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经济发展这么多年,为什么依然落后?
山西煤炭虽然起步早,开采量大,
但是太过度依赖煤炭资源。
1.量大质比一定优.
2.煤炭能耗高,重污染,国家不提倡。
3.当地人靠煤吃煤,坐等煤空,没有多元化发展。
4.受国际市场的影响大。
拓展资料:
山西省煤炭发展现状:
1、山西,是华夏民族的文明起源地之一,拥有非常悠久的人文历史。最让人联想到的就是煤炭资源丰富,比如:大同等一些产地。山西作为能源大省总在不经意间影响着中国,现如今山西省是人尽皆知的煤炭大省。
山西煤矿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山西煤矿多如牛毛,大大小小的矿井在山体中错落着,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从1949年的3676处,经过大规模建设,到1997年达到最高峰10971处,伴随而来的是煤炭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经安全整治、整合重组和去产能等,减至2018年978处。2018年山西省采矿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跨省、农户)增长速度下降53.5%;至2019年有所增长,增长速度为19.5%。
2、煤炭生产情况
煤炭产量上,山西省煤炭从1949年的267万吨,发展到2018年的9亿吨,占中国煤炭产量的比率从8.23%增至25.2%,70年中有58年煤炭产量位居中国第一,2019年山西省原煤产量97109万吨。
3、山西省煤炭出口情况
2014年山西省煤炭出口量达到45万吨,为近几年来最高值,之后出口量下降,2018年山西省煤炭出口量只有0.9万吨;2019年出口量有所增长,出口量为7.1万吨。
山西省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继续按照“定量、稳价、提效”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市场需求合理控制产能,科学组织生产,科学调控产量,稳定煤炭价格,合理安排销售计划,加大煤炭销量,维护煤炭市场平稳运行,保证煤炭供需平衡。
2.建立煤炭市场风险共担机制,全省煤炭企业实行同煤种、同区域、同流向、同价格机制,统一协调,加强合作,抱团取暖,坚决防止互相压价、内部竞争。
3.建立煤炭经济运行分析例会制度,加强对市场研判和日常运行监测,把握煤炭市场形势,防止市场出现大起大落。
4.加强货款回收管理,以防造成死债和形成新的货款拖欠。
5.保证省内重点行业、重点用户用煤需求。
6.加强企业管理,降低生产和销售成本,开源节流,减少企业支出,增加收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煤炭行业发展现状:“十一五”期间是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的最佳时期。煤炭是中国的基础能源,在一次能源构成中占70%左右。“十一五”规划建议中进一步确立了“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的基本方略,为中国煤炭行业的兴旺发展奠定了基础。“十一五”期间需要新建煤矿规模3亿吨左右,其中投产2亿吨,转结“十二五”1亿吨。
煤炭行业发展趋势:中国煤炭工业将继续保持旺盛的发展趋势,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中国煤炭行业的发展前景都将非常广阔。
中国煤炭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的煤炭流通企业总量约为10万家,规模偏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煤炭生产与消费企业分布较为分散,行业集中度偏低,为不同规模的煤炭流通服务商提供了生存空间。
国家正大力推动煤炭开采企业的整合,煤炭流通市场也将趋向集中,这将逐步提高煤炭流通企业的市场进入壁垒,小规模煤炭流通企业的生存空间将不断缩减,大规模、跨区域的流通服务商将成为主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煤炭行业
山西省煤炭资源丰富,然而煤炭采掘业是典型的依赖大量廉价低素质劳动力的产业;于是大小煤老板们只需控制煤矿,就可以获得大量利润,而大量的重体力煤窑工们却只能获得很微薄的收入。于是这种经济在带来极大的收入差距外,亦衍生了大量腐败。而山西煤作为一种资源价值极低,又使得这种处境雪上加霜:山西煤炭相比国外如澳大利亚煤品质较低,根本无法与其竞争;山西地形崎岖交通不便,煤炭难以运输;新技术的进步,使得工业生产中煤炭地位下降;煤炭作为战略资源,国家对此有一定的强制性的规划,政策上对山西不利;开采煤炭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摧残着人们健康,也使得山西劳动力的潜在经济产出降低。
山西省本就属于基础设施远不如东部沿海的中西部地区,而在煤炭开采后地面残破、大气灰蒙的环境下,两极分化收入的顶端、大量致富的煤老板纷纷到东部一二线城市生活并带去了大量消费与投资(如奢侈品消费和房地产投资),于是大量资金流出山西省,在大量国内省际商贸活动中掏空了山西的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这和中东石油大国王子王孙纷纷到西欧等发达国家生活十分相像,区别在于一国之内的人员与资金流动显然便利得多了。
山西处于中西部内陆地区,国家的科教机构布局极少,大学和研究所总体质量不高,高端理工科人才极少,高新产业极不发达。于是经济产业链就只有煤炭开采与几条和煤炭相关的低附加值产业(如煤炭-焦油-水泥建材等化工产品,煤炭-钢铁,煤炭-电力-金属)。煤变油、煤变乙醇等高新技术有一定进展,不过商业应用极其有限。
而近年的一些大事亦持续不利于山西经济:国家大力推进环保执法,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煤炭相关产业开始倒闭破产;山西政局出现塌方式腐败,官员们战战兢兢很难有所作为;山西近年的高官除曾短暂担任过省长的李小鹏外均很难带来有利于本省发展的政治资源。
目前来说,山西省似乎发展前景黯淡,短期内看不出希望。对于一个古代历史辉煌的省份,这真是件令人遗憾的事。
第一,煤炭资源损失浪费严重,主要表现为资源回采率低、煤炭资源利用不合
理和煤炭利用效率低。第二,煤炭资源分配不合理。多种审批机构都代表国家行使
对煤炭资源的元偿配置,随着煤炭市场发育,暴露出一些弊端,其主要表现一是法
人或自然人获得煤炭资源缺乏效率标准,二是行政分割煤炭资源从基础上限制了企
业扩张,三是审批具有一定的随意性。第三,煤炭资源有偿使用不合理。主要表现
在一是没有实现调节级差收益的目的;二是征收税费的评价方式过于简单;三是煤
炭资源产权虚置。第四,缺乏对稀缺煤种的保护性开采措施。山西晋城矿区的优质
无烟煤、黑龙江七台河矿区优质炼焦用煤、宁夏汝萁沟矿区优质无烟煤、离柳矿区
的优质炼焦用煤等均为稀缺煤种,不同程度地受到乡镇小煤窑的破坏性开采和自然
因素的破坏,目前尚没有采取严格的保护性开采措施。
(二)煤炭开发布局的问题
1.煤炭开发布局没有充分考虑资源的经济可采性。煤炭资源的经济可采性是
地质条件、开采条件、煤类及煤质特征、储量的丰富程度、地区经济等多种因素的
综合反映。据研究,在现有的市场、技术和经济条件下,国有重点煤矿594处矿井
中,次经济可采煤矿194处,占总处数的32.66%,生产能力16690万t/a,为总能力
的31.2%;非经济可采煤矿279处,占总处数的46.97%,生产能力11633万t/a,为
总能力的21.75%。这说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煤炭短缺,片面追求煤炭数量的
增长,煤炭生产力布局没有考虑其开发的经济性。
2.煤炭开发布局没有充分考虑煤种特点。我国原煤产量中,炼焦煤产量占50
%以上,入洗比重低,大部分被作为动力煤使用。而我国炼焦煤资源占煤炭资源总
量的27%,其开采比重远远超出其资源所占比重,作为动力煤使用十分可惜。尤其
是优质炼焦用煤中主焦煤、肥巴煤、瘦煤是短缺煤种,目前没有采取严格的保护性
开采措施。
3.煤炭生产力布局与煤炭消费布局不适应,致使部分煤矿生产能力闲置。据
统计,西部现有矿区有5000万吨生产能力闲置。
(三)煤炭产业组织的问题
1.煤炭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1998年全国煤矿数量约6万处,生产原煤12.3亿
吨,平均每处生产原煤2万吨,布局分散,普遍规模偏小,开采主体过多。煤炭企
业数量过多,大企业规模不大,小煤矿数量太多,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
2.产业组织形式缺乏经济合理性。一是同一块煤田上有多个开采主体,不利
于形成规模开发;二是现有煤炭企业受制于行政区划,没有形成跨区域大型企业集
团;三是延长煤炭产业链受到限制。
3.市场竞争推动的集中化过程十分缓慢。竞争能推动集中化过程。除中国以
外,世界10大煤炭公司的市场集中度在40%以上,随着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
到来。跨国兼并促使煤炭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我国仅靠市场竞争来推动产业集
中过程十分缓慢,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加入WTO面临的挑战。其原因一是现行传统管
理体制抑制了企业集中化过程。二是国有煤炭企业负担沉重,增加了企业兼并重组
的障碍。三是投融资体制限制了企业获得资金支持。
(四)煤炭产业、产品结构的问题
1.非煤产业小而分散,抗风险能力差。非煤产业涉及的行业多,投资分散,
布点多,项目很难实现经济规模,大多数几乎没有盈利。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
产业集中化进程加快的今天,非煤产业竞争力较差,面临严峻挑战,项目符合国家
及有关行业产业政策支持标准的很少。
2.产业结构单一,产业关联项目少。从国外实践看,许多大型煤炭企业已经
建立前向与后向关联关系,从煤钢联营发展到煤电、煤化工一体化经营。尽管煤炭
行业新上了一些坑口电厂、煤化工项目和建材项目,但这些项目还不足以对煤炭工
业产业结构的改善和优化起到关键作用。这些项目也缺乏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推
动。
3.产品结构不合理。我国已进入由重工业化过程向高加工度化过程转变,加
工度越深,附加值越大。煤炭工业内部结构的演化最终将落实到产品结构的不断升
级上来。但是,长期以来煤炭产业追求数量,忽视煤炭质量,重视煤炭产品结构升
级不够。目前我国原煤洗选比重为25%,大部分商品煤以原煤形式直销,产品结构
不合理,产品质量低,对环境污染严重,不但煤炭企业损失严重,还造成外部不经
济性。
(五)煤炭产业技术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科技进步尚未成为煤炭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目前科技进步对煤炭经济增长
的贡献率为35%左右,表明长期以来煤炭产业的发展主要是依靠大规模增加资金和
劳动的投入,科技进步尚未成为主导因素。
2.煤矿技术面貌比较落后。煤矿技术装备水平较低,不同所有制煤矿技术结构
差距大,手工开采产量仍占50%左右:安全技术水平低,死亡率高;煤炭产品技术
含量低;科技成果转化率低、高新技术的应用率低;职工素质有待提高。我国的煤
矿技术水平与国外先进产煤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3.科技投入不足,科技发展缺乏后劲。一是国家对煤炭行业的科技投入有所
下降。二是企业尚未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煤炭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总额占全部销售
收入比重较低,国有重点煤矿科技投入仅占煤炭销售额的0.6-0.8%,而全国企业技
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已超过1%。
(六)煤炭产业消费与流通的问题
1.煤炭生产者受制于煤炭消费者及交通运输部门。煤炭的主要消费者十分集中
,而煤炭生产者却过度分散,无序竞争,导致生产者低价销售,煤炭产品的生产者
受制于煤炭产品的消费者。我国煤炭产地与消费地呈逆向分布,煤炭销售受到交通
运输部门的制约,煤炭运量占铁路货运量40%以上。煤炭产品是大宗物资,长期大
量堆积会引起自燃、变质,运输环节客观上存在着对煤炭生产者不利的条件。
2.交易费用过高。一是履约成本高,到1999年3月底,应收煤款327亿元,已
超过全年销售收入的一半,使煤炭企业资金周转十分缓慢,流动资金占用增加。据
统计,万吨能力流动资金占用情况以1984年100为基数,1985年为115.7,1992年为
194.6,1993年陡增至1319.2,1994年为1676.7,1995年升至1715.1。由此看来,
煤炭市场竞争加剧,使交易费用急剧增加,市场运行状况很差。二是交易环节多,
费用高。三是交易环节取收高。
3.环境保护政策有侍完善。国家已经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下
发了《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关于环境保护
若干问题的决定》,北京、上海、天津、以及一些省、市也出台了禁止燃用含硫量
高于一定比例的煤炭产品的规定,对于控制二氧化硫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对于直接
销售和使用原煤限制较少,这不利于煤炭深度加工,也不利于环境保护。各地对小
煤矿破坏环境等问题监督不力。
(七)煤炭产业的困难
1.煤炭产业退出成本高,缺乏资金支持。过去,煤炭产业没有进行根本性的
结构调整,大量过剩生产要素沉淀在产业内部,产业退出成本很高,急待财政给予
资金支持。
2.煤炭企业融资能力差。长期以来煤炭工业建设资金不足,煤炭项目建设周
期长、投资回报率低,投资风险大,缺乏对社会资金足够的吸引力,社会资金很难
自发地流向煤炭产业。
3.煤炭产业缺乏建设基金支持。目前水利、电力、铁路、石油、通讯等行业都
实行了建设基金制度,而煤炭缺乏建设基金支持,而每年要上缴一百多亿元的各类
基金和费用,国家不允许建立煤炭工业建设基金,严重影响了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
。
4.煤矿安全投入不足。由于煤炭产业投资收益偏低,地质条件差,自然灾害
多,仅靠煤炭企业自身力量解决实力不足,国家应给予适当扶持。
5.煤炭行业税赋重。煤炭企业比一般企业额外承担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矿
业权使用费等资源性税赋,超过一般工业企业税赋。
今后煤炭行业主要是靠市场定价,市场调节。你可以到煤炭之家网站(www.coal123.cn)查看更多的关于今后的煤炭发展趋势。
1.2.3.1 露天开采主要特点分析
当矿体埋藏较浅或地表有露头时,采用露天开采最为优越(图1-3)。与地下开采相比,露天开采优点是:资源利用充分、回采率高、贫化率低,适于用大型机械施工,建矿快,产量大,劳动生产率高,成本低,劳动条件好,生产安全缺点是:需剥离并排弃大量岩土,尤其较深的露天矿,往往占用较多的农田设备购置费用较高,初期投资较大设备效率及劳动生产率受气候影响较大。
图1-3 煤炭露天开采
随着开采技术的发展,适于露天采矿的范围越来越大,包括开采低品位矿床和某些地下开采过的残矿。对平缓矿床(一般矿层倾角小于12°)采用倒堆、横运或纵运采矿法对于倾斜矿床采用组合台阶、横采掘带或分区分期开采的方法。
纵观世界经济发达国家煤炭工业的发展特点是:依据本国煤田赋存条件,优先发展露天采煤,露天采煤量占总采煤量的比重不断增加。开采条件好的国家露天开采比重均超过50%,其中加拿大88.0%、德国78.3%、印度73.8%、澳大利亚70.0%、印尼70.0%、美国61.5%、俄罗斯56.1%、南非52.9%、波兰33.3%、英国23.6%、日本11.6%。各国逐渐形成了各具特点的露天采煤工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及印度。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随着露天开采现代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引入,我国在条件适宜地区的露天开采成本大幅度下降,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同时,露天煤矿产量占全国煤矿产量比重逐渐增加,由2002年的4%左右提高到目前的10%左右。根据《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全国将重点建设10个千万t级现代化露天煤矿。在这种大的宏观经济和能源供需背景下,我国煤炭露天开采又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1.2.3.2 露天开采主要作业内容
露天开采作业主要内容包括:穿孔爆破、采装、运输和排土。这四项工作的好坏及它们之间的配合如何,是露天采矿的关键。
(1)穿孔爆破。是在露天采场矿岩内钻凿一定直径和深度的定向爆破孔,以炸药爆破,对矿岩进行破碎和松动。穿孔设备主要有回转钻机、潜孔钻机和牙轮钻机等,爆破多用铵油炸药、浆状抗水炸药、乳化炸药及粒状乳化炸药。
(2)采装。是用采矿或机械将矿岩装入运输设备,或直接卸到指定地点的作业。常用的设备有单斗挖掘机轮斗挖掘机、拉斗铲与露天采矿机等,最广泛采用的为单斗挖掘机。
(3)运输。是将露天采场的矿、岩分别运送到卸载点(或选矿厂)和排土场,同时把生产人员、设备和材料运送到采矿场。主要运输方式有铁路、公路、输送机、提升机,还有水力运输和用于崎岖山区的索道运输。选择运输方式必须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气候条件,露天矿生产能力,开采深度,矿石和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等,经过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合理的运输方式。
(4)排土。是指从露天采场将剥离覆盖在矿床上部及其周围的表土和岩石,运送到专门设置的排土场进行排弃的作业。排土方法依其排土设备的不同,分为推土犁推土、推土机排土、前装机排土和拖拉铲运机或拉斗铲排土等。排土场优先选用内部排土方式,外土场应选择在尽量靠近采矿场,少占农田的位置,有条件的应放置在山谷、洼地处,利于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
1.2.3.3 露天开采存在的问题剖析
我国露天煤矿开采技术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着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经济效益较低,技术工艺与装备水平、设备制造水平相对落后,自动化程度低,大型成套装备国产化程度低、进程较慢等问题。
(1)我国露天开采技术发展缓慢
同国外露天煤矿的发展相比,我国的露天煤矿发展缓慢。主要原因是我国适宜于露天开采的煤炭资源地理位置不佳,离煤炭消费重心较远,综合开发条件较好的很少,大部分煤田埋藏较深,基建工程量大,剥采比大。同时,我国机械制造水平低,过去已有的技术设备无法适应大型露天煤矿的开发。
20世纪80年代,我国煤炭部提出了“优先发展露天开采”的方针,规划建设霍林河、伊敏河、平朔、准格尔、元宝山等5大露天矿,把露天开采作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煤炭工业的一项重要战略方针[4]。可是,由于我国煤炭工业建设长期以井工开采为主,露天开采在煤炭工业中没有放在应有的重要地位,而且在我国可以划归的露天开采储量中,煤化程度普遍较低,最高为气煤,最多是褐煤。
我国露天采煤发展缓慢还有一个原因是露天煤矿分布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多集中在中西部地区,以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等地为主。这些地区多属于煤炭输出区,自身对煤炭的消费量不大,加上向外运输条件较差,使得大规模露天开采受到制约。这些地区生态系统比较脆弱,考虑到大规模露天开采对环境的破坏,一是恢复起来比较难,二是植被破坏后造成沙尘增加,直接影响到我国的中部和东部地区。另外,这些地区经济欠发达,而大规模露天采煤前期投入较高,地方无力承担,这也是煤炭露天开采比重一直较低的一个原因。
(2)露天煤炭开采新技术研发投入不足
一方面,我国露天矿具有各不相同的内、外部复杂条件,其各项重大技术决策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正确的设计决策能为露天矿带来上千万元甚至以亿元计的经济效益,而错误的决策会造成惊人的损失。长期以来,露天煤炭开采设计缺乏创新,一些煤炭开采技术问题始终难以解决。如:绝大多数露天煤矿为近水平煤层埋藏、分区开采、汽车端帮环线开拓运输系统压帮内排、端帮边坡设计采用静态分析,造成端帮边坡角偏小、端帮压煤、运输成本高等问题。
另一方面,除了传统的技术开发研究,未来的露天煤炭开采技术——数字化技术、自动化技术、无人化技术研究投入不够。矿业界迄今尚未能达到实现开采系统完全自动化、无人化操作的目标。如获成功,这将可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大大降低生产成本,大大提高作业安全水平。我国尚没有对煤炭开采作业的自动化和机器人化的深入研究。
(3)露天煤炭开采造成的环境问题
世界各采煤国家都将优先发展露天采煤作为增加煤产量的主要途径,尽量实现集中开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但是露天采煤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矿山环境问题和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和经济持续发展。以往传统的地质、采矿及管理学科没有或很少将矿山环境勘查、评价、预测、管理、立法、执法与露天煤矿勘查、露天煤矿建设、设计、生产、闭坑有机地结合起来。如露天采矿学就追求剥离最少,采煤最多,只要不滑坡,边坡越陡越好,很少考虑地面变形或闭坑后灾害,很少以综合的、长远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作为研究追求的出发点。露天采煤形成的凹坑,由于地质构造、边坡岩体、地表水地下水作用等原因,诱发滑坡、塌陷、水土流失、泥石流等一系列地质灾害,又引起地面变形而危及周边地区的工业企业和居民建筑的安全,既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又破坏了原来的生态地质环境。
我国露天煤矿开采环境问题复杂、多样、特殊、敏感,由于特定历史因素影响,对矿业城市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巨大。露天煤矿开采环境问题根本上说是人类采矿工程活动使环境发生变化或恶化。这就需要决策者、管理者、生产者有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开发科学、先进、环保的煤炭开采技术,从事露天煤矿开采,主动地、积极地利用开采工程改善、美化周边环境,变有害为无害,变不利为有利,实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发展露天煤炭开采技术解决环境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一、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资基础。我国煤炭资源丰富,煤炭资源分布面积约60多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6%。根据第三次全国煤炭资源预测与评价,全国煤炭资源总量5.57万亿吨,煤炭资源潜力巨大,煤炭资源总量居世界第一。已查明资源中精查资源量仅占25%,详查资源仅占17%。探明储量达到10202亿吨。其中可开采储量1891亿吨,占18%,人均占有量仅145吨,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国务院制订的《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4-2020)》(草案)指出“要大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坚持以煤炭为主体,电力为中心,油气和新能源全面发展的战略”。鉴于我国“多煤、贫油、少气(天然气)”的特点,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能源结构仍然以煤炭为主,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耗中占70%左右。2004年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生产的70%以上,在我国能源结构上占主要地位,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根据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求,煤炭消费的趋势将有明显上升。在煤炭消费用户的构成中,电力、冶金、建材、化工4个行业煤炭消费量占煤炭消费总量从1990年的50%提高到2004年的84%,其中电力占51.8%,冶金11.64%,化工10.5%,建材10.06%。电力用煤的消费量从1990年占27%提高到2004年的51%,将近增长一倍。
二、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现状
进入21世纪,我国煤炭工业快速发展,2000年全国产煤9.9亿吨,2001年产煤11.04亿吨,2002年13.8亿吨,2003年16.67亿吨。2004年全国产煤19.56亿吨,占全国一次性能源生产总量的74.3%,当年煤炭销售量为18.91亿吨,占全国一次性能源消费总量的65%,均居世界第一位。2005年煤炭产量达21亿左右,创历史最高水平。全行业实现整体盈利,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一些企业开始跨地区、跨行业的产业联合,煤、电、化、路、港、航产业链开始形成,形成了一批在国内领先、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大集团,如神华集团、山西焦煤集团、兖州矿业集团等。我国煤炭产量急剧上升,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
煤炭是我国能源安全的基石。煤炭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我国的煤炭产量已是世界第一位,是煤炭生产大国,现在我国煤炭工业已具备了设计、施工、装备及管理千万吨露天煤矿和大中型矿井的能力。现代化综采设备、综掘设备和大型高效露天剥、采、运、支成套设备在大中型煤矿大量使用。同时,我国煤炭开采技术装备总体水平低,煤炭生产技术装备是机械化、部分机械化和手工作业并存的多层次结构。技术和装备水平低。全国煤矿非机械化采煤60%。大中型国有重点煤矿装备水平较先进,但设备老化程度较大;小型矿井生产技术装备水平极低,煤矿生产工艺落后,作业人员过多、效率低。
保障煤炭供应是国家加强煤炭工业宏观调控的重点之一,挖掘煤炭生产潜力,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是重要措施。为此,只有大幅提高大中型煤矿产量,才能在保障煤炭稳定供应的前提条件下,遏制小煤矿发展和淘汰小煤矿,完成煤炭生产结构优化调整。1998年12月以来,国家对煤炭产业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关闭了五万多处小煤矿,淘汰了一批落后的生产能力,通过宏观调控,煤炭生产形势好转,供求关系趋于平衡。目前我国煤炭生产企业2.5万多家,其中规模以上的企业约占60%左右,2005年计划关闭2000多家小煤矿。
300米
是一种黑色、像岩石的物质。在距今3亿年前的古生代石炭纪,气候潮湿温和,大量植物腐败分解沉落于沼泽,形成泥煤,随着时间、压力、温度、地层变迁及地球变化的影响,形成煤。煤有三种主要类型:褐煤、烟煤、无烟煤。除了木材以外,煤是人类最古老的燃料。
我国西汉已经正式用煤炼铁,河南等地的煤田已经开始开采。对采煤技术有较详细记载的书是《天工开物》。书中曾说:“凡取煤经久者,从土面能辨有无之色。然后挖掘。深至五丈许,方始得煤。初见煤端时,毒气灼人。有将巨竹凿去中节,尖锐其末,插入炭中,其毒烟从竹中透上,人从其下施攫拾取者。或一井而下,炭纵横广有,则随其左右阔取。其上支板以防压崩耳”。可见我国自古已有了较科学的掘井采煤与排除煤层中瓦斯的技术。
煤的开采有两种主要方法: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在煤层接近地表的.地方,可用剥离覆盖层的方法,露天开采。露天煤矿可用大型机械开采,产量高、成本低。煤层埋藏较深的地方只有用地下开采法,传统的地下开采有三种方法:竖井开采、斜井和横井开采。
人工挖掘采煤方式已经落后,现在地下开采大多使用机械。传统的开采法是将开采坑道支撑起来,然后挖掘、钻孔、爆破、装载,最后将煤运到地上。还有一种连续开采法,是用机械不断地挖掘和钻孔,再用其它机械将煤输出坑道。这种方式每分种大约可生产12吨煤。
采出的煤还要经过品质分析、分选大小、清洗、破碎等过程。煤的处理方式根据用途而定。
在20世纪初,英国领导着全世界的采煤业。1913年,英国煤的年产量达l亿吨之多。随后,德国、波兰也跟了上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开始大量输出廉价煤。但随着石油的大量开采,煤发日渐被取而代之。但70年代由于出现了中东石油危机,煤又重新引起人们的注意。今天在世界上所使用伪能源有三分之一是从煤而来。目前,全世界煤藏量仍很丰富,若以现代化的方法开采,这种既可靠又经济的能源可供应世界能源需求的一半以上。许多国家在研究提高煤的利用技术,其中把煤进行气化和液化是发展现代煤炭利用技术的重点。
一、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主要问题
我国煤炭资源分布广泛,总量丰富,储量居世界前列,且煤类齐全、煤质优良。煤炭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在我国一次能源的消费构成中占了76.4%的比重,是我国主要的能源, 同时又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从煤中可以提取200多种生产和生活必需品。
在未来新能源大规模利用之前,煤炭将是支持我国能源供应的国内主要品种,是我国今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但是由于我们对煤炭资源保护认识不足,对环境和生态保护重视不够,在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存在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不合理开采造成资源耗费率高,损失浪费严重
煤炭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其形成要经过漫长的地质时期,一旦采完也就消失了,在短时间内不能再生,这种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对煤炭资源保护和战略储存的重要意义。然而煤炭开采中采富弃贫、采主弃副的现象普遍存在,小煤窑的私挖滥采屡禁不止,给煤炭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
有关专家按照各类煤矿产量加权平均的方法,对煤矿的矿井回采率进行了估算,目前全国煤矿矿井回采率仅在30%左右,与国外矿井回采率最高为85%相比,相差悬殊。以煤炭资源储量占全国三分之一的山西省为例,“矿井回采率加权平均为38.7%,由于采矿方法落后, 机械化程度不高(国有重点煤矿98%以上,地方国有煤矿20%,乡镇煤矿低于10%),科技含量低,管理跟不上,造成厚煤层采不全,中厚煤层回采率低,薄煤层(0.7m~1.4m占全省煤炭总量的12%~18%)弃采, 每采1吨煤, 就要付出6吨~8吨煤储量的代价。” ①
(二)不合理开发利用带来严重的生态环境负面影响
尽管我国在《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中都对矿山环境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就目前情况看,煤矿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仍十分严重。“一是井工开采造成地表塌陷,露天开采挖损土地;二是造成水资源的流失与污染;三是污染大气环境。同时,我国煤炭利用产生的污染也十分严重,我国85%的煤炭直接用于燃烧,致使我国成为典型的煤烟型污染,煤炭燃烧排放大量的SO2, 已造成我国30%的国土面积受酸雨的影响。”②
二、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在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出现的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有观念、政策、法律、技术等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观念原因
煤炭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由于我国的煤炭储量丰富,使人们对我国煤炭资源产生“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错觉。再就是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作为一次能源的煤炭与二次能源的电力相比,其价格相差很大。“2002年美国的终端售电单价为7.2美分/千瓦时,而电煤的平均到厂成本是3.57美分/千瓦时,售电单价是电煤单价的1.97倍。而同期,我国终端的售电单价是59分/千瓦时,电煤平均到厂成本约为12分/千瓦时,售电单价是电煤单价的4.9倍,远高于美国1.97倍的水平,说明我国煤炭价格偏低。” ③电煤在电力价格中的比例关系,印证了我国煤炭价格与电力价格相比偏低的事实。正因此,人们认为煤炭资源是无价或廉价的。这种资源无价或廉价的错误认识,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对煤炭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
(二)政策原因
过去我们在对待经济发展问题上,指导思想出现了偏差,片面强调地方利益和经济指标的增长,只注重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形成了煤炭工业粗放经营的经济增长模式。长期以来,煤炭工业实行了“有水快流”的政策,对煤炭开发采取了“大、中、小型煤矿并举, 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导致乡镇、个体煤矿迅猛发展,甚至失控,占用了大量的资源。而这些小煤矿大多布局不合理,设备简陋陈旧,技术力量薄弱,环保措施不到位,其回采率仅10%,远远低于国家规定, 这种“掠夺式”的乱采、滥挖使国家宝贵的煤炭资源遭到严重浪费,并且造成了当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三)法律原因
煤炭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最有力也最权威的管理手段是法律手段。但我国在煤炭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方面的法制宣传不够,执法力度不够,法律制度还不很健全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煤炭立法不完善。 目前,我国煤炭立法是由法律、法规、规章等构成的。主要有《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煤炭、矿产管理部门制定发布的行政规章以及各地方人大和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存在的问题是:
(1)煤炭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不合理。 煤炭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国家对进入煤炭行业的企业要给予一定限制。我国对煤炭企业的设立实行许可原则,由煤炭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我国《煤炭法》第十八条(四)规定:“有符合煤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矿山设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资料(五)规定的 “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虽然都有环境保护的内容,但矿山设计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由哪个部门审批认定,是环境保护部门还是煤炭管理部门没有具体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再就是从《煤炭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开办煤炭企业的六项条件来看,条件低,不细化,使许多生产技术条件比较差的小煤矿能够通过审批成立,从而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2)我国煤炭资源有偿使用的法律规定尚不健全,资源税费的征收不尽合理。
我国《矿产资源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也规定:“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法律规定有偿取得采矿权的方式比较单一,缺乏激励机制。对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的规定,也不尽科学。
《矿产资源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税是调节部分矿山企业的级差收益,鼓励企业间的平等竞争;矿产资源补偿费主要是对资源消耗的补偿,是矿山企业的‘资源’成本,是调节矿产资源所有者和采矿权人之间的产权关系,是对已消耗的资源的货币补偿。煤炭属于矿产资源,是一种高耗竭性资源,矿产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这两种形式的费用的征收都是以销售数量或销售收入为计税和收费依据,不能真实反映煤炭作为矿产资源本身的价值,没有体现出煤炭资源资产化管理和资源有偿使用的全部内涵,不利于提高资源回收率,也不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导致了煤炭资源的价值和价格相背离。
(3)缺乏可操作性强的措施,保护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 我国《煤炭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特殊煤种或者稀缺煤种,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 但是怎样进行保护性开采,采取何种措施保护,如哪些煤种属于特殊煤种或者稀缺煤种没有确定,没有建立稀缺煤种资源储备制度等使得保护乏力。在我国丰富的煤炭资源中“焦煤、肥煤、瘦煤等主要炼焦煤稀缺,据统计,全国肥煤资源量373亿吨,焦煤资源量695亿吨,瘦煤资源量445亿吨,三者仅占查明煤炭资源量的14%,优质炼焦用煤则更少。”③由于缺乏操作性强的措施,焦、肥、瘦煤等稀缺煤种得不到有效保护。
《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 《煤炭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开采煤炭资源必须符合煤矿开采规程,遵守合理的开采顺序,达到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煤炭资源回采率由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根据不同的资源和开采条件确定。”但这些规定随意性强,可操作性弱。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动态的、比较公平的量化的标准。这也正是造成煤炭资源开采回采率低,损失浪费严重的原因之一。仅“1980年至2000年,全国煤炭资源浪费280亿吨。”⑤
《矿产资源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没有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煤炭法》虽然在第六十九条规定:“ 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开采煤炭资源未达到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规定的回采率的,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但由于没有统一的量化的标准,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往往是一句空话。
2.煤炭资源保护的执法力度不够。 在煤炭资源管理中存在审批不严、稽查不够的问题,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小煤窑屡禁不止。1998年,国家开始实施“关井压产”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01年5月国家经贸委又下发了《关于加大关井压产、总量调控力度确保煤炭经济形势进一步好转的通知》,加大关井压产力度,加快关闭国有井田范围内各类小井,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自办小井。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近几年已关闭的小煤矿,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查。但是随着近一两年来煤炭价格的上涨,小煤窑又死灰复燃。
3.煤炭资源保护法制宣传不够。 我国《宪法》第九条规定:“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煤炭法》第三条规定:“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煤炭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但是在实际开采过程中却没有得到彻底的贯彻和执行。在许多人眼里,国家的资源好像是白给的,谁能挖到手就是谁的,根本不知道非法采矿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技术原因
煤炭资源的调查规划和勘查工作有待加强,煤矿生产的机械化、集约化程度低,采矿方法落后, 科技含量低,煤炭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低,洁净煤技术还有待推广。
三、我国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法律对策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这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策和体制保障,也对环境资源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应当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切实执行煤炭开发中“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方针,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针对我国煤炭资源在开发利用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
(一) 完善煤炭立法
1.严格实行煤炭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
建设高产高效集约化矿井,逐步取代小煤矿,减少煤炭资源浪费,是煤炭工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这就需要建立煤炭勘探、开发准入制度,提高煤炭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完善对开办煤炭企业条件的规定。对已有企业,要严格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条件,可以根据煤炭资源赋存情况和开发要求,增加对企业年生产能力、回采率的要求,将不符合条件的组织、个人拒之门外。对此有些地方立法已做出规定,如《山西省煤炭资源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开办煤炭企业年生产能力不得少于30万吨,开采零星资源
、极薄煤层及残采、复采的矿井,年生产能力不得少于3万吨;煤炭资源的采区回采率,开采薄煤层不得低于85%,开采中厚煤层不得低于80%,开采厚煤层不得低于75%。
2.完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
为了避免煤炭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以预防为主。对煤炭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将其作为煤炭企业设立和发放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前置程序。我国已于2002年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在《矿产资源法》、《煤炭法》中应对此做出相应规定。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通过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3.完善现行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完善现行的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规定,资源税的课税数量应将核定回采率考虑在内,煤炭资源补偿费应以经过合理评估的煤炭价格作为依据,以此促进煤炭开发者提高回采率,并真实反映煤炭资源的价值,达到国家宏观调控的目的。 《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对资源税的用途未作规定。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97年修正)第11条的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纳入国家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为了支持我国煤炭工业的发展,国家应规定将征收的资源税费的一定比例用于煤炭科研项目的研究、科研成果的推广以及对企业的环保资助等。对此,可借鉴美国的做法。美国联邦政府对煤炭工业的扶持突出表现在为煤炭的研究和开发提供资金和为环保提供资助。在煤炭研究和开发方面,联邦政府主要是加强对洁净煤技术的扶持力度。在环保的资助方面,美国通过建立废弃矿山土地复田基金帮助采后煤矿的复田。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推进洁净煤技术产业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由于煤炭开采和利用所引起的环境问题。此外,为了推进煤炭企业的技术创新,对于采用先进技术,超过核定回采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减交资源补偿费等。
4.建立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
为了合理开采,保证后备资源,应明确划定煤炭国家规划区、重要经济价值矿区,确定特殊煤种和稀缺煤种,对特定煤炭资源实行战略性保护,建立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实施统一规划和保护性开采。对于以上特定资源的开采,必须经国家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省级政府批准,开采方案需组织专家论证,以保证其科学性、合理性。
5.煤炭法的修改还应注意与修改后的《刑法》、《行政许可法》的衔接问题。新刑法已取消了类推,《煤炭法》第七十九条中关于“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提法,显然不符合新刑法精神。应对类似条款进行修改。再如,对开办煤炭企业的审批、对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等规定都应当修改,使之符合《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
(二)加强煤炭执法
1.实行保证金制度。 为了提高煤炭回采率,减少浪费,可以让煤炭开发企业交保证金,如果达到核定回采率,则退还。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煤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开采煤炭压占土地或者造成地表土地塌陷、挖损,由采矿者负责进行复垦,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为促使采矿者履行其义务,可以令其交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如“美国的《露天开采控制与复田法》规定:煤矿主在开采前须交纳复田保证金,保证金数额须足以支付预计的全部复田费用,具体由州环保局确定。复田保证金待复田后按一定程序归还矿业主。对不按计划复田者给予罚款或刑事处罚。”⑥
2.关闭年生产能力在法定吨位以下的小煤矿。 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小煤矿要坚决关闭,而且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发动群众,监督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如实行对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有奖制度。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廉洁执法、熟悉法律的监察队伍,严格执法,加强监督,杜绝执法中的腐败行为。
(三)将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和法制教育相结合,提高全民的认识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强化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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