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的高效利用与环保应该怎么做?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煤炭消费国。煤炭是中国的主要一次能源,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但是,不可否认,煤炭在开发、利用、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严重影响,已引起国人和周边国家的关注。为此,分析煤炭污染产生的原因,寻求有效的对策,减轻煤炭污染,加强环境保护势在必行。煤在燃烧过程中主要造成的是空气污染,它产生的许多有害气体,主要有二氧化硫、硫化氢、一氧化氮等,其中二氧化硫是最多的。
全国约有50万台工业锅炉,年耗煤约3.5亿吨,锅炉平均热效率仅60%左右,原因是锅炉容量小、效率低、污染大、煤耗高。国外单台工业锅炉容量一般为30~130吨/时,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除尘及水处理设备好,因而热效率高,大气污染大为减轻。我国应采取热电联供、集中供热或分片供热系统以取代分散的小锅炉,不仅有利于降低煤耗,也有利于改善环境卫生。
热电联产示意图热电联产是指同时生产电、热能的工艺过程,较之分别生产电、热能方式节约燃料。发电厂既生产电能,又产生热能,利用汽轮发电机作过功的蒸汽给用户供热的生产方式,叫做热电联产。以热电联产方式运行的火电厂称为热电厂。对外供热的蒸汽源是抽汽式汽轮机的调整抽汽或背式汽轮机的排汽,压力通常分为0.78~1.28兆帕(MPa)和0.12~0.25MPa两等。前者供工业生产,后者供民用采暖。热电联产的蒸汽没有冷源损失,所以能将热效率提高到85%,比大型凝汽式机组(热效率达40%)还要高得多。热电联产不仅大量节能,而且可以改善环境条件,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但热电联产把电厂的发电与用户的用热紧密联系,降低了灵活性,同时也增加了电厂的投资。因此,只有对城市规划和集中供热区作统筹安排,在热负荷充分保证的条件下,确定合理的建设方案,才能收到良好的综合效益。
热电联产要求将热电站同有关工厂和城镇住宅集中布局在一定地段内,以取得最大的能源利用经济效益。西方和东欧国家发展热电联产已达较高水平,热电厂装机容量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30%,用于工业生产和分区集中供暖各占1/2。造纸、钢铁和化学(包括石油化学)工业是热电联产的主要用户,它们不仅是消耗电热的大用户,而且其生产过程中所排出的废料和废气(如高炉气)可作为热电联产装置的燃料。城市工业区及人口居住密集区也是发展热电联产的主要对象,但要注意对当地热负荷进行分析,一般热化系数不得低于0.5(工业热负荷年利用小时数在3500小时以上,居民冬季采暖不小于3个月)。热电厂的供热距离通常不超过5~8千米。对热电联产的燃料质量(主要是含硫、磷量)有较高要求,同时厂址要选在城市盛行风的下风向,避免对城市环境的污染。
“在完成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的基础上,结合要求和各市实际,确定全省和各市2018—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2015年全省煤炭消费量为40927万吨,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6834万吨以内。”这是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的明确工作目标。
《方案》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山东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监管考核办法》,将煤炭消费压减成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各市、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强化指标约束和激励。
突出九大重点任务
《方案》指出,要严格耗煤项目审批管理,控制煤炭增量消费;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减少煤炭存量消费;推进煤电、电解铝等行业先进产能代替落后产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减少燃煤污染;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城乡清洁采暖;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实施“外电入鲁”,减少省内煤炭消费;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替代煤炭消费。
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对未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对于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按照相关要求,由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替代比例落实替代源。结合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要求,审查项目节能报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把环评审批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须包含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方案》要求,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减少低效煤炭消耗。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业、关闭。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特别是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在完成全省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的基础上,在确定的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设区及县城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7.5亿平方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行集中供热试点。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地区,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及生物质能等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全省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20万人口以上城市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农村地区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55%左右。
同时,山东将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
明确五项保障措施
《方案》指出,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强化监管,防止反弹;强化监测,及时预警;强化督查,协调推进;强化考核,严肃问责。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为此,省政府有关部门将发挥好“决策参谋部”“落实推动者”的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加强协调督促;实施煤炭消费压减量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
各市政府作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责任主体,要发挥好“压力传导部”“落实执行者”的作用,传导好压力、履行好职责,切实防止“边减边增”“名减实不减”“有减有不减”等情况,强化目标导向和结果评价,确保完成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和总量控制目标。
各县(市、区)政府要发挥好“一线指挥部”“落实落地者”的作用,纠正过度依赖资源能源消耗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对于确定的关停并转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下定决心、敢抓敢管,争取主动、防止被动,实施铁腕治理、强力攻坚,争取尽快形成煤炭消费压减实际效果。
针对2017年及以前清理关停的违规项目、落后产能和淘汰的小锅炉、小火电,山东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坚决防止复工复产、“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无合规手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违规项目,实行“零容忍”,立即开展专项整治,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坚决防止“边清边上”等增加煤炭消费的问题再次发生。
《方案》强调,根据相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实行追责问责。
1、铁路运输:铁路运输时,由于运煤列车高速行驶,车辆无顶盖,煤炭裸露,行驶产生的空气流动和自然界的大风吹扬作用,沿途扬尘污染严重。目前的治理措施为煤炭装车后喷洒抑尘剂,使煤炭表面形成壳体,减少扬尘。虽然可以祈祷一定作用,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在运煤车厢上加盖子,密闭运输,才能彻底解决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扬尘污染问题。
2、公路运输:公路运输时,由于运煤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形成的空气流动、大风影响和道路颠簸等因素,沿路抛洒严重。目前的治理措施是使用篷布苫盖车厢,但由于无法形成密闭,遇到大风和颠簸时,沿路抛洒依旧十分严重。煤炭运输采用集装箱式的全封闭车厢,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同时由于运煤车辆大部分为柴油车,油耗量大,污染严重。
3、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时,很多运煤船上的煤炭也是裸露,无覆盖在运输过程中,大风吹扬形成的扬尘污染也十分严重。在绿色海洋的背景下,其扬尘污染也逐步纳入环保部门视线,亟待解决。
由于我国的煤炭资源空间分布不均,因此煤炭的生产与消费对交通运输依赖度很高。今年,生态环境部针对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是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将大宗物流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减少重型柴油货车的使用,以此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但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就是无论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还是水路运输,都存在煤炭扬尘抛洒的问题,这不仅造成了煤炭资源的损耗,同时也污染了周边的大气环境。
目前,很多企业通过喷洒抑尘剂、篷布苫盖车厢的方式来治理煤炭运输扬尘抛洒,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扬尘,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企业只有采取加盖、封闭等措施来密闭运输煤炭,才能有效避免抛洒滴漏的现象。
杜绝散乱污项目异地转移
为了实现2020年目标,《行动计划》将利用环保“杠杆”,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力度,2018年完成青岛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行动计划》明确,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包括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严格项目准入制度,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
2020年前,青岛市将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严格控制非电力用煤,加快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推动热电联产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动清洁能源采暖,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支持跨区联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同时,加快“煤改电”输变电工程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各区(市)政府要积极支持“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
公交车全部更换新能源
在优化运输结构与布局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大公路运输污染控制力度,到2020年,对运输距离在400公里以上的、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炭、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运输或管道运输。
大幅提升青岛港水路、铁路集疏港货运比例,减少柴油货车集疏港运量。2018年年底前,前湾港区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19年底前,董家口港区煤炭集港改由清洁能源汽车、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年底前,前湾港区矿石和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董家口港区矿石和焦炭等大宗货物的清洁能源汽车及铁路集疏港运量占比达到35%以上。
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应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运输响应方案,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减少柴油货车运输,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原则上禁止上路行驶。积极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汽车。
全面实施运输绿色化改造,推广青岛港绿色交通试点、示范经验,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提升工程;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桩)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际快充网络。到2020年,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数量达到省下达任务要求。
在运输工具方面,要求大力推广新能源、天然气(CNG/LNG)等节能环保运输工具,2020年年底前,中心城区公交车在保留必要数量燃油车进行应急保障基础上,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力争全市域范围内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及市政、环卫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
排污许可制度覆盖全市
2020年,城市建设布局全面优化,构建城市通风系统,避免过密过高建筑物建设,增加冷空气生成区、近郊林地和内城绿地建设,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
加大绿地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完成新增、更新和低效林提升改造39.4万亩。
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
加快淘汰老旧车辆,2018年年底前,全部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辆(含未登记排放达标信息的和“黄改绿”车辆);淘汰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以及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报废。
2018年年底前,青岛市将划定低排放控制区,控制区内限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不符合监控要求的柴油货车通行,各区(市)可按照具体情况适当扩大限行区范围。
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执行普通柴油标准,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给烧烤扬尘来点“猛药”
为加强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将加大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落叶等污染的行政处罚力度,落实《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明确禁放限放区域和时间。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对于建设施工扬尘问题,《行动计划》要求2018年年底前,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清单。对于道路扬尘问题,要求2020年年底前,市区建成区具备条件的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率达到70%以上,即墨区和胶州、平度、莱西市建成区具备条件的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率达到60%以上;各区(市)100条主次干道达到深度保洁标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车辆密闭率达到95%以上。对于矿山扬尘问题,要求到2020年,大中型绿色矿山比例力争达到80%。
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要求控制农业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
高密度网络监测“气质”
在监管层面,“铁腕执法”要一硬到底,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
在监测层面,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2018年,建成涵盖镇(街道)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年底前,实现监测站点全覆盖,建成高密度监测网络,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数据直联。超级站增加臭氧激光雷达、风温廓线雷达、重金属监测仪、单颗粒飞行质谱,建设成为满足辖区大气污染监测科研及管理需要的国内一流超级站。继续完善青岛市空气质量监测与综合分析平台,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动态评估与管理系统。实施降尘考核,各区(市)平均降尘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
同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城市空气质量精细化预报体系。对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三源清单”每年进行更新,应急污染物减排目标分别落实到“三源”清单中。提高各级别应急预案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20%、30%。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伊敏煤电公司由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年检。
前款规定以外的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煤矿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开办的煤矿企业,由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年检。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自治州所属国有煤矿企业、其他国有煤矿企业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组织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年检。
县(市)所属煤矿企业、乡镇煤矿企业和其他煤矿企业由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组织或委托县(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年检。第五条 各类煤矿企业以矿井(露天矿)为单位办理年检手续。煤矿企业应认真执行年检制度,做好自检工作,提供年检所需的有关资料,自觉接受煤炭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六条 各类煤矿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向负责年检的煤炭管理部门环境保护机构申领“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年度自检表”,并填写上报。第七条 《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年度自检表》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年检表》由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统一确定格式、式样,由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印制。第八条 年检的内容:
(一)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
(二)各类污染源治理、处理和达标情况;
(三)矿区生态恢复情况;
(四)矿井水的回用及矸石等的综合利用情况;
(五)矿区绿化美化情况;
(六)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审查时提出的限期治理工程完成情况。第九条 年检的标准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审查管理规定》中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环境保护条件执行。第十条 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一)经检查符合《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审查管理规定》中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环境保护条件的,为年检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年检基本合格:
1、有符合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但由于管理原因,造成环境保护设施完好率、运转率达不到90%以上;
2、有土地复垦规划或计划,土地复垦率低于10%;
3、矿井水综合利用率低于2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低于30%。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年检不合格:
1、环境保护设施未经批准长期闲置或拆除;
2、造成重大污染事故;
3、造成严重生态破坏;
4、对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或年检中提出的环境保护限期治理工程,未采取有效措施,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第十一条 年检基本合格的煤矿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合格标准。
年检不合格的煤矿企业,煤炭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整改;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第十二条 年检采用自检、全面检查及抽检的方法。
(一)自检:各煤矿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按年检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检,提交自检报告、环境监测报告,并填写《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年度自检表》,由企业环保部门审查后,报上级煤炭管理部门环境保护机构。
自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环保基本情况。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年检内容,对照年检标准逐项报告;
2、企业污染源治理和生态恢复计划;
3、《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年度自检表》填表说明;
4、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环境监测报告应包括:各环境要素污染源排污状况、土地破坏观测、调查资料、绿化状况和污染源监测原始报告等。
(二)全面检查:煤炭管理部门环境保护机构,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职责范围组织全面检查。检查人员听取企业环境保护情况汇报,根据年检内容逐项进行实地检查,并在《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年度自检表》上签署年检结论及处理意见,加盖环境保护机构印章,报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
(三)抽检: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年检范围内的年检结果进行定期抽检;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市、自治州煤炭管理部门组织年检范围内的年检结果进行定期抽检;市、自治州煤炭管理部门对委托县(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年检范围内的年检结果进行定期抽检。各级定期抽检比例应达到10%。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有权对全国各类煤矿企业的年检结果进行不定期抽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有权对辖区内负责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企业的年检结果进行不定期抽检。经授权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有权对辖区内由其颁证的煤矿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检。
抽检应填写《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年检表》。
1煤炭行业现状
1.1煤炭开采与利用引起的问题
我国每年生产近13亿t煤炭,大部分煤炭直接作为能源燃烧,经深加工处理的煤炭不足30%,严重污染了环境。煤矸石累计量已达70x108t,且每年以1.5X108t速度增加,煤矸石深加工利用不足15%。煤炭的燃烧利用,每年可向大气排放大量有害气体,仅S02就达到1800多万t、C1\190m3、烟尘1500多万t,煤矿每年排放污染水近14亿t。因开采引起的地表塌陷面积已达40万hm2,且平均每年以1.5万hm2的速度增加。
煤炭开采与利用是引起环境恶化的根本原因之一,它在三个层次上立体破坏着生态环境,空中燃烧引起大气污染和酸雨等问题;地表引起塌陷,破坏良田,致使河流改道;矿井排水及排矸严重影响植物生长和加快水土流失等;地下引起井泉干涸,破坏水资源环境,使我国本来严重缺水状况更加恶化。
1.2煤矿开采与利用产生的后果
煤炭直接燃烧是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其中S02的排放量占全国总排放总量的87%,且每年以3.8%的速度增加。它是形成酸雨的根本原因给工农业生产带来严重的后果,仅两广川贵四省因酸雨的影响而导致经济损失达到140亿元。空气中,颗粒悬浮物60%来自于煤炭燃烧。
开采引起的地表塌陷和沉裂可引起建筑物、构筑物变形和破坏、农田灌溉系统失效。矿井排水破坏水资源和地下水位下降、恶化水系生态环境,使我国干旱缺水局面更加严重,许多矿区井泉干涸,在部分矿区引发沙漠化的可能性。煤矸石、煤泥煤炭地表运输和电厂粉煤灰污染矿区土壤成份、水质和光合作用,使生态环境脆弱,重建难度大。
目前,老矿区环境没有治理,新矿区环境又受到破坏,宏观上缺少环境保护和治理政策,相应的措施少。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煤炭行业是环境破坏的源头,处在人人喊打的局面,对煤炭系统发展极为不利。
2煤炭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位置
2.1煤炭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能源
我国的矿产资源特色,决定了我国是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国家。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的75%左右,且在今后20—30a中这种能源结构不会有较大变化。目前年产已达到13亿,随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增长,煤炭产量还将以较大速度增长,才能满足国家经济建设需求。经有关部门和专家预测,2010年煤炭产量需达到18亿t,是现在煤炭产量的1.37倍。煤炭产量的增长速度必须同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否则会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建设。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其比例关系应大于1。煤炭行业作为国家经济基础的重要行业,应优化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翻了一翻,煤炭产量也增加了1倍,没有煤炭资源的快速发展作为保证,我国经济建设不可能快速发展,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煤炭还将快速发展。
2.2煤炭行业面临的双重压力
煤炭行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本身面临自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长期以来我国煤炭行业存在的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大部分矿区社会发展严重滞后,大部分矿区人民生活落后,矿工社会地位低。因煤炭行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受计划经济的控制,煤炭产品单一,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少,煤炭价格严重失调,利润转移。1985年国家对煤矿实行“拨改贷”,因历史包袱沉重,煤矿无还贷能力。离退休人员多,职工素质不高,对市场经济认识与准备不足,虽然近年来,因国家关井压产政策的实施,煤炭行业的总体环境有所改善,但大部分矿井因多方面因素还处于严重亏损的状态。
另一方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煤炭行业是污染的源头,是环境治理的重点对象,但因缺少资金,商业银行又不愿为其贷款,煤矿不可能利用大量资金来进行环境保护与治理。形成了恶性循环的局面。
2.3煤炭行业必须改变现状
煤炭行业的污染如果不进行治理,必然要受到环境和社会的惩罚。我国已处在独生子女时代,矿区环境的脏、乱、差,与其它行业相比的巨大反差,不可能吸引人才来煤矿就业。目前已经出现采矿专业招生困难,毕业生不愿到矿区工作,煤矿技术人员流失严重,急需技术人才的现象。
如果不对煤炭开采与利用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会严重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煤炭行业的发展必然要受到限制,并将逐步被淘汰。因此,煤炭行业要发展,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3环保型煤炭开采与利用技术
环保型煤炭开采与利用技术包括环保型煤炭开采技术与煤炭加工综合利用技术。是一个在不增加煤炭行业自身负担的前提下系统协调发展的环保型煤炭综合利用技术,它包括开采到加工的全过程。煤矿只有利用环保型煤炭技术,煤炭行业才能逐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为人类提供洁净能源,造福于人类。环保型煤炭技术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3.1环保型开采技术
环保型开采技术是利用煤炭开采技术自身特点,尽可能开采符合环保要求的煤炭开采技术。
(1)煤层配采我国煤矿大部分是多煤层开采,各煤层煤质不同,在确定煤层的开采方法与开采顺序时,改变单一煤层开采,尽可能对各煤层进行合理协调配采。减少矿井煤炭灰分和有害气体的含量。使硫化物含量低于国家要求的标准。煤层配采可减少地表沉陷强度。
(2)矸石充填与改革巷道布置利用古石充填技术,矸石不出井,利用煤矸石进行巷旁充填与采空区充填,即少开了巷道,又提高了巷道支护强度,减少矸石运至地面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巷道布置改革力度,尽量多开煤层巷道,少开掘巷石巷道。
(3)煤层气开采我国大部分矿区煤层含有大量的瓦斯,且有相当一部分矿井为瓦斯突出矿井,积极进行煤层气开采技术研究,提高瓦斯抽放效果,为社会提供洁净能源,即保证了煤矿的安全生产,又提高了矿区的经济效益。
(4)推广房柱式与条带式开采在矿山浅部煤层采用房柱式与条带式采煤法,同时对其他煤层进行间歇式开采和煤种配采,可有效的防止地表沉陷。
(5)修改煤炭技术政策和规范,转变思想,限制对环境会造成严重污染煤层的开采强度,浅地表煤层限量开采,待以后技术成熟后再进行开采。积极开展煤炭地下气化、液化和生物型开采技术的研究,从根本上杜绝煤炭利用对环境的污染。
(6)把矿井作为生活垃圾的处理厂,在地面对生活垃圾进行简单的处理后,形成一定强度的固结物,作为井下巷道及采空区的充填材料,即解决了地面垃圾的处理问题,又为矿井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充填材料。
(7)加强小煤矿的管理,加大小煤矿的关井压产力度。小煤矿生产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比统配煤矿要严重得多,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已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国家应继续整顿小煤矿的生产秩序,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对环境不会造成危害的小井,可以继续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矿井要坚决取缔。
3.2环保型煤炭加工利用技术
(1)选煤新技术,传统的选煤技术主要是选矸石,出精煤。而对硫化物等有害化学成分处理的较少,在选煤过程中增加一道处理有害气体的新工艺,加入一定的填加剂,降低精煤中有害物质的成份,使煤炭燃烧后排出的气体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在型煤生产中加入降尘脱硫的填加剂,生产环保型型煤。开展生物型煤研究,彻底治理煤炭燃烧对自然环境造成的污染。
(2)杜绝原煤直接燃烧,国家和地方应从实际出发,制定一定的方针和政策,推广使用型煤和配煤技术,减少煤炭燃烧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3)利用先进的煤炭深加工技术,目前水煤浆技术已通过工业性试验,国家应重视并加大推广水煤浆技术的力度,减小大型企业因直接利用原煤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积极开展煤变油的试验研究,即缓解石油紧缺的局面,又加强了环境保护工作。
(4)粉煤灰处理技术,火电厂燃烧后的粉煤灰加入一定量的方解石等化学成分,使燃烧后的粉煤灰直接作为水泥骨料,或应用到其他行业中,使粉煤灰得到综合利用。
(5)充分利用矿井水资源,煤矿排出的矿井水经过简单的沉淀处理后,即可浇灌农田,可缓解我国北方干旱的局面。对矿井水进行深层次的处理完全可以达到生产和生活用水标准。
(6)煤矸石处理技术,煤矸石可以制砖和生产彩色陶瓷,也可以作为水泥原料。过火的煤矸石是路基的好材料。
(7)煤泥治理技术,选煤厂的煤泥水要实现闭路循环,煤泥可用来制作化肥、水煤浆和型煤。煤泥脱水后,加入一定的填加剂可直接用于锅炉燃烧。
4结论
煤炭行业是环境污染的大户,但又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煤炭企业要改变落后的局面,应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的支持,靠自身努力,走环保型煤炭技术之路,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清洁能源,才能彻底根治污染源,走上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
根据《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创新》
一、战略方向
1.煤炭分级分质转化。
2.重要能源化工产品生产。
3.煤化工与重要能源系统耦合集成。
4.煤化工废水安全高效处理。
5.先进煤电技术。
三、创新行动
1.先进煤气化技术。
2.先进低阶煤热解技术。
3.中低温煤焦油深加工技术。
4.半焦综合利用技术。
5.超清洁油品和特种油品技术。
6.煤制清洁燃气关键技术。
7.新一代煤制化学品技术。
8.煤油共炼技术。
9.煤化工耦合集成技术。
10.高有机、高盐煤化工废水近零排放技术。
11.700℃等级镍基合金耐热材料生产和关键高温部件制造技术,以及主机和关键辅机制造技术。
12.新型煤基发电技术。
13.多污染物(SO2、NOx、Hg等)一体化脱除技术。
14.煤电技术探索。
参考资料:www.gepresearch.com/100/view-362330-1.html
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4445
我国煤炭矿区生态环境问题分析
耿殿明��1)� 姜福兴��2)�
(1.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山东烟台市,264005;�2.山东科技大学,山 东泰安市,271019)
摘 要 从矿区生态环境问题的内涵阐释出发,分析了矿区 生态环境问题的形成与危害,在确认煤炭矿区环境保护与治理成效的基础上,针对现存矿区 环境中的薄弱点,提出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对策。�
关键词 煤炭矿区 生态环境 对策�
煤炭环境问题涉及煤炭开采、加工、储运和燃烧使用的全过程。寻找各种途径解决由于煤炭 开发利用产生的破坏生态、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问题,已成为可持续发展领域中的重要课题 之一。
1 煤炭矿区生态环境问题的形成与危害�
1.1 煤炭矿区生态环境问题的内涵阐释
所谓生态环境问题,集中表现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被打破,其问题实质主要指由于人类活 动所引起的环境破坏和污染。煤炭矿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是伴随矿区的开发建设而产生的,是 人类沿着传统工业文明的轨迹向前发展的必然结果。传统工业文明的价值指针是狭隘的人类 中心主义,它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认为人是自然的主人和拥有者,自然被演绎成僵死的原 料仓,毫无内在价值而言;人的使命就是去征服和占有自然,使之成为人类的奴仆。受上 述思想支配,在长期的煤炭矿区开发实践中 ,人们始终不承认煤炭资源及其环境本身的价值,更认识不到矿区生态环境是资源。其结果 必然是大量煤炭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浪费,矿区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和难以恢复治理,直至影 响煤炭行业的自我发展和人类的自身生存。�
1.2 矿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构成
矿区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是一个多环节、多因素的复杂过程。所谓多环节指环境问题形成于 煤炭开采、加工、储运和燃烧使用的全过程;所谓多因素指环境问题的形成与技术、资金、 管理方式、政策导向和思想观念等多因子相关。�
1.2.1 煤炭开采形成的环境问题
(1)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和占用。
煤炭开采分为井工和露天两大方式,其中,我国95%以上的煤炭产量来自井工开采。 对土地资源的破坏损害,井工开采以地表塌陷和矸石山压占为主,而露天开采则以直接 挖损和外排土场压占为主。�
(2)对水资源的破坏和污染。
煤炭开采过程中,为保证安全而进行的人为疏干排水和采动形成的导水裂隙对煤系含水层的 自然疏干,共同破坏和污染了地下水资源。与此同时,大量未经处理含有煤粉、岩粉和其它 污染物的矿井水外排,又影响到矿区及其周边环境。
(3)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主要来自矿井排风、煤层瓦斯抽放和煤矿矸石山的自燃。�
1.2.2 煤炭加工形成的环境问题
煤炭加工形成的环境问题主要来自于对原煤的筛分、洗选、动力配煤和土法炼焦。污染环境 的方式主要是排放出大量煤泥水、洗矸、煤尘和有害气体。�
1.2.3 煤炭储运形成的环境问题
主要来自于煤炭的储、装、运过程中产生的煤尘飞扬对矿区及运输线路两侧生态环境的污染 。�
1.2.4 煤炭燃烧使用形成的环境问题
我国85%的煤炭是通过直接燃烧使用的,主要包括火力发电、工业锅(窑)炉、民 用取暖和家庭炉灶等。高耗低效燃烧煤炭向空气中排放出大量SO�2、CO�2和烟尘,造成我 国以煤烟型为主的大气污染。�
1.3 煤炭矿区生态环境问题的危害及程度
(1)煤炭开采导致土地资源破坏及生态环境恶化。由于露天开采剥离排土,井工开采地表 沉陷、裂缝,都将破坏土地资源和植物资源,影响土地耕作和植被生长,改变地貌并引发景 观生态的变化。开采沉陷造成我国东部平原矿区土地大面积积水受淹或盐渍化,使西部矿区 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加剧。采煤塌陷还会引起山地、丘陵发生山体滑落或泥石流,并危及 地面建筑物、水体及交通线路安全。据调查,我国因采矿直接破坏的森林面积累计达106万 公顷,破坏草地面积为26.3万ha,全国累计占用土地约586万ha,破坏土地约157万ha ,且每年仍以4万ha的速度递增,而矿区土地复垦率仅为10%。另据测算,我国每采万吨煤 ,平均塌陷土地0.2ha;在村庄稠密的平原矿区,每采出1000万t煤需迁移约2000人。�
(2)煤炭开采破坏地下水资源,加剧缺水地区的供水紧张。我国是世界上人均占有水资源 量较低的国家,且水资源分布极不平衡。从含煤地区分布看,富煤地区往往也是贫水地区。 据调查,全国96个国有重点矿区中,缺水矿区占71%,其中严重缺水矿区占40%。随着煤炭开 采强度和延伸速度的不断加大提高,矿区地下水位大面积下降,使缺水矿区供水更为紧张, 以致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另一方面,大量地下水资源因煤系地层破坏而渗漏矿井并 被排出,这些矿井水被净化利用的不足20%,对矿区周边环境形成新的污染。据统计,我国 煤矿每年产生的各种废污水约占全国总废污水量的25%。2000年,全国煤矿的废污水排放量 达到27.5亿t,其中,矿井水23亿t,工业废水3.5亿t,洗煤废水5000万t,其它废水450 0万t。�
(3)煤炭开采导致废气排放,危害大气环境。因煤炭开采形成的废气主要指矿井瓦斯和地 面矸石山自燃施放的气体。矿井瓦斯中的主要成分甲烷是一种重要的温室气体,其温室效应 为CO�2的21倍。据统计,我国每年从矿井开采中排放甲烷70~90亿m�3,约占世界甲烷总 排放量的30%,除5%左右的集中回收利用外,其余全部排放到大气中。矿区地面矸石山自燃 施放出大量含SO�2、CO�2 、CO等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并直接损害周围居民 的身体健康 。煤矸石产出量很大,其排放量约占煤矿原煤产量的15%~20%。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国有煤 矿现有矸石山1500余座,历年堆积量达30亿t,占地5000ha。另据1994年的矿山环境调查, 淮河以北半干旱地区的1072座矸石山中,有464座发生过自燃,自燃率达43.3%。�
(4)为满足社会对洁净煤的需求,我国原煤入洗比例连年提高。1999年原煤入洗量3.17亿 t,入洗比例30%,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入洗比例达到48%。原煤被入洗的同时,也排放出大量 的煤泥水污染土壤植被及河流水系。据调查,因洗煤全国每年排出洗矸4500万t,洗煤废水 4000万t,煤泥200万m�3。�
(5)在我国,由于煤炭生产与消费之间巨大的空间差异,导致“北煤南运,西煤东输”的 长距离运煤格局。运输中产生的煤尘飞扬,既损失大量的煤炭,又污染沿线周围的生态环境 。据统计,1999年全国铁路运煤量为64917万t,平均运距为550km;经公路运输或中转到 铁路的煤炭量达6亿t,平均运距为80km。若以0.5%的扬尘损失计算,因运输向大气中排放的 煤尘达600多万t,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亿元人民币。�
(6)我国长期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不仅形成以酸雨、二氧化硫和烟尘为主要危害 的煤烟型大气污染,也是中国污染物排放量居世界第二的主要原因。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 ,全国废气中SO�2排放总量1995万t,其中工业来源的排放量1612万t,生活来源的排放量3 83万t;烟尘排放总量1165万t,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953万t,生活烟尘排放量212万t; 酸雨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30%。 2 煤炭矿区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现状及难点�
2.1 环境保护与治理成效
(1)政策法规配套,环保投入增大。国家相继出台和修订与煤炭矿区环境保护直接相 关的法律法规13项,使矿区环境保护与治理步入法制化轨道,加快了矿山环境保护事业的 发展。矿区的环境改善离不开投入,据不完全统计,“九五”期间煤炭工业投入环境治理的 资金达28.6亿元,平均每年5.7亿元。�
(2)土地复垦取得一定成效。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已累计复垦利用各类废弃土地约1500万 亩,占废弃土地总量的8%;其中复垦利用工矿废弃土地约600多万亩,约占工矿废弃土地总 量的10%。复垦后的土地70%作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30%作为非农业建设用地或其他用途。 从煤炭行业看,“九五”期间,全国复垦采煤塌陷土地150ha,复垦率为15%,完成露天矿 挖损土地复垦量21ha,复垦率已达到41%。�
(3)三废治理效果显著。“九五”期间,煤矸石利用率达到40%,比“八五”期间提高 9个百分点;截止到1999年治理灭火矸石山310座,灭火率达80%。1998年山东省综合利用煤 矸石700多万t,占总排放量的71%,并实现利税近7000万元。新的煤矿设计拒绝矸石堆放, 将有力保证今后彻底根除矸石山。统计显示,1999年,全国采掘业共去除工业SO�2 156104 t,其中燃料燃烧中去除的41505t;去除工业烟尘1647893t。� (4)矿区绿化已从单纯植树种草,走向绿色生态工程建设。众多矿区不断加大投入, 绿化美化生产生活区。根据矿区所处地理环境,积极采用绿化新技术,营造矿区防护林,绿 化煤矸石山,治沙固土,恢复植被,保持水土。�
(5)洁净煤技术发展较快。1995年全国共有洗煤厂557个,年入洗原煤2.8亿t,原煤入 洗率为22%。到2000年,洗煤厂数增加到755个,原煤入洗量达4.5亿t,原煤入洗率超过30% 。1995年前,全国动力配煤几乎空白,“九五”期间,全国相继建设并投入运行一批不同规 模、不同类型的动力配煤厂,年生产能力近6000万t。我国民用型煤技术已经成熟,到2000 年,全国民用型煤产量达到8000万t,城镇居民生活用型煤普及率为80%。 为加快开发煤层气的步伐,“九五”期间,国务院批准 成立了专门从事煤层气开发的公司。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全国共开发利用煤层气近4亿 m�3,预计到2005年,全国煤层气利用量可达30亿m�3以上。�
2.2 煤炭矿区环境保护与治理中的薄弱点
(1)领导环保意识弱,公众参与程度低。我国的环保历史经验证明,一切环境污染与生态 破坏,首先发端于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和决策行为。当前,许多领导还远没有树立起真正的 环保意识,对可持续发展仅停留在口号上,走的仍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或为了局部 利益而加重污染的歪路。公众参与在发达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通过 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满足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我国目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中还没有建立起公众参与制度,环保工作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的程度还很低。�
(2)经济结构调整迟缓,环境保护监管不力。尽管国家不断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但 由于受思想惰性、体制刚性、财力不足、政策缺位和区域壁垒等多因素影响,我国的能源生 产和消费结构不合理状况依然存在,这种结构不合理带来的直接后果便是资源的过度开采和 浪费,以及矿区环境和安全状况的难以改善。另一方面,我国的环保管理体制仍然存在许多 弊端,特别是制约监督机制的失效,导致对环境保护的监管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 法开脱现象依然存在。�
(3)环保历史欠账多,资金渠道不畅、投入不足。我国的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使矿区 特别是许多老矿区遗留下巨大的生态环境包袱,且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治理资金账户。自20世 纪70年代后期,我国的环境污染日趋恶化,治理资金仅有国家财政一条渠道。1984年,国务 院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发〔1984〕64号)中,确定了环境保护资金的8条渠 道 ,其中用于污染治理投资的有7条。尽管这7条渠道对资金筹集、污染控制和环境质量的改 善曾起过重要作用,但是,从总体上看,污染治理投资总量还远没有达到基本控制住环境恶 化加剧的水平。现在,这7条渠道中,有的已不通,即使通的也还存在着渠道不畅等问题, 其外部表现则是资金投入的严重不足。据统计,我国每年直接用于煤炭环境保护的资金大约 为5~6亿元,仅占煤炭工业产值的0.3%,远低于全国1%的平均水平。�
(4)矿区塌陷土地复垦工作盲点多。尽管早在1988年国务院就已正式颁布实施了《土 地复垦规定》,在随后修订和制定的《土地管理法》、《煤炭法》等5部法律中都有土地复 垦方面的法规条文,各级地方政府几乎相继制定土地复垦规定实施办法,但如今矿区土地复 垦率仅为10%,比发达国家低50多个百分点,土地复垦的质量不高,复垦工作中出现了多处 盲点。例如,对于老矿区土地塌陷的历史欠帐至今没有明确补帐的责任对象和资金渠道;土 地复垦规定中的“谁破坏,谁复垦”原则形同虚设,现存的塌陷征地和塌陷补偿办法,无法 约束企业对土地复垦规定的执行;企业与地方政府在土地复垦中难以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等 。�
(5) 国家缺乏针对性更强,体系更加严密的矿山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现行环保政策法 规中,缺乏针对矿山环境保护特点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利于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向纵深发展。一些环境问题由于无章可循,不能及时得到治理,从而长期危害环境。如煤矸 石山自燃被定性为无组织排放,国家尚无限期治理和超标罚款的规定。�
3 解决煤炭矿区环境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3.1 完善矿区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矿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这既是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世界发 展的潮流。要在已有法律条款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矿区环境的特点,建立起符合我国国 情的矿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这一体系应覆盖矿区发展的全过程,对新 上矿山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在采矿山的环境保护和报废矿山的环境重建都应给出明确的法 律规定。“十五”期间,国家将陆续出台《矿山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矿山开发环境保护 技术政策》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技术规范与标准》等,以促进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进 一步发展。�
3.2 实行更加严厉的环保政策
国家必须痛下决心,坚决关停生产工艺落后,安全性差,资源浪费大的小煤矿以及加快淘汰 耗能高,污染重的旧式加工工艺。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扶持节能、环保型产业的发展,借 助市场之手逐渐将落后产业和产品淘汰出局。要严格控制新的矿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 有新建、扩建、改建的矿山企业建设项目,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凡环保标 准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明确矿山环保目标和责 任,坚决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3.3 加强舆论监督,提高公众参与度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增强广大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通过弘扬先进 ,鞭挞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唤起社会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广泛关注,以形成强大 的社会压力,促使企业更加自觉地保护环境。在加强舆论监督的同时,应尽快通过法律程序 ,建立起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使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真正落实到行动上。�
3.4 大力推广应用清洁开采和洁净煤技术
通过制定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法规,并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清洁开采和洁净煤技术的研究开 发和推广应用。当前清洁开采的重点应放在离层注浆减沉、瓦斯抽放利用及无矸石排放回采 等成熟技术上。洁净煤技术及其产业化是我国今后煤炭加工利用的重中之重,也是从根本上 解决我国煤炭污染的重要途径,为此,国家将洁净煤技术作为可持续发展和实现两个根本转 变的战略措施之一,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制定颁发了《中国洁净煤技术“九五”计划和2010 年发展纲要》,确定了洁净煤技术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这不仅有利于环境状况的根本改 善,而且也是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3.5 推行多元综合治理的土地复垦模式
塌陷土地复垦是矿区环境治理中的难点问题,国家土地复垦规定中,“谁破坏,谁复垦”的 原则在实践中产生许多矛盾。老矿区的大量塌陷土地是在计划经济时期(或更早)形成的, 这一历史欠帐让效益低下的煤炭企业自身偿还,无论从道理上还是能力上都难以行通。新矿 区或老矿区新的土地塌陷基本采用塌陷征地和塌陷补偿办法,致使“谁破坏,谁复垦”的原 则流于形式。推行多元综合治理的土地复垦模式是解决我国矿区塌陷土地复垦问题的一种思 路,具体设想是,以1997年国家明确规定复垦资金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为界,将 矿区塌陷土地划分为历史欠帐和新增塌陷两类,对于历史欠帐塌陷土地,应由国家筹资或在 国家复垦土地使用优惠政策下由社会力量(包括矿山企业)出资进行土地复垦。新增塌陷土 地由企业复垦,力争做到破坏一亩,复垦一亩。对新塌陷地应打破单一征地的旧模式,若经 过复垦,土地生产力(或收益)能达到原有土地效用的一律不征用,企业支付复垦及地力补 偿费,仍由农民复垦使用。对于有些塌陷土地也可采用多方协同复垦,股份经营土地的混合 模式。矿区塌陷土地在复垦技术上应根据塌陷地状况,使用综合整治的复垦方式。
参考文献
1 杨永仁等. 我国煤炭工业与环境保护. 煤矿环境保护,2001,15(3),(4)�
2 祝光耀. 通力合作 加强监管 努力开创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北京:地震出版社,2 001,24~29�
3 兖矿集团. 兖矿集团生态环境与“三废”治理情况.北京:地震出版社,2001,233~23 7�
4 潘明才. 我国土地复垦概况及发展趋势与对策.北京:地震出版社,2001,297~301�
5 麦方代. 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煤矿环境保护,2001,15(3),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