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锅炉的操作规程?
锅炉操作规程:
1、锅炉投入运行前,应对锅炉本体、安全附件、给水设备、鼓风机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才能启动开机。
2、锅炉升火、升压时应先开引风机通风5分钟,排出炉膛和烟道内残存可燃气体。
3、锅炉升火速度应缓慢,从冷炉升火至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从热炉压火至运行状态不得小于0.5小 时。
4、每班应定期排污1--2次,确保水位清晰、准确、可靠。 水位变动范围不得超过正常水位±40毫米。
5、每班必须做好锅炉水质,处理工作。
①、采用钠离子交换器时,应按操作规程作业保证给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②、采用炉内加纯碱处理时,应定期投放增加药量。
6、每班应清除锅炉内积灰,冲洗地板,擦净锅炉、水泵、风机等设备上的积灰、油脂,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 正确调整各种参数,每小时进行一次运行记录。
扩展资料:
蒸汽锅炉操作中须知:
1、蒸汽锅炉的操作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单位无关的事情,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并严格酒后和带病上班。
2、密切注视水位和压力变化,做到“燃烧稳定,水位稳定,汽压稳定”。严禁发生缺水、满水事故和超压运行。一旦发现锅炉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炉进水。
3、定期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保持其光洁明亮,便于观察。高低水位自动控制,超压连锁保护装置及其报警装置,必须随时处于灵敏可靠状态,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4、安全阀要定期做手动试验(每月一次,于每月最后一个白班进行,操作时应轻拉轻放手柄)和汽动试验(每季度)最后一个白班进行),以保持其灵敏可靠。
5、认真执行排污制度和操作要求,每次排污量以降低水位25~30mm为宜,应在高气压,低负荷运行。
6、值班人员应在锅炉内进行巡回检查,以便及时掌握锅炉本体安全附件和个附属设备(如省煤器、水泵、电机、阀门等)的运行情况一旦发现不能向锅炉给水或其它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7、经常于水质化验人员取得联系,掌握水质情况,严格执行国家工业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管理,避免锅筒内结生水垢和腐蚀。
正常起炉使用步骤:
1、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锅炉的构造、性能以及各种技术参数,严格按照锅炉的设计要求操作。
2、生炉前检查风机、给水设备、管线和各阀门、压力阀、压力表、水位计等附件的技术状况良好,检查锅炉是否正常,打开烟道、挡风门,进行通风。
3、将清洁的软水注入锅炉,开启循环水泵,待液面升至最低水位线时,关闭给水阀门,观察水位有无升降,检查炉膛和各部位有无渗漏。
4、准备就绪,方可生火。(烧煤的锅炉禁止用油作引火物、禁止从看火口加煤、拨火)
5、炉排要完整,运行要平稳,所有传动装置要保持润滑,无异常情况。
6、坚持定时排污。(排污量不超过上水的5%)
7、一旦发现锅炉缺水,应立即压火,禁止注水。
8、停炉不用时,炉温下降后再放空水泵和锅炉里的水。
9、完全冷却后,再清理周围,并定期检查、维修。
扩展资料:
锅炉是一种能量转换设备,向锅炉输入的能量有燃料中的化学能、电能、高温烟气的热能等形式,而经过锅炉转换,向外输出具有一定热能的蒸汽、高温水或有机热载体。多用于火电站、船舶、机车和工矿企业。
锅炉的主要工作原理是一种利用燃料燃烧后释放的热能或工业生产中的余热传递给容器内的水,使水达到所需要的温度或一定压力蒸汽的热力设备。锅炉在“锅”与“炉”两部分同时进行,水进入锅炉以后,在汽水系统中锅炉受热面将吸收的热量传递给水,使水加热成一定温度和压力的热水或生成蒸汽,被引出应用。在燃烧设备部分,燃料燃烧不断放出热量,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通过热的传播,将热量传递给锅炉受热面,而本身温度逐渐降低,最后由烟囱排出。
参考资料:
锅炉-百度百科
1、煮炉加药操作�
1.1、将药用热水溶解后,总药量一次加入锅筒内,加药前把水位调整到低水位,加药后 再把水位调到最高水位进行煮炉。注意不能把固体药加入炉内。�
1.2、煮炉期间应从锅筒和水冷壁下集箱排污处取炉水样,监视炉水碱度及磷酸根的变化 ,排污前后各取一次水样,煮炉后期炉水的碱度和磷酸根应不再变化。�
1.3、煮炉期限为3天,第一天保持0.1MPa表压力下煮24小时,第二天保持0.2-0.3MPa表 压力下煮24小时,第三天保持0.1MPa表压力下煮24小时。�
1.4、煮炉的前两天停止排污,第三天的最后一班每两小时排污一次。�
1.5、锅炉停火以后,4小时内关闭烟风档板。�
1.6、锅炉停火4小时后,打开烟风档板自然通风冷却。�
1.7、停火6小时后,当炉水温度降到50℃以下时可全部放出炉水。�
1.8、炉水放完后,再上满水,再放出去,冲洗一遍。�
2、向锅炉和管网注水操作�
2.1、开启汽包的排空阀�
2.2、进水温度不宜过高,水温与锅筒筒壁温差不大于50℃。�
2.3、注水过程要加强检查,发现漏水及时处理,并检查水位自动控制和高低水位报警器 ,动作应可靠。�
2.4、给水上升到最低水位时,暂停给水,观察水位有无变化时,如有变动时立即查明原 因。无异常,可继续给水,使水位上升到正常水位。�
2.5、向热水炉注水时,当排空阀见水时停止注水;给水网注水时,用补给水泵从回水管 注水,同时在管网最高点放空,能够放出水时为注满水。可以启动循环泵,循环压力稳定时 方可进行点炉。�
3、点火操作�
3.1、打开烟道档板,启动风机进行机械通风5-10分钟。�
3.2、把点火把点着烧旺,送入油枪喷头前下方,开进油阀门,小心地点火。�
3.3、根据燃烧情况,调整油门、油门和送风量,使燃烧稳定进行。�
3.4、等火焰稳定、燃烧正常,炉膛温度有所上升以后,抽出点火把。�
3.5、点火速度不要太急促,特别是水容量大的和水循环较差的锅炉,炉温更应缓慢上升 。�
3.6、如果出现灭火时,应分析原因,排除故障。强制通风5-10分钟后,再进行点火,严 防发生爆燃事故。�
3.7、严密监视水位的变化情况。适当加强通风和燃烧,开始升压或升温。�
3.8、若点火未着,应立即切断点火气源,重新强制通风5-10分钟,再点火。�
4、锅炉升压(升温)操作�
4.1、蒸汽锅炉当压力升至0.05-1MPa表压力时,冲洗水位表。�
4.2、当压力升至0.1-0.15MPa表压力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以防止因污垢堵塞失灵 。�
4.3、当压力升至0.15-0.2MPa表压力时,关闭上锅筒排空。�
4.4、当汽压上升至0.2-0.3MPa表压力时,检查应无渗漏现象,拧紧松动的入孔、手孔和 法兰连接螺丝。操作时应侧身,所用扳手的长度不得超过20倍螺丝直径。�
4.5、当汽压升至0.3-0.4MPa表压力时,进行一次下部放水,放水引起水位降低时,应开 戾给水阀补水。�
4.6、热水炉温升达到20℃时要进行排污串水一次,压力表要进行冲洗。正常开户升温过 程不能少于4小时。�
5、蒸汽锅炉的暖管操作�
5.1、先开戾蒸汽管道上的所有疏水阀门,排出管道内积存和凝结水。�
5.2、缓慢开户锅炉的主汽阀,至全开启,应加关半圈,以防因热胀而卡死。�
5.3、当看到疏水阀处排出干燥蒸汽时,即可结束暖管,并关闭疏水阀。�
5.4、在暖管过程中,应注意检查管道支架与膨胀节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暖 管,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继续暖管。�
6、蒸汽锅炉的并炉操作�
6.1、当锅炉汽压比蒸汽母管汽压低0.05-0.1MPa,水位在正常水位线时才可以进行并炉 。�
6.2、主汽阀缓慢开启到全开后,应回转半圈,以防汽阀因受热膨胀后卡死,最后关闭疏 水阀。�
7、蒸汽锅炉的供汽操作�
缓慢地开戾主汽阀,当听不到蒸汽管道内异常声响后,再开大主汽阀。如管道内有水击声, 应开大管道疏水阀,待凝结水排尽后,再重新开大主汽阀送汽。�
8、蒸汽锅炉的排污操作�
8.1、先微开慢开阀,预热两个阀间管道,无冲击声时即可全开,然后打开快开阀少许, 预热排污管道,无冲击声将快开阀全关几次进行排污,排污完毕,先将快开阀关闭,再关慢 开阀。�
8.2、当两台以上锅炉共用一根排污总管时,严禁两台锅炉同时排污。同时注意渗漏现象 。�
9、缺水事故的处理�
9.1、如水位表中的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又可见到水位时,应冲洗水位表确定水位 的高低。�
9.2、手动调节加大给水量。�
9.3、经过上述处理后,如水位仍继续下降,则应立即停炉。关闭主汽阀,继续向锅炉给 水。�
9.4、如严重缺水,则不应向锅炉给水。应按紧急停炉处理方法处理。并迅速报告有关领 导。�
10、满水事故的处理�
10.1、立即关闭给水阀门,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或旁路烟道。�
10.2、开启排污阀、加强放水,但要注意水位表内水位,防止放水过量造成缺水事故。 �
10.3、关小风闸门,减少油(气)量和送风。�
10.4、开启主汽阀、分汽缸和蒸汽母管上的疏水阀门。�
10.5、待水位正常后,恢复正常燃烧。�
11、汽水共腾事故的处理�
11.1、全开上锅筒的表面排污,同时可适当进行底部排污,加强给水,保证正常水位, 以降低锅炉的含盐量。�
11.2、打开过热器、蒸汽管路和分汽缸上的疏水阀门。�
11.3、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炉水品质,增加对炉水分析次数,炉水品质未改善前,不 允许增加锅炉负荷。�
12、蒸汽炉爆管事故的处理�
12.1、炉管轻微破裂,如锅炉水位尚能维持正常,裂口不可能迅速扩大时,应加强给水 ,减负荷运行,并立即启用备用锅炉,待备用炉升火投入正常运行后再按正常停炉处理。如 有数台锅炉并列供热,应将此炉与蒸汽母管隔断后作正常停炉处理。�
12.2、炉管爆破,水位和汽压迅速下降时,应紧急停炉。如水位低于最低水位或不可见 时,切记向炉内进水,但要维持引风机运行,待排尽烟气和蒸汽后停止。�
12.3、停炉后,即关闭主汽阀。�
13、热水炉的爆管事故处理�
13.1、热水炉发生爆管后,应立即停炉。�
13.2、使水泵循环,继续给水,待炉水温低于50℃时停止给水。�
14、烟道内二次燃烧事故的处理�
14.1、立即停止向炉膛供给燃料,紧急停炉。�
14.2、关闭烟道送风档板和各孔门,严禁通风。�
14.3、采用蒸汽喷入烟道灭火或CO�2灭火器灭火。�
14.4、事故消除后,认真检查设备,如无异常可先通风5-10分钟左右,再按操作规程点 火,重新点火,重新投入运行。�
15、燃烧室炉墙损坏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现炉体外护板过热皮,应立即停炉检查,若是炉墙损坏,应立即修复。�
16、电源中断事故的处理�
16.1、立即关闭燃烧器,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
16.2、立即关闭蒸汽联箱总阀,清扫油系统。�
16.3、查明停电原因和恢复时间,做好重新点炉的准备。�
17、热水锅炉汽化事故的处理�
17.1、发生汽化事故的现象时,立即减少锅炉的热负荷,即调整小火焰。�
17.2、检查分析造成汽化事故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主要是加强补水和减少燃烧 。�
17.3、经减少热负荷和加强补水以后,仍无效果时,应紧急停炉。�
18、锅炉灭火事故的处理�
18.1、发现灭火,要立即关闭油(汽)阀门,打开旁路循环阀门(注意不要影响正常炉)。 �
18.2、风机运转5-10分钟以后,停止风机运转,关闭烟风档板。�
18.3、若循环水泵也停运时,应检查锅炉水位,随时排出汽化蒸汽。�
18.4、分析灭火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19、紧急停炉的操作�
19.1、若是单炉运行,需要紧急停炉时,可开大循环阀门,关闭油(气)嘴,立即停火。 �
19.2、若有别的炉并列运行,运行炉应加强调整和监视。�
19.3、若有备用炉,为保证供热,应立即启动备用炉,使其投入运行。
一、主要危险源
1.双色水位计或水位表损坏。
2.未按要求进行暖管。
3.安全保护装置失灵。
4.未定期进行炉膛除垢。
5.自动补水装置损坏。
二、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锅炉司炉工的操作。
三、上岗条件
第2条 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
第3条 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司炉工必须熟悉锅炉的性能、构造原理,掌握供暖系统情况。
四、安全规定
第5条 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 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7条 定时校验锅炉压力表、安全阀、水位报警器。
五、操作准备
第8条 检查锅炉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水位报警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灵敏、可靠。
第9条 锅炉鼓、引风系统、给水系统正常,汽、水管道各种阀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第10条 锅炉点火前,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水压试验,检查有无漏水或异常现象。
第11条 在上述检查合格后,即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速度应缓慢,水温应适宜,锅炉水位升到最低水位线时,停止上水,检查排污阀及排污系统,锅炉冷炉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
六、正常操作
第12条 点火
1.锅炉点火前,将炉膛和烟道彻底通风,自然通风的锅炉,通风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机械通风的锅炉,通风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2.点火时将灰门打开,烟道挡板开启一半,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或易爆物引火。
3.锅炉点火根据炉型、选用不同的操作方法,点火速度不能急促,防止损坏锅炉。
4.点火后必须密切注意锅炉水位,确保水位正常。
5.对停用超过半年以上的锅炉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温炉。
第13条 升压
1.当压力上升到0.05—0.1MPa时,冲洗锅炉水位表,冲洗时要戴手套,脸部不要对水位表,动作要缓慢,防止损坏设备和伤人。
冲洗水位表顺序:
(1)开启水旋塞,冲洗汽水通路和玻璃管。
(2)关闭旋塞,单独冲洗汽通路。
(3)先开水旋塞,再关汽旋塞,单独冲洗水通路。
(4)先开汽旋塞,再关放水旋塞,使水位恢复正常,当气压上升到0.1—0.15 MPa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时的方法是:将连接压力表阀门旋回原来位置,压力表指针能够重新回到冲洗前位置,表明存水弯管畅通,否则应重新冲洗和检查,同一设备上的压力表指示应相同。
2.当锅炉内的压力升到0.2 MPa时,检查锅炉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拆卸过的入气盖、手孔盖和法兰的连接螺栓,只需再拧一次,操作时应侧身,用力不宜过猛,防止将螺栓拧断。
3.锅炉压力上升到0.1—0.4Mpa时,应使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在排污前给锅炉给水,观察水位表中的水位不得低于安全水位,排污后将阀门关严,不得有漏水现象。
第14条 暖管
当锅炉压力上升到工作压力的2/3时,应进行暖管工作,以防止管道有负荷时发生水击事故,暖管的时间,应根据介质、温度、季节的气温、管道的长度、直径和保温情况而定。顺序是:
1.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出全部凝结水,直到正式供汽时再关闭。
2.缓慢开主汽阀或主汽阀上的旁通阀半圈,待管道充分预热后再全开暖管,防止振动和水击,注意管道膨胀情况,及时消除暖管发生的故障。
3.慢慢开启分汽缸进汽阀,使管道、分汽缸气压相等,注意排除凝结水。
4.分汽缸上的各气阀开启至全开应回转半圈,防止阀门受热膨胀卡住。
第15条 安全阀压力整定
1.锅炉正式投入运行前,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对锅炉和过热器泄压功能的安全阀进行调整和校验,省煤器上的安全阀也应按规定进行调整和校验。
2.安全阀压力整定后,应在工作压力下再做一次自动排汽水试验直至符合有关规定。
3.安全阀压力整定时,应安排专人监视压力表和水位计,防止超压和缺水事故发生,操作时戴手套,清理场地,放妥工具,防止滑倒。
4.最后必须将其它安全装置,固定牢固,并封印或加锁,将每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回座压力阀芯提升高度,调整日期和人员,详细记入锅炉技术档案。
第16条 并炉(并汽)
1.暖管工作结束后,即可进行并炉工作,并炉时,锅炉压力低于运行系统汽压的0.05—0.1MPa。
2.并炉时保持汽压和水位正常,将省煤器投入运行。
第17条 锅炉正常运行时要求做到:锅炉内水位正常,蒸汽压力稳定、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
1.给水要求:锅炉给水须进行处理,水质标准必须符合GB1576《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2.水位表中的水位应在水位表中间,运行中随负荷的变化进行调整,但上下变动的范围不宜超过40mm,水位表必须每班冲洗一次。
3.锅炉压力必须保持稳定,不得超过设计压力运行,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监视压力表是否正常,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4.为防止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发生损坏,每星期至少手动试验一次,安全阀至少两周作一次自动排汽(水)的试验。
5.锅炉排污应在低水位、低负荷进行,时间应尽可能短,以免影响水循环。操作时应戴好手套,操作方法如下;先开启慢开阀,再间断关开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排污结束后,先关快开阀,再关慢开阀。
6.如二台或二台以上锅炉使用一套排污总管,而排污管上又无逆止阀门,排污时应注意:
1)禁止二台锅炉同时排污。
2)如另一台锅炉正常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7.排污完毕,关闭排污阀后,应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检查方法是:关闭排污,过一些时间后,在离开第二只排污阀的管道上,用手试摸,是否冷却,如并不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
8.炉膛压力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9.锅炉受热面吹灰按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应站在侧面操作,防止炉膛火焰中吹灰孔喷出伤人,通常每班吹灰一次,锅炉停用前一定要吹灰,燃烧不稳定时,不能吹灰。
10.炉膛内正常的燃烧工况应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匀呈亮黄色,没有穿冷风的火口,燃尽段整齐一致,从烟囱冒出的烟呈淡灰色。炉膛负压保持20—30Pa,蒸发量或供热量在额定出力左右时,排烟温度在160—180º之间。
11.必须不间断地根据供汽或供热的情况来调整锅炉负荷和调整燃烧室的运行,保证锅炉压力稳定。当锅炉负荷增加时,先增加引风再增加鼓风,然后加快炉排速度,必要时可以增加煤层厚度。当锅炉负荷减少时,先减慢炉排速度,然后减少鼓风,再减少引风,必要时可以减薄煤层厚度。
12.当煤进入炉膛后,应在距离煤闸门0.3米的范围内着火,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在煤闸门下面燃烧,否则容易烧坏煤闸门,如果燃料距煤闸门0.3米处开始着火就算“脱火”。如发现煤在煤闸门下面燃烧,可对燃煤适当增加浇水量,并加快炉排速度。发生“脱火”时,可在左侧看火孔处用拨火钩将后面已燃烧的煤拨到新进入炉膛的燃料层上。
13.当火床上呈现火口或高或低水平时,应耙平,消除火口,保证火床平整。
14.应避免长时间压火,因为长时间压火炉排和炉排两侧板不能得到足够冷却,可能会带来下列弊病:
(1)炉排容易过热而可能损坏。
(2)炉排两侧板过热而发生弯曲,炉排长销与其卡住。
(3)炉排长销发生弯曲。
短时间压火应将煤层距离煤闸门100毫米,防止烧坏煤闸门(短时间指1—2小时)。
15.锅炉运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炉排如有卡住,则调速箱安全离合器自动脱落达到自动保护作用,此时应进行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6.每班必须打开炉排下部落灰门排灰四次,灰放完后应立即关闭,落灰门启闭程序应先从第一到第五室依次进行,不得反向进行。当风室中(即灰箱)积灰较多时,瞬间开启落灰门时,因链条炉排速度太慢来不及把灰带出,此时落灰门转动受到落灰层阻力,有开不足的感觉,当发生这种情况时,严禁用锤打落灰门手把(容易打坏手把),只要多开闭几次,待落在炉排上的灰被炉排带走后,灰门就可开足。一旦灰门能被开足,并能灵活关闭,说明灰斗内的灰已排除干净,此时灰门应立即关闭,以防漏风。
17.后拱上部出灰每班两次,以消除对流管束下部设有放灰斗之存积飞灰,排灰结束后必须迅速关闭,并使把手放在关闭位置上,以免烟气短路,烧坏落灰门。万一出现这种情况,可将这灰门封死,待大修后修复。
18.前部灰箱,每班必须出灰两次。链条炉排下部的灰全部被炉排带到前灰箱,一旦前灰箱被塞满,炉排即被灰压实后抬起,此时灰引起下炉排打坏落灰门及风室;链轮及主动炉排合不好并抬高上部炉排,由此发生炉排被密封面卡住,长销弯曲,炉排片被拉断等事故。
第18条 停炉
蒸汽锅炉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锅炉设备烧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锅炉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9.循环泵或给水泵全部失效。
10.补水泵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11.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第19条 紧急停炉操作
1.立即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少引风。
2.迅速将炉火熄灭,降低锅炉压力,加速炉膛冷却。
3.因缺水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内给水和进行排污操作。
第20条 临时停炉操作
1.停止给煤,将火压好,使锅炉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2.关小炉门和烟道门,使炉膛内有少量的空气通过,防止可燃气体的爆炸、燃烧。
3.有省煤器、过热器的锅炉,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21条 正常停炉
1.停止给煤减小鼓风、引风,将燃料燃尽,将灰渣除净。燃烧装置冷却后,停止鼓风、引风。
2.锅炉发生事故时,应根据事故的类别,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
3.锅炉停炉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防止锅炉发生腐蚀,保养期间应定期检查和更换药品。
七、收尾工作
第22条 清理设备及现场的文明卫生。
第23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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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煮炉加药操作?
.、将药用热水溶解后,总药量一次加入锅筒内,加药前把水位调整到低水位,加药后再把水位调到最高水位进行煮炉。注意不能把固体药加入炉内。?
.、煮炉期间应从锅筒和水冷壁下集箱排污处取炉水样,监视炉水碱度及磷酸根的变化,排污前后各取一次水样,煮炉后期炉水的碱度和磷酸根应不再变化。?
.、煮炉期限为天,一天保持.mpa表压力下煮小时,二天保持.-.mpa表压力下煮小时,三天保持.mpa表压力下煮小时。?
.、煮炉的前两天停止排污,三天的最后一班每两小时排污一次。?
.、锅炉停火以后,小时内关闭烟风档板。?
.、锅炉停火小时后,打开烟风档板自然通风冷却。?
.、停火小时后,当炉水温度降到℃以下时可全部放出炉水。?
.、炉水放完后,再上满水,再放出去,冲洗一遍。?
、向锅炉和管网注水操作?
.、开启汽包的排空阀?
.、进水温度不宜过高,水温与锅筒筒壁温差不大于℃。?
.、注水过程要加强检查,发现漏水及时处理,并检查水位自动控制和高低水位报警器,动作应可靠。?
.、给水上升到最低水位时,暂停给水,观察水位有无变化时,如有变动时立即查明原因。无异常,可继续给水,使水位上升到正常水位。?
.、向热水炉注水时,当排空阀见水时停止注水;给水网注水时,用补给水泵从回水管注水,同时在管网最高点放空,能够放出水时为注满水。可以启动循环泵,循环压力稳定时方可进行点炉。?
、点火操作?
.、打开烟道档板,启动风机进行机械通风-分钟。?
.、把点火把点着烧旺,送入油枪喷头前下方,开进油阀门,小心地点火。?
.、根据燃烧情况,调整油门、油门和送风量,使燃烧稳定进行。?
.、等火焰稳定、燃烧正常,炉膛温度有所上升以后,抽出点火把。?
.、点火速度不要太急促,特别是水容量大的和水循环较差的锅炉,炉温更应缓慢上升。?
.、如果出现灭火时,应分析原因,排除故障。强制通风-分钟后,再进行点火,严防发生爆燃事故。?
.、严密监视水位的变化情况。适当加强通风和燃烧,开始升压或升温。?
.、若点火未着,应立即切断点火气源,重新强制通风-分钟,再点火。?
、锅炉升压(升温)操作?
.、蒸汽锅炉当压力升至.-mpa表压力时,冲洗水位表。?
.、当压力升至.-.mpa表压力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以防止因污垢堵塞失灵。?
.、当压力升至.-.mpa表压力时,关闭上锅筒排空。?
.、当汽压上升至.-.mpa表压力时,检查应无渗漏现象,拧紧松动的入孔、手孔和法兰连接螺丝。操作时应侧身,所用扳手的长度不得超过倍螺丝直径。?
.、当汽压升至.-.mpa表压力时,进行一次下部放水,放水引起水位降低时,应开戾给水阀补水。?
.、热水炉温升达到℃时要进行排污串水一次,压力表要进行冲洗。正常开户升温过程不能少于小时。?
、蒸汽锅炉的暖管操作?
.、先开戾蒸汽管道上的所有疏水阀门,排出管道内积存和凝结水。?
.、缓慢开户锅炉的主汽阀,至全开启,应加关半圈,以防因热胀而卡死。?
.、当看到疏水阀处排出干燥蒸汽时,即可结束暖管,并关闭疏水阀。?
.、在暖管过程中,应注意检查管道支架与膨胀节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暖管,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继续暖管。?,
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蒸汽锅炉的并炉操作?
.、当锅炉汽压比蒸汽母管汽压低.-.mpa,水位在正常水位线时才可以进行并炉。?
.、主汽阀缓慢开启到全开后,应回转半圈,以防汽阀因受热膨胀后卡死,最后关闭疏水阀。?
、蒸汽锅炉的供汽操作?
缓慢地开戾主汽阀,当听不到蒸汽管道内异常声响后,再开大主汽阀。如管道内有水击声,应开大管道疏水阀,待凝结水排尽后,再重新开大主汽阀送汽。、蒸汽锅炉的排污操作?
.、先微开慢开阀,预热两个阀间管道,无冲击声时即可全开,然后打开快开阀少许,预热排污管道,无冲击声将快开阀全关几次进行排污,排污完毕,先将快开阀关闭,再关慢开阀。?
.、当两台以上锅炉用一根排污总管时,严禁两台锅炉同时排污。同时注意渗漏现象。?
、缺水事故的处理?
.、如水位表中的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又可见到水位时,应冲洗水位表确定水位的高低。?
.、手动调节加大给水量。?
.、经过上述处理后,如水位仍继续下降,则应立即停炉。关闭主汽阀,继续向锅炉给水。?
.、如严重缺水,则不应向锅炉给水。应按紧急停炉处理方法处理。并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满水事故的处理?
.、立即关闭给水阀门,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或旁路烟道。?
.、开启排污阀、加强放水,但要注意水位表内水位,防止放水过量造成缺水事故。?
.、关小风闸门,减少油(气)量和送风。?
.、开启主汽阀、分汽缸和蒸汽母管上的疏水阀门。?
.、待水位正常后,恢复正常燃烧。?
、汽水腾事故的处理?
.、全开上锅筒的表面排污,同时可适当进行底部排污,加强给水,保证正常水位,以降低锅炉的含盐量。?
.、打开过热器、蒸汽管路和分汽缸上的疏水阀门。?
.、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炉水品质,增加对炉水分析次数,炉水品质未改善前,不允许增加锅炉负荷。?
、蒸汽炉爆管事故的处理?
.、炉管轻微破裂,如锅炉水位尚能维持正常,裂口不可能迅速扩大时,应加强给水,减负荷运行,并立即启用备用锅炉,待备用炉升火投入正常运行后再按正常停炉处理。如有数台锅炉并列供热,应将此炉与蒸汽母管隔断后作正常停炉处理。?
.、炉管爆破,水位和汽压迅速下降时,应紧急停炉。如水位低于最低水位或不可见时,切记向炉内进水,但要维持引风机运行,待排尽烟气和蒸汽后停止。?
.、停炉后,即关闭主汽阀。?
、热水炉的爆管事故处理?
.、热水炉发生爆管后,应立即停炉。?
.、使水泵循环,继续给水,待炉水温低于℃时停止给水。?
、烟道内二次燃烧事故的处理?
.、立即停止向炉膛供给燃料,紧急停炉。?
.、关闭烟道送风档板和各孔门,严禁通风。?
.、采用蒸汽喷入烟道灭火或co?灭火器灭火。?
.、事故消除后,认真检查设备,如无异常可先通风-分钟左右,再按操作规程点火,重新点火,重新投入运行。?
、燃烧室炉墙损坏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现炉体外护板过热皮,应立即停炉检查,若是炉墙损坏,应立即修复。?
、电源中断事故的处理?
.、立即关闭燃烧器,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
.、立即关闭蒸汽联箱总阀,清扫油系统。?
.、查明停电原因和恢复时间,做好重新点炉的准备。?,
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热水锅炉汽化事故的处理?
.、发生汽化事故的现象时,立即减少锅炉的热负荷,即调整小火焰。?
.、检查分析造成汽化事故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主要是加强补水和减少燃烧。?
.、经减少热负荷和加强补水以后,仍无效果时,应紧急停炉。?
、锅炉灭火事故的处理?
.、发现灭火,要立即关闭油(汽)阀门,打开旁路循环阀门(注意不要影响正常炉)。?
.、风机运转-分钟以后,停止风机运转,关闭烟风档板。?
.、若循环水泵也停运时,应检查锅炉水位,随时排出汽化蒸汽。?
.、分析灭火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紧急停炉的操作?
.、若是单炉运行,需要紧急停炉时,可开大循环阀门,关闭油(气)嘴,立即停火。?
.、若有别的炉并列运行,运行炉应加强调整和监视。?
.、若有备用炉,为保证供热,应立即启动备用炉,使其投入运行。,
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在暖管过程中,应注意检查管道支架与膨胀节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暖 管,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继续暖管。?
、蒸汽锅炉的并炉操作?
.、当锅炉汽压比蒸汽母管汽压低.-.mpa,水位在正常水位线时才可以进行并炉 。?
.、主汽阀缓慢开启到全开后,应回转半圈,以防汽阀因受热膨胀后卡死,最后关闭疏 水阀。?
、蒸汽锅炉的供汽操作?
缓慢地开戾主汽阀,当听不到蒸汽管道内异常声响后,再开大主汽阀。如管道内有水击声, 应开大管道疏水阀,待凝结水排尽后,再重新开大主汽阀送汽。?
、蒸汽锅炉的排污操作?
.、先微开慢开阀,预热两个阀间管道,无冲击声时即可全开,然后打开快开阀少许, 预热排污管道,无冲击声将快开阀全关几次进行排污,排污完毕,先将快开阀关闭,再关慢 开阀。?
.、当两台以上锅炉用一根排污总管时,严禁两台锅炉同时排污。同时注意渗漏现象 。?
、缺水事故的`处理?
.、如水位表中的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又可见到水位时,应冲洗水位表确定水位 的高低。?
.、手动调节加大给水量。?
.、经过上述处理后,如水位仍继续下降,则应立即停炉。关闭主汽阀,继续向锅炉给 水。?
.、如严重缺水,则不应向锅炉给水。应按紧急停炉处理方法处理。并迅速报告有关领 导。?
、满水事故的处理?
.、立即关闭给水阀门,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或旁路烟道。?
.、开启排污阀、加强放水,但要注意水位表内水位,防止放水过量造成缺水事故。 ?
.、关小风闸门,减少油(气)量和送风。?
.、开启主汽阀、分汽缸和蒸汽母管上的疏水阀门。?
.、待水位正常后,恢复正常燃烧。?
、汽水腾事故的处理?
.、全开上锅筒的表面排污,同时可适当进行底部排污,加强给水,保证正常水位, 以降低锅炉的含盐量。?
.、打开过热器、蒸汽管路和分汽缸上的疏水阀门。?
.、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炉水品质,增加对炉水分析次数,炉水品质未改善前,不 允许增加锅炉负荷。?
、蒸汽炉爆管事故的处理?
.、炉管轻微破裂,如锅炉水位尚能维持正常,裂口不可能迅速扩大时,应加强给水 ,减负荷运行,并立即启用备用锅炉,待备用炉升火投入正常运行后再按正常停炉处理。如 有数台锅炉并列供热,应将此炉与蒸汽母管隔断后作正常停炉处理。?
.、炉管爆破,水位和汽压迅速下降时,应紧急停炉。如水位低于最低水位或不可见 时,切记向炉内进水,但要维持引风机运行,待排尽烟气和蒸汽后停止。?
.、停炉后,即关闭主汽阀。?
、热水炉的爆管事故处理?
.、热水炉发生爆管后,应立即停炉。?
.、使水泵循环,继续给水,待炉水温低于℃时停止给水。?
、烟道内二次燃烧事故的处理?
.、立即停止向炉膛供给燃料,紧急停炉。?
.、关闭烟道送风档板和各孔门,严禁通风。?
.、采用蒸汽喷入烟道灭火或co?灭火器灭火。?
.、事故消除后,认真检查设备,如无异常可先通风-分钟左右,再按操作规程点 火,重新点火,重新投入运行。?
、燃烧室炉墙损坏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现炉体外护板过热皮,应立即停炉检查,若是炉墙损坏,应立即修复。?,
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源中断事故的处理?
.、立即关闭燃烧器,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
.、立即关闭蒸汽联箱总阀,清扫油系统。?
.、查明停电原因和恢复时间,做好重新点炉的准备。?
、热水锅炉汽化事故的处理?
.、发生汽化事故的现象时,立即减少锅炉的热负荷,即调整小火焰。?
.、检查分析造成汽化事故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主要是加强补水和减少燃烧 。?
.、经减少热负荷和加强补水以后,仍无效果时,应紧急停炉。?
、锅炉灭火事故的处理?
.、发现灭火,要立即关闭油(汽)阀门,打开旁路循环阀门(注意不要影响正常炉)。 ?
.、风机运转-分钟以后,停止风机运转,关闭烟风档板。?
.、若循环水泵也停运时,应检查锅炉水位,随时排出汽化蒸汽。?
.、分析灭火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紧急停炉的操作?
.、若是单炉运行,需要紧急停炉时,可开大循环阀门,关闭油(气)嘴,立即停火。 ?
.、若有别的炉并列运行,运行炉应加强调整和监视。?
.、若有备用炉,为保证供热,应立即启动备用炉,使其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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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水锅炉启动、运行、停炉、保养等内容的操作规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76-2002 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Q/CNPC-BGP•G0209 蒸汽锅炉全生产操作规程
3 锅炉启动前的检查与准备
3.1 水压试验
新安装、移装、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和距上次水压试验已达六年的锅炉,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方法参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
3.2 烘炉
新安装、移装、长期停用的锅炉或炉墙、炉拱经修理、改造的锅炉,需根据炉墙的情况进行烘炉,烘炉方法参见Q/CNPC-BGP•G0209。
3.3 煮炉
新安装、移装、长期停用的锅炉或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改造的锅断,需根据受压元件内表面的油污、铁锈的多少进行煮炉,煮炉方法参见Q/CNPC-BGP•G0209。
3.4 锅炉的检查
锅炉投运前应做的检验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3.4.1 锅炉受压元件的检查:
a)锅炉受压元件无鼓包、变形、裂纹、渗漏、腐蚀、磨损、过热、胀粗等缺陷,拉撑牢固,胀口严密;
b)受热面管子及锅炉范围内的管道畅通;
c)锅筒、集箱和管道内无遗留的工具、螺栓、焊条、棉纱街道等杂物时,关闭全部入孔门和手孔门。
3.4.2 锅炉炉墙及烟风道的检查:
a)锅炉炉墙、烟道无破损、裂缝;
b)炉门、看火门、清灰门等牢固、严密并开关灵活;
c)炉膛内无积灰、结焦、炉拱的隔火墙完整严密;
d)烟道、风道及风室严密、无积灰,其调节挡板完整、开关灵活,开启度指示准确并有可靠的固定装置;
e)空气预热器完好,省煤器、空气预热器无积灰;
f)炉膛和烟道内无杂物和人时,关闭炉门、清灰门和烟道检查门孔。
3.4.3 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仪表的检查
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各种热工测量仪表(包括流量计、煤量表等计量仪表)应齐全、灵敏、可靠,且清洁、照明良好:
a)安全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整定和校验;
b)严禁将阀芯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阀始启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
c)压力表装用后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校验时在刻度盘上用红线标出最高允许压力;
d)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
1)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
2)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封印损坏或超过检验有效期限;
4)表面泄漏或指针跳动;
5)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3.4.4 补水装置、排污管道的检查:
a)锅炉补水管道、排污管道及放水管道通畅,管道上金属盲板全部折除;
b)管道支吊架完好,管道能自由膨胀;
c)管道保温完整、漆色符合规定、表示管道内介质流向箭头符号正确、鲜明;
d)管道和阀门连接完好、严密不漏(包括阀门关闭时不内漏),阀门开关灵活、有标明开关方向的标志,阀门填料有适当压紧余隙。
3.4.5 燃烧设备辅助设备的检查:
a)链条炉排平齐完整、无杂物;
b)煤闸门平齐完整、操作灵活,其标尺正确且处于工作位置;
c)煤斗弧形门(月亮门)开关灵活;
d)老鹰铁平齐完整、牢固;
e)翻灰板完整、动作灵活;
f)炉排减速机及传动装置完整、变速装置操作灵活,离合器保险弹簧松紧程度合适;
g)转动机械各转动部分无摩擦和异声现象,转向正确,轴承油位计不漏油,油位正常、油质清洁,轴承冷却水充足、通畅,传动皮带完整、无跑偏及脱落现象,联轴节完好,安全护罩完好,地脚螺栓牢固;
h)除尘设备完好并处于备用状态。
3.4.6 其他检查:
a)楼梯、平台、栏杆等完好,墙壁、门窗、地面修补完整;
b)设备及其周围通道上清洁无杂物,地面无积水、积煤、积油;
c)锅炉各部位照明齐全、亮度足够;
d)操作工具齐备;
e)锅炉房内备有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
3.5 锅炉运行前的准备
锅炉经检查符合升火条件后,方能进行锅炉升火前准备工作。
热水锅炉包括电热水锅炉、燃油热水锅炉、燃气热水锅炉及燃煤热水锅炉等,热水锅炉就是生产热水的锅炉,是指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它的热能(如电能、太阳能等)把水加热到额定温度的一种热能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定义的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热水锅炉按照燃料不同可以分为电热水锅炉、燃油热水锅炉、燃气热水锅炉、燃煤热水锅炉等;按照是否承压可以分为常压热水锅炉和承压热水锅炉两种,我们通常所说的“热水锅炉”指的是常压热水锅炉,由于其运行安全,人们洗浴或采暖大都采用了这种常压热水锅炉。
装配电脑式开水锅炉控制器,所有的功能存储在一张智能芯片上,实现了锅炉的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人性化,锅炉智能控制水温,达到水温加热自动停止;屏幕大字体显示水温,炉水温度一目了然。2、炉水温度从10℃到100℃可以随意设置,锅炉既可以供应热水洗澡又能提供开水饮用,可以一炉两用。3、炉体顶部设有通大气口,锅炉处于无压状态,毫无爆炸危险,整机同时配备过热保护(炉内水温超高时,加热管自动停止工作并蜂鸣报警、二次过热保护(锅炉外壳温度超过105℃时,自动切断二次回路)、防干烧缺水保护(炉水低于极低水位时,锅炉停止工作并发出蜂鸣报警)等多项安全保护。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水锅炉启动、运行、停炉、保养等内容的操作规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76-2002 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Q/CNPC-BGP•G0209 蒸汽锅炉全生产操作规程
3 锅炉启动前的检查与准备
3.1 水压试验
新安装、移装、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和距上次水压试验已达六年的锅炉,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方法参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
3.2 烘炉
新安装、移装、长期停用的锅炉或炉墙、炉拱经修理、改造的锅炉,需根据炉墙的情况进行烘炉,烘炉方法参见Q/CNPC-BGP•G0209。
3.3 煮炉
新安装、移装、长期停用的锅炉或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改造的锅断,需根据受压元件内表面的油污、铁锈的多少进行煮炉,煮炉方法参见Q/CNPC-BGP•G0209。
3.4 锅炉的检查
锅炉投运前应做的检验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3.4.1 锅炉受压元件的检查:
a) 锅炉受压元件无鼓包、变形、裂纹、渗漏、腐蚀、磨损、过热、胀粗等缺陷,拉撑牢固,胀口严密;
b) 受热面管子及锅炉范围内的管道畅通;
c) 锅筒、集箱和管道内无遗留的工具、螺栓、焊条、棉纱街道等杂物时,关闭全部入孔门和手孔门。
3.4.2 锅炉炉墙及烟风道的检查:
a) 锅炉炉墙、烟道无破损、裂缝;
b) 炉门、看火门、清灰门等牢固、严密并开关灵活;
c) 炉膛内无积灰、结焦、炉拱的隔火墙完整严密;
d) 烟道、风道及风室严密、无积灰,其调节挡板完整、开关灵活,开启度指示准确并有可靠的固定装置;
e) 空气预热器完好,省煤器、空气预热器无积灰;
f) 炉膛和烟道内无杂物和人时,关闭炉门、清灰门和烟道检查门孔。
3.4.3 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仪表的检查
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各种热工测量仪表(包括流量计、煤量表等计量仪表)应齐全、灵敏、可靠,且清洁、照明良好:
a) 安全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整定和校验;
b) 严禁将阀芯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阀始启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
c) 压力表装用后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校验时在刻度盘上用红线标出最高允许压力;
d) 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
1) 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
2) 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 封印损坏或超过检验有效期限;
4) 表面泄漏或指针跳动;
5) 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3.4.4 补水装置、排污管道的检查:
a) 锅炉补水管道、排污管道及放水管道通畅,管道上金属盲板全部折除;
b) 管道支吊架完好,管道能自由膨胀;
c) 管道保温完整、漆色符合规定、表示管道内介质流向箭头符号正确、鲜明;
d) 管道和阀门连接完好、严密不漏(包括阀门关闭时不内漏),阀门开关灵活、有标明开关方向的标志,阀门填料有适当压紧余隙。
3.4.5 燃烧设备辅助设备的检查:
a) 链条炉排平齐完整、无杂物;
b) 煤闸门平齐完整、操作灵活,其标尺正确且处于工作位置;
c) 煤斗弧形门(月亮门)开关灵活;
d) 老鹰铁平齐完整、牢固;
e) 翻灰板完整、动作灵活;
f) 炉排减速机及传动装置完整、变速装置操作灵活,离合器保险弹簧松紧程度合适;
g) 转动机械各转动部分无摩擦和异声现象,转向正确,轴承油位计不漏油,油位正常、油质清洁,轴承冷却水充足、通畅,传动皮带完整、无跑偏及脱落现象,联轴节完好,安全护罩完好,地脚螺栓牢固;
h) 除尘设备完好并处于备用状态。
3.4.6 其他检查:
a) 楼梯、平台、栏杆等完好,墙壁、门窗、地面修补完整;
b) 设备及其周围通道上清洁无杂物,地面无积水、积煤、积油;
c) 锅炉各部位照明齐全、亮度足够;
d) 操作工具齐备;
e) 锅炉房内备有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
3.5 锅炉运行前的准备
锅炉经检查符合升火条件后,方能进行锅炉升火前准备工作。
3.5.1 调整阀门启动前状态:
a) 省煤器旁路管阀关闭,锅炉总进水阀、出水阀、分水器、集水器总阀、补水阀、省煤器进口和出口阀开启;
b) 锅筒和各联箱的排污阀、放水阀关闭,排污总阀开启;
c) 压力表三通旋塞处于工作位置;
d) 流量表一次阀开启;
e) 排空阀开启(无排空阀的可抬起一只安全阀阀芯)。
3.5.2 省煤器旁路烟道挡板开启,少煤器前烟道挡板关闭。
3.5.3 引风机入口调整门关小,烟道内其它挡板开启。
3.5.4 开启风机、除渣机等冷却管阀。
3.5.5 开启湿式除尘器给水阀,关闭除尘器锁气器。
3.5.6 准备充足木柴和引燃物。
3.5.7 对炉膛、烟道进行自然通风不少于10分钟或机械通风俗不小于5分钟,维持炉膛负压50~100Pa。
3.6 向系统充水
3.6.1 系统充水顺序
系统充水顺序:锅炉-外网-用户:
a) 向锅炉充水从下锅筒、下集箱开始,至锅炉顶部放气阀冒出水为止;
b) 向外网充水,如存在多路循环系统,须各路分别充水,充水从回水管开始至处网各放气阀冒出水为止;
c) 向用户系统充水从回水管开始,至各系统顶部集气罐上放气阀冒出水时,关闭阀门;
d) 过1~2小时后,再放气一次。
3.6.2 系统充水后,锅炉压力表指示值不应低于外网中最高用户的静压。
3.6.3 充水期间,检查入孔、手孔、阀门、法兰以及压力变化情况,若发一漏水,立即停止充水并予以处理。
3.6.4 系统充水后,应有人进行监护。
4 锅炉的启动
4.1 链条炉点火方法
4.1.1 链条炉点火前,在炉排中后部铺上炉渣,在炉排前端(盖住第一、二风室)铺上煤,并铺好木柴及引燃物,严禁用汽油等易燃液体引火。
4.1.2 启动引风机,风机操作参见附录B。
4.1.3 点燃引燃物及木柴,待燃烧正常后,启动循环泵,水泵操作参见附录C。
4.1.4 转动炉排,将燃煤送至煤闸后0~1m处,再减低炉排速度或停止炉排转动。
4.1.5 待煤燃旺盛并能使加入炉内的煤正常着火后,逐渐加快炉排速度,增加给煤量。
4.1.6 启动鼓风机并相应调整各风室风门开度,直到火床长度达炉排长度3/4左右。
4.1.7 灰渣落入灰渣斗时,将除渣装置投入运行。
4.2 锅炉升火注意事项
4.2.1 锅炉升火时间为2~3小时。
4.2.2 点火后注意调整燃烧,保持炉内温度均匀上升,使承压元件受热均衡膨胀正常。
4.2.3 升火时注意观察锅炉各部件,发现特殊响声应立即检查,排除故障。
4.2.4 升火期间,省煤器出口水温不得超过95℃,如超过规定温度可开大省煤器通往锅炉管道上的阀门或增开循环泵,以增加省煤器的水流量。
5 锅炉的运行
5.1 燃烧的调节
5.1.1 燃烧调节的主要要求:
a) 运行中,根据锅炉负荷变化,及时调整给煤量和鼓、引风量,使燃料充分燃烧;
b) 炉膛出口处负压保持0~40Pa,不允许正压运行;
c) 看火门、拨火门、清灰门等关闭严密,发现漏风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
d) 经常注意锅炉各部位的烟气温度和阻力。
5.1.2 链条炉排燃烧调节:
a) 链条炉增大负荷时,先加煤,后加风,减少负荷时,先减煤,后减风;
b) 加风时,先加大引风,后加大鼓风,减风时,先减小鼓风,后减小引风;
c) 燃烧应保持较薄煤层,稍低风压,略快的炉排速度,使火床长度达链条炉排长度3/4左右;
d) 调节给煤量采用变更炉排速度的方法,只有锅炉负荷变化较大或煤质改变,才变更煤层厚度调节给煤量;
e) 炉排速度须与负荷变化相适应,且能保证燃煤正常着火,炉排速度应根据煤种调试确定;
f) 煤层厚度控制在60~130左右,对粘结性强的烟煤,煤层厚度取60~120mm,对水份小、灰份小的煤或煤末多灰熔点低的煤,煤层厚度取薄些,无烟煤,贫煤可取为100~160mm;
g) 控制炉膛出口过剩空气系数为1.2~1.4,相应烟气中二氧化碳含量为12%左右(按调整试验结果定),当烟气中二氧化碳含量降低(或氧含量增高),空气预热器后的风压明显降低或引风机负荷显著增高时,应检查各部烟道、空气预热器和除尘器的严密性,并采取措施施予以消除;
h) 燃烧正常时,煤闸门后0.2m左右煤开始燃烧,老鹰铁前0.5m左右燃烬,燃煤应沿整个炉排宽度均匀分布,不偏火、不跑火、火床面平齐、没有“火口”及结焦等异常情况,火床中部火焰呈金黄色,没有发暗现象;
i) 分段风室的风压应根据锅炉结构及燃煤品种确定,煤层厚度改变时,必须相应调整各风室风压;
j) 分段风门开度应根据锅炉负荷与燃烧情况及时调整,分段送风原则是“两头小,中间大”;
k) 运行中,每班活动一次翻灰板,清除积灰。
5.2 转动机械的运行:
a) 锅炉运行中,对转动机械检查的主要项目除包括启动前的检查项目外,还应检查轴承温度转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80℃,滑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0℃,润滑油温度不得超过60℃;
b) 转动机械串轴不大于2~4mm;
c) 转动机械电动机电流和温升不得超过规定值;
d) 轴承润滑油品种和质量应符合要求,每班巡回检查,发现缺油及时补加;
e) 用润滑脂的轴承,应定期拧入适量润滑脂;
f) 备用转动机械,应每周启动试用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5.3 除尘器的运行
a) 除尘器完好无损,其锁气器动作灵活,关闭时严密不漏;
b) 干式除尘器定时放出积灰斗中的烟灰,积灰斗不得装满,并避免二次扬尘。
5.4 排污操作
每周按以下要求进行一次排污:
a) 排污在低负荷时进行;
b) 排污时,先开一次阀(靠近锅炉的排污阀),再微开二次阀,预热排污管道,无水击时全开二次阀,进行排污;
c) 排污完后,先关二次阀,后关一次阀,再将二次阀开关一次,放出两阀间残水;
d) 使用同一排污总管的锅炉,应单台进行排污。
5.5 巡回检查
锅炉运行中,运行人员应定时对锅炉房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和维护,巡回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a) 压力、温度正常、安全附件和测量、控制仪表以及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b) 受压元件各可见部位无鼓包、变形、渗漏等异常现象;
c) 炉墙无裂缝、倾斜或倒塌,钢架未烧红或变形、炉门完整,开关灵活;
d) 水管路、排污管道和阀门无泄露(包括内漏)现象,阀门开关灵活;
e) 锅炉燃烧工况良好,炉内无异响(主要是漏水声);
f) 燃烧设备及其他转动机械完好、冷却、润滑正常;
g) 煤、水、电等计量仪表指示正常;
h) 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i) 发现异常现象,应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j) 暂时不能消除的,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监视,防止发生事故;
k) 巡回检查中所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情况应予记录。
5.6 运行注意事项:
a) 严密监视炉水压力变化情况,发现压力下降时,应及时启动补水泵或打开水箱自然补水阀进行稳定补水,并根据水压下降情况通知管工检修补网。系统经济补水量控制在每小时低于系统水容量的5‰;
b) 锅炉用水必须符合GB1576的规定;
c) 锅炉房应有足够照明,且备有应急照明装置;
d) 锅炉出水温度不高于额定出口温度,并低于额定压力下饱和温度20℃;
e) 每班擦洗压力一,温度表一次,保持表盘清洁,如损坏,立即更换;
f) 经常检查安全阀是否正常,安全阀每周应手动一次。
6 锅炉的停炉
6.1 暂时停炉
6.1.1 暂时停炉前适当降低锅炉负荷。
6.1.2 链条炉压火时间不超过24小时,可相应降低炉排速度,减少鼓、引风,当燃煤距煤闸板0.3左右时,停止炉排和鼓、引风机。
6.1.3 压火时间在24小时以上时,可加厚煤层至150~180mm,并相应加快炉排速度,当加厚煤层达炉排长度3/4左右时,停止炉排和鼓、引风机,如炉火靠前,可再启动炉排,控制燃煤距煤闸门0.3~0.4m处。
6.1.4 开启省煤器旁路烟道门,关闭主烟道门,紧闭各孔门,减少热损失,烟道挡板和分段风门应适当开启,以冷却炉排。
6.1.5 暂时停炉期间,应留人监视锅炉,确保炉水温度在5℃~50℃时,可停循环泵。
6.2 正常停炉
6.2.1 接到正常停炉通知后,对锅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将缺陷予以记录。
6.2.2 减少给煤和鼓、引风量,逐渐降低炉负荷。
6.2.3 煤斗内存煤用完,距煤闸门0.3~0.5m处无燃煤时,暂停炉排,根据燃烧情况停止鼓、引风机。
6.2.4 煤燃烬后,重新启动炉排将灰渣送渣坑,继续转动炉排1小时,冷却炉排。
6.2.5 停炉4~6小时内,应紧闭所有的门孔和烟道挡板,防止锅炉急骤冷却。
6.2.6 停炉4~6小时后,可逐渐开启烟道挡板自然通风。
6.2.7 停炉8~10小时后,如有加速冷却的必要,可开启引风机。
6.2.8 关闭引风机后,锅炉出口水温降至50℃以下时,才能停循环泵。
6.2.9 停炉后,应将停炉过程中主要操作及所发现问题予以记录。
6.3 紧急停炉
6.3.1 紧急停炉适用范围
热水锅炉在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a) 因循环不良造成锅水气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
b) 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c) 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
d) 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e) 锅炉受压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f) 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g)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h) 其他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6.3.2 紧急停炉操作程序
6.3.2.1 停止给煤、停止鼓风,减弱引风(爆管事故则全开引风)。
6.3.2.2 熄灭炉内明火,链条炉关闭煤斗弧形挡板,快速送燃煤到渣坑。严禁向炉膛内浇水灭火。
6.3.2.3 熄灭炉火后,停止引风,开启省煤器旁路烟道,关闭主烟道,开启炉门、灰门、进行自然通风,冷却锅炉。
6.3.2.4 继续转动炉排,直至炉排冷却。
6.3.2.5 紧急停炉后,炉水温度降至50℃以下时,才能停循环泵。
6.4 停电处理
锅炉遇突然停电采取下列措施。
6.4.1 打开炉门及烟道挡板。
6.4.2 密切监视锅炉、省煤器压力、温度变化情况。
6.4.3 如产生汽化,打开排汽阀门排汽。
6.4.4 夜间停电用应急照明。
6.4.5 来电后,首先启动补水泵,再启动循环泵,随后启动锅炉。
7 锅炉的保养
7.1 湿法保养
7.1.1 适用范围
停炉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锅炉可采用“湿法保养”防腐。
7.1.2 湿法保养的方法:
a) 停炉后清除水垢、泥渣和烟灰,向锅炉进软水至锅炉水容量的3/4;
b) 将配制好的碱性保护液注入锅炉。碱性保护液宜用专用泵注入锅炉。碱性保护液的成分和剂量按表1配制;
c) 继续向锅炉进软水到灌满锅炉,直至水从空气阀冒出;
d) 保养期间维持炉水碱度在5~12mmol/L;
e) 保养期间保持受热面外部干燥。必要时,可定期生微火烘炉,保持锅炉出口水温≧5℃;
f) 室温低于时5℃,不宜采用湿法保养。
表1碱性保护液剂量表
药 剂 名 称 药 剂 用 量(kg/t锅水)
氢氧化钠(NaOH)
碳酸钠(Na2CO3)
磷酸钠(Na3PO4.12H2O) 3~10
20
20
7.2 干法保养
7.2.1 使用范围
停炉时间超过一个月的锅炉,可采用干法保养防腐。
7.2.2 干法保养的方法:
a) 停炉清扫锅炉外部灰尘,清除炉排上、炉体各受热面上的烟灰和灰渣;
b) 清除锅炉内水垢、泥渣;
c) 在炉膛、烟道内放置干燥剂。有条件的可用红丹或其它防腐漆涂刷在表面。
d) 将盛有干燥剂的敞口托盘(干燥剂应平放不堆积)和点燃的蜡烛放入锅筒内,并关闭人孔、手孔、检查孔;
e) 干燥剂用量:生石灰用量为5㎏/m3,蜡烛1支/m3。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水压试验
A.1 水压试验前、应进行内外部检验,不得用水压试验方法确定锅炉工作压力。
A.2 水压试验压力应符合A1规定。
A.3 水压试验条件
A.3.1 水压试验应在环境温度高于5℃时进行,否则必须有防冻措施。
A.3.2 水压试验用水应保持高于周围露点温度,能防锅炉表面结露,但也不宜温度过高,防止引起汽化和过大温差应力,一般为20~70℃。
A.4 水压试验操作方法
A.4.1 水压试验时,水压应缓慢升降,当水压升到额定出水压力时,应暂停升压,检查有无漏水或异常现象,然后再升压到试验压力。
A.4.2 焊接的锅炉应在试验压力下保持5分钟,然后降到额定出水压力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A.5 水压试验合格标准
A.5.1 在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接缝上没有水珠和水雾。
A.5.2 胀口处在降到额定出水压后不滴水珠。
A.5.3 水压试验后,无可见的残余变形。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风机操作规程
B.1 启动
B.1.1 启动风机的检查:
a)风机的防护设备要齐全可靠,壳体内无杂物;
b)扳动主轴,叶轮转动应平衡;
c)拨动叶片,转动部分与固定部分无碰撞及摩擦现象;
d)入口扳板开关灵活,电气设备正常,地脚螺栓紧固,润滑油充足。
B.1.2 关闭调节门,打开冷却水进口阀,按轴承温度调节水量。
B.1.3 关闭入口挡板,稍开出口挡板,用手指点动开关按钮,观察风机叶轮转动方向与要求相符。
B.1.4 稍开入口挡板,启动风机,此时注意电流表指针迅速跳到最高值,经5-10秒后又返回到空载电流值,如果指针不能返回空载电流,应立即停用, 查明原因后重新再行启动。
B.1.5 待风机转入正常运行后,逐渐开大挡板,直到规定负荷为止。
B.2 运转
B.2.1 启动后应检查油位、风压、电流、温度是否正常,有无振动、泄露等现象。
B.2.2 正常运行时应保持轴承箱内油位在轴承2/3处,轴承表面温度不超过环境温度40℃,最高不高于80℃。
B.2.3 用V带传动的,应尽量保持每根传动带的松紧度一致,安装风机处温度不大于70℃时,不宜使用胶质带。应特别注意胶带上不能粘有油污。
B.2.4 用联轴器直接传动的,两轴同心,以免主轴受损而损坏。
B.2.5 叶轮半径方向,联轴器附近均不允许站人,以免发生危险。
B.3 风机的紧急停机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停机。
B.3.1 发觉风机有剧烈的噪声。
B.3.2 电动机的温度剧烈上升。
B.3.3 风机发生剧烈的振动和有撞击现象。
B.3.4 冷却水中断。
B.3.5 电流超过额定值1.1倍。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水泵操作规程
C.1 启动与停止
C.1.1 检查水泵油位是否正常。
C.1.2 手动盘车转动灵活。
C.1.3 试验启动,负荷为零时,检查电机旋转方向应符合水泵要求。
C.1.4 启动前,打开进水阀,向泵内灌满水并排出泵内空气,关闭出水阀及压力表旋塞。
C.1.5 启动电动机,打开压力表旋塞。
C.1.6 打开出水阀,直至需要压力。
C.1.7 水泵停止运行时,应先慢慢关闭出水阀,再停电机,然后关进水阀。
C.1.8 开关出水阀与电机开关间隔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
C.1.9 停机时,如所处环境外界温度较低,应将泵体内剩水放掉。
C.2 运转
C.2.1 运转时,轴承温度不能超过外界温度40℃,不能高于80℃。
C.2.2 水泵换油时间,第一次工作80小时后进行,以后每工作2400小时或每次检修时换油。
C.2.3 填料室内正常漏水速度以每分钟10-20滴为宜,超过或太少时应加紧或放松填料压盖。
C.2.4 定期检查弹性联轴器,注意电机与轴承温度,注意加油,出现噪声或异常应立即停止检查。
1.操作人员首先要具备司炉资格,做到持证操作。操作负责人应认真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安全操作知识及方法。
2.每次开机前要检查燃气阀门是否打开,否则燃烧器不工作。
3.启动控制柜上的电源控制按扭,此时数显窗就显示当前炉内压力,压力高低的判段参照锅炉控制器说明书。
4.燃烧机启动后,风机先预吹扫30—50秒后,再开燃气阀;即建立火焰。(具体燃烧过程参看燃烧机使用说明书)
5.燃烧机的启停是由锅炉控制器根据压力的变化来发出启停指令的,(此功能为全自动)操作员应经常观察压力的变化若出现异常现象就立即停机、停火。
6.锅炉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随时观察水位,特别要保证补水箱满水。操作人员应定期给锅炉排污,保证锅炉水质。
7. 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一旦有异常现象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处理故障后从新开机。
8. 对于用三相电源的燃烧机操作员应在第一次开机前要确定电机的正、反转,否则就不能正常点火。(此时燃烧机在启动十几秒后风机停止,控制盒报警)
(二)关机操作:
1. 关机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当炉内压力到达所设定值自动关机,此时操作员不必进行任何操作。
2. 第二是:人为停机和交接班停机时,此时操作员应按下锅炉控制器的停止键,关闭燃烧机,然后再关闭控制器;等燃烧机完全停止后断开总电源。
3. 停机时间长时要关闭燃气管路阀门,以免有泄露危险。
1.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2.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锅炉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
①检查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天然气过滤是否正常通气,燃烧时油泵及过滤器应能正常过油,打开天然气供气阀门燃油时应打开供油阀门;
②检查水泵是否正常,并打开给水系统各部位阀门、风门,手动位置时烟道应在打开的位置,应将电控柜上泵选择开关选择在适当的位置;
③检查安全附件应处在正常的位置上,水位表、压力表应处在开的位置上;
④各操作部位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⑤除氧器能正常运行;
⑥软化水设备能正常运行,软化水应符和GB1576的标准,软水箱内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4.开机
①接通电控柜的电源总开光,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号,如果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除故障;
②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行状态;
③在升至一定压力时,应进行定期排污一次,如蒸汽锅炉冲洗水位表一次,并检查炉内水位;
5.炉水控制指标:
①炉水碱度 6~26mmol/L
②炉水含氧量 ≤0.1mg/L
③给水硬度 ≤0.03mmol/L
④炉水PH值 10~12
6.正常停炉:
①关闭锅炉运行开关
②关闭天燃气阀门
③锅筒内压力降低
④锅筒内水位处于高水位
⑤检查排污阀是否关闭严密
⑥关闭锅炉上水泵阀门
⑦关闭电源总开关
7.事故停炉:
①当发现锅炉本体产生异常现象,安全控制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②锅炉给水泵损坏,调解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③当电力燃料方面出现问题时应采取按动急断开钮;
④当有危害锅炉或人身安全现象时均应采取紧急停炉;
8.临时停电注意事项:
①迅速关闭主蒸汽阀、防止锅筒失水;
②关闭电源总开关和天然气阀门;
③关闭锅炉表面排污阀门防止锅炉出现其它故障;
④关闭除氧器供气阀门;
⑤按正常停炉顺序,检查锅炉燃料,汽、水阀门是否符合停炉要求。
9.燃气供应不足时的注意事项:
①迅速与天然气调度取得联系问清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
②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
③随时观察燃烧情况,火焰正常为麦黄色。
2 适用范围 只适用于锅炉房。
3 总则 锅炉操作人员、水处理化验员应持证上岗,且工作时不得离开工作现场,并做好相关记录,无关人员不得动用设备。
4 内容
4.1 点火前检查
4.1.1 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管道、阀门有无泄露(可用肥皂水进行检漏);阀门开启是否正确。
4.1.2 检查软化系统是否正常,软水箱的水位正常,软化水每天化验一次,严禁将不合格的水打入锅炉,软水硬度0.03mol/L。
4.1.3 检查供水系统是否正常。
4.1.4 检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则应打开放空阀进行放空,直至上水为止。
4.1.5 检查水位计,水位应在正常位置。
4.1.6 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按钮处于正常位置。
4.1.7 保持鼓风机入口处周围清洁,防止灰尘、纸屑等杂物进入锅炉。
4.2 点火运行
4.2.1 开启锅炉电源开关,监视锅炉正常点火运行,检查燃烧火焰的状态,检查各部件运转有无异常声响。
4.2.2 巡视锅炉升温状况,大小伙转换控制状态是否正常;定时查看水位计的液位。
4.2.3 运行应根据负荷变化调整汽压,锅炉工作压力定为0.6MP,最大压力不超过1.0MP,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为1.0MP。
4.2.4 供汽 缓慢开启分汽缸上的主阀门,让微量的蒸汽进行暖管,同时将管路上的泄水阀开启,泄出冷凝水,暖管时间不少于15分钟,暖管时应注意管道的膨胀和支架情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暖管并消除故障,待管路上的冷凝水减少时,方可全开供汽阀门,正常供汽。开启时宜缓慢进行,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是否有异常声响,如有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锅炉供汽后应再一次检查汽、水管道、阀门有无漏气漏水现象,运行是否正常。
4.3 停炉
4.3.1 正常停炉 当蒸汽压力达到设定值时,自动停炉;当锅炉内蒸汽压力降到设定
值时,由电控器控制自动再次启动。
4.3.2 人为停机和交接班停机 操作员按下锅炉控制器的停止键,待燃烧机完全停止后,关闭总电源。
4.3.3 长时间停炉(如检修、停产等造成的停炉)。先关掉锅炉房内的天然气阀门,再关闭公司天然气调节柜前后的两个阀门,切断电源,等温度降到60度以下,放空锅炉内的水。清洗水位计,做好保养防腐工作。
4.4 一般故障处理
4.4.1 满水处理 在正常运行中,看不到水位计液面时,进行水位检查,确定水位过高时,可打开排污阀进行放水,待水位降至正常范围时,关闭排污阀,继续运行。
4.4.2 缺水处理 在正常运行中,看水位计液面下降到看不见时,检查排污阀是否关严,再往锅炉内供水,水位正常后可继续运行;如仍看不到液位,立即停止供水,采取紧急停炉,关闭蒸汽阀,进行检修,待问题处理后再开炉运行。
4.4.3 超压处理 立即停炉,打开分汽包下疏水器旁边的旁通阀进行排汽降压。
4.4.4 停电处理 非人为停电时,立即关闭天然气阀门,检查各阀门的开启情况,必要时关小送汽阀门,保持锅炉内适当压力。
4.5 其他注意事项
4.5.1 司炉工每天做好锅炉房内和周边的清洁卫生。
4.5.2 及时、准确的填写各种记录。
4.5.3 严禁在锅炉运行时,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4.5.4 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事态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