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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煤矿和电场的中间人如何操作这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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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9 17:31:29

作为煤矿和电场的中间人如何操作这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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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08:38:24

在煤炭供货合同缔约双方之间,还存在一个庞大而隐性的创富人群。他们的生存法则是什么,谁给了他们暴利的空间? 文|本刊记者 张娜时隔一年,一度被取消的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业内称“煤炭订货会”) 终于在1月5日重启。到1月9日落幕时,会议传出的消息颇为乐观,全国煤炭合同汇总总量超过15亿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预设的9.32亿吨框架量相比,超了近6亿吨。 看上去,这组数据对近年来一直为煤发愁的发电企业来说,似乎是个大利好。但某大型发电企业燃料部主管A却并不乐观,“国家发展改革委曾对2010年30万吨以上重点电煤合同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合同兑现率不到50%。”这也就意味着今年15亿吨的合同量能否兑现依然存疑。更为吊诡的是,煤电双方对于合同的兑现率并不一致,煤炭企业称合同兑现率高达90%以上,而发电企业却认为尚不到60%。如按照发电企业的数据,则与发改委调研数据较为接近。但根据煤炭企业生产及发货量计算,90%并非不可能。那么,买卖双方认知中30%的差距,所谓何来?据A透露,尽管30%的差距并不一定准确。但在双方直接履行合同之外,重点合同电煤从煤企到电企还多出一个中间贸易商环节,也就是坊间流传的“倒煤”环节。落差的30%,大部分便是这群中间商运作的结果。事实上,煤炭与暴利这对孪生概念,并非只是挥金如土的私营煤老板的专属标签。“倒煤”的中间商,便是煤炭生产销售利益链中另一群获利颇丰的受益者。相比形象单一、表情呆滞、挥金如土的煤老板,他们背景更为复杂,身影更为隐蔽,手段更为灵活,是一群不折不扣的隐形创富者。这是一群怎样的人?正常的买卖合约之中为何凭增一个“倒煤”环节?又是怎样的环境为他们提供了生存的土壤?煤炭订货会前后,本刊记者通过广泛调查走访,试图向读者揭露这一群体的暴利法则,以及真实的“倒煤”利益链。暴利通道“确实有这样一批中间商,以合同电煤价格从煤企拿煤,加上中间费再转卖给电企,他们叫‘跑项目’,有个人也有企业,企业就是冠上‘某某贸易公司’的名号。但是,这些中间商并不在煤炭生产地,而是聚集在北京,因为只有北京才好跑项目。”某不愿具名业内人士B试图向本刊记者描画出“倒煤”者的真实肖像。“你有没有发现,按照以往经验,即使不签合同,煤炭照样进电厂,也没影响正常生产。这是为什么?”B反问道。从以往的事实来看,即便煤电双方谈不拢,发电企业通过中间商也能维系这个链条的正常运行。关键在于,他们为何有此空间去获取这些项目?某国有煤企的办公室主任C向本刊记者做如此解释:“合同签下去,电厂和煤矿怎么交易说不清楚。煤矿有煤矿的难处,电厂有电厂的难处,煤矿有的时候想进电厂进不去,就得找中间人,电厂有的时候想拿低价煤拿不到,也要靠中间人。双方都需要他们。”但B似乎一语道破天机,他说:“没有这个中间环节,回扣从哪儿来?比如定个480元的合同价,电企给煤企的发票就是480元,那相关利益方如何获利?比如中间有个张三了,我给张三是480元,张三卖给你就是680元了,那这就是暴利,中间的差价就可以我们三个来分了。所以,煤企和电企里的一些人也能分得一杯羹,而且并不比中间商少,个别人当然欢迎中间商的存在。”这也恰好解释了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发布的合同兑现率不符的真实原因。煤炭出厂是按合同煤的价格,但经过中间商的环节后,到厂价就涨了。当然,涨后的到厂价必须还要低于市场煤的价格,不然这条渠道自然会被淘汰。以5500大卡的合同煤为例,合同价是每吨480元,经过中间商后可能是580元,再加上相关税等可能送到电厂就变成了680元,而对于电厂来说,相比市场煤780元的高价,还是便宜了100元。所以,电企收到的就不登记在合同煤的范畴了。业内人士把这部分经过转手后的合同煤称为“疑似重点合同电煤”,其实就是合同煤的变种。事实上,作为最高主管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此心知肚明,也试图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为堵塞中间商源头,发改委在2010年12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中明文要求,除供需企业和铁路、交通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在合同上盖章。此外,发改委还要求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加强指导,组织有关铁路局、港口衔接落实运力。对供需企业签订的内容齐全、规范的煤炭买卖合同,各铁路局盖章承诺提供运力,需经水运中转的由有关港口盖章承诺运输。各铁路局、港口一律不得在煤矿企业提交买卖合同前对煤矿或用户配置运力。作为合同煤的最大受益方,各发电企业也希望提高合同兑现率。近期,五大发电集团分别向下属电厂要求,合同必须加盖集团总部的章才会有效。此前,各相关单位也有相应措施出台,但并未获取遏止成效。这些新近出台的措施,能否掐断这条由来已久的“倒煤”利益链,前景并不乐观。中间商法则2010年的最后一个月,D发动身边的朋友到处联系电厂,但有一个苛刻条件——必须是五大发电集团旗下的电厂。D自有其苛刻的理由——6000大卡的动力煤年前每吨490元,年后也仅520元。相比800元每吨以上的市价,这种价格优势显而易见。更重要的是,对D来说,这些手续齐全的动力煤都是合同煤。这就必须卖给五大集团下面的电厂,只有五大集团才便于去发改委备案。D其实并不愁买家,他告诉本刊记者,“前几天刚签出去几十吨,这批没多少了,只剩100多吨,有意向的买家得抓紧时间签了。”D只是从事跟煤炭相关的行业,并非煤企的人,也并非电厂的人。事实上,他只是帮一个中间商在联系业务,顺便赚点外快。B向记者分析道:“跑这种中间环节的人特别多,中间环节也可能是一环扣一环,一层层的关系网。但是普通人跑也很困难,没有足够强大的关系网,一般人也跑不到任何项目,都是白忙活。即使能跑成,作为这个环节的最末端,拿到一些劳务费就不错了。”因此,成功的中间商必须掌握和遵循一定法则。跑项目,联系买卖双方只是中间商的一部分工作,此外还要包办很多必须的手续——用电厂的营业执照、求购函、铁路运力、煤企签订合约等。其中光一个煤企签订合同,就有年度合同、半年合同、季度合同等多种类型。在煤炭订货会的前夕,这些中间商尤为积极。时间迫人,他们必须要赶在订货会之前谈好,以便利用合同汇总会的机会把这部分煤运作进去。在一个煤炭供应商群里,就有一个名为“供—超大上煤户”的人发布了一篇《狼真的来了》的帖子,试图为中间商叫苦,帖子中说道——“就目前的煤炭市场来看,应分为四个渠道:一、计划煤,有官员的关系,轻则几千万,要签合同就是几个亿,不知哪位能成功,不可恭维;二、港煤市场,各港口都有大量的存煤,因减排和水力发电的原因,同时还有行业大企业的存煤,资金小的企业只能是陪着太子读书,每卡利润5厘算是高手;三、电煤市场,要有结账的关系,同时还要有掺煤的本事,才能挣到钱,天天找便宜的煤源,殊不知被骗的风险也随之而来,好货不便宜,每卡利润2厘算是高手;四、集煤市场,在山东、辽宁、江苏等地建立煤场,将原煤(80%块率)运到,6300大卡的块煤大致卖1000元/吨,这样就有每吨150元以上的纯利润,量大可以控制当地煤炭市场的价格。”与财富滋生的其它地方一样,由此可见,“倒煤”中间商能真取大利的比例并不太高。这条灰色的产业链也是一个微观的社会。问诊双轨制“倒煤”利益链由来已久,但记者了解到,今年尤为猖獗。业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造成这种原因有两种因素——首先是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发文提出合同电煤不能涨价,这样,随着市场煤的价格猛增,其中的差价将更大,中间商的利润也会增加;其次是签的量大,今年足足签订了15亿吨,超出原定的50%,如此高的签约率将给中间商带来更多的运作空间。该灰色链条之所以长期存在,关键原因还是在利益分配上各得所需。事实上,中间商拿的只是其中一部分,两头批条的人才是重点。“比如9亿吨煤,可能有2亿吨落到一部分人的腰包中了,即使1吨赚50元,那2亿吨就是100亿元,多大的一笔利润!而且,这只是估算,数据可能更大。”B透露道,“所以要先在煤炭订货会上把合同都签下来,多签至少铁路运力就有保证了,最后是否履行合同就是另一回事。如果不签,运力肯定是没有了,得不偿失。就企业而言,如果煤炭企业愿意签,发电企业何乐而不为。”缔造“倒煤”灰色空间的症结不难揪出,煤炭市场专家李朝林告诉本刊记者:“都是煤炭‘价格双轨制’惹的祸,如若取消便会不攻自破。”双轨制是指同一产品计划内部分实行国家定价,计划外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制度。煤炭的合同煤价就执行国家定价,其余是市场定价,并存在很大的差价,还以5500大卡的动力煤为例,合同价是每吨480元,市场价是780元,其中差价是300元,那这就有了可以操作的空间。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煤炭工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虽然煤炭价格双轨制在一定程度上为电力企业缓解了部分经营压力,但是,随着市场煤价与合同煤价差距的不断拉大,它给煤电行业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不便,同时也给腐败提供了机会。其实,“限价令”和“双轨制”早已成为业界批判的焦点。“为什么市场煤的倒卖现象非常少,冶金煤也属于合同煤却鲜有这种情况?”李朝林分析道:“市场煤本身的出厂价已经很高了,没有可操控的空间,而合同煤规定,除了重点合同电煤,冶金煤等其他煤种均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也就是说只有合同电煤是国家定价的,才形成了‘双轨制’,也只有合同电煤有可操作的空间。”李朝林说:“重点合同电煤多是5500大卡的优质煤,空间会更大。如果是2000、3000大卡的煤,1吨才卖300块钱,也没有可操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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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08:38:24

2022年9月中国对煤炭没限价。2022年煤炭限价令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进口煤炭价格不适用通知规定。通知设定了重点地区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其中山西地区热值5500千卡的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为370到570元一吨,同比之前无增长。

霸气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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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08:38:24
真正的煤电博弈始于1993年煤炭价格放开

按照政府当时的理念,要进行市场经济改革,首先要有市场化的企业,而企业市场化的关键则在于“自负盈亏”。在这一思路指导下,煤炭企业所获得的财政性补贴日渐减少,相反,各地政府对所属煤炭企业的利税标准却越来越高。再加上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定价机制,使得煤炭业顿时陷入全面亏损的状态。

在当时的环境下,电力价格的弹性远远不如石油产品,电力价格的变动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也难以预计。出于种种原因的考虑,主管部门最终采取了折衷的态度,即部分放开煤炭价格,采取“价格双轨制”的政策,从此,电煤市场就一直处于“计划煤”与“市场煤”的双重价格体系之下。也正是从这一年,煤电两大产业之间的关系由“煤从属于电”转变为“煤电互搏”。

2001年以后,煤炭价格改成由政府协调下的企业协商,但是由于中国电力正处在改革的敏感时期,为保证电力改革的平稳过渡,国家“有形的手”依然操控着煤炭市场。

据统计,自1993年放开煤炭价格以来的13年里,绝大部分时间段是市场煤价高于重点煤炭合同价,这期间电力部门与煤炭企业以国家重点电煤合同形式签订的煤炭供应量为20亿吨,由于这20亿吨煤是煤炭企业以低于市场煤炭的价格销售,仅此一项,13年来煤炭企业实际少收入约328亿元。在2003年的长沙煤炭订货会上,这一多年的“积怨”终于全面爆发。电力部门自始至终坚持“三个不能改变”--按2002年煤炭订货合同“价格不能改变、合同条款不能改变、订货基数不能改变”,而由于供应紧缺获得发言权的煤炭企业并不买账,致使煤电矛盾不断升级。

尽管由于煤电的特殊性不可能完全纳入市场“无形之手”的操控之中,但是就我国目前现状,价格双轨制非但没有将市场与国家调控有机结合起来,反而形成了“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双手互搏的尴尬局面。

喜悦的纸鹤
大力的香菇
2026-04-03 08:38:24
金融危机重创产业链 煤炭坚挺成泡影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徐炜旋 徐英 2008-10-28

10月23日,霜降,河北邯郸的最低温度降到6度。当地焦煤市场不寒而栗。

“焦煤基本卖不动了,且10月份的回款率仅有区区30%。”电话里,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销售科科长钞玉科显得有些着急。

就在一个月前,当国际国内大宗商品价格都在加速下行之时,国内煤炭价格还“一枝独秀”,而焦煤价格依然坚挺。

而今天,煤炭业独有的辉煌已经不不再。半个月前,焦煤的下游焦炭企业“倒闭关停潮”正在加速蔓延。

而这结果很大一部分缘于金融危机。

焦煤风光不再

“目前发运已受到很大影响,十几个主要合同用户中,70%表示不能再接收煤炭了,现在峰峰的客户库存已经爆满,他们也多次提出再降价要求。”钞玉科告诉记者。

以生产焦煤为主的峰峰集团主要销售客户为河北当地的焦化厂和钢铁厂,而现在这些焦化厂和钢铁厂已陷入生存困境。

熟知当地焦化行业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邯郸15万吨和30万吨的焦化厂目前生产已无法为继,如果继续维持运营,每天的亏损额将高达50万-100万元。当地最近已倒闭和即将倒闭的30万吨以下焦化厂将会超过十家,“倒闭关停潮正在加速蔓延”。

在河北,现在钢铁限产幅度已达30%-40%,直接减少了对焦炭的需求,但这仅是焦化企业倒闭的其中一个因素,焦煤价格“死守”更是加速了焦化企业的死亡。

而30万吨以上的焦化厂也同样日子不好过。“基本不产焦了,只能通过闷炉来保护设备,不然一停产设备也就报废了。”上述人士告诉记者。而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焦煤与焦炭价格倒挂。

焦煤之于焦炭,犹如面粉之于面包,而现在面粉的价格比面包还贵。本报记者了解到,10月24日,邯郸当地一级炼金焦炭价格为1600元/吨,二级炼金焦价格为1300元/吨,这比今年最高价减了一半。而焦炭的主要原料焦煤10月24日的价格仍高达1700多元/吨。

“对于焦炭企业来说,确实很不划算。”钞玉科表示。而焦化行业也试图以限产来缓解这一场行业危机,目前当地的焦炭限产比例高达50%,甚至70%。但由于下游钢铁也在限产,所以即便焦炭限产对价格也无法起到支撑作用。

由于下游需求疲软,焦煤的降价压力正在加大。据了解,邯郸当地最近焦煤价格已下调过一次,降价幅度约20%,但仍无法扭转需求下降的颓势。

钞玉科告诉记者,目前的销售困难已经影响到了生产。根据年初计划,峰峰集团今年计划生产销售焦煤700万吨,现在看来,显然目标已很难实现。他告诉记者,现在销售基本靠“踹”,就是根据合同将煤炭“硬塞”给客户。

但截至10月24日,由于自身库存已经爆满,目前峰峰集团70%的用户已明确不能再接收煤炭了。

下游需求的急剧下降直接导致整个产业链的资金匮乏。

先是钢铁企业拖欠焦化企业的货款,而后焦化企业无力偿还焦煤企业的货款。

目前企业回款率正随着时间的推移急速下滑。

本报记者了解到,峰峰集团8月份煤炭销售的回款率还高达100%,9月份下降到50%,而10月份到目前仅有30%。“如果再这样发展下去,一两个月后资金链就会出现断裂。”钞玉科表示,目前峰峰集团被欠煤炭销售款已多达十几亿元。

降价被认为是焦煤企业自救的唯一办法,钞玉科表示,目前仍未看到焦化和钢铁的企业企稳的迹象,所以焦煤价格仍有下调的空间。

不过钞玉科表示:“大家都在观望,不敢贸然砸价。”据了解,峰峰集团的焦煤定价除了要与冀中能源集团其它各矿协调外,还要看开滦集团及华东煤炭销售联合体的价格政策。钞玉科承认目前降价还缺乏一个“带头人”。比如行业老大山西焦煤集团。

电煤需求放缓

金融危机对沿海企业电煤影响尤为明显。

浙江能源集团一内部人士10月24日告诉记者,现在从秦皇岛港购买5500大卡的电煤已经比价格最高时回落约200块钱,而发热量低的劣质煤下降幅度更高。

分析认为,这缘于沿海省份高度依赖于外向型经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波及明显先于内地省份。能源网CEO韩晓平表示,秦皇岛煤是全国煤价特别是沿海省份煤价的风向标,近期储量比较高,说明需求比较低。而由于大量煤炭用于发电,这又间接反映国内的电力需求下降了。

电厂前期库存偏高是一个因素。上述浙能集团人士表示,目前电厂库存都比较高,缘于奥运保电期间“拼命”采购电煤,以使得奥运会后对电煤需求下降。据煤炭工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全国直供电厂目前平均库存已高达20天。

而另一因素是受前期高煤价的影响及整个经济环境向下走对电力需求减少导致浙江不少小火电关停,这直接减少了电煤的需求。数据显示,淅能集团在秦皇岛港10月1日到20日堆厂的煤炭调出量比原计划减少了4.9万吨,而国电集团和华能集团调出量也比原计划减少了25.5万吨、32.3万吨。

据统计,进入第三季度,浙江的用电量增长明显减缓。浙江今年原预计用电量增长为14.5%,而截至9月份,增长还不到8%,8、9月份的增长率更只有2%-3%。与浙江相类似,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的广东、山东、江苏等沿海省份9月份用电量增速下滑得最为厉害,而全国总体水平也不容乐观。

根据上周末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濮洪九的报告,8月份,直供电网的电煤消耗总量比7月份减少了397万吨,环比下降6%;9月份比8月份下降了764万吨,环比下降12%。火电发电量下降,直接影响到电煤消耗。

此外,钢铁产量走低,冶金用煤大幅减少。8、9月份,国内钢产量连续出现10年来罕见的月环比负增长,9月份钢铁产量3915万吨,比8月份下降10%。截至10月10日,全国钢材价格已经下降30%左右。山西焦煤、潞安、平顶山、永城和神火等企业供冶金用精煤、高炉喷吹煤需求量大幅下降,价格每吨普遍下降300-400元,多数钢铁企业要求暂时停止发货。

业内认为,由于下游钢铁厂仍在减产,今后几个月山西焦炭产量也会继续下滑,预期10月份山西省的焦炭产量将进一步减少20%-30%。

三是一些高耗能产品价格大幅下降,间接影响煤炭市场需求。近期,电解铝市场开始逆转,电解铝价格大幅下降,由上半年的每吨16000元以上降到目前的每吨12000-13000元,生产企业平均每吨亏损2000-3000元,纷纷减产或停产检修。

四是煤化工行业煤炭需求增长不大。国家限制化肥价格、控制化肥产品出口,今年四季度化肥出口关税增加到175%,全国化肥产量基本稳定,耗煤量也基本保持稳定。

由于上述原因,国际煤价倒逼国内煤价的因素已经显现。受全球经济衰退加剧以及国际油价走低影响,国际煤炭市场行情上周再度出现较大幅度下跌,这也是国际煤炭价格连续第十周下跌。

据环球煤炭电子交易平台每周指数显示,10月24日亚洲的基准澳大利亚纽卡斯尔港动力煤价格在104.70美元/吨,每吨再次下跌了近8.7美元,降至96美元/吨,跌幅达到8.3%。

而国际海运费也在大幅下降。据本报了解,目前澳大利亚的煤炭运到广州港的运费仅需11-12美元/吨,再加上13%增值税,到港价折合成人民币格已不到900元人民币/吨,国际煤价价倒逼国内煤价,使得整个煤市变得更为复杂。

再陷危机周期?

平安证券煤炭行业分析师陈亮指出,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经济预期更为悲观,一些国际对冲基金加剧做空国际油价,这使得同为一次性能源的煤炭价格也受累。他指出,从当前情况来看,国际价格倒逼国内煤价的压力正加大,一旦国际价格优势显现,国内煤价势必也会下降。

而煤炭行业专家黄腾认为,国际价格如果再降,进口势必增多,引发国内煤炭价格下调,他认为虽然近期国内煤价已有所下调,但因为幅度不大仍不能算真正下降。“煤炭行业的低谷会发生在明年下半年到2010年上半年期间。”他认为。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濮洪九近日表示,受出口下降、宏观调控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煤炭相关产业产品产量下降,煤炭市场需求增速减缓。今年四季度,煤炭供需形势与前三季度相比将会发生一些变化,有继续向市场供应宽松方向发展的趋势。

尽管供需形势在变化,但与国际煤价大幅下跌超过50%相比,近期国内煤价下降幅度仍相对较小。东方证券煤炭行业首席分析师王帅指出,由于国内两次“限价令”影响,国内煤价原本涨幅受到限制,所以跌幅异于国际市场可以理解。

陈亮认为,中国煤炭价格变动,相对于宏观经济略有滞后性。如亚洲金融危机前期,国内宏观经济在1998年已经明显下降,但当年煤炭价格并未出现大跌。但是,当时煤炭产能过剩的压力已经很大。

黄腾也指出,由于国内煤炭没完全市场化,供求关系不一定完全反映在价格上。即使供求关系已发生了逆转,集中度较高的大集团都不愿意降价而导致价格仍然偏高,但有价无市对各集团的现金流是一个很大考验,苦撑一段时间后恐怕仍会出现大幅度下滑。

黄腾认为现在又到了新一轮淘汰煤炭企业的时候了,产能过剩、销售不畅将使扩张过度、资金链脆弱的企业率先出局。他认为这类似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对国内煤炭行业的影响,国内煤炭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危机周期。

与目前油价大幅下跌相似,国际油价在1998年跌入谷底,而国际煤价在1999-2000年触底,当时中国煤价走势与国际煤价保持一致。国内煤炭行业在1998年至2001年经历了最困难的时期,价格探底,而国内需求疲弱,出口也非常困难。

当时国家试图通过关井压产来减少过剩产能,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要求在1年内关闭2.5亿吨产能,这占到当时全国煤炭产量的20%。而近期,政府采取的手段也与当年相似,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煤监局和安监局也已联合下发《关于下达“十一五”后三年关闭小煤矿计划的通知》,计划到2010年底至少再关闭4000余处,小煤矿总数控制在1万处以内。

业内专家指出,下一步国家肯定会加快小煤矿的整合淘汰,以减少过剩产能帮助煤炭行业过冬。黄腾指出,预期国内煤炭行业不会回到上一轮危机那种困难程度,但从目前情况看,行业整体往下走已不可避免。

不安的蛋挞
踏实的纸鹤
2026-04-03 08:38:24
华北市场:8月4-10日煤炭市场供应持续偏紧,动力煤价格基本稳定,炼焦煤、无烟煤和喷吹煤价格有明显的上涨。首先是动力煤市场方面:虽然华北地区各地高温少雨,加之奥运会的开幕,各地夏季用电达到高峰,电厂日耗煤达到高峰,但由于国家二次限价令和保证电煤供应政策的强有力的执行,各地电煤价格没有出现上涨,而且进入8月份后秦皇岛港煤炭交易价格正在缓慢回落,较上周各煤种平仓价高位价格平均下调10元/吨,6000大卡大同优混平仓价高位价格在1010元/吨,较上月下调20~40元/吨,同时一方面由于奥运的进行,为保证环境质量,秦皇岛港煤炭装卸量迅速下降,库存回升,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力保电煤政策的奏效,港口库存不断增加,秦皇岛港可能会面临疏港压力,因此动力煤价格在下一阶段内还会有所回落,由于各港口和电厂库存的稳固回升,山西各动力煤主产地价格平稳运行,8月4-10日山西动力煤主产地大同地区6000大卡左右的优质动力煤车板含税价在780元/吨左右,价格稳定;河北开滦矿区的动力煤交易价格基本稳定4500大卡的动力煤出厂价在690元/吨左右;其次是炼焦煤市场方面,8月4-10日华北地区的炼焦煤价格出现了明显的上涨,山西焦炭集团本月再次提价,西山地区8月10日的焦精煤车板价在2500元/吨左右,较7月底上涨14%左右;河北开滦地区8月10日的焦精煤和肥精煤的出厂价格均达到2100元/吨,较7月底上涨300元/吨左右,邯郸和石家庄地区的焦精煤价格也有明显上涨,涨幅也在300元/吨左右;8月4-10日内蒙古乌海地区的主焦精煤车板含税价格在1900元/吨左右,较7月底上涨200元/吨左右,内蒙古地区的煤炭价格在全国煤炭价格普遍高涨的局势下,也出现了连续大幅的上涨;同时在无烟煤和喷吹煤价格上,本月也有幅度不小的上涨,山西的无烟煤和喷吹煤价格本月初一致上涨,涨幅在300元/吨左右,晋城地区的无烟中块本月10号车板含税价在1600元/吨左右,同时阳泉地区优质喷吹煤车板含税价也在1700元/吨左右,山西无烟煤价格上涨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中小煤矿整合速度加快,大量小煤矿关停,当地煤炭供应再度紧张,为了整顿市场,整合资源,缩小与市场价格的差距再度提价,由于主流市场价格走高,华北地区各地价格也随之上涨。

西北地区:8月4-10日西北地区煤炭市场运行活跃,动力煤价格基本稳定,但炼焦煤价格有明显上涨。受到全国动力煤市场紧张的影响,处于干旱高温的西北地区的动力煤市场供更加紧张,但由于国家和各地对于限制电煤价格上涨的政策的出台和各地力保电煤供应的措施的大力推行,西北地区动力煤价格没有出线大幅的上涨,同时宁夏和甘肃两省签订了煤炭供需协调机制框架,宁夏确保落实08年与甘肃签订的700万吨煤炭合同的数量,同时两省共同向铁路部门争取运力支持,尽可能增加煤炭运量。这项举措一方面确实从数量上保证了西北地区的煤炭供应,另一方面也增强市场的信心,因此西北地区动力煤价格基本稳定,而且这种稳定局面还将持续一段时间。陕西榆林地区的动力煤出矿价格为545元/吨,神木地区的烟块煤出矿价格为650元/吨,价格基本稳定;甘肃兰州地区和宁夏灵武地区的烟煤价格也处于平稳运行的状态,甘肃兰州地区6500大卡的动力块煤出厂含税价在680元/吨,宁夏灵武地区5000大卡的动力末煤出厂含税价在495元/吨;在炼焦煤市场方面,8月4-10日陕西地区的焦精煤价格出现明显的上涨,8月初黄陵地区的焦精煤价格在2100元/吨左右,涨幅在300元左右;宁夏地区石嘴山的无烟块煤受到市场需求旺盛的拉动8月4-10日也有所上涨,目前出厂含税价为1180元/吨。

东北地区:8月4-10日东北地区煤炭价格基本平稳,涨幅最大的是炼焦精煤。8月10日黑龙江的七台河、鸡西和鹤岗地区的炼焦精煤车板价基本在1750元/吨左右,较7月底有150元/吨左右的涨幅,此次炼焦煤价格再次出线明显上涨的原因是由于市场需求仍旧旺盛,但供应持续紧张;在动力煤市场方面,8月4-10日动力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黑龙江鹤岗和双鸭山地区5000-5500大卡的动力煤价格基本在460元/吨左右。

西南地区:8月4-10日西南地区煤炭运行良好,各种煤价格基本稳定,炼焦煤价格稳中有升。动力煤市场方面:8月4-10日四川、重庆地区电煤供应紧张,但由于力保电煤供应措施的稳步推进,宜宾地区5000大卡烟煤的出矿价在365元/吨左右;炼焦煤方面:由于四川、贵州是西南地区炼焦煤的主要产地,但受到地震的影响,很多地区的煤矿生产并未完全恢复,生产能力有限,市场供应明显不足,而全国的炼焦煤市场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因此西南地区的炼焦煤价格在本月初出现了明显的上涨。成都地区的焦精煤车板价在1700元/吨左右;贵州六盘水地区的主焦精煤价格上涨至2000元/吨左右。

华东地区:8月4-10日华东煤炭市场交易活跃,各种煤炭的市场价格涨跌不一。山东地区:山东地区动力煤价格稳定,山东煤炭管理部门和电力部门已经保证要确保电煤供应,加大外省的电煤调运量同时加快省内煤炭资源整合,确保电力用户用电保障,5500大卡的动力煤出矿价在565元/吨左右;其次是炼焦煤市场方面,8月4-10日济宁地区的气肥煤和兖州地区的气精煤价格普遍上涨,兖州地区的6500大卡的优质气精煤的车板价现已达到1800元/吨,兖州块煤的车板含税价也达到了980元/吨,整个山东地区煤炭市场价格处于高位运行的态势;安徽地区煤炭市场整体运行正常,动力煤价格基本稳定;炼焦煤价格仍在持续上涨,涨幅在100元/吨左右,淮南地区的1/3焦精煤的车板含税价已经达到了2200元/吨,淮北地区的焦精煤的车板含税价格也在2000元/吨以上,铜陵地区无烟煤价格8月4-10日也有一定幅度的上涨;江苏和上海地区:江苏四港各品质的动力煤价格基本稳定,而且在下一阶段内有可能会有小幅回落,而徐州地区的气肥煤价格则出现明显上涨,5700大卡的气肥煤出矿价格已经逼近1800元/吨;南京地区从各地调运的煤炭价价格也有一定幅度的上涨,从晋城调运的无烟末煤车板价已达到1350元/吨;上海地区的优质主焦煤价格也涨至2400元/吨左右,但上海沿江电厂5000-5800大卡/千克的动力煤到厂含税价格回落30-40元/吨。

中南地区:8月4-10日中南地区煤炭市场供应持续紧张。广东地区:广州港的煤炭的内贸交易价格在8月4-10日基本稳定,8月10日6000大卡的山西优混到港价已经达到了1100元/吨,5600大卡的神木优混价格为1050元/吨;8月4-10日湖南煤炭市场运行活跃,各种煤炭价格没有出现明显的大幅上涨,但无烟煤价格均有小幅上涨;河南地区:河南地区煤炭供应很紧张,无烟煤价格有明显,涨幅在300元/吨左右,平顶山地区的焦精煤价格也有200元的上涨;义马地区的动力煤价格基本稳定,目前义马地区的长焰块煤车板含税价格在455元/吨左右。

鲤鱼胡萝卜
迷路的小甜瓜
2026-04-03 08:38:24
关于调整部分客货运杂费费率和公布铁路煤炭抑尘运输及费目费率的通知

各铁路局,集装箱、特货公司:

根据运输生产需要,依据成本变化,经研究,决定对手续费等4项客运杂费和清扫除污费

等12项货运杂费的费率进行调整。

为保证运输安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降低在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耗,决定对经铁路发

运的煤炭实行抑尘运输,并公布抑尘费费目、费率。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客运杂费

1. 将《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的附表3“客运杂费收费项目及收费

标准”中第2、8、9、12项费率调整如下:

收费项目 收费条件 收费标准

2

手续费

其他

2元/人次

8

行李、包裹装卸费

从行李房收货地点至装上行李车,或从行李车卸下至交付地点,各为一次装卸作业

2元/件次

9

行李、包裹保管费

超过免费保管期限,每日核收

3元/件

12

携带品暂存费

3元/件

2. 铁道部1980年1月23日发《关于使用车站贵宾室实行收费办法的规定》(铁运字〔80

〕142号)为有效文电。

二、关于货运杂费

1. 将《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铁运〔2005〕46号)的表3“铁路货运营运杂费费率表”

中的第2、4项,表4“延期使用运输设备、违约及委托服务杂费费率表”中的第4、5、6

、8、10项,表5中的第2、3、4、6项费率调整如下:

表别 顺号 项目 单位 费率

表3 2 冷却费 元/吨 40

4 D型长大货物车空车回送费 元/轴 400

表4 4 D型长大货物车延期使用费 元/吨日 5

5 货车篷布延期使用费 D型篷布 元/张日 60

其他篷布 元/张日 30

6 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1吨箱 元/箱日 3

20英尺箱 元/箱日 60

40英尺箱 元/箱日 90

8 机械冷藏车制冷费 单节型 元/车日 300

5辆型 元/车组日 1020

10 清扫除污费 货位清扫 蔬菜、瓜果、牲畜 元/车 15

散堆装货物 元/车 4

集装箱清扫 1吨箱 元/箱 1

20英尺箱 元/箱 5

40英尺箱 元/箱 10

货车清扫 元/车 10

货车洗刷除污 毒害品 元/车 200

其他 元/车 120

按零担办理的牛、马、骡、驴、骆驼 元/头 2

表5 2 合资、地方铁路货车篷布占用费 D型篷布 元/张日 60

其他篷布 元/张日 30

3 自备或租用货车停放费 元/车日 40

4 车辆租用费 长大货物车 标重不足180吨 元/吨日 5

6 路产专用线租用费 元/延米年 200

2.铁道部1996年3月29日发《关于核收防风网使用费的通知》(部〔1996〕99号电)中

防风网使用费的费率调整为每车30元。

三、关于煤炭抑尘运输

1. 煤炭抑尘运输规定

为保证运输安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降低煤炭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决定对经铁路发

运的粒度在35mm及以下的煤炭实行抑尘运输,考虑现实条件,2010年1月1日—2010年12

月31日为过渡期,2011年1月1日以后,所有粒度在35mm及以下的煤炭经铁路运输时必须

按规定进行抑尘处理,未按规定进行抑尘处理或抑尘处理后不达标的,车站不予承运。

在过渡期,凡具备作业条件的,应进行抑尘处理。

在专用线、专用铁路装车的煤炭,托运人可按有关规定自行对煤炭进行抑尘处理,并在

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注明“已抑尘处理”;托运人委托承运人代为作业时,托运人应

在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注明“委托承运人抑尘处理”。承运人按规定或受委托对煤炭

进行抑尘处理时,核收抑尘费。

中途站和到站发现经过抑尘处理的煤炭运输车辆出现煤炭表层剥离或脱落时,应按有关

规定编制记录进行处理。凡属承运人责任的,由到站将所收抑尘费退还收货人或发货人

;属托运人责任的,由到站向收货人补收抑尘费。收货人与到站进行交接时,发现由承

运人进行抑尘处理的煤炭运输车辆出现煤炭表层剥离或脱落时,可要求到站退还所收抑

尘费。

2. 抑尘费收费条件和收费标准

在铁路运输企业营业场所(含线路)进行抑尘作业时,可核收抑尘费。

抑尘费收费标准为每吨1.5元,各铁路局可根据作业量的不同对成本的影响,在35%的幅

度内上下浮动。

上述第一、二项自2009年12月20日起执行,第三项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无限的鲜花
多情的长颈鹿
2026-04-03 08:38:24
影响煤炭价格总共有三个因素:1煤炭产能过剩2用电量需求增速下降3进口煤炭冲击。

现在只有第三个因素在改变国际煤炭价格已经连续三周在上升但还是低于国内煤炭价格,相差不大。煤炭进口量也在降低对国内煤价影响在缩小。但前两个因素并没有变化。国家已经在出台政策规范生产,煤炭行业在在进行着洗牌效果还没有显现出来。用电需求量因为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短时间内不会有太大的增加。因此专家预计煤炭价格将会在四季度企稳,然后缓慢回升。

浙江煤炭网

务实的大侠
长情的丝袜
2026-04-03 08:38:24
全国煤炭工作会议召开 将加快推进煤企兼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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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年11月09日作者:李雨思 出处:中国经济网

全国煤炭工作会议今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上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煤炭行业要重点抓好七方面的工作,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矿业权整合,稳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 此次会议主要落实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总结了“十一五”以来的煤炭工作,分析当前煤炭工业形势,研究部署“十二五”煤炭工作。 会议认为,虽然煤炭工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开发秩序不够规范、资源配置散乱、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相对滞后、科技创新能力不高、企业成本增加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煤炭行业要抓住我国经济继续向好、需求总量继续增加、国家加大对煤炭集约化发展政策支持力度等有利时机,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保持煤炭工业难得的良好发展局面。 会议提出,“十二五”期间是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时期,煤炭工业总体发展目标是:开发布局明显优化,资源配置及勘查规范有序;煤炭生产以大型煤炭企业、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现代化煤矿为主,基本形成稳定供应格局,到2015年形成10个亿吨级、10个5000万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煤炭工业面貌进一步改善,全国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千万吨级煤矿达到60处。 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重点抓好七方面的工作,一是科学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根据东中西部资源(600139)赋存情况、开展外部条件,合理确定煤炭开发强度。二是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坚持统一规划、整体推进,稳步推进矿业权整合,积极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发展。三是稳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使大型煤炭基地成为能源稳定供应的重要保障和调整煤炭产业结构的主要载体。四是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着力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着力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五是大力发展绿色开采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减少煤炭生产对环境影响、提高资源开发效益。六是切实增强煤炭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煤炭行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煤炭基础理论研究,深入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支持现代煤化工师范项目建设。七是全面加强煤炭行业管理,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完善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行业管理体系建设。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 监察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煤监〔2010〕18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公安厅(局)、监察厅(局)、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国资委、工商局、电力部门、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小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必须包含在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煤矿资源整合或兼并重组方案中,经核准或备案并取得采矿许可证、完成设计审批等行政许可手续之后,方可作为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纳入各级监管部门日常监管范围。否则,擅自施工的一律按非法建设论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依法予以关闭。 二、资源整合方案中的所有煤矿烘并重组方案中的被兼并煤矿,必须停止生产,由原颁证(照)机关依法吊(注)销或变更相关证(照)。整合主体煤矿严格履行煤矿项目建设程序,按规定申请办理全部建设审批手续后,集中精力进行建设。被兼并煤矿需要技改的,由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按规定申请办理全部相关审批手续后,集中精力进行建设;不需技改的,应按规定变更相关证照,并获得所有证(照)后方可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工作进度,审批整合技改煤矿设计时,要明确规定建设工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由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1.资源整合或兼并重组方案批复之日起1年内(因企业原因)未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的; 2.安全设施设计批复之日起1年内不开工的; 3.在规定建设工期内(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不能完成项目建设的; 4.整合技改期间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的; 5.整合技改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 五、对经审查批准施工建设的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必须严格标准,设计中要优先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必须淘汰落后的设施、设备、工艺。 六、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规定的施工顺序组织施工,按期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被整合煤矿必须提供真实完善的技术资料和纸等,做好项目实施的配合工作。突出矿井必须严格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有突水危险或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复杂及以上的矿井,必须严格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七、整合技改煤矿要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赋予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值班人员相应的决策指挥权,保证遇到险情时能够安全撤出现场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建立矿山救护队或与周边具有资质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同时,要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 八、整合(兼并)主体企业要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对项目施工相关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要求,做好项目施工的协调组织工作。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现场管理,保证施工安全。 九、各地煤矿资源整合、兼并重组领导机构要定期召集由国土资源、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等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参加的专门会议,沟通情况,协调解决整合技改中的突出问题;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亨督检查,及时掌握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施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火工品供应和用电负荷,督促煤矿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禁非法违法生产建设。 十、各地要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整合、兼并重组煤矿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边整合技改边生产、假整合技改真生产和被兼并的煤矿擅自生产等不法行为。督促兼并主体企业加强对被兼并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杭术人员,确保安全生产。 请各省级煤矿资源整合、兼并重组领导机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狠抓落实,并对本地区资源整合技改煤矿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确保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请各单位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能源局。 昨天,煤价小幅拉涨,秦港煤价有10~20元/吨的涨幅,再创10个月来最高价。记者获悉,目前广东电煤供应充足,不会影响居民用电供应。据业内人士分析,如果煤炭价格持续在800元左右,大多数火电厂将亏损。 据秦皇岛港数据显示,昨天,秦皇岛港5800大卡大同优混为820~830元,环比上涨1.2%,同比上涨25.1%。5500大卡山西优混为770~780元,环比涨20元,同比涨24.1%。 随着北方冬季用电高峰到来,买煤难开始出现。在全国多家提供煤炭供需情况的网站上,需求总数已经超过了供应总数。 大多数电企将亏损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最近发布的报告,3季度十个省份的火电企业已出现亏损。一些火电厂由于资金紧张而无法采购冬储煤炭,因此无法保证4季度的电力和热力供应。今年1~8月,河南、山西和安徽的火电企业亏损最为严重,原因主要是煤炭价格上涨且上网电价较低导致利润率受压。 目前,亏损状况已蔓延至600兆瓦的大型发电机组。 据东北证券(000686)电力行业分析师王师介绍,高煤价已经成了电厂不能承受之重,如果煤炭价格继续稳定在800元左右的水平,则大部分电厂将亏损。 合同价或涨一成 王师称,目前大多数电厂库存在15~20天,尚未出现无煤可烧的情形。煤炭订货会即将开始,合同价将同比涨10%左右。 近期煤炭股大幅震荡,走势波动,市场传闻资源税将推出,如何看待对煤炭行业的影响以及煤炭股后市走势?证券时报网采访了东北证券煤炭行业研究员王师。 王师示,第四季度是煤炭消费传统高峰,从观测情况来看,目前煤炭价格的走势符合前期的预测。如果资源税在现时点推出,高需求拉动下,新增成本将顺利向下游转移。 他认为,煤炭股最近的调整属于短期涨幅过大的正常调整。目前煤炭需求稳定,电厂存煤天数正常,根据预测模型,年内山西优混平仓价高点应在825元左右,本周秦皇岛港现货价格已达到795元/吨。煤炭价格上涨幅度超预期的可能性主要存在于天气因素极端变化和流动性继续泛滥导致的资源品价格上升。 他示,随着10月份我国动力煤价格指数的推出,国内煤炭市场金融属性有所增强;而国际市场上,煤炭期货的交易量在最近3年成倍增长。他示,煤炭金融属性的增强将吸引更多避险资金进入,进而推高煤炭价格,建议投资者关注山煤国际(600546)、神火股份(000933)、平庄能源(000780)、兰花科创(600123)、兖州煤业(600188)、中国神华(601088)。

勤奋的钢铁侠
温暖的往事
2026-04-03 08:38:24
煤炭资源整合中采矿权转让价款如何确定? 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正在向纵深开展。资源整合是通过企业的兼并重组实现的。在兼并重组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资产或股权转让的对价,而煤炭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就是采矿权,因此对采矿权如何定价就成为此次资源整合的核心问题。 在2008 年9 月28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简称83 号文),对此问题做出了回应。但是这一文件发布之后不但没有解决采矿权转让定价的问题,反而使这一问题复杂化,导致资源整合工作迟迟无法正常推进。因为从根本上来说,这个文件并没有真正解决采矿权定价的问题,而只是一个简单的限价令。那么采矿权究竟应当如何定价?下面我分三部分论述这一问题: 一、采矿权是所有权吗? 二、采矿权的价格特点是什么? 三、确定采矿权转让价格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一、采矿权是所有权吗? 采矿权从字面来理解,就是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但是在实践中,取得了采矿权,不但可以开采矿产,而且可以销售矿产品并收取货款,甚至还可以将其买卖、入股,获取高额回报。因此在老百姓的理解中,采矿权就是一种所有权,它不是开采矿产的权利,而是对矿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但是这种理解却与我国的现行法律相冲突。我国1996 年修订的《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1998 年国务院颁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对采矿权流转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规定采矿权转让合同必须经过批准才能生效。2007 年颁布的《物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说,单位或个人是不能享有矿产的所有权的。《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这一条将采矿权界定为用益物权,所谓用益物权,就是矿产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单位或个人可以对矿产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但是不能处分。在法律上,用益物权是一种最接近于所有权的权利形态。 但是现实的情况是,与土地资源不同,矿产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采矿权人通过交纳资源价款,从政府手中取得了采矿权,这个时候他就可以建设矿井、开始生产了。但是采矿权人收益的基本前提是处分矿产品,换句话说,把矿产开采出来再卖掉,采矿权所有人才能收益。而卖掉矿产品之后,矿产当然也不存在了,国家作为所有者的处分权无从实现。这一特点直接导致采矿权人在销售矿产品的时候享受了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全部权能:占有、使用、处分并收益。 然而对矿产的处分方式有很多种,如前所述的销售矿产品,比如卖煤,这是煤矿自身的经营行为,不需要政府批准,卖多卖少都是采矿权人自己定,此时他享受了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全部权能。但还有一种方式是买卖矿产,比如卖矿山,一次性卖出储量1000 万吨的煤矿,与一次性销售1000 万吨煤炭产品并无实质区别,但是却需要通过政府批准,而且审批程序相当严格,此时采矿权人就无法自己实现他对矿产资源的处分权了,即使他全部缴纳了资源价款,也需要听从政府的决定。 这种冲突如何用法律解释呢?我认为现行法律无法解释,只能从立法背景上来说明。我国其实存在三种法律体系:一是民间的、最基层的老百姓所不自觉使用的中华法系,我国两千年的民事法律传统,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就是私有制,以保护私产,促进物资流通为主要立法目的,这种法系目前没有成文的规定,完全融化在了老百姓的日常行动和思维之中;二是从20 世纪50 年代开始使用的前苏联法系,这种法系的核心特点就是公有制,在经济生活中所有的生产资料都是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单位或个人不得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目前我国很多成文法受到它的影响和制约,这导致了政府对核心生产资料,如土地、矿产拥有巨大的控制权,对经济生活有直接干预的权利,等等;三是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逐步引进的欧美法系,该法系的主要特点也是私有制,因为欧美发达国家早在18、19 世纪就实现了全面的私有化,它们的法律体系也是以保护私产、促进经济发展为核心内容,这种法系反映在法律上,就是以《合同法》、《物权法》为代表的民事基本法,提倡意思自治、保护私产的法律观。 如果说第一种法系是民间的、基层的,那么第二种法系则是官方的、保守的,而第三种法系也是官方的,但却是改革的。民间与官方之间、保守与改革之间,存在很多的矛盾,在思维上、行动上、法律上、政策上都存在很多冲突,加上我国目前仍处于从完全的公有制向多种所有制转型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法律的调整往往滞后于现实的变化,因此对于同一个问题,往往没有标准答案。 我个人认为,采矿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上还不是所有权,而只是一种用益物权,但是合法取得的用益物权应当给予严格的保护,并早日在法律上实现它的所有权化。 二、采矿权的价格特点是什么? 先说个常见的例子,某地政府将某煤矿出让给甲,评估机构将该资源的出让价评估为1500 万元,甲、乙、丙通过竞拍,最终甲向政府交纳了2 千万元的资源价款,取得了采矿权,然后就开始基建。乙看到能源市场一片大好,但是又无法从政府那里得到出让的矿山,所以向甲提出要求,要买下该矿山,出价4 千万。丙也向甲提出同样的要求,出价8 千万,最终甲和丙以1 亿成交。丙在得到采矿权之后,丁又来找他,要以1 亿2 千万购买他的采矿权。丙认为这个价太低,最后双方以1 亿4 千万成交。丁取得采矿权之后,又投入2 千万打巷道,采购设备,使煤矿具备了较高的生产水平和安全水平。但是还没来得及生产就赶上了此次资源整合。由于该矿年生产能力达不到标准,所以要被戊整合。但是戊根据83 号文的规定,只愿意给丁3000 万做收购的对价,丁则要求至少给他1 亿5 千万才能答应被整合,谈判陷入僵局。 在这个案例中,说明了采矿权价格的三个基本特点: 1、采矿权是以所有权的特征定价的。如前所述,采矿权是一种用益物权,但是在民间大家都把它当所有权看,因为取得了采矿权之后,不但能够占有矿产、开采矿产,而且可以销售矿产品(使用和处分),赚取高额回报(收益),所以它的价格是以所有权的特征定价的。政府以2000 万的价格向甲出让采矿权,这一交易的基本前提是这一资源属于政府所有。乙、丙向甲而不是向政府提出要约,甲以1 个亿的价格转让采矿权(实际是转让矿产资源),其基本前提是甲通过交纳资源价款,从政府手中获得了采矿权,成为该资源实际的处分权人。 2、采矿权的价格不是政府能够规定的,而是市场发现的。在上述案例中,甲以2000 万取得采矿权,很快就转手以1 个亿的价格卖出。为什么他能凭空获得400%的利润?因为我国采矿权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之间存在巨大的差价,而甲则独自享受了这一差价。同样的,在二级市场上,采矿权的价格也是存在差价的,丙从丁手中赚了4 千万,虽然不如甲赚的多,但是也是不劳而获了40%的利润,享受了采矿权在二级市场的差价。这些差价,统称为资源溢价,如果说二级市场的溢价是正常的,那么一二级市场之间巨大的溢价则是我国在所有制转型过程中特有的现象。那么这一远远背离当初采矿权出让价的价格是否合理呢?我认为是合理的。因为采矿权被现行法律界定为用益物权,即财产权的一种,而财产的价值究竟有多高,不是哪个人或哪个机构说了就算的,而是通过充分的市场交易发现的。 3、政府在采矿权定价上掌握着巨大的话语权,但是政府定价有其局限性,甚至会产生负面的影响。83 号文规定的补偿标准,简单明了,可操作性也很强,但是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现在绝大多数的被整合煤矿投资人都是以高于一级市场资源价款几倍甚至十几倍、几十倍的代价购买的采矿权,是完全的市场定价,政府一刀切地制定一个最高限价,不但无助于解决采矿权定价的问题,反倒使投资人认为政府是想从他们手中低价收回采矿权,损害他们的合法利益,从而加剧了他们与政府之间的对立情绪。因此,政府在制定采矿权转让标准的时候,既要听取各方意见,从实际出发,又要在各方意见中做出取舍,定下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这是一个难度很大的工作。 上述三个特点是我们研究采矿权定价的基本出发点。 三、确定采矿权转让价格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如前所述,采矿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物权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山西省第一次资源整合的成果,就是使绝大多数煤矿都交纳了资源价款,合法取得了采矿权。既然采矿权已经成为煤炭企业自身的资产,那么政府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就应当尊重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不能随意干预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更不能强制要求企业以不合理的低价接受整合。 因此,确定采矿权价格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一、采矿权是财产权,必须严格保护; 二、采矿权的价格应当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价去发现; 三、政府的职责是为采矿权流转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制度环境,而不是帮助国有大企业兼并民营企业。 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确定采矿权的转让价有以下几个可行的思路: 一、以采矿权人在一级市场所缴纳的资源价款为基数,加上一定的补偿,确定采矿权的转让价(即83 号文体现的思路)。这种价格主要适用于国企与国企之间的交易,尤其是在一级市场取得采矿权后再未转让的国企。因为此类交易双方都是政府全资或控股,采矿权的流转很少,只要解决好职工安置和税费分配的问题,价格就较易谈拢。 二、以评估价为基础,交易双方通过谈判,在评估价附近确定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价格。国务院1998 年2 月12 日发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转让国家出资勘察所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进行评估。”因此,转让采矿权时,评估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这种价格适用范围会很广,但是并不是最好的方法。因为采矿权的评估和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的评估存在着巨大差异,现有的勘查技术不能够全部精确的得出矿产资源的数量、品种、品质、以及地质分布情况,所以对勘查报告的价值评估也是不精确的,甚至是不准确的。实践中经常发生不同的评估机构做出的价值评估差别较大的情况,这说明评估机构所依据的评估标准、评估方法等还需要统一。但是它也有其优点——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更容易促进交易双方的沟通,并在专业的基础上得出较为公允的价格。但是要采用这种方法,政府就必须先解决好评估标准的问题,并需要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督,避免因其一权独大而造成价格失控。 三、以被整合方前期投资为基础,加上一定的补偿,确定采矿权转让价。这种价格主要适用于基建矿和基建完成之后一直没有生产或很少生产的煤矿。由于很多资金都是在第一次资源整合的时候进入山西,投资人取得采矿权之后又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技改,达到政府规定的生产和安全标准才能出煤,但是由于近年中央对煤矿安全的高压态势,很多煤矿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被地方政府要求停产整顿,直到现在仍未投产。现在他们要被整合,收回前期投资是被整合方的头等大事。所以整合方如果能满足被整合方的这一要求,价格还是较易谈拢的。 四、政府将同一区域或同一类型的被整合煤矿整体打包或分批打包,公开在二级市场拍卖,价高者得。这种价格适用于连片资源的整合。政府在做好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公开拍卖,并将拍卖所得与被整合方分成,不但可以大大降低整合方的风险,提高整合的效率,而且可以充分发现资源的价格,让被整合方和政府享受资源的溢价。这种思路中,政府的工作量很大,需要对资源进行预整合,然后才能出售。这对政府的行政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且根据现行的整合政策,出价的主体并不多,可能达不到价值饱和的标准。 五、允许被整合方自由选择整合主体,以价值饱和原则为指导,按市场价确定采矿权价格。我一直认为,资源整合是一个市场交易行为,政府不应过度干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价值最终是由市场决定而不是由评估机构或政府决定的。在采矿权的出让过程中,只有能做到足够多的竞买者能够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真实出价,最终的成交价才是矿业权的真实价值。所以价值饱和原则的实现有赖于良性的资源权交易环境的建立。在市场交易过程中,采矿权可以实现最大的溢价,而政府可以对资源的溢价和采矿权人按一定的比例分成,从而实现矿产所有权人和采矿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