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容东山煤炭物流基地 - 百度
为推动国家能源体系建设,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煤炭应急储备的通知》(发改运行[2012]3034号)文件,提出了加强对地方储备工作的指导、推动适应煤炭应急储备体系建设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为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建设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的大背景下,华容县人民政府与内蒙古兴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了拟在华容县境内投资建设铁水联运煤炭综合物流园区项目的意向。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7亿元,建设期为三年,具体包括三个子项目:一是煤炭物流园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两平方公里,分两期建设,第一期设计年煤炭周转量1200至1500万吨,第二期达到年煤炭周转量3000至5000万吨。二是华容县松木桥接轨至洪山头或塔市驿22公里的铁路专用线。三是洪山头或塔市驿以煤炭物流配送为主的综合码头,建设4个5000吨级泊位,其中煤炭泊位3个,煤炭周转量达到1200至1500万吨/年(一期),远期煤炭周转量达到3000至5000万吨/年;白货泊位1个,年设计通过能力800万吨;建设相应的堆场、仓库、受煤设施、输送设施,园区内铁路、公路等辅助设施;质检、税务、电子信息服务等结算系统;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该项目建成后,不仅能够满足岳阳地区的煤炭需求,适应煤炭季节性调峰要求,而且对保障湖南及周边地区的能源供应,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蒙西到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蒙华铁路)穿越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等7省区,共经过13市28县(旗),线路全长1859.5公里。线路走向:北起东乌铁路浩勒报吉站,南下经内蒙古乌审旗,陕西省靖边县、安塞县、延安市、宜川县,韩城市,山西省河津市、万荣县、临猗县、运城市、平陆县,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卢氏县、西峡县、内乡县、淅川县、邓州市,湖北省襄阳市、荆门市、沙洋县、荆州市、江陵县、公安县、石首市,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华容县、岳阳县、汨罗市,江西省宜春市、新余市、吉安市。
在华容县设立华容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工程位于长江右岸、华容县境东北部洪山头镇长宁村。拟建4个3000吨级(兼顾5000吨级)煤炭出口泊位,设计年吞吐量700万吨;
铁路疏运系统线路自蒙西华中铁路荆岳段松木桥站接轨,沿省道S202西侧并行至东山镇后,跨省道,沿大荆湖水库北侧走行至长江南岸拟建煤炭储配基地区。正线全长27.060km,疏解线2.4km。
(先后过星火,柞树,红莲,先红,关山,石家港,山南,荷叶,群强,风波,邓家桥,新庄,芦花,高桥,红烈,明镜共16个村.在明镜可能会过1,6,7,8,11等5个组.)
其环评报告见豆丁网:http://www.docin.com/p-913282354.html
*另外,在上市公司方面,有八个企业号称中国煤炭行业八大金刚(08年的),即国阳新能、西山煤电、潞安环能、中国神华、恒源煤电、平煤天安、开滦股份、大同煤业,指的是股市方面的。
一、开采历史
湖南省矿业开发历史非常悠久。近代历史上,通过对锡矿山锑矿、水口山铅锌矿、瑶岗仙钨矿、湘潭锰矿、湘西金矿、石门雄磺矿等一大批新中国成立前遗留下来的老矿山进行深入勘查,使它们成为了新中国几十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矿山、功勋矿山;新中国成立后,地质工作者又勘查发现了柿竹园钨锡多金属矿、黄沙坪铅锌矿、湘南铀矿、民乐锰矿、贡溪重晶石矿、衡南萤石矿、浏阳海泡石矿等一大批享誉中外的矿床。目前,湖南省已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钢铁、水泥、煤炭、锰、铅锌、钨、锑、黄金和盐化工工业体系,尤其是锰加工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业在国内具有明显的产业优势,10种有色金属的产量多年来高居全国第一。
(一)古代矿业开发
商代晚期至西周,湖南已开始利用铜、锡、金、瓷土等矿产;春秋中期出现铁器;隋唐时期湖南境内主要矿产有金、银、铜、铁、锡、铅、汞、云母、岩盐9种,产地遍及今湘南、湘西、湘中10余个州、县,湘南地区的有色金属有较大规模的开采,黄沙坪的铅、宝山和铜山岭的铜矿已开始采掘;至北宋时期设置有监、务、场、坑、冶等矿业机构,省境内有1监2务2场,常宁水口山的银和硫黄矿、浏阳七宝山的铜矿均已开采;两宋时期矿产采掘技术已有很大进步,辰州朱砂的焚烧采矿法数百年来一直为民间采矿者所沿用;元代,沅水流域及益阳一带的砂金矿的开采估算年产金达1300余两;明末清初,湖南矿业颇为隆盛,黄沙坪铅锌矿、绿紫坳铜矿、万发窿铜矿、大有窿锡铅矿大加采掘,出产旺盛;及至咸丰、同治年间,郴州、桂阳一带铅、铜各矿地表露头矿大多采空,后来瑶岗仙发现硫、砷矿,资兴、宜章一带矿业兴起。
(二)近代矿产调查及开发
民国2~6年(1913~1917),日本人小山一郎、瑞典人丁格兰、德国人史利斯等先后到常宁水口山、冷水江锡矿山、平江黄金洞、沅陵柳林汊等10余处矿山调查,其中丁格兰按6%的品位推算锡矿山锑金属储量145万t,并绘制了矿区地质图。
民国16年(1927),湘政府成立湖南地质调查所后,开展了广泛的地质调查工作,对铁、锰、钨、锑、汞、金、煤等矿产的调查成果尤为丰硕,分别编撰《湖南矿业纪要》和铁、锰、锡、锑矿产志等专著。
截至1949年,全省调查的矿种35种、矿产地593处,其中除少数矿区作浅部钻探外,绝大多数仅限于地表或矿坑采场的观察测量,所得矿产储量均为估算。
(三)现代矿产资源开发及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主要实行以中央主管部门为主、地方为辅的双重领导机制。1983年8月,国务院规定省地质矿产局在地质矿产部和省、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对矿产资源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1984年5月湖南省地质矿产局、冶金工业厅、石油化学工业厅、建筑材料工业局、轻工业厅、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联合通知》规定:凡开办小矿,应由办矿单位提出,由县(市)政府有关矿业归口部门审核,报省矿业主管厅局会同省地质矿产局审批,由湖南省地质矿产局登记发给采矿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方可开矿。
198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管理,依法维护矿业秩序,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发展。为了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国家统计局于1987年8月批准同意,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表列入国家的正式统计年报,至年底全国矿山普查数据已汇总完毕。湖南省地质矿产局于1986年对全省1000多个矿山开展摸底调查,完成矿山定点划界和采矿登记试点工作,1987年底完成了全省矿山数据普查和综合分析工作,并提交了专题分析报告。
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在贯彻中央关于“放开、搞活、管好”加快开发地下资源的总方针下,湖南省内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体一起上,大、中、小并举的开发矿业的格局,乡镇集体、个体采矿业发展迅速。据1987年统计资料,湖南省有矿山总数6164处,其中国营矿山企业271个,乡镇集体矿山企业1619个,个体矿山4274个;常年从事矿业的人员55.22万人,其中乡镇集体和个体矿山从业人员达26万余人;生产矿石6280万t(不包括砂、卵、碎、片石在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0.6亿t)的104.67%。但是,随着乡镇集体、个体采矿业的发展,采矿活动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一些地方乡镇集体、个体采矿未经批准,擅自到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乱采滥挖,破坏浪费资源,争抢矿点,妨碍了矿山的正常生产,影响了矿业的发展。
2000年8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明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登记等职能。省国土资源厅建立后,开展了全省勘查、采矿许可证换证工作,对原有探矿权、采矿权重新确权,规范开采行为,调处矿业纠纷,关闭一批开采方式落后、资源浪费严重、生产规模偏小的矿山。到2001年底,全省持证矿山由1999年的11008家减少到8878家,共减少2130家。
2003年9月,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快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的通知》后,全省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全面推行。2004年,暂停新建煤矿采矿权出让。2006年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规范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原委托市(州)的部分发证权限全部上收,并明确省、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采矿许可证发证权限。2007年以来,湖南省全面推行资源整合工作,从采矿权主体资格、资金、技术、规模和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全面提高了矿山准入门槛。2010年全面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对全省6849个矿山进行了野外实地核查。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半个多世纪以来,湖南省矿业得到蓬勃发展,形成支撑省内国民经济发展、有地区特色和优势的完整矿业经济体系,对其他产业和经济建设发挥了推动作用。
截至2012年底,全省已开发利用矿产91种,矿山从业人数30.42万人,年产矿量2.69亿t,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335.98亿元,矿产资源开发利润总额40.3亿元。
全省矿业系统形成了地质、矿山、选、冶、设计、科研、教育等基本配套的完整工业体系。长株潭三角地带已形成冶金、化工、建材的中心,湘南成为我国主要的有色金属生产基地,郴州、娄底、邵阳是省内重要的能源基地,其他部门的矿业也得以迅速发展,形成了区域上的合理配置。
能源矿产:主要为煤炭和石煤,建立了以涟邵、资兴、白沙3个矿务局和煤炭坝、辰溪、谭家山、群力、新生等大中型煤矿为主体的煤炭工业基地。
黑色金属矿产:建立了以华菱钢铁集团为主体的钢铁工业体系,以花垣银海锰业、强桦矿业、湘潭电化、湘潭金石锰矿、永州鑫城锰业、安化县圣德锰业和零陵东湘锰业为主体的锰工业体系。
有色金属矿产:形成了以中国五矿集团和湖南有色集团为主体的有色工业体系,其中铅锌工业以黄沙坪、水口山、宝山等铅锌矿和株洲冶炼厂为主体;锑工业以锡矿山矿务局、桃江板溪锑矿和益阳冶炼厂为主体;钨工业以瑶岗仙、汝城、川口、湘东等钨矿和株洲硬质合金厂为主体。
贵金属矿产:形成了以湖南黄金集团为龙头的黄金工业体系。
非金属矿产:建立了以湘衡盐矿、湘澧盐矿为主体的盐业生产和加工基地,以韶峰集团、雪峰集团等为骨干的水泥生产基地,以及以岳阳磷肥厂、湖南磷化工总厂等为主体的化工生产基地。主要利用的矿种有岩盐、钙芒硝、磷、水泥灰岩、石墨、石膏等,其他非金属矿产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低。
稀有、稀土分散元素:仅永州市江华县轻稀土氧化物厂在进行开采,尚未形成完整工业体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矿山企业规模和结构不协调
湖南省大中型矿山仅占总数的13.44%,小型矿山却占矿山企业总数的86.56%以上,大、中型矿山比例严重不协调,大、中型矿山偏少,集约化程度低,技术落后,设备简陋,普遍存在采富弃贫、采厚弃薄、采大弃小、采易弃难的现象,严重制约了资源的集约化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二)难选冶贫矿多、富矿少,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低
湖南省各类矿床以低品位、难选冶矿石居多。如铁矿储量的73%为难选冶的赤铁矿,且多为贫矿,富矿不足1%,可利用的铁矿储量极少;磷矿则以胶磷矿为主,品位低、选矿难度大;锰、钒、金、银及部分铅、锌矿都存在富矿少、贫矿多的问题。此外,单一矿产的矿床少,有共、伴生组分的矿床多,给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加了难度。
全省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三率”水平总体较低,有色金属矿床中共伴生难选冶矿综合利用的矿山仅为有色金属矿山的25%;伴生的稀有元素、分散元素大多未综合利用,已综合利用的矿种仅占40%;伴生的硫铁矿、萤石矿选矿回收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矿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深加工比例总体较低,产业链较短
矿业结构呈现“两头小中间大”(即采选能力和深加工能力小,冶炼能力大)的格局。矿产深加工产品率低,具有优势的有色金属矿产深加工产品产值仅占10%左右,其中锑的深加工产品产值只占锑产品总产值的5%左右,非金属矿基本上是以原矿或矿粉内销和出口。这种以初级产品为主的“资源型矿业”,降低了省内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益,同时由于省内一些优势矿产竞相出口导致国际市场严重供过于求,价格连年下降,资源优势未能转化为经济优势。
(四)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仍然严重
矿山废石尾砂堆放数量大,大量个体和乡镇小矿的废石堆更是漫山遍野,这些废石尾砂堆放既挤占大量土地、破坏植被,又易引发泥石流,成为地质灾害的隐患;矿山过量采掘和抽排地下水引发的塌陷、地面开裂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毁坏农田、民房,危及铁路、公路,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由此产生的纠纷不断,造成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有色金属矿山和铀矿开发利用引起的铅、镉、汞、砷等重金属污染及放射性污染严重。
重化工业泛指生产资料的生产,包括能源、机械、电子、化学、冶金及建筑材料等工业。
能源工业中国能源3大支柱原煤、油气、水电分别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72.2%、21.0%和4.8%()。能源资源分布远离消费区,造成北煤南运、北油南运、西电东送的状况。
①煤炭工业。在相当时期内,中国煤炭基地的布局以炼焦煤基地建设为重点,并建设了一批供动力、化工和城居民用的煤炭基地。在地区分布上,20世纪50年代着重建设了东北、华北、华东的煤炭工业,60年代转向西北、西南地区和江南诸省,70年代中期又逐步转回华东、华北和东北地区。年全国原煤产量达10.8亿,居世界第1位。
中国已建成的大型煤炭基地有山西、黑龙江东部、内蒙古东部、沈阳周围地区、开滦、鲁西南、苏北、两淮、豫西、黔西等。今后重点以山西为中心包括陕北、内蒙古西南部和豫西在内的中国最大煤炭基地(其储量占全国煤炭探明储量的60%)及苏鲁皖边区等煤炭基地,并综合发展为以能源为中心的重化工业基地。
②石油工业。中国目前主要产油区为东部的松辽和华北盆地,西部的塔里木、柴达木和准噶尔盆地。年以来,石油勘探重点由西北转向东部和沿海大陆架,已建成大庆、胜利、华北(天津以南和河北中部)、辽河、吉林、中原、南阳、克拉玛依、玉门和冷湖等石油和天然气基地,油气田遍及19省区。年全国原油产量1.3亿多,居世界第5位。
全国已在24省区建成50多座炼油厂,其中年加工能力万以上的有9座,主要在东北、华北和长江沿岸地区。东北原油加工能力占全国40%(其中辽宁占全国25%),主要在大庆、抚顺、锦州、大连、鞍山、辽阳等地,大量成品油调入关内。华北石油产销基本平衡,炼油厂主要在、天津等集中消费区。
华东区炼油厂分布在淄博、上海、南京、安庆、九江等地。中南区炼油厂主要在岳阳、荆门、武汉、茂名等地。西北区有兰州、独山子、等炼油厂。西南区炼油能力最小,需大量调入成品油。
③电力工业。中国电力工业的方针是尽可能多水电,加速建设矿区水电站,适当发展核电站,大发展电网,同时在网外地区发展小水电、小火电和利用风力等能源。
扩展资料:
环保是未来几十年国家政策的主要弯曲方向。新型甲醇燃料是以甲醇为基础新研发的一种环保生物燃料,在常温常压下储存、运输、用于,需要高压钢瓶存储,要用普通金属或塑料容器就可以存储。如果甲醇燃料展开大规模推展,市场前景无限。
经营必须打算的证件:醇基燃料归属于危险品,经营时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危险品生产许可,危险品销售许可,仓储证等,还有车辆运输许可,场地要超过消防拒绝等。醇基燃料:就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丁醇等)物质为主体配备的燃料。
它是以液体或者液体形式不存在的。它也是一种生物质能,和核能、太阳能、风力能、水力能一样,是各国政府目前大力推广的环保洁净能源;面临石化能源的耗尽,醇基燃料是最有潜力的新型替代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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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内蒙古自治区疆域辽阔,地跨“三北”中国东北、西北、华北)地区,东起东经126度29分,西北东经97度10分,东西直线距离为400多公里。内蒙古东部与黑龙江 、 吉林、辽宁三省毗邻,南部、西南部与河北、山西、陕西 、宁夏四省区接壤,西部与甘肃省相连,北部与蒙古国为邻,东北部与俄罗斯交界,国界线长达4221公里。土地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12.3% 。
【地质地貌】
内蒙古的地形以高原为主,高原从东北向西南延伸3000公里,地势由南向北、西向东缓缓倾斜。一般地区海拔 1000米- - 1500米。内蒙古高原可划分为呼伦贝尔高原、锡林郭勒高原、乌兰察布高原和巴彦淖尔、阿拉善及鄂尔多斯高原四部分。高原上分布着辽阔的草原,是我国著名的天然牧场,还分布着一部分沙漠。高原边缘的山峦,主要有大兴安岭、阴山、贺兰山等。这些山脉的位置和走向,构成一条牧业区与农业区的分界线。高原的外沿,分布着河套平原、鄂尔多斯高原和辽嫩平原。这三个地区,除鄂尔多斯高原土质较差和比较干旱以外,其他两个地区均为肥土沃野,是自治区的主要农耕地带。
【气候特点】
内蒙古属典型的中温带季风气候,具有降水量少而不匀、寒暑变化剧烈的显著特点。冬季漫长而寒冷,多数地区冷季长达5个月到半年之久。其中1月份最冷,月平均气温从南向北由零下10oC递减到零下32摄氏度,夏季温热而短暂,多数地区仅有一至两个月,部分地区无夏季。最热月份在7月,月平均气温在16oC--27oC之间,最高气温为36oC--43oC。气温变化剧烈,冷暖悬殊甚大。降水量受地形和海洋远近的影响,自东向西由500毫米递减为50毫米左右。蒸发量则相反,自西向东由3000毫米递减到1000毫米左右。与之相应的气候带呈带状分布,从东向西由湿润、半湿润区逐步过渡到半干旱、干旱区。这里晴天多,阴天少,日照时数普遍都在2700小时以上,长时达3400小时。冬春季多风大,年平均风速在3米/秒以上,蕴藏着丰富的光热、风能资源。
黄土高原
【地貌类型】
山、原、川三大地貌类型是黄土高原的主体。耸峙在高原上的山地,犹如海洋中的孤岛。例如六盘山以西的陇中高原上的屈吴山、华家岭、马衔山,陇东陕北高原上的子午岭、白于山、黄龙山等。原(或塬)是指平坦的黄土高原地面,著名的有甘肃东部的董志塬,陕西北部的洛川塬。塬面宽阔,适于机械化耕作,是重要的农业区。但是塬易受流水侵蚀,沟谷发育,分割出长条状塬地,成为山梁,称为“梁”地。如果梁地再被沟谷切割分散孤立,形状有如馒头状的山丘,当地称为“峁”。由“梁”和“峁”组成的黄土丘陵,高出附近沟底大都在100~200米左右,水土流失严重,是黄河泥沙来源区。川是深切在塬面下的河谷平原。在梁峁地区地下水出露,汇成小河、河水带来的泥沙在这里沉积,在两岸形成小片平原,称它为“川”。川两旁还有阶地,即“掌”、“杖”地。掌是川地上源的盆地状平原,与条状分布的杖地不同。
黄河在它的中、上游流经世界上最大的黄土高原。黄土高原土层深厚,土质疏松,地形破碎,暴雨频繁,水土流失极为严重,是黄河泥沙的主要来源地。尤其是黄河河口镇至潼关这一河段,黄河在穿越这一段黄土高原的过程中,众多支流汇入,把黄河“染成”了黄色。据测定,这一河段进入黄河的泥沙占全河沙量的90%。
【水土流失】
主要由暴流沟谷冲刷疏松黄土所致。黄土颗粒细小,质地疏松,具有直立性并含有碳酸钙,迂水容易溶解、崩塌。地面坡度较大,植被稀疏,夏季又多暴雨,造成奇峰、陡壁、溶洞、陷穴、天生桥等微地貌,更助长了沟壑扩展,加速水土流失。同时也与近代地壳上升有关,使得沟床不断下切和侧蚀,沟谷溯源侵蚀加剧,相应地谷坡又不断地扩展,于是沟间地日益破碎。除上述自然因素外,与人类活动,特别是滥垦滥伐,破坏天然植被等社会因素有密切关系。新中国成立后,对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植树造林、种草,将坡耕地改为水平梯田,以及水利工程等措施,黄土高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加大“三北”防护林的建设,加大植被的覆盖面积和覆盖率。尤其对于这个土质比较疏松的黄土高原来说,森林覆盖率一定要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22%,只有这样才能比较有效的防止水土流失。
福建
【地理气候】
陆地面积12.14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地、丘陵占陆域的80%,海域面积13.63万平方公里。全省海岸线总长6128公里,其中大陆线3324公里,居全国第二位。大小岛屿1546个,占全国1/6,拥有厦门湾、福州湾、兴化湾、湄州湾、沙埕港、三都澳等众多天然港湾。
福建地处亚热带,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2004年平均气温15.3-21.9度,平均降雨量930-1843毫米,是全国雨量最丰富的省份之一。
【自然资源】
福建地质构造复杂,矿产资源中已探明储量的矿种有118种(含亚矿种),其中能源矿产有无烟煤、地热等2种,金属矿产31种,非金属矿产82种,水气矿产1种.金、银、铅、锌、锰、高岭士、水泥石灰岩、花岗石材、明矾石、叶腊石、 硫等矿产储量也较大。石英砂储量、质量冠于全国。
福建是全国重点林区之一,全省森林面积1亿多亩,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树木种类繁多,森林覆盖率达62.96%,居全国首位。海洋资源十分丰富,有内陆养殖面积和可作业海洋渔场面积分别约1000平方公里和12.5万平方公里。有鱼类750多种,占全国海洋鱼类种数的一半。尤其是水产品资源种类繁多,现有品种占世界50%以上,水产品总量居全国第三位,人均占有量居全国第一位。
境内河流密布,水利资源丰富。全省拥有29个水系,663条河流,内河长度达13569公里,河网密度之大全国少见。水力理论蕴藏量1046万千瓦,可装机容量705万千瓦,居华东之首。
云南
【地形与气候】
云南地形极为复杂,大体上西北部是高山深谷的横断山区,东部和南部是云贵高原。最高峰是西北部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的梅里雪山,其主峰卡瓦格博峰海拔6740米。最低点是河口县的元江河谷,海拔仅有76.4米。 整个云南西北高、东南低,有94%多的面积是山地,仅有不到6%是坝子、湖泊之类。个别县市的山地比重竟然超过了98%。
云南气候大致与地形相对应。西北部的高山深谷区为山地立体气候区,从海拔几百米上升至几千米的陡坡上真可谓是“十里不同天”,著名的滇金丝猴就出没于此。而北回归线以南的西双版纳、普洱南部等地则属于热带季雨林气候,即全年高温如夏,雨季主要集中在夏秋。东北部的曲靖北部和昭通气候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夏热冬冷,雨热同季。全省其他大部分地域属于低纬高原气候,“四季如春”是这里的真实写照。影响云南的季风来自孟加拉湾,叫做孟湾季风。这是一股带着大量水汽的气流,全国大部分季风气候区的降水也来自于这股季风。(在中国的季风气候区,太平洋季风的主要作用是推动雨带北移,而降雨的水分来自于印度洋季风。)
【地质与地貌】
云南的地貌,以云南元江谷地和云岭山脉南段的宽谷为界,云南全省大致可以分为东西两大地形区。云南东部为滇东、滇中高原,称云南高原,属云贵高原的西部,云南平均海拔在2000米上下。云南这里主要是波状起伏的低山和浑圆丘陵,发育着各种类型的岩溶地貌,其中有著名的云南石林、丘北普者黑、罗平多依河、宜良九乡溶洞、建水燕子洞、泸西阿庐古洞等风景旅游区。云南西部为横断山脉纵谷区,高山与峡谷相间,云南地势雄奇险峻,其中以三江并流最为壮观。一般来说,云南西北部海拔在3000米~4000米;云南西南部海拔在1500米~2200米;云南靠边境地区地势渐趋和缓,海拔只在800米~1000米,个别地区下降至500米以下,是云南热带和亚热带地区之所在。
在全云南省起伏纵横的高原山地之中,断陷盆地星罗棋布。云南这些盆地又称“坝子”,地势较为平坦,有河流通过,土壤层较厚,多为经济发达区。云南全省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坝子共有1445个,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坝子有49个,云南最大的坝子在云南陆良县,面积为771.99平方公里。云南名列前10位的坝子还有:昆明坝(763.6平方公里)、洱海坝(601平方公里)、昭鲁坝(524.76平方公里)、曲沾坝(435.82平方公里)、固东坝(432.79平方公里)、嵩明坝(414.6平方公里)、平远街坝(406.88平方公里)、盈江坝(339.99平方公里)、蒙自坝(217平方公里)。
东北
【地理及气候】
东北地域广阔,气候类型多样。冬季长达半年以上,雨量集中于夏季。森林的覆盖率大,可拉长冰雪消融时间,且森林贮雪有助于发展农业及林业。
【自然资源】
东北盛产媒,有多个煤矿。著名的有辽宁鞍山钢铁厂。
石油:有著名的大庆油田河盘锦油田。
金刚石
金矿
森林资源
淡水及海水鱼类
华北
【地理及资源】
地区名。一般指中国北部2省2市1区所在的区域,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北京市、天津市和内蒙古自治区的部分地区。1949~1954年曾为一级行政区域。主要有丘陵、平原、山地三个地形带。属典型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面积125.5万平方千米。1990年全区人口1.32亿。汉族为主,有蒙古、回、满等少数民族。是中国煤炭资源最丰富的地区,铁矿储量占全国1/4,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区内工农业均较发达,是中国最大的能源工业基地、重要的钢铁基地和棉花基地。
江南
【狭义的江南和广义的江南】
广义的江南指整个长江中下游长江以南的地区,即除去湖南南部、江西南部、贵州和福建的江南道。包括狭义的江南、江西以北、湖北长江以南和湖南北部地区。但福建有些地区有时也被称为江南。广义的江南在古代较多使用,如杜甫《江南逢李龟年》,是写在长沙市的事。广义的江南在现代也使用,比如天气预报中的江南就指广义的江南;江南三大名楼(武汉市的黄鹤楼,岳阳市的岳阳楼和南昌市的滕王阁)中所说的江南为广义上的江南。
现在特指的江南为狭义的江南,是指被文人美化了的地区。即除去福建省与浙南的江南东道,是以南京至苏州一带为核心地带,包括长江以南安徽省、江西省、浙江省的部分地区,即江苏南部和浙北、皖南、赣北地区。长江下游以北部分地区,如扬州地区等,虽然地理位置在江北,但经济文化形同江南,也被看作是文化意义上的江南地域的组成;而并非长江流域却被认为是江南地域的有太湖以南以至钱塘江以南部分地区,如绍兴、宁波地区等。
大概就这些了...
够吗...
( 2007 年第 80 号)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 [2005] 18号) ,严格产业准入,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生产力水平,保障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 《煤炭产业政策》,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煤炭产业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煤炭产业政策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煤炭产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力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 [2005] 18 号) 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 发 展 目 标
第一条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能源保障。
第二条 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形成以合理开发、强化节约、循环利用为重点,生产安全、环境友好、协调发展的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体系。
第三条 严格产业准入,规范开发秩序,完善退出机制,形成以大型煤炭基地为主体、与环境和运输等外部条件相适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产业布局。
第四条 深化煤炭企业改革,推进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兼并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中小型煤矿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
第五条 推进煤炭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煤炭技术创新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重大关键技术。培育科技市场,发展服务机构,形成完善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第六条 强化政府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靠科技进步,以防治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矿压等灾害为重点,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七条 加强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促进人与矿区和谐发展。
第八条 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煤炭生产、运输、需求的衔接,促进总量平衡,形成机制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煤炭市场体系。
第二章 产 业 布 局
第九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总体部署,按照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合理、有序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
第十条 稳定东部地区煤炭生产规模,加强中部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和适度开发。建设神东、晋北、晋中、晋东、陕北、黄陇 ( 华亭) 、鲁西、两淮、河南、云贵、蒙东 ( 东北) 、宁东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提高煤炭的持续、稳定供给能力。
第十一条 大力推进煤炭、煤层气等资源的协调开发和基础设施的高效利用。在大型煤炭基地内,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按照资源禀赋、运输、水资源等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区域煤炭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在大型整装煤田和资源富集地区优先建设大型和特大型现代化煤矿。
第十二条 鼓励建设坑口电站,优先发展煤、电一体化项目,优先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大中型煤矿应当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选煤厂,鼓励在中小型煤矿集中矿区建设群矿选煤厂。
第十三条 在水资源充足、煤炭资源富集地区适度发展煤化工,限制在煤炭调入区和水资源匮乏地区发展煤化工,禁止在环境容量不足地区发展煤化工。国家对特殊和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限制高硫、高灰煤炭资源开发。
第三章 产 业 准 入
第十四条 开办煤矿或者从事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勘查,从事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安全评价等,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煤矿资源回收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安全、生产装备及环境保护措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五条 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 ( 区) 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 120万吨/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 ( 市) 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 15 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等省 ( 区) 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9 万吨 /年。其他地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 30 万吨 /年。鉴于当前小煤矿数量多、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和环境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十一五”期间一律停止核准 ( 审批) 30 万吨/年以下的新建煤矿项目。
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置地矿类主体专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鼓励煤矿企业从技术学校招收工人。
第四章 产 业 组 织
第十七条 取缔非法煤矿,关闭布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乱采滥挖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煤矿。
第十八条 鼓励以现有大型煤炭企业为核心,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以资源、资产为纽带,通过强强联合和兼并、重组中小型煤矿,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鼓励发展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一体化经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参与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企业联营。鼓励中小型煤矿整合资源、联合改造,实行集约化经营。
第十九条 鼓励煤炭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 积极引导资源枯竭矿区经济转型,支持资源枯竭、亏损严重的国有煤矿转产发展。建立中小型煤炭生产企业退出机制。鼓励和支持资源枯竭煤矿发挥人才、技术和管理等优势,异地开发煤炭资源。
第五章 产 业 技 术
第二十一条 鼓励发展地球物理勘探、高精度三维地震勘探技术。鼓励发展厚冲积层钻井法、冻结法和深井快速建井技术。
第二十二条 鼓励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建设高产高效矿井。鼓励发展露天矿开采技术。鼓励发展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推行壁式采煤。发展小型煤矿成套技术以及薄煤层采煤机械化、井下充填、“三下”采煤、边角煤回收等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技术。鼓励开展急倾斜特厚煤层水平分段综采放顶煤技术的研究。鼓励低品位、难采矿的地下气化等示范工程建设。
第二十三条 加快推进小型煤矿采煤工艺和支护方式改革,推广锚杆支护和采煤工作面金属支护,淘汰木支护。加快发展安全、高效的井下辅助运输技术、综采设备搬迁技术和装备。
第二十四条 发展自动控制、集中控制选煤技术和装备。研制和发展高效干法选煤技术、节水型选煤技术、大型筛选设备及脱硫技术,回收硫资源。鼓励水煤浆技术的开发及应用。
第二十五条 鼓励煤炭企业实施以产业升级为目的的技术改造。鼓励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煤炭勘探、开采、洗选加工、转化等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发、集成和自主化生产。
第二十六条 推进煤炭企业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控制技术、矿井通讯技术,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数字化。推进建设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煤炭产量监测系统和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
第六章 安 全 生 产
第二十七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煤炭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强化现场管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遏制事故发生。煤炭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突、防火、防尘、防水、防洪等系统。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治理方针,落实优先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突措施,提高瓦斯抽采率。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煤矿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煤矿冲击地压监测控制和顶板事故防范。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坚持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制度。煤炭生产各环节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卫生防护设施,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设备。对煤矿井下和有关设备、器材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第七章 贸易与运输
第三十一条 严格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促进煤炭经营企业结构优化,形成以煤炭生产企业和大型煤炭经营企业为主体、中小型煤炭经营企业为补充的协调发展格局。
第三十二条 积极推进煤炭贸易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完善煤炭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制定公平交易规则。建立全国和区域性煤炭交易中心及信息发布平台,鼓励煤炭供、运、需三方建立中长期合作关系,引导合理生产、有序运输和均衡消费。稳步发展国际煤炭贸易,优化煤炭进出口结构,鼓励企业到国外投资办矿。
第三十三条 积极发展铁路、水路煤炭运输,加快建设和改造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出煤通道和北方煤炭下水港口,提高煤炭运输能力。限制低热值煤、高灰分煤长距离运输。煤炭运输应当采取防尘、防洒漏措施。
第八章 节约利用与环境保护
第三十四条 实施节约优先的发展战略,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减少煤炭加工利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和利用效率。
第三十五条 加强节能和能效管理,建立和完善煤炭行业节能管理、评价考核、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奖惩制度。鼓励煤炭企业开发先进适用节能技术,煤炭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必须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推广使用符合国家能效标准、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
第三十六条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综合开发利用与煤共伴生资源和煤矿废弃物。鼓励企业利用煤矸石、低热值煤发电、供热,利用煤矸石生产建材产品、井下充填、复垦造田和筑路等,综合利用矿井水,发展循环经济。支持煤层气 ( 煤矿瓦斯) 长输管线建设,鼓励煤层气 ( 煤矿瓦斯) 民用、发电、生产化工产品等。
第三十七条 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要严格实行项目建设 “三同时”制度。按照 “谁开发、谁保护,谁损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推进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形成与生产同步的水土保持、矿山土地复垦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第三十八条 煤炭采选、贮存、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防止二次污染。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减少排放。洗煤水应当实现闭路循环。优化巷道布置,减少井下矸石产出量。
第三十九条 建立矿区开发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执行煤矿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排污收费制度。限制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要地下水资源补给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开采煤炭,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等禁采区内开采煤炭。加强废弃矿井的综合治理。
第四十条 加强对在矿山开发过程中可能诱发灾害的调查、监测及预报预警,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制定防灾减灾预案。
第九章 劳 动 保 护
第四十一条 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建立和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落实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制度,逐步提高煤矿职工收入水平。
第四十二条 加强劳动用工和定员管理,推广井下四班六小时工作制。推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改善井下作业环境。为井下工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十三条 鼓励煤炭生产企业加大安全和尘肺病等职业病防治投入。发展和推广职业病防治、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病危害控制体系。
第十章 保 障 措 施
第四十四条 完善有利于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和煤炭资源利用率、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税费政策,完善资源勘查、开发和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严格的煤炭资源利用监管制度,对煤炭资源回采率实行年度核查、动态监管,对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十五条 煤炭资源开发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国家统一管理煤炭资源一级探矿权市场,由国家投资完成煤炭资源的找煤、普查和必要详查,编制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有计划地将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给企业,形成煤炭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中央地质勘查基金 ( 周转金) 重点支持国家确定的重点成矿区 ( 带) 内煤炭资源勘查。
第四十六条 支持煤炭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煤矿企业可以从煤炭产品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煤炭生产完全成本化改革,严格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按照企业所有、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政府监督的原则,煤矿企业应按规定提取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矿区环境治理。
第四十七条 实施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国家煤矿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实施煤炭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完善对口单招和订单式培养。规范煤矿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鼓励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第四十八条 支持煤炭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加快企业主辅分离。支持煤矿企业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专项用于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
第四十九条 对不符合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矿业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发放排污许可证,水利部门不予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工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登记,金融机构不予提供贷款和其他形式的授信支持,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核准手续。
第五十条 发挥中介组织作用。煤炭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和完善煤炭市场供求、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和行业预警制度,及时反映行业动态和提出政策建议,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发展。
本政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煤炭工业有关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政策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的低硫煤主要分布在华东和华北地区的浅煤层。明细如下:
我国煤储量是很高的,仅山西一个地方的煤都比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总量还多, 据中国第二次煤田预测资料,埋深在1000m以浅的煤炭总资源量为2.6万亿t。其中大别山-秦岭-昆仑山一线以北地区资源量约2.45万亿t,占全国总资源量的94%;以南的广大地区仅占6%左右。 中国煤炭资源的种类较多,在现有探明储量中,烟煤占75%、无烟煤占12%、褐煤占13%。其中,原料煤占27%,动力煤占73%。动力煤储量主要分布在华北和西北,分别占全国的46%和38%,炼焦煤主要集中在华北,无烟煤主要集中在山西和贵州两省。 中国煤炭质量,总的来看较好。已探明的储量中,灰分小于10%的特低灰煤占20%以上;硫分小于1%的低硫煤约占65%-70%;硫分1%-2%的约占15%-20%。高硫煤主要集中在西南、中南地区。华东和华北地区上部煤层多低硫煤,下部多高硫煤。 中国煤炭资源北多南少,西多东少,煤炭资源的分布与消费区分布极不协调。从各大行政区内部看,煤炭资源分布也不平衡,如华东地区的煤炭资源储量的87%集中在安徽、山东,而工业主要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南地区煤炭资源 的72%集中在河南,而工业主要在武汉和珠江三角洲地区;西南煤炭资源的67%集中在贵州,而工业主要在四川;东北地区相对好一些,但也有52%的煤炭资源集中在北部黑龙江,而工业集中在辽宁。 各地区煤炭品种和质量变化较大,分布也不理想。中国炼焦煤在地区上分布不平衡,四种主要炼焦煤种中,瘦煤、焦煤、肥煤有一半左右集中在山西,而拥有大型钢铁企业的华东、中南、东北地区,炼焦煤很少。在东北地区,钢铁工业在辽宁,炼焦煤大多在黑龙江;西南地区,钢铁工业在四川,而炼焦煤主要集中在贵州。 中国在地质历史上的成煤期共有14个,其中有4个最主要的成煤期,即广泛分布在华北一带的晚炭纪——早二叠纪,广泛分布在南方各省的晚二叠纪,分布在华北北部、东北南部和西北地区的早中侏罗纪以及分布在东北地区、内蒙东部的晚侏罗纪—早白垩纪等四个时期。它们所赋存的煤炭资源量分别占中国煤炭资源总量的26%、5%、60%和7%,合计占总资源量的98%。上述四个最主要的成煤期中,晚二叠纪主要在中国南方形成了有工业价值的煤炭资源,其他三个成煤期分别在中国华北、西北和东北地区形成极为丰富的煤炭资源。 中国煤炭资源分布面广,除上海市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都有不同数量的煤炭资源。在全国2100多个县中,1200多个有预测储量,已有煤矿进行开采的县就有1100多个,占60%左右。从煤炭资源的分布区域看,华北地区最多,占全国保有储量 的49.25%,其次为西北地区,占全国的30.39%,依次为西南 地区,占8.64%,华东地区,占5.7%,中南地区,占3.06%, 东北地区,占2.97%。按省、市、自治区计算,山西、内蒙、陕西、新疆、贵州和宁夏6省区最多,这6省的保有储量约占全国的81.6%。 中国是世界上煤炭产量最多、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1949年仅产煤炭3243万t,1950年4292万t;1960年达到3.97亿t,1970年3.54亿t,1980年6.20亿t,1990年突破10亿t,1995年达到13.61亿t,1996年增加到13.96亿t,创历史最高年产量记录,占世界总产煤量46.07亿t的30%。1997年由于东南亚金融危机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煤炭产量下降到13.73亿t。中国煤炭产量分布很不均衡。 根据2007年的《大型煤炭基地煤炭资源、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我国13个大型煤炭基地煤质优良,煤类齐全,约占全国保有资源储量的85%。13个基地中有10个基地分布在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环境先天不足,煤炭开发将可能加速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和破坏地下水系统,并造成环境污染。13个大型煤炭基地规划总需水量296万立方米/日,现有供水能力152万立方米/日,缺水144万立方米/日。除云贵、两淮基地水资源丰富以外,其余11个基地均缺水,到2020年,年需水约26亿立方米(日需水700万立方米、年缺水约12亿立方米、日缺水330万立方米)。 环境容量小的基地有4个,即晋北、晋中、神东、陕北煤炭基地;环境容量较小的基地有8个,即晋东、两淮、蒙东(东北)、河南、鲁西、宁东、冀中、黄陇煤炭基地;环境容量大的基地有1个,即云贵煤炭基地。13个煤炭基地1500米以浅的预测资源总量为7819.40亿吨。其中,小于1000米预测资源量为4106.77亿吨,占基地预测资源总量的52.52%;1000米~1500米预测资源量为3712.63亿吨,占基地预测资源总量的47.48%。神东、云贵、晋中基地位居前3位,均超过千亿吨,其次是陕北751.17亿吨、晋东532.79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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