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保供措施
法律分析:要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强化域内煤矿挖潜增加供给。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抢抓国家释放优质产能政策机遇窗口期,加快释放煤炭优质产能,解决煤炭供应不足,弥补用煤缺口,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煤炭供给和冬季取暖需求。要坚持多措并举,加大企业煤炭储备力度。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抓紧制定年度应急储备煤炭的工作方案,及时掌握企业储煤动态,第一时间解决矛盾和问题,确保供暖季储煤量达到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市场监管总局查处哄抬煤炭价格,如何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首先是需要保证物价部门持续出手调控政策,其次就是从源头处解决一些煤炭的出售价格,再者就是控制禁止一些人群囤积煤炭,另外就是加强市场的监督工作。需要从以下四方面来阐述分析市场监管总局查处哄抬煤炭价格,如何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
一、需要保证物价部门持续出手调控政策
首先就是需要保证物价部门持续出手调控政策 ,物价部门之所以需要持续出手调控政策就是这样子可以使得的对应的物价部门采取一些有利的措施来更好地控制物价的飞涨,才可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二、从源头处解决一些煤炭的出售价格
其次就是从源头处解决一些煤炭的出售价格 ,之所以需要从源头处解决一些煤炭出售的价格问题就是这样子可以使得煤炭的价格更加合理,并且不会因为一些主观的因素造成煤炭的价格出现飙升。
三、控制禁止一些人群囤积煤炭
再者就是控制禁止一些人群囤积煤炭 ,对于市场监督部门而言平时应该注意人群的囤积煤炭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坚决需要进行禁止的,因为不利于煤炭的价格的稳定,需要严厉的惩戒。
四、加强市场的监督工作
另外就是加强市场的监督工作 ,之所以需要加强市场的监督工作就是这样子可以使得对应的一些市场监督部门采取一些有利的措施来更好地满足市场人民群众的需求导向。
市场监督部门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
应该采取一写有利的措施来更好地调控煤炭市场的价格,这样子有利于消费者的长期发展。
煤炭经营企业备案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储煤场地及设施、建立信用记录的社会征信机构情况。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告知所在地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第九条 对本行政区域内备案的煤炭经营企业名单,省级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应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第十条 用于煤炭经营的储煤场地,布局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设在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区域内不同储煤场地的布局应体现资源集约开发和节约利用;城市大型储煤场地应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防燃、污水处理设施,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省级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土、环保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储煤场地合理布局规划。第十一条 煤炭经营应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用户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第十二条 煤炭经营主体在煤炭装卸、储存、加工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第十三条 加工经营民用型煤,应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民用型煤应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第十四条 鼓励加工、销售和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第十五条 煤炭经营主体应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规定,实施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等行为;
(四)违反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偷漏税款;
(五)销售或进口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以及向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范围内单位或个人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煤炭;
(六)储煤场地违反合理布局要求,浪费资源、污染环境;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煤炭产业政策或行业标准的其他行为。第十六条 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作为参与煤炭经营、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手段。第十七条 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和额外加收费用。第十八条 煤炭经营主体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与工商、质检、环保、国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对煤炭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二十条 煤炭经营企业应在每年一季度,向办理备案的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上年度有关经营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煤炭计量、质量、环保等规定或标准执行情况。对煤炭供应保障具有支撑作用的经营企业,应配合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动态监测,按季度报告主要煤炭买卖合同履行等情况。
除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应向社会公示煤炭经营企业年度报告信息。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煤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条 用煤单位使用的煤炭质量必须符合本市《低硫优质煤及制品》地方标准的规定。
本市禁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非低硫优质煤及制品。
国家和本市对低硫优质煤的使用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市和区、县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市煤炭质量的监督检查。第五条 用煤单位在购煤后,应当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煤炭质量进行检验;经检验不符合标准的,不得使用。
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使用煤炭质量的抽查监督。第六条 用煤单位违反本规定使用非低硫优质煤及制品的,由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将该非低硫优质煤及制品交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变价收购处理。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煤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条 用煤单位使用的煤炭质量应当符合本市煤炭质量地方标准的规定。
本市禁止使用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的煤炭及制品。第四条 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市煤炭质量的监督检查。第五条 用煤单位在购煤后,应当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煤炭质量进行检验;经检验不符合标准的,不得使用。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使用煤炭质量的抽查监督。第六条 用煤单位违反本规定,使用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的煤炭及制品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说明了国家对于煤炭市场的监管力度正在不断加大,也警告部分煤炭从业者,不能够在煤炭市场价格方面做出任何改变或者违法行为。
矿产资源对一个国家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所有矿产资源当中,煤炭石油以及天然气,才是最主要的。当然相比于石油以及天然气而言,全世界煤炭的储备数量较多,但是煤炭形成的条件也是非常苛刻的。而且煤炭是一种不清洁能源,燃烧之后也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以及有毒有害气体。
秦皇岛发改委:强化煤炭价格监管力度,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我国拥有非常丰富的煤炭储备,也是世界上最主要的产煤大国。但是煤炭市场一直以来都是很不稳定的,价格的高低都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秦皇岛发改委特地指示,将会强化煤炭市场价格的监管力度。以此来保障煤炭市场的价格秩序稳定,煤炭市场价格的秩序稳定,会直接与居民的生活水平挂钩。因此,加强煤炭市场的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警告部分煤炭从业者,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秦皇岛发改委的决定,也警告了很多煤炭从业者,必须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通过违法的手段来扰乱煤炭市场的价格,从而达到扩大经济效益的目的。我国对于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规则有很多,任何人违反相关法律,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煤炭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我国的工业发展,煤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我国在建国之初,就是通过煤炭来取得了工业方面的初步进展。而且煤炭的运用范围较广,比如生产制造以及发电方面,都需要通过燃烧煤炭来实现。
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用煤单位炉前煤的污染物含量、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储煤场地扬尘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区县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节约用煤。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依职能负责对煤炭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本市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煤炭经营企业的自律管理,协助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工作。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商务、环保、工商等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向其举报。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为举报人保密。第二章 煤炭经营第八条 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结合本市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市经营性煤炭堆场(以下简称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布局和总量控制计划。第九条 煤炭经营企业所存煤炭应当集中存放在堆场。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设置堆场。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应当按照布局要求进行设置,并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第十条 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煤炭质量,确保供应本市的煤炭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采用直供方式的用煤单位,应当确保采购的煤炭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购销煤炭双方订立的合同,应当具有煤炭质量条款,并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第十一条 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煤炭购销台账,载明煤炭购销数量、购销渠道及煤炭检验报告,并保留两年。第十二条 煤炭经营企业和用煤单位运输、装卸、储存、加工煤炭,应当符合本市环境保护要求,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自燃和煤粉尘污染。第十三条 堆场的经营者应当对其储煤场地采用防风抑尘网(墙)同时配套苫盖、喷淋设施,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储煤场地应当采取密闭措施。第三章 煤炭使用第十四条 用煤单位应当使用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
用煤单位应当建立用煤台账,明确用煤量、用煤来源、煤质及煤炭检验报告,并保留两年。第十五条 用煤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并不得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指标。第十六条 用煤单位必须安装烟气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并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关闭或者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应当事先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七条 钢铁、电力、石化、供热、建材等重点行业用煤单位的储煤场地应当采取密闭措施。其他用煤单位的储煤场地应当采用防风抑尘网(墙)同时配套苫盖、喷淋及监控设施。第十八条 对年综合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用煤单位,应当将审核结果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十九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商务、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条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动态管理,加强日常监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用煤单位炉前煤的污染物含量,污染物的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检查,对储煤场地的扬尘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进行检查,发现违法销售的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国家发改委3月2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炭保供稳价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促进能源安全保供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对进一步签实煤炭中长期合同、加强合同履约监管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强调,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全部通过全国煤炭交易中心线上平台录入确认并在线签订诚信履约承诺,全部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的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管。所有签订和录入合同要尽快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明确的合理区间协商确定价格水平。
通知要求,供需企业要每月线上报送合同履行情况,保证单笔合同月度履约率不低于80%、季度和年度履约率不低于90%。国家发改委对今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组织专项核查,重点核查签订全覆盖、价格机制签订落实、履约执行等情况。对未达到要求的企业,将视情实施约谈、通报、信用惩戒和追责问责等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煤炭经营企业第五条 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第六条 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分级审查、分级管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省级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可以规定设区的市有关部门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初审。第七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取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查的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在五千万元以上;
(二)独立拥有产权的储煤场地在二万平方米以上;
(三)独立拥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施;
(四)独立具备符合规定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人员。第九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计量设施、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第十条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第十一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第十二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当到有关现场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具备煤炭经营条件的,予以批准;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三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十四条 按规定由设区的市有关部门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初审后报省级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审查的,设区的市有关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第十五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对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煤炭经营资格证。第十六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对作出的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审查决定,应当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第十七条 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
一、加强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 煤矿安全生产能不能搞好,安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技术管理、现场管理、隐患排查管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劳动组织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是否得到落实,各项安全机制的运作是否到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煤炭企业主要领导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程度。可以说,认识有多高,安全就有多好,认识到位,安全就有了保障。因此,要提高职工对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就需要我们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
1 .多管齐下,多形式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一是安全思想宣传教育要有针对性。随着煤炭企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新设备、新技术被大量应用,迫切要求职工的技术水平和知识结构与之相适应,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在职培训和安全教育。二是领导干部要在安全思想宣传教育中率先垂范。安全思想宣传教育是为安全生产服务的,在安全思想教育中,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和安全技术管理干部不仅要言教,更应身教,必须用模范的作用、严谨的作风、科学的方法、踏实的行动,教育和引导职工。各级干部更要加强学习,只有掌握过硬的本领,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在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中才能得心应手。三是必须坚持从基层班组抓好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生产的第一线,确保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班组责任重大,必须把安全思想教育落实到班组成员,并作为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班组长是班组的核心,具体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要由他们去组织、实施,班组长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班组安全思想教育的质量,因此必须在认真配齐配好班组长的同时,对他们进行重点培训,以提高他们从事班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2.齐抓共管,加大安全思想教育宣传力度。抓好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实践工程,也是煤矿工作的长期任务,但由于长期以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态,在突出对人的教育上力度不够,因而尚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此,必须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系统工程,形成安全管理与宣传教育的合力,从而取得最佳效果。煤矿井下作业,生产条件复杂,安全事故易发生,为确保安全生产,首先抓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通过大众传媒、思想疏导、“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班前教育、“联责联保”、群安活动、文艺宣传、案例教育八种安全宣传教育方法制度化,常抓不懈。在具体运作上,实施基层支部统一领导,行政、工、团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建立安全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突出组织配合,通过安全知识学习、竞赛、板报、标语、案例分析、安全演讲、安全大讨论等形式,开展安全思想教育活动,行政上则以安全巡视,杜绝违章为重点,加大了安全管理力度,形成教育、管理的有机结合的系统工程,它们相互促进,互为补充,增加了感染力、震憾力和约束力,使职工从思想上、行动上绷紧了安全生产这根弦,遵章守纪,安全作业,从内心深处不愿违章、不敢违章、不想违章,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良好习惯,为确保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3.创新载体,增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安全思想教育是安全文化建设的深层次文化内涵。安全文化建设的好坏将直接导致职工安全意识的强弱和能否确保安全生产。因此,我们要创新载体,把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当作安全文化的重要内容来抓,营造安全文化的浓厚氛围,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些煤矿在依靠科技进步、改进装备水平、改善作业环境上投入很多,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开展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上却很少投入。
二、狠抓薄弱环节和基础工作,在安全管理上下功夫 煤矿安全管理是煤炭企业的主体责任,是煤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尽责任,煤矿企业要切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实施有效的安全投入、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把安全管理规范到位、管理到位。
1.强化机电安全管理。随着矿井延深开采,造成了供电线路加长、负荷增加、网络复杂的现象。深部开采地温和压力的不断增加,造成巷道、泵房、变电所等场所底鼓变形严重,导致管路、电缆受挤压,这些都给机电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如果不加强管理,不进行技术改造,不加大安全投入,就有可能酿成大的事故。为此,我们一要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能驾驭新技术的机电专业人才队伍,促进机电工作尽快走上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轨道。二要采取一切可行的手段,加大设备投入和改造,要争取国家政策性安全专项基金的扶持,采取多种形式的集资和融资,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行业标准,做出规划,确保煤矿必须的生产装备、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更新换代,对保护装置不齐的设备如提升绞车、干式变压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完善保护或予以更换。要把好设备的进入关和维修关,保证按标准要求使用和维修设备,坚决杜绝伪劣机电产品、无煤安标志产品、非防爆产品在煤矿的滥用,从源头上消灭事故源。三要推广使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特别是创造条件使用综合机械化采煤设备,避免采用低设备投入、大量投入人员、点多面广、效率低下的人海战术,应走出恶性循环圈,采用先进工艺流程,合理控制作业点和作业面个数,减少事故发生源的个数,真正实现矿井的安全、高产、高效。
2.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一要强化区队长、班组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工人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煤矿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规定切实履行下井带班职责,深入井下一线组织生产,监督检查各区队、班组安全生产状况,严肃查处作业过程中的“三违”行为。二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要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要立足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以瓦斯、水害等为重点,定期对矿井的采、掘、机、运、通等各个系统和环节进行专业化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停止作业,在采取针对性安全措施后,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按程序组织验收。三要推进安全质量达标。煤矿企业要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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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细化标准和考评办法,切实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区队每周、煤矿每月、集团公司每季度至少要组织一次检查验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对工程质量未达标的,要对照标准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矿井各系统以及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面、动态达标。
3.强化班组安全管理。班组的安全管理做得好,有助于生产管理、设备管理、现场管理等等。因此,在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工程中,首先要有一个敢抓善管、技术过硬、重视安全的班组领导核心,这个领导核心就是班组长。为此,班组长不但要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能关心、团结同志,而且还要有过硬的技能、强烈的安全意识和熟练的工业生产安全卫生知识。班组长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带领班组全体职工为实现“安全、优质、低耗、高效益”的目标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其次要要有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有目标才有方向,班组应有自己实现安全生产(www.chinatpm.net)的明确目标。班组长在任职期间要实行目标责任制。在确立工作目标时,要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并按“生产无隐患、个人无违章、班组无事故”的要求,结合班组的具体情况,制订出实现“安全合格班组”标准的具体办法,深入开展创“安全合格班组”等群众性活动。再次要有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度既是实践的科学总结,又是统一行动的准绳。建立和完善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符合安全生产的科学规律进行生产活动,这是搞好班组安全建设的重要保证。在这方面,需要我们建立和完善诸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巡回检查制、交接班制、安全技术岗位练兵制、设备维护保养制等制度。
三、全方位多渠道进行监控,在监督检查上下功夫
细节决定成败。煤矿安全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大意。因此,在安全的监督检查中,我们要全方位、多渠道进行监控,只有这样,才能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运行环境。
1.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抓住不放,一抓到底,这是煤矿企业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是责无旁贷的必尽责任,煤炭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监督职责,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好各项安全检查督查,使安全检查督查工作落实到位。
2.多形式加强监督。一是认真组织,明确检查任务。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基层,加强矿井的督查和检查。二是联系实际,创新检查方式。针对煤矿实际,进行重点检查或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通过检查能真正找准问题,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走过场三是落实责任,及时治理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进行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跟踪督查,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确保整改及时有效四是加强巡查,严惩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违规生产现象,坚决防止重特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在监督检查中要做到“六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要把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把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置于优先部署的层面来把握,扎扎实实地推进,把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细做实。二是教育培训要到位。要宣传推广先进的煤矿安全管理方式和安全生产技术,在潜移默化中灌输煤矿安全知识,为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舆论氛围。三是责任落实要到位。要把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提前到对隐患责任的追究,对违反隐患排查有关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四是制度执行要到位。要坚持每月安全办公会制度,定期分析、排查矿井安全状况,重点解决影响安全的各类隐患问题。五是隐患治理要到位。要一级监督一级,一级追究一级,以此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使安全管理的压力得到层层传递。六是现场监管要到位。要强化对生产现场的日常监察和动态监察,做到井下监察“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档、无缝隙”。
四、层层传递压力,在责任追究上下功夫
在煤炭企业实行责任追究,是增强各级管理人员责任感、压力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矿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
1.建立严密的责任体系。要环环相扣,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层层传递安全压力。在这方面,矿长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分管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各专业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事故隐患的治理各班组和职工对本班组和岗位负责安监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和责任追查。
2.传递压力,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要将抓好安全工作的压力层层传递,使之形成“人人讲抓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遵章守纪”的浓厚氛围。在生产调度会上就明确规定,凡是当天生产任务完成不好或安全工作上存在隐患的,各单位领导必须站起来说明完不成生产任务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及下一步的补救措施,以期加以改正,促使安全工作及其他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3.坚持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凡是煤炭企业发生的各类事故,无论事故大小、无论事故是否造成人员伤害,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在调查、追究、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自身制定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该撤职的要撤职、该降级的要降级、该开除的要开除、该处分的要处分、该罚款的要罚款,决不能姑息迁就,不能因责任未追究,导致责任的放松,而酿成更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事故责任的追究,起到警示教育的积极作用,促使制度管理更加规范化,确保生产的安全。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落实,在提高执行力度上下功夫 责任落实,执行到位是煤矿企业管理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只有责任落实,执行到位才能提高执行能力,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1.加强安全管理要挂在嘴上,放在心上,更要落实在行动上。煤矿企业在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中要努力克服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时言行不一,口头上喊安全第一、文件上写安全第一、会议上讲安全第一,而在实际工作中却不坚持安全第一,忘记了自己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职责,自觉不自觉的把安全生产工作让位于其他工作。特别是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把主要精力全部用于生产而忽视和放松安全言行不一的工作作风。
2.加强安全管理要转变作风,重心下移。要努力克服管理不到位、作风不深入、工作不扎实、检查走过场、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华而不实的工作作风要努力克服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以通报贯彻通报,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浮光掠影的工作作风要努力克服在事故隐患面前思想认识不到位,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致使问题越来越严重,以致酿成严重的责任事故在安全装备面前投入不到位,贻误时机,以致酿成严重事故。
3.加强安全管理要有针对性,努力克服“两张皮”现象。要努力克服安全生产工作上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创造性、上面要求抓什么就抓什么、上面抓一阵就紧一阵、上面松一阵就松一阵,没有把工夫用在细化安全管理上的工作作风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要正确认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要以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要以扎实务实的工作作风,负起对社会的责任感,负起对员工的生命安全的责任心,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