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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2010年的刑事犯罪的案例 一到两个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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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9 22:24:15

求2010年的刑事犯罪的案例 一到两个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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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0:42:26

刘雄等盗窃案

【案由】 刑事 ->侵犯财产罪 ->盗窃罪

【案件字号】 (2010)衡中法刑二终字第129号 【审理法官】 齐国安、陈红、艾湘玲

【文书性质】 裁定书 【审结日期】 2010.12.06

【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终审

【法宝引证码】 CLI.C.308583

【全文】 显示"法宝之窗" 声明

刘雄等盗窃案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0)衡中法刑二终字第129号

原公诉机关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文忠。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0年1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衡南县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琦。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0年1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衡南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刘雄。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0年1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衡南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余祖湘。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0年1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衡南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刘承财。2006年10月因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被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0年2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衡南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刘正军。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0年1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衡南县看守所。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审理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刘雄、余祖湘、刘承财、黄文忠、刘琦、刘正军犯盗窃罪一案,于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作出(2010)南法刑初第66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黄文忠、刘琦不服,分别提出上诉。本院于2010年11月1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09年7月至同年12月底,被告人刘雄、余祖湘、刘承财、黄文忠、刘琦、刘正军等人在郴州、衡阳、江西省永新县等地先后盗窃机动车辆9台(其中1台未遂,追回3台车给失主),总价值为28.588万元。其中,被告人刘雄盗窃作案7次,盗窃车辆8台(其中未遂一台),盗窃财物价值25.718万元,个人分得赃款1万元。被告人余祖湘盗窃作案5次,盗窃车辆7台,盗窃财物价值21.638万元,个人分得赃款2500元。被告人刘琦盗窃作案3次,盗窃车辆3台,盗窃财物价值10.042万元,个人分得赃款1600元。案发后退缴赃款1600元。被告人刘承财盗窃作案2次,盗窃车辆2台,盗窃财物价值6.01万元,个人分得赃款1000元,案发后退缴赃款1000元。被告人黄文忠盗窃作案2次,盗窃车辆2台,盗窃财物价值5.19万元,个人分得赃款4000元。被告人刘正军盗窃作案2次,盗窃车辆2台(其中未遂一台),盗窃财物价值7.542万元,个人分得赃款800元。

上述事实,原判以有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和照片、机动车销售发票、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衡南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结论、抓获经过、通话详单、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郴刑二初字第7号刑事判决、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原判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一)、被告人刘雄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二)、被告人余祖湘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三)、被告人刘承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四)、被告人黄文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万元(五)、被告人刘琦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六)、被告人刘正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七)、没收被告人刘琦的湘LA8950微型车一辆、被告人黄文忠的湘LA9373黑色吉利小车一辆。

上诉人黄文忠上诉称,原判认定事实错误,上诉人只是负责开车接送人,没有提议并参与盗车,没有负责开锁。上诉人在本案中不是主犯,原判量刑畸重。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改判。

上诉人刘琦上诉称,其在共同犯罪中只是负责开车送人收取运费,未参与作案和分赃,原判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公正判决。

经审理查明,2009年9月至2009年12月期间,上诉人黄文忠、刘琦与原审被告人刘雄、余祖湘、刘承财、刘正军等人相互纠集一起,先后窜至郴州市、衡阳市、江西省永新县等地,采取撬车锁等手段,盗取他人微型汽车,

共计9辆,价值28.588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1、2009年9月30日凌晨1时许,余祖湘、刘雄、刘承财、刘琦四人携带自制的起子和剪刀等工具,乘坐刘琦的出租营运的湘LA8950微型车来郴州市安仁县安平镇事先由刘承财采好点的该镇振兴北路129号捷培艺术幼儿园。余祖湘、刘雄、刘承财下车后,刘琦将车开走在附近等候准备接应。在该幼儿园内停放了车主陈秋文的一辆牌号为湘L9DW28的“五菱之光”牌微型车,刘雄和刘承财望风,余祖湘负责开车锁,在余祖湘将车锁打开后,刘雄和刘承财推车将该车盗走。四人将车盗走后,由余祖湘将车卖给郴州市桂阳县的“宝宝”(另案处理),得赃款5000元,四人各分得赃款1000元。经衡阳市连众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鉴定,陈秋文的

“五菱之光”牌微型车价值为2.65万元。

2、2009年10月15日凌晨1时许,余祖湘、刘雄、刘正军与黄承亮(在逃)四人携带万能钥匙、液压钳等工具,乘坐刘正军驾驶的湘L54952微型车来到耒阳市大义乡兴隆村3组,发现车主周彦军停放在自家门口的一辆湘D8D379“长安之星”牌微型车。刘正军将自己的湘L54952车开离现场附近和黄承亮坐在车上等候接应。刘雄前去停车地点探明情况,在确认车内没有人后,刘雄和余祖湘便开车锁,将车开到刘正军和黄承亮等候的地方后,再把车交由黄承亮开到郴州市永兴县碧塘乡。随后,余祖湘、刘雄以4600元的价格将车卖给“宝宝”,余祖湘和刘雄各分得赃款1500元,刘正军和黄承亮各分得赃款800元。经衡南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周彦军的“长安之星”牌微型车价值为3.402万元。

3、2009年11月11日凌晨零时许,余祖湘、刘雄、刘承财、刘琦携带万能钥匙,液压钳等工具,乘坐刘琦驾驶的湘LA8950微型车来到郴州市永兴县龙山路城北中学左边第二栋居民楼,发现该楼下停放了车主陈林国的湘L5LG18“五菱宏图”牌微型车,刘承财、刘雄、余祖湘三人伺机作案。当日凌晨2时许,刘琦将自己的车开到附近等候接应,刘承财和刘雄负责望风,余祖湘将该车车锁套开,由刘承财和刘雄推车,余祖湘驾车将车盗走。余祖湘将盗来的车开到永兴县油市镇后将车交给被告人刘承财开到其村里藏匿。后因他人举报,被盗赃车被永兴县油市派出所扣押并已交还失主。经鉴定,陈林国的“五菱宏图”牌微型车价值为3.36万元。

4、2009年12月3日22时许,余祖湘、刘雄、黄文忠与黄承亮、刘俊青(在逃)、“老五”(基本情况不详,在逃)等六人携带万能钥匙、一字起、锐角扳手等工具,乘坐黄承亮驾驶的湘LA9373黑色吉利小车,从郴州市永兴县马田镇沿107国道到京珠高速公路耒阳市公平收费站。临上高速前,黄文忠及黄承亮下车将车牌湘LA9373换成湘DY6622,随后开车经京珠高速和衡昆高速来到衡南县硫市镇寻找作案目标。次日凌晨1时许,六人在硫市镇古山街发现车主陈海华停放在一日杂店门口的一台牌号为湘D25756五菱牌微型车和不远处车主欧阳利的一台牌号为湘DB2791五菱牌微型车,六人决定将该两辆车盗走,黄承亮开吉利小车停放在离现场几百米远的地方等候接应,黄文忠和刘俊青分别到车子停放点的两端负责望风。余祖湘和“老五”用万能钥匙等工具将车锁套开,“老五”在驾驶室掌握方向盘,余祖湘、刘雄、黄文忠和刘俊青四人负责推车,将车推至安全地段后再将车发动。走了约2公里,余祖湘、刘雄、刘俊青和“老五”下车,将车子交给黄文忠,由黄文忠先把湘D25756五菱牌微型车开回郴州市永兴县。随后,黄承亮又开吉利小车将余祖湘、刘雄和刘俊青送回到硫市镇古山街上,仍由余祖湘用万能钥匙将牌号为湘DB2791五菱牌微型车车锁套开,“老五”掌握方向盘,刘雄和刘俊青推车将该车盗走,由刘雄开回郴州市永兴县。随后,余祖湘和“老五”、黄承亮、刘俊青四人又窜到衡南县硫市镇中心医院家属楼院内,由“老五”负责偷车,余祖湘和刘俊青负责望风、推车,将车主欧冯云的牌号为粤SBF967五菱牌微型车盗走。回到永兴县马田镇后,盗来的三台车全部交余祖湘等人卖掉。第二天六人将卖车所得的钱进行分赃,其中刘雄分得2100元钱、黄文忠分得1000元。案发后,被害人陈海华的湘D25756微型车和被害人欧阳利的湘DB2791微型车由衡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追回,并退还给陈海华和欧阳利。经鉴定,车主欧冯云被盗的粤SBF967五菱牌微型车价值为2.87万元;车主欧阳利被盗的湘DB2791五菱牌微型车价值为2.944万元;车主陈海华被盗的湘D25756五菱牌微型车价值为2.38万元。

5、2009年12月5日22时许,余祖湘、刘雄、刘琦和“老五”、刘俊青五人携带油压钳和万能钥匙等工具,乘坐刘琦驾驶的湘LA8950微型车,从永兴县马田镇出发经京珠高速来到衡南县洪山镇寻找盗窃目标。次日凌晨1时许,五人在洪山镇市场附近街面发现车主肖腊元停放在自家店门口的一台牌号为湘D27042五菱牌微型车。在决定盗走肖腊元车后,刘琦将自己的车开到附近等候接应,刘雄和刘俊青在车旁边路口负责望风,余祖湘和“老五”将车锁套开,约10分钟后将车盗走,由刘雄开回永兴县马田镇,余祖湘和“老五”、刘俊青三人将车卖掉。次日,余祖湘将卖车的钱进行分赃,其中刘雄分得1100元钱、刘琦分得600元。经鉴定,车主肖腊元被盗的湘D27042五菱牌微型车价值为4.032万元。

6、2009年12月9日凌晨1时许,刘雄与“老五”携带液压钳等工具乘坐刘正军的湘L54952微型车来到衡南县泉溪镇寻找伺机作案。到了泉溪镇后刘正军开车返回。刘雄与“老五”到泉溪镇街上寻找作案目标,在泉溪镇医院内发现了车主刘作军的湘D24311五菱牌微型车,由刘雄望风,“老五”撬开车门将车锁打开,随后,“老五”坐在驾驶室内掌握方向盘,刘雄在车后推车,企图将车推出医院后再将车发动偷走。在推车时发出响声,被车主刘作军发现后呼喊“抓贼”,刘雄与“老五”便弃车逃走。随后,由刘琦从郴州开车将二人接回。经鉴定,刘作军被盗的湘D24311五菱牌微型车价值为4.14元。

7、2009年12月27日晚,刘雄、黄文忠和黄承亮携带万能钥匙等工具,乘坐黄承亮驾驶的湘LA9373吉利小车,从郴州市永兴县来到江西省永新县里田镇寻找作案目标。次日凌晨时分,三人在里田镇希望大道发现了车主金云华停放的一台牌号为赣D71646金刚牌农用车。刘雄与黄承亮负责望风,黄文忠打开车锁,由刘雄和黄承亮推车黄文忠把握方向盘将车推到远处后,黄文忠将车发动开到永兴县碧塘乡,随后,由黄承亮以1.3万元的价格销赃。刘雄分得赃款4300元、黄文忠分得赃款3000元。经鉴定,车主金云华被盗的赣D71646金刚牌农用车价值2.81万元。

综上,共盗窃机动车9辆,其中未遂一辆,追回3辆车已退给失主。其中,刘雄盗窃作案7次,盗窃车辆8辆,其中未遂一辆,价值25.718万元,分得赃款1万元;余祖湘盗窃作案5次,盗窃车辆7辆,价值21.638万元,分得赃款2500元;刘琦盗窃作案3次,盗窃车辆3辆,价值10.042万元,分得赃款1600元,案发后退缴赃款1600元;刘承财盗窃作案2次,盗窃车辆2辆,价值6.01万元,分得赃款1000元,案发后退缴赃款1000元;黄文忠盗窃作案2次,盗窃车辆2台,盗窃财物价值5.19万元,分得赃款4000元;刘正军盗窃作案2次,盗窃车辆2辆,价值7.542万元,分得赃款800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经查证属实的证据证实:

1、被害人陈秋文、周彦军、陈林国、陈海华、欧阳利、欧冯云、肖腊元、刘作军、金云华的陈述,分别证实其购买车辆时间、金额、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行驶里程、车辆状况以及车辆被盗时间、地点等情况。

2、证人吴某某、王某、黄某某的证言,分别证实被害人陈海华、欧冯云、刘作军的五菱牌微型车被盗的时间、地点。

3、勘验检查笔录及作案现场照片、被盗车辆照片,分别证实原审被告人盗窃车辆犯罪的时间、地点及被盗车辆的牌号、型号等情况。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行驶证复印件,分别证实盗车辆购买时间、地点、金额、车辆型号、种类、发动机号码、保险号码、行驶证号码。

7、衡南县价格认定中心鉴定结论及估价鉴定物品清单、安仁县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认证结论书、衡阳市连众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的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分别证实被盗车辆被盗时的价值情况。

8、原审被告人的到案经过、抓获经过,证实刘雄、余祖湘、刘承财、黄文忠、刘琦、刘正军被抓获的时间、地点等情况。

9、提取笔录、扣押笔录、扣押物品清单及领条,分别证实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盗窃车辆3辆及作案工具即刘琦的湘LA8950微型车一辆和黄文忠的湘LA9373黑色吉利小车一辆。

10、通话详单、过境车辆视频资料、车辆出入信息,分别证实刘雄等人跨区域作案乘坐交通工具以及该车辆出入高速公路口的时间等情况。

11、刘雄、余祖湘、刘承财、黄文忠、刘琦、刘正军的供述,其分别对各自参与盗车作案的次数、时间、地点、通讯联系方式、携带盗车工具、具体作案方法以及在作案中各自所起的作用、所盗车的种类、型号、车牌号以及销售赃车的去向和销赃价值、个人分得赃款数额等事实作了供述。

12、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郴刑二初字第7号刑事判决书和释放证明,证实刘承财因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10月2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2008年10月5日被释放等情况

11、户籍证明,证实刘雄、余祖湘、刘承财、黄文忠、刘琦、刘正军的年龄、身份等情况。

本院认为,上诉人黄文忠、刘琦与原审被告人刘雄、余祖湘、刘承财、刘正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深夜无人之机,秘密窃取他人机动车辆,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原判定罪准确。上诉人黄文忠提出,其只是负责开车接送人,没有提议并参与盗车,没有负责开锁。上诉人在本案中不是主犯。经查,在2009年12月27日晚上的作案中,黄文忠实施了开锁行为有其本人和同案人刘雄的供述予以证实。原判认定黄文忠在此次作案中起了主要作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故黄文忠上诉提出其在该次犯罪中不是主犯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上诉人刘琦上诉提出原判量刑过重。经查,刘琦参与盗窃3次,价值1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原判认定刘琦是从犯,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刘琦的犯罪情节,原判的量刑适当。故刘琦上诉提出的原判量刑过重的理由不能成立。原审被告人刘雄、余祖湘分别纠集人员,踩点、开锁、销赃,在本案中均起了主要作用,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上诉人黄文忠被纠集参与盗窃二次,在一次盗窃中开锁盗车,起了主要作用,一次只是望风,起了次要作用。原审被告人刘正军和上诉人刘琦开车接送人,在本案中均起了次要作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刘雄、刘正军参与的2009年12月9日盗窃刘作军五菱牌微型车,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此次犯罪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处罚。原审被告人刘承财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重新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刘承财、黄文忠、刘琦、刘正军均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各自的犯罪情节,原判对其均适用减轻处罚基本适当。刘正军犯罪情节较轻,根据其悔罪和以往的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原判对其适用缓刑适当。综上,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证据,程序合法,量刑基本适当。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齐国安

审 判 员 陈 红

审 判 员 艾湘玲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书 记 员 李雁宾

最新回答
傻傻的发卡
羞涩的仙人掌
2026-03-31 10:42:26

赵志红,男,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镇永兴村农民,小学文化。公安部列为2005年第二号特大命案的“2·25”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主犯,被外界传说为“微笑杀手”、中国的“BTK”。

1、赵志红是家中老二,家里有大哥和小妹。自1996年以来,最先跟随父亲,随后自己单干,在工地卖苦力或者做些基础简单的技术活儿,也曾偶尔带领一些同乡承包工地上的木工活计。他先后在乌市、呼市、包头、鄂尔多斯、乌海和宁夏石嘴山等地打零工。

2、警方已认定其犯罪事实为: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赵志红在呼市与乌市两地往复流窜、大肆作案,10年间盗窃两起,抢劫、强奸、杀害女性27起,其中6起强奸后杀人未遂,有11名女性惨遭其强奸杀害,最年幼者仅12岁。

大方的硬币
震动的咖啡
2026-03-31 10:42:26

今日说法十大精彩案件是监控盲区消失的女人、作案者几人、殡仪馆不可能事件、金蝉脱壳案例5:致命的4.3公里、19年前的罪恶、 供暖道里的干尸、绝不放过你-31年前的凶手!、8年前的女朋友、26个女包

案例1 :监控盲区消失的女人 期号:20140824

一个名叫李红的年轻女子在走出厦门火车站附近一间商厦后神秘失踪,2台手机都联络不上。她的家人随即报警。

案例2:作案者几人?

期号:20150212

各类凶杀案中,犯人遗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是警察蜀黍锁定凶手的重要线索。然而在接下来这起案件中,线索在一定程度上却影响了警方的侦查。

案例3 :殡仪馆不可能事件

期号:20131006

这个案子在今日说法里重播多次。"艺术来源于生活”这句话的的确确是真理,因为如果哪个编剧能编出这样的剧情应该可以拿奖拿到手软了。

案例4:金蝉脱壳

期号:20150119

2014年5月8日,江苏徐州赵家集村的村民清早6点起床,发现村里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情--一辆小型面包车侧翻在村道边的旱水沟内,已经烧得只剩下车架了。随后,他们报了警。

案例5:致命的4.3公里

期数:20130406

有时候真的不得不相信“命里犯劫数”的说法。而此案案发现场之诡异,而最终事实真相之简单,绝对突破大家的想象。

案例6:19年前的罪恶

期号:20130511

7岁,本该是一个孩子最天真烂漫的年纪。而在1994年的7月12日,一个7岁男孩却经历了他生命中最残酷的一天,由此他的人生轨迹也被彻底改变。

案例7

供暖道里的干尸

期号:20140406

2012年12月10日,吉林辽源正处在一年之中最寒冷的时节,室外温度只有零下30度。这一天,一个供暖管道工人来到一处居民区的地下管道进行维护工作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奇怪的腐臭味。于是他用头顶的照灯在漆黑狭窄的管道内查看,结果却看到了让他毛骨悚然的景象。

案例8:绝不放过你-31年前的凶手!

期号:20130901

第八个案子其实案情也不复杂,但是这个案子中刑警的那种精神真的让人敬佩。以及最精彩的是刑警和凶手之间的斗智斗勇。

案例9:8年前的女朋友

期号:20130624

2013年3月15日晚,无锡的警察蜀黍正在对辖区内的各类涉毒场所进行清查。当晚,根据群众举报,在某出租屋内将一位吸毒人员小陆抓获,缴获冰毒27克。

案例10 :26个女包

期号:20140614

这个案子中没有已知的死者,但是希望看帖的姑娘们能够平常严格注意自我保护,不要在周围荒无人烟的地方亲信任何路上给予所谓“帮助”的陌生男子。自珍自重,远离性侵。

扩展资料

今日说法的主持人

主持人:撒贝宁

湖北省武汉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1999年1月,撒贝宁和开创了中国法制节目新形态的《今日说法》一同走入了观众的视野。撒贝宁的辉煌源于主持《今日说法》。[

主持人:路一鸣

西安交通大学毕业,从事主持人工作12年,2009年起开始主持《今日说法》栏目,2007、2012年中央电视台“优秀节目主持人”,2008年全国“十佳法制节目主持人”。

主持人:元元

曾因主持北京电视台《第7日》、《元元说话》节目而被观众所熟悉,她的语言风格独树一帜,开创“说新闻”的先河。曾获得全国主持人金话筒奖、金鹰奖、播音与主持作品一等奖。

和谐的玫瑰
甜美的朋友
2026-03-31 10:42:26

今日说法十大精彩案件有:《烟锁殡仪馆》、《较量》、《梦境擒凶》、《带豁口的菜刀》、《被拐卖的小孩》、《情陷连环套 》、《追捕“隐形人》、《命犯桃花 》、《迟到十三年的举报》、《十字街头上的阴谋》等等。

1、《烟锁殡仪馆》

某殡仪馆负责火化的员工,利用自己的工作杀人于无形。

2、《较量》

警方通过挖掘嫌犯尸体对比DNA,破获了25年前的一起强奸杀人案。

3、《梦境擒凶》

消失的弟弟托梦给姐姐,姐姐报案后,警方真的挖出了弟弟尸体并破获案件。受害者的姐姐梦到了弟弟被杀,埋到了火车道附近,这个姐姐报案了,真的从那个她从未去过的地方挖出了弟弟的尸首。后来凶手抓住了,但谁也解释不了为啥受害者的姐姐会梦到埋尸地点。

4、《被拐卖的小孩》

两个小朋友跟着妈妈肖学琴去市场买菜,在一个店铺里,有个人招呼肖学琴进屋,肖学琴没多想就进去了。两个小朋友在门口等着妈妈,听到房间里的响声,他们好奇地进屋了。结果他们看到的是,一群人正残忍地围殴自己的妈妈。

小朋友哭着跑出去喊救命,跑到墙边,又被凶手,也是人贩子抓了回去。之后的19年,他们被人贩子卖到福建莆田,被迫与家人分离,母亲也在那时去世了。长大之后,大儿子永勇借助网络找到了亲生父亲,又在志愿者的帮助下找到了弟弟。一家人终于团聚,坏人也被绳之以法。

迅速的网络
朴实的大炮
2026-03-31 10:42:26

2019年发生,曾经备受关注的玛莎拉蒂撞宝马案一案已于2020年11月6日审理完毕。继肇事女司机谭明明家被扒了个底朝天后,

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谭明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松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张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且,三名被告与三名受害方就该案中的民事部分已达成赔偿协议,伤者王交通将获赔600余万,两名死者家属各获赔200余万。

据说,一开始谭明明家属就要求原告方签署谅解书并提供给对方四百多万的补偿。原告方对此一开始也是不接受的。因为,谭明明驾车造成的事故的影响是十分恶劣的。原告方对这种恶性行为是难以原谅的。他们希望谭明明以一命换一命,让谭明明和其家属体会到他们承受丧失亲人的钻心之痛。但另一方面,如果他们不签署谅解书,医治伤者王交通需要的高昂医疗费用就没有着落。因此,在一番协商后,原告方与被告方达成协议,接受被告方支付的共计一千多万的赔偿费用,而谭明明则要接受无期徒刑的处罚。

根据被扒的资料,谭明明家以开皮革厂致富,而这也是谭明明用来炫富的资本。她平时就喜欢炫耀自己物质条件富裕的生活,为人也很张扬和狂傲。她之前刚从职业学院毕业,曾经却毫无专心学业的样子。这次坐在她的玛莎拉蒂里的两位朋友也是国内有权有势者的子女。而就是这两人教唆谭明明在连撞八辆车后,赶紧逃离现场并引发了后来严重的事故。因此,在这个事件中,谭明明是醉酒驾驶并造成人员伤亡的主犯,而刘松涛和张小渠是从犯。

对于事件的最后结果来说,没人因此偿命,而伤者和死者都得到抚恤,这或许是最好的结果。但我认为,造成两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只判了一个无期徒刑,这个结果算轻的了。要知道,当时坐在宝马后座里的两人都是当场死亡,而在事故中全身大面积烧伤的司机王交通如今还是一个植物人。而有了金钱的作用,谭明明很可能不用被困牢狱一生就可以获释,继续“祸害”人间。但既然为了救人,原告方都已与被告方和解,别人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是希望被告三人这次真的要吸取教训,从此循规蹈矩地生活,学会尊重他人的生命。否则,这个判决结果也毫无意义,只是充当了有钱人家子弟家的一场闹剧罢了。

谭明明等三人的违法行径,他们的肆意妄为,让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财富给子女带来的影响。我认为,即使家财万贯,都不可让子女用来挥霍和炫耀。让子女认为有钱,什么都可以解决。因此,胡作非为,甚至不尊重他人生命,把人命把儿戏。最后,又是用钱来解决一切。这一次,或许是他们侥幸,让谭明明幸免一死。但如果始终坚持这样游戏人生的态度,总有一天,他们会尝到自己行为的恶果。

金钱的作用是给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而不是让他们用来无视他人、践踏他人的资本。希望人们在了解了玛莎拉蒂撞宝马案件后,能有所醒悟并学会善用手中的财富。

自信的柠檬
奋斗的凉面
2026-03-31 10:42:26
在如今的国际社会上,一旦有人提起要去中国,身旁总会有人给他两个善意的提醒。这两个善意的提醒就是在中国有两大禁忌,千万不可触碰,一个是在中国贩毒,另一个就是在中国持枪。

很多外国人并不理解,这两种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采取宽容态度的行为何在中国却被列为最严重的犯罪。

确实,贩毒和持枪在当今世界上的很多国家都非常普遍,尤其是持有枪支,在很多国家甚至是合法行为。

我国之所以对贩毒和私人持枪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这两项罪恶,曾经让我国深受其害,如今采取如此严格的措施也是痛定思痛的结果。

毒品之害,大家已经比较熟悉了,自清末林则徐那时候起就已经知道,鸦片之毒,祸国殃民。建国之后,我国更是对贩毒、吸毒采取了最为严厉的惩戒措施。

但是对于我国政府为什么对采取极端严格的措施,现在很多人都是不理解的。甚至有很多对枪械有浓厚兴趣的朋友,非常羡慕国外能够自由购买、收藏各种枪械。

持枪

由于我国已经开始严厉禁枪二十余年,很多年轻朋友基本没有接触过真枪,所以在他们的印象之中,中国民间就是一个无枪社会。

但他们并不知道,我国也曾经历过长期的枪支泛滥,导致出现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最终国家才颁布法律在民间彻底禁枪。

现在就让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枪支在我国民间普及的历史,以及究竟出现了什么样的问题,才让国家痛下决心。

我国是最早发明使用火药发射弹丸枪支的国家,目前所知最早的火枪应该是北宋将领陈规发明的,当时就被称为“火枪”只不过是以竹竿作为枪管的简单火药喷射装置。

宋元交接时期就出现了最初的火炮和突火枪,现代火器的雏形便已形成,在明代火器得到了快速发展。

明朝中央的神机营实际上就是火枪队,当时西方的火器已经开始超过中国,据说神机营里就配备过来自葡萄牙的火枪。明末军队中已经装备了先进的佛郎机大炮,也是来自葡萄牙的装备。

后来由于满清入关,落后的满族击败了先进的汉族,满清统治者认为汉人在和自己作战的时候也使用了火枪大炮,但最终还是失败了,所以对这种先进的火器并不重视。

在清末之前,中国的火器的发展基本停滞了,例如康熙时的著名枪械专家戴梓就发明了很多先进枪械,但大多数都被束之高阁。

鸦片战争之后,尤其是英法联军攻入北京火烧了圆明园,让清廷的有识之士认识到,八旗忠勇再厉害也顶不住洋人的火枪大炮,因此清廷开始购买并学习制造先进的现代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江山。

也是从这个时候起,枪支在中国开始逐渐多了起来。在剿灭太平军的过程中,清兵也开始逐渐装备洋枪洋炮,并取得了明显的战绩。

后来的洋务运动,更是让清军主力彻底告别了大刀长矛的时代。这期间清廷创建了很多军工企业,例如汉阳军械厂,天津机器制造局等。著名的老套筒,汉阳造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还有人在使用,可见其质量很可靠。

很多人误以为甲午战争时期清军还是用原始武器在抵抗日本人,实际上那时候清军手中的武器要比日本人先进的。

平壤保卫战的时候,叶志超麾下的六挺加特林机枪就给日本人造成了重创。

清朝灭亡之后,中国就陷入了军阀混乱的年代,枪支就开始在民间泛滥了起来。

由于连年战乱,社会治安情况急剧下降,各地都出现了土匪响马,老百姓为了自卫不得不开始采购枪支。

当时具备一定条件的地主、商人都会想办法购买枪支。在东北,张作霖甚至颁布法令,要求三垧地以上的农户家中必须配备一把枪,否则将会被关进监狱。

因此,在东北地区几乎家家有枪,这也是东北地区多土匪的一个很重要原因。

在军阀混战时期,国外大批枪械被进口到中国,著名的毛瑟手枪,也就是我们在影视剧中常见的驳壳枪、盒子炮,据说有数十万支之多。

并且有实力的军阀还建立了自己的兵工厂,可以批量生产步枪、手枪、轻机枪甚至小型火炮。例如张作霖和阎锡山的兵工厂,每年都能生产大量枪械。

由于当时局势非常混乱,大量枪支开始流入民间,尤其是一场大战之后,多多少少都会有枪被百姓捡到。

抗日战争和三年内战期间,大批的日本枪,美国枪开始流入中国,那个时候,枪支已经泛滥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国民政府为了发动民间力量抗战,并未限制私人持枪。

新中国成立之后,曾经对散落于民间的枪支进行集中收缴,销毁。因此,建国初期民间枪支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不过,由于敌特活动极为猖獗,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破坏以及恶劣影响。为了彻底铲除这些残余势力,我国采用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方法,普遍推行民兵制。

民兵在当时的中国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这也是一种平时为民,战时为兵的策略,民兵与普通老百姓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有枪。

那时候对枪支并未采取特别严格的管理,经过数十年的混战,老百姓对枪也是见怪不怪了。所以民兵发了枪之后,直接就背回家了,用的时候就背出来,当时全国民兵手中具体有多少枪,并没有具体数据。

但是我们知道民兵最多的时期,数量高达3000万。

民兵在建国之后曾经一度发展非常迅速,主要还是因为当时的国际形势比较恶劣,美苏两大阵营都曾经对我国产生巨大的威胁。

甚至有一段时间一度面临着核战争的威胁,为此毛主席曾经发出号召,全民备战,一方面在全国各地开挖防空洞,另一方面就是加强民兵训练。做好准备,和美国打仗,和苏联换家,一时间全国上下全面备战。

当时的民兵训练已经非常系统,不仅会训练各种战术动作,还会培训手枪、步枪、机枪甚至四零火箭筒的使用。

不过最终战争没打起来,但民兵却练出来了,据说那时候农村地区出现个人矛盾,一般情况下也就打架斗殴,如果打架斗殴不能解决,那就真枪实弹的干,这种情况实际上不在少数。

不过由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主要政策是以阶级斗争为纲,人们的思想较为单纯,社会流动性也较差,因此治安情况相对还是非常稳定的。

改革开放之后,情况就出现了较大变化,由于经济开始快速发展,政策上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进入八十年代之后,各地就陆续出现了一批万元户、暴发户,而很多人仍旧处于贫困线以下。

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人铤而走险,干起了偷盗抢劫、车费路霸的不法勾当,当时国内的治安情况并不理想,经常有持枪杀人、伤人的案件。

并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黑恶势力和犯罪团伙也大批量出现,当时他们手中都有不少枪支,成为为祸一方的大患。

到了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中国社会的治安已经成了一个严重阻碍发展的重大问题,这也是建国以来从未出现过的情况。

例如仅1991年,山西省共立案调查车匪路霸案件7435件,其中盗窃案件2723起,抢劫案3501起,流氓、伤害案件近600件,杀人案就有166件,其他小型案件更是数不胜数。

这仅仅是山西一个省的统计数据,由此也可以看出当时全国的治安形势是多么恶劣,而这些所有的治安事件中,凡是出现枪支的,几乎都是恶性案件。

决策层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一方面开始实行严打行动,另一方面开始逐步收缴散落在民间的枪支。

国家收缴民间枪支一共有两次集中行动,一次是从1991年开始到1995年,据统计共计收缴各类枪支380万支,数量是非常惊人的,但仍然有大量枪支在民间私下流通。

199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民间持有枪支的法律,并颁布了枪支管理办法,中国正式进入全面禁枪的时代。

那一年又启动了一次大规模的枪支收缴行动,仅当年就收缴了各类枪支120余万支,至此在我国民间流通的大部分制式枪支,大口径、大威力火枪被收缴销毁。

民间枪支数量开始急剧减少,并且对枪支管控的标准也越来越严格,近年来就曾多次出现过有人购买、制作具有发射功能或者与真枪高度相似的玩具枪支而获刑的案例。

网上曾经有一个段子,大陆一个小伙子在网上购买了二十多支仿真玩具枪,结果被判死刑;而世界上最大的军火贩子被捕之后才被判25年。对比非常鲜明,但这就是我国的法律,对枪支零容忍。

下面我们来讲一个著名的案例,来看一看枪炮在民间的危害有多大。

故事发生在1993年湖南郴州永兴县马田镇,这个马田镇规模很大,人口也很多,号称湘南第一镇。

这个镇上有两个村子规模最大,并且是邻村,一个叫马田村,一个叫井岗村。马田村的村民主要姓刘,是一个大的宗族;井岗村主要姓李,也是一个不小的大家族。

按说这两个村子,两大家族世代为邻,应该和睦相处才对,但是这两个家族之间却世代为仇,互相看不顺眼。他们之间的仇恨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又因何而起,现在已经说不清楚了,但这个传统却保留了下来。

两个村子离得很近,相互之间难免见面互有摩擦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在民国时期,双方的矛盾发展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原因是马田村刘姓子孙中出了一个国民党军官,当上了团参谋长。有一次他带兵经过家乡,想起了对面的井岗村,横竖看不顺眼,决定顺手教训教训姓李的。

国军

于是他便以井岗村有共产党为名,带兵到那里大肆搜捕,把井岗村搅了个底朝天,不仅打了井岗村的村民还放火烧了人家的房子。

井岗村的人也不是吃素的,知道是姓刘的找茬于是奋起反抗,结果被国军镇压了下去,最后还枪毙了十几个井岗村村民。

从此,两个村两大家族之间由世仇,上升到了血仇,由于马田村势力较大,井岗村没能报仇,但是这个仇却是记下了。

1993年的一天,马田村的一个刘姓村民推着一车猪油要到镇上去卖,经过井岗村的时候被几个李姓青年拦住,告诫他这里是井岗村的路,姓刘的不能过。

姓刘的不服,直接就开干,结果寡不敌众被姓李的几个人给打了,猪油也被抢走了。这位刘姓村民气不过,直接跑回村里,把事情告诉了家人和村长。

村长就是刘氏一族的族长,一听自己的侄子被井岗村的人打了,猪油也被抢去了,欺人太甚。于是他立即叫了几个人让他们去井岗村把猪油抢回来,顺便教训教训那几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李家小子。

这几个人也是愣头青,抄上家伙奔着井岗村就去了,路上又有几个刘姓年轻人听说之后,也加入了这个队伍。

于是乎十几个刘氏子孙,拎着木棍风风火火就闯进了井岗村,结果找了半天没找着那几个抢猪油的。

这十几个人憋了一肚子气没处撒,带头的抬眼一看旁边正好有一个小卖铺,心想姓李的抢我们的猪油,老子今天就抢你们的小卖铺。

他大手一挥,十几个人直接就冲进了小卖铺,把里面的人吓得不轻。这些人一顿风卷残云,连抢带砸,差点没把人家房子给拆了。

随后这些人带着战利品,得胜而“跑”,毕竟这是在井岗村,跑晚了,这十几个人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这十几个家伙刚刚跑出井岗村,李氏家族的男人们就拿着家伙出来了,见到惨遭蹂躏的小卖铺,李氏族长气得暴跳如雷,当场咆哮道和姓刘的势不两立。随后他跑到村委会,打开大喇叭召集全村成员立即动员起来,要找马田村的人报仇雪恨。

井岗村这边大喇叭一响,马田村这边也得到了消息,这十几个人也知道这回是捅了马蜂窝而来,不过只要回到村里就安全了。

马田村村长一看,姓李的这回要玩真的,还全村总动员了,那老子这边也不是好欺负的,随后这边也开始了战前总动员,全村所有人把家伙全部拉出来,准备迎战。

新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村民械斗,即将开始。

这次械斗,和普通的农村打架可不一样,人们手里拿的可不是棍棒菜刀,而是正儿八经的枪。虽然大部分都是土枪、鸟铳等非制式枪支,但在短距离内的威力还是非常大的。

最关键的是,这两个村里家家户户都有枪,村民个个会功夫。两个村立即开始了有条不紊的备战。

我严重怀疑他们曾经进行过多次实战演练,或许他们早就料到双方迟早有这么一次“大决战”。

两村的主力部队---青壮年男子,一面在各自村头构筑防御工事,一面装填弹药,架设轻重武器。

没错,人家是有“重武器”的,人家不光有枪,人家还有“炮”,并且是正儿八经的自制火炮,那炮弹是可以爆炸的。并且还有专业的炮车将它们运送到指定阵地,炮兵早已就位,就等村委指挥部一声令下,开炮轰敌。

据说当时双方在一线投入的兵力就多达五千余人,并且村里的卫生室也被改成了临时野战医院,连兽医也被拉来充当临时军医。

男人们在前面准备开战,老人在家看护小孩,女人们则在后方负责运输弹药、补给并且准备好救治伤员。

所以,我不得不相信这两村是隐藏在这里的准军事组织。

中午时分,井岗村率先朝马田村发起了攻击,李氏突击队数百人手持长短武器,在炮火的掩护下向刘氏阵地发起了冲锋。

刘氏部队也不甘示弱,村口的所有房子都已经被征用变成了临时堡垒。路面上,墙头上,房顶上甚至狗洞里都伸出枪口来,待李氏突击队一靠近立即开枪还击。

随着一声炮响,双方开始交火,火舌和硝烟顿时笼罩了两个村子,枪声、炮声、喊杀声,响天震地,杀得难解难分。

由于他们的弹药主要是黑火药,所以威力不算太大,但硝烟特别浓烈,声音也特别大,因此场面极为壮观,引得方圆几十里的人都来到周边山上观战。

战斗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双方都出现了不程度的损伤,很多伤员都被抬下了火线。

这边要说明一下,土炮虽然口径达到了炮的标准,但是炮弹和真炮弹还是差距甚远,充其量是大的烟花弹,如果不直接打在人身上,一般不会致命,但会引起严重烧伤、炸伤。

由于马田村的实力本来就要比井岗村强,后来他们又得到了临近几个村子的支援,井岗村的的进攻被打退,反而成了防守一方,并且开始节节败退。

这刘氏家族确实厉害,竟然还有援兵,而且援兵也不是空着手来的,也是扛着长枪短炮来支援。马田村的村民还从附近煤矿中抢了大量的烈性炸药和雷管,并自制了手榴弹,开始向井岗村发起猛攻。

井岗村眼看支撑不住的时候,永兴县县委领导带领近千名武警战士赶到,冒着枪林弹雨强行冲入他们的阵地之中,制止了武装冲突。

据说在抢夺火炮阵地的时候,他们还和炮兵发生了火力对射。这帮人胆子真的是不小,啥叫民风彪悍,这算是见识了。

在武警部队的强力干涉下,双方的战斗才算停止。

最终,这场持续一天一夜的战斗,有数百名村民受伤,上百间民房被毁。收缴土炮95门,炮车四架,各类土枪、鸟枪数千支,自制手雷近300颗,各种炸药、雷管数千公斤。

事后,永兴县在周边各村又搜出了大批的枪支弹药。

本是非常微小的村民冲突,最后却演变成了一场小型武装战斗,由此不难看出,和平时期平民手中持有枪炮是多么大的隐患。

自从我国开始实行严格控枪措施之后,社会治安开始逐步好转。不过,控枪这条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很多人依旧暗中隐藏了自己的枪支弹药。

2003年,广西地区又发生过一次规模相对小一点的村民枪战,并且也拉出了十门土炮进行对战,由此可见控枪工作绝不可松懈!

我是史海魅影,关注我为历史点赞。

柔弱的牛排
虚幻的跳跳糖
2026-03-31 10:42:26
1. 奚康生文言文阅读答案

原文奚康生,河南阳翟人也。

本姓达奚,其先居代,世为部落大人。祖真,柔玄镇将、内外三都大官,赐爵长进侯。

卒,赠幽州刺史,谥曰简。康生少骁武,弯弓十石,矢异常箭,为当时所服。

太和初,蠕蠕频寇,康生为前驱军主,壮气有闻,由是为宗子队主。从驾征钟离,驾旋济淮,五将未度,齐将据渚断津路。

孝文募破中渚贼者,以为直阁将军。康生应募,缚筏积柴,因风放火,烧其船舰,依烟直过,飞刀乱斫,投河溺死者甚众。

乃假康生直阁将军。后以勋除太子三校、西台直后。

吐京胡反,自号辛支王,康生为军主,从章武王彬讨之。分为五军,四军俱败,康生军独全。

率精骑一千追胡至车突谷,诈为坠马,胡皆谓死,争欲取之。康生腾骑奋矛,杀伤数十人,射杀辛支。

齐置义阳,招诱边人,康生复为统军,从王肃讨之。齐将张伏护自升楼城楼,言辞不逊。

肃令康生射之,望楼射窗,扉开即入,应箭而毙。彼人见箭,皆以为狂弩。

齐将裴叔业率众围涡阳,欲解义阳之急,诏遣高聪、元衍等援之,并败退。帝乃遣康生驰往,一战大破之。

及寿春来降,遣康生领羽林千人,给龙厩马两匹,驰赴之。破走其将桓和、陈伯之。

以功除征虏将军,封安武县男。出为南青州刺史。

翻译:奚康生,是河南阳翟人。原本姓达奚,他的祖先居住代地,世代是部落首领。

祖父达奚真,曾担任柔玄镇将、内外三都大官,赐爵长进侯。死后,追赠幽州刺史,谥号是武简。

奚康生年轻时就骁勇善战,能拉开十石弯弓,使用的箭也不同寻常,被当时的人所佩服。太和初年,蠕蠕频凡入侵,奚康生作为前锋,威名被皇帝听到,因此成为宗子队主将。

跟从御驾征讨钟离,车驾回到济淮时,五将领尚未渡河,齐将占据渚截断去津地的路。孝文帝征募能破渚贼的人,让他做直阁将军。

康生应募,他扎起木筏,在上面堆积柴火,顺风放火,焚烧敌舰,顺着烟火突击飞刀乱斫,投河淹死者很多。就任命康生直阁将军。

后来因为功勋授予太子三校、西台直后。吐京胡反叛,自号辛支王,康生为军队主将,跟从章武王彬讨伐他。

把军队分为五支,四支都被打败,奚康生的军队单独保全。率领精骑一千追吐京胡到车突谷,装作坠马,胡人皆说他死了,争先要取他的头颅。

奚康生跳上马举起矛,杀伤几十人,射杀辛支王。齐国建设义阳城,招收诱引魏国边境人,奚康生又成为统帅,跟从王肃讨伐他。

齐将张伏护亲自登上城楼,出言不逊。王肃让奚康生射杀他,望楼向窗射,窗户打开即入,箭刚射出立刻就被击击毙。

其他人见箭,都认为是狂弩。齐将裴叔业率领军队包围涡阳,欲解除义阳之紧急状态,下诏派遣高聪、元衍等支援他,魏军都被击退。

帝就派遣奚康生快速前往,一战大破齐军。等到寿春来投降,派遣康生带领羽林千人,给与龙厩马两匹,快速前往。

打败齐将桓和、陈伯之。因为功劳升任征虏将军,封安武县男爵。

外调做南青州刺史。

2. “哀溺文”文言文阅读答案

文言文《哀溺文》选自初中文言文大全其诗词原文如下: 【原文】 永之氓咸善游。一日,水暴甚,有五六氓,乘小船绝湘水。中济,船破,皆游。其一氓尽力而不能寻常。其侣曰:“汝善游最也,今何后为?”曰:“吾腰千钱,重,是以后。”曰:“何不去之?”不应,摇其首。有顷益怠。已济者立岸上,呼且号曰:“汝愚之甚,蔽之甚,身且死,何以货为?”又摇其首。遂溺死。 吾哀之。且若是,得不有大货之溺大氓者乎?于是作《哀溺》。

【翻译】 永州的百姓都善于游泳。一天,河水突然上涨,有五六个人乘着小船横渡湘江。渡到河中间时,船破了,人们都奋力游向对岸逃生。其中一个人尽力游泳也不能像平常那样游得远。他的同伴们说:“你平时最会游泳,现在为什么会落在后面?”他回答说:“我腰上缠着千文钱,太重了,所以落后了。”同伴又说:“为什么不丢掉它呢?”他没有回答,只是摇了摇头。过了一会儿,他越来越疲惫了。已经游到岸上的同伴大声地向他喊叫道:“你愚蠢到了极点,蒙昧到了极点!自己快淹死,性命都将要保不住了,还要钱干什么?”(那个人)还是摇了摇头。于是淹死了。 我很可怜他。况且如果是这样,难道更多的人不会因为巨额钱财而淹死吗?于是我写下了《哀溺》这篇文章。 【赏析】 《哀溺文序》的特色是用正面描写和侧面烘托相结合的手法,主要刻画了溺死者要钱不要命的心态,使全文叙述相当精炼,人物形象十分生动传神。 正面描写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行动描写,“尽力而不能寻常”,暗示钱的累赘;二是语言描写,“吾腰千钱,重,是以后”,说明他明知关键在钱,却仍不愿割舍;三是表情描写,两次“不应,摇其首”,说明他要钱不要命,至死不悟。 侧面烘托也是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反衬,“善游最也”,借他人之口指出他平素善于游泳,从而反衬他今日“尽力而不能寻常”的反常行为;二是对比,把最善游泳的他反倒淹死,与本来游水本领不如他的人都能安全到达彼岸进行对比。三是用“己济者”的呼号,从侧面揭示他的蒙昧心隆。

望采纳

3.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题

答案:1.A2.C3.D;解析:(1) 善:认为(他)是好的(不错)。

(3) 人们只是“多以(认为)颖达害焉”。 (4) (1)(萧)子良非常了解赏识沈瑀,即使是家事也都把它委托给沈瑀(去处理)。

译出大意给2分,一句1分;“相”(表示动作偏指一方,不能译为“互相”)、“虽”(即使)、“以(之)”三处,译对一处给1分。 (2)沈瑀在卑贱时(贫困时)曾经到这里卖过瓦器,被富人羞辱,所以趁机报复他们。

译出大意给3分,一句1分;“鬻”(卖)、“为……所”(被动)两处,译对一处给1分。 附:文言文参考译文 沈瑀字伯瑜,是吴兴郡武康县人。

父亲沈昶,侍奉宋建平王刘景素。景素图谋造反,沈昶已事先离开了他,当景素失败后他被判罪拘囚于监狱。

沈瑀赴台省陈述请求才得以免罪,因此而知名。齐尚书左丞殷沵与他谈及政事,很器重他,对他说:“观察你的才干,应当处在我这职位上。”

司徒竟陵王萧子良听说过沈瑀的名声,举荐他担任府行参军,领扬州部传从事。当时建康县令沈徽孚仗势傲视沈瑀,沈瑀依法纠察他,众人都害怕他的强硬作风。

萧子良非常了解赏识沈瑀,即使是家事也都把它委托给沈瑀(去处理)。子良去世后,沈瑀又侍奉刺史始安王萧遥光,遥光曾派他递送男丁,他递送的速度快却无人怨限。

于是让沈瑀专职主管州中刑狱事物。明帝派沈瑀筑造赤山塘,所花费的钱财比材料官估算的要少几十万。

明帝愈加认为他不错。担任建德县令时,教每个成年男子种十五棵桑树、四棵柿树和梨树、栗树,成年女子减半数。

人人都很高兴,不久树木成林。随陈伯之军队到了江州。

恰逢粱武帝起兵围攻郢城,沈瑀劝说陈伯之迎接武帝。伯之哭着说:“我的儿子还在都城。”

沈瑀说“不如此则人情匈匈,都在想着改换门庭的计划;假如不早作图谋,大家分散了就难以集合”。陈伯之于是投降了粱武帝。

武帝即位后,那时天下刚刚平定,陈伯之谈到可让沈瑀催促和监督运输,有利于军事国事,武帝也认为他有能力。沈瑀因母亲去世而离职,后起用为余姚县令。

县里有大姓虞氏一千多家,请求晋见的人就像街市上一样多,前后县令没有谁能禁止。自从沈瑀到任后,不是诉讼就不让通报,违法者运用法令来约束。

县境南部也有几百家豪门大族,子弟横行,互相包庇,老百姓很厌恶。沈瑀召唤其族中老年人担任石头仓监,年轻人补作县署仆役,那些人都在路上号叫哭泣,从此豪强销声匿迹。

沈瑀刚来时,富有的吏员都穿着鲜丽的衣服来显示自己与别人的区别,沈瑀发怒说:“你们这班人是下等的县吏,怎么能擅自模仿贵人!”他要这些人全都穿草鞋粗布衣,整天侍候站着,有失足跌倒的,就加以捶打。沈瑀在卑贱时曾经到这里卖过瓦器,被富人羞辱,所以趁机报复他们。

后来他担任信威萧颖达的长史,他性情倔犟,总是顶撞萧颖达,颖达怀恨他。天监八年,他趁着入府商议事情时,言辞又激切严厉起来,颖达变了脸色说:“朝廷任用你是做巡察的事吗?”沈瑀出来后,对人说:“我死了之后才算了,始终不可能倾斜着脸去听从他。”

这一天沈瑀在路上被人杀害,人们大多认为是萧颖达谋害了他。他儿子沈续多次上诉。

恰逢萧颖达不久也死了,案事没法追究到底。

4. 哀溺文 文言文阅读题

哀溺文

永①之氓②咸善游。一日,水暴甚,有五六氓,乘小船绝湘水。中济,船破,皆游。其一氓尽力而不能寻常③。其侣曰:“汝善游最也,今何后为?”曰:“吾腰千钱,重,是以后。”曰:“何不去之!”不应,摇其首。有顷,益怠。已济者立岸上,呼且号曰:“汝愚之甚,蔽之甚,身且死,何以货为?”又摇其首。遂溺死。

吾哀之。且若是,得不有大货④之溺大氓⑤者乎?

[注释]①永:唐代地名,今永州。②氓:民,百姓。 ③寻常:古代计量单位,八尺为寻,十六尺为常,这里指平时。 ④大货:非常多的财物。⑤大氓:有钱有势的人。

1、解释句中加点的词。(4分)

①永之氓咸善游 咸: ②中济,船破,皆游 济:

③有顷,益怠 怠: ④又摇其首。遂溺死 遂:

【答案】①咸:都。 ②济:渡,渡河。 ③怠:疲惫。 ④遂:于是,就。

2、.翻译下列句子。(6分)

①其一氓尽力而不能寻常。

②何不去之!

③汝愚之甚,蔽之甚!

【答案】①其中一个人虽然竭尽全力也没游多远。 ②为什么不丢掉它呢?③你太愚蠢了,太不懂道理了。

3、文中所写落水之人为何被溺死?他告诉我们什么道理?(4分)

【答案】不肯放弃腰中钱财而被溺死。它告诉我们不要过分看重钱财,要重视生命或在金钱和生命面前要懂得取舍等。

5. 崔子忠文言文翻译和答案

【原文】

崔子忠,字青蚓。其先山东平度州人。子忠为诸生,甚贫。为文崛奥,数试而困,慨然弃去。荜门土壁,洒扫洁清;冬一褐,夏一葛,妻疏裳布衣,黾勉操作,三女亦解颂读;虽无终日之计,晏如也。工图绘,为绝境,时经营以寄傲;更善貌人,无不克肖。当时贵人,多愿与之交,皆逃避不顾。不喜饮酒,二三故人以文字过从,谈竟日不能去。士自四方来,慕其人,多谢不见。人或尤之,笑曰:“交游盛而朋党立,东汉之季可鉴也。”后果有以复社植党者,其识力过人如此!所作诗歌古文词,人鲜知者,徒知其画耳。董文敏公尝谓其人、文、画,皆非近世所常见。(选自《江西古文精华丛书•笔记卷•周亮工•书影》)

【译文】

崔子忠,字青蚓。他的祖先是山东平度州人。崔子忠在州府县学读书时,(家境)很贫穷。他写的文章很奇崛深奥,多次参加科举考试都没有考中,(于是他)很洒脱地放弃科考离开了。住的地方都是柴门土墙,(但是)洒扫得很整洁干净;冬天穿一件粗布袄,夏天穿一件葛布衫,(他的)妻子也是(穿)平常的粗衣布袄,很勤勉劳作,(他的)三个女儿也能读书识字;虽然没有可以保证一日三餐的生计,但他很愉快。他善于作画,(常常)画一些与世隔绝之地的绝美之景,经常借助不俗的匠心来寄托傲世之志;更善于画人物 *** ,没有不逼真的。当时身份尊贵的人,大多愿意与他交往,(但)他总是逃避不理人家。他不喜欢饮酒,两三个老朋友也是以文字交往,一起聊上一整天也不离开。很多士人从各地赶来,都仰慕他的为人,(但他)大多推辞不见。有人责怪他,他笑着说:“交往的人太多太密切就容易被视为私结朋党,东汉末年的历史可以借鉴。”后来果然有以搞“复社”建立党派的,可见他看问题的能力就是如此过人!他所作的诗歌古文,很少有人知道的,(大家)只知道他的画而已。董其昌(谥号文敏)先生曾经称他的为人、文章、绘画,都不是近代以来所常见到的。

6. 梁书列传第十四翻译 陈伯之传翻译

陈伯之,济阴睢陵人。

年幼时有体力。十三、四岁时,喜欢戴着獭皮帽子,佩带刺刀,窥伺邻居的稻子熟了,就偷偷地去割。

曾经被稻田的主人发现,斥责他说:“小孩子不要动我的稻子!”陈伯之对稻田的主人说:“你的稻子这么多,割一担有什么要紧?”稻田的主人准备捉住他,陈伯之就执着刀上前,准备刺杀稻田的主人,说:“小孩子就是这样!”稻田的主人都回身走了,陈伯之慢慢挑着稻谷回家。到长大之后,在钟离境内多次抢劫盗窃,曾经当面窥看人家的船,船上的人用刀砍他,割下他的左耳。

后来跟着同乡车骑将军王广之,王广之喜爱他的勇敢,每天晚上让他睡在下铺,征讨时经常让他跟随着一道。齐安陆王子敬任南兖州刺史,拥兵自卫。

明帝派王广之讨伐子敬,王广之到达欧阳,派陈伯之作先锋,乘着城门开着,陈伯之单独入城斩杀了子敬。又多次立下战功,因功多次升迁冠军将军、骠骑司马,被封为鱼复县伯,食邑五百户。

义师举事,东昏借给陈伯之符节、督前驱诸军事、豫州刺史,将军如同从前。不久迁调到江州,凭依寻阳抗拒义军。

郢城平定之后,高祖得陈伯之车主苏隆之,让他劝说陈伯之,就委任陈伯之为安东将军、江州刺史。陈伯之尽管接受了任命,但还怀有贰心,假称“大军不须便下”。

高祖对众将领说:“陈伯之这种答复,他的心尚未安定,还在犹豫,应当逼迫他。”众军于是驻扎在寻阳,陈伯之退而保守南湖,然后归附高祖。

晋号镇南将军,与众军都退去。陈伯之停留在篱门,不久进驻西明门。

建康城还未平定,每有投降的人出城门,陈伯之就唤来同他耳语一番。高祖担心他又怀变异之心,私下里对陈伯之说:“听说城中人很忿恨你举江州投降,打算派刺客来行刺你,你应引以为忧。”

陈伯之不相信这件事。恰逢东昏将领郑伯伦投降,高祖让他捎话给伯之,郑伯伦对陈伯之说:“城中人很忿恨你,打算送信引诱你以讨封赏。

等待你再次投降,当即割去你的手和脚;你若不投降,又打算派刺客来杀你。你应作好充分防备。”

陈伯之害怕了,从这之后对高祖再无异心。奋力作战立下战功。

建康城平定之后,晋号征南将军,封丰城县公,食邑二千户,派他回到江州。陈伯之不识字,到他回到江州,得公文诉讼,只作大诺而已。

有事情,由典..传他的话,取舍由主事的人决定。陈伯之与豫章人邓缮、永兴人戴永忠两人有交情,邓缮曾经隐藏陈伯之在英地停息以免除灾祸,陈伯之尤其感恩于他。

到陈伯之任江州刺史时,任用邓缮为别驾,戴永忠为记室参军。河南人褚绢,京城的一个品行不端的人,齐朝末年任扬州西曹,动乱期间居住在闾里;轻薄的人都能求得一官半职,只有褚绢没能显达。

高祖即位,褚绢多次拜访尚书范云,范云不喜欢褚绢,坚决拒绝他。褚绢更加忿怒,私下里对他的知己说:“建武以后,民间普通的人都变成贵人,我犯了什么罪而被遗弃。

现今国家刚刚建立,人民饥饿不已,动乱尚不可知。陈伯之拥强兵在江州,责怪魏国派来的使臣,有自我疑惑之意;况且迷惑守斗宿,难道不是我出入的地方吗?现今我去那里,事情如果不能成功,到魏国,何必惶恐减作河南郡守呢。”

于是褚绢便投奔陈伯之书佐王思穆事奉他,大被亲近。到陈伯之同乡人朱龙符任长流参军,一同乘陈伯之愚笨昏暗,恣意妄为邪恶险毒,刑罚政令滞塞,一切事都由他俩独断专行。

陈伯之的儿子虎牙,当时任直..将军,高祖亲自分条陈述朱龙符的罪状,亲自交给虎牙,虎牙将它给陈伯之看;高祖又派人取代江州别驾邓缮,陈伯之并不接受命令,答复高祖说:“朱龙符是勇猛健儿,邓缮主事有成绩有功效,朝廷所派的别驾,请求委任为治中。”邓缮于是不断地劝说陈伯之说:“官署府库空竭,又没有军器,三仓没有粮米,东部郡境饥民流浪,这是万载难逢的好时机,好时机不可失去。”

褚绢、戴永忠等人都赞成。陈伯之对邓缮说:“这一段起用你,如果还是不行,便与你同下属一起谋反。”

高祖下令在江州的一郡安排邓缮。陈伯之于是召集府州佐史对他们说:“奉齐朝建安王令,率领江北义勇十万,已经驻扎在六合,奉命以江州之力运粮速往。

我承蒙明帝厚恩,誓死报恩,现在便紧急夺取预备治理。”派褚绢假写萧宝夤信,把它给同僚看。

在厅事前筑坛,杀牲宣誓,陈伯之先饮,长史以下挨次饮血宣誓,褚绢对陈伯之说:“现在举大事,应该招致众望。程元冲不与我们同心;临川内史王观是王僧粲的孙子,人不坏,便可召他任长史,以取代程元冲。”

陈伯之听从了他的意见,于是便委任褚绢为寻阳太守,加封讨逆将军;戴永忠为辅义将军;朱龙符为豫州刺史,率领五百人坚守大雷。沈慧休任大雷戍主,李延伯任镇南将军。

又派同乡人孙邻、李景接受朱龙符的调遣,孙邻任徐州刺史,李景任郢州刺史。豫章太守郑伯伦起用郡兵拒守。

程元冲已经失去官职,在家里集中数百人,派陈伯之的典..吕孝通、戴元则做内应。陈伯之每天早上常作歌舞之乐,日落就睡,左右伺候的人都去休息。

程元冲乘着陈伯之松懈,从北门进去,径直来到厅事前。陈伯之听到叫喊声,亲自率兵冲杀出来,程元冲抵挡不住,逃至庐山。

起初,程元冲起兵,相约寻阳张孝季,张孝。

快乐的乌龟
害怕的面包
2026-03-31 10:42:26

一、“曾公亮,字明仲”的原题及阅读答案:

1、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为政有能声/盗悉窜他境/至夜户不闭/尝有使客亡橐中物移书/诘盗/公亮报/吾境不藏盗/殆从者之廋耳/索之/果然。

B.为政有能声/盗悉窜他境/至夜户不闭/尝有使客亡橐中物/移书诘盗/公亮报/吾境不藏盗/殆从者之廋耳/索之/果然。

C.为政有能声/盗悉窜/他境至夜户不闭/尝有使客亡橐中物移书/诘盗/公亮报/吾境不藏盗/殆从者之廋耳/索之/果然。

D.为政有能声/盗悉窜/他境至夜户不闭/尝有使客亡橐中物/移书诘盗/公亮报/吾境不藏盗/殆从者之廋耳/索之/果然。

【答案】B

【解析】

试题分析:本题考查文言断句。先通读语段,把握大概内容,再结合人名、地名、官职名称以及动词断句,这个语段主要是叙事,意思是“(曾公亮)治理政事有才能因而声名在外,盗贼全部逃窜到其他州县,以至于晚上不用关闭大门。

曾经有过客丢失橐中财物,发布文书诘查盗贼,曾公亮上报:‘我所辖境不窝藏盗贼,恐怕是同行的人隐藏起来了吧。’进行搜查,果然如此。”

2、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首相指宰相中居于首位的人,与当今某些国家内阁或政府首脑的含义并不相同。

B.建储义为确定储君,也即确定皇位的继承人,我国古代通常采用嫡长子继承制。

C.古代朝廷中分职设官,各有专司,所以可用“有司”来指称朝廷中的各级官员。

D.契丹是古国名,后来改国号为辽,先后与五代和北宋并立,与中原常发生争端。

【答案】C

【解析】

试题分析:本题考查古代文化常识。涉及到古代官职设置(“首相”“有司”)皇位继承制(“建储”)少数民族(“契丹”)的历史知识,这一命题形式拓展了积累的内涵和外延,引导考生广泛涉猎、开阔视野,形成良好的历史文化素养,同时也体现了人文性的张扬,对于语文教学改革具有积极的意义。

C项“有司”只是“官吏的通称”,各有专司,不能用来指称朝廷中的“各级官员”。必修四《廉颇蔺相如列传》中有“召有司案图”句,书下注解为:[有司]官吏的通称。古代设官分职设官,各有专司,所以称“官吏”为“有司”。

考题完全出自教材。考查学生的文言知识的积累能力,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曾公亮初入仕途,为民兴利除弊,他进士及第后任职会稽县,当时湖水常常外溢,民田受害,他兴修水利工程,将水引入曹娥江,民众因此得益。

B.曾公亮久经历练,通晓典章制度。他熟知朝廷政务,首相韩琦每每向他咨询;密州有人偷盗民田产银,他认为判处死刑过重,据理力争,最终改判。

C.曾公亮防患未然,止息边地事端。契丹违约在界河捕鱼运盐,他认为萌芽不禁终将酿成大祸,派使者偕同雄州赵滋前往调解,边地双方得以相安无事。

D.曾公亮老谋深算,暗中为子孙计。他为人深沉,思虑周密,曾举荐王安石,安石受到宠信,他考虑子孙前程,不露痕迹地处处随顺安石,终于得到回报。

【答案】C

【解析】

试题分析:解答此类题目,可将各选项内容同文本相关意思进行比较,题中,C项错误在于“派使者偕同雄州赵滋前往调解”的说法。

根据文本“契丹纵人渔界河,又数通盐舟,吏不敢禁,皆谓:与之校,且生事。公亮言:‘萌芽不禁,后将奈何?雄州赵滋勇而有谋,可任也。’使谕以指意,边害讫息”的叙述,可知“调解”之说不当,应当是“谕以指意”,即“把皇帝的意思告诉他们”,从而止息了边害。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锡宴不赴,是不虔君命也。人主有疾,而必使亲临,处之安乎?(5分)

(2)苏轼尝从容责公亮不能救正,世讥其持禄固宠云。(5分)

【答案】

(1)赐宴不到场,这是对君主命令的不敬。君主有病,却一定要他亲临宴会,做这样的事能心安吗?(计分点:锡,赐给;虔,恭敬;而,却;之,这样的事;句式,安乎,心安吗?)

(2)苏轼曾从容地责备曾公亮不能纠正弊病,世人讥讽他保持禄位加固宠幸。(计分点:责,责备;救正,纠正弊病;世,当时的人;持禄固宠,保持禄位加固宠幸。)

【解析】

试题分析:本题首先要找出关键字或句式进行翻译,一般为直译,除一些带有比喻性的词语然后再整体翻译,并按现代汉语的规范,达到词达句顺。

重点落实实词与虚词:(1)“锡”即“赐”,通假;“不虔君命”即“对国君的命令不尊重”,“而”作转折连词,“却”,“处之安乎”固定句式,意思是“做这样的事能心安吗”,“之’,代这样的事,“乎”,翻译成“吗”。

(2 )“责”,此处应是“责备”,的意思;“救正”即纠正弊病,“世”即当时的人,“持禄固宠”意思是“保持禄位加固宠幸”。

翻译文言首先要结合上下文大体把握全句意思,再找出句中的关键字、辨识该句句式,然后进行翻译,一般为直译(某些特殊词语,如官职名、地名、年号名等可不译),注意字句的落实。翻译时还要注意按现代汉语的规范,达到词达句顺。

二、“曾公亮,字明仲”的参考译文:

曾公亮字明仲,泉州晋江人。考中为进士甲科,知会稽县。老百姓在镜湖旁种田,常常担心镜湖泛滥。曾公亮设置斗门,将湖水泄入曹娥江,老百姓享受到他的好处。

曾公亮以端明殿学士的身主政郑州,治理政事有才能因而声名在外,盗贼全部逃窜到其他州县,以至于晚上不用关闭大门。曾经有过客丢失橐中财物,发布文书诘查盗贼,曾公亮上报:“我所辖境不窝藏盗贼,恐怕是同行的人隐藏起来了吧。”进行搜查,果然如此。

曾公亮熟习写文章的章法,任职以后,熟悉懂得了朝廷台阁的规章,首相韩琦经常咨询访问他。仁宗末年,韩琦请求设置皇储,与曾公亮等共同商定大计。密州民田盛产银子,有人偷取银子,大理寺把他们当作强盗。

曾公亮说:“这是禁物,偷取银子虽然是强盗行为,与从百姓家中盗取财物有区别。”为此事坚持展开争论,于是皇帝就下达给有司议论,比照抢劫盗窃财物的法律,这个强盗得以不被判死刑。

契丹指使人在界河捕鱼,又多次开通盐船,官吏不敢禁止,都说:和他们较量,将要生事。曾公亮说:“刚开始时不禁止,以后将怎么办呢?雄州赵滋勇敢有计谋,能够胜任。”皇上派使者告诉赵滋,边境祸害终于平息了。英宗即位,曾公亮任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不久兼任户部尚书。

仁宗身体不适,辽国使者到来不能接见,让曾公亮在馆中设宴,使者不愿赴宴。曾公亮质问使者说:“赐宴不到场,这是对君主命令的不敬。君主有病,却一定要他亲临宴会,做这样的事能心安吗?”使者于是赴宴。

熙宁三年,曾公亮被授职司空兼侍中、河阳三城节度使、集禧观使。第二年,被起用管理永兴军。任职一年,回到京师,很快就在太傅任上退休。元丰元年(1078),去世,终年八十岁。神宗临丧哭泣,停止上朝三天。

曾公亮端庄忠厚深沉,办事细致周密,平时谨守礼仪,遵守规矩,但性情吝啬,积累财富达巨万。曾公亮起初推荐王安石,到和他一起辅政,才察知神宗正袒护王安石,曾公亮暗中替子孙谋划,大凡改变行事计划,都听从王安石,但表面上好像没有参与一样。

曾公亮派遣他的儿子曾孝宽为其谋划,到神宗面前陈述与王安石没有什么差别,这样神宗更加信任王安石。王安石为了感激他帮助自己,因而引见提拔曾孝宽到枢密院来报答他。苏轼曾从容地责备曾公亮不能纠正弊病,世人讥讽他保持禄位加固宠幸。

温柔的鞋子
迅速的蜜蜂
2026-03-31 10:42:26

为进监狱合唱团圆歌手梦 ,男子坚持偷盗十数年。

与满身铜臭的小偷相比,下面这位可以说是业界的一股清流了…… 别人偷东西是为了图财,他偷东西却是为了圆梦↓↓↓

男子坚持偷盗十数年 一心想进监狱合唱团

"文艺男"车行偷车 先弹吉它唱歌趁机偷钥匙

女子街头助人反遭猥亵 逃脱时又被偷千元

2017年11月5日早上5点,犯罪嫌疑人王某来到嘉定区南翔医院住院部病房,在走廊里徘徊了一会后,走进一个病房,几分钟后,就走了出来。坐电梯离开时,电梯里的监控再次将王某的脸拍得清清楚楚…留下了360度无死角的完美罪证。接到群众报案后,公安机关凭着清晰的监控视频,很快锁定了王某。一周后,王某在静安区永兴路的一个浴场内如愿被警察蜀黍抓获。

95后偷法拉利 刮花后开回4S店准备换一辆

到案后,王某如实供诉了自己的罪行,当天在医院共盗窃了三部手机。偷来的手机并没有卖掉,已经直接扔掉了!据悉,王某是江苏人,今年45岁,曾做过英文家教,平时在上海靠卖艺为生。王某表示,多次盗窃就是因为自己热爱唱歌,并且一心想登上舞台!王某说自己曾参加过各类选秀节目,但都落选了……

他偷70万送回还多加2000元 另附这张纸条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知上海提篮桥监狱内有一个新岸艺术团!从此以后,王某便一心想着进监狱,找机会加入这个艺术团。为了完成这个小目标,王某可以说是很拼了。提篮桥可以提供这个舞台,可以到各大监狱去演出。经鉴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患有轻度精神分裂症,但不会伤害人,作案期间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3月9日,嘉定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建议判处王某十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