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煤炭行业的,现在要写论文,题目应该怎么写?
给你一些建议吧,论文的题目需要小而美,不管是煤炭行业,还是其他什么行业题目不要贪图很大的题目,因为不好把控,而且不容易有实际上的研究结果。
论文的题目主要是对论文本身内容的一个浓缩精华,你需要先想好想要写哪方面的文章,解决什么问题,题目就自然出来了
如果是2000字我看也不是专业性质的那就还是说点浅显的好。
这是3000多字的,我觉得你把一些看着不必要的东西删删就可以了
煤炭安全管理
2002年以来,我国对煤炭资源的需求量急速增长,煤炭市场供应严重短缺。面对经济利益的巨大诱惑,受利益驱动,小煤矿遍地开花,大煤矿超能力生产,“大矿大干,小矿蛮干”,直接导致“大矿大难,小矿多难”。据国家安监局煤矿事故统计显示,我国煤矿产量约占全世界的35%,但煤矿事故的死亡人数却占了全球的近80%,频发的矿难已成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老大难”问题,拷问着我国煤矿安全体制的有效性。
矿难频发的原因
根据调研分析,除我国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开采难度大以及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利益驱动因素外,引发矿难频发的主要原因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煤矿平均规模小,生产方式落后,安全保障不足。全国有23300多座小煤矿,平均年产量不到3万吨,其总产量虽然仅占全国产量的三分之一,但死亡人数却占了三分之二。在2005年全国21.1亿吨煤炭产量中,约有7亿吨安全生产保障条件不足,乡镇煤矿原煤产量仅占全国煤矿的38%,而事故死亡人数和特大事故起数所占比例均超过了70%。
煤炭行业人才严重短缺和断档。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对山西煤炭行业从业人员队伍的调查表明,煤炭生产第一线技术员数量不足安全生产最低要求的半数,其中采掘区技术人员更为短缺,高级技工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到3%;地方煤炭企业一线采掘区工人80%为更换频繁的农民工,乡镇矿工人中95%为临时工。
煤矿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安全欠账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中心2004年12月发布的《全国国有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调研报告》指出:2004年全国原煤产量为19.5亿吨,但具有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仅为12亿吨,4亿吨需要对安全系统进行升级改造,1.5亿吨是安全状况不达标的,另外2亿吨是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煤矿和已报废或破产的矿井生产的。目前,中国国有煤矿的安全投入欠账达500多亿元,生产设备超期服役的约占三分之一。投入不足已成为当前煤炭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
官煤勾结,亦官亦商。在许多矿难中都能够看到官煤勾结的影子。众多官员参股煤矿,还有许多煤矿老板亦官亦商,甚至是安监官员。去年8月,国务院下达撤资令,要求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从煤矿撤资。据监察部统计,截止2005年12月23日,有487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登记入股资金7.37亿元,已经撤资5.62亿元,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撤资进程缓慢。
局部利益至上,经济指标主导一切。地方政府盲目发展经济的巨大冲动,导致干部错误的政绩观,需要当地小煤矿提供资金支持和代表成绩的经济数字,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官商利益链条。一些地方,中央政策、国家法律不能严格执行,被所谓的地方发展和局部利益所取代,甚至成了谁也不好公开反对的潜规则。这种表面看起来不涉及金钱交易的官商利益链条也是造成许多煤矿非法开采、屡发事故的重要原因。
体制缺陷导致的短期行为。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许多煤矿不景气,大部分集体煤矿由于无力投入而被租赁、承包或转包,承包以后的矿主只关心承包期的利益,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很少,甚至根本没有,因此累积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非法违规开采现象严重。2005年7-8月,全国煤矿60%的重特大事故发生在已责令关闭或停产整顿但仍然违法生产的煤矿。由于停产整顿、关闭工作不落实,特别是为数众多的一些小煤矿,一些矿主,无视法律,漠视生命,管理混乱,从事违法违规生产的煤矿已经成为滋生事故、吞噬矿工生命的陷阱,对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行业管理弱化,工作不落实,监管缺位和渎职失职。一些地方政府忽视煤矿的安全生产,地方安监部门和煤监机构在煤矿整顿关闭问题上缺乏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作风,等待观望甚至渎职失职,有令不行,有案不查,有法不依,为煤矿的违法经营提供了可乘之机。
恶性循环,雪上加霜。由于煤炭是我国的主要一次能源,以燃煤为主的火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80%以上。煤、电是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保证,电缺找煤,煤缺找矿,于是大矿增产,小矿开花,诸上原因,矿难频发;于是大矿整顿、小矿关闭、遣散矿工、产量下降;于是电力告缺、要求增煤、运输告紧、悲情再现。
几点建议
改变发展观与现有经济增长模式,从根本上遏止矿难。
矿难问题,说到底是发展观问题。矿难频发是我国高能耗、粗放式的发展模式的市场反映。下决心遏止矿难,必须要改变发展观,彻底改变现有的经济增长模式。
首先,要坚定地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煤炭资源应实行高度谨慎的保护性限量开发,确保能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到煤炭生产企业,要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生产规模,提高回采率,大力提倡环境友好的“绿色开采”,坚决杜绝超能力、超负荷、超定员的掠夺性开采。
要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力度,遏制高能耗、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对能源和基础原材料的过度需求,将煤炭需求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正确的政绩观。要从政府的绩效评价、干部任用体系等方面进行改革,引入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率等考核指标,让科学发展观扎根于各级政府对经济社会事物的管理之中,大力倡导和扶持以节约资源和循环利用为特征的循环经济模式。
培养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是保证安全生产、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淘汰小煤矿,扶持发展一批现代化大煤矿和煤炭深加工项目,做大做强一批现代化的大型煤炭企业,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从而大幅度降低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率,促进煤炭生产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同时还应该延伸煤炭产业链,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和利用率,推进煤炭经济走上集约、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但是对高风险产业如“煤制油”等,应科学规划,先示范,再规模,切忌一窝蜂上马。此外,还要特别警惕以发展这类高风险产业的名义圈占资源,造成新的煤炭资源流失和浪费。
放开资源市场,尽快补齐煤矿安全欠账。为了尽快弥补安全生产方面的欠账、政府要增加投入,要确保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专款专用。除此之外,可以考虑出让一部分煤矿的国有股权,用所得资金填补安全旧债。另外要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的市场化运营,通过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流转引入外部资本,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全方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煤炭从业人员素质。目前,煤炭生产一线大多数是农民轮换工,文化水平低,技术素质差。特定的用工方式既影响到农民工学习技术的主动性,也影响到企业对农民工技术素质的进一步培养。另外,随着大学招生和就业形式的变革,进入煤炭企业的大学生逐年减少,煤矿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以煤炭大省山西为例,2003年全省煤矿工程类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为1599人,而到煤矿企业工作的还不足100人。人员素质低也是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政府、企业应采用多种形式与途径(例如定向培养、“三校生”、高职、岗位培训等),进行煤炭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包括强制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提高煤炭从业人员的素质。
增加科技投入,加大攻关力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针对我国煤矿安全领域需要重点突破的共性和重大关键技术,应该由国家和一些重要的产煤大省联合设立科技专项资金,以大型煤矿企业为主体,加大科技攻关力度,调动多方面的科技资源,迅速提高我国煤矿安全领域的科技研发水平和装备水平,提高生产的集约化程度,最大限度减少井下作业人员,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过于依赖人力开采而导致死亡率过高的局面。要特别加强对突发性事故的预测预防技术研究,有效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活动。要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监管部门的责任,将长效管理机制和专项治理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安全生产防治体系。还要对监管者进行有效监管,坚定不移地加大反腐力度,严防各种形式的官商勾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健全和完善群众监督和举报体系,使违法行为和非法违规煤矿无藏身之地。要鼓励煤矿企业职工对本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举报,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的作用,维护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
深化改革,构筑煤炭安全生产的整体氛围。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煤炭生产成本中应包括安全、环保成本,而已在生产成本中的工资又偏低(有资料统计,煤炭职工的平均年收入仅1.85万元,不足电力行业的1/3),亦需适当增加,因此煤价有所提高势在必然。但作为大户的电煤定价却难以做到煤电之间的公平对等博弈。类似这样的问题也影响着煤炭的安全生产,因此,深化改革,构筑煤炭安全生产的整体氛围是以政府为主的整个社会的责任。
但是太过度依赖煤炭资源。
1.量大质比一定优.
2.煤炭能耗高,重污染,国家不提倡。
3.当地人靠煤吃煤,坐等煤空,没有多元化发展。
4.受国际市场的影响大。
拓展资料:
山西省煤炭发展现状:
1、山西,是华夏民族的文明起源地之一,拥有非常悠久的人文历史。最让人联想到的就是煤炭资源丰富,比如:大同等一些产地。山西作为能源大省总在不经意间影响着中国,现如今山西省是人尽皆知的煤炭大省。
山西煤矿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山西煤矿多如牛毛,大大小小的矿井在山体中错落着,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从1949年的3676处,经过大规模建设,到1997年达到最高峰10971处,伴随而来的是煤炭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经安全整治、整合重组和去产能等,减至2018年978处。2018年山西省采矿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跨省、农户)增长速度下降53.5%;至2019年有所增长,增长速度为19.5%。
2、煤炭生产情况
煤炭产量上,山西省煤炭从1949年的267万吨,发展到2018年的9亿吨,占中国煤炭产量的比率从8.23%增至25.2%,70年中有58年煤炭产量位居中国第一,2019年山西省原煤产量97109万吨。
3、山西省煤炭出口情况
2014年山西省煤炭出口量达到45万吨,为近几年来最高值,之后出口量下降,2018年山西省煤炭出口量只有0.9万吨;2019年出口量有所增长,出口量为7.1万吨。
山西省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继续按照“定量、稳价、提效”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市场需求合理控制产能,科学组织生产,科学调控产量,稳定煤炭价格,合理安排销售计划,加大煤炭销量,维护煤炭市场平稳运行,保证煤炭供需平衡。
2.建立煤炭市场风险共担机制,全省煤炭企业实行同煤种、同区域、同流向、同价格机制,统一协调,加强合作,抱团取暖,坚决防止互相压价、内部竞争。
3.建立煤炭经济运行分析例会制度,加强对市场研判和日常运行监测,把握煤炭市场形势,防止市场出现大起大落。
4.加强货款回收管理,以防造成死债和形成新的货款拖欠。
5.保证省内重点行业、重点用户用煤需求。
6.加强企业管理,降低生产和销售成本,开源节流,减少企业支出,增加收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通过对山西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化发展历程的分析,梳理总结了产业结构与城镇化发展的特征与问题,在此基础上,选取1991-2011年的城镇化率与二次、三次产业产值作为指标,通过协整检验与格兰杰因果分析,从实证角度分析了山西省产业结构与城镇化发展的长期作用机制,得到了三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城镇化 产业结构 协整分析 格兰杰因果检验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城镇化是农村人口非农化并不断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过程,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必要途径,也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山西省的一次产业是薄弱环节,二次产业作为国民经济主体,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三次产业发展缓慢,发展速度滞后。总而言之,山西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瓶颈。本文通过研究山西产业结构演进与城市化发展的相互影响关系,得出山西省产业结构演进与城市化协调发展的理论机制,提出合理的产业调整和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数据来源
本文所有统计数据来源于《山西统计年鉴2001-2011》、《“十一五”时期数据山西》,《2012山西经济社会蓝皮书》和山西省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利用EVIEWS软件,通过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对山西省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化发展的长期作用机制进行实证分析。
三、实证分析
在实证分析中,为了避免双重共线性,在产值比重方面,放弃选用一次产业产值比重,而是分别采用二次产业(X1)和三次产业产值(X2)占GDP的比重来表示产业结构的演进。实证数据选择1991年至2011年之间20年的山西省年度相关数据。
1、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检验
时间序列的时变行为反应了时间序列的非平稳性质,因此会导致回归分析中存在“伪回归”,为检验城镇化率、第二、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百分比增长率序列的平稳性,对以上变量取对数,分别设为Y、x1、x2,利用Eviews6.0软件首先对三个变量分别进行单位根检验。
首先对序列城镇化率(Y)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如下:由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序列Y(城镇化率)的ADF值为0.435266,大于显著性水平为1%,5%和10%的临界值,说明Y(城镇化率)不能拒绝有单位根的原假设,为非平稳序列。所以,对序列Y一阶差分后,对D(Y)再次进行单位根检验。
对序列Y(城镇化率)的一阶差分D(Y)再次进行单位根检验 ,检验结果如下:
检验结果显示,D(Y)的ADF值为-7.345510,小于显著性水平为1%,5%,10%的临界值,说明该序列Y(城镇化率)一阶平稳。
同理,对序列X1(二次产业产值比重)一阶差分后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序列X1(二次产业产值比重)一阶差分后,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ADF=-3.355569,拒绝序列有单位根的原假设,即序列X1一阶平稳。对序列X2(三次产业产值比重)一阶差分,对D(X2)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序列x2(三次产业产值比重)一阶平稳。
2、协整检验
在进行时间系列分析时,传统上要求所用的时间系列必须是平稳的,即没有随机趋势或确定趋势,否则会产生“伪回归”问题。但是,在现实经济中的时间系列通常是非平稳的,我们可以对它进行差分把它变平稳,但这样会让我们失去总量的长期信息,而这些信息对分析问题来说又是必要的,所以用协整来解决此问题。协整检验的目的是决定一组非平稳序列的线性组合是否具有稳定的均衡关系。检验方法主要有E-G两步法和Johansen 迹统计量检验法两种。本文采用Johansen迹统计量检验法,首先对序列X1(二次产业产值比重)、Y(城镇化率)进行协整检验,检验结果如下:在5%的显著水平下,P值很小,拒绝不存在协整向量的原假设,即支持系统中至多存在一个协整向量的备择假设。所以表明1991年-2011年的样本区间内,序列X1(二次产业产值比重)与Y(城镇化率)之间存在唯一的协整关系。
同理,序列X2(三次产业产值比重)与Y(城镇化率)之间存在唯一的协整关系。
3、格兰杰因果检验
由于计量检验考虑的是一个变量对另一个变量的依赖关系,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因果关系,即变量间某种关系的存在不能够证明是因果关系或者影响的方向,这就需要做完协整检验表明协整关系后,再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用Eviews软件检验结果如下:
首先,对序列Y(城镇化率)与X1(二次产业产值比重)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结果如下:
由检验结果的P值可知,“Y(城镇化率)不是X1(二次产业产值比重)的格兰杰原因”的原假设被拒绝,即表明城镇化发展推动了产业结构演进。而“X1(二次产业产值比重)不是Y(城镇化率)的格兰杰原因”的原假设被接受。
同理,对序列X2(三次产业产值比重)与Y(城镇化率)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由检验结果P值可知,对于原假设“Y(城镇化率)不是X2(三次产业产值比重)的格兰杰原因”的原假设被拒绝,即在统计意义上支持了城镇化发展推动产业结构演进。而对于“X2(三次产业产值比重)不是Y(城镇化率)的格兰杰原因”的原假设由于P值较大被接受,说明统计意义上产业结构演进并没有推动城镇化发展。
四、结论与思考
山西省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化发展都具有很明显的特征,就是其对矿产资源的严重依赖性。格兰杰因果检验证实,山西省产业结构演进并不是城镇化发展的格兰杰原因,而城镇化则是产业结构演进的格兰杰原因。导致这种检验结果的原因,总的来说是山西工业化与城镇化之间的巨大偏差造成的,应该从三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在山西产业结构演进进程中,工业始终占有绝对主导地位,且采掘业占工业附加值的比重很高,采掘业尤其是矿产资源型产业大多分布在接近原料产地的山区,造成产业分散布局与人口分散居住,难以在空间上产生集聚。
其次,很多研究与实验结果均表明,随着产业结构演进与城镇化发展的推动,制造业与城镇化率应该呈同方向变化趋势,采掘业与城镇化率呈反方向变化趋势。但是根据景普秋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山西城镇化率与采掘业就业比重呈同方向变化,与制造业就业比重呈反方向变化。区域内资源产业的强势发展,垄断了该区域的所有产业活动,吸收了区域内各类经济要素为之服务,严重限制了当地制造业的发展。
再次,山西省的城镇结构多以中小城镇为主,城镇人口规模小,城市职能落后,对第三产业的市场需求不足,这种特征严重制约了具有城市化产业之称的第三产业的发展,使得第三产业带动城镇化发展的优势没有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