消退。“建议国家把(煤炭业)增值税调回到13%。”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国资委主任朱晓明今年两会要提出的建议,是“缓冻”的针对性举措。
在2018年8月的政治局会议上,中央提出了“六稳”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2020年4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除了加大“六稳”工作力度,还增加了“六保”分别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六稳
以上两个提法都是对于中国经济当时所处的地位做出的针对性的政策。在2018年中国的国内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对于来年国内经济预期的增长也持不确定的态度,中央政治局会议因此适时地提出了六稳:
1,稳就业作为六稳之首,确定就业的重要地位,只有稳就业才能稳收入,稳消费,稳经济增长,因此在外部环境变化的情况下,一定要保持我国就业的稳定。
2,稳金融,根据当时国内的金融市场可以看到,p-to-p频繁爆雷导致金融市场不太稳定,这些小微贷款企业在一开始给市场注流动性的同时,后期逐渐成为金融市场的毒瘤,因此国家下决心切掉,把小微企业的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3,稳对外贸易,根据国家的税收占比可以看到,对外贸易占全国的税收比例有很大的比重,对外贸易的稳定可以带动相关就业人员的稳定。
4,稳外资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外资在中国的长期发展,给中国经济注入长期的推动力,让外资在国内挣到钱的同时带动国内就业和经济增长,在国内资本还不能完全取代外资的情况下,要让外资充分发挥其作用。
5,稳投资,当时国家制定政策保证投资的稳定,绝不搞大水漫灌,要保证投资的正确性。当经济过热时投资就要放缓,当经济放缓是投资价加大,绝不为了一时的gdp而忽略以后的经济平衡发展。
6,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这对于中国经济有很大的重要性,对于中国经济持续向好的预期是保证市场稳定的前提,也是外资持续扩大投资和内资持续扩大的根本保证。对于预期的向好可以从消费行为和投资行为双向对中国经济有正面影响。
六保
2020年4月17日,此次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六保”,也是适应的新冠疫情下中国的现行经济情况。
1,其中保居民就业仍然位居首位,可以看到就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保证,是基础。这个提法和前面“六稳”的提法一致,
2, 保基本民生,这要求各地政府对于医院,学校,消费市场等民生问题一定要抓起来,不能让这些地方因为疫情的影响而让人民的民生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
3,保证市场主体具有活力,市场主体分为供需双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让市场双方可以充分的流通,减少不必要的政府限制,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确权简化流程和环节,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市场行为中来,而不仅仅是一个生产者或消费者。
4,保粮食能源安全,这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重中之重。虽然中国现在有稳定的储备粮积蓄,对于疫情的影响时间还要有充分考虑,要制定2-3年的农业政策,能源安全却仍然是有不足之处,因此要加大能源的储备,同时要改变国内的能源结构,加速陆地能源的勘探力度和海上能源的勘探力度,增加电力对能源的支持,减少对传统石油和煤炭的需要。
5,保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要确保中国企业能够长期发展,减少对国外进口的依赖,防止在关键时期被国外的供应链掐脖子,由于其中的一环导致整个供应链都瘫痪。
6,保基层运转,这就要求基层工作人员不能因为疫情的原因而减少自己的工作量,或者工作重心偏移,要让企业的办事人员可以随时对接基层政府,对企业问题进行及时处理,排忧解难,而不能因为疫情而导致程序上拖延,这也是基层工作顺利运转对于此次抗击疫情所要发挥的贡献。
六稳到六保的变化
从以上两个提法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对于市场的预期已经从稳定向确保来转变,这表示中国政府的工作重心和工作重点有一些变化。此次提出的"六保”更贴近人民,与中国老百姓息息相关,这与中国政府“以人民为本”的理念一脉相承。如“六稳”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达不到稳定的预期,就必须要确保相关受影响的人民能够得到“六保”中的保证。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必须充分估计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切实增强紧迫感,抓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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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大气网讯:近期,随着省属企业市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以及旗下上市公司相继披露,山西焦煤集团和山煤集团拟合并事宜相继得以证实。
从公开信息来看,山西焦煤集团和山煤集团合并重组框架基本得以明晰,本次重组分两步走:第一步为山西国资运营公司将所持有的山煤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焦煤集团,山煤集团成为焦煤集团全资子公司;第二步则是后续焦煤集团对山煤集团吸收合并。
虽然关于上述两大重点省属煤企的合并传闻许久,但当消息得以官方证实后,还是引起很大热议,既有对强强联合的期待,亦有“拉郎配”式重组的担忧,可谓颇为“热闹”、猜想纷纷。由于当前该事项仍处于前期阶段,尚未签订最终重组协议,所以官方对两大国企的此次合并公开信息很有限。以下为山西资本圈对其中几个关注点的简单解读,仅供参考。
一、此次合并由何而起?
作为最“年轻”的山西“五大煤企”,焦煤集团于2001年通过对西山煤电、汾西矿业和霍州煤电山西三大炼焦煤企业为主体进行重组合并而来,成为国内首个重组成功的煤炭大集团,成立初衷便是避免市场恶性竞争。之后又相继通过部分兼并重组,逐渐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焦煤生产加工企业和全国最大的焦煤市场供应商,这也是焦煤集团在七大煤企中独有的优势地位。
而随着供给侧改革的快速推进,包括神华、中煤等国内重点煤企掀起了新一轮煤炭兼并重组,作为煤炭大省的山西在强力“去产能”的同时,相继提出打造晋北、晋中(焦煤)、晋东三个大型煤炭基地、由焦煤集团等五大煤企主导新一轮煤矿减量重组,直指加快推进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另外,山西省此前还曾推动山西煤销集团与国际电力集团合并组建晋能集团,以及曾尝试推动晋能集团与国际能源合并,所以山西有省属能源国企整合重组的先例。
在此背景下,支持焦煤集团组建国家级炼焦煤大集团的呼声亦越来越高,其理由包括炼焦煤资源稀缺且中国主要集中在山西、焦煤集团主导优势明显管理经验丰富、大集团有利于把握定价权稳定市场、增加市场话语权等等,显然是希望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焦煤企业。
尤其是在山西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之后,山西省委省政府加快“试水”推进煤炭领域专业化重组,第一步便是决意对几大省属重点煤企发展格局进行大的调整,其中潞安、晋煤、晋能等煤企均向非煤炭主业转型,而焦煤集团则继续“坚守”煤炭主业,这也为其主导省属焦煤领域的专业化重组提供了明显政策预期:
2019年12月,焦煤集团宣布对山煤集团旗下煤矿和选煤厂进行托管;2020年1月,推进焦煤领域专业化重组列入2020年山西省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3月,焦煤集团“两会”宣布2020年要积极推进省内外优质焦煤资源战略重组;2020年4月,焦煤集团和山煤集团拟合并重组被官方证实。
二、为何先与山煤集团合并?
众所周知,山煤集团作为山西唯一拥有进出口两个通道的省属煤企,其自成立伊始便被给予特殊地位,之后又通过2009年前后的煤炭兼并重组迅速做强并成功跻身七大煤企之列,与焦煤集团、晋能集团一样总部均位于太原市。同样是在2009年,山煤集团率先实现煤炭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和煤炭贸易)的整体上市,而这其他六大煤企至今没有如愿完成,可谓山煤集团最”荣光“时刻。
而之后受制于煤炭市场的持续低迷,山煤集团因煤炭资产兼并重组的整合阵痛开始显现,并从2014年开始连续两年出现大额亏损,迎来集团跻身七大煤企之后的最危急时刻,不过随着市场转暖和集团领导班子调整,转折点也在加速到来。
在山西省力推建煤炭大集团和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本来在七大煤企中体量最小存在感就最弱的山煤集团,在集团经营陷入困境的大背景下,定下保壳脱困求生存的“三年三步走”战略,拉开集团“减负求生”转型序幕,“大刀阔斧”剥离频频亏损的煤炭贸易资产,同时对旗下煤矿等各板块资产进行整合,成功“减负”后集团也因此转危为安。
但相较于其他几家重点省属煤企,脱困后的山煤集团却面临相对尴尬的局面,那便是缺少一个支撑力强而又前景明晰的主业,现有优质资产基本已注入上市公司山煤国际,整合重组的阻力与难度无疑相对更小,加之煤炭领域专业化重组大势所趋,推动焦煤集团吸收合并山煤集团便开始提上日程,2019年底焦煤集团实现对山煤旗下煤矿和洗煤厂的托管显然亦是“有意为之”。
三、此次重组是否“偶然”?
自焦煤集团与山煤集团拟合并重组的消息甫一披露,质疑或疑虑最多的便是焦煤已经足够大,此次是否为了重组而重组,甚至再现“拉郎配”?
面对山西众国企此前“大而不强”的问题,山西资本圈觉得王一新副省长在2017年召开的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也即对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作出安排部署时,对此有过重要表述:
“这些年,我们一些企业为了“世界500强”之名头,做得很辛苦,为了做大规模、做大数字,有的企业在那里自个儿辗转腾挪。'面子'是有了,'里子'却伤了……省委、省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思想是清醒的、态度是鲜明的,我们不要虚假的“规模”,我们要的是企业“瘦身健体、固本培源、提质增效”。
从之前的大规模“去产能”再到之后拆分原有省属国企资产力推专业化重组,以及部署省属国企“减负瘦身”、实施“一企一策”经营目标考核等重要举措,都可以看出山西省委省政府对企业资产规模和营收规模的重视程度均在降低,近些年包括七大煤企在内多家国企资产或营收规模甚至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自然也对省属国企入围世界500强数量及排名造成了直接影响,但省属国企专业化重组的步伐仍在加快。
当然,山西省进行专业化重组目的是在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做强传统产业,做优新兴产业,打造行业劲旅,而不是简单以减资产规模为评判依据,亦不排斥规模的扩张,例如交控、文旅、万家寨水务控股都是原有重点省属国企直接合并重组,其中交控的资产规模更是远超七大煤企,所以政策预期上来看出现焦煤与山煤的合并并不意外。
四、“新焦煤”规模究竟大不大?
根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来看,山西焦煤和山煤集团此次合并重组核心关键在于焦煤资源的专业化重组,也即山西焦煤要率先完成整合集团内部的资源,然后再整合包括山煤集团在内的其他省属国企的焦煤资源,进而整合山西省内外乃至国际国内的焦煤资源,形成规模效应,增强市场话语权。
确实,随着对山煤集团等资产的合并重组,焦煤集团的整体规模必将得到一个大的跃升,升级版的“新焦煤”亦会成为名副其实的山西龙头煤企,但不可否认的是,“新焦煤”与国内其他龙头煤企在规模方面仍有一定差距。
众所周知,山西省素以大煤企居多,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披露的2019年中国煤炭企业50强名单(以2018年营收为参考)为,七大省属企均位于前20名,前10名中山西五大煤企占据半壁江山,所以说山西煤企的整体规模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但单个煤企优势却不明显,50强名单中山西排名最高的潞安集团也仅列第6位,焦煤和山煤则分列第7、19位,即便后两者相加也仅列第6位;煤炭产量50强名单同样如此,山西排名最高的同煤集团仅列第6位,焦煤和山煤则分列第7、21位,后两者相加也仅列第6位,所以即便焦煤和山煤直接合并后“新焦煤”能够轻松“领跑”山西众煤企,但与国内的国家能源、山东能源、陕西煤化、兖矿集团等仍有一定差距,只是差距得以明显减小。
与此同时,根据重组安排,无论是焦煤集团还是有可能从山煤集团划转的的非主营业务资产,未来都可能被剥离,并支持其他省属国有企业进行专业化重组,所以未来“新焦煤”的资产规模还存在一定变数,最终取决于此次专业化重组的能否达到预期,未来进展值得关注。
以上便为山西资本圈对市场关注较多的几个问题的简单解读,仅为个人看法。当然,关于此次重组还有一些问题或者疑问希望得以解答,未来山西资本圈将结合相关进展及时解读,此次便不再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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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价格最高是2016年。
2016年,煤价疯长的3个阶段。受到国家276去产能政策、汽车超载超限政策、降雨季节以及煤矿安全检查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煤炭价格经历了三次狂飙式上涨,分别是在2016年5月、9月、12月。最高突破600元/吨。
简介
春节前夕,为了保障春节过后煤矿正式生产之前的正常运行,许多下游用户大量补充库存,这使得煤炭价格一直处在高位水平。2017年3月份,“两会”召开,所有煤矿迎来新一轮的检查,神木地区炮采煤矿全部停产,部分国有大矿也实行自检自查,停止生产。
一时间,煤炭产能骤减,又出现了煤矿关闭、煤场没煤,拿着钱买不到煤的情形。煤价又经历了新一轮的涨潮,两周之内累计上涨61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