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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国家发展新能源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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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9 19:30:34

欧盟国家发展新能源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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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9:39:00

目前,欧盟一次能源来源构成情况是:石油占41%,天然气占22%,核能占15%,固体燃料占16%,可再生能源占6%。其中,可再生能源的内部构成情况是:生物质和废弃物发电占63.6%,风能1.4%,地热能3.6%,水力发电31%,太阳能0.4%。可再生能源最重要的应用是在发电领域。据悉,欧盟已做出规定,要求在2010年之前,欧盟各成员国把电力的22%和所有能源的12%改为可再生能源。

欧盟各国能源安全战略体系的重要战略是立足国内,开发国内能源新源勘探、开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实行能源多元化的战略。所谓能源多元化,至少包括新能源的开发(比如氢能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生物质能、水能等)、推动天然气为主的能源结构。多元化的核心就是“发展替代能源”,这是能源安全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国际上的发展比较快,比如欧盟的氢能路线图等。

欧盟开发替代能源,实现能源种类多样化。欧盟对内能源战略的另一个主要内容是使能源种类多样化。在过去的几年中,欧盟全面审核了能源政策,制定了面向未来的战略规划。这些远景规划的主要方向是节能和开发替代能源,目标是:①到2010年将欧盟的能源消费从占世界总量的14—15%降低到12%。②把开发新能源作为政治上的优先目标。③到2030年将能源对外依存保持在70%。④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达到12%。 ⑤达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标准。为了这些总体目标,欧盟还设立了具体的目标,例如:①整合内部市场。②审议能源税、能源节约和能源多样化计划。③推广新技术。④启动节约能源的计划。⑤发展使用清洁燃料的车辆。⑥复兴铁路交通、改善公路交通、提倡清洁的城市交通,实行污染赔偿原则等等。

欧盟也在由依赖外援逐步向独立自主方向发展,不断摆脱对外部能源的供应。欧盟强调开发自己的能源,主要是指多样化的能源。为了不受制于人,确保完全的行动自主,欧盟提出要提高能源效率,扩大核能利用规模,加强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目前,核能提供欧盟1/3强的电力。核能不仅供应稳定,而且价格稳定,特别是不排放CO2,问题在于要解决其安全性能和公众的接受程度。

目前,欧盟的电力生产已经达到了能源多样化的目标,欧盟在交通领域里也实现类似的能源多样化。欧盟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开发生物燃料,热核燃料,以及氢燃料,但是这些开发都有一定的局限。

在欧盟国家,核电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核电已成为一种成熟的能源。核电是法国的动力之源。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石油危机,促使化石能源匮乏的法国选择了发展核电的道路。法国目前拥有59座核反应堆,总装机容量超过63Gwe,每年提供4000亿千瓦时以上的电力。现在,法国80%的能源来自核能,15%来自水电,5%的调峰用电来自煤和石油。这得益于长期坚持的推进能源自主政策。法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力净出口国,每年因此获得约26亿欧元的收入。为了发展核能,2002年10月10日欧洲法院颁布了一项条例,确认欧盟委员会对核安全负责。欧盟的扩大意味着将另外19个苏联设计的反应堆纳入欧共体。其中有些需要提前关闭。欧洲理事会决定拨款4.8亿欧元,用于欧洲原子框架计划(Euratom framework programme) (2002—06),并且考察如何更好地保障欧盟内部核能的高度安全,以及核裂变、核废料处理等技术性问题。

为了在技术上落实能源多样化战略,欧盟还于2003年启动了“欧洲智能能源”(EIE)项目,支持欧盟各项能源政策的落实,例如:在建筑和工业领域里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促进新的可再生能源与当地环境和能源系统的整合,支持交通能源的多样化,如促进生物燃油的使用,以及支持发展中国家再生能源的开发和能源效率的提高,等等。

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低碳能源战略

发展再生能源是欧盟能源政策的一个中心目标。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资源潜力大,环境污染低,可永续利用,是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能源。同时,从中长期来看,再生能源在经济上的竞争力可能不亚于传统能源。再生能源可以减少CO2的排放量,增加能源供应的可持续性,改善能源供应的安全状况,减少欧共体日益增长的对进口能源的依存度。

上世纪70 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思想逐步成为国际社会共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受到欧盟各国高度重视,欧盟许多国家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制定了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和优惠政策,可再生能源得到迅速发展,成为各类能源中增长最快的领域。一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市场应用和产业,如光伏发电、风电等在近10 年的年增长速度都在20%以上,可再生能源发展已成为欧盟能源领域的热点。

各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欧盟各国在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化的进程中,都强调了政府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责任。通常是政府科技投入先行,随后进行市场开拓,以此来推动产业化进程。许多国家相继制定了阶段性的可再生能源的具体发展目标。1995年,欧盟发表了《能源政策绿皮书》,以此为基础,1997年通过欧洲议会白皮书——《未来能源:可再生能源》,确定了欧盟在能源结构中增加可再生能源比例的行动纲领,提出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将从1996年的6%提高到2010年的12%,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在电力总装机容量中的比例也将从1997年的14%提高到2010年的22%,其中主要是生物质能发电和风力发电。根据 1997年欧盟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白皮书》,2010年欧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是占整个能源的比重达到12%,比1998年的6%翻一番。

各个成员国也出台了各自的发展目标。德国和英国承诺,到2010年和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比例将分别达到10%和20%。按照德国新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到2020年把风能、生物质能、水能和太阳能的发电量提高10%,使其占德国总发电量的20%。

2006年2月初,英国一家专业公司向英国政府提供了一份有关能源安全的“2020远景计划”,提出英国应该在北海的油气枯竭之前,充分重视可再生能源的替代作用。21世纪以来,英国以“低碳经济”为目标,拟定了新能源战略。2003年其以《英国政府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体》发布的白皮书,宣布了英国未来半个世纪的能源战略:到2050年使英国转变为低碳经济型国家。为实现这一长远目标,英国将致力于研发、应用并输出先进技术,创造更多商业机会和就业机会,并在欧洲乃至全球能源科技和能源市场的稳定、可持续、有益环保中,发挥主导作用。

西班牙表示,2010年其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例将超过29%。北欧部分国家提出了以风力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逐步替代核电的目标。

欧盟议会、欧盟委员会、欧盟理事会及欧盟首脑会议围绕能源供给、内部能源一体化市场的构建、国际能源市场的协调、加强节能技术、推动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和推广以及实现减排目标等进行了不懈努力。

2006年通过了《欧盟未来三年能源政策行动计划》(2007至2009年),采取综合措施以确保欧盟中长期能源供应;2007年决定继续执行欧盟《第五个课持续发展规划》,制定二氧化碳排放税收制,设定减排目标,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等;2007年欧盟确立《能源与运输发展战略》,在交通运输领域提高能效,支持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鼓励广泛的节能与减排研究;2009年4月,出台了《气候行动和可再生能源一揽子计划》,将减排目标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紧密结合,提出了更宏伟的目标和更具体的实施方案。

欧盟的能源环保政策上有欧盟跨国政策的鼎力推动、有各成员国政府的积极领导以及能源管理机构牵头,下有基础设施部门、能源企业和市民的广泛热情参与。一路走来,欧盟的能源环保政策紧密结合,日趋成熟。

欧盟在新能源领域的大手笔:欧盟不仅是能源消耗重地,也是能源进口大国。为确保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欧盟一方面要开展紧密的能源合作,加强与能源出口国家和地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如俄罗斯、中亚、里海与黑海等,同时也要加强与能源组织的合作,如与欧佩克、经合组织及大型跨国能源集团等的合作。

《欧盟未来三年能源政策行动计划》:

2006年通过的《欧盟未来三年能源政策行动计划》(2007年至2009年)提出要提高能源效率,以达到欧盟至2020年减少能源消耗20%的目标,要求各成员国要明确节约能源的“责任目标”,依照各国的经济与能源政策特点,确定主要的节能领域以便迅速采取落实措施。如对民众家庭、公共场所、政府机构、旅游饭店及商业建筑、城市灯光景观和道路照明等电力消耗领域,鼓励尽快更换节能灯与节能器材。照此速度发展,仅2007年至2009年三年欧盟就可节省10%至20%的电力消耗。欧盟还进一步扩大对核能的利用与开发,增加安全性保障、减少核废料污染等技术研究的资金与人力投入。

《计划》还要求加大对研究新能源技术与开发绿色能源的力度,大力推动新型能源与绿色能源的使用工作,规定在2007年至2009年这3年要达到10%的可再生能源与自然能源的使用目标,并根据不同国家进行目标分解。从《计划》的执行情况看,目前在欧盟成员国内已经有上百家研究机构和企业重点从事绿色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与开发工作。风能、太阳能、地热等自然能源的使用已经由工业、农业向商业和民用领域普及,并逐渐进入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中。有专家称,目前欧盟在通过植物分解以生产再生能源方面的技术已经日渐成熟,欧盟正在降低成本与技术推广方面采取更加积极的鼓励政策,通过给使用绿色能源与节能设备的用户以资金补偿或奖励来进行新技术的推广普及,相关措施已在大部分成员国开始实行。

欧盟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欧盟指导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文件,主要有4种类型:《能源政策白皮书》(其中有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的论述);《可再生能源白皮书》及其《行动计划》;《能源供应绿皮书》(在出版白皮书之前,先出版绿皮书;在某种程度上绿皮书是征询各成员国意见的文件);欧盟指令。欧盟指令是指导各成员国立法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其对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规定比较具体。涉及到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欧盟指令有:2001/77/EC指令(关于可再生能源),2003/30 /EC指令(关于生物柴油),2003/96/EC指令(关于能源税收),2003/54/EC指令(关于电力市场自由化)等。欧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是政府政策和市场机制相互配合的结果。

2003年5月,经过艰难的谈判,欧盟通过了一项促进在交通领域使用生物燃油的指令。按照这项指令,到2005年底,欧盟境内生物燃油的使用应当达到燃油市场的2%,到2010年底达到5.75 %。到2020年,用于交通的燃料要有20%是新型燃料。

欧盟决策者认识到,再生能源的开发和使用问题不在于技术,而在于强大的政治支持,没有政治支持,就会因为费用问题而被搁置。政治支持不是口号,还包括提供土地,把传统能源作为备用(因为再生能源可能会间断),容忍比传统能源高得多的价格,以及投资未来、鼓励创新、监督共同措施的执行等管理措施,需要政府和企业配合,干预市场行为,甚至干预社会生活。非如此,难以实现欧盟能源供应安全的长远目标。

强调发展绿色能源与节能技术并举是欧盟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欧盟要领导新的全球技术革命。打开欧盟光辉卓越的能源环保历史成绩单,我们不难得出结论:欧盟无论是在能源环保战略还是具体的实施细则、法律法规上,都可以说是遥遥领先,基础雄厚,实力不容小觑。欧洲有很多的煤,而且很便宜,问题在于怎样通过技术革命,用经济实惠的方法使它变得更加清洁。研发能源清洁技术,如对传统的煤、薪柴等的洁净化处理,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努力研发新能源技术,加速生物能、氢能、太阳能、风能等技术的转让、试验与应用;同时,在当前经济危机的狂风暴雨中,以及世界各国愈演愈烈的能源大战的形势下,欧盟在能源和环保领域的这两项大计划可谓是雄心万丈、面面俱到,相比奥巴马的能源新政也更全面系统、具有可操作性,难怪欧盟声称“要引领一场新的全球技术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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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的短靴
内向的蚂蚁
2026-04-02 19:39:00

欧盟拟推出5650亿欧元能源计划,此举背后的原因如下。

一、欧洲能源危机

自从俄乌战争爆发后,欧洲的能源危机不断升级,矿物燃料供应短缺,价格飙升,电力市场几乎失去控制。

英国能源管理部门称,从十月份开始,英国消费者的能源账单上限将上涨80%。这就意味着,在这个冬季,几百万的英国人将无法负担燃气和电力。与此同时,德国也将征收天然气附加费。

在传统能源“失控”的时代,欧洲国家虽然加速了能源结构的变革,但在短期内,新能源的作用并不大。今年冬季,欧洲面临着“青黄不接”的问题。

二、欧洲各国能源负担越来越大

到目前为止,27个欧盟国家已经为减少能源危机给消费者和商业带来的冲击拨出了3140亿美元。德国以1002亿欧元排在首位,法国和意大利紧随其后,分别为536亿欧元和592亿欧元。另外,英国政府也已经提供了1780亿欧元的援助。

这些支出反应了欧洲各国政府为保护家庭和企业免受天价能源价格影响的努力。自从俄罗斯切断了欧洲的天然气供应以来,欧洲的能源价格一直在飙升。但是,即便有这么多的政府救助,欧洲的经济前景仍然很黯淡。

贝莱德的分析师先前曾发出警告,欧洲将于2023年早期进入深度衰退,并预期到年底会萎缩0.9%。同时,在欧洲国家为应对日益加剧的通货膨胀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欧盟的财政压力也越来越大。

在欧洲,可再生能源以氢、海上风力发电为主,相比于传统能源,可再生能源受到了气候的严重影响,安全性相对较差。所以,可再生能源能否成为欧盟的“救星”,还是一个问题。

阳光的火
甜美的白云
2026-04-02 19:39:00
政策措施的基本出发点

(1)欧盟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方面进行了长期和有效的准备,并有履行《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的可能;

(2)1998年6月,欧盟15国就欧盟在《京都议定书》承诺的到2010年将温室气体在1990的水平上减排8%的指标的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成员国已经达成“减排量分担”的协议,以落实各自的减排指标;

(3)欧洲国家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积极态度,是欧盟力图摆脱美国的单方面控制,保护和加强其有别于美国式经济和社会管理模式的一个重大努力;

(4)2001年10月,批准了《京都议定书》,建立和实施了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贸易体系的指导草案。2002年6月起已正式在欧盟15国生效。欧盟还制定了比《京都议定书》更严格的执行时间表。

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1)欧洲对应气候变化的行动计划

1991年欧盟发布了第一个控制CO2排放和提高能源效率的战略。此后欧盟又制订了一系列的与控制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其中包括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法令草案,汽车生产商节约25%燃油的自愿承诺,以及相关能源产品征税的提议。但是,要达到《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2008至2012年期间,与1990年同比削减8%的温室气体排放指标,显然所有欧盟成员国尚需采取进一步措施和行动。欧盟环境部长会议认为减排的当务之急是欧盟应在全社区范围内采取进一步行动,明确优先措施并制订相关政策。

作为回应,欧盟于2000年6月启动了欧盟对应气候变化行动计划,其目的为明确所有必要的元素,制定相应的战略,具体落实《京都议定书》的各项减排指标。该行动计划采用“双轨制”方法,正在制订一系列级别的政策、措施,以减排温室气体,并制订2005年前在欧盟内部动作的温室气体排放贸易计划。行动计划要求,所有相关机构和组织均需协调合作,包括欧盟不同部门、成员国、产业和环境团体的代表。行动计划中确定了未来政策和措施的工作的重点是能源、交通、工业和农业部门。目前已经成立了7个工作组,涉及下述领域:能源供应、能源消费、交通、工业、科研、《京都议定书》的三机制一国际排放贸易、联合履约和清洁发展机制、农业。一旦完成了上述准备阶段的工作,欧盟委员会将制订具体的建议,提交给欧盟部长会议和欧洲议会进行讨论。

与此同时,欧盟办公室已经启动了对未来排放贸易的公众辩论。欧盟委员会关于排放贸易的《绿皮书》中提出了10个问题,供公众辩论并对此作了回应。

建立起欧盟内部温室气体的贸易气体的贸易系统有着双重效益:一方面可以控制达到京都议定书制订的目标所需的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在2008年实施全球贸易计划之前,为欧盟积累国际排放贸易的前期经验。欧盟委员会提出 ,欧盟减排贸易系统最初将眼于CO2排放,而且只涉及数量少但对排放有重大影响的经济部门。主要的备选领域是欧盟“集中污染预防与控制”政策所划定的大型工业锅炉和大中型工业地区。

欧盟通过现有各种不同的资金来源,已经能够在联合履约和清洁发展机制框架内提供财政支持。

(2)欧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政策

欧盟15个成员国已经就《京都议定书》就共同减排目标达成协议。欧盟成员国总体上将在1990年排放基础上,于2012年达到减排温室气体8%。各成员国已经达成了所谓的“减排量分担”协议,为了实现既定目标分配各自的责任。根据该协定,一些成员国将显著地减排(德国、丹麦和英国),另一些国家将稳定在1990年的排放水平(法国),其他一些国家则在1990年排放水平上有所增加(西班牙、葡萄牙、希腊)。

2001年10月,欧盟委员会采取了一揽子对应气候变化的措施,包括提议欧共体批准《京都议定书》和草拟了一个实施欧盟范围内温室气体排放贸易系统的《法令》。该《法令》的目的是建立欧盟排放贸易框架和欧盟温室气体排放的贸易市场。针对此法令的欧盟行动计划目前正在制订中,有望于2003年中将有更实质性的进展。虽然在2002年12月前欧盟各国不太可能就这一计划达成最终一致,但欧盟已经表明,该排放贸易系统将保证规模相当的公司得到同等的对待;最大限度地确保竞争的公平性,竞争被扭曲的危险;保证与现有立法相协调;保证与欧盟之外的其它国际行动计划相协调。

在该政策建议中,欧盟排放贸易系统将在2005年生效。第一阶段(2005-2007),本系统将仅适用于CO2。排放上限和贸易计划最初将包括大型工业、能源活动,这一阶段的目标是实现约占2010年欧盟CO2总排放的45%的CO2的减排量。虽然当前的排放贸易系统没有包括小的排放源,但欧盟将会制定一些相同类型的政策和措施来控制这些小的排放源,其中包括通过减排量指标方式来将这些小排放源的控制纳入贸易体系。欧盟将在2004年决定是否将《法令》扩展到其他部门和其他温室气体。

成员国负责按照法令要求对有关公司分配排放许可证。许可证数量将随着时间推延而减少。2005-2007年,成员国将根据欧盟批准的国家分配规划分配许可证。欧盟委员会将在第一个京都议定书承诺期内协调和确定分配程序。那些没能获得足够的排放许可或没有购买排放指标来弥补许可证和实际排放的差额的公司,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委员会将在下一阶段制订详细的检测、报告和核实指南。对于新公司在许可证分配方法上与同一部门中企业间的分配相似。在2013年以前,新的成员国不能纳入欧盟负担共享协定,但欧盟排放贸易总体行动计划可以承认这些国家的国家计划。同时,排放贸易计划的互认可以使得欧洲经济区国家在欧盟排放贸易计划内进行贸易。

排放贸易计划的设计将与《京都议定书》制订的“国际排放贸易”规则相一致。所建议的欧盟排放贸易计划如下:

第一阶段期间为2005-2007年,第二阶段期间为2008-2012年(即京都议定书承诺期)。该计划与欧盟的“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IPPC).法案紧密相连,将适用于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法案(IPPC)的相关部门,其中可能包括发电、钢铁、炼油、水泥制造、纸浆造纸。

欧盟的该项行动计划有两个问题:第一,该计划将发电厂的排放考虑在内;第二,其他计划(如英国的方案)则将发电系统的排放放在电力用户终端。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使得将不同的计划和方案整合在一起很困难。但欧盟法律优先的规则意味着要英国要保持其计划,就必须协调这两种不同的计划的方案,以达成一致。

2002年12月9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欧盟15个成员国的环境部长们通过了一项事关CO2排放权交易的空前计划,规定各大工业企业必须进入CO2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这是继欧盟十五国集体核准《京都议定书》之后迈出的又一重要步伐。该计划要求电热力、炼钢、水泥、玻璃、制砖与造纸这六大产生CO2的行业必须从2005年起买卖各自的CO2配额。

环境税是欧盟鼓励采用的一种经济刺激手段,欧盟国家普遍认为环境税比美国的排污交易制度更为可行,因此几乎所有欧盟成员国都不同程度的先行实施了环境税。瑞典、丹麦等北欧国家采取“一揽子税改计划”即对税收体系进行综合重构,税收负担转移,从所得税移到消费税(包括环境税),在税负大致不变的同时实现环境目标。欧盟及其成员国逐步增加了一些税种,来应对日益严重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对含碳燃料征收碳税、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丹麦、芬兰、荷兰、瑞典和德国家从1990年开始征收碳税,奥地利、卢森堡、比利时也即将开征。碳税把环境成本打入产品价格,提高有害原料成本,引导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出理性的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的选择。

(3)法律政策

1) 空气法

有关臭氧层空气污染的第92/72号指令,规定了臭氧层污染检测、交换信息和告知公众的统一程序;建立共同体CO2和其它温室气体检测机制的第93/389号决定;有关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限制CO2排放的第93/76号指令;有关破坏臭氧层物质的第549/91号条例,条例取代有关特定CFCS控制的第3322/88号条例,为执行维也纳公约和蒙特里尔议定书,规定了有关的CFCS、halons和其他物质控制的分阶段时间表。有关二氧化氮空气质量标准的第85/203号指令;有关在环境中限制chlorofluorocarbons(CFCS)含量的第80/327号决定,决定规定限制CFCS产品,成员国应当至少降低30%;有关加强环境中CFCS含量预防措施的第82/795号决定。

为机动车辆和其他污染源(工厂、焚烧厂等)确立排放标准:如机动车辆油料质量标准、机动车辆发动机标准,特别是对二氧化碳、CFCS和酸性物质(硫氧化物、氯氧化物)的油料采取治理措施,如降低燃油的含硫量和含铅量、征收二氧化碳/能源税等。有关二氧化碳排放量和机动车量油料消费的第80/1268号指令,确立了机动车辆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技术标准。并在工厂污染排放方面立法确定限值。有关柴油机动车量尾气污染致力措施立法的88/77号指令,规定了排气量1.4升以上汽车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以及1.4升以下汽车的临时排放限值。并在工厂污染排放方面立法确定限值.。

2) 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法案(IPPC)

“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是欧盟实施的一项法律制度。这一概念是于1996年在《IPPC法案》中引入,1999年11月起生效。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法案(IPPC)《法案》的主要目的是:预防或最大限度减少排放;把环境作为一个整体,以提供高水平的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减少原料和能源消耗;简化并加强的政府主管机构(立法)的角色。

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法案(IPPC)的中心思想是要求欧盟内部提供一个授予许可的综合性平台,以综合控制欧盟内部国家的废水、气、渣、噪声的产生的排放,同时规定安装设施的运行管理方式。

在英国,1999年通过的《污染预防与控制法》引入了(IPPC)《法案》要求。这一英国的新法案对多数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业活动进行控制,并正在所有相关行业中实施。现有设施刁;一定马上纳入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法案(IPPC)要求,但法案规定一个不同部门逐渐实施的时间表。但对新建安装设施,1999年11月1日后,业主必须在运行安装设施前获得IPPC的许可。

(4) 能源政策

1) 电力部门的市场自由化

1999年2月,欧盟成员国被要求将《建立欧盟内部电力市场规则法令》纳入本国法律。要求欧盟内部逐步开放电力市场,允许消费者从不同渠道(包括国外电力部门)买电。

几乎所有成员国都根据欧盟的政策进行了天然气市场的改革。除法国。丹麦、葡萄牙外,所有成员国在2008年前均有望实现全面市场开放。

2) 推进热电联产

在奥地利,政策长期鼓励该政策,工业供热部门利用热电联产给高耗能用户提供了一套成本有效的能源解决方案,社区地电联产也发展成了一套先进的技术,特别是社区供热部分的热电联产在70年代能源价格上涨的情况下,由中央政府支持建立。在丹麦,政策通过提供大量补贴和赠款鼓励热电联产的推广。

3) 欧盟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政策

颁布欧盟可再生能源法令。2001年9月,欧盟理事会通过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法令。该法令形成了一个欧盟的政策框架,以促进更多的绿色电力。这一法令鼓励成员国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国家的欧盟的目标相一致。该法令反映了欧盟对减少能源依赖性、保护未来可用能源、限制温室气体和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关注。

欧盟发布的《欧洲共同体战略白皮书》中提出了201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欧盟成员国内能源构成中的份额提高一倍(从目前的6%上升至12%),包括时间表和行动计划。白皮书所提到的行动计划包括欧盟内部的市场手段;进一步鼓励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政策:加强成员国之间的合作;鼓励各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内的投资,并加强可再生能源的信息服务,以及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并加强可再生能源的信息服务,以及可再生能源的信息传播。

启动方案:“启动方案”是《2010年可再生能源欧洲共同体战略和行动计划》的一部分内容。它设计了如何启动可再生能源战略,提出了应达到的目标。针对几个重点行业,“启动方案”提出 加强投资机会、吸引私人资金的行动框架。同时鼓励政府将公共开支集中于关键的可再生能源部门,包括太阳能、网通和生物质能,方案的实施可以大地驱动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和推广。

可再生能源(ALTENER)计划:可再生能源计划的总体目的是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和市场份额。可再生能源不但能实现环境的可持续性,也是欧洲共同体战略中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部分。可再生能源市场上的产品和设备的配套;支持基础设施层面的试点行动,以增加投资者信心,激励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开展,并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促进国际上、欧盟内部、国家内部、区域内和地方等层次的信息传播和协调,从而增加投资者对可再生能源的信心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市场渗透力。支持加快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投资,加强可再生能源服务和产品提供商的运营能力。推动欧盟可再生能源战略的实施。

(5) 交通政策

随着对大气质量和全球变暖关注的增加,减少燃料消耗和相关温室气体等的排放已成为政府、公众、车辆制造商优先考虑的问题。目前,交通是CO2和其他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交通需求也在不断增长。至今为止,最大的交通排放源于小汽车,占欧盟交通总CO2排放的近一半。1996年欧共体理事会通过了降低客车的CO2排放平均值控制在每千米120克CO2.

欧盟汽车CO2减排战略的要点有三:欧洲、日本和韩国汽车工业就提高燃料效率达成协议;允许消费者选择汽车燃料效率标志;通过财政措施提高燃料效率。

欧盟环保部长1998年10月在卢森堡与欧洲工业界达成如下重要协议:到2008年生产的百千米耗油量降低25%,CO2排放量降低到每千米140克,温室气体的排放15%(欧盟在气候公约中所承担的义务)

许多成员国在实施欧盟战略的同时,也制订了本国交通部门CO2减排的政策和措施,例如推广公共交通计划。

欧盟成员国温室气体减排政策效果

欧盟通过实施系统的环境政策与管理措施,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大气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在八九十年代经济增长的同时,欧盟控制了CO2、NOX的排放没有增加,SO2、VOC的排放也明显下降,在CFC生产的减少方面则效果最好。

大多数欧盟成员国的减排工作做得不够。西班牙、葡萄牙和爱尔兰在这方面的工作尤其需要改进。半数以上的成员国没有按照所分摊的指标减排。如果继续按照目前的方针、政策减排,欧盟在2010年以前就只能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4.7%,这与《京都议定书》要求的8%的减排指标相差甚远。

英国和德国在应对全球变暖方面的业绩最为突出,欧盟1990-200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3.5%,其主要原因是英国和德国成功地减排。卢森堡、芬兰、瑞典和法国在2000年以前超额完成了各自的指标。然而,其他一些国家则远远没有完成各自的指标,其中减排工作做得最差的是西班牙和葡萄牙。在20世纪90年代,这两个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了约1/3.

目前主要问题是汽车和卡车排放CO2。20世纪90年代,车辆排放的温室气体猛增18%。

谨慎的溪流
美好的蜡烛
2026-04-02 19:39:00

欧盟国家能源政策一般有3个内容:一是能源效率;二是能源节约;三是可更新能源。而推出的各种政策工具和技术手段都集中于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在欧盟,能源消耗中工业占22%,交通占24%。一次能源在转换(如电或热等)中的耗损占35%。扣除这项耗损后,超过30%的能源为建筑物所消耗。所以各国都在工业、交通、建筑物、电器设备和照明等领域围绕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来设计政策。

(1)建筑物节能。①建筑物能源证书制度,欧盟各国都已推行。政府对所有建筑物都按每平方米耗能情况进行登记,并制作成证书。法律规定业主出租或出售住宅,必须同时出具此证书。丹麦的建筑物能源证书分别对一家一户型住宅、公寓式住宅和商用办公建筑颁发。新建筑必须符合新的能源标准方可开工。②鼓励建筑物节能改造。德国全国有3900万套住宅,其中有75%建于1979年之前。法律规定若业主要对住宅翻新改造,必须符合新的能耗标准。政府相应推出鼓励措施,由国家开发银行给予低息贷款支持,联邦政府再补贴银行。一旦改造后的建筑物达到二氧化碳减排指标,业主还款的本金还可免除15%。2001~2005年,仅实现建筑物的二氧化碳减排标准,联邦政府为贷款补贴支付了15亿欧元;2006~2009年将达40亿欧元。目前全国已有500万套住宅改造获得优惠贷款,减排二氧化碳400万吨。德国还出现“零供热”建筑,全年都依靠太阳能取暖。

(2)交通节能。①汽车发动机改造。由于柴油发动机比汽油发动机能耗低35%,到2005年,德国全国汽车已有50%为柴油发动机。1990年以来,汽油发动机的效率也提高了20%~25%。1990~2004年,全国汽车发动机效率提高了1倍,汽车燃料消耗减少了40%。②税收。德国的汽油价格中,税收占70%。法律还针对高速公路货车按二氧化碳的排量收费,而使用天然气的汽车到2020年前享受免税优惠。③推广新型燃料。第二代生物燃料占市场的3.4%,由此每年二氧化碳减排500万吨。④能耗标识制度。尽管政府没有强制淘汰高耗能汽车,但有了强制性的能耗标识,类似于家电、建筑物那样,消费者自然容易做出选择。2012年之前高耗能汽车生产设备有望逐步淘汰。

(3)家电和照明节能。丹麦在2005年10月设立了节能信托基金,如对节能冰箱每一台都有补贴。比利时弗莱芒区地方政府向居民发放购物券,指定此券在2006~2007年间必须用于购买节能灯具。

(4)可再生能源发电强制收购(Feed-in)。与常规能源发电比,可再生能源(生物、风能、太阳能等)发电成本高。针对电网公司缺乏收购动力,政府有3种政策干预模式:①以意大利为代表的配额制,要求电网运营商分担购买某一固定数额的电量;②以爱尔兰为代表的招投标制;③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按保护价强制收购接入(Feed?in)。在德国,四大电网运营商收购常规能源发电价格为20欧分/千瓦时左右,但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为50欧分/千瓦时。政府允许电网提高电力零售价格(0.65欧分/千瓦时)。为此平均每个德国家庭每月增加电费开支1.5欧元。这种模式的电价比配额制低8欧分/千瓦时。公开招标制下电价也较低,但因招标周期问题,不利于能源产业长期发展。爱尔兰正拟转向Feed?in。丹麦还对电网重新进行了国有化,对新能源也实行Feed?in制度,风力发电占其电力的21%。

(5)二氧化碳排放配额交易。欧盟根据对《京都议定书》的承诺,让各成员国分别承担了二氧化碳的减排任务,然后各国又对能源、加工制造业等排放二氧化碳的企业核定排放配额作为合法“排放权”,企业若超额排放,必须到市场上购买配额。这就形成了企业之间排放权的配额交易市场。据称德国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配额近于用完。此外,根据世界银行的一项安排,这些企业还可以通过帮助发展中国家减排,相应地增加自己的配额。

(6)发电减排。在丹麦,发电用柴油价格中能源税和二氧化碳税占了2/3;发电用煤价中能源税、二氧化碳税超过85%。但可再生的如木屑、草不征能源税。结果化石燃料几乎为生物燃料价格的2倍,而发电后每度电的收益率前者却远低于后者。这就极大地刺激了可再生能源和垃圾发电的开发。热电联产减排,即发电和供热业务合并,网点铺开,以大幅减少热和电的传输损失。20世纪80年代中期,丹麦的供热和发电集中于15家企业。实行热电联产后,热电厂星罗棋布,2005年达694家。结果,燃料消耗减少30%,燃料热效由40%升至90%。

(7)政策公关。为保证政策顺利实施,政府需要就节能减排政策意图和意义与公众、能源提供商、工业企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联络,进行政策宣传、项目咨询和信息沟通等服务。有关机构还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广泛交流。这些工作不仅政府部门自己做,还委托大量的社会组织代理,它们的分支遍布社区。

(8)立法保障。欧盟关于能源节约和能源效率颁布了若干指令。建筑物能源指令(2002年)提出了计量建筑物能耗的方法,设立新建筑物最低能效标准,建立建筑物能源标识制度,业主在出租、出售房屋时必须出具能耗等级证书,公共建筑物上必须标示能耗证书。欧盟能源效率指令,要求在2008~2016年的连续9年中要节能9%,每年节能1%。此指令对公共部门、能源供应商都规定了具体的义务,并设计了详细的测算、审计和报告方法。欧盟生态设计指令规定了锅炉、热水、办公自动化设备、电视机、充电器、办公照明、街道照明、空调器等14种产品或设施的技术与经济标准。德国从1976年以来,先后颁布了建筑物节能法、机动车辆税法、热电联产法、节能标识法、生态税改革法、可再生能源法等8部法律。这些立法都有相应的政府部门负责实施,如联邦经济技术部负责节能和提高能效工作;环境和核安全部负责二氧化碳减排、再生能源和核能工作;交通、建筑与城市发展部负责交通、建筑物的节能工作等等。

节能减排可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决策者对此必须有深刻认识,并率先垂范。2006年,丹麦议会7个党派达成共识,要求今后几年公共部门能耗每年降低1.5%。丹麦1980年以来GDP约增长50%,但能源消费(不考虑交通业)几乎无增长,单位GDP的耗能(即能源强度)每年降低1.9%,二氧化碳排放每年恒定。德国在1990~2005年的15年间经济增长25%,能源总消耗却下降5%。

知性的大炮
灵巧的鞋垫
2026-04-02 19:39:00

中国贸促会从2019年开始编发《企业对外投资国别(地区)营商环境指南》系列丛书,系统介绍有关国家的经贸概况、吸收外资环境及政策、中国企业投资形式及目标行业、企业融资渠道、合规运营及工作生活基本信息等,力求为企业提供实用、准确、及时的信息,助力对外投资合作平稳、有序、 健康 发展。截至目前,中国贸促会已编制完成50个国家的营商环境指南。

为了让更多企业了解相关国家营商环境,我们将按照国别摘编丛书有关内容,向读者详细介绍我国企业“走出去”主要目的地国家的营商环境情况。本周将介绍葡萄牙营商环境相关情况,并分为上、下两篇依次展开,本期介绍下篇,上篇详情可点击 此 处 。

四、投资目标行业

01 海洋经济开发

作为沿海国家,葡萄牙所覆盖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生物、矿产和能量资源。悠久的航海 历史 使得葡萄牙拥有丰富的航海和海洋开发经验。加上国家政治环境安全稳定,航运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发达,使其成为世界港口和海事领域标杆国家之一。

近年来,葡萄牙政府致力于发展海洋经济。具体包括:海洋 旅游 、海洋生物开发、海洋石油天然气、港口服务、造船修理、海运业等六大类。葡萄牙海洋经济增长快速,葡萄牙是欧盟中海洋经济业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2009—2018年,葡萄牙海洋经济业营业收入增幅达到65%。

02

矿业

中国企业到葡萄牙开展矿业产业投资前景广阔。首先,葡萄牙矿产资源丰富,且矿产种类众多,已探明拥有储量的金属类矿产主要有锌、钨、铅、锡等,非金属类矿产也较为丰富,主要有大理石、石灰石、花岗石、板岩、页岩、铺路石、砂砾石、黏土和高岭土。其次,葡萄牙对于外资进入矿产行业没有投资限制,且适用政府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

葡萄牙矿产资源所在地通常处于偏远地区,因此矿业公司对基础设施的运输承载力具有较大依赖性。葡萄牙的铁路和港口基础设施运力安排各不相同。因此,矿业公司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别与铁路和港口签订协议,保证矿业公司铁路和港口运力充足。

03 可再生能源

葡萄牙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从2008年的34%提高到了2018年的64%,增幅居全球前列。可再生能源产业是葡萄牙政府规划的未来战略性行业。葡萄牙计划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超过80%的目标。为此,葡萄牙2020年公布了国家氢能战略,投资70亿欧元发展氢储能和氢能发电,在2023年全面关闭火力电站,实现脱碳。随着葡萄牙民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已成为共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推动葡萄牙能源结构进一步转型,从而降低能源消耗成本,实现环保可持续。

04 汽车 业

汽车 是葡萄牙支柱产业之一, 汽车 及零部件总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左右。葡萄牙 汽车 总产量的95%以上用于出口,主要销往欧盟国家。

葡萄牙 汽车 供应链完善。目前,众多国际知名 汽车 零部件供应商都在葡萄牙设立了生产工厂,如伟世通、博世、德尔福等。葡萄牙本国也拥有知名的 汽车 复合材料供应商Inapal和 汽车 皮革供应商Coindu等。供应链厂商的聚集可助力 汽车 企业提升整车性能。此外,葡萄牙 汽车 产业也具备人才优势,大部分葡萄牙人掌握英语等多门外语,且人才科学素养和技术水平高于欧洲平均水平,工科毕业生人数位居欧洲第二,高素质人才较多,创新能力较强。

05 软木加工业

软木是栓皮栎的树皮,是纯天然的原材料,葡萄牙平均每年的软木生产量超10万吨。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软木产品出口国,葡萄牙拥有63%的全球市场份额,相当于9.37亿欧元,因此葡萄牙也被誉为“软木王国”。

葡萄牙具备软木加工业投资潜力。一是资源丰富。葡萄牙拥有全球最大的栓皮栎林。栓皮栎林覆盖面积达73.6万公顷,占葡萄牙本国森林面积的23%,占全球栓皮栎林总面积的34%。二是技术领先。葡萄牙拥有多年软木采集、加工、设计 历史 ,专业人才众多,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和技术储备。过去10年,葡萄牙在软木方面的研发投入超过5亿欧元。三是应用广泛。除了传统的软木塞领域,软木还被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运动器械、 时尚 用品、装饰陈设以及建筑材料等不同的生活场景中,市场前景广阔。

06

模具

葡萄牙模具工业在世界排名中位列第10名,其中注塑模具位居世界第6位。葡萄牙模具产品以注塑模具为主,模具业的主要用户是 汽车 制造商,全球主要的 汽车 企业,如奔驰、宝马、大众、丰田、福特、通用等均为葡萄牙模具企业的客户。在投资潜力方面,首先,随着模具产业价值链不断拓宽,应用场景日益丰富,市场对模具需求稳步提升,但全球模具专业化生产供不应求,市场潜力巨大;其次,葡萄牙模具产业发展 历史 长久,生产流程 科技 化水平较高,员工综合技术素质较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五、 投资建议与典型案例

01 投资建议

02 典型案例

复星集团连续收购葡萄牙多家企业

案例概况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成立于1992年,是一个以 健康 、快乐、富足三大产业板块为主的创新驱动型家庭消费产业集团。借助跨境投资和并购,复星集团走出了一条独特的产业发展之路,如今在全球已经控股或参股了超过30个国际品牌。

复星集团在葡萄牙进行了3次卓有成效的收购活动,分别是:

2014年1月9日,复星集团斥资10亿欧元购入Caixa Seguros Saúde(以下简称“CSS”)80%的股份。CSS是葡萄牙最大的保险集团,占据葡萄牙保险市场将近30%的份额。而该笔交易也被英国专业 财经 杂志World Finance评为“2014年度最佳私有化交易”。通过收购CSS,复星集团获得了CSS旗下子公司Fidelidade的控制权。

2014年10月16日,复星集团通过Fidelidade收购了葡萄牙医疗保健服务商EspíritoSantoSaúde-SGPS(以下简称“ESS”)96.07%的股份,总计交易金额约4.6亿欧元。ESS为葡最大私营医院集团之一,拥有多家医院、诊所和养老机构。

2016年11月20日,复星集团以1.75亿欧元收购了葡萄牙最大的上市银行——千禧商业银行(Millennium BCP)16.7%股份,成为其最大股东。

启示

抓住 历史 机遇,把握市场趋势。受欧债危机影响,2010年后葡萄牙市场出现了大量价值错配的投资机会,CSS大量优质资产价格下跌,业务面临大幅萎缩。复星集团以敏锐的洞察力捕捉到欧洲经济复苏的良好势头,在系统市场考察后发现了投资CSS的价值,抓住机遇及时收购了该企业。

利用被并购资源,追求协同效应。复星集团在收购成功后积极利用被收购企业的资源能力,形成复星集团以及被并购企业之间的有效协同,寻求共同发展。复星集团获得Fidelidade控制权后,又进一步通过Fidelidade收购了ESS。复星集团对ESS的成功收购,提高了复星集团 健康 保险业务在价格制定和成本控制上的议价能力。同时,也为ESS、Fidelidade继续巩固和加强各自的市场领先地位形成了强有力的支持。

做好尽职调查,克服信息不对称。中国企业在海外进行并购时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信息不对称。复星集团通过细致的尽职调查了解被收购方,力求做到知己知彼。在收购CSS初期,复星集团仅基于CSS公开披露的消息进行了初步的调查。签署保密协议后,为确保在有限时间内充分了解被并购方,复星集团聘请了多家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对CSS进行详尽的商务、财务、法律、人力资源等调查分析,掌握了CSS公司的全面情况。

六、合规经营

01 财务及税务

(1) 财务

葡萄牙并行两套财务会计准则,分别是《国际会计准则》(IFRS)和《葡萄牙会计准则》。依照法律规定,葡萄牙上市公司必须采用《国际会计准则》,非上市公司既可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也可以采用《葡萄牙会计准则》。

(2) 税务

葡萄牙的税收征管由葡萄牙海关和税务局负责。纳税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纳税申报方面,葡萄牙规定所有账目应由具备资格的会计师制作,报税所需提交的大多数文件可以直接在海关和税务局网站上填报。根据公司种类不同,所需填报的表格不同。

02 知识产权保护

(1) 专利

葡萄牙的专利包括三类:一是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二是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三是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5年,到期后可申请延续,最长为25年。

葡萄牙《工业产权法》规定,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需要进行实质审查,不接受实质性审查的申请将会被驳回。外观设计专利仅需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

(2) 商标

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需先在葡萄牙工业产权局注册商标数据库中查询是否已经存在类似商标。如无类似商标,则可填写申请表格,连同商标图案一并报至工业产权局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商标被正式注册前,需在《葡萄牙工业产权简报》公示2个月,无人提出异议后方可正式注册。商标自注册之日起有效期为10年,在有效期的最后6个月可申请延续10年有效期。

(3) 版权

如果一项作品的作者是葡萄牙公民或作品首次在葡萄牙出版,则该作品在葡萄牙受到版权保护。保护范围包括文学、科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计算机程序等。申请人在查询无相同版权后,可以向工业产权局提交版权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委托书、作品说明书、作品图样和相关证件等。如果审查合格,葡萄牙工业产权局将会向申请人发放版权登记证。一般来说,版权有效期可以持续到作者去世后70年。

03 贸易管制

葡萄牙执行欧盟统一的海关及关税政策。进口商品需交纳进口税和增值税方可进入欧盟市场,同时需要提交海运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对于源自发展中国家的货物,凭借原产地证明可以享受关税优惠。葡萄牙进口税费设起征点,进口商品货值(FOB)不超过150欧元,免征关税;进口商品货值(FOB)不超过22欧元,免征增值税。

04 环境保护

在葡萄牙,涉及农业、采矿、石油、发电、钢铁工业、化学工业、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和废物管理设施的项目都需要进行环保评估。葡萄牙环境署具体承担环保评估。

七、经贸纠纷解决

01

诉讼

葡萄牙是大陆法系国家,分为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基层法院三级法院体系。涉及民事纠纷时,基层法院进行一审处理。若是对基层法院判决有异议的,可以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普通民事案件一般二审生效,但如有与适用法律有关的还可上诉到最高法院。

葡萄牙诉讼体系规定:基层法院采取陪审团制度审理的案件可以不经上诉法院直接到最高法院二审;民事案件标的少于3500欧元的不得上诉。

如果发生诉讼,建议诉讼人先进行情况评估,调查对方偿付能力。诉讼人可以向法官提出扣押债务人资产的要求,其主要目的是保全债权人享有的抵押权,限制债务人动用其财产。

02

仲裁

2005年,中国与葡萄牙签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双方相互承认与执行在对方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同年,双方重签《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规定投资争端应尽可能通过外交途径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在6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端,应将争端提交专设仲裁庭解决。

03

调解

现实的河马
激动的飞机
2026-04-02 19:39:00

欧盟提出紧急干预措施,应对能源价格高涨的情况,出台了相关的措施实施后会有一定的效果,但不能够解决根本性问题。

在9月14号大家可以看到这样的消息,欧盟委员会在14号的时候提出对欧洲能源市场进行干预,这是紧急干预的一种措施,为了缓解现在能源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的情况,因为天然气的价格上限之前就受到关注,并且争议比较大,提议中的一些问题并没有解决,现在就会有相关的措施干预。可以发现欧盟委员会提出的主要措施包括在用电的时候,特别是一些成员国要错峰用电,高峰用电时间段要减少5%的用,电量特别是对于总电力需求比较大的地方来说,电量的减少要达到10%。

其中就包括可再生能源,还有一些低成本的能源,对于价格的控制也有所干预,特别是对炼油部门以及煤炭,天然气是由这些地方的征收税会有所改变,因为欧盟委员会有一些数据表示,通过这几项措施的干预能够筹集,约有1400亿欧元资金。在相关的发布会上也可以看见这些措施对欧洲能源影响是比较大的,因为一些欧洲地区因为能源供应短缺,在能源价格方面要有所回应也要减少电力的需求,这样才能够有成功的基础。

如果有巨额收益的设置,这就会让利用高等能源公司帮助陷入困境的用户,现在的低价化石燃料已经结束,只有向可再生能源转变,才能够解决最基本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乌克兰有一些危机爆发产生的效应是比较多的,导致欧洲能源出现供应紧张的状况,从而天然气以及电力价格出现飙升,还有今年的夏季水力发电是比较少的给工业,以及消费者带来的负担是更大的,会抑制当地的经济复苏,要找到可代替的能源。

简单的舞蹈
俊逸的冬天
2026-04-02 19:39:00

欧盟欲实现能源自主,2030年前摆脱对俄依赖

欧盟欲实现能源自主,2030年前摆脱对俄依赖,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说,欧盟必须摆脱对俄罗斯石油、煤炭和天然气的依赖,欧盟欲实现能源自主,2030年前摆脱对俄依赖。

欧盟欲实现能源自主,2030年前摆脱对俄依赖1

欧盟计划在一年内将从俄罗斯进口的天然气削减三分之二。

欧盟绿色专员表示,要实现气候目标,需要通过增加可再生能源来抵消液化天然气和煤炭的长期使用。

对此,国际能源署还向欧盟提供了10条建议,旨在使欧洲能源供应多样化、加速向可再生能源发展以及关注能源效率。

国际能源署首席经济学家Fatih Birol在书面声明中表示:

没有人再抱有任何幻想了。俄罗斯利用其天然气资源作为经济和政治武器,这表明欧洲需要迅速采取行动,为明年冬天俄罗斯天然气供应的巨大不确定性做好准备。

欧洲希望减少三分之二对俄罗斯天然气的依赖

在俄罗斯的军事行动后,欧盟委员会正在修订其能源战略,以减少克里姆林宫的影响力。

周二,英媒称在看到的提案草案中,欧盟要求到9月30日填满80%的天然气储存容量,而现在大约是30%。欧盟将允许各国政府向公司支付费用来持有天然气。

如摩根大通的图表所示,由于欧洲大陆对ESG的迷恋,近年来欧洲的石油和天然气产量一直在稳步下降,而从俄罗斯的进口一直在稳步增长。

因此,欧洲的计划要想有成功的机会,不仅需要成员国采取行动(其中许多国家已经对委员会的能源转型计划所需的投资感到不安,现在正努力控制能源成本飙升的政治影响),而且还需要世界其他国家的行动。

虽然欧盟委员会认为,即使在俄罗斯供应突然中断的情况下,欧盟已经有足够的天然气来度过这个冬天的剩余时间,但能源库存正在减少。今天壳牌公司宣布,它正在限制德国的一些燃油销售。欧盟执行机构将建议各成员国现在就开始为储油罐加油,为明年冬天做好准备。

欧盟委员会还表示,要加快“绿色协议”的实施——即到2030年,至少比1990年减少55%的温室气体排放,并且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

怎么减少?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数据,去年欧盟从俄罗斯进口了155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占其天然气进口量的近一半(45%)和总使用量的近40%。意大利、德国和几个中欧国家尤其依赖俄罗斯:它还提供了约25%的原油供应。

据彭博报道,草案中提议,将增加更多的液化天然气进口和来自俄罗斯以外的管道供应、更多的可再生气体,同时节约能源并转向电气化。这将使欧盟有可能有效地取代其目前从俄罗斯进口的'1550亿立方米天然气。

这将使得欧洲每年有多达5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来自新的液化天然气来源,100亿立方米将来自其他供应商的管道,200亿立方米将来自新的风力发电,将减少对燃气发电站的需求。

据英媒报道,欧盟绿色协议专员Frans Timmermans表示,欧盟可以进口更多的液化天然气,迅速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并通过能效措施削减需求。他承认,为了避免改用天然气,各国可能不得不长时间燃烧煤炭。

但Timmermans坚持认为,只要可再生能源迅速增加,欧盟仍有可能实现其绿色目标:

(如果我们)加快向可再生能源过渡的速度,同时提高我们的能源效率,并使我们的能源资源多样化,到今年年底,我们对俄罗斯天然气的依赖就可以减少三分之二。

创造自己的能源资源是最明智和最紧迫的选择。

Timmermans表示,欧盟可能从其他渠道增加天然气进口,包括从阿塞拜疆等国进口100亿立方米的管道天然气,以及从卡塔尔、埃及甚至澳大利亚进口500亿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

除此之外,IEA还向欧盟提出了减少对俄罗斯天然气依赖的10条建议,其中包括不与俄罗斯续签天然气供应合同、储存更多的天然气、加快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部署等等。

欧盟欲实现能源自主,2030年前摆脱对俄依赖2

欧盟委员会8日提出一项名为REPowerEU的方案,计划在2030年前逐步摆脱对俄罗斯化石燃料的依赖。欧委会表示,实施这一方案可在2022年年底前将欧盟对俄罗斯天然气需求减少三分之二。

俄罗斯是欧盟最大天然气和原油供应国,欧盟进口天然气中约40%、进口原油中约30%来自俄罗斯。近几个月来,欧洲一直面临能源价格上涨困扰,近期乌克兰局势导致的供应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剧了欧洲能源困境。

欧委会表示,新的地缘政治风险和能源市场现实要求欧盟大力加速清洁能源转型,并提高欧洲的能源独立性,使其免受不可靠供应商和化石燃料供应不稳定的影响。

根据方案,欧盟计划从“开源节流”两方面增强欧盟能源系统的韧性。一方面,欧盟将通过增加从非俄罗斯供应方进口液化天然气及管道天然气,并增加生物甲烷和可再生氢的生产和进口,实现天然气供应多样化。另一方面,欧盟将通过提高能效、增加可再生能源和电气化,以及解决基础设施瓶颈,加快减少家庭、建筑、工业和电力系统中化石燃料的使用。

欧委会表示,按照这一计划,欧盟可逐步减少至少1550亿立方米的化石天然气使用,相当于2021年从俄罗斯进口的总量。其中近三分之二的削减可在今年底前实现,结束欧盟对单一供应国的过度依赖。

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说,欧盟必须摆脱对俄罗斯石油、煤炭和天然气的依赖。“越快转向可再生能源和氢气,以及更高效能源,就能越快地真正实现独立并掌握自己的能源系统”。

欧委会执行副主席弗兰斯·蒂默曼斯说,目前形势下加速欧盟清洁能源转型更加紧迫。

负责能源事务的欧盟委员卡德丽·西姆松表示,乌克兰局势升级加剧了供应安全问题,并将能源价格推至前所未有的水平。欧委会提出了价格监管、国家援助和税收措施,以保护家庭和企业免受价格攀升的影响。

欧盟委员会当天还向成员国提供了指导意见,明确了在特殊情况下调节价格的可能性,以及将来自能源部门的高额利润和碳排放交易收入重新分配给消费者等措施的可行性。为了应对不断飙涨的能源价格,欧委会还将研究包括临时限价在内的所有可能紧急措施,以限制天然气价格对电价的传导效应。

一些欧盟成员国也表示将采取措施摆脱对俄罗斯能源的依赖。据当地媒体报道,意大利生态转型部长罗伯托·钦戈拉尼8日表示,意政府正在研究新的天然气基础设施、液化天然气再气化项目以及长期天然气供应合同,计划将今年自俄天然气进口量减半,并在未来24至30个月内彻底摆脱对俄罗斯天然气的依赖。

欧盟欲实现能源自主,2030年前摆脱对俄依赖3

在俄乌冲突持续之际,饱受能源价格剧烈波动和供应危机困扰的欧洲正在努力摆脱俄罗斯能源。

3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能源独立路线图,力求从天然气开始,在2030年前摆脱对俄罗斯的能源进口依赖。这份行动计划名为《欧洲廉价、安全、可持续能源联合行动》 (REPowerEU: Joint European action for more affordable, secure and sustainable energy) 。

根据该《行动计划》,欧盟计划多元化进口气源、加速可再生天然气开发、减少供暖、发电环节的天然气使用,从而降低对俄罗斯进口天然气的依赖。在2022年底前,减少三分之二的俄气进口。面向未来,欧盟还将采取加速可再生能源、水电的开发,多元化能源供应、提高能效等措施来降低对俄罗斯能源的依赖。

欧盟委员会主席范德莱恩 (von der Leyen) 表示,我们不能依赖一个时常威胁欧盟的能源供应者,必须独立于俄罗斯进口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炭,需要立刻行动起来缓解能源价格上涨的影响,在下一个冬天多元化天然气来源,并加速能源转型。我们越快转向可再生能源、水电并提高能效,就越早能真正独立掌控我们的能源系统。

欧盟能源委员西姆森 (Kadri Simson) 表示,俄罗斯入侵乌克兰家加剧了欧洲能源供应紧张状况,并把能源价格推至前所未有的水平。这个冬天接下来几个星期欧洲还有足够的天然气,但需要为下个冬天紧急储气。委员会建议到10月1前,欧盟储气水平要达到总库容的90%,行动方案里还提出了价格监管、国家援助和税收措施,以保护欧洲家庭和企业免受异常能源高价的影响。

欧洲有多依赖俄罗斯能源?

这并不是一个可以轻易实现的路线图,首要原因在于欧盟依然在大量进口化石能源,并且严重依赖来自俄罗斯的进口。

根据欧洲委员会披露的信息,过去五年里,尽管可再生能源比例不断提高,欧洲能源消费中依然有57%到60%是化石能源,而其中绝大部分依靠进口。具体而言,天然气、石油和煤炭的进口比例分别高达90%、97%和70%。

而俄罗斯在这三大化石能源领域都是欧盟的第一大进口国。天然气方面,2021年俄气占欧盟进口天然气的45%,过去几年平均在40%左右,其他主要进口国是挪威(23%)、阿尔及利亚(12%)、美国(6%)和卡塔尔(5%)。

2021年欧盟进口天然气来源占比 来源:欧盟委员会

原油方面,俄油占欧盟原油进口的27%,其他主要进口国包括挪威(8%)、哈萨克斯坦(8%)和美国(8%)。

煤炭方面,俄煤占欧盟硬煤进口的46%,其次是美国(15%)和澳大利亚(13%)。

能源危机不仅体现在供应,价格波动已在不断提高着欧盟国家的用能成本。

天然气方面,欧洲天然气价格标杆,荷兰TTF天然气价格近月期货在3月7日一度攀升至345欧元/兆瓦时的历史最高价,当前仍在200欧元/兆瓦时的高价波动。而2021年3月,TTF天然气近月期货价格仅为17欧元/兆瓦时左右。

荷兰TTF天然气主力期货价格近一年走势 来源:ICE官网

天然气价格波动伴随着其他替代能源的不足,也推高了欧洲电力价格。最近一周,德国、法国、英国等主要西欧国家的电力现货市场日前均价在400欧元/兆瓦时至500欧元/兆瓦时附近高位波动,是去年同期的8到10倍。

西欧国家2021年至今日前现货市场均价走势 来源:EEX

电力现货市场价格为电力市场主体买卖的批发价格,其波动幅度并不会直接传导至零售端的普通消费者,但工商业和家庭用能成本增加已经板上钉钉。

欧洲中央银行预计,能源成本上涨将导致欧洲2022年GDP增速减缓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