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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地质勘查队伍分布在以下部门: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管理
2、各地质勘查局、各有色地质勘查局、各煤田地质局、各核工业地质局、各冶金地质局
3、中国地质调查局: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4、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冶勘总局):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5、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涿州):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6、中国核工业地质局: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7、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8、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9、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
10、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
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即新星石油有限公司)
1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为主)
14、中国盐业总公司(即中盐勘察设计院)
15、延长油矿管理局(陕西省)
16、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质院校: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北京)
2、吉林大学(原长春地质学院)
3、成都理工大学(原成都地质学院)
4、长安大学(原西安地质学院)
5、石家庄经济学院(原河北地质学院)
6.中国海洋大学(原山大地矿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
(一)将原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
(二)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国土资源部所属的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的事业单位。具体职能和编制由国土资源部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各工业部门所属地质勘查队伍要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推进改革。冶金、有色、轻工、化工、建材等部门所属的地质勘查单位,可以从各自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改组为企业或进入企业集团,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家经贸委与各工业局研究确定。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可以从所属地勘队伍中保留一支从事放射性矿产勘查的精干队伍,其余与原地质矿产部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同步进行属地化、企业化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由国防科工委研究确定。武警黄金地质勘查部队的改革,按照中央军委和国务院的有关决定执行。轻工局所属部分地勘单位,并入中国盐业总公司。
一、地质部地勘系统
中国地质调查局:2001年成立,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天津地质研究所(天津地调中心)
沈阳地质研究所(沈阳地调中心)
南京地质研究所(南京地调中心)
宜昌地质研究所(宜昌地调中心)
成都地质研究所(成都地调中心)
西安地质研究所(西安地调中心)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全国地质资料馆)
国土资源部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中国地质图书馆
中国地质博物馆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方法技术研究所
勘探技术研究所
探矿工艺研究所
探矿工程研究所
郑州综合利用研究所
成都综合利用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院机关):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各省市区地质勘查局(组建地质调查院)全部下放。
原石油地质系统于1997年成立中国新星石油公司,2000年划归中国石化集团。
二、冶金地勘系统(原冶金部地质勘查总局)
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国冶勘总局),成立于2001年。
中国冶勘总局一局(华北局):燕郊:第一地质勘查院(燕郊)、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原冶金部第一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河北天元地理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天元五一五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06年从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分出):原编制为:一队:迁安;二队:衢州;515队:秦皇岛;516队:宣化;518队:邯郸;520队:邢台;522队:唐山;物探队:滦县;水文队:定州;超硬材料研究所:探矿技术研究所:燕郊;测绘大队:燕郊;建筑规划设计院:职工医院:二级甲等;子弟学校:
中国冶勘总局二局(原华东局606队):福州:第二地质勘查院、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
中国冶勘总局三局:太原:311队、312队、314队、316队、地勘院、岩土总公司。
中国冶勘总局山东局:济南:2个专业公司,4个综合地质队、2个专业地质队、2个勘查院、1个测试中心和1所高级技工学校:山东正元资源勘查研究院、新疆地质勘查院(乌鲁木齐,外派单位)、山东正元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冶勘总局中南局:武汉,分布在湖北、湖南、广西三省八市:603队:大冶;604队:孝昌; 605队:襄樊;606队:黄石;607队:宜都;608队:黄石;609队:黄石;水文队:黄陂。
中国冶勘总局西北局:西安:西北地质勘查院(西安,原西安地质调查所);五队(酒泉);六队(汉中);乌鲁木齐地质调查所。
中国冶勘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保定,国内三大航空物探队伍之一。
中国冶勘总局遥感技术应用中心:北京
中国冶勘总局昆明地质调查院:昆明,原西南局昆明地质调查所。
中国冶勘总局广州地质调查所:广州
四川省(西南)、辽宁省(东北)冶金地质勘查局和冶金华东地质勘查局(安徽省)已下放。
三、煤炭地勘系统(即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总部原涿州,现迁北京丰台。
江苏煤炭地质局:常州,勘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物测队、机械研制中心、勘探研究所、江苏长江机械化基础工程公司。
浙江煤炭地质局:杭州,浙江华厦工程勘察院,浙江华厦建筑基础工程公司,浙江煤炭测绘院等。
广东煤炭地质局:广州新市镇,152地质队、201地质队、202地质队和江南基础工程公司。
广西煤炭地质局:柳州
湖北煤炭地质局:武汉,125队、182队、物探测量队、地质勘查院和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青海煤炭地质局:西宁,105勘探队、132勘探队、物测队、勘查院4和青海岩土工程勘察咨询公司。
第一勘探局:邯郸,119勘探队、129勘探队、173勘探队、物测队、科教中心、地质勘查院、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勘探局:北京,机械研制中心,建筑工程公司,地质制图印刷中心。
水文地质局:邯郸,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察院、四个水文地质队和物探、基础工程、机电安装、物资供应、地能空调、污水治理等六个专业公司。
航测遥感局:西安
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北京
煤炭资源信息中心:涿州
地球物理勘探研究院:涿州
干部学校(党校) :涿州
中煤地质报社:涿州
河北省(邢台)、山西省、内蒙古、东北(沈阳)、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蚌埠)、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泰安)、河南省、湖南省(株洲)、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新疆煤田地质局已下放。
四、核地勘系统(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地质总局)
核地勘队伍组建于1955年,现有6个地区性地质局、52个地质大队以及研究院所、工厂、医院等90个县团级以上企事业单位,分布于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国核工业地质局(核工业地质调查院):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为其业务支撑单位,以6个地区核地质研究所为主体,组建6个核工业地质调查分院,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核工业西北地质局216大队、核工业西北地质局208大队、核工业东北地质局243大队作为专业勘查队伍。
6个地质局所在省的48个地勘单位,以省为单元,整体属地化,组建辽宁省(东北)、江西省(华东)、湖南省(中南)、广东省(华南、由韶关迁花都)、四川省(西南)、陕西省(西北)核工业地质局,其余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9个单位属地化后(组建了河南省(信阳,原308大队)、贵州省、甘肃省、青海省等4个核工业地质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管理。
五、有色地勘系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有色地调中心):成立于2001年,北京地质调查所、桂林地质调查所、新疆地质调查所、地质资料馆、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
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资环):成立于2003年,北京索坤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遥感中心、北京测绘院、北京中色物探有限公司(原物化探中心)、河北有色测绘公司。
19个地质勘查局全部下放: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天津市地质调查总院,含河北):原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下辖514队(承德)、517队(石家庄)、519队(保定)、地质四队(秦皇岛)、普查大队(燕郊)、核工业247队(宝坻,原属核工业东北地质局)等六个地质队和一所职工大学(保定),在天津局本部设有天津市地质勘查总院、地质研究所。
内蒙古有色地质勘查局
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吉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黑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南京。下辖805(六合)、806(徐州)、807(南京)、809(南京)、810(南京)、813(南京)、814队(镇江)、研究所(南京)、测绘院(镇江)、矿产开发研究院(南京)、南京岩土工程勘查院。
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绍兴)
江西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河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广东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广西有色地质勘查局
海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贵州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西南有色地质勘查局(昆明,含四川)
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西安,属陕西省正厅级事业单位,有12二级单位,分布于西安、临潼、咸阳、宝鸡、汉中、商洛等地)
甘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青海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
六、化工地勘系统(原化工部地质矿山局)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中国明达化工矿业总公司):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16家地质勘查院(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阿城)、江苏(徐州)、浙江、福建、泰安(钾盐地质)、河南、山东、湖北(荆州)、湖南、广西、贵州(遵义南白)、云南、陕西)、1家地质研究院(化工地质调查总院(地质研究总院))、1家职工医院。辽宁省(锦州)、安徽省(马鞍山向山)、广东省(花都)、四川省化工地质勘查院(彭州军乐)等4家已下放。
七、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建材地调中心):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地质公司,辖26个各省、市、区总队,现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
九、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原为成立于1974年徐水的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后总部迁涿州,2004年更现名。
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高碑店,原为海洋石油勘探局。
十一、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公司
原地质矿产所属石油地质单位于1997年成立中国新星石油公司,各石油地质局改称石油局,2000年整体并入中国石化集团。
华北石油(地质)局:郑州
东北石油(地质)局:长春
华东石油(地质)局:南京
中南石油(地质)局:长沙。
西南石油(地质)局:成都,地质勘察总公司
西北石油(地质)局:乌鲁木齐
上海海洋石油(调查)局:
广州海洋石油(调查)局:2001年划归中国地址调查局。
十二、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中国盐业总公司:中盐勘察设计院(前身是轻工业部盐业勘探队):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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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厅组织对我省地勘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共有地勘单位48个,年末在职职工人数 12288 人(其中,从事地质勘查有6725人;从事工程勘察与施工的有4195人;从事矿产开发的有603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有3061人),较2005年职工人数9472人增加2816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有414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936人;具有中级职称的1583人),较2005年专业技术人数3879人(具有高级职称的843人;具有中级职称的1752人),增加268人。在职职工劳动报酬为18073.47元,较2005年的14882.29万元增加3191.18万元,增幅21.44%。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全省离退休人员为14662人,比较2005年离退休人员14535人增加127人;离退休费用21695.91万元,比较2005年离退休费用20658.11万元增加1037.79万元,增幅5.02%。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共有42个,比2005年增加3个,资质类别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选冶加工试验等11类。全省地质勘查单位拥有各类单项资质总数为155个,其中甲级资质62个,乙级资质54个,丙级资质39个,其中具有最高资质为甲级的单位有28个,最高资质为乙级的单位有1个,最高资质为丙级的单位有13个。
二、我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已属地化的有3个(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湖北省核工业队、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中央直属地勘单位有5个(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湖北省地质勘查院、湖北煤炭地质勘查院、中国建材地质勘查中心湖北总队、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国有地勘单位共有25个,资质类别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选冶加工试验等11类。全省国有地勘单位拥有各类单项资质总数为117个,其中甲级资质50个,乙级资质48个,丙级资质19个,其中具有最高资质为甲级的单位有24个,最高资质为乙级的单位有1个。
(二)经济发展状况
近几年来,我省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趋好,效益呈较快增长势头。现将省内主要国有地勘单位经济状况简述如下:
1.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我省地质勘查工作主力军之一。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该局资产总额达16.12亿元,比2005年的15亿元增加了1.12亿元,总资产增长率达7.5%。其中,生产性资产9.75亿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7622万元,增长8.5%,生产性资产中的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1.47亿元,比上年度增加1816万元,增长14.1%。全局净资产总额达6.9亿元,比上年增加4441万元,增长6.9%。全局负债总额9.22亿元,资产负债率与2005年相当。
2006年,该局全年实现总收入达14.67亿元,比上年度的11.19亿元增加3.47亿元,增长31.1%。总收入中,地质勘探业收入从2005年的2.71亿元增加到3.43亿元,其中,地质勘探费由上年的1.95亿元提高到2.53亿元,增长了29.8%(主要为政策性增资);地质专项拨款从2005年的4454万元增加到5163万元;矿业权转让收入430万元;矿产开发收入从2005年的796万元增加到951万元;工程勘察施工收入从2005年的6.41亿元增加到8.71亿元;其他产业收入2.22亿元,比上年增加4960万元。
2006年度全局支出总额为14.32亿元,比上年度的10.85亿元增加3.34亿元,增长31.99%。其中,地质找矿支出6549万元,矿产开发支出806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610万元和76万元。
2.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
截至2006年12月31日,该局资产总额达5.39亿元,比2005年的4.7亿元增加了0.69亿元,总资产增长率达14.7%。其中,生产性资产7309.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688.39万元,增长10.4%,生产性资产中的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6120.6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481.21万元,增长8.53%。全局净资产总额达4327.78万元,比上年增加220万元,增长5.36%。全局负债总额3.23亿元,资产负债率与2005年相比增长14.07%。
2006年该局总收入2.77亿元,与2005年同比增长14.04%。其中:地勘业收入2.12亿元,工程勘察施工收入2717.77万元,其他产业收入5287.73万元。地勘收入中,地质勘探费1.01亿元,地质专项拨款302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1780万元,矿产勘查劳务收入8107.61万元。2006年,该局总支出26776.42万元,同比增长14.03%。其中,地质找矿支出11605.86万元,同比增长52.47%。
3.中国地质调查局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该所资产总额达8444万元,比2005年的6770万元增加了1674万元,总资产增长率达24.7%。其中,生产性资产533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1036万元,增长24.1%,生产性资产中的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305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036万元,增长51.3%。2006年全所负债总额34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 77万元。
2006年该所实现总收入(产值)6282万元,较2005年增长21.8%;2006年总支出4460万元,较2005年增长11%。
(三)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省公益性地质工作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和省两级财政预算支出。2006年本省地勘单位争取投入公益性地质项目资金共计达1.3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地质项目资金1.29亿元,获得省级财政地质勘查专项资金1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包括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经费4411万元;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经费5135万元;地方财政拨款984万元。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勘查开发局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是我省勘查工作的两支主力军,2006年他们认真研究把握国家和本省加强地质工作的政策及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各方关系,调整立项思路,积极组织申报和落实各类国家资金地勘项目,争取国家和本省财政资金项目54项,经费达7520万元。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勘查开发局争取国家和本省财政资金项目实际投入突破4000万元预期目标,达到4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29项,经费2747万元;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6项,经费900万元;省级地质勘查基金项目15项,经费680万元;省国土厅技术支撑服务项目13项,约150万元。此外,部分下年度新上和续作项目资金已争取到位或申报待批。其中已批准到位中央财政地勘项目和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有8项,经费990万元;已申报审查待批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和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有20余项;区域地质调查在全国首批实现数字化填图并顺利通过野外验收。1:25万十堰—襄樊幅地质修测统一了该地区地层系统,总结了区内火山岩、侵入岩时空分布规律,提出了区内基本构造格架新认识;1:5万金牛幅、高桥幅区域地质调查初步划分出区内火山岩岩相体,新发现膨润土、珍珠岩等矿(化)点;1:20万神农架幅巫溪幅区域重力调查完成面积4500 平方千米,800个物理点。湖北省江汉流域经济区农业地质调查项目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阶段工作全面展开,通过横向协作和产学研相结合方式实施的沿江镉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农业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城市矿山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洪湖湿地生态评价及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等各子项目野外工作取得了一批阶段性成果资料。
(四)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情况
抓住地质勘查工作社会需求增长的有利时机,全省商业性地质勘查技术劳务经济规模稳步扩大,服务地域逐步拓宽,经济效益保持增长,社会影响得到提升。2006年,全省地勘单位签订商业性地质勘查技术劳务项目数百项,合同额2亿多元。所承接的项目类型主要为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储量检测、地区矿产资源规划、矿山环境影响评估、矿山技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调查、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建设前期地质调查、地质遗迹调查与地质公园规划等,但技术含量较高、单项合同额较大的矿产勘查项目比例增大。同时,省外、国外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市场也逐步得到拓展,省外主要瞄准西部市场,国外主要推进周边国家和非洲国家市场。
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2006年度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资金276万元。开展了“援埃塞俄比亚矿产地质调查”项目,编写的《中国援埃塞俄比亚矿产地质调查前期考察报告》通过了评审,并提交商务部和埃塞俄比亚矿业能源部;编制的《埃塞俄比亚Gimbi-Nejo地区1:25万地球化学调查总体设计》向商务部、国土资源部科技司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局作了汇报,正在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提交了湖北省郧西县周公山锑矿、郧西县西沟锰矿、竹山县牌楼锑矿等一批矿权登记申请,完成了鹤峰县向家山—九台山锰矿地质预查等8个矿权申报资料的修改、踏勘检查、延续申请等工作,为开展矿产勘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矿产开发工作情况
本省地勘单位矿产开发工作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是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地勘单位通过探矿权折价入股方式参与矿山开发,年收益在1000万元左右。在矿产品加工贸易方面,省地矿局实验研究所矿产开发公司研发生产的环粘土、铸造涂料、水性保温隔热涂料、耐火原料等非金属矿深加工产品市场逐渐打开,目前年矿产品产值在1000万元左右。
(六)工程勘察施工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工程勘察施工完成产值约9.28亿元,其中属地化地勘单位完成产值8.9亿元,占总产值的95.91%;中央直属地勘单位完成产值3549万元,占总产值的3.82%;其他地勘单位完成产值136万元,占总产值的0.27%。
2006年,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工程勘察施工共完成产值7.31亿元(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施工、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等)、实现收入6.36亿元。其中:省内完成产值4.85亿元、实现收入4.42亿元,省外完成产值2.28亿元、实现收入1.85亿元,境外完成产值人民币0.18亿元、实现收入人民币0.09亿元。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湖北省地质勘查院是我省以磷化工为主产业的勘查单位,“十五”期间地质工作开始走向市场获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05年完成工勘项目110个,产值4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完成的“石油学院南区”项目获荆州市优秀勘察成果三等奖,获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三等奖,在社会上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2006年完成项目129个,合同总额450万元。从业人员年均收入2.5万元,在岗率达到90%,比2005年均有增加。
三、我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的相继出台,我省各地勘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深化改革,突出加强地质工作,加快地矿经济发展,积极推进湖北地质事业全面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可取经验。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富民、强队、兴局”为目标,以“调整结构、强化主业、培育主体”为主线,以地质工作为立局之本,以矿产开发为强局之路、以科技创新为兴局之策,实施“一主三化”发展战略,壮大核心产业、巩固优势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开辟新的服务领域,推动地质工作和地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所谓“一主三化”,就是坚持以地质勘查为主业,加快推进矿产开发产业化、建设工程集约化、多种经营产权多元化。通过有效整合全局资源,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理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形成以地调院、环境总站为龙头,以地区性、专业性地勘单位为重要支撑的以局为单元的地勘主业队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整体优势,突出矿产资源勘查,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以及地质环境调查,积极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做优做强地勘主业;以局矿业公司为投资经营主体,大力加强矿业权经营和矿产品开发,新增、运作一批探矿权,控股、参股一批矿山企业,实现矿产开发产业化;以地建集团为龙头,以高资质企业为支撑,调整经营策略,瞄准重点项目,立足国内市场、拓展海外业务,实行专业化分工、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经营,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要努力盘活地产资源,适度发展制造加工业,精心培育服务业,改革多种经营产权制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将股份制作为放开搞活多种经营企业的主要实现形式。经过近几年的努力,该局的队伍结构更趋合理、专业特色和优势更加凸现、市场竞争力更强,地勘队伍正向主业现代化、辅业企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加速迈进。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求生存、谋发展、带队伍,一是在“三个不变”,即保持地勘事业性质不变、保持地勘主业不变、保持地勘单位建制不变的前提下,局、队两级分流部分人员组建工程勘察、岩土施工、地理信息等地勘延伸产业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以解决人员安置压力,弥补事业经费不足。二是保持行业特色,稳定地勘主业,在国家地质任务不饱和,商业地质市场发育不充分的情况下,面向公益性地质和商业性地质两个市场,大力开拓地质勘查工作领域。经过艰苦努力,该局不仅保留了原有地勘工作体系、单位建制、保存了地勘队伍基干力量,保留提升了地勘及相关资质,保证了地勘主业稳步较快发展,并取得了丰富成果和良好效益。
中国地质调查局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抓住国家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通过积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学科建设,加大先进装备引进管理,大力推进基地建设,队伍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力量进一步增强,在地质科研及地质生产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稳步提高,国家地质调查工作骨干队伍的职能和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总结我省地勘单位改革经验,有以下体会:一是有一个团结战斗、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特别是在行业不景气,单位生存发展困难的情况下搞改革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主心骨作用。二是坚持从一切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改革。三是注重在改革中妥善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的利益关系,兼顾各方利益。四是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特别是妥善处理好保持地勘工作体系与在市场中求生存的关系,实现两者同步协调发展。五是按照有利于生存、有利于发展、有利于保持主业的原则,推进地勘单位的改革。
四、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一)加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
由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的要求,以所属地勘单位为主体,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骨干,充实野外地质调查技术力量,加强装备和基地建设,建实建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列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切实保障其运行和工作的开展;项目经费按实际工作量核定。
(二)深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推进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研究解决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属地化管理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按照全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统一政策,落实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社会保障政策、地方性补贴和住房改革政策;帮助国有地质勘查单位解决职工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问题;加快分离地勘单位办社会职能的改革。
(三)完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制度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矿业(山)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的机制。加大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力度,突出发挥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制度,主要用于重点矿种、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及找矿综合研究工作。逐步扩大基金规模,省级财政分成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矿业权价款等收益,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
(四)引导国有地勘单位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
积极培育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主体,积极探索以公益性地质工作为先导,以商业性地质工作为主体,二者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地质勘查发展道路。鼓励支持国有地勘单位获取运作矿业权,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投资权益;鼓励国有地勘单位与社会资本及外资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公司和机制灵活的找矿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矿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培育壮大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市场主体。
(五)加快地质人才队伍建设
将地质教育纳入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对地质类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依托我省地质院校,加强与部属院校的合作和共建。全面实施地质职工全员教育,推进在职职工的岗位培训和青年职工的学历教育,有计划地选送各类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地质队伍总体素质,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快培养高层次的地质专业技术骨干和复合型人才。建立我省地质杰出人才、地质找矿成果、地质科技进步等奖励制度,激励地质科技创新,形成地质找矿不断取得成果、地质科技水平不断创新、地质人才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大力改善野外地质工作条件,提高野外地质工作人员待遇,完善津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家选拔机制。逐步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发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
(六)推动地质科技创新
编制全省地质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机制,营造良好的地质科研环境。健全地质科技多渠道投入体系,逐步加大地质科技投入,合理安排重大地质科技问题研究和新技术引进推广的经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计划对重要地质科技项目倾斜。积极开展重大地质问题科技攻关,突出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地质问题研究;组织运用新的理论和技术方法,开展重要矿产的成矿条件、成矿规律和成矿预测研究;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地质勘查与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的创新;积极开展非常规油气资源、尾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技术以及矿山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地下水资源和地热资源开发、农业地质和城市地质环境等课题的综合研究。加强省级重点地质实验室的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提升地质装备水平,采取措施提高现有地质装备的利用效率,加快深部探测、分析测试等高新技术及先进设备的引进、开发与应用。
(七)扩大地质领域对外开放
积极推进省外、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重点到资源勘查开发潜力大、资源互补性强、有一定投资环境的国家和地区开展我省严重短缺或投资收益显著矿种的风险勘查工作。鼓励国有地勘单位和有条件的企业以资源条件较好、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的西部省份以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开展省外、国外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创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广泛开展地质勘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五、对策建议
地质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地勘单位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和基础服务,任务光荣而艰巨,必须进一步加快改革发展步伐。针对当前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对策及建议如下:
(1)进一步落实加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尽快落实将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列为本级财政支出重点内容的政策。按照国务院批准的2007年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这支队伍经常性支出纳入“一般公共事务”类级科目。同时,每年度相应固定安排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和环境地质等公益性地质工作专项经费,适应地质工作信息化、现代化进程需要的地质装备更新专项经费,地质成果数字化建设与地质资料保护专项经费以及基本建设专项经费支出。建议中央财政对省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安排一定的专项补贴。
(2)长期以来,因政策缘由,多数地勘单位未能纳入社保体系,职工后顾之忧没有解决,单位负担较重。因此,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解决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地质队进城及各种政策性补贴等问题。
(3)建议加快地勘单位资本积累和职工生活条件改善的步伐,通过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对地勘单位所持有的划拨土地给予优惠政策,使之成为地勘单位能够经营开发的商业用地,作为资源经营,以解决地勘单位经济积累不足的问题,同时,针对地勘单位的实际困难,给予地勘单位职工集资解决居住条件的政策。切实解决职工住房货币化所需的补贴资金。
(4)在全面落实《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和《关于印发〈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财建〔2006〕695号)所给予地勘单位在矿权经营方面的政策基础上,对国有地勘单位获取经营矿权和矿山开发给予进一步倾斜政策。中央、省级基金矿产勘查项目形成的探矿权出让收益分配比例向承担项目的国有地勘单位倾斜,建议为转让价款的30%。
(5)以野外一线为重点,切实增加省级地质勘查队伍的装备投入,改善地质装备条件。此类经费根据实际需要,中央财政予以专项补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补助经费,帮助省级地质勘查队伍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的问题。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浙江煤炭地质局的平均月薪为3500元每月,略低于其他公司的同职位工资,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福利有五险一金,租房补贴,满一定年限可以评职称。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浙江煤炭地质局,成立于2017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