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炭管理部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煤炭经营的管理,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煤炭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国家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国家商品流通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煤炭经营企业第四条 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第五条 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分级审查、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国家经贸委指定国家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国家商品流通管理部门负责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省级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委托设区的市有关部门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初审。第六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表;
(二)注册资本证明;
(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四)经营设施与场地证明;
(五)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证明。第八条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第九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具备煤炭经营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人申报材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第十条 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煤炭经营营业执照。第十一条 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第十二条 煤炭经营企业设立条件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三条 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第三章 煤炭经营第十四条 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第十五条 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六条 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出;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请求而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七条 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第十八条 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市场监督管理局。
违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散煤和洁净型煤的,由市场监管、环保、交通、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法从重处理。
散煤是相对于工业(发电、冶金、化工、医药、建材、供热等)用途燃煤而言的,主要指家庭取暖、餐饮用煤等非工业用途的煤炭。散煤燃烧是重要污染源之一,这主要是因为散煤的燃烧效率低、没有烟气净化装置、超低空排放等。
煤矿是人类在富含煤炭的矿区开采煤炭资源的区域,一般分为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当煤层离地表远时,一般选择向地下开掘巷道采掘煤炭,此为井工煤矿。当煤层距地表的距离很近时,一般选择直接剥离地表土层挖掘煤炭,此为露天煤矿。我国绝大部分煤矿属于井工煤矿。煤矿范围包括地上地下以及相关设施的很大区域。煤矿是人类在开掘富含有煤炭的地质层时所挖掘的合理空间,通常包括巷道、井硐和采掘面等等。煤是最主要的固体燃料,是可燃性有机岩的一种。它是由一定地质年代生长的繁茂植物,在适宜的地质环境中,逐渐堆积成厚层,并埋没在水底或泥沙中,经过漫长地质年代的天然煤化作用而形成的。在世界上各地质时期中,以石炭纪、二叠纪、侏罗纪和第三纪的地层中产煤最多,是重要的成煤时代。煤的含碳量一般为46~97%,呈褐色至黑色,具有暗淡至金属光泽。根据煤化程度的不同,煤可分为泥炭、褐煤、烟煤和无烟煤四类。
参考《中国公路货运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指出,公路运输也存在以下问题:1、很多煤矿都有合作,所以有时候真正的发货点并不是客户指定的煤矿;2、煤矿、买家、洗煤厂有的是自己的车,但大部分交由货运部的车拉,而这些车辆是流动性非常大的,但在途运输又是企业的一个盲区,很多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出现一些偷煤、换煤、私卸煤的状况,企业没有办法看到货物在途中的状态;3、车辆延时,会导致生产停滞;4、货物品质出问题,没有一个追责、问责的依据。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06〕31号)、《贵州省煤炭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黔府发〔2007〕17号)等精神,重新调整六盘水市煤炭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一、增加的职能 (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煤炭行业规划。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涉及煤炭循环经济项目规划、计划及组织实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煤炭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统筹全市地方煤炭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方向,研究制订全市煤炭行业发展战略。 (二)研究制定全市地方煤炭行业管理规章,制定全市地方煤炭工业的发展措施;监督煤矿企业执行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 (三)研究制定全市煤炭行业实施结构调整的措施,指导煤炭行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引导煤炭工业合理布局;指导全市地方煤炭企业组建区域性煤炭企业集团,推动规模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全市煤炭行业健康发展。 (四)组织开展全市地方煤炭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地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管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六)组织对生产矿井煤炭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负责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对改建和扩建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进行审查。 (七)负责审查开办煤矿准入条件、改建和扩建煤矿的资格条件;协同对煤炭建设项目及加工转化、综合利用项目进行论证审查;负责监督煤炭行业建设工程质量;指导煤炭企业进行质量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八)负责全市煤炭市场调节,协调、指导全市煤炭产运销衔接工作。 (九)指导协调煤炭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煤炭行业职业技能培训。 (十)依法整顿和规范煤炭生产和煤炭经营秩序,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产品经营资格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和监管工作。 (十一)组织推广应用煤炭行业新技术成果,指导煤炭企业开展科技攻关活动,组织煤炭行业参加有关技术交流;拟制煤炭工业发展的各类规划、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涉及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配合、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煤炭行业的深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协调全市煤炭企业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煤炭工业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工作,分析煤炭经济运行动态,发布市场信息和安全生产信息。 (十四)负责和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目标管理、公产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煤炭管理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财务、档案、机要、保密、会务、接待、信访、督办、信息、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有关议案、提案、建议的办理。研究拟定局直属煤炭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监管局直属煤炭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对局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二)政策法规科 研究提出全市煤炭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组织起草、制订全市煤炭行业规章;汇编相关煤炭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办涉及煤炭行业的行政复议、行政案件的应诉和执法监督工作;对全市煤炭产业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指导全市煤炭产业搞好法制教育、宣传工作,为煤炭企事业单位提供政策、法律和法规咨询服务;对开办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审核和监管;指导行业中介机构服务,负责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认证。 (三)生产安全协调科 拟定全市煤炭生产技术政策、规范和标准;负责新办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审核申报及监管工作,促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负责技术改造工作,推广新成果、新技术、新装备,组织协调重大煤炭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查工作;指导煤矿企业生产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指导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和劳动定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负责生产矿井煤炭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负责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负责基建矿井建设技术资料统计工作;负责指导煤炭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地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协调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依照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对安全生产异常情况和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与信息反馈;协调地方煤矿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调度、收集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四)规划发展科 拟制煤炭生产开发利用规划、矿区总体规划、煤炭综合利用规划;指导地方煤炭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参与编制涉及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项目规划;负责指导煤矿开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的咨询评估;负责煤矿开采方案、煤矿初步设计的审查与上报工作;参与煤矿项目的核准审查;负责煤矿建设项目法人准入资质(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 协同研究拟定全市地方煤炭加工利用和煤化工规划;指导地方煤炭行业对煤炭的深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煤炭加工利用的技术开发,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与交流工作。 四、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市煤炭管理局定行政编制16名(其中纪检、监察人员编制2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定局长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4名,总工程师职数1名(副县级),纪检组长职数1名(副县级);正副科长、正副主任职数7名(含副总工程师职数2名、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六盘水市地方煤炭执法队更名为“六盘水市地方煤炭行政执法支队”,其主要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按《六盘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煤炭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等问题的通知》(市机编发〔2004〕40号)执行。 六、市煤炭管理局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一)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关系 1.煤炭行业规划编制。根据《煤炭法》规定,市煤炭管理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制矿区总体规划、煤炭开发规划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对煤炭有关规划进行审查、申报。 2.煤矿初步设计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精神,煤矿初步设计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煤炭管理局审核上报审批。 3.地方煤矿建设项目监管。煤矿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市煤炭管理局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 (二)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关系 市煤炭管理局在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下,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协助综合部门做好全市地方煤炭行业生产力布局、煤炭生产经营安排、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全市地方煤炭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地方煤炭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作为综合管理部门,对以上工作进行综合指导、协调。 (三)与市国土资源局的关系 市煤炭管理局根据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煤炭资源勘查成果组织编制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并依据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矿区总体规划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上报审批。市煤炭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市国土资源局在编制规划时要加强部门之间、规划之间、全市规划与省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部门之间要相互征求意见,并作为批准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依据。 (四)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关系 市煤炭管理局协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抓好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装车,因为天气的原因,还有地面的质量,小心水分,还有地面的泥。别装进去。
3.司机,上车后有的司机会在路上加水,小心以水换煤。
4.卸货,特别是翻斗车,小心他随便下一下就放下车斗来,那样车里面会有许多煤,你就亏了 。
5.金钱,绝对要保证先钱后货,不然你要钱就会很难很难,我体验过的。
6.备注,没有算清楚账目的时候绝对不能有参与交易的任何人离开 。
处处小心,小心说话小心做事,稳重为本,不乱许诺
根据新规,四轴核载31吨,六轴单桥核载46吨,双桥核载49吨。只要超载,在3吨内,每吨罚款300元扣3分;超过3吨,则5000到30000元罚款,一次性扣12分。
对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车辆或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货运单的合法货运源头经营者,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按规定进行查处;对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非法货运源头经营者,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将有关情况报当地治超机构。对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未经源头核查私放超限超载车辆、对货运单所涉源头核查不作为、慢作为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1)固定线路报警防止换煤
每一辆煤炭运输车每天的作业运行路线相对来说比较固定,这就比较容易为每辆煤炭运输车规划运行路线。我们把煤炭运输车完成运输任务固定应走的真实路线,通过图吉科技GPS车辆调度管理系统轨迹回放,在地图上保存下来,设置为固定线路。然后把所有应走固定线路的煤炭运输车跟固定线路绑定,并设置好绑定的时间。在作业时间内,如果某辆煤炭运输车偏移该条固定线路,超出行驶区域,系统便可以报警,管理者可以通过轨迹回放来查询路线偏离情况,然后进行相关的调度。
2)非法区域开启卸煤开关报警
图吉科技GPS车辆调度管理系统可探测到每次卸煤开关的工作状态,当车辆到达目的地停车时,可以把每次卸煤的时间、地点等记录下来;当在非合法区域图吉科技GPS探测到卸煤开关动作时,图吉科技监控平台可以监测到这一次非正常行动,并且可以根据车内的摄像头看清车内的具体情况,从而提高对煤矿运输的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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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我国着手开辟第三条“北煤南运”大通道。据了解,目前迁曹铁路征地拆迁协议签订工作已经结束,工程建设将于近期全面展开,预计明年6月底前全线运营。迁曹铁路从中国煤炭运输专线-大秦铁路迁安接轨,实现曹妃甸港、京唐港两大港口与大秦、京秦、京山(北京至山海关)等国家铁路干线的连接,成为港口连接内陆的纽带。该段铁路全长大约200公里,全线位于河北省境内,是北煤南运的重要工程。迁曹铁路建成后将为大秦线煤炭运输提供一条便捷的出海通路,充分发挥大秦线运煤大通道作用,该项目的建设可为大秦线远期实现4亿吨运量提供有力的疏运保证。 与时同时,曹妃甸港煤炭码头也在紧张建设之中,第一期工程按5000万吨能力建设,争取到2007年年底前建成投产,并抓紧实施二期工程,尽快形成1亿吨能力。到2010年,我国第三条“北煤南运”通道将达到2亿吨运输能力。(完)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5-08/02/content_3298853.htm
北煤南运 coal transport from north area to south area
中国北方地区生产的煤炭向南方,主要是华东和华南沿海地区运输,是中国煤炭运输长期存在的主流向。中国煤炭生产和消费地区分布不平衡,华北地区是煤炭主要产区,煤炭生产大于消费,是煤炭输出区。华东和华南地区煤炭消费大于生产,是煤炭输入区。这种煤炭产消分布格局决定了华北地区,特别是山西、陕西北部和内蒙西部煤炭,向华东和华南地区,主要是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市运输。
北煤南运运量大、运距长,主要采用铁路、海运和内河水路运输。京沪、京九、京广、焦枝等铁路、沿海、长江和京杭运河水路运输线都是北煤南运的主要线路。
西煤东运 coal transport from west area to east area
中国西部地区煤炭向东部沿海地区运送。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是煤炭生产基地,产量大,外运量多,2000年经铁路和公路向东部地区运输约2.5亿多吨。“三西”煤炭东运主要由铁路运输,并且集中在北、中、南三大运输通道上。
北通道有大秦、丰沙大、京原三条铁路,约承担西煤东运总运量的55%,除供应京、津、冀地区外,大部分在秦皇岛港运海运,并有一定数量运往东北地区。新建的神木-黄骅铁路也是西煤东运的主要线路,煤炭在黄骅港转海运。
中通道有石太铁路,约承担西煤东运总运量的25%,大部分经石德铁路转青岛港海运。
南通道有太焦、邯长、侯月和南同蒲铁路,约承担西煤东运总运量的20%,经新菏兖日铁路从日照港转海运。
西气东输 natural gas transport from west area to east area
中国西部地区天然气资源向东部地区输送。西气东输包括:陕西省靖边天然气向北京、天津输送;青海省涩北天然气向西宁、兰州输送;川渝地区忠县天然气向武汉输送;新疆天然气向长江三角洲地区输送,这是西气东输的主流。当前所谓西气东输工程是指新疆塔里木盆地轮南至长江三角洲及上海天然气管道建设。这项工程穿越新疆,甘肃、宁夏、陕西、山西、河南、安微、江苏,到达上海,延至杭州主干管线,全长4000km,管径1016mm,设计年输气量120亿立方米,最终年输气量200亿立方米。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于2000年8月23日批准西气东输工程立项;2001年12 月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在部分区段开工。 2002年7月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全线开工。管道建设分为两个阶段:2003年年底将建成陕西靖边至上海段,长1516km,先利用陕、甘、宁天然气输往长江三角洲地区,启动上海市场;2004年建成新疆轮南至靖边段,长2484km,管道全线贯通,2005年开始供气,确保稳定供气30年。
新疆塔里木盆地是中国天然气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天然气资源量8.39万亿立方米,占全国天然气总资源的22%,盆地北部是天然气密集带,资源量超过3万亿立方米,具有建成世界大气区的潜力,现已累计探测储量约5000亿立方米,已占年供气120亿立方米、稳产30年所需储量7200亿立方米的69%,还将加紧勘察增加地质储量。因此,启动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天然气资源量是有保障的。
根据市场需求并考虑到管道建设过程,西气东输管道供气量预计2004年为28亿立方米,2005年80亿立方米,2006年100亿立方米,2007年120亿立方米。
http://www.chinaenergy.gov.cn/news.php?id=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