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属于华东还是华中还是哪里?
哪里都不属于,直属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设立6个区域监管局:华北能源监管局 、东北能源监管局、西北能源监管局、华东能源监管局、华中能源监管局、南方能源监管局;11个省级监管办公室:山西能源监管办、山东能源监管办、甘肃能源监管办、新疆能源监管办、浙江能源监管办、福建能源监管办、河南能源监管办、湖南能源监管办、四川能源监管办、云南能源监管办、贵州能源监管办。
区域监管局管数个省,省级监管办只管本省。
华中电监局是正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在华北、东北
、西北、华东、华中、南方地区6个设立区域监管局,名称为国家能源局XX(区域名)监管局,为正厅级单位。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负责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事故调查处理等职权。
国家能源局在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设置6个区域监管局在山西、山东、甘肃、新疆、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12个省(自治区)设立监管办公室。
根据《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华北监管局的主要职责是:
1.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
2.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
3.负责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有关电价;
4.负责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事故调查处理;
5.负责组织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
6.负责协调有关跨省、跨区能源监管业务;
7.负责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国家能源局下达或交办的有关事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