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供应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我整理的煤供应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煤供应合同1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产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费的条件和期限:低位热值>5500大卡 水分<10% 灰分25% 硫<1% 焦渣特性3~4类
三、交(提)货地点 方式: 货至江阴长虹码头,水上船板交货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费用负担:
运输与船运费由供方承担,包含在煤炭总价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数量以货到港商检吃水,结合码头电子磅计量为准。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散装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验收标准以合同约定标准执行,如发生争议,以双方认可的具有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化验为准。
八、随即备品 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无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江阴长虹国际码头,水上船板交货,先付总货款的50%,卸货结束按实际总吨位支付20~30%,余款在供方增殖税发票到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付清。
十、如需提出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福建: 无
十一、合同约定
如低位热值超过5500大卡,每100大卡加9.5元,每地于100大卡扣9.5元,低于4800大卡拒收,水分超过9%以上,有一个百分点扣一个百分点吨位,挥发分低于25%一个百分点扣5元,超过一个百分点加5元,硫超过0.1百分点扣6元,超过1.5拒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盖章签字后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供应合同2出卖人:
买受人:
一、品名、质量指标:
二、供货数量及期限:
三、运输及交(提)货方式:出卖方自选运输方式并代办运输,自卸车公路运输或铁路运输。 交货地点:电厂煤场,交货前的运输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按《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GB/T18666-20xx)执行。
2、买受方在煤炭到厂后7日内出具煤质化验结果,出卖方应主动与买受方联系,索取化验结果,若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应在煤炭到厂10日内,向买受方提出复核,或将买受方留存的备份煤样提出,交由X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仲裁化验,仲裁化验结果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出卖方逾期未对化验结果提出异议,视为认同买受方化验结果。
3、数量以买受方计量为准;计量方式:以买受方地中衡过磅计量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五、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1、以到厂单价进行结算,即:煤炭单价按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所对应的大卡含税单价计价。煤炭结算价格详见双方盖章认可的本合同附件,在买受方通知出卖方签订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之前,此价格一直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出卖方供煤统一采用一票制(全额增值税发票)结算,买受方根据出卖方到厂煤炭验收质量,由出卖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
3、执行期自签订日起,如遇市场煤炭价格有一定幅度的波动,由买受方通知出卖方签订补充协议,结算价格由买卖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相关条款进行结算。
六、计价方式、计价标准及质量要求:
1、计价方式:发热量计价。
2、计价标准:出卖方煤炭煤质化验指标(全水分Mt除外)在结算期内按加权平均数计算。
3、吨煤热值计价法:吨煤热值计价法:1吨煤价=4500Qnet.ar ×0.135大卡含税单价。
4、全水分8%﹤Mt≤10%的,超过8%的部分按同等比例在煤量中扣除;全水分Mt﹥10%的,超过10%的部分按双倍比例在煤量中扣除。扣除水分的部分给予扣水返热值补偿。
5、出卖方供应的煤炭灰熔融性温度(DT)﹤1350℃时,买受方有权要求出卖方停止供煤。
七、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结算时出卖方提供矿产品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7%,货款由买受方一并支付。
2、买受方收到货经验收后,以自然月为一个结算期;出卖方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全部运输费用由出卖人自行与承运人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八、供煤诚信保证金:
出卖方应向买受方缴纳供煤诚信保证金,缴纳金额及相关条款详见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的本合同附件:供煤诚信保证金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
1、严禁煤炭分层、分区装车,各层各区质量差值Aar≥5%,Qnet.ar≥200kcal/kg,按掺假处理。买受人在到货验收中发现木、石、铁块及杂物(以粒径长端超过500mm为准),经双方确认,罚款5000元/次,由买受人在出卖人当月办理结算煤款中扣除。出卖方供应的煤炭掺假、掺杂、掺水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停止接收出卖人的煤炭;同时通知出卖人立即整改,提高煤炭质量,并书面承诺不再作假,待出卖人整改完毕提出供煤申请,经买受人同意后可继续发运。对于已卸车的掺杂使假煤炭,买受方有权按车内最差煤质样化验结果作为同批次煤车(指同一发运地当日进厂煤车)日后结算的依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情节恶劣者,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前来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罚款5000元,由买受人在出卖人办理结算煤款中扣除。因掺杂使假,给买受方安全生产及设备造成损失,出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出卖方供应的煤炭来自非合同要求的矿点或非合同煤种时,买受方有权拒收出卖方供应的煤炭;如已发生卸车行为,出卖方须承担装车费自行运回。
3、出卖方应严格按分月合同量组织发运,出卖方如要超合同量发运,应得到买受方的同意,未取得买受方的同意超过合同量发运,买受方有权拒收;买受方根据社会用电和电网负荷高低,有权对月度合同量进行调整,调整前买受方应提前通知出卖方。
4、出卖方接到买受方签定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通知,不按时前来签定,买受方将停止接收出卖方的煤炭,并停止支付供煤暂付款,由此引起的后果出卖方自行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上级机关协调;
3、由买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有条款都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式7份。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变更、终止的条件:(1)合同的有效期:签订日期至20xx年12月31日为止。(2)除上述第九条中明确的合同变更、终止的条件以外,双方一致认为应变更、终止合同的。
煤供应合同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决定将本公司煤炭采购业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应概况:
1、采购价格核算:以当地实际市场价为依据,每吨增加2元计算。
2、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人工以及协调等其它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运输款结算方式: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场地堆卸原煤,由乙方指定的统计人员持甲方的结算单据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核对签字认可后,到甲方财务办理结算。
三、甲、乙方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 甲方的责任:必须保证甲方公司全部原煤采办业务交由乙方(除甲方公司自己煤矿原煤)。
2. 化验标准依甲方化验结果为准,如偏差较大,经甲乙双方协商,选第三方化验作为最终结果。
3. 乙方供应煤炭吨位依煤矿出矿磅单为准。
四、其它条款:
1、采办过成功,如对煤炭质量、吨位有改变时,甲方另行通知乙方提前准备更改。
2、在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积极联系甲方了解储存情况提前准备。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约定双方不准以欺骗、欺诈的方式给对方签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各自遵守,如一方违约按本合同总数量总价格的3%处罚,赔偿给守约方。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供应合同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负责甲方生产煤炭供应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供应甲方高县合成氨厂生产所需原料煤年约 万吨,运输由甲方自己负责
二、 乙方给甲方垫付一个月煤款甲方付给乙方总煤款的管理费。
三、 煤炭价格由甲方确认乙方进行支付。
四、 煤质要求:
如甲方发现煤质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由乙方负责与煤矿进行协调。
五、原煤重量以甲方厂区过磅数为准,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甲方在本月 日开始支付当月煤款,在次月的 日前付清前月的煤款。
六、 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的煤炭供应,每月保证煤炭 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 在合同期内,由甲方自主组织调配运输车辆,乙方负责协调车辆与煤矿的装车。乙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合作时,在双方一致认可的情况下,甲方须在一个月内将乙方垫付的煤款结算完毕。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十、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是一项由福建省政府相关部门颁布的文件。现在剑鱼标讯汇总整理如下,仅供参考:
文件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本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选择投资人、经营人或者承办人项目,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项目,以及省人民政府决定招标的其他项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另行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三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以及本规定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所列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邀请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专业要求,仅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费用占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的
(四)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不适宜招标的
(二)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不适宜招标的
(三)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而无法达到投标人法定人数要求的。
企业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该企业具备自行生产符合项目要求的货物的能力,或者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等级的,其相应事项可以不招标。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可以采取拍卖、挂牌出让或者电子竞价等方式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本规定所规定的规模和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政府投资或者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二)国有企业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三)除以上项目外,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项目投资来源中使用下列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政府融资,包括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资金等
(三)按规定由政府管理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河道治理、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围垦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排水、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供水、供气、供热、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项目
(六)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
(七)科技、教育、文化(含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体育、旅游、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用事业项目
(八)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项目
(九)其他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第八条 政府投资或者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拆除、修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单台设备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可以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如不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必须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发包。
第九条 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拆除、修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三章 项目投资人、经营人或者承办人选择
第十条 下列国有自然资源的经营性开发项目面向社会选择投资人、经营人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
(二)依法应当实行有偿使用的项目用海,同一宗海域有三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海域使用权的
(三)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出让
(四)国家确定应当采取招标方式设置的探矿权和采矿权
(五)其他依法应当招标的国有自然资源经营性开发项目。
第十一条 下列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公共信息技术平台等政府特许经营项目面向社会选择投资人、经营人的,应当在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招标信息发布媒体公开披露有关信息,公告期不少于20日,公告期满后有三个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收费公路、桥梁、隧道、城镇客运站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二)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
(三)供水、供气、供热项目
(四)污水、固体废物的收集与处理项目
(五)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
(六)公共信息技术平台项目
(七)实行政府特许经营的其他项目。
以上项目也可以直接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省人民政府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下列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面向社会选择经营人、承办人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网吧经营权、文化体育活动冠名权等专营性项目
(二)户外广告、公交线路经营权、客运线路经营权等依附于交通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经营性项目
(三)非经营性的公共设施(包括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设施等)的日常养护,公共场所保洁,大型公共设施的物业管理等
(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出让、租赁,出让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租赁的单项合同估算年租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罚没公物及其他公物的处置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公务所形成的公共资源
(六)其他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
第十三条 实行代建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选择承办人(代建单位),单项合同代建费用估算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第十四条 对于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公认的技术标准和明确的市场通用价格、指标明确量化、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资助的重大技术转让推广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章 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
第十五条 下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X线??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仪即PET)
(二)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
(三)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 (MM50)
(四)质子治疗系统
(五)其它未列入甲类管理品目、区域内首次配置的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
(六)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七)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八)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九)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
(十)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权机关核准可以不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品种外,一律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
第十七条 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招标事项,适用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第五章 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采购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垄断性国有企业采购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后,本省此前出台的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停止执行。
1、 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职责:
1) 主持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工作;
2) 主持公司党委工作;
3) 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4)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5) 负责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分管部门:
1) 财务部;
2) 人力资源部。
2、 党委副书记
职责:
1) 协助书记做好党支部日常管理工作;
2) 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
3) 负责公司共青团工作;
4) 负责公司工会工作;
5) 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6) 负责公司的行政和后勤管理;
7) 负责公司档案管理;
8) 负责公司武保及综合治理工作;
9)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部门:
综合管理部
3、 (经营)副总经理
职责:
1) 负责公司的制度建设和标准化管理工作;
2) 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及经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并负责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
3) 负责公司对标管理工作;
4) 负责公司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等商务管理工作;
5) 负责公司的采购管理工作;
6) 负责公司的信息化工作;
7) 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8) 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9)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部门:
1) 计划经营部;
2) 信息中心。
4、 (技术)副总经理
职责:
1) 负责公司的技术及设备管理;
2) 负责公司质量、安全及环保管理;
3) 负责公司的节能管理;
4) 负责公司基建项目管理;
5) 协助总经理抓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6)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部门:
1) 合同计划管理部;
2) 工程部;
3) 设备管理部;
4) 技术安全部。
5、 总经理助理
职责:
1) 负责公司生产业务的市场拓展工作;
2) 负责公司的生产管理工作;
3) 负责公司与生产相关商务及货运管理工作。
4)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部门:
1) 生产业务部;
2) 卸车部;
3) 装船部;
4) 生产保障部。
部门职能
部门名称:财务部 直接上级:总经理
下辖岗位:经理、主管会计、会计、出纳
部门本职: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
一、 根据国家及其相关部门颁布的财务会计法规政策,拟定公司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
二、 财务管理
1、 财务预算的编制,预算执行中的财务审核;
2、 资金合理安排,资金成本控制;
3、 定期对现金流情况进行系统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4、 各种成本费用的核算归集分析;
5、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并按时上报;
6、 有计划地筹措资金,开辟资金来源;
7、 参与制定或审查重要经济合同、协议及其它经济文件。
三、 会计
1、 针对经济事项所对应的原始凭证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 根据会计准则准确填制记账凭证;
3、 审核记账凭证,严格按照会计内部控制程序进行记账、对帐、结账;
4、 编制会计报表;
5、 各种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理;
6、 编制银行调节表;
7、 工资奖金的核算、发放;
8、 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的财务会计管理。
四、 资产管理
1、 办理资产报废审批工作;
2、 负责财产(车辆除外)保险的索赔;
3、 组织进行动产和不动产的盘点清查。
五、 出纳
1、 根据审核后的会计凭证填制付款票据,办理支付业务;
2、 办理银行签证;
六、 税务管理
1、 负责税务筹划与执行;
2、 税金核算、申报、交纳;
七、 事务工作
1、 公司内部财务稽查;
2、 组织配合外部审计。
与其它部门接口:
1、 对各部门的费用预算进行审核;
2、 严格按制度办理各部门有关人员的借款、报销等手续。
部门职能
部门名称:人力资源部 直接上级:总经理
下辖岗位:经理、薪酬考核管理、人事管理、培训管理
部门本职:组织公司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为公司提供和培养合格的人才。
主要职能:
一、 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计划
1.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2. 制定年度劳动用工、工资、员工培训、人事工作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人力资源制度管理
制定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员工聘用、劳动合同、员工奖惩、人事工作等项管理制度。
三、 人员招聘与任用
1. 制定人力资源招聘计划,选定适宜的招聘方式,实施招聘工作;
2. 根据公司定岗、定编要求和岗位素质要求,对已有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3. 确定总部人员甄选与录用程序并根据人力资源需求组织试用考核与任用。
四、 员工培训
1. 建立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体系和培训管理机制,提升员工的素质;
2. 拟订年度、月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 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逐步提升培训效果。
五、 薪酬管理
1. 执行薪酬管理制度,拟订年度薪资预算,进行薪资核算,编制薪资表;
2. 反馈薪酬分配效果的相关信息,完善薪酬体系。
六、 考核与奖惩
拟订激励考核制度,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进行员工奖惩。
七、 日常人事管理
1.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2. 相关保险福利管理;
3. 监督、检查员工考勤情况;
4. 办理员工调动手续,进行人事统计,编制人事报表;
5. 劳动合同管理,劳资协调,员工沟通,员工投诉处理;
6. 负责职称评定及资质认定工作。
与其它部门接口:
1. 汇总总部各部门提供的招聘、培训需求,确定其合理性,然后组织实施;
2. 督促各部门掌握信息进行绩效考核;
3. 检查公司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部门职能
部门名称:综合管理部 直接上级:副书记
下辖岗位:经 理、文秘、行政管理、后勤管理、保卫管理、档案管理、司机、党群主管、党群管理、企业文化宣传
部门本职: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党群工作及后勤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
一、 公司行政管理
1、 管理性文件的拟、收、发、存,并对文书等进行规范化管理,以及印信管理;
2、 组织召开公司级行政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3、 协助总经理进行部门间工作的协调;
4、 行政决议及公司领导命令的督办;
5、 公司档案管理;
6、 负责公司的外事工作及接待服务工作;
7、 负责管理费用的核算与管理;
8、 公司重大活动的组织与安排。
二、 负责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
1、 负责公司精神文明建设;
2、 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3、 负责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 党群工作
1、 负责公司党、团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2、 做好工会的各项工作,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开展各项文体活动。
四、 后勤管理
1、 负责公司厂区、生活区安全保卫工作;
2、 负责公司的车辆管理;
3、 负责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绿化及管理;
4、 负责工作期间员工生活保障与服务工作及物业管理协调工作;
5、 负责办公、生活辅助设施设备的维护、检查与管理;
6、 负责办公用品、车辆、后勤物资等要求计划提报。
与其它部门接口:
1、 各部门信息反馈与汇总,检查、协调各部门工作;
2、 组织各部门的党群工作。
7、 协助计划经营部在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对办公用品、车辆、后勤物资的采购工作。
部门职能
部门名称:计划经营部 直接上级:经营副总经理
下辖岗位:经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经营主管、企业管理、计划与统计、物资采购主管、采购业务员
部门本职: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
一、 公司规划、制度及标准化建设
1、 分析公司经营状况,根据公司战略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2、 建立健全公司的制度及标准化体系,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和标准;
3、 检查监督部门及员工制度和标准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二、 计划及预算管理
1. 制定公司年度及月度经营计划;
2. 组织编制及审核公司的预算,经公司决策层通过后对预算进行控制和调整;
3. 编制成本、费用计划,上报审批后实施,对各部门的月度费用预算进行审核;
4. 制定公司及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组织对部门进行绩效评估;
5. 督促各部门落实公司年度、月度经营计划。
三、 经营活动分析
1. 对经营活动进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和建议;
2. 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各类数据的统计上报;
3. 组织燃料、物资的盘点工作。
四、 组织公司的招投标工作
五、 合同管理
1、 负责合同范本制定与管理;
2、 监督合同按程序签订;
3、 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六、 采购管理
1、 供应商管理(选择、评价、谈判、数据维护、解决冲突、寻找新的供应商);
2、 负责各类物资及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的执行。
七、 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
与其它部门接口:
1、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制度及标准化的建立健全工作;
2、 对各部门的费用预算进行审核;
3、 负责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
4、 对公司各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估;
5、 审核技术安全部、信息中心、综合管理部的采购计划,并在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领导下执行采购计划。
部门职能
部门名称:信息中心 直接上级:经营副总经理
下辖岗位:经理、系统工程师、中控维护工程师
部门本职:负责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及中控系统的技术管理。
主要职能:
一、 公司信息系统的建立与维护
1、 制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并建立健全信息系统;
2、 负责信息系统(门户网站、EAM系统、OA系统、MIS系统)运行管理;
3、 负责信息系统(EAM系统、OA系统、生产管理系统等)的维护、二次开发;
4、 负责各个管理系统使用的授权、监督使用、考核等项工作;
5、 负责公司所有系统安全、数据备份工作。
二、 计算机和网络管理
1、 公司网页的制作与维护;
2、 统一配置公司网络、计算机等,并指导员工的使用;
3、 计算机硬件系统的维护;
4、 信息系统配置计划和技术方案的提报
三、 负责中央控制室的技术管理
四、 负责公司电话、传真机的通讯管理
与其它部门接口:
1、 指导公司各部门做好计算机管理工作;
2、 为生产业务部的中央控制室提供技术支持;
3、 协助计划经营部在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信息系统采购工作。
部门职能
部门名称:技术安全部 直接上级:副总经理
下辖岗位:经 理、副经理、设备技术员、能耗管理专工、综合管理、计划专工、保管员、安全质量主管、消防及环保管理、安全监察、质量管理、安质员
部门本职:负责公司技术、设备、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管理
主要职能:
一、 制定和修订公司技术、设备、质量、安全、环保等相关的制度/标准
二、 技术及质量管理
1、 质量、安全、环保的贯标工作;
2、 审核生产规程和设备检修程序文件,并监督实施;
3、 审核生产部门提出的大小修方案,负责最终的验收;
4、 分析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技术创新,研究制定技改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5、 组织对生产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6、 审核使用部门上报的备品备件及材料的需求计划,并制定采购计划;
7、 负责设备可靠性、计量管理、生产经济技术指标管理和其它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三、 安全管理
1、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规范;
2、 监督检查日常文明生产工作并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3、 制定生产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 负责公司的消防和环保管理
五、 负责公司基建管理
六、 外委维修管理
1、 审查维修分包商的资质,提出分包商的选择意见;确定工程量,协助工程合同谈判;
2、 维修分包商的工作组织安排、监督、检查、验收、统计、考核等管理工作。
七、 组织物资的验收及库房管理
八、 负责公司EAM系统运行与维护管理工作
九、负责公司对讲机的全寿命管理
与其它部门接口:
1、 对生产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和监控;
2、 向计划经营部提出劳保、物资及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协助计划经营部在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采购工作;
3、 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物资入库单,便于按时支付货款;
4、 向计划经营部提供生产技术数据和生产部门的考核信息。
部门职能
部门名称:生产业务部 直接上级:总经理助理
下辖岗位:经 理、副经理、值班经理、计划员、质量员、业务员、调度员、中控值班员、稽核、统计员
部门本职:负责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合理、均衡组织生产。
主要职能:
一、 制定公司生产调度、货运管理的相关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 业务开发
1、 负责公司市场开发及货源的组织工作;
2、 负责公司与生产相关商务及货运管理工作。
三、 生产计划与调度
1、 编制公司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及日作业计划;
2、 组织召开日生产调度会,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3、 调度指挥装船、卸车生产作业过程,监督检查生产作业计划的完成情况;
4、 调配生产过程中各种资源;
5、 负责生产过程中对外的协调;
6、 公司费收、稽核、内在质量、数量等业务管理;
7、 生产数据的统计、分析。
四、 安全、质量、环保管理
1、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严格执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3、 做好部门内各种档案资料、质量记录的管理工作;
4、 合理计划和调度,保证作业质量和服务质量。
与其它部门接口:
1、 接受技术安全部的监督检查;
2、 统一调度协调各生产作业部门的生产活动;
3、 按时向生产业务部上报各类生产报表。
部门职能
部门名称:装船部 直接上级:总经理助理
下辖岗位:经 理、副经理、设备技术员、安全员、事务员、装船班长、装船指导员、装船司机、堆取料司机、电气技术员
部门本职:组织、协调装船作业,完成生产任务。
主要职能:
一、 编制和完善部门所承担的生产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二、 生产组织与协调
1、 组织完成装船生产作业计划;
2、 生产现场管理;
3、 落实节能措施。
三、 设备维护
1、 本部门所属设备的巡检与维修;
2、 本部门所属皮带秤的运行、维护及效验。
四、 安全、质量、环保管理
1、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严格执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3、 做好部门内各种档案资料、质量记录的管理工作;
4、 本部门安全质量及消防的检查、整改与考核;
5、 落实公司环保的各项制度。
五、 部门日常管理
2、 部门所属设备的技术管理;
3、 做好部门的成本控制、成本统计分析工作;
4、 班组建设和部门员工培训;
5、 部门定额管理及员工考核。
与其它部门接口:
1、 接受技术安全部的监督检查;
2、 接受生产业务部的生产调度;
3、 按时向生产业务部上报各类生产报表。
部门职能
部门名称:卸车部 直接上级:总经理助理
下辖岗位:经 理、副经理、设备技术员、安全员、事务员、卸车班长、卸车指导员、翻车司机、电气技术员
部门本职:组织、协调卸车作业,完成生产任务。
主要职能:
一、 编制和完善部门所承担的生产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二、 生产组织与协调
1、 组织完成卸车生产作业计划;
2、 生产现场管理;
3、 落实节能措施。
三、 设备维护
1、 本部门所属设备(包括筛分设备)的巡检与维修;
2、 本部门所属的轨道衡、皮带秤的运行、维护及效验。
四、 安全、质量、环保管理
1、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严格执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3、 做好部门内各种档案资料、质量记录的管理工作;
4、 本部门安全质量及消防的检查、整改与考核;
5、 本部门环保设备的运行、检查与维护工作,落实公司环保的各项制度。
五、 部门日常管理
1、 部门所属设备的技术管理;
2、 做好部门的成本控制、成本统计分析工作;
3、 班组建设和部门员工培训;
4、 部门定额管理及员工考核。
与其它部门接口:
1、 接受技术安全部的监督检查;
2、 接受生产业务部的生产调度;
3、 按时向生产业务部上报各类生产报表。
部门职能
部门名称:生产保障部 直接上级:总经理助理
下辖岗位:经 理、副经理、设备技术员、安全员、事务员、煤管班长、港站煤管工、库场煤管工、现场管理员、电工、司泵工、卸车采样工、装船采样工、制样工
部门本职:负责堆场管理及生产保障工作。
主要职能:
一、 生产保障
1、 负责卸车、装船煤炭采样、制样及与商检的煤样交接工作;
2、 负责公司煤炭的堆存管理;
3、 负责公司生产作业现场(码头、翻车机房、堆场、皮带机沿线、转接塔)、道路的保洁工作。
二、 本部门所属设备的巡检与维修
三、 负责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外委承包队伍的日常劳务管理
四、 安全、质量、环保管理
1、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严格执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3、 做好部门内各种档案资料、质量记录的管理工作;
4、 本部门安全质量及消防的检查、整改与考核;
5、 落实公司环保的各项制度。
五、 部门日常管理
1、 部门所属设备的技术管理;
2、 做好部门的成本控制、成本统计分析工作;
3、 班组建设和部门员工培训;
4、 部门定额管理及员工考核。
与其它部门接口:
1、 接受技术安全部的监督检查;
2、 接受生产业务部的生产调度;
3、 按时向生产业务部上报各类生产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