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投资天朔新能源电动汽车,不知是否安全
天塑就是个骗人公司,根本就没有生产的能力。打着和这或和那合资的骗局,骗取信任。骗了北京人12亿的资金,没有偿还。现已暴雷了。董事李健刚。骗子就是这样,开始和你订合同偿还不了后就取消合同,从签协议。从中逃避法律的制裁。不知他们以后还要改名去哪里骗钱。大家不要上当。。。
天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是私企,公司法人叫李建刚,天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4日在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朔城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李建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动汽车、非道路工矿用车、移动警务车、电动巡逻车等。
扩展资料:
经营范围:电动汽车、非道路工矿用车、移动警务车、电动巡逻车、电动观光车、电动场地车、电动叉车研发、制造、销售;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天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4日在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朔城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李建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动汽车、非道路工矿用车、移动警务车、电动巡逻车等。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晋0602民初5号
原告吕斌。
委托代理人孙立国,山西得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西天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朔州市富甲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建刚,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曹清波,男,汉族,1962年1月5日出生。
原告吕斌诉被告山西天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5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吕斌委托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吕斌诉称,2014年4月13日,被告山西天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向原告借款275万元。2015年5月3日被告与原告达成还款承诺书,确认欠款本息合计为3479351元。2015年9月18日被告向原告出具还款承诺书,确认截止至2015年11月2日应偿还原告本息合计为3835983元欠款,并以被告所有的52亩土地作为抵押。截止至起诉之日,被告并未偿还原告欠款,并产生相应利息为222487元,本息合计为4058470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原告诉至本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及利息405847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用。
为证明上述事实,原告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主体适格。2、被告工商登记资料,证明被告主体适格。3、被告抵押的土地证,证明抵押物性质。4、被告于2015年5月3日出具的承诺书,证明欠款及本息数额。5、被于2015年9月18日出具的承诺书,证明欠款数额及本息。6、欠款计算方式材料,证明根据原、被告约定的欠款数额按照月息3分计算的利息。7、借款合同,证明月息为3分。
被告山西天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辩称,本金275万元属实,利息根据双方约定计算。
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对合同签订前的三笔借款予以确认,即2014年4月13日借款100万元、2014年4月18日借款100万元、2015年5月2日借款75万元,并约定三笔借款利率均为月利率3%,还款截止日为2015年9月2日。合同签订后,被告仍未偿还任何本息。另查明,本院于2016年1月5日作出(2016)晋0602民初5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告山西天朔电动车汽车有限公司位于朔州市富甲工业园区北侧厂区土地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冻结原告吕斌位于朔城区北邢家河村房屋、朔城区开发区东侧名园小区5-2-301、朔城区马邑路56号楼2单元2层住宅的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全面客观地履行合同。合同签订后,被告未依约偿还本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就原告诉请偿还本金275万元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诉请逾期利息一节,因原、被告双方约定之利率未违反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故对于该项诉请,本院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山西天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吕斌偿还借款本金275万元及利息(利息分三笔:1、以100万元为基数计算自2014年4月13日至实际还本付息之日止按照月利率3%计算的利息;2、以100万元为基数计算自2014年4月18日至实际还本付息之日止按照月利率3%计算的利息;3、以75万元为基数计算自2015年5月5日至实际还本付息之日止按照月利率3%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26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西天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李吉平助理审判员王海人民陪审员鲍晓慧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郭 俊 彦
现在电动车还有市场,无非是国家掏出了大量的现金补贴,而且上牌不用摇号和排队,非常方便,如果把这些优惠条件去掉后,电动车将无人问津。其次,就是很多新能源车厂家,以前本来只是生产燃油车的。其加入新能源车生产和销售,就是看到有巨大的补贴。一款汽车的出现以及新能源的出现都是为了人们获得更好的生活而出现的,但国产电动汽车并不是为了这个目标而是千方百计想着赚取政府的补贴以及骗取投资圈钱。
到底那种技术最终能够成为车用动力的解决方案,就看谁的技术能够更快成熟了。但无论如何,新能源都将替代内燃机,区别只是早和晚的问题。在这些举措下拉动内需,提升经济增长。当然也有少部份人利益会受损,但任何政策都是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准则而制定推行的,也属于正常的管理需要。不用杞人忧天,需要买燃油车就去买燃油车,但是接近200万台电动汽车的保有量也说明了这种车会有市场。
再说纯电和插混,很多人说纯电车不环保的理由就是发电也是火力为主,用电的时候似乎很环保,但是发电的时候污染则很严重。新能源概念绝对不是骗局,但把电说成新能源就是骗局了,因为“电能、电池”都不新,如果把锂电池说成新,那么只能说“锂”是一种较新、有潜力的材料!目前,国家已经着手对补贴政策进行调整,优胜劣汰,让消费者买着放心,用着舒心,还新能源汽车制造和销售的一片蓝天。
另外,如果纯电动车采用双模电池,即主电池无需可更换,辅助电池可更换就行了!辅助电池只需能跑五十公里(综合工况)以上就行了。
石油作为这个世界上的不可再生资源,早晚会有枯竭的一天,再考虑到尾气排放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新能源概念的出现是大势所趋。
发展新能源 汽车 (包括电动 汽车 )是国家能源战略调整的一个具体步骤,由此改变未来能源结构,减少对石油的依赖性,同时减少对大气污染的影响。
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我们认为的新能源是建立在石油枯竭的背景下产生的, 所以新能源的本质就是找到一种可以替代汽油的新型能源,它需要鼻尖燃油车的续航能力、亲民的价格、快速的充能效率、油量的环保效果等等,这样的能源才能称之为“新能源”。
在前几日举行的电动 汽车 百人会议上,黄先生说出了这样的一段话,只是印证很多朋友的心中所想,那就是电动 汽车 取代燃油车还太过于久远,咱们国内根本不适合推出禁售燃油车的时间表,同时,会议还提及即便到了2050年,燃油车依然会在市面上见到,所以说燃油车在短时间内是不可能被取代的。
有消息表示,2019年开始新能源 汽车 补贴退坡开始,纯电动车就不得不站在平等的角度上与燃油车博弈,但是按照目前的发展来看,纯电动车还没有与传统燃油车一争高下的实力。
新能源 汽车 想要取代燃油 汽车 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大家怎么看?欢迎关注“众卡e族”留言评论!
新能源汽车早年发展得不是很好,广告打得满天飞,车怎么好怎么好,便宜又耐用不用加油,但很多人买了以后感觉不是滋味。就像外面买的两轮电动车,号称续航100公里,其实买回去骑个50公里不用电就推车,就特别不舒服。就是和新能源汽车一样,厂家宣传续航里程500公里,但其实这是在恶劣环境下测试的500公里,实际行车中从来没有过,就一趟跑了300公里左右的高速疯狂了一阵子可能就停电了,才去推车,这个在心里是很不舒服的,觉得厂家宣传的不符合事实就骗你。
造了一些破烂的车,骗取国家的补贴。很多人不懂车啊,一听车不贵29800就能到手,看看也可以,就买了这种车,但其实这种车的续航能力是勉强达到国家补贴的虚拟标准,实际车的续航能力是大打折扣的。到后面的补贴退坡时,前面那些乱七八糟的品牌新能源车企舀了一波就跑。买了车的朋友只能吃哑巴亏,车坏了也没地方修。导致很多人说,新能源汽车是个骗局。
大家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就是电动车跑的时间越长,越划算。前三年,电动车很贵,七八年后就和油车一样了,十五年后就比油车划算了。但我始终怀疑电动车能否撑过十年,即使没有电池,也会有衰减。雪佛兰Bolt的材料成本占40%;特斯拉Model 3的材料成本占30%,比传统汽车的任何一个部件都要高,这就是电池的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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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一新能源集团原始股骗局融资传销遭举报
河南金一新能源集团传销式非法融资欺骗百姓血汗钱,已有多人上当受骗!公司先是虚构宣传用其他品牌车辆贴标和虚假视频资料骗取信任,以拉人头高回报和售卖所谓即将在美国上市的原始股为基础;而后又以入会员的形式拉人头,其性质明显就是一个传销组织。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企业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中领航科新能源汽车原始股融资诈骗人去楼空
该企业宣称突破了“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并将此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为由,正在成都等众多城市募集原始股。通过展示新能源汽车和虚假宣传片骗取信任,不少怀揣发财梦想的市民到中领航科的成都办事处少则1万、多则几十万地购买原始股。可是几个月后,办事处已经人去楼空,办公室招牌已换其他公司。
3.贵远国际电动汽车涉嫌“变相传销”
该企业在车展上推出,交2000元订金后,就可以将价值28万元的电动汽车开回家,如果推荐朋友来买车,一辆车还可以提成3万元钱,推荐3个朋友买电动汽车,自己就能免费开回一辆,在现场不少人争相订车并向他人推销该车。靠拉人头挣钱,贵远国际的行为涉嫌传销。
4.佳仕美新能源汽车原始股骗取代理费涉嫌非法集资和传销
该企业以新能源汽车为噱头,推出原始股赠送政策,不过想要获得原始股,第一种渠道是缴纳代理费,第二种渠道是成为会员做产品。遭很多人举报,查后实为传销组织。一个以直销生物医药的公司也来做新能源汽车,电动车行业门槛在某些人心中还真是低的可以!
5.捷能公司捷安贝电动汽车虚假宣传、假冒商标骗局数十万加盟费。该企业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宣传广告,骗局经销商加盟代理费数十万元,产品假冒商标,让经销商出运输费,产品是三无产品,电动汽车贴高仿“宝马车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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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套路
1.外衣合法,合同缜密。一般是买一家已注册但没经营的公司,通过股份转让、变更企业名称、增加经营范围等方式变成自己的公司。再找律师从合同、说辞等方面规避责任,政府管理部门单单从法律条文上奈何不得他们。
2.塑造形象蛊惑人心。花上百万乃至数百万把公司和办公场所装饰得富丽堂皇,在宣传单上印上真假二三流明星代言,虚假宣传资料骗取信任,举办一些活动等。
3.密集宣传广种薄收。任何一个加盟项目的广告费用每月都在20万左右,“套得”的利润远远高于投入的成本。
4.夸大回报不着边际。有十分诱人的投资回报分析图表和宣传,如“投资三五万、年入上百万”、“没有风险的赚钱项目”等等,如果投资加盟商有疑问,一般都有一套严密的回答模式和处理技巧。
5.服务到“家”雾里看花。加盟商无论是到总部参观,还是到生产车间、样板店实地探访,都会感到“非常热诚”。其实这些样板店、生产线是为加盟者专门设置的。
9月8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调查清查做了初步通报,并向外公布5家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骗取财政补贴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就在财政部这份通报公布的同时,一张更详细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核查处置结果”在新能源企业的微信群里流传开来。更多的主流企业都出现在了名单中……
财政部“名单”
单家企业骗补即达5.2亿
财政部表示,今年新能源汽车骗补调查对90家主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涉及2013-2015年已获得和已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40.1万辆,抽查13.3万辆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的运营状态。
财政部的《通报》中明确提及骗补的这五家企业分别是苏州吉姆西、苏州金龙、深圳五洲龙、奇瑞万达贵州客车、河南少林客车。财政部对其骗补情况和金额以及未来的惩罚都做了详细的通报。
其中,仅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一家,就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921万元。
近5.2个亿!这还只是一家车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