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发展现状及趋势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新能源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隆基绿能(601012)、晶澳科技(002459)、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晶科科技(601778)、长江电力(600900)和中国中车(601766)等。
本文核心内容:新能源行业市场规模、新能源行业发展现状、新能源行业竞争格局、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
行业概况
1、定义
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一般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可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含了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一般地说,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则通常是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新能源行业被归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国统局代码D44)中的电力生产(D441),包含的统计4级代码有D4413(水力发电)、D4415(风力发电)、D4416(太阳能发电)、D4417(生物质能发电)、D4418(其他电力生产)。
2、产业链剖析
新能源行业上游产业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制造商,以及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组件及零部件制造商。其中: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主要包括太阳能发电设备和风力发电机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特变电工(600089)、迈为股份(300751)和中国中车(601766)等组件及零部件制造主要包括电力和光伏组件、太阳电池芯片、太阳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源、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晶澳科技(002459)、天合光能(688599)和通威股份(600438)等。
新能源行业中游作为整条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主要包含氢能、光伏发电、风电和水电等能源供应商该领域目前的代表上市企业有隆基绿能(601012)、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和长江电力(600900)等
新能源行业的下游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加氢站、充电桩和输变电等公共及个人应用领域。目前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比亚迪(002594)、上汽集团(600104)、广汽集团(601238)、东风汽车(600006)和北汽蓝谷(600773)等加氢站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蓝科高新(601798)、上海电气(601727)和美锦能源(000723)等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特锐德(300001)、国电南瑞(600406)和万马股份(002276)等输变电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长缆科技(002897)、金杯电工(002553)和平高电气(600312)等。
我国新能源行业具体产业链布局如下图: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处在突飞猛进阶段
新能源行业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十五”规划至“十四五”规划期间,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支持政策经历了从“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到“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再到“加快壮大新能源产业成为新的发展方向”的变化。
“十五”计划(2001-200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迅速发展从“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开始,规划提出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原则,在继续加快小型水电和农网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适宜村镇、农户使用的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至“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合理把握新能源发展节奏,着力消化存量,优化发展增量,新建大型基地或项目应提前落实市场空间到“十四五”时期,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家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对我国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全面指引。
行业政策背景:政策加持,行业发展迅速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规范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政策,内容涉及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技术路线、产地建设规范、安全运行规范、能源发展机制和标杆上网电价等内容,2014-2022年6月,我国新能源行业重点政策及政策解读汇总如下:
注:查询时间截至2022年6月20日,下同。
行业发展现状
1、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逐年上升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1年,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7.10%。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36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核能发电装机0.5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38亿千瓦。
2、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1年,全国新能源发电量达2.89万亿千瓦时,较2020年增长11.63%,其中,水电1340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风电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光伏发电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生物质发电16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6%。
3、新能源消费量分析
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1)数据显示,2016-2020年,中国新能源消费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2016年的16.2艾焦增长到2020年的23.18艾焦,复合年增长率达到9.37%。前瞻根据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态势初步核算得到,2021年中国新能源行业消费量约为25艾焦。
4、新能源行业消纳情况分析
2022年1月,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1年1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其中风电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西藏、广东、广西和海南光伏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和湖南。
5、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逐年递增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为34.9%,比2017年增长了5.3个百分点2021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达到35.6%,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行业竞争格局
因目前新能源行业可量化指标较多,故行业竞争格局中的区域竞争部分仅以:各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进行比较企业竞争格局以:2021年各光伏企业光伏组件出货量2021年各风力发电企业新增装机容量和累计装机容量进行对比2020年各水力发电企业水电装机总量及水电发电量进行对比。
1、区域竞争:青海、四川和云南位列新能源行业第一竞争梯队
根据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0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30个省(区、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80%以上的3个,分别为青海、四川和云南40-80%的6个,分别为甘肃、重庆、湖南、广西、湖北和贵州20-40%的10个,分别为上海、广东、吉林、宁夏、江西、陕西、黑龙江、新疆、河南和内蒙古小于20%的11个,分别为浙江、福建、山西、安徽、辽宁、江苏、北京、海南、天津、河北和山东。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尚未发布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2、企业竞争格局分析
(1)光伏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PV-Tech发布的《2021年全球组件供应商top10》,以光伏组件出货量来看,2021年光伏组件出货量前十名厂商中,中国企业包揽八席,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依次位居2021年组件出货量全球排名前三,光伏组件出货量分别为38.52GW、24.80GW和24.069GW。据PV-Tech介绍,2021年全球光伏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光伏行业整体产能和出货量均超过190GW前十大组件供应商出货量超过160吉瓦,市场份额超过90%。
(2)风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数据显示,新增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中国风电市场有新增装机的整机制造企业共17家,新增装机容量5592万千瓦,排名前5家市场份额合计为69.3%,排名前10家市场份额合计为95.1%累计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前5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为57.3%,前10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到81.8%其中,金风科技累计装机容量超过8000万千瓦,占国内市场的23.4%远景能源和明阳智能累计装机容量均超过3000万千瓦,占比分别为11.1%和9.6%。
(3)水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因存在严格的行政准入门槛、资金门槛和技术门槛等,目前,我国水电行业运营企业的数量不多,主要大型集团包括:长江电力、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投和国家能源等。根据企业的公开数据以及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2020年按在水电装机总容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2.32%,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7.5%之间。按照水电发电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6.75%,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5-8.5%之间。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除大唐集团外的其他五大能源集团均为公布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故此处仅以2020年数据为例,对我国水电行业市场竞争格局进行分析。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十四五”时期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2022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全面指引:
《实施方案》坚持统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在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推动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
传统电力系统是以化石能源为主来打造规划设计理念和调度运行规则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适应新能源比例持续提高的要求,在规划理念革新、硬件设施配置、运行方式变革、体制机制创新上做系统性安排:
鉴于新能源项目点多面广、单体规模小、建设周期短等,《实施方案》立足新能源项目建设的规模化、市场化发展需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在简化管理程序、提升服务水平上: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并具有一定优势的新能源产业链体系。新形势下,我国新能源产业必须强化创新驱动,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此,《实施方案》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高国际化水平等方面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与传统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较低,占地面积大。随着新能源规模快速扩大,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影响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保障,通过明确用地管理政策、规范税费征收、提高空间资源利用率、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等措施,推动解决制约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用地困境:
“十四五”风光等主要新能源已实现平价无补贴上网,财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和模式需要与时俱进,金融支持政策力度需要加大,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作用。《实施方案》提出三方面政策举措:
2、“十四五”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显著提高,向国际一流水平迈进
作为绿色低碳能源,新能源是我国多轮驱动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在“十三五”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还将有大幅度的提升,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据此,前瞻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可达到17亿千瓦,至2027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或将达到21亿千瓦。
随着新能源装机量的稳步增长,预计至2027年我国光伏、风能、水能、火电等新能源发电量也将随之进一步高增,前瞻根据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量以及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发电量可达到4.28万亿千瓦时,至2027年末,新能源发电量或将突破5.20万亿千瓦时。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是2012-06-26在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天工大道西侧。
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0122598682906P,企业法人黄智,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售电;固体废弃物处理;灰渣综合利用和销售;环保工程的技术咨询、开发、转让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安徽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9064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7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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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黄智
成立时间:2012-06-26
注册资本:34628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4010000066741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天工大道西侧
历时8年的RCEP协议于11月15日正式签署。 RCEP全称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2012年由东盟10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共同参加,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
除去尚有部分重要问题没有解决的印度未加入以外,其余十五国签订的该协议意味着,彼此之间将基于该协议为各方提供便利。
今年早些时候,能源一号对于逆变器和组件厂商在海外工厂、联络点以及办事处做过相对完整的梳理,以下是具体信息。今年以来,包括晶澳 科技 、隆基股份在内,还陆续收购和新建了一些海外基地。这些中资在海外的办事机构及投资项目,不少属于RCEP所在的亚太国家范畴内。
因而,以下公司都会备受RCEP协议签订的利好而获得更大的业务增长机遇及发展空间。
所以,RCEP的建立,将大大有利于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新能源贸易往来,同时也对中国企业在未来在布局这些地区的新能源产品、市场带来更多便利。
举例来说,中资设在亚洲各地的海外工厂,可直接将中国的制造能力进行复制及略作变化,把产成品输向美国等个别对中国光伏设置贸易壁垒的地方。
中国企业本身,也可借由较好的贸易政策与RCEP协议所在国保持更好的关系与沟通,从而带动中方及贸易伙伴国家一同做大新能源产业。
疫情期间,有海外产能和强大分销渠道的公司,与世界各地朋友做生意的顺畅度大大提高,中国企业的地缘优势虽不能彻底体现出来,但因根深蒂固的海外厂区、办事机构及第三方合作伙伴关系,让业务协作并不受疫情问题的困扰。今年前三季度,业绩表现出色的中国A股及美股等公司,恰恰是上述这类企业。
从组件市场来看,正泰新能源、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天合光能、协鑫等都在全球各地布局了大量产品生产线,不少位于亚洲等地。良好的海外工厂,加之部分厂商也同时拥有海外的硅片、支架等周边伙伴产能,对企业的出口贸易带来了极大便利。
逆变器领域来说,包括华为智能光伏、古瑞瓦特、锦浪 科技 、爱士惟、固德威等逆变器厂家,则可以通过庞大的分销网络、当地销售人员来承担及保障疫情期间的产品供应。
随着RCEP的签订,中国企业征战全球的战略意义更加深远。相关细节显示,RCEP所在国的所有货物贸易中,都可逐步取消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协定中指出合作应扩展到其他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 旅游 、工业合作、交通、电信、知识产权、中小企业、环境、生物技术、渔业、林业及林业产品、矿业、能源及次区域开发等。因此,需要金融、工业伙伴支持的中国新能源企业,中长线也会获得更多的利好。
再结合诸多国家宣布碳中和目标的情形,我们会发现,今后带给包括中国新能源厂商的机遇也会进一步扩大。9月,我国宣布力争2030年前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紧接着的10月,韩国总统文在寅在国会发表演讲时宣布,韩国将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今年11月,日本有消息称考虑为实现2020碳中和目标采取税收刺激措施。此前,新西兰已完成碳中和目标立法。大趋势下,其余国家预计也会陆续确定碳中和的目标。
能源行业是完成碳中和目标的重要突破口,十五国共同签订的协议,将为国内外可再生能源企业带来更多的发展契机。下面将从光伏布局的角度来看看,中国企业在RCEP协议所在国的新能源业务发展脉络,以及这些国家本身所制定的新能源目标情况是怎样的。
东盟各国生物质能、地热能、水能资源最为丰富,风能、太阳能和潮汐能具有较大潜力。中国企业在东盟各国都有相当规模的光伏项目布局,以下以中国企业在越南、泰国的光伏布局为代表进行盘点。
越南的光伏市场一直是中国企业争取的重要地区,中国企业在越南的有关光伏布局包括大型光伏项目、工厂建立、产能收购、产品出口等颇多。
2019年,中国出口到越南的光伏组件达4.48GW,今年中国对越南市场的布局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对疫情的担忧并未影响到相关项目进程。
今年2月,隆基股份收购越南生产基地3GW电池、7GW组件;5月,中国电建签署越南禄宁550MW光伏发电项目合同;6月,中国电建签署越南富美330MW光伏发电项目合同;11月,晶澳 科技 越南基地年产3.5GW高功率组件项目开工奠基仪式顺利举行,该项目利用越南基地现有土地,投资7 亿元,建设年产3.5GW高功率组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这些布局也是看好越南当地作为良好的产品输出地、贸易、土地、人员及新能源政策有优势等综合判断而进行的。
据国内多位负责越南市场的销售、项目开发负责人表示,今年越南光伏的新增装机容量在3.5~4GW左右。此次签署的RCEP或将进一步开拓中国企业在越南光伏市场的布局。
同样属于“东盟”十国的泰国,也是中国企业布局的关键市场。今年2月,中国能建签署泰国58.5MW浮体光伏EPC合同;4月,中能建葛洲坝国际逆势签约泰国90MW光热光伏项目EPC合同,投资金额高达5亿美元。2个月之后,晶澳 科技 为泰国12.5MW漂浮电站供货高效PERC组件。随后的8月,中国能建助力泰国11.56MW光伏停车场落地。
根据泰国的电力发展计划,到2036年,泰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有望达到17GW,泰国仍然有巨大市场供光伏发展。
签订自贸协定的十五国中,值得重点提出的是韩国。
今年7月,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发布政策:光伏组件供应商应具备低碳认证资质,且该政策未设置缓冲期,要求立即实施。而在中国光伏企业申请此项认证时,韩国认证部门以新冠疫情为由,拒绝到中国进行低碳认证,无法得到认证的中国企业对韩国的出口受到了阻碍。
国内业界普遍认为,韩国此举是人为向中国设置了贸易壁垒。此次签署的协定明确规定,协定各国在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中逐步取消关税与非关税壁垒,韩国对中国人为设置的贸易壁垒有望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
今年5月,韩国也公布了一项长期能源计划:至2034年,可再生能源占韩国能源结构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5.1%提高到40%。与此同时,液化天然气发电的所占的比重将从32.3%下降到31%。在贸易壁垒问题得到解决之后,中国企业有望在韩国市场大展身手。
另一邻国——日本的新能源市场也表现不错,中国企业积极在当地开疆辟土。晶科能源、华为等早就在日本地区取得了相当惊艳的销售业绩。
今年3月,隆基股份也与日本信越集团签订掺镓相关专利许可协议;4月,日本的82MW光伏项目竣工,均采用来自国内厂商的铝合金架台;6月,晶澳 科技 宣布为日本关西地区110MW光伏电站供应单晶PERC MBB组件,该项目是日本市场目前规模最大的单体项目之一。
10月,日本首相菅义伟宣布了使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50年之前实质上减为零的目标。同理,以可再生能源为主导的碳中和目标市场布局,日本光伏市场在未来同样具有巨大潜力,中国企业也有望因自贸协定在交易过程中获利。
新西兰已经完成碳中和目标立法,澳大利亚还未提出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目标或碳价的方案,但于今年9月表示,计划未来十年内在能源技术方面投资180亿澳元以减少碳排放。
中国在澳大利亚的布局包括,今年1月传来消息即将完工的,东方日升投资并承建的澳大利亚西部最大的132MW Merredin光伏电站。今年6月,中国能建葛洲坝国际也签署了澳大利亚85MW光伏电站的EPC项目。
在组件及电站领域,正泰新能源、晶科能源等都在澳大利亚拥有较广泛的布局及渠道伙伴商。而古瑞瓦特、锦浪 科技 、固德威、阳光电源、爱士惟等核心逆变器厂商也在澳大利亚的分布式市场斩获不少订单,深受当地消费者的好评。
新西兰方面,当地的电力输送国企Transpower于今年4月表示,到2050年,新西兰可通过基于风力、太阳能、地热和水力发电的多能源发电满足全国的电力需求。在装机容量方面,新西兰预计2050年太阳能容量可达6GW。中国企业在新西兰已经展开相应的市场开拓。未来随着RCEP的确定后,也会看到更多项目的开花结果。
综合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两国对相关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在自贸协定的加持下,中国与两国开展相关项目合作或能得到一定的便利。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是国与国之间交易长久以来难以避免的问题,或是为保护本国企业而颁布的措施,或是为进行部分不正当竞争,然而历时八年才签署的协议向世界表明,合作才能共赢。
世界各国的共同目标最终指向实现“碳中和”,随着协议的签订,放开可再生能源的布局的脚步,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指日可待。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世界各国将会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通过制定新的能源发展战略、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从目前可再生能源的资源状况和技术发展水平看,今后发展较快的可再生能源除水能外,主要是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方式包括发电、制气、供热和生产液体燃料,将成为应用最广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风力发电技术已基本成熟,经济性已接近常规能源,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将会保持较快发展。太阳能发展的主要方向是光伏发电和热利用,近期光伏发电的主要市场是发达国家的并网发电和发展中国家偏远地区的独立供电。太阳能热利用的发展方向是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并以常规能源为补充手段,实现全天候供热,提高太阳能供热的可靠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向太阳能供暖和制冷的方向发展。
总体来看,最近20多年来,大多数可再生能源技术快速发展,产业规模、经济性和市场化程度逐年提高,预计在2010-2020年间,大多数可再生能源技术可具有市场竞争力,在2020年以后将会有更快的发展,并逐步成为主导能源。 多年来,世界各国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是:
1、目标引导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1997年,欧盟提出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将从1996年的6%提高到2010年的12%,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从1997年的14%提高到2010年的22%。2007年初,欧盟又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要求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占到全部能源消费的2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到全部发电量的30%。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印度、巴西等国也制定了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引导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2、政策激励
为了确保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的实现,许多国家制定了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规和政策。德国、丹麦、法国、西班牙等国采取优惠的固定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实行可再生能源强制性市场配额政策,美国、巴西、印度等国对可再生能源实行投资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
3、产业扶持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许多国家十分重视可再生能源人才培养、研究开发、产业体系建设,建立了专门的研发机构,支持开展可再生能源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服务等工作。发达国家不仅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和开发活动,而且特别重视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经过多年的发展,产业体系已经形成,有力地支持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4、资金支持
为了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许多国家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对技术研发、项目建设、产品销售和最终用户提供补贴。美国2005年的能源法令明确规定了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发展的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德国对用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提供40%的补贴。许多国家还采取了产品补贴和用户补助方式扩大可再生能源市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可再生能源,有力地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发展。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是相对于会穷尽的不可再生能源的一种能源,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而且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
对可再生能源利用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
2、坚持市场开发与产业发展互相促进。
3、坚持近期开发利用与长期技术储备相结合。
4、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扩展资料:
根据国际能源署可再生能源工作小组,可再生能源是指“从持续不断地补充的自然过程中得到的能量来源”。可再生能源泛指多种取之不竭的能源,严谨来说,是人类有生之年都不会耗尽的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含现时有限的能源,如化石燃料和核能。
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其实都是太阳能的储存。可再生的意思并非提供十年的能源,而是百年甚至千年的。
除了核能、潮汐能、地热能之外,人类活动的基本能源主要来自太阳光。像生物能和煤炭石油天然气,主要透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太阳能储存起来。其它像风力,水力,海洋潮流等等,也都是由于太阳光加热地球上的空气和水的结果。
随着能源危机和高油价的出现,对气候变化忧虑,还有不断增加的政府支持,都在推动增加可再生能源的立法,激励和商业化。新的政府支出,法规和政策,协助业界在抵御全球金融危机中的表现中优于其他许多行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再生能源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领军者,我国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采取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措施,制定了保护环境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专门设置了环境保护机构,重视环保志愿者的组织以及开展环保知识全国性宣传教育活动,也因为有完善的体系,在环境保护的领域中得到国际的肯定。
一:中国环境保护政策我们要以预防为主,强化环境管理,落实到每位公民,采取有效的措施,坚决采取谁污染谁负责制度,解决工业污染的问题,整治污染、噪音、污水排放等问题。目前我国有完整的保护环境体系,把环境污染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有关部门要控制和减少因管理不善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二:宣传环境保护除了要有完整体系之外,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是不可少的,我们必须通过各种不同的手段来宣传环境保护。开展公益环境保护讲座,把保护环境的知识带进社区,普及公民环境保护意识,真正把保护环境落到实处,加强环保意识,倡导使用环保袋,减少塑料袋的使用,还要把环保知识传送到每个学校,让孩子从小就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只要人们的意识提高了,才能构建干净整洁的家园。
三:空气污染的防空城市的环境空气污染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必须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完善周边交通工作,重视机动车污染问题,尽量选择绿色出行,对特别突出的地方要强化管理检查,采取有效的措施, 严格管控渣土运输带来的环境污染,根据存在的问题改善空气质量方案,通过不断调整制定最符合当地区的措施,从而减少空气环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