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颗粒燃料公司前景怎么样,他们是卖给谁的?
生物质颗粒燃料是一由杂木,松木,樟子松等纯木质材质在高温条件下利用压辊和环模对各种木屑原料进行挤压而成的圆柱形直径8毫米的颗粒燃料,原材料的密度一般在1100kg/m3左右,成型后的颗粒密度大于1100kg/m3,便于运输和储存,燃料性能大大提高。主要是用来代替高污染煤炭,高成本的电,天然气等的一种清洁环保的锅炉燃料。
那么个体户还有公司已加工好的木质颗粒燃料销路怎么样呢?该向谁销售呢?这些是至关重要的问题,销路不好,卖不出去,工厂就无法继续生存下去,因此特此来探讨下该问题。
首先,根据目前形势和国家政策来说木质颗粒燃料是一种可再生资源,配套专用生物质锅炉和布袋除尘器可以达到天然气的排放标准,各部门早已颁布相关政策利于木质颗粒燃料的发展;使用环保,原材料再利用,可再生,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利国利民,前景良好,销路广阔,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老百姓冬季供暖做饭,电厂锅炉均可使用。
有句话说的好酒香也怕巷子深,再好的木质颗粒燃料产品也要做宣传,那么我们就要主动出击去寻找燃料用户,让用户知道我们这里有他们需要的产品。
那么木质颗粒燃料应该向谁销售呢,怎么开发客户呢?
木质颗粒燃料是一种洁净低碳的可再生能源,作为锅炉燃料,它的燃烧时间长,强化燃烧炉膛温度高,而且经济实惠,同时对环境无污染,是替代常规化石能源的优质环保燃料。那么我们首先应该明白向谁销路木质颗粒燃料:
木质颗粒燃料应该向谁销售呢?
我们先来了解下哪些行业或地方会用到木质颗粒燃料,木质颗粒燃料可用于纺织、印染、造纸、食品、橡胶、塑料、化工、医药等工业产品加工工艺过程所需高温热水。并可供企业、机关、宾馆、学校、餐饮、北方百姓取暖做饭、服务性行业的取暖、洗浴、空调与生活用所需热水。
上面提到的行业或者地方均是我们的客户所在,根据自己工厂位置向方圆200公里内所覆盖的这些用户都是最佳销售对象和最佳运输范围。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开发客户呢?
一:主动联系锅炉厂家业务员或主管,表明意向,互惠互利,了解附近生物质锅炉或设备的信息。
二:主动联系当地环保部门, 支持禁煤政策,了解当地燃煤锅炉改造情况,以及在用生物质锅炉信息
三:网上搜索下附近的食品厂,服装厂,药厂,橡胶厂,化工厂,酒厂,面粉厂,屠宰场,纺织厂,铝锭厂,消毒厂,洗浴等等了解锅炉以及燃料使用情况,后期重点联系。
四:网上宣传,做好网络推广,等待客户联系。(这一点非常重要,其他的可以不做,做好这一点客户会主动联系你的)
五:维护好客户关系,让老客户介绍新客户。
六:多和同行沟通,多领教经验,掌握市场行情
七:多关注行业动态,行业政策
八:产品质量是重中之重,原材料一定要把关好,对自家产品相关知识必须有110%的了解。
木质颗粒燃料的销路问题并不是一朝一日就能开发好的,打铁还需自身硬,质量必须保证,客户得好了,不用说就会主动帮您介绍,销路并不是难事,只要我们严把质量关,维护好客户关系,多学习,勤和行业朋友交流,多多关注国家政策,多做宣传,利用好自媒体平台,相信您的生意一定能红红火火。
如有跟多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我们更专业。
事实上所谓新能源燃油,无非就是传说中的所谓“醇基油”、“碳氢油”之类的产物。
说白了,它们无非都是甲醇混合燃料。就是在甲醇的基础上添加了一些改性添加剂、稳定剂之类的化学物质。
甲醇、乙醇、其他各类杂醇的混合物其实都可以算新能源燃油。但把这些东西商业化,然后冠以新的名称,还打上所谓的专利产品去推销,就很有问题了。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此类产品,更多是缴纳智商税。
现目前无醇水性燃料的成本投在2.2左右一公斤,产品单价和售价比醇基燃料高,但是耐烧性是市面上80、85醇度的两倍及其以上,相对于市面上地液化气主要从单价上价格低对于餐馆老板达到一定的节省燃料费用。所以产品相对于市面上的传统燃料不仅具有合法性这一个优势,更大的优势是对于市面上的传统燃料对于餐馆老板能够达到节省。
区分产品,区分公司,即使做加盟代理,也得找一家做实体,有自己的实体工厂,终端,这样的一家公司选择。
关于节能减排的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 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2%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以上;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比"十五"末下降10.8%,控制在2.05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6.2%,控制在5.4万吨以内;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 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强化政府公共管理和企业自身管理,加强宣传和组织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形成节约环保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确保全市"十一五"时期节能减排目标的圆满完成。
(三)突出抓好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第三产业,努力提高第三产业占全市国民经济的比重;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
二、突出抓好工业节能减排
(四)强力推进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电力、煤炭、建材、金属镁、化工、造纸等行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58%,这些行业也是高耗能、高排放重点行业,2005年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硫、COD排放量分别占全市工业的83%、95%和30%,是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
电力行业。加大小火电关停力度,凡列入国家和省政府关停目录的小火电机组,必须依法按期关停到位。2007年11月底前,关停淇县恒力热电有限公司1×1.2万千瓦火电机组、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电厂2×1.2万千瓦火电机组。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关闭剩余小火电机组相关工作。对违法违规新、改、扩建的电力项目,必须依法查处到位。加快电厂辅机系统节能改造,降低厂用电率;开展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推广气化小油枪、等离子无油点火等技术。加快电网升级改造,降低输电、变电、配电损耗。2007年底前,万和发电有限公司、同力发电有限公司必须建成脱硫设施并确保稳定运行;2010年底前,所有保留的电力企业必须配套建成脱硫设施,并安装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对脱硫设施建成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机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扣减脱硫电价,并减少次年发电量计划的10%以上;对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或擅自停运脱硫设施以及不能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机组,不再上报发电计划,一律停产治理。
煤炭行业。继续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2008年底前关闭资源整合规划方案中采矿许可证到期的小煤矿以及不能按时完成技改任务的小煤矿。对重点煤矿采掘、运输、洗选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设备和开采工艺。鼓励采用新型高效通风机、节能排水泵,并对设备及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推广选煤厂闭路循环工艺,2010年煤炭入洗率要达到80%以上。加强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瓦斯)、矿井水等综合利用,2010年全市矿井水和煤矸石利用率达到90%以上,煤层气利用率达到80%以上,煤泥全部实现综合利用。
建材行业。加强对水泥等行业的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其二氧化硫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总量控制要求。2007年底前关闭所有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75万吨,节约能源29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3万吨;新建水泥生产线必须达到日产4500吨以上熟料规模,采用新型干法窑外分解工艺,并配套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装置;推广大型节能粉磨系统,加快窑炉节能改造,支持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工业废渣、污泥和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在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推广大容积节能宽断面窑炉和节能梭式窑炉等先进技术。对免烧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煤矸石砖、粉煤灰砖等产品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制管理,促进全市建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金属镁行业。继续加大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力度,推动金属镁资源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中。大力开发高品质镁合金铸造及板、管、型材加工技术,实现由原镁生产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转变。推广节能环保型生产工艺,采用水煤浆、煤制气等清洁能源,最大限度地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的废渣、废水和余热。
化工行业。甲醇生产全面推进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石行业积极推广大型密闭电石炉和中空电极技术。2007年11月底前,淇县所有达到规模要求的二硫化碳企业通过推广先进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实现达标排放;未达到规模要求且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按照有关政策依法实施关闭。年底前,关闭国峰助剂有限公司、金昌化工有限公司、宏松促进剂有限公司所有生产线,关闭华夏助剂有限公司生产线8条;对淇县宏达化工有限公司、淇县殷都化工厂实施环保深化治理。新建煤化工项目要同步建设废渣、废气、废水等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
造纸行业。2008年底前关闭年生产能力2万吨以下再生纸造纸企业。严格控制新建化学制浆项目,改建、扩建木浆项目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5万吨/年,再生纸造纸项目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0万吨/年,包装用、文化用造纸项目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0万吨/年,商品浆生产纸制品项目生产规模不低于5万吨/年。支持已投产的商品浆造纸企业扩大生产能力,积极调整造纸产品结构,全面提高治污水平。
(五)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着力抓好40家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十一五"期间节约能源80万吨以上标准煤。各县(区)政府要重点抓好年综合能耗5000吨以上标准煤企业的节能管理。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向节能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对不按照要求报送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企业,在有关媒体上通报批评,市发展改革委暂停其新上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不向国家推荐国债资金支持项目,不接受节能先进企业和节能先进个人申报,已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将收回认定证书。重点企业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与国内同行业能耗、物耗和排放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提高企业节能减排管理水平。强化清洁生产审核,每年1月份由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当年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接受公众监督。
(六)健全落后产能的淘汰机制。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布制度,明确淘汰内容、进度和主要责任单位,并在主要媒体公布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列入国家和省政府明令淘汰关停的落后设备,一律不得出租、转让、出售或异地转移生产。严格执行差别电量计划和发电计划指标交易政策,促使落后产能提前退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政策和措施。
(七)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发展。认真执行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等六项必要条件,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把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项目核准、审批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把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凡属备案、核准和审批类的项目,要向社会公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接受公众监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新开工项目信息披露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在开工前应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建设内容、资源消耗量、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等信息。
三、着力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八)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建立以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为主要内容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自2007年9月1日起,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必须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标识所采用的节能标准和采取的节能措施等内容。达不到能耗设计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扩大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及家用电器和高效节电照明灯具,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继续开展大型既有公共建筑和政府机关办公楼节能改造示范工作。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2008年底前,全市各类燃煤锅炉要通过改变燃料结构实现达标排放,具备热电联供及集中供热条件的县(区)要全部淘汰10吨/时以下直接燃煤锅炉。按期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整治粘土砖瓦窑厂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任务,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2010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比重达到85%以上。
(九) 加强交通领域节能减排。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调整优化运力结构。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严厉打击报废旧机动车违法交易。引导消费者购买小排量、低油耗、低污染汽车,加强汽车尾气排放监督和治理。加大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力度,鼓励开发利用石油代用技术。
(十)实施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污染治理。按照《2007年鹤壁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卫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淇河饮用水源地保护。
(十一)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07年底前,淇滨、山城和两县污水处理厂实现管网配套并保持正常运行。2008年,淇滨区、山城区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浚县、淇县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0%;2010年,淇滨区、山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浚县、淇县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与污水再生利用统筹考虑,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2007年9月底前,在入口、出口均加装水流量计和水质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和建设主管部门实现联网。对未按规定要求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公开通报,限期整改。2010年底,淇滨区、山城区污水再生利用率要达到20%以上。2007年底,市、县垃圾处理场建成投运;2010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 %以上。
(十二)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农业生产污染防治,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测土施肥。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发展规模养殖,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加快实现养殖粪便、污水无害化和资源化,实现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2007年8月底前,每个县(区)至少完成一个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水污染治理示范工程。2007年底前,所有达到国家规定规模的畜禽养殖企业必须进行污染治理并通过验收,实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逐步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随地堆放、生活污水直接外排等问题,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开发秸秆利用新途径,2010年全市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鼓励畜牧企业建设大中型沼气池,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率。2010年全市农村沼气用户达到8万户以上。
四、完善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十三)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大阶梯水价的实施力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适时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强化收费征管,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积极推进农业供水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制度。推进热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行热力价格与煤炭价格联动。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将二氧化硫排污费分3年提高到1.26元/公斤,适当提高COD排污费征收标准。认真执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政策。
(十四)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力度。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充分利用各类科技资金,加大对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的支持力度。在财政预算内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技术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资本市场融资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企业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污染治理等获得的优惠资金和减免税(费),要专项用于节能减排的再投入。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探索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十五)完善和落实支持节能减排政策。政府加征的差别电价费、差别排污费和高耗能产品超耗加价费等,要专项用于节能减排。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资金)征收管理。税务部门对企业使用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国产设备,要及时办理所得税抵免等手续。企业用于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列入企业经营成本或其他相关科目。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加大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
五、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和组织领导
(十六)健全规章和标准体系。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有关法规,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我市节能监察管理办法、节水及促进中水利用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认真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及节水、节材、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等标准,清洁生产审核标准和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治理技术规范,推行绿色产品、绿色企业标准体系,逐步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节能环保标准体系。
(十七)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对全部耗能单位和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建立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建立并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对国家监控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放数据。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主要污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工作。
(十八)加大节能环保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执法检查,清理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严厉查处违反国家能源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监察局等部门,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将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定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给予经济处罚、停止生产供电等制裁;对恶意排污行为要实行重罚,并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责任人的责任。强化节能环保执法,提高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配置必要的节能监测仪器设备,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节能监测,积极开展人员培训。2007年底前,所有废水、废气等重点污染源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市环保部门实现信息联网。
(十九)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节能减排指标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等部门要把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县区和重点企业;各县(区)政府要将节能减排指标层层落实到重点企业。定期公布各县(区)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县(区)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报告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减排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二十)建立节能减排部门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综合协调节能减排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减排方面的工作;监察部门要对不认真履行节能减排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国土资源部门要抓好节约集约用地措施的落实;建设部门要和发展改革、环保等部门相互配合,督促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和脱氮设施加快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达到规定运行负荷要求;工商部门要对被关闭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变更、注销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电力部门要对被依法关闭的企业或生产线和停产治理企业停止供电,落实节能环保发电调度措施。
(二十一)强化节能减排宣传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政府机关要率先垂范,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教育部门要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和环保意识。企事业单位、社区等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要组织好每年一度的节能宣传月、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使全社会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A股焦炭生产上市公司
⒈ 国际实业(000159):公司控股煤矿产能由原100万吨/年提升至350万吨/年以上,可增加焦煤生产能力180万吨。公司与新疆拜城和库车两县签署协议,分别投巨资建设年产150万吨的焦煤项目与年产100万吨的原煤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年产焦煤50万吨项目已由煤焦化公司开始筹建。
⒉ 美锦能源(000723):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焦炭、煤焦油、冶金焦等,公司的焦炭生产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美锦能源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焦化企业之一,年产焦炭330万吨。
⒊ 四川圣达(000835):公司是四川省重点支持发展的7家大型焦炭企业之一,是一家从事原煤采选、焦炭及其系列产品、焦炭贸易的公司,主营焦炭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石灰、电石、烧碱、PVC树脂及其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
⒋ 煤气化(000968):公司是一个集采煤、洗煤、炼焦、造气、煤化工、整体式锂电LED矿灯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煤炭综合加工利用企业。主导产品为原煤、精煤、焦炭、煤气、化工产品等,现年产原煤275万吨、洗精煤168万吨、焦炭172万吨,煤气3.1亿立方米,化工产品9万吨。
⒌西山煤电(000983):中国最大的炼焦煤生产基地,主要产品肥煤和焦煤,属国际上保护性开采的不可再生的稀缺煤种,主要用户为宝钢、首钢、鞍钢等国内各大著名钢铁企业及部分大型焦化企业,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市场占有率稳居第一。公司收购西山煤气化后规划焦炭产能120万吨/年。京唐西山焦化一期420万吨项目——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由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20 亿元,其中该公司货币出资10亿元,占出资的50%。设计年产干全焦420万吨、发电量约4亿度。装备有 4 座 70 孔 7.63m 复热式顶装焦炉及配套系统,相应配套 2×260t/h 处理能力的干熄焦装置及2×25MW的双抽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是目前世界上焦炉工程中机械功能最全,自动化程度最高的。
⒍ *ST黑化(600179):新型的煤化工以生产洁净能源和可替代石油化工的产品为主,如柴油、汽油、航空煤油、液化石油气、乙烯原料、聚丙烯原料、替代燃料(甲醇、二甲醚)等,它与能源、化工技术结合,可形成煤炭--能源化工一体化的新兴产业。公司主导产品包括焦炭、尿素、焦炉煤气。具备年产焦炭100万吨生产能力。
⒎ 太化股份(600281):公司已经形成以焦化、苯加氢、PVC基础化工原料、化学肥料产业和精细化工为核心的煤化工综合型产业格局。
⒏ 长春燃气(600333):公司投资5000万建设的煤焦系统技改工程已经竣工,投产后使生产成本有所降低。而公司的东郊制气厂经过技改和扩建,年生产冶金焦炭72万吨、粗苯7600吨、焦油2.8万吨、硫酸铵5800吨,冶金焦炭不仅在东北具有很好的市场占有率,还出口欧美,焦油等化工产品也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
⒐安泰集团(600408):公司200万吨/年焦化技改项目二期工程的第二座焦炉已于2010年2月2日进入试生产阶段,则公司焦炭产能达到240万吨,同比增长37%;公司也积极向上游延伸,主要体现在与汾西矿业以及其他主体成立公司在吕梁、晋中以及介休的资源整合。
⒑ 云维股份(600725)、公司是国内煤化工产业链最完整的企业之一,拥有煤焦化、煤电石化和煤气化三条产业链,且公司拥有305万吨/年焦炭产能,且在2010年扩大至400万吨/年 ;曲靖大为焦化(54.8%股权)、云南大为制焦(96.36%股权)分别拥有焦炭生产装置200万吨、105万吨。
⒒ *ST山焦(600740):根据山西省建设四大工业园区的规划,公司依托自身的技术、管理、资源优势,规划到2010年达到年产500万吨原煤、500万吨焦炭、500万吨洗精煤、30万吨甲醇、30万吨焦油加工、2万千瓦/时发电;界时公司将成为中国最大的商品焦生产和出口基地。
⒓ 开滦股份(600997)、公司持有49.68%股权的迁安中化和持有94.08%股权的中润化工焦炭设计产能为420万吨/年。公司的"煤-焦-化"产业链完整,经济附加值较大,规模优势明显;公司具备550万吨的焦炭产能(迁安中化330万吨,唐山中润220万吨),30万吨/年的煤焦油加工项目;20万吨/年的甲醇,9.8万吨/年的精苯,2.7万吨/年的硫胺。
⒔ 中煤能源(601898):公司焦炭产能430万元/年。 四川圣达(000835):
公司是一家从事原煤采选、焦炭及其系列产品、焦炭贸易的公司,主营焦炭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石灰、电石、烧碱、PVC 树脂及其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由于不具有自己的焦煤资源,焦煤供应形势偏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发展。公司正积极考虑向上游延伸,进入焦煤开采领域,正在酝酿建设焦煤供应基地。目标是将自己打造成为煤焦一体化的资源型企业。
公司是四川省重点支持发展的七家大型焦炭企业之一,现主营焦炭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核心资产是子公司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位于乐山市)、子公司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位于攀枝花市)。到2010年,公司将力争每年实现营业收入20亿元目标,其中:煤化工产业收入10亿元,其他产业10亿元,净利润1亿元以上。
公司斥1.02亿元巨资对圣达化工进入增资,后者主要从事聚氯乙烯,采用国际上最先进的英国ICL公司提供的离子膜电解设备和工艺,被列为四川省重点建设项目;聚氯乙烯在中国比重一直都高达40%以上,市场前景广阔。
重组概念,控股股东圣达集团拥有2000多万吨的煤炭储量,会择机将部分煤矿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保证其稳定的煤炭供应。 2011年焦炭出口企业名单
1.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2.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3.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山西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
6.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
7.山西中巴贸易有限公司
8.山西大晋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北京中亚富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2.北京五矿利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3.宝钢资源有限公司
14.山西省天利实业有限公司
15.山西正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6.山西省晋康进出口有限公司
17.山西亚鑫煤焦化有限公司
18.山西大土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9.孝义市金岩电力煤化工有限公司
20.青岛焦化制气有限责任公司
21.孝义市金晖煤焦有限公司
22.山西鑫升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23.山西通洲贸易有限公司
24.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25、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6.山西太兴集团有限公司
27.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8.山西焦炭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9.天津天铁炼焦化工有限公司
30.山西远翔煤焦有限公司
31.山西金昌煤炭气化有限公司
32.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33.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
34.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
35.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
36.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
37.天津俊安煤焦化工有限公司
38.陕西富邦进出口实业有限公司
39.宁夏恒昌顺贸易有限公司
40.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41.河口昆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首先是建立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他建议要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各级政府根据中长期规划的要求制订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通过优惠的价格政策和强制性的市场份额政策,以及加大政府投资及资本市场投融资,实施政府特许权、政府采购等措施,培育持续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场。
其次是改善市场环境条件。国家电网企业和石油销售企业要依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承担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和生物液体燃料的义务。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和生物液体燃料进入石油销售系统的运行管理规定。有关部门还要抓紧制定可再生能源应用于建筑节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工程规范和建设管理规定;
第三要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各级财政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可以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予以支持,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等给予适当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最后要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石定寰提出,加快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的基础在于加强科技创新。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科技投入,国家各类科技发展规划要大力支持产学研合作,开展可再生能源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整合现有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资源,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环境,鼓励创新,加快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