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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部关于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愤怒的电话
动人的柚子
2023-01-28 21:42:49

煤炭工业部关于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最佳答案
愤怒的乐曲
满意的西装
2026-04-07 12:50:2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管理,保障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炭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煤炭工业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管理全国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各省(区、市)煤炭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管理本省(区、市)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各矿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管理本矿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第三条 煤炭行业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建立或认定与其工作相适应的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煤炭行业的施工、设计、工程用品和建筑材料生产等单位可建立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试验室。第四条 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包括各级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和企事业单位的试验室。第五条 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技术标准和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第六条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煤炭建设工程、工程用品和建筑材料质量检查、评定和认证的重要依据。第二章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管理第七条 煤炭工业部对检测机构实行资质等级管理;检测机构取得煤炭工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后,方可在指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检测工作。第八条 检测机构划分为综合型、土建型、构件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型等四个类型。综合型分为二个等级,土建型、构件型各分为三个等级,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型分为一个等级。第九条 对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考核的内容包括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资料、规范标准、工作制度、工作环境等六个方面。各检测机构应根据自身条件和工作性质申报相应的类型等级。第十条 土建型三级、构件型二、三级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型检测机构由其所在省(区、市)煤炭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考核评定后报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批准;综合型、土建型一二级和构件型一级检测机构由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考核评定并批准。第十一条 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证书由部统一印制、颁发,每四年核验一次。第十二条 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标准和业务范围及考核的具体办法,由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第三章 检测机构业务管理第十三条 检测中心的业务受所在地区(单位)煤炭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领导,并接受上级检测中心的指导;试验室的业务受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对工程及其用品、材料的检测业务接受工程所在矿区检测中心的指导。第十四条 检测中心必须在通过省部级以上计量认证后,方可开展监督检测业务。未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不得对外承担检测业务。第十五条 检测中心在其资质等级标准范围内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其所在地区(单位)煤炭工程质量监督站辖区内的工程、工程用品、建筑材料质量仲裁的依据。第十六条 对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有异议时,可向其上一级检测中心申请复测,上一级检测中心必须受理并尽快出具复测报告。第十七条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其原始记录、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在相关的工程交付使用四年后,方可销毁。第四章 检测机构职责第十八条 全国检测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完成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交办的监督检测和仲裁检测工作;

二、协助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管理全国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组织煤炭建设工程及工程用品、建筑材料检测和检测人员培训工作;

三、掌握全国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动态和检测技术、检测设备的发展状态并定期发布;建立健全全国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制度,交流检测工作经验。第十九条 省(区、市)检测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完成所在省(区、市)煤炭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交办的监督检测和仲裁检测工作;

二、协助省(区、市)煤炭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管理其辖区内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组织辖区内的煤炭建设工程及工程用品、建筑材料检测和检测人员培训工作;

三、掌握辖区内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动态,建立健全检测工作制度、交流检测工作经验。第二十条 矿区检测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完成所在矿区工程质量监督站交办的监督检测和仲裁检测工作;

二、负责所在矿区自营企业生产的工程用品、建筑材料的出厂抽检和矿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管理;

三、掌握所在矿区工程及工程用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动态,及时向所在矿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反馈信息。

最新回答
懦弱的发卡
稳重的舞蹈
2026-04-07 12:50:24

一、检测人员

1.技术负责人:无技术负责人扣20分,技术负责人非专职或不符合要求扣5分;问卷考核良好不扣分,一般扣3分,差者扣10分。

2.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员:每缺一人扣5分;问卷或操作考核良好不扣分,一般扣5分,差者扣15分。

3.试验工人不足扣5分。二、检测设备

1.短缺的设备仪器不得分,设备仪器状态良好、符合计量检定要求、档案资料完整得满分。

2.设备仪器状态不好、不符合计量检定要求、档案资料不完整,分别扣该设备仪器标准分的三分之一。

3.带*的设备每短缺一台件,加扣该设备仪器所属检测项目全部设备仪器标准分的10%,每一台件不符合要求,加扣5%。三、检测资料

从近两年来的检测资料中任意抽查三个月的资料,按考评内容分别检查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存根、资料保管情况,若一项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则该考评内容不得分。带*的资料短缺或不符合要求者,加扣该资料所属检测项目全部资料标准分的10%。四、标准规范

按照业务范围,核查各检测项目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五、工作制度

包括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机构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试样管理制度、养护室管理制度、委托检测和报告签审制度、事故分析报告制度、检测安全制度等。每缺一项制度扣6分,每一项制度不完善扣2分,每一项制度未执行扣4分,每一项制度执行不好扣2分。六、工作环境

室内环境清洁整齐得10分,设备仪器放置合理、便于操作得10,有防火、防毒、防污染措施得6分,环境绿化优美、卫生得4分。以上各项若有欠缺,酌情扣分。第七条 核查工作必须在现场进行,参加核查、评审的人员必须为从事过检测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第八条 参加核查、评审的人员不得少于五人,每个项目评分不得少于三人,各项目得分取平均值。第九条 检测机构资质申报、评审应于每年三季度集中办理。第十条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审查及现场核查、评审的记录、资料,由组织资质评审的单位妥善保存四年以上。一、检测人员

1.技术负责人:无技术负责人扣20分,技术负责人非专职或不符合要求扣5分;问卷考核良好不扣分,一般扣3分,差者扣10分。

2.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员:每缺一人扣5分;问卷或操作考核良好不扣分,一般扣5分,差者扣15分。

3.试验工人不足扣5分。二、检测设备

1.短缺的设备仪器不得分,设备仪器状态良好、符合计量检定要求、档案资料完整得满分。

2.设备仪器状态不好、不符合计量检定要求、档案资料不完整,分别扣该设备仪器标准分的三分之一。

3.带*的设备每短缺一台件,加扣该设备仪器所属检测项目全部设备仪器标准分的10%,每一台件不符合要求,加扣5%。三、检测资料

从近两年来的检测资料中任意抽查三个月的资料,按考评内容分别检查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存根、资料保管情况,若一项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则该考评内容不得分。带*的资料短缺或不符合要求者,加扣该资料所属检测项目全部资料标准分的10%。四、标准规范

按照业务范围,核查各检测项目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五、工作制度

包括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机构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试样管理制度、养护室管理制度、委托检测和报告签审制度、事故分析报告制度、检测安全制度等。每缺一项制度扣6分,每一项制度不完善扣2分,每一项制度未执行扣4分,每一项制度执行不好扣2分。六、工作环境

室内环境清洁整齐得10分,设备仪器放置合理、便于操作得10,有防火、防毒、防污染措施得6分,环境绿化优美、卫生得4分。以上各项若有欠缺,酌情扣分。

幽默的板栗
酷炫的手链
2026-04-07 12:50:24
一般来说煤炭的常规检测项目包括:硫含量、发热量,水分,灰分,挥发分,固定碳,焦渣特性。这是最基础的检测,不同单位对煤炭的指标需求不一样,所以需要检测的项目也不相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11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eqv ISO1171)

GB/T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eqv ISO 1928)

GB/T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eqv ISO 334\ISO 351)

GB 474­-1996 煤样的制备方法(eqv ISO 19881975)

GB 475-­1996 商品煤样采取方法(epv ISO 19881975)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检验值inspected value

检验单位按国家标准方法对被检验批煤进行采样、制样和化验所得的煤炭质量指标值。

3.2

报告值 reported values

被检验单位出具的被检验批煤的质量 指标值,包括被检验单位的测定值或贸易合同约定值、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

3.3

质量指标允许差tolerance of quality parameter

被检验单位对一批煤的某一质量指标的报告值和检验单位对同一批煤的同一质量指标的检验值的差值在规定概率下的限值。

3.4

采样基数 base for sampling

抽查或验收时,实施采样的批煤量。

4 商品煤质量抽查方法

4.1 方法提要

煤炭质量抽查单位从被抽查批煤中采取一个或数个总样,然后进行制样和有关项目测定,以抽查单位的报告值(3.2)与抽查单位的检验值(3.1)进行比较,对被抽查批煤的质量进行评定。

4.2 检验项目

4.2.1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

检验发热量(或灰分)和全硫。

4.2.2 冶炼用精煤:

检验全水分、灰分和全硫。

4.3 煤样的采取、制备和化验

4.3.1 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

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应经过专门的煤炭采样、制样和化验技术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

香蕉金毛
光亮的棒棒糖
2026-04-07 12:50:24
呵呵,挺好的。挣钱也挺快,一个煤样化验下来大概收费100块钱。

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接一二十个样,不过可能会很辛苦,因为煤炭多的地方条件都不怎么样,你要做好吃苦的准备。

至于设备吗,我就卖煤炭检测设备的。你自己开化验室一般要测硫,热量,灰分,挥发份和水分。基本就这五项。当然还有别的项目要看你实际的需要了。

我是鹤壁银海煤炭化验设备制造公司,你在网上搜公司名称就可以了。

希望能够帮到你。

欢喜的墨镜
长情的项链
2026-04-07 12:50:24

一般来说煤炭的常规检测项目包括:硫含量、发热量,水分,灰分,挥发分,固定碳,焦渣特性。这是最基础的检测,具体还要看您是什么单位,不同单位对煤炭的指标需求不一样,所以需要检测的项目也不相同。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害羞的月饼
深情的帅哥
2026-04-07 12:50:2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1984年颁发的《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投资管理体制近期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1988〕45号)中关于“实行招标、投标制,充分发挥市场和竞争机制的作用”的规定,以及国家计委1985年颁发的《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和1986年印发的《关于加强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所确定的原则,结合煤炭建设项目设计体制改革的实施,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煤炭建设项目,无论全民、集体、个人和外商投资的新建、改扩建、技改等工程,均须按照本实施办法通过招标、投标确定设计方案,选择合格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勘察设计任务、项目管理和建设全过程的设计工程总承包。

为便于分级管理,凡规模在90万吨/年以上的矿井(露天)、选煤厂及配套项目,或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由国家直接投资、向国家贷款建设的煤炭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由煤炭工业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归口进行管理;其他项目由省级煤炭管理部门管理。第三条 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由投资者组织实施,或由投资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单位协助办理,也可全权委托办理。第四条 投标者的勘察设计资格等级必须与规定的建设项目规模相吻合,不得越级投标。第五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标和投标双方,都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招标和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第二章 招标条件、方式及标书内容第六条 实行设计招标的建设项目应具备批准立项的有关文件和经过批准的地质报告及工程勘察、交通运输、电源水源等设计基础资料。第七条 招标者需向投标者提供设计基础资料和进行调研、踏勘现场的条件并解答存在的问题。第八条 选定投标者的方式可采取公开广告招标,即投标者自愿申请并经招标者审查资格认可后通知投标者参加投标;或采取邀请投标,即由招标者邀请有资格的设计者参加投标。

参加投标者的数量,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大小和技术复杂程度而定,一般为3-4个。第九条 建有选煤厂的矿井,其选煤厂的设计招标工作应与矿井同步进行,并实行单独评标和定标。第十条 矿井和选煤厂的投标文件编制内容与深度一般相当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单项工程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和特点确定。可按煤炭部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招标、投标工作程序第十一条 招标工作程序

1、通过广告或邀请确定投标者;

2、召开发标会议,与投标者共同商定技术专业内容与深度口径,组织踏勘工程现场,签订招标协议文件;

3、发标会议后,在统一规定时间内,由招标者及时答复投标者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将答复以书面形式正式通报所有投标者;

4、投标者根据发标书要求和书面答疑文件编制投标书,按统一规定时间报送招标者。投标书应加盖公章、勘察设计专用章及法人代表的印章,密封后寄出。标函一经寄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投标书内容;

5、招标者在接到投标文件后,邀请投资者、有关上级管理部门领导、专家组成评标领导小组,以主持、协调、认定评标工作。

同时,聘请有技术专长、业务水平高、办事公道的人士组成评标委员会,其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得少于80%,评委会主任由评委推选,领导小组确认,主持评委会工作。第十二条 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1、评委会组成后,组织评委阅读投标书;

2、投标者分别向评委会介绍各自投标书的内容;

3、评委会讨论各投标者的投标书;

4、评委会分别向投标者质疑;

5、评委会评议各投标书,但不得搞统一观点;

6、评委会委员根据统一规定的评分权重进行独立的、有记名评分;

7、评委会根据评分结果,即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中标者;

8、领导小组向各投标者公布中标者。凡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应向煤炭部或国家计委等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确认;

9、招标者向中标者发出正式中标通知书,双方根据国家规定和招标书、协议等有关条款,签定设计合同。

退还未中标者投标书;

10、招标者和中标者如需要采用未中标者投标书中某项技术,可互相协商技术转让问题。第四章 附则第十三条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以各投标者标书(设计文件)的设计费多少作为竞标条件。

凡在招标、投标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对于评委有倾向性的判分,领导小组可提出批评并责令其纠正;情节严重者,领导小组可宣布评分无效,并取消其评委资格。

冷傲的羊
粗暴的大白
2026-04-07 12:50:24
煤炭的固定碳:固定碳含量是指去除水分,灰分和挥发之后的残留物,它是确定煤炭用途的重要指标。

发热量:发热量是指单位质量的煤完全燃烧后所产生的热量,主要分为高位发热量和低位发热量。

胶质层最大厚度:烟煤在加热到一定温度后,所形成的胶质层最大厚度是烟煤胶质层指数测定中利用探针测出的胶质体上、下层面差的最大值。

粘结指数:在规定条件下以烟煤在加热后粘结专用无烟煤的能力,它是煤炭分类的重要标准之一,是冶炼精煤的重要指标。

煤灰灰熔融性温度:在规定条件下得到随加热温度而变化的煤灰熔融性变形温度、软化温度、常用软化温度来表示的。

哈氏可磨技术:哈氏可磨指数是反应煤的可磨性的重要指标。煤的可磨性是指一定量的煤在消耗相同的能量下,磨碎成粉的难易程度。

煤炭分析:

水分:1.全水份,是煤中所有内在水份和外在水份的总和。2.空气干燥基水份,指煤炭在空气干燥状态下所含的水份。

灰分:指煤在燃烧后留下的茶渣。能常的灰分指标有空气干燥基灰分、干燥基灰分等。也有用收到基灰分的。

挥发份:常使用的有空气干燥基挥发份、干燥无灰基发份和收到基挥发份。

固定碳:不同于元素分析的碳,是根据水份、灰分和挥发份计算出来的。

全硫St:常用指标有:空气干燥基全硫、干燥基全硫及收到基全硫。

煤的发热量:煤的发热量,又称为煤的热值,即单位质量的煤完全燃烧所发出的热量。煤的发热量时煤按热值计价的基础指标。

成分分析:

煤炭完全燃烧后,煤中的可燃部分燃烧释放热量,煤中水分蒸发,剩余部分为煤的矿物质中金属与非金属的氧化物与盐类形成的残渣,这些就是灰分。

煤灰成分复杂,主要由硅、铝、铁、钛、钙、镁、硫、钾、钠等元素的氧化物与盐类组成。分析结果以氧化物质量百分含量形式报出。

根据煤灰组成,可以大致判断出煤的矿物成分。

煤灰成分可以为灰渣的综合利用提供基础技术资料。

根据煤灰成分还可初步判断煤灰的熔融温度,根据煤灰中钾、钠和钙等碱性氧化无成分的高低,大致判断煤在燃烧时对锅炉的腐蚀情况。

煤灰成分分析项目一般有:SiO2、Fe2O3、Al2O3、TiO2、Ca0、MgO、SO3、K2O和Na2O,有时也测定Mn3O4和P2O5。

根据煤灰组成,可以大致判断出煤的矿物成分。

煤灰成分可以为灰渣的综合利用提供基础技术资料。

根据煤灰成分还可初步判断煤灰的熔融温度,根据煤灰中钾、钠和钙等碱性氧化无成分的高低,大致判断煤在燃烧时对锅炉的腐蚀情况。

煤灰成分分析项目一般有:SiO2、Fe2O3、Al2O3、TiO2、Ca0、MgO、SO3、K2O和Na2O,有时也测定Mn3O4和P2O5。

自由的心情
隐形的大米
2026-04-07 12:50:2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煤炭设备成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为煤炭基本建设服务为宗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做到采购的产品质量优良,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真正有效地使用投资。第二条 使用用国家投资建设的煤炭项目坚持实行按项目成套、按项目管理。“中煤设备成套总公司”负责组织煤炭建设项目的设备成套工作。第三条 成套部门是受项目法人委托负责项目设备成套工作的代表,为项目法人服务,对项目法人负责。第四条 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内的煤炭项目原则上都要通过成套组织设备供应,其各单项工程设计内的机电产品,均属设备成套供应范围(成套项目设备供应目录见附录一)。项目内需要进口的设备,成套部门要组织项目单位统一向主管部门办理进口审批手续。第五条 成套设备分交订货时对大型设备或批量大的长线机电产品要采用招标、议标的方式,择优选购(成套设备招标目录见附件二)。第六条 煤炭设备成套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方针、政策及有关财经纪律的规定。第二章 设备成套工作分工第七条 要坚持、完善煤炭工业多年已形成的成套管理体制。中煤设备成套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是煤炭工业部(以下简称部)和国家能源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的直属公司。它既承担组织煤炭建设项目的设备成套工作,又受主管部门委托负有对煤炭建设项目设备成套进行归口管理的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成套设备资源,依照建设项目批准设计中所列机电设备目录,按国家规定的设备品种范围商有关部门落实供货。

2、组织成套项目设备分交订货。按照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实际进度和基本建设计划,组织大型设备预安排和年度设备分交、订货,实现按质、按量、按议定合理价格、按时供货。 

3、按批准的设计要求组织新产品订货和参加新产品的试验和鉴定。

4、参加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概算调整、决算审查,对建设项目成套设备价格调整、超概算情况进行分析并做出说明。

5、负责协调、处理成套设备供应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合理纠纷。平衡调剂建设项目的积压设备,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投资效益。

6、受项目法人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主要设备的招标、议标、专家论证等工作。

7、提供煤炭成套设备的技术、经济咨询服务,组织煤炭成套设备业务和技术培训。

8、组织大型设备的监造、中检、协调等工作。重点参与大型设备的安装调试。

9、了解项目进度,解决设备成套中的问题。

10、项目法人委托办理的其它有关事宜。第八条 省(区)煤炭成套单位的职责是:

1、参与本省(区)建设项目预审。

2、审查所担负建设项目编报的成套设备总体分交和年度分交资料。

3、组织建设和设计单位参加分交订货,并按时做好订货总结,为建设单位处理合同未尽事宜。

4、负责协调省(区)内订货产品的合同纠纷、质量事故、设备催交等工作。

5、负责所担负煤炭建设项目成立设备管理、积压设备的调剂。参与主要设备到货验收、安装调试期间的现场服务。

6、了解本省(区)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协助解决设备成套中的问题。

7、承接总公司或项目法人委托办理的有关事宜。第九条 建设单位的职责是:

1、编制成套设备分交订货资料,按委托协议内容及成套设备供应的规定,及时准确编制总体分交资料、大型设备预安排计划、年度设备计划和设备订货合同。

2、负责建设项目设计内所有机电产品的设备成套,并做好订货总结。

3、负责本单位成套设备催交调度,深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成套设备供应中发生的问题。

4、负责本单位成套设备到货验收、保管、维护等工作。

5、对因设计修改等原因造成的设备积压,负责及时平衡调剂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负责对建设项目设备概算超、降的分析说明。第十条 设计单位的职责是:

1、设计单位应提出先进的、合理的机电设备。机电设备器材目录所列机电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订货条件要求,提供必要的订货图纸等资料。

2、按照设备选型原则,应选用国家定型机电产品,未经国家主管部门鉴定的机电产品不得选用。

3、设计单位不能指定标准定型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不能与生产厂家直接签订设备供货合同和协议。

4、设计单位对依据批准设计已订货、到货的设备不允许修改变更,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修改变更时,应按程序报批并提出妥善处理已订货、到货的设备的处理意见。

愤怒的香水
寒冷的人生
2026-04-07 12:50:2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炭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国家计划的煤炭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煤炭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煤炭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招投标制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

煤炭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应优先在煤炭系统内进行。第四条 煤炭工业部基本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行业煤炭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煤炭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第二章 招标第五条 招标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列入国家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资金落实;

(二)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三)有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

(四)工程内外部条件达到施工要求。第六条 招标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承担招标业务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三)有建设管理经验和组织招标的能力。第七条 招标单位不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或与投标单位有直接经济关系时,必须委托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代理机构除应具备招标单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与所承担的招标任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并经煤炭工业部批准。第八条 建设工程招标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邀请议标的方式。

邀请招标,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邀请议标,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二家。第九条 招标工程分为甲类工程项目和乙类工程项目。

甲类工程项目,指大中型矿井、露天、选煤厂以及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矿区配套等单项工程。甲类工程应一次招标,可以一次报价,也可以分期或分主要单位工程报价。中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和投资控制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可向所属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提出对下一期工程施工另行招标的申请,经审核后报煤炭工业部批准。

乙类工程项目,指甲类工程项目以外的工程。乙类工程项目应按单项工程一次招标。第十条 建设工程招标应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甲类工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煤炭工业部组织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有关银行、国有独资项目的出资者或合资项目的控股方以及项目法人共同组成。

乙类工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银行、国有独资项目的出资者或合资项目的控股方以及项目法人共同组成。

领导小组由3—7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审核评标组织、评标办法和招标标底,监督招标工作全过程,协调招标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招标,应由招标单位提出工程项目招标方案,内容包括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建议名单、招标工程范围、招标方式和拟选择的投标单位等。

甲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方案,经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或部直管企业审核后报煤炭工业部审批。

乙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方案由所属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或部直管企业审批,报煤炭工业部备案。第十二条 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负责组织编制,主要有:

(一)招标书及投标须知,包括工程项目概况、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开标日期和地点等;

(二)工程技术说明,包括对工程范围、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施工技术和工艺等提出明确的说明及要求;

(三)投标书格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等;

(四)主要合同条款,包括合同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违约罚款、索赔、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方法等;

(五)评标原则以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第十三条 招标单位应向投标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交底,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质疑。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招标标底由招标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具体编制工作可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承担。应在开标十天前,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所属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部直管企业或煤炭工业部审定,审定后密封保存。第十五条 招标文件发出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补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十天,将修改或补充内容的通知送达所有投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