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国家最新政策
2021年是光伏享有补贴的最后一年,分布式光伏领域呈现跨越式增长,2021年新增并网容量共计5488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2927.9万千瓦。2022年光伏不再享有国家补贴,但还有地方补贴。
具体各地政策列举如下,仅供参考。
一、广州黄埔区、开发区:
3月14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本次申请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至 2022年3月31日。各申报单位需于申请期内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二、陕西西安:
通知明确,自项目并网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各区县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补贴,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达区县财政局,区县负责补贴资金兑付;各开发区(切块管理区)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补贴,由开发区(切块管理区)按照不低于0.25元/度补贴标准给予发电补贴。
国家的光能发电项目,就是在自己家的房顶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供应自己所需要的电能,如果发电过多,可以申请并入国家电网,把电卖给国家,国家出钱收购余电。
国家电网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电力企业,前身为包括全国电网和所有发电厂的“国家电力公司”。在2000年开始的以“厂网分离”为标志的电力体制改革后,原国家电力公司中剥离出的电力传输、配电等电网业务由国家电网公司运行,而各发电厂被划归分属五大“发电集团”(大唐、中电投、国电、华电、华能)运行。2011年,按照国资委的“主辅分离”方案,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省级(区域)电网企业所属勘测设计、火电施工、水电施工、修造企业等辅业单位成建制剥离,与四家中央电力设计施工企业重组为两家新公司。今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在河北、吉林、上海、福建、江西等14个省区、市公司所属辅业单位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重新组建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在北京、天津、山西等15个省区、市公司所属辅业单位和中国葛洲坝集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重组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
对于大多数看好分布式发电的用户来说,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是最理想的模式,这样既可以拿到自发自用较高电价,又可以在用不掉的情况下卖给电网。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阻力颇多,原因是光伏从业者和地方电网公司人员信息的不对称,互相缺乏对专业知识的了解,这也是为什么改模式成为光伏电价政策和国网新政中最让人难以理解的部分。
(一)优先足额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至2022年底;
(二)优先足额拨付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至2022年底;
(三)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以及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新增项目至2021年底;
(四)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以及国家认可的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保障拨付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
(五)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并网之日起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六)对于发电小时数已达到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补贴资金拨付至合理利用小时数后停止拨付。拨付资金已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应在后续电费结算中予以抵扣,抵扣资金用于其他符合条件项目的补贴资金;
(七)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扣除厂用电外购电部分后按规定享受补贴。同时,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要求加强补贴资金拨付审核,杜绝掺煤等情况的发生。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1)大力支持用户侧光伏应用;(2)完善电价和补贴政策;(3)改进补贴资金管理;(4)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5)完善金融支持政策;(6)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和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