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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查20年”释放的是什么追责信号

纯情的耳机
虚幻的睫毛
2023-01-29 15:59:39

“倒查20年”释放的是什么追责信号?

最佳答案
细心的金毛
健忘的身影
2026-04-03 19:25:00

内蒙古这次对煤炭资源领域腐败倒查20年,释放了一个鲜明的信号,“终身负责制”不只是停留在文件上的理念,而是正在切实被执行。煤炭领域因为关涉自然生态、政治生态两个领域,自然应该成为先行先试的领域。这种追责理念,其实应该在更多地方、更多领域落地生根,成为一根很现实的“高压线”。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纪检监察建议,内蒙古今年2月以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提出“要对2000年以来全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方位透视会诊”。倒查20年,内蒙古此轮煤炭领域反腐的决心可见一斑。

扩展资料:

煤炭反腐倒查20年,4个月内蒙古6煤炭局长落马!

据了解,自2020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决定倒查20年涉煤腐败以来,内蒙古涉煤“大虎”纷纷落马,先后有退休7年之久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原总法律顾问李永先,曾担任过锡林郭勒盟煤炭局局长、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政协副主席的张志军、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原局长郭成信等多人被查。

据“能源100”粗略统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4个月里内蒙古已有14名直接与煤炭相关的“大虎”落马,担任过煤炭局局长的“老虎”有6人之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江苏网-“倒查20年”释放的追责信号

最新回答
哭泣的可乐
稳重的啤酒
2026-04-03 19:25:00

神木县副县长--龚兴中

龚兴中,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陕西省神木县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榆林师范学校上学;

1986年7月至1991年7月神木县乔岔滩中学任教;

1991年7月至1995年12月神木县政协办公室工作(1993年3月至1995年9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获大学本科学历);

1995年12月至1998年3月任原沙峁乡副乡长;

1998年3月至2001年1月任原沙峁乡党委副书记;

2001年1月至2002年1月任原瓦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2年1月至2003年2月任花石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3年2月至2006年10月任马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6年10月至2009年10月任神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9年10月至2011年2月任神木镇党委书记;

2011年2月至2011年4月任神木县锦界管委会党委副书记、神木镇党委书记;

2011年4至2016年2月任神木县锦界管委会党委副书记。

2016年2月至今任神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安全生产、资源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非公经济、煤炭生产集运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煤炭局(治理办)、工贸局、林业局、统计局、安监局、中小企业局、矿管办、产业办、煤业集团。

激昂的鸭子
拉长的飞机
2026-04-03 19:25:00
卫修君,

1952年2月出生,河南省唐河县人。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河南省优秀专家。1978年8月毕业于焦作矿业学院。1997年6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获硕士学位。1978年焦作矿院毕业以后,分配到平顶山矿务局工作,先后任六矿技术员、副队长、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1998年任平煤八矿矿长。2000年4月任平煤集团副总工程师兼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2004年4月任平煤集团总工程师。他曾主持和参加了40多项科技攻关与课题研究,其中《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工程配套技术的研究》获河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平顶山矿区构造演化和瓦斯地质规律研究》获煤炭工业十大科技成果奖;《KJ45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获国家煤炭局科技进步二等奖;《长距离三软煤层锚网支护的研究与应用》、《平顶山八矿构造物理环境及瓦斯灾害预测预防》获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大倾角、大断面三软每层复合顶板巷道支护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获煤炭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高地应力破碎带松软岩层大断面巷道锚网支护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获河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主编有《煤矿安全技术基础管理规定》,发表有《复杂困难条件下的巷道支护》、《高校集约化矿井建设的研究与应用》等学术论文。

英勇的雪糕
拼搏的流沙
2026-04-03 19:25:00
武安市太行煤矿企业地址: 武安市东竹昌村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陶一煤矿 企业地址: 邯郸市武安市康东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陶二煤矿 企业地址: 邯郸县邯郸县北牛叫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云驾岭煤矿 企业地址: 武安市骈山乡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阳邑煤矿 企业地址: 武安市阳邑镇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康城煤矿 武安市康二城镇

邯郸市沙果园煤矿企业地址: 邯郸市峰峰矿区彭城镇沙果园路1号

邯郸县康庄乡望岭山煤矿 企业地址: 邯郸县蝉房寺村

邯郸县西陶庄村办第五煤矿 企业地址: 邯郸县西陶庄

邯郸县西陶庄鑫源煤矿 企业地址:邯郸县西陶庄村

河北省邯郸县姬庄煤矿

邯郸县煤炭局物资公司第三煤矿

邯郸县煤炭局物资公司东升煤矿

邯郸县康庄乡煤矿

邯郸县康庄乡西高河朝阳煤矿

邯郸县康庄乡后牛叫创业煤矿

邯郸县康庄乡西店子红星煤矿

邯郸县康庄乡118煤矿

邯郸县康庄乡姬石煤矿

邯郸县康庄乡西店子村第二煤矿

邯郸县康庄乡观岭山煤矿

邯郸县康庄乡村办煤矿

邯郸县康庄乡福利煤矿

邯郸县康庄乡东高河村通达煤矿

自然的八宝粥
痴情的钻石
2026-04-03 19:25:00

1985年

1985年 准格尔旗煤炭工业公司成立,科级建制,于树萱任经理。

1985年9月 召开第一次煤炭工作会议

1986年

1986年5月30日 成立“准格尔旗矿山救护中队”,股级建制,属旗煤炭工业公司下设的事业单位编制15人

1987年

1987年 筹建第一个公司经营、所属煤矿—西纳林沟煤矿

1987年11月准格尔旗煤炭工业公司升为县级企业,段存仁担任准旗煤炭工业公司经理

1988年

1988年 公司成立党委

1988年 7月16日,马占海任公司党委书记

1989年

1989年 公司党委组建共青团,准旗煤炭工业公司总支委员会

1989年 公司成立业余党校

1989年 公司组建共青团总支委员会

1989年3月 准格尔旗煤炭工业公司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1989年 成立驻呼分公司

1990年

1990年 公司设立纪检委

1990年7月 准格尔旗煤炭工业公司驻包头经销公司成立

1991年

1991年—1997年 郭金树任准旗煤炭工业公司经理

1991年6月 召开第一次党代会

1992年

1992年12月7日 成立“转换经营机制”改革领导小组

1993年

1993年 准旗煤炭工业公司被评为一九九三年全盟煤炭行业先进集体

1995年

1995年8月26日 郭金树任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1995年10月6日 公司党委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

1996年

1996年10月20日 杨二喜任煤炭工业公司副经理(主持煤炭工业公司工作)

1997年

1997年4月11日 设立准格尔旗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负责煤炭工业管理局日常事务工作

1997年 杨二喜任党委书记 苏世才任纪检书记

1997年 成立准旗煤炭工业公司团委

1998年

1998年 全旗扶贫工作先进集体

1998年 全旗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

1998年 第一次转制为国有资产控股,职工参股,改名为准格尔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与准格尔旗煤炭管理局机构分设

1998年4月 郝锐军任公司党委书记,杨二喜任副书记

1998年 公司党委被评为全旗扶贫工作先进集体

1998年 公司党委被评为全旗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

1998年 王爱平被为1997年度全旗“十佳主人翁

1998年6月8日 杨二喜、郝税军、王生贵、王培清、石关印、刘波、祁孝清、张利清、李金良、李贵生、赵建民、康建明当选为董事会成员

杨二喜任煤炭工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郝锐军任煤炭工业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付二银、刘海祥、张耿、苏世才、李效先当选为监事会成员

张耿为监事会主席

1998年2月25日 准旗煤炭集团公司被盟行署确定为重点工业企业

1998年 从陕西省神木三江煤化工研究所引进技术,成立了准旗第一家机制炼焦厂。

1999年

1999年 杨二喜被评为1999年度全旗“十佳主人翁”

1999年 郝锐军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党务工作者

1999年 新建全市第一家活性炭企业。

1999年7月7日 全公司全面推行厂务公开制度

1999年3月4日 一届一次股东代表大会召开

2000年

2000年2月16日 一届二次股东代表大会召开

2000年8月28日 准旗伊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民营化转制

2000年11月15日 公司召开一届二次股东大会

2000年 12月15日 同意伊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公司黄河水泥公司分立

2000年 公司被评为全旗“四个有”企业党委

2000年 公司工会被评为全旗工会工作实绩突出单位

2001年

2001年7月4日 设立“准格尔旗伊东集团技术开发中心”,杨二喜任准旗伊东集团技术开发中心主任(兼)

2001年11月15日 召开准旗伊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一届二次股东大会,选举范林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001年 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合作开发全国首家超纯煤项目

2001年6月 公司党委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

2001年 郝锐军被评为2000年度全旗“十佳主人翁”

2002年

2002年1月,被鄂尔多斯市煤炭局评为二00一年度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002年 筹建鄂尔多斯地方煤炭企业第一家机械化,综合开采矿井—牛连沟煤矿

2002年2月24日 成立准旗伊东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3月6日 召开一届四次股东代表大会

2002年4月,被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评为200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002年 被准格尔旗煤炭工业管理局评为2001年度全旗地方煤矿安全管理一等奖

2002年9月27日 企业名称变更为“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 公司被评为全旗经济技术创新单位,杨二喜被评为创新能手,公司工会被评为准格尔旗先进工会

2002年 公司工会被开发区评为2001年度工会工作实绩突出单位,范林被评为优秀工会工作者

2002年 杨二喜、丁海宽被评为2001年度全旗十佳个人

2003年

2003年3月 公司工会被评为全旗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范林被评为优秀工会工作者

2003年3月 被准格尔旗煤炭工业局评为二00二年度全旗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一等奖

2003年7月 公司团委被评为全旗抗击“非典”先进集体

2003年,公司进入“自治区20户重点煤炭企业”

2004年

2004年4月5日 建设壕—羊公路

2004年9月21日 准格尔旗煤转化研发中心在集团设立

2005年

2005年4月8日 召开二届一次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13人)杨二喜任董事长、郝锐军任副董事长;新一届监事会成员(3人)范林任监事会主席;新一届工会成员(7人)范林任主席

2005年7月 公司党委被评为2004年度全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一等奖

2005年8月16日 公司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4—200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2005年 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周年,民营5周年

2005年 被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2006年

2月8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一行来我公司扶贫煤矿视察指导工作。

3月,被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评为2005年度全旗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

3月,我公司被鄂尔多斯市煤炭管理局授予2005年度全市煤炭行业先进集体。

3月,被准格尔旗总工会评为2005年度工会工作实绩突出单位。

3月16日,被旗委、旗政府评为“十五”期间社会扶贫工作先进集体。

3月20日,公司团委被评为2005年度全旗共青团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集体;

3月21日,自治区党校组织全区各旗、县主要领导来公司扶贫煤矿参观考察。

3月24日,旗四大班子领导贺隽、李靖、白智、淡憨、尚志强、王建民携旗财政、教体、水利、林业等部门的领导来我公司调研。

3月25日,被中共准格尔召镇委员会、准格尔召镇人民政府评为2005年度纳税大户企业。

4月,被中共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评为200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等奖。

4月14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决策层与经营层分设,杨二喜任董事长,刘二文任总经理。

5月,公司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纳税贡献十佳企业奖。

5月2 5日,内蒙古伊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会议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在集团公司隆重召开,筹备成立。

6月20日,伊东高岭土公司1万吨高温煅烧高岭土项目开工。

7月1日,被旗委评为2005年度全旗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一等奖。

8月5日,伊东集团公司办公大楼及酒店工程封顶。

8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布2005年度百强工业企业名单,公司位居第27位。

8月21日,伊东集团神山矿区移民新村开工奠基仪式在准格尔召镇黄天棉图村隆重举行。

9月8日,我市地方煤炭企业建设的第一座机械化综采矿井——伊东集团扶贫煤矿综合机械化放顶煤技改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9月21日,由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内蒙古工业大学和我公司三方合作建设内蒙古工业大学矿业学院正式在薛家湾签约。

2006年被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授于2005年度 AAA信用企业。

11月25日,由当代经理人杂志社主办,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华留学人员创业协会、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联合主办,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大力支持的“2006年中国成长企业100强揭晓盛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公司以770.48%的成长速度入围非上市非国家控股企业前十强,居第四位。在参选能源工业企业中排名第一。

2006年12月被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评为2005年度突出贡献企业一等奖。

12月16日,召开了中共伊东煤炭集团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丁海宽、马金山、王浩勇、刘二文、刘向谢、杨二喜、苏巧荣、郝锐军、袁永刚为公司新一届党委委员。选举产生丁海宽、刘文清、赵光明为第四届纪律委员会委员。

12月16日下午召开的中共伊东煤炭集团第四次代表大会上选举郝锐军为公司党委书记,选举杨二喜、刘二文、苏巧荣为党委副书记。

12月16日下午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一次会议上选举丁海宽同志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2月26日,我公司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被内蒙古自治区列为第一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12月底,伊东集团矿山救护中队被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评为“2006年度全区矿山救援工作先进单位”。

2007年

2月4日,董事长杨二喜被评为中国十大诚信英才。

2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自治区第一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企业名单(内政办发[2007]8号),我公司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榜上有名。

3月8日,召开二届三次股东代表大会暨三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上董事会奖励经营班子50万元。

3月,被共青团准格尔旗委员会评为2006年度全旗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

4月4日,公司召开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方案优化论证会。

4月6日,扶贫煤矿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治区验收。

4月12日,公司在锡盟建设的花岗岩生产线开机生产。

4月,被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评为2006年度全旗煤炭工作一等奖。

4月,被中共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为200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等奖。

4月,被准旗工会评为“2005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4月,被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评为2006年度全旗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

4月,加入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协会,成为安全生产协会团体会员。

5月10日,被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授予全市五一劳动状荣誉称号。

5月14日,公司扶贫煤矿改扩建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5月,获准旗团委、准旗党委组织部、准旗党委宣传部、旗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全旗首届“凯源汽贸杯”旗情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5月,被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中企标国际信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内蒙古企业信用评级组委会评为AAA级信用企业。

5月23日,自治区团委副书记刘春来公司视察指导工作。

5月30日,鄂尔多斯市市委书记云峰来伊东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视察。

6月5日,全国煤矿整顿关闭现场会在鄂尔多斯市召开,公司整合技改矿井东圪堵煤矿被作为此次全国煤矿整顿关闭现场会的参观点。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付建华及现场会与会人员到东圪堵参观指导。

6月7日,自治区经委副主任韩瑞峰率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统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治区环保局检查组到伊东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就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6月9日,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部长斯琴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

6月,被中国民营企业联合会、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统计协会确认为2007年“中国民营500强”企业。

6月,被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评为2006年度全旗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一等奖.

7月,我公司被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私营企业管理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新闻中心评为2007年民营企业100强。

7月,公司董事长杨二喜被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私营企业管理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新闻中心评为2007年内蒙古民营经济杰出贡献人物。

8月4日,伊东循环经济产、学、研挂牌仪式在科宇公司举行。

路桥公司松树墕收费站建成通车。

9月10日,中共准格尔召镇委员会、准格尔召镇人民政府授匾“捐资助学 扶贫济困 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9月,公司被鄂尔多斯人民政府评为“全市防沙治沙先进集体”。

11月7日,集团公司搬入新办公大楼。

12月3日,公司被列为国家级煤炭行业六个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之一。

2008年

1月

17日,公司2008年工作会议在集团公司新办公大楼召开。

31日,内蒙古伊东集团东方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注册成立。

3月

1日,公司被评为“2007年度全市煤炭行业先进集体”;

18日,“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授牌仪式暨伊东煤炭艺术团挂牌仪式在集团公司办公大楼前举行;

18日—19日,集团公司二届四次股东代表大会暨四届一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在多功能会议厅举行;会上董事会奖励经营班子1050万元;党委副书记苏巧荣当选新一任工会主席。

31日,栗家塔煤矿综采工作面试产成功。

4月

11日,中国企业文化经验交流大会在浙江杭州举行。公司被授予中国安全文化管理示范单位称号,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郝锐军荣获中国文化管理特殊贡献人物。

21日,能源化工公司2008年工作会议在多功能会议厅召开。

23日,旗四大班子来公司调研。

23日,公司被评为“2007年度全旗党的基层建设工作”一等奖,和“2007年度‘心系农村 服务百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进集体。

24日,东方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干馏煤,年产10万吨甲醇项目主体设备4号直立炉点火烘炉仪式在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举行。

30日,市政协主席徐万山来我公司视察。

5月

14-20日,集团公司“迎奥运讲文明 树新风 促和谐”首届员工篮球、乒乓球比赛在准旗一中体育馆举行。

14日,公司机关全体员工为四川震区捐款10万多元。

被评为准格尔旗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6月

3日,集团公司党委举行缴纳特殊党费支援震区仪式。公司全体党员共交纳9万多元。

4日,东方能源化工公司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东方能源化工公司第一届总支委员会。书记马金山,副书记刘文清,委员司建华、赵光明、郝丽琴。

6日,内蒙古伊东集团东方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举行中外合资签字仪式。

6月被评为2007年度鄂尔多斯市煤炭诚信企业。

26日,公司党、政、工、安委会联合在伊东广场举行“庆七一 迎奥运 保安全 促和谐”大型文艺晚会。

7月

公司党委被旗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市委授予全市城镇基层党建非公有制企业“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

2日,旗团委邀集东南大学 团到公司做关于员工激励和团队精神的讲座。

16日,伊东酒店全面试营业.

28日,公司被评为鄂尔多斯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先进企业,

29日,全市街道社区暨“两新”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研讨会在东胜举行。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苏巧荣参加了会议。

29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到三联调研。

8月

22日、27日董事会和董事会(扩大)会议决议:出资三十五万元赞助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庆祝建党87周年文艺演出活动;出资二百万元资助鄂尔多斯市人民医院建设;出资赞助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办学经费五十万元。

23日,自治区党委督察组(督察室副主任贾来宽一行)来我公司调研。

28日,宏测煤矿90万吨标准现代化矿井投入试生产。

30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曹玮一行来公司考察.

9月

1日,《走进伊东》栏目开播,开播晚会——音画青春在薛家湾六小举行。

5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培训班在秦皇岛开班,我公司派员参加。

9日,培训中心举行第二批学员开学典礼仪式.

11日,董事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赞助准格尔旗第五中学办学经费贰万元。

1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益东携自治区两名全国人大代表来我公司调研。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08年9月16日以中煤协会综合[2008]122号文件发出通知,公布2008年中国煤炭工业100强,我集团公司位列2008年煤炭工业100强第46位,比2007年排名上升了14位。

10月

16日,铁煤伊东煤机公司剪彩,正式投入试运营。

16日,内蒙古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副处长张勤一行来公司开展访问活动。

21日,呼铁伊东古城湾战略装车基地剪彩,正式投入试运营。

28日,集团公司安委会“扩大”会议在多功能厅举行。

11月

1日,集团公司与内蒙古西蒙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举行年产12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合资签约仪式。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伊东集团股权占55%,西蒙集团股权占45%。

5-8日,伊东煤炭集团卓越领导团队高级研修班第三期培训。

11日,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25日,在准格尔召镇召开了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测、宏鑫煤矿试产客户座谈会。

26日,印发《积极应对当前金融危机促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27日,集团公司被准旗红十字会授予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捐款献爱心先进集体。

11月, 集团公司跻身2007年中国最大1000家企业集团榜,居第894位。

12月

21日,在纪念煤炭工业改革开放30年暨行业表彰会上,东方能源公司与董事长杨二喜分别被评为煤炭工业综合利用与多种经营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扶贫煤矿及闫新林分别荣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双十佳”煤矿和“双十佳”矿长称号。

2009年

1月

14日-15日上午在集团公司多功能会议厅召开2009年工作会议

2月

24-25日,召开第三届一次股东代表大会,会上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新一届董事会成员(13人)杨二喜任董事长、郝锐军任副董事长;新一届监事会成员(3人)范林任监事会主席。

3月

5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集团公司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受到中央文明委表彰。

4月

20日上午,全旗党建工作会议在薛家湾会议中心召开。

25日,由旗总工会、旗直属机关工委、旗团委、旗广播电视局共同主办的主题为“庆五一、迎五四,构建和谐准格尔”全旗职工文艺汇演在薛家湾会商中心举行,我公司选送的节目歌伴舞《中华情》在此次比赛中荣获二等奖

28日,旗工会召开全旗工会工作会议,会议上公司工会被评为2008年度全旗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苏巧荣被评为2008年度全旗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5月

11日,伊东集团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甲醇项目开工奠基仪式在大路新区煤化工基地举行。

集团公司总经理刘二文、扶贫煤矿综采机电队长刘国清荣获“鄂尔多斯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12日,“5·12”汶川地震一周年之际,为支援灾区重建,集团公司举行“纪念5·12汶川特大地震一周年暨博爱一日捐”活动。

31日,伊东集团100万吨电石项目在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开工奠基。

6月

18日,“关爱生命 安全发展”职工文艺比赛在集团公司多功能厅举行。

20日,集团公司六月份生产经营调度会在东圪堵煤矿召开。

7月

1日,放歌伊东-纪念建党88周年暨职工文艺比赛颁奖晚会在多功能厅举行。

伊东集团 “保增长、保稳定、促和谐”宣讲进矿区

投资1000多万元的伊东集团研发中心办公楼及实验车间投入使用

8月

8月9日,内蒙古伊东菲尼克斯输送带项目在伊东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开工奠基

8月9日,伊东集团在呼伦贝尔市召开2009年煤炭业务座谈会

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列,2009全国煤炭企业100强第39位,2009全国煤炭企业产量50强第29位

9月

9月2日到5日,伊东集团卓越领导团队高级研修班举行第八次培训并进行结业典礼

9月13日,伊东培训中心举行第三届综合机械化采煤操作工岗前培训班开班

9月10日 ,准格尔旗教育发展基金会正式成立。伊东集团注资200万元。

9月13日,伊东培训中心举行第三届综合机械化采煤操作工岗前培训班开班。

9月2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到伊东集团调研指导工作。

9月29日,鄂尔多斯市国礼陶瓷有限公司举行开业庆典暨“四个基地”揭牌仪式,

10月

公司位列2009中国民营500强企业132位

10月27日,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大会在东胜区隆重召开,,伊东集团荣获“创新型企业”荣誉称号,回收兰炭生产中的干馏煤气联产甲醇项目获得“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进步优秀奖”。

12月

12月22日,我区规模最大的民营企业联合重组完成,12家民营企业以总资产243亿元组建内蒙古伊东投资集团。

成就的大船
追寻的野狼
2026-04-03 19:25:00
神木县店塔镇石岩沟煤矿隶属于陕西德林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原煤生产与销售为主的煤炭企业。该煤矿位于神府煤田新民矿区,行政区隶属于陕西省神木县店塔镇管辖。煤矿于1995年投产,注册资金1000万元,现有职工126人,其中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29人,中等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8人。

      神木县店塔镇石岩沟煤矿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重点煤炭企业之一。该煤矿交通条件便利,地理位置优越。煤矿井田面积8.0297m2,保有地质储量54077万吨,可采储量为37710万吨,地质构造简单,煤层赋存稳定,井田范围内共有3层煤可采,即2-2、3-1、5-1号煤层,煤层平均厚度达到2.65米。区内各煤层均属低变质烟煤,低灰、地硫、低磷、是高发热量的电力和汽化用煤。煤矿建成初期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后经两次技改扩建,产能分别提高到30万吨/年、60万吨/年。由最初的平硐开拓,人工打眼放炮采煤发展到长臂采煤方法、全部跨落法管理顶板、整体顶梁悬移支架支护方式。新整合技改后的矿井设计能力为1.20mt/a,拟采用斜井开拓综合机械化开采,概算总投资48072.54万元。目前煤矿整合技改各项工作正在按照设计方案要求加紧进行当中。

      经过几年的辛勤努力,煤矿收获硕果累累。2007年石岩沟煤矿被陕西省煤炭局评为“先进集体”,同年被榆林市煤炭局评为“质量标准化工程建设项目”。2009年4月,该矿与神木县煤炭局、陕西省煤炭科学研究所、西安科技大学等单位承担了《神木地区浅埋深煤层矿井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实验项目,该项目在该矿2-2煤层中进行,试验工作进展顺利,现取得了前期的成功。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神木县店塔镇石岩沟煤矿将秉承“境界无止尽”的企业精神和“以人为本,德治企、共和谐”的企业宗旨,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快捷、注重安全、和谐高效,健康发展、不断创新”的管理理念,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全力打造和谐高效、健康发展的现代化煤炭企业。

糟糕的流沙
要减肥的大神
2026-04-03 19:25:00

被捕了。

2002年李世镕担任分管煤炭资源的副市长,而彼时的郭金树正是李世镕麾下的煤炭局局长。从2007年到2011年间,李世镕曾将16万余元的个人消费在其分管的鄂尔多斯煤炭局予以报销,李世镕对分管部门的掌控力度可见一斑。

随着2004年郭金树正式辞去公职,郭李二人原先的上下级关系在郭金树下海之后越发热切。

在超级煤矿被批复的一个月前,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院宣判了一起腐败贪污案。8月13日内蒙古新闻网消息称,原鄂尔多斯副市长李世镕(捕前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原党组书记)因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获得的消息显示,汇能集团董事长郭金树便牵涉该案。

扩展资料:

郭金树为汇能集团董事长亦是该集团的实控人。在早年间的媒体描述中,郭金树1951年出生于鄂尔多斯准格尔旗一个贫困农民家庭,照此推算郭金树目前已年近古稀,仅有小学文化的郭金树从生产队会计、煤矿工人起步,期间履历乡党委书记、煤炭局局长等职,2004年身为处级干部的郭金树正式下海经商。

从底层做起又止步于基层官员身份,前半生在鄂尔多斯煤炭系统摸爬滚打,郭金树所积累的资源人脉在其创业期间便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彼时的李世镕在鄂尔多斯从政时间长达近10年从2002年一直到2012年为止,期间职务也从副市长升到常务副市长,不过其主管国土资源煤炭局的条线并未改变。

搞怪的蜗牛
虚拟的自行车
2026-04-03 19:25:00
原告安徽银林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界首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徐林,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超,河南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住所地河南省巩义市人民路113号。

代表人刘玉山,行长。

委托代理人张立新,该行职工。

委托代理人刘林忠,河南裕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巩义市城中农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河南省巩义市人民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张耀宗,主任。

委托代理人杨瑞记,该社职工。

委托代理人姚元高,该社法律顾问。

第三人巩义市煤炭管理局。住所地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崔俊理,局长。

委托代理人刘宪伟,该局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效祖,河南魁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南段。

法定代表人曹清亮,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周五茂,该公司副经理。

委托代理人马文波,河南魁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安徽银林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林公司)诉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巩义支行)、巩义市城中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城中信用社)票据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4月23日立案受理,后追加巩义市煤炭管理局(以下简称煤炭局)、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经审理,于2008年10月29日作出?2008?巩民初字第1439号民事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遂作出裁定,撤销本院判决,将此案发回本院重审。本院于2009年10月31日重新立案后,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2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超、被告工行巩义支行的委托代理人张立新、刘林忠,被告城中信用社的委托代理人杨瑞记、姚元高,第三人煤炭局的委托代理人李效祖,第三人煤炭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周五茂、马文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银林公司诉称:2005年4月21日,原告通过其开户银行开具收款人为“巩义市煤碳工业总公司”、票面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汇票一张。“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巩义市鸿达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该公司又将汇票背书给城中信用社人民路分社,该分社持汇票和“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出具的“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中的‘炭’字就是‘碳’字,两个名称是一个单位,属笔下误”的证明,在被告工行巩义支行所属回郭镇分理处将80万元汇票解付。代理付款人城中信用社于2005年4月25日将80万元转入巩义市鸿达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帐户。汇票解付后,原告发现崔红开办的“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系冒名诈骗公司,原告因此损失汇票所载80万元。原告认为,本案是票据损害赔偿纠纷,票据已经成立,即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续,对票据关系没有影响;本案所涉银行汇票本身背书不连续非常明显,二被告虽发现却允许“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以票据上文字之外的证据对汇票所载文字进行变更,并将汇票解付,严重违背《票据法》第九条的规定。二被告分别作为付款人和代理付款人在解付该汇票时有法律上的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对原告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银行汇票所载的80万元及利息。

被告工行巩义支行辩称:与原告订立合同的是“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原告依据合同付款,收款人应为该公司。但汇票上记载的收款人为实际并不存在的“巩义市煤碳工业总公司”。在“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出具证明后,被告工行巩义支行确认与原告签订合同的“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是第一背书人,将款解付,不违背原告用汇票向“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付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既不存在恶意,也不存在过失,解付的款项没有付错对象,故原告要求被告工行巩义支行赔偿损失没有依据,应当驳回原告对该被告的诉讼请求。造成原告损失的真正原因是“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的违约行为,原告曾起诉向其主张权利。现原告提起本案诉讼,目的在于转嫁其经营风险。

被告城中信用社辩称:被告城中信用社是代理人,只起代收代付的义务,没有票据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况且原告是将该款付给“巩义市煤炭工业公司”的,而“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也收到了该款,代理人没有过错,原告的损失是原告和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与城中信用社无关,城中信用社不应承担责任,故应当驳回原告对被告城中信用社的诉讼请求。

第三人煤炭局述称,该局没有收到原告所称的汇票,也没有在该汇票上背书,更没有收到汇票款,该纠纷与该局没有任何关系,故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人煤炭公司述称,该公司没有见过也没有收到本案讼争的银行汇票,汇票上的收款人亦非该公司,第一背书人处的签章系他人仿刻的该公司同名印章,实际不是该公司签章。该公司没有参与汇票流转,故不应承担任何票据责任。

经审理查明:崔红,又名崔建明,系巩义市鸿达煤炭运销公司负责人,白先军系该公司工作人员。2004年1月1日和8月12日,崔红以个人名义与第三人煤炭公司签订两份协议,约定:煤炭公司给崔红提供《煤炭经营资格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资格证副本及代码证(全为原件),由该公司出具有关手续,崔红出资刻制合同(6号)章一枚,由崔红使用,之前的债权债务由该公司承担,之后的债权债务由崔红承担;该公司为崔红在该公司六楼提供两间房子作为办公室;合同期三年,从2004年8月16日起至2007年8月15日止;崔红每年向该公司上缴经营资格使用费8000元。合同期内崔红自主经营,经营中出现的债权债务由崔红承担全部责任;为便于煤炭运销业务的开展,由该公司负责人聘任,主管局下文任命崔红为该公司负责煤炭运销业务的副经理。之后,崔红及巩义市鸿达煤炭运销公司对外主要以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2005年3月25日,原告与崔红代表的“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依合同约定,原告应付货款132万元。原告将其中的52万元汇入白先军的个人帐户,2005年4月21日,原告申请银行出具票号为 A B0100456092的中国工商银行汇票一份,该银行汇票载明:收款人“巩义市煤碳工业总公司”,出票金额80万元,帐号89012011169018。银行汇票出具后,原告到巩义市将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交给“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白先军为原告出具收据并加盖了“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财务专用章”;

该银行汇票背面第一背书人处加盖有“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财务专用章”,被背书人处记载有巩义市鸿达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的名称,第二背书人处加盖有“巩义市鸿达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第一背书人栏和第二背书人栏均加盖有崔红的私章,第二背书人处记载有巩义市城中农村信用合作社人民路分社的名称,持票人及提示付款人签章处加盖有巩义市城中农村信用合作社人民路分社的公章和负责人杨保国的私章。2005年4月25日,持票人城中信用社人民路分社持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和“巩义市鸿达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分别出具的证明向被告工行巩义支行提示付款。加盖“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公章的证明写明:“有安徽银林工贸有限公司、帐号22412010013171办给我单位一笔银行汇票金额80万元,收款人应为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误写为巩义市煤碳工业总公司,此笔银行汇票我单位转让给巩义市鸿达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如以后此笔银行汇票出现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巩义市鸿达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为:“由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转给我公司的银行汇票,由于我单位财务人员工作笔误,背书人签章不太清晰,此笔银行汇票我单位转给巩义市城中信用合作社人民路分社,如以后此银行汇票发生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一切经济责任”。被告工行巩义支行在审查上述材料后,将80万元汇票款解付。

2005年5月16日,原告以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和白先军为被告,以该公司没有按照约定供应原告煤炭,已属严重违约为由,诉至本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在该案审理过程中, 2005年10月8日,原告向本院递交申请,要求将案件移送巩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05年10月13日,本院作出(2005)巩民初字第1610号民事裁定,以案件有经济犯罪嫌疑,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将案件移送巩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巩义市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对原告持有的加盖“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财务专用章”的三张收据和加盖“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公章的一张收据进行了鉴定。2007年1月30日郑州市公安局(2007)文字第13号刑事技术鉴定书的鉴定结论为:NO.0020324收据上盖印的“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财务专用章”印文与样本(巩义市公安局从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提取)上的“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财务专用章”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所盖印。因崔红已于2005年5月13日死亡,巩义市公安局终止了侦查。

另查明:巩义市城中农村信用合作社人民路分社系城中信用社设立的储蓄代办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系巩义市煤炭管理主管的国有企业,现已停止经营活动。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第五十七条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本案所涉银行汇票符合法定格式,必要记载事项完备,应认定有效。该银行汇票上记载的收款人为“巩义市煤碳工业总公司”,而第一背书人处记载的背书人是“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二者字面不一致,形式上不连续。作为代理付款人的被告工行巩义支行在审查过程中,根据被告城中信用社提供的非汇票原记载人出具的证明,认为“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误写为“巩义市煤碳工业总公司”,从而认定银行汇票上的收款人和第一背书人具有同一性,背书在实质上是连续的,遂对该银行汇票予以解付。对此,本院认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条规定的不得更改的内容以及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背书连续应作狭义理解,即使本案所涉银行汇票上的收款人与第一背书人是一个单位,因为出现了笔误,而该笔误属于法定的不可更改事项,如需更改,得由发票人重新签发票据。对于可更改的事项,亦应当由原记载人的签章认可。被告工行巩义支行在解付汇票过程中,没有注意到收款人的不可更改性,错误认定背书连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条的规定,存在明显过失,应当承担责任。而被告城中信用社系从巩义市鸿达煤炭运销公司背书转让取得该汇票,其法律地位并非原告理解的代理付款人,故不应承担责任。

被告工行巩义支行如何承担责任,应当根据其过失行为对票据权利人造成的损害情况确定。本案原告的付款对象系 “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原告亦实际将该银行汇票交付给该公司,该公司亦实际取得了相应的票据权利,亦即原告向该公司实际支付了汇票载明的80万元货款,故被告工行巩义支行的过失行为并未对原告的票据权利造成实际损害。原告的损失是“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与被告工行巩义支行的过失行为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从原告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的行为来看,原告亦认可该事实。至于“巩义市煤炭工业总公司”在履行买卖合同过程中,有关人员是否涉嫌犯罪,与本案票据损害赔偿纠纷之间没有直接关联。故原告请求二被告赔偿损失没有事实根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安徽银林工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万一千八百元,由原告安徽银林工贸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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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梧的美女
有魅力的枫叶
2026-04-03 19:25:00

中国煤炭政研会成立于1982年。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是由全国从事煤炭经济研究工作的单位及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煤炭行业经济领域综合性研究的社会团体。

会员单位涵盖了各省(区、市)煤炭经济研究会,煤炭生产、贸易流通、煤炭利用、投资咨询、高等院校等与煤炭经济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同时与各地方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保持着密切的工作联系。

中国煤炭政研会组织体系:

1、实行理事会负责制。现任理事会为第八届理事会,由161名理事组成,其中常务理事53名,领导机构成员18名。

2、内设五个业务处室。为综合(财务)处、会员处、战略发展处、政策研究处、信息处。

3、下设四个分支机构。为审计分会、会计分会、煤炭规划与政策专业委员会、信息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