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局煤炭经营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省煤行办《关于印发〈省煤炭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饶煤行发【20xx】55号文件精,我委进一步加大了煤炭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力度,现将我区煤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筹安排、狠抓落实
首先严密部署、统筹安排。按照省、市煤行办的文件要求,我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专门制定了《区煤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中对整治检查时间、内容、标准等作出明确要求,通过下发方案提前通知企业,使企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及时了解了检查整治的相关要求和需要企业提前准备的各项检查材料,为后续检查整治节约了时间、打下了基础。其次真抓实干、不走过场。滤布整治检查中对照7项检查内容逐项核对相关材料,发现问题,绝不放过。对企业的经营场所、储煤场地、煤炭计量设施、质量检验设施等一一进行现场勘验,对达不到要求的,现场要求企业整改,以免整治流于形式。
二、检查整治基本情况
我委检查小组从20xx年6月15日至7月10日止,对辖区11家煤炭批发、零售企业进行逐一检查。通过对照检查企业的租赁协议、验资报告、煤炭经营资格证和企业经营执照等证件等材料,我区11户煤炭经营企业基本符合准入标准: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并已年检;企业拥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具备基本符合标准的储煤场地;拥有基本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设备、质量检验设备,而且计量、质检人员取得上岗证书。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达到标准,但大部分企业储煤场地、工业滤布计量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以租赁形式获得。
通过核查企业1-6月的进项和销项税票我区11家企业销售煤炭和纳税比去年同期均得到大幅增长:1-6月累计销量达到18.06万吨,同比增长80.6%,实现税收61.43万元,同比增长75.9%。11家企业大部分销售量在1000吨-40000吨之间,有1家企业销售量甚至达到80000余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煤炭经营企业运行形势整体乐观,但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1、交通运输问题。因交通运输紧张,尤其是跨省运输困难。部分企业因铁道运输问题未能沟通协调好,制约了企业的正常经营销售。
2、部分煤矿企业存在参杂使假行为。煤矿企业参杂使假导致部分煤炭经营企业上当受骗,企业经营时断时续,甚至导致企业亏本经营。
3、我区周边县市煤源的`卡数较低。因为周边无优质煤源,我区部分企业长期在外寻找优质煤源,这一现状无形中制约了我区煤炭企业销售量的增长。
目前我区部分煤炭企业均签订了长期的供货和销售协议,但跨省交通运输问题仍在协调解决当中,从了解的情况看,预计下半年该问题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通过对煤炭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我区煤炭经营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在巩固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煤炭经营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使我区的煤炭市场在现有的基础上向又好又快的科学化管理迈进。
如果是2000字我看也不是专业性质的那就还是说点浅显的好。
这是3000多字的,我觉得你把一些看着不必要的东西删删就可以了
煤炭安全管理
2002年以来,我国对煤炭资源的需求量急速增长,煤炭市场供应严重短缺。面对经济利益的巨大诱惑,受利益驱动,小煤矿遍地开花,大煤矿超能力生产,“大矿大干,小矿蛮干”,直接导致“大矿大难,小矿多难”。据国家安监局煤矿事故统计显示,我国煤矿产量约占全世界的35%,但煤矿事故的死亡人数却占了全球的近80%,频发的矿难已成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老大难”问题,拷问着我国煤矿安全体制的有效性。
矿难频发的原因
根据调研分析,除我国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开采难度大以及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利益驱动因素外,引发矿难频发的主要原因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煤矿平均规模小,生产方式落后,安全保障不足。全国有23300多座小煤矿,平均年产量不到3万吨,其总产量虽然仅占全国产量的三分之一,但死亡人数却占了三分之二。在2005年全国21.1亿吨煤炭产量中,约有7亿吨安全生产保障条件不足,乡镇煤矿原煤产量仅占全国煤矿的38%,而事故死亡人数和特大事故起数所占比例均超过了70%。
煤炭行业人才严重短缺和断档。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对山西煤炭行业从业人员队伍的调查表明,煤炭生产第一线技术员数量不足安全生产最低要求的半数,其中采掘区技术人员更为短缺,高级技工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到3%;地方煤炭企业一线采掘区工人80%为更换频繁的农民工,乡镇矿工人中95%为临时工。
煤矿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安全欠账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中心2004年12月发布的《全国国有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调研报告》指出:2004年全国原煤产量为19.5亿吨,但具有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仅为12亿吨,4亿吨需要对安全系统进行升级改造,1.5亿吨是安全状况不达标的,另外2亿吨是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煤矿和已报废或破产的矿井生产的。目前,中国国有煤矿的安全投入欠账达500多亿元,生产设备超期服役的约占三分之一。投入不足已成为当前煤炭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
官煤勾结,亦官亦商。在许多矿难中都能够看到官煤勾结的影子。众多官员参股煤矿,还有许多煤矿老板亦官亦商,甚至是安监官员。去年8月,国务院下达撤资令,要求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从煤矿撤资。据监察部统计,截止2005年12月23日,有487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登记入股资金7.37亿元,已经撤资5.62亿元,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撤资进程缓慢。
局部利益至上,经济指标主导一切。地方政府盲目发展经济的巨大冲动,导致干部错误的政绩观,需要当地小煤矿提供资金支持和代表成绩的经济数字,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官商利益链条。一些地方,中央政策、国家法律不能严格执行,被所谓的地方发展和局部利益所取代,甚至成了谁也不好公开反对的潜规则。这种表面看起来不涉及金钱交易的官商利益链条也是造成许多煤矿非法开采、屡发事故的重要原因。
体制缺陷导致的短期行为。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许多煤矿不景气,大部分集体煤矿由于无力投入而被租赁、承包或转包,承包以后的矿主只关心承包期的利益,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很少,甚至根本没有,因此累积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非法违规开采现象严重。2005年7-8月,全国煤矿60%的重特大事故发生在已责令关闭或停产整顿但仍然违法生产的煤矿。由于停产整顿、关闭工作不落实,特别是为数众多的一些小煤矿,一些矿主,无视法律,漠视生命,管理混乱,从事违法违规生产的煤矿已经成为滋生事故、吞噬矿工生命的陷阱,对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行业管理弱化,工作不落实,监管缺位和渎职失职。一些地方政府忽视煤矿的安全生产,地方安监部门和煤监机构在煤矿整顿关闭问题上缺乏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作风,等待观望甚至渎职失职,有令不行,有案不查,有法不依,为煤矿的违法经营提供了可乘之机。
恶性循环,雪上加霜。由于煤炭是我国的主要一次能源,以燃煤为主的火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80%以上。煤、电是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保证,电缺找煤,煤缺找矿,于是大矿增产,小矿开花,诸上原因,矿难频发;于是大矿整顿、小矿关闭、遣散矿工、产量下降;于是电力告缺、要求增煤、运输告紧、悲情再现。
几点建议
改变发展观与现有经济增长模式,从根本上遏止矿难。
矿难问题,说到底是发展观问题。矿难频发是我国高能耗、粗放式的发展模式的市场反映。下决心遏止矿难,必须要改变发展观,彻底改变现有的经济增长模式。
首先,要坚定地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煤炭资源应实行高度谨慎的保护性限量开发,确保能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到煤炭生产企业,要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生产规模,提高回采率,大力提倡环境友好的“绿色开采”,坚决杜绝超能力、超负荷、超定员的掠夺性开采。
要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力度,遏制高能耗、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对能源和基础原材料的过度需求,将煤炭需求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正确的政绩观。要从政府的绩效评价、干部任用体系等方面进行改革,引入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率等考核指标,让科学发展观扎根于各级政府对经济社会事物的管理之中,大力倡导和扶持以节约资源和循环利用为特征的循环经济模式。
培养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是保证安全生产、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淘汰小煤矿,扶持发展一批现代化大煤矿和煤炭深加工项目,做大做强一批现代化的大型煤炭企业,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从而大幅度降低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率,促进煤炭生产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同时还应该延伸煤炭产业链,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和利用率,推进煤炭经济走上集约、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但是对高风险产业如“煤制油”等,应科学规划,先示范,再规模,切忌一窝蜂上马。此外,还要特别警惕以发展这类高风险产业的名义圈占资源,造成新的煤炭资源流失和浪费。
放开资源市场,尽快补齐煤矿安全欠账。为了尽快弥补安全生产方面的欠账、政府要增加投入,要确保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专款专用。除此之外,可以考虑出让一部分煤矿的国有股权,用所得资金填补安全旧债。另外要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的市场化运营,通过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流转引入外部资本,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全方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煤炭从业人员素质。目前,煤炭生产一线大多数是农民轮换工,文化水平低,技术素质差。特定的用工方式既影响到农民工学习技术的主动性,也影响到企业对农民工技术素质的进一步培养。另外,随着大学招生和就业形式的变革,进入煤炭企业的大学生逐年减少,煤矿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以煤炭大省山西为例,2003年全省煤矿工程类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为1599人,而到煤矿企业工作的还不足100人。人员素质低也是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政府、企业应采用多种形式与途径(例如定向培养、“三校生”、高职、岗位培训等),进行煤炭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包括强制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提高煤炭从业人员的素质。
增加科技投入,加大攻关力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针对我国煤矿安全领域需要重点突破的共性和重大关键技术,应该由国家和一些重要的产煤大省联合设立科技专项资金,以大型煤矿企业为主体,加大科技攻关力度,调动多方面的科技资源,迅速提高我国煤矿安全领域的科技研发水平和装备水平,提高生产的集约化程度,最大限度减少井下作业人员,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过于依赖人力开采而导致死亡率过高的局面。要特别加强对突发性事故的预测预防技术研究,有效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活动。要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监管部门的责任,将长效管理机制和专项治理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安全生产防治体系。还要对监管者进行有效监管,坚定不移地加大反腐力度,严防各种形式的官商勾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健全和完善群众监督和举报体系,使违法行为和非法违规煤矿无藏身之地。要鼓励煤矿企业职工对本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举报,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的作用,维护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
深化改革,构筑煤炭安全生产的整体氛围。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煤炭生产成本中应包括安全、环保成本,而已在生产成本中的工资又偏低(有资料统计,煤炭职工的平均年收入仅1.85万元,不足电力行业的1/3),亦需适当增加,因此煤价有所提高势在必然。但作为大户的电煤定价却难以做到煤电之间的公平对等博弈。类似这样的问题也影响着煤炭的安全生产,因此,深化改革,构筑煤炭安全生产的整体氛围是以政府为主的整个社会的责任。
我县是一个产煤大县,全县现有煤矿60个,其中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的20个,常年产量在120万吨左右,上缴税费近1000万元,煤矿行业安排就业人员近8000人,煤炭行业对全县的经济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县煤矿开采条件差,难度大、成本高,煤炭安全生产压力大。从2001年以来,我县共发生煤矿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非凡是2003年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7人,百万吨死亡率达14.16%,百万吨死亡率超过了全国、全省、全市的平均水平,给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本文通过分析我县煤矿近三年来安全生产发生的事故,找出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2001年—2003年全县煤矿事故情况
2001年至2003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共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 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县官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0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轻易产生忽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具体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治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治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治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治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 3年中以2003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轻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三、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熟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治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熟悉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非凡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治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治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果断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治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非凡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果断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果断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治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治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治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治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治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治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治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治理人员的安全治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非凡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全力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严格治理。我们既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上取得成功经验,更要看到我们薄弱环节,非凡是在制度的落实上还存在着差距,为此要抓好(1)企业要进一步针对煤矿的实际制定和完善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并且按照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有关治理人员的责任,真正按照规程操作。(2)每一个生产企业都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日监测、周报告、月分析”,即“日监测”:天天企业现场治理人员对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时段生产过程都要做到监测治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同时保证做到工人不出井、治理人员不下班。改变以前治理人员只上半天班,或者不跟班作业的问题。同时对天天的工作情况都要做到有书面记载,并报告有关矿领导。“周报告”: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要将每一周的工作情况及时梳理、总结,并报告给矿长以及有关的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月分析”:就是企业矿长每月要召集有关的人员对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并安排下月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胸中有数。(3)建立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全力整改安全隐患。一方面企业自身要重视安全生产,不仅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硬件设备投入,更要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非凡是对井下采掘碛头、盲巷、废巷的通风瓦斯治理,对井下运输大巷、工作面的支护治理危岩的处理对水灾的预兆等都要严格的进行检查,制定好严密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另一方面县级有关部门,非凡是煤炭局片区负责人和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煤矿的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采掘作业规程是否合理、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善、井下现场治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齐配足、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是否制定、井下的开采布局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隐患制定专人负责的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及时,从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5、针对重点,解决难点,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当前,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上伤亡事故发生的重点是顶板和通风瓦斯两个方面,但工作上的难点还包括水患的治理。因此如何防范以上三个方面的伤亡事故,是我们下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顶板治理上,一是必须督促企业配齐配足专职顶板治理员,明确其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分片分段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企业的操作工人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做到敲帮问顶,支护到位,成排成行,充填必须足实接顶,杜绝工作面现场空顶作业,冒险作业,在处理危岩时技术人员必须现场指挥,制定科学的方案措施方可进行,切实防止顶板事故;三是煤矿井下负责技术的矿长,必须对专职顶板员的工作和工人的支护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及时解决顶板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四是煤矿企业要逐步推行“以钢代木”的支护材料,确保支护到位。
在通风瓦斯治理上,一是企业必须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全面制定企业的瓦斯治理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操作;二是全县所有的高瓦斯矿井必须配备瓦斯监控系统,其监控的范围、地点、时间必须按规程进行,并实行专人负责;三是加强通风设施的治理,严禁井下无风、微风作业,非凡是要抓好碛头掘进通风治理,防止瓦斯忽然集聚;四是企业必须配齐配足瓦斯检查人员和瓦检设备,并严格按照规程加强瓦斯检测,真正做到“一班三检”、“一炮三检”,果断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五是必须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的治理,严禁井下电器失爆;六是严格井下掘进作业放炮作业瓦斯检查员的跟班作业,防止掘进过程中瓦斯事故的发生。
在水患治理上,煤矿企业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水患治理方案,非凡是有水患威胁的矿井,必须对采空区,含水层的水汶地质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从而制定科学的探放水措施、方案。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按方案进行,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在洪期要加强井上下值班治理,防止洪水对矿井的威胁。
我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我们只有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采取强硬措施,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才能确保省、市所下目标任务的完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7月9日上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报告建议,大力推进散煤治理,以保障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为重点,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到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报告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法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法律责任,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要全面有效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推动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煤矿在生产和洗选加工原煤时,要排放大量煤矸石,这些固体废弃物长期不能被有效利用,占用了矿区及周边城镇大量土地,污染大气环境。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有109 年的开采历史,伴随着煤炭开采量的不断增加,煤炭开采的伴生物———煤矸石大量堆放,即占地又扬尘,严重影响着焦作这座新兴旅游城市的生态环境。
煤矸石电厂是用煤矸石为燃料,将其燃烧产生的热能转化为蒸汽热能,利用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全面步入振兴阶段的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煤矸石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产业来抓。这一发展思路符合国务院国发[1996]36号文件的要求。位于焦煤集团演马庄矿东侧的焦作煤业(集团)演马电厂,始建于1988 年10 月,现有装机容量37 兆瓦,在职员工426人。用演马庄矿、九里山矿、凯马煤冶化公司等矿井产出的煤矸石从事发电生产,每年综合利用煤矸石30 万吨左右,发电量可达2 亿多千瓦时,供电煤耗控制在300克/千瓦时以下,降低燃料成本费用千余万元,为建材企业提供灰10余万吨,渣15万吨左右。建厂以来,已利用煤矸石100 余万吨,发电10亿多千瓦时,减少矸石占用耕地60余亩,改善了矿区环境,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焦作煤业集团循环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一、综合利用矸石数量年年递增
焦煤集团演马电厂是经原国家煤炭工业部批准兴建的煤矸石坑口电厂。一期工程装机容量2×6兆瓦,分别于1992年6月和1994年6月投入生产。二期工程25兆瓦机组于2003年元月投入运行。所发电力主要供给焦煤集团东部矿区使用。锅炉分别采用江苏无锡锅炉厂生产的UG—35/3.82—M12型循环硫化床锅炉和北京锅炉厂生产的 BG130/3.82—M型循环硫化床锅炉,燃料以煤矸石为主。
多年来,该厂始终坚持走煤矸石综合利用之路,依靠资源优势,努力做好煤矸石发电利用及灰渣用于建材这篇大文章。强化煤矸配比,积极探索最佳运行方式,用矸量确保达到2/3以上。在企业内部狠抓节支降耗,加强成本核算,细化生产经营指标。从2004 年9 月份至今,持续开展生产指标劳动竞赛,以比用矸量、标煤耗、发电量等指标为内容的值与值之间的竞赛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职工的竞争意识,发电量明显提高,煤耗量明显下降,用矸量大幅度上升。
该厂在积极组织集团公司内部矸石的同时,还主动出击到市场上寻找合适矸源,为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原来占用耕地并且污染环境的废弃物———煤矸石,在演马电厂得到了充分利用。2003 年用矸13 万吨,用煤9万吨;2004年用矸19.1万吨,用煤7.9万吨;2005年用矸19.2万吨,用煤5.67 万吨,2006 年用矸28.08 万吨,用煤6.46 万吨,发电量2.07亿千瓦时。2007 年第一季度用矸6.8 万吨,用煤1.5 万吨,发电量0.51亿千瓦时。煤矸石利用量逐年提高。
二、技术改造年年创新
为确保煤矸石综合利用效果,几年来,演马电厂大力推行生产设备技术工艺改造和创新,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改造燃料输送系统。煤矸石综合利用的核心就是多用、用好煤矸石。因此煤矸石的筛分、破碎系统是制约使用煤矸石多少的瓶颈。为了不断提高用矸量,演马电厂于2002 年投资140 万元,扩改建原有燃料输送系统,并多次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矸石筛分、破碎能力,使符合颗粒尺寸要求的煤矸石供应能力由原来的30吨/小时提高到80吨/小时,入炉煤的煤矸配比由原来的1∶2提高到1∶4以上,极大地提高了燃料保障能力,为煤矸石综合利用夯实了基础。采用集中控制系统。把演马庄矿洗煤厂出来的煤矸石,经皮带走廊运输至厂内,由矸仓运输至筛分破碎系统,再到煤矸配比混合的5部、6部皮带,直至炉前仓,整个操作过程全部由集中控制系统统一完成。
(2)改造计量设备,提高煤矸配比技术。为了保证煤矸配比的科学化、合理化,演马电厂投资30万元进行了计量设备改造,把原来的机械皮带秤改为先进准确的核子秤,煤矸石的使用过程得到全程控制,对每台炉的煤矸瞬时量、班用量、日用量、月用量进行精确的记录和统计。安装使用灰分在线监测仪设备,用于对燃料发热量的瞬时监测,通过煤矸系统的变频给煤机及时调节煤矸配比,确保入炉燃料发热量均匀、稳定,进一步节能降耗。
(3)发电机组、储矸设施改造。2004年投资120万元大修了1号机组,2005年投入近300 万元对3 号机组进行了大修,尤其是3 号锅炉防磨内衬的技术改造,使3号锅炉能稳定、连续、经济运行,并获得了省煤炭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2006年投资20多万元对3号炉给煤机进行改造,将原刮板给煤机改造为皮带机式给煤机,投运后运行稳定并且节能,故障率降低,维修量大为减少,改造后给煤机的总运行维修费用每年可节约20多万元左右。针对3号汽轮机经常出现的失磁、跳闸、无功不稳定现象,2007 年投入20余万元,采用中国电力科学院设计的励磁调节装置,彻底消除励磁机存在的隐患。投资10万元,为发电机组直流系统增加一组蓄电池,进一步提高直流系统稳定运行及备用能力。2004 年以来,投资600 多万元对煤矸棚进行了改造,使煤矸石储量增加一倍。
(4)对水系统进行改造。完成了化水两台净水器的改造。改造后演马庄矿的来水净化量明显加大,地下水利用量明显减少。改造3号净水器;将反渗透浓水改至厂区中心花园的人工湖,使废水得到有效利用;改造燃运除尘系统供水方式,水源由深井水改为净化后的矿井排水,节约全厂总用水量。
演马电厂3号机组的锅炉为循环流化床锅炉,经过多次技术改造,不断加强职工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目前机组整体运行状况达到历史最好水平。通过生产指标竞赛、系统节能降耗等活动,锅炉入炉燃料始终控制在2500千卡/千克以下。目前,操作人员对低热值燃料运行的适应能力大大增强。从2003 年下半年至今,经过不断的探索,逐步加大掺矸量,降低煤耗,入炉燃料在1500 千卡/千克左右也可稳定运行,2000千卡/千克可满负荷运行,煤矸石燃烧技术是我国同类型机组中的佼佼者。
三、拓展循环经济链条
演马电厂致力于提高灰渣活性,增加灰渣的综合利用价值。该厂年产出废渣15万多吨,全部被焦煤集团千业水泥厂、焦作市强胜建材厂等厂家利用。产飞灰10万多吨,全部被焦作市强胜建材厂、焦作韩王工业有限公司及待王水泥厂所用,做到了煤矸石、渣灰等废弃物的充分回收利用。起到了“煤———电———建材”产业链中承上启下、变废为宝的作用,促进循环经济的良性发展。
自1994年至今,演马电厂连续7 次被省市等有关部门认定为综合利用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审核方法》试行期间,演马电厂作为河南省发改委确定的首批试点审核企业进行了审批,并且是惟一一家达标的审核企业。2004年底,经省发改委复查继续被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ZQRD—05—141。
2003~2005年,共完成发电量7.78 亿千瓦时,供电量6.76 亿千瓦时,创产值233400万元。2006年完成发电量2.07 亿千瓦时,供电量1.78 亿千瓦时,销售收入4668.45 万元,煤耗量6.46 万吨,矸耗量28.08 万吨,发电煤耗242 克/千瓦时,供电煤耗 281 克/千瓦时,燃料费用成本降低了1163.91万元,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焦煤集团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四、强化以人为本管理理念
演马电厂注重强化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管理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管理的永恒主题。经常组织职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每年都举办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答题及考试,合格率100%。坚持每年开展两次“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每年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职工安全操作规程知识答题及安规测试,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扎实推进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现场办公会,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007 年元月在河南省煤炭行业组织的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中,演马电厂获得省特级质量标准化企业。截至2007年3月底,该厂已实现安全文明生产5382天。
以人为本,关心员工,坚持把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落到实处,给职工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及时解决职工群众生活福利方面的问题。近年来为职工群众办了多件实事:一是为职工解决上下班班车问题。二是提高职工夜班费,并落实班中餐待遇。三是加强职工食堂管理,保障职工食堂饭菜供应。四是在运行职工中开展首席员工及技术能手评选活动,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
作为焦作煤业集团所属的一家新兴综合利用型企业,演马电厂十几年的建设与发展,带动了集团公司及所在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也陷入窘境,面临一些问题,值得审慎探讨:
(1)发展煤矸石电厂,以煤矸石综合利用促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有利于煤炭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推进煤炭企业节能生产,延伸煤炭产业链,走循环发展和多元发展的道路,促进煤炭企业的转型。同时,发展煤矸石电厂对促进环境保护、缓和缺电矛盾、缓解矿区就业压力、促进地方税收增长都有积极的作用。综合利用煤矸石发展循环经济既利废又节能,是煤炭开采地区一项十分有益的重大课题。演马电厂的建设与发展,尽管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但是也面临着小火电机组被关停的危机。因此,政府在制定关停小火电机组政策时,应该给煤矸石综合利用型机组多一些相关的扶持政策,把煤矸石综合利用机组与一般小火电机组区别对待,不应该将其纳入小火电机组的关停之列,以保证其在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2)作为综合利用型企业,演马电厂把社会效益同企业经济效益联系在一起,加大环境保护投入。近几年来,演马电厂坚持采用含硫量在0.2%~0.3%以下的特低硫入炉燃料,同时利用循环硫化床锅炉自身脱硫优势,采用石灰石脱硫法进行炉内脱硫,使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到了200 毫克/标准立方米以下。使用先进的电除尘设施有效降尘,按国家环保政策要求,投资140万元在烟气系统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保证烟尘排放控制在标准要求之内。
承担着循环经济发展重要任务的演马电厂,仍需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意识,加大环保治理工作力度,确保综合利用企业的发展既能产生企业效益又能产生社会效益,有利于保护自然环境。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国以来出台了一系列防治职业危害的法律、法规,并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了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但由于我国煤矿的生产作业条件普遍较差,粉尘浓度超标现象严重,接尘人员劳动防范意识不强,给国家、企业、职工及家庭生命财成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使得煤炭行业职业病形势仍相当严峻。
⒈总体要求
一、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回风巷距离工作面10m—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二、掘井工作面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司机工作点和机组后回风侧产尘点下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0%;其他矿井的掘进司机工作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呼吸性粉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三、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作业人员的工作点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四、井下煤仓放煤口、溜媒眼放煤口、转载及运输环节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五、煤矿井下所使用的防、降尘装置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六、个体防护: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尘用具。
⒉粉尘治理
一、井下必须建立完善的符合要求的防尘供水系统:
①、永久性的防尘水池容量不小于200m3且贮水量不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水池的一半。
②、防尘水管应铺设到所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50m或100m安设一个三统及阀门
③、防尘用水系统中,选装水质过滤装置,悬浮物的含量不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0-9.5范围内。
二、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媒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三、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防尘措施
①、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和巷帮、水泡泥、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范措施,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用捕尘措施。
②、采煤工作面应有由国家认定的机构提供的煤层可注性鉴定报告,并应对可注水煤层采取注水防尘措施。
③、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研法,使用水泡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避,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④、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者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降尘器。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降尘器构成综合防尘系统。
⑤、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两道风流净化水幕,并宜采用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⑥、井下煤仓放煤口、溜媒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降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降尘器降尘。
⑦、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取湿式钻孔。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或软煤层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用干式钻孔,但必须采用捕尘、降尘措施,必要时必须采用降尘器降尘。
⑧、为提高防尘效果,可在水中添加降尘剂。降尘剂必须保证无毒、无腐蚀无污染环境,并不影响煤质。
四、预先湿润媒体:
①、煤层注水
a)注水过程中应进行流量及压力的计量。
b)单孔注水总量应使该钻孔预湿媒体的平均水分含量增量大于或等于1.5%
c)封孔深度应保证注水过程中煤壁及钻孔不渗水、漏水或跑水。
②、采空区注水:
当采用下行陷落法分层开采厚煤层时,可以采用在上一层的采空区内灌水,对下一层的媒体进行湿润,开采近距离煤层群时,在层间没有不透水岩层或夹矸的情况下也可以在上部煤层的采空区内灌水,对下部煤层进行湿润。
五 、煤矿防尘用喷嘴应符合MT/T240的规定,降尘器应符合MT159的规定。
六 采煤防尘
①、综采工作面防尘,采煤机割煤防尘
A、采煤机割煤必须进行喷雾并满足以下要求:
a)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0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0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工作免得高压胶管应有安全防护措施。高压胶管得来压强度应大于喷雾泵站额定压力的1.5倍。
b)泵站应设置两台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B、自移式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防尘,
液压支架应自动喷雾降尘系统并满足以下要求:
a)喷雾系统各部件的设置应可靠的防止砸坏措施,并便于从工作面一侧进行安装和维护。
b)液压支架的喷雾系统,应安设向相邻支架之间进行喷雾的喷嘴;采用放顶煤工艺时应安设向落煤窗口方向喷雾的喷嘴;喷雾压力均不得小于1.5MPa
c)在静压供水的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须设置喷雾泵站,其供水压力及流量必须与液压支架喷雾参数相匹配。泵站应设置两台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②、炮采防尘
① 钻眼应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为0.2MPa-1.0 MPa,耗水量为5Lmin-6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
② 炮眼内应填塞自封式水炮泥,水炮泥的充水荣容量应为200ML-250ML
③ 放炮时应采用高压喷雾等高效降尘措施,采用高压喷雾降尘措施时,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
④ 在放炮前后宜冲洗煤壁、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在出煤过程中,宜边出煤边洒水。
七 掘进防尘
①、机掘作业的防尘
a)掘进机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0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
b)掘进机上喷雾系统的降尘效果达不到本标准(总体要求第2点)的要求时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等高效防尘措施。
c)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措施时,应对含尘气流进行有效控制,以阻止截割粉尘向外扩散。工作面所形成的混合式通风应符合MT/T441的规定
②、炮掘作业防尘
a)钻眼应采取湿式作业,供水压力以3.0MPa左右为宜,但应低于风压0.1MPa-0.2MPa,耗水量以2L/min-3L/min为宜,以钻孔流出的污水呈乳状岩浆为准。
b)炮眼内应填塞自封是的水泥炮,水泥炮的装填量应在一节级以上。
c)放炮前应对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清洗。
d)放炮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10m-15m地点安装压气喷雾器或高压喷雾降尘系统实行放炮喷雾。雾幕应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当采用高压喷雾降尘时,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
e)放炮后,装煤(矸)前必需对距离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和装煤(矸)对洒水。在装煤(矸)过程中,边装边洒水,采用铲斗装煤(矸)机时,装岩机应安装自动或人工控制水阀的喷雾系统,实行装煤(矸)喷雾。
③、通风防尘:掘进巷道排尘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④、其他防尘措施
a)、距离工作面50m内应设置一道自动通过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b)、距离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旬至少应冲洗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八、锚喷支护的防尘
①、打锚杆眼宜实施湿式钻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后可采用干式钻孔。
②、锚喷支护的防尘:
a)、打锚杆眼宜实施湿式钻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后可采用干式钻孔。
b)、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
c)、采用低风压近距离的喷射工艺,其重点是控制一下参数:
输料管长度 小于或等于50m
工作风压0.12—0.15MPa
喷射距离0.4-0.8m
d)、距锚喷作业地点下风流方向100m内应设置两道义上的风流净化水幕,且喷射混泥土时工作地点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
九、转载及运输防尘
① 转载点防尘
a)、转载点落差宜小于或等于0.5 m,如超过0.5m,则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
b)、各转载点应实施喷雾降尘,或采用除尘器除尘。
c)、在装煤点下风测20m内,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
② 运输防尘
运输巷内应设置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3.粉尘检测
一、煤矿粉尘浓度和游离SiO2含量测定应按GB5748规定的方法进行,粉尘粒度分布测定应按MMT422规定的方法进行。
二、煤矿使用的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
三、井下主要接尘人员应配戴个体粉尘采样器,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四、各矿测尘部门必须根据本矿的生产情况配备足够数量且经培训合格的测尘人员:每个采区至少一人。
五、煤矿井下粉尘测定时间
①、对井下每个测尘点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两次。
②、采掘工作面每月应该进行一次全工作班连续粉尘测定。
③、粉尘粒度分布每半年测定一次,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游离SiO2测定。
④、粉尘中游离的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⑤、煤矿粉尘浓度测定结果按季度综合上报主管部门。
⑥、采掘工作面回风应安设粉尘浓度传感器进行粉尘浓度连续监测。
六、矿井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
矿井上下作业场所测沉淀的选择和布置应符合表一1的规定。
表1煤矿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要求
类别 生产工艺 测尘点布置
采掘工作面 1.采掘机割煤
2.移架
3.放顶煤
4.风镐落煤、手工落煤及人工攉煤
5.工作面巷道钻孔钻机
6.电煤钻钻眼
7.回柱放顶、移刮板运输机
8.落煤层工作面风镐和手工落煤
9.薄煤层刨煤机落煤
10.刨煤机司机操作刨煤机
11.倒台阶工作面风镐落煤
12.掩护支架工作面风镐落煤
13.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
14.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15.带式运输机作业
16.工作面回风巷 采煤机回风侧10m—15m
司机工作地点
司机工作地点
司机工作地点
一人作业,在其回风巷3m处,多人作业,在最后一人会风侧3m出
打钻地点回风侧3m—5m处
操作人员回风侧3m—5m处
工作人员工作范围
作业人员回风侧3m—5m处
工作面作业人员回风侧3m—6m处
司机工作地回风侧3m—5m处
作业人员回风侧3m—5m处
作业人员回风侧3m—5m处
回风巷内距工作面端头10m—15m处
放炮后工人已经进入工作面开始作业前在工人作业的地点
转载点回风侧m—10m
距工面端头15m—20m
采掘工作面 1.掘进机作业
2.机械装岩
3.人工装岩
4风钻钻眼
5.电煤钻钻眼
6.钻眼与装岩机同时作业
7.砌碹
8.抽出式通风
9.切割联络眼作业
10.刷帮作业
11.挑顶作业
12.拉底作业
13.工作面放炮作业 机组后4m—5m处的回风侧
司机工作地点
在未安设风筒的巷道一侧,距装岩机4m—5m处的会风流中
在未安设风筒的巷道一侧,距矿车4m—5m处的会风流中
距作业点4m—5m巷道中部
距作业点4m—5m巷道中部
距装岩机回风侧3m—5m巷道中部
在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内
在距作业点回风侧4m—5m处
在距作业点回风侧4m—5m处
在距作业点回风侧4m—5m处
放炮工人在工作面开始作业前的地点
锚喷 ⒈钻眼作业
⒉打锚杆作业
⒊喷浆
⒋搅拌上料
⒌装卸料
⒍带式输送机 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m—10m处
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m—10m处
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m—10m处
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m—10m处
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m—10m处
转载地点回风侧5m—10m处
转载点 1. 刮板运输机
2. 带式运输机作业
3. 装煤岩点及翻罐笼
4. 翻罐笼及溜煤口司机进行翻罐笼和放煤作业
5. 人工装卸材料 1. 距两台输送机转载点回风侧5m—10m处
2. 距两台输送机转载点回风侧5m—10m处
3. 尘源回风侧5m—10m处
4. 司机工作地点
5. 作业人员工作地点
井下其他场所 1. 地质刻槽
2. 巷道内维修作业
3. 材料库、配电室、水泵房、机电硐室等处工人作业 1. 作业人员回风侧3m—5m处
2. 作业人员回风侧3m—5m处
3. 作业人员回和活动范围
4.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
一、新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煤尘的爆炸性鉴定由国家授权单位为按MT78规定进行,鉴定结果必须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二、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治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矿井应每周至少价差一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于相连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
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淀煤尘,每年应至少一次对主要进风大巷进行刷浆。
四、预防煤尘爆炸
①、井下运输机巷道、转载点附近、翻罐笼附近和装车站附近等地点的沉积煤尘应定期进行清扫,清扫周期有过矿总工制定,并将堆积的煤尘和浮煤清除。
②、对煤尘沉积强度较大的巷道,可采取水冲洗的方法、冲洗的周期应根据煤尘的沉积强度及煤尘的爆炸下限浓度确定,在距离尘源30m的范围内,沉积强度大的地点,应每班或每日冲洗一次;距离尘源较远的或沉积强度较小的巷道,可几天或一天冲洗一次;运输大巷可半月或一月冲洗一次;工作面巷道必须定期清扫或冲洗煤尘,并清除堆积的煤尘,清扫或具体冲洗周期有总工程师决定。
③、巷道内设置了隔爆棚,也应按下列规定撒岩粉:
a)、巷道的所有表面,包括顶、帮、底以及背板后暴露处都应岩粉覆盖;
b)、巷道内的煤尘和岩粉的混合粉尘中不燃物质组分不得低于60%,如果巷道中含有0.5%以上的甲烷,则混合尘中不燃物质组分不得低于90%;
c)、撒布岩粉巷道长度,不得小于300m,如果巷道长度低于300m时,全部巷道都应撒布岩粉;
d)、岩粉撒布周期按下式计算:
e)、岩粉(包括岩粉棚的岩粉)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可燃物的含有度不超过5%;
2.)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不超过10%;
3.)不含有任何有害或有毒的混合物(如磷、砷等);
4.)岩粉的粒度必须全部通过50目筛小于0.3mm),其中70%以上通过200目筛(小于0.075mm),一般采用石灰石岩粉;
f)撒布岩粉的巷道,应遵守下列规定定期进行检查:
1.)在距离采、掘工作面300mm以内的巷道每月取样一次;
2.)每隔300m为一个采样段,每段内设5个采样带,带间距约50m。每个采样带在巷道两帮顶底板周边采样,取样带宽0.2m;
3.)将每个取样带内的全部粉尘分别收集起来,除去大于1mm粒径的粉尘;
4.)化验室应及时将分析结果报告总工程师,如果不燃物组分低于规定,则该巷道应重新撒布岩粉。
五、隔绝煤尘爆炸
①、主要采用被动式隔爆水棚(或岩粉棚)也可采用自动隔爆装置隔绝煤尘爆炸的传播。隔爆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隔爆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巷道设置:
a)、矿井两翼与井筒向联通的主要大巷;
b)、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
c)、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巷道中设置:
a)、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
b)、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巷掘进巷道;
c)、采取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②、水棚
a)、水棚包括水槽和水袋,水槽和水袋必须符合MT157的规定,水袋宜作为辅助隔爆水棚。
b)、水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各自的设置地点见4. 下五、下①、条,按布置方式又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分散式水棚只能作为辅助水棚。
c)、水棚用水量
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水棚不小于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2;分散式水棚的水量按棚区所占巷道的空间体积计算,不小于水棚不小于1.2L/m2
d)、水棚的巷道设置位置:
水棚应设置在直线巷道内;
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m—75m,与风门的距离应大于25m;
第一排集中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m—200m,第一排分散式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30m—60m;
在应设辅助隔爆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
e)、水棚排间距离与水棚的棚间长度:
集中式水棚排间距离为1.2m—3.0m,分散式水棚沿巷道分散布置,两个槽(袋)组的间距为10m—30。
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间长度不小于30m,集中式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分散式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0m。
f)、水棚的安装方式:
水棚的安装方式,即可采用掉挂式或上托式,也可采用混合式;
水袋(棚)安装方式的原则是当受到爆炸冲击力时,水袋中的水容易泼出;
水袋(棚)的必须之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断面S<10m2时,nB/L×100≥35%
断面S<12m2时,nB/L×100≥60%
断面S<12m2时,nB/L×100≥65%
g)、水棚的管理:
要经常保持水槽和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
每半个月检查一次。
③ 岩粉棚
a)、岩粉棚分为重型岩粉棚和轻型岩粉棚,重型岩粉棚作为主要岩粉棚,轻型岩粉棚作为辅助岩粉棚。
b)、岩粉棚的岩粉用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岩粉棚为400kg/m2, 辅助岩粉棚为200kg/m2,
c)、岩粉棚及岩粉棚架的结构及其参数:
岩粉棚的宽度为100mm—150mm岩粉棚长度:重型棚为350m—500mm,轻型棚为≤350mm
堆积岩粉的板与两侧支柱(或两帮)之间的间隙不得小于50mm
岩粉板面距顶梁(或顶板)之间的距离为250mm—300mm,使堆积岩粉的顶部与顶梁(或顶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
岩粉棚的排间距离:重型棚1.2m--3.0m,轻型棚为1.0m--2.0m;
岩粉棚与工作面之间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m--300m之间;
岩粉棚不得用铁丝或铁钉固定;
岩粉棚上的岩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如果岩粉受到潮湿、变硬则应立即及更换,如果岩粉的量减少,则应立即补充,如果在岩粉表面沉积有煤尘则应将加以清除。
六、在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中,可采用自动隔爆装置,根据选用的自动隔爆装置性能进行布置原装。自动隔爆装置必须符合MT69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