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科技情报成果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煤炭科技情报成果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科委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煤炭工业科技情报成果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科技情报成果是科技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炭科技情报成果是情报人员或由情报部门组织其他人员在煤炭科技情报活动中取得的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结果。
煤炭科技情报活动通常包括科技情报的搜集加工、传递报道、分析研究、情报服务、情报技术、情报理论方法和情报管理等。第三条 科技情报成果管理的内容,包括成果鉴定(评定)、登记、建档、申报、奖励、保密、交流、推广和转让及科技情报成果的统计分析。第四条 科技情报成果管理的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煤炭部关于科技情报成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负责推荐和上报国家级和部级科技进步奖。
三、组织“优秀科技情报成果奖”的评比。
四、管理科技情报成果档案,向需用单位提供、推广、交流和转让。
五、科技情报成果的归口管理。
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情报成果的保密管理。第五条 煤炭情报所负责归口管理煤炭系统的科技情报成果。第二章 煤炭科技情报成果的鉴定第六条 上报部级和国家级登记的情报成果一般需要经过鉴定。第七条 鉴定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成果的学术水平,技术水平;
二、对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析估计;
三、存在的缺点及建议。第八条 鉴定主要采用专家评议的形式进行,其组织办法是:
一、鉴定前,成果完成单位应向煤炭情报所提出申请,报送待鉴定成果一式五份,并缴纳鉴定费200元/项。
二、煤炭情报所根据成果的任务来源、重要性和涉及面的大小自己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鉴定。
三、组织鉴定单位应聘请专家组成鉴定组。鉴定组成员不得是参加课题研究的人员,成果完成单位参加鉴定组的人员不得超过该组人员总数的1/4。
四、鉴定组成员应对所鉴定的情报成果承担保密义务。
五、组织鉴定单位一般不得专门召开鉴定会,平时应由鉴定组的专家以书面形式对情报成果进行审查、评价,并由组织鉴定单位汇总后作出鉴定评价结论。
六、鉴定后应将鉴定评价结论填入《煤炭科技情报成果鉴定意见表》。
七、情报成果通过鉴定后,情报所将《煤炭科技情报成果评审意见表》退回完成单位,其余材料留存。第九条 煤炭情报所负责向上级申请重大科技情报成果的鉴定。第三章 煤炭科技情报成果的登记、建档、公布和异议第十条 鉴定(评审)后的煤炭科技情报成果要及时登记与建档。
煤炭科技情报成果实行分级登记制度。基层单位登记其全部科技情报成果,并负责上报申请部级以上登记的情报成果。第十一条 煤炭科技情报成果的上报程序与要求
一、科技情报成果上报,需填写《煤炭科技情报成果登记表》经上报单位初审后,将《煤炭科技情报成果登记表》和《煤炭科技情报成果评审意见表》连同资料六份报煤炭情报所业务管理处。
二、科技情报成果上报,采取分口上报形式。基层单位的科技情报成果由各省(区)煤炭厅(局、公司)科技情报部门上报,部属煤炭院校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科技情报成果由各单位科技情报部门上报,情报中心站负责各分站的科技情报成果的上报。中心站的情报成果直接上报煤炭情报所。
三、上报的科技情报成果,一般应是纳入各级科技情报工作计划的项目。
四、科技情报成果每年六月和十一月各上报一次。第十二条 煤炭情报所对所收到的情报成果进行审查、登记,建立成果档案,在《煤炭信息报》上予以公布。对其中符合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登记条件的负责向国家科委推荐。第十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正式公布的煤炭科技情报成果提出异议。异议必须在公布后的三个月内提出。成果上报单位应负责调查处理,并将结果报煤炭情报所。第四章 优秀科技情报成果的奖励第十四条 对优秀科技情报成果实行分级奖励的办法。第十五条 部级优秀情报成果奖的评比办法
一、优秀科技情报成果初选由煤炭情报所根据每年情报成果登记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
二、初选为优秀科技情报成果的完成单位应按照煤炭情报所统一要求,填写《煤炭科技情报优秀成果申报表》,并缴纳复审费50元/项。
三、优秀科技情报成果的复审、奖励由部聘请专家组或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
四、优秀情报成果以其创造性和贡献的大小、水平高低、难易程度、对促进科技进步的作用,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定性和定量的综合评审。
五、奖励设一二三等奖。获奖科技情报成果的情况记入作者档案,并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的依据。
六、优秀科技情报成果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具体办法另定。
1、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2、坚持安全发展理念
3、强基固本,全面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
4、坚持科学发展观
5、坚持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实现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6、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7、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
8、依靠科技进步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
9、贯彻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强力推进先抽后采
10、把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
11、质量是安全基础 安全为生产前提
12、用安全之灯照亮企业的未来
13、加强煤矿生产规范化管理,推动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
14、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15、宣传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16、学安全知识,懂劳动保护,行科学管理
17、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大同矿区复杂开采条件煤炭火灾防治关键技术》获得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主要获奖人员是王继仁,于斌,邓存宝,吴永平,金智新,张有喜,郭金刚,陈旭忠,汪云甲,武福生
2004年“两硬条件大采高综采关键技术研究”获煤炭工业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第3
2003年“矿用移动变电站10kv配电与保护装置”获山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1
2002年“ZZS6000/17/37A型支撑掩护式液压支架” 获山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3
2002年“大同‘两硬’条件国产综采装备双高工作面开采技术研究” 获煤炭工业科技进步三等奖,排名第1
2003年“同煤集团企业信息化规划”获煤炭工业科技进步三等奖,排名第3
2003年“坚硬厚煤层综放及综采技术与装备研究”获煤炭工业十大科技成果奖,排名第1
2001年“钻探技术在双高矿井中的应用” 获煤炭工业优秀技术成果三等奖,排名第2
1999年“SGZ960/800S中双链刮板输送机”获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
1996年“MG344PWD型薄煤层强力爬底板无链电牵引采煤机”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
1995年“MG344PWD型薄煤层强力爬底板无链电牵引采煤机”获煤炭工业科技进步一等奖
1998年被评为“煤炭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001年被评为“山西省‘九五’企业技术创新先进工作者”
2001年被评为“山西省经济结构调整优秀青年领头人”
2002年被评为“1997-2001年度全国‘讲理想、比贡献’竞赛活动优秀组织者”
2002年被评为“煤炭工业技术创新优秀人才”
2002年被评为“山西省优秀煤炭科技工作者”
2003年被评为“煤炭工业科技管理先进工作者”
2003年被评为“山西省科技专家”
2004年被评为“大同市优秀人才”
(一)煤田地质勘探精度、快速建井上巷道掘进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以高分辨率三维地震勘探技术为核心的精细物探技术,结合其他的高精度、数字勘探技术的应用推广,极大地提高了井田的精细化勘探程度,为大型矿井设计提供了资源保障。深井、厚冲积层条件下的矿井建设水平不断提高,采用钻井法、冻结法两种凿井工艺,基本解决了近600米厚松散冲积层的矿井建设难题,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千米深凿井技术和工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立井井筒施工速度达到每月230米以上,创造了世界纪录。煤巷、半煤岩巷掘进技术装备得到长足发展,研制成功了一系列高可靠性的半煤岩巷掘进机,配合巷道锚杆锚索支护新技术,显著地提高了巷道掘进施工的机械化水平,为我国现代化矿井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二)煤矿综采成套装备水平得到提升,高产高效矿井建设取得巨大成就
近几年来,自主研究开发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功率电牵引采煤机,具有电液控制功能的大采高强力液压支架,大运力重型刮板运输机及转载机,大倾角、大运力胶带输送机,可为开采煤层厚度5米左右、配套能力每小时2500吨、年生产能力600万吨的综采工作面提供成套装备及开采工艺,在比较复杂的开采条件下实现高产高效。到2005年底,全国符合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条件的煤矿共有197个,产煤6.35亿吨,人均工效达到17.5吨,百万吨死亡率为0.04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接近或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三)煤矿瓦斯、火灾治理等技术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的技术水平得到提高
为全面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地面抽采、本煤层抽采、邻近煤层、采空区抽采等瓦斯抽采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目前,属于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煤矿的原国有重点煤矿90%以上开展了瓦斯抽采工作,年抽采量达到20多亿立方米,其中40%被用于瓦斯发电或作为民用燃料。基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全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和远程集中监控系统被普遍推广应用,在煤矿瓦斯事故监控和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开发的地音监测仪、微震监测系统以及电磁辐射装置,用于预测矿井动力灾害,使不发生动力灾害区域的预报准确率达到100%,可能发生动力灾害区域的预报准确率达到80%以上。同时矿区火灾隐患识别及控制新技术研究也取得了突破,矿井火区的早期预报、注浆灭火技术日趋成熟并得到广泛推广应用。由于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推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好转,“十五”期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等指标呈下降趋势。
(四)洁净煤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煤炭资源的综合加工利用技术加快发展
煤炭的洗选加工是洁净煤技术的源头,经过十几年的攻关,重介选煤技术取得积极进展和广泛推广,实现了传统洗煤工艺的升级和改造。同时,浮选技术也日趋完善,有效地提高了精煤回收率和浮选效果。目前,我国自主研发的煤炭洗选技术装备可以满足年产500万吨大型选煤厂建设的需要。
近年来,与煤共伴生资源利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也得到快速发展。采用地面和井下相结合的煤层气抽采利用技术、煤矸石发电、土地复垦、洁净开采以及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都取得了积极进展,使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取得了初步成效。在煤炭资源综合加工利用方面,煤炭的洁净燃烧技术、煤炭气化、液化技术以及其他煤化工技术已经从工业试验研究阶段,逐步向工业化、产业化阶段发展。年产50万吨甲醇、15万吨二甲醚生产线已经建成投产,煤炭加工转化技术近期可望取得重大突破。
二、煤炭工业技术进步面临的挑战
由于我国煤层赋存条件复杂,井工开采比例大,中小型矿井数量多,导致了煤炭开采技术水平的多层次性,煤矿整体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还相对落后,煤炭资源洁净开发利用研究起步晚,技术不够成熟,大量煤炭直接燃烧而造成的环境污染还相当严重。要解决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必须依靠技术进步与创新,全面提升煤炭工业的整体技术水平。
三、“十一五”煤炭工业科技进步的发展目标
煤炭工业要全面落实《若干意见》精神,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我国煤炭工业科技进步发展目标,要紧紧围绕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煤矿安全高效生产技术、煤炭综合加工利用技术等领域,开展综合攻关,重点突破,强化创新,引领发展,实现绿色开采,发展循环经济,使我国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整体技术水平有所突破,“十一五”末使科技对全行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40%以上。
四、“十一五”煤炭科技进步的重点领域
(一)资源勘探及矿井建设领域
在资源勘探及矿井建设领域,要重点研究开发高精度、高分辨率和高可靠性的地质勘探技术装备,提高地质结构的勘探精度,为我国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和复杂地层条件下的资源开采提供可靠的地质保障。同时开展中东部地区深部煤层资源赋存规律和探测与开采技术、深部高效找矿和快速勘探技术的研究,解决600米深厚冲积层下凿井技术理论和技术难题,为我国深部煤炭资源高效、安全开采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手段。
(二)煤炭资源开采领域
在煤炭资源开采领域,利用现代加工、智能控制技术和工况监控技术,研究开发大功率、高可靠性的采煤装备,使井工开采工作面生产能力达到每年1000万吨以上,大型露天矿生产能力达到每年2000万吨以上,同时使薄煤层开采技术和短臂开采装备水平有突破性提高,使采煤装备更适合于各类复杂煤层的开采条件,全面提升我国采煤技术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1)新的应用科技成果(包括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
(2)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
(3)在工程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的科技成果;
(4)消化、吸引国外先进技术进行国产化科技成果;
(5)科学技术管理、标准、计量及科技信息等科技成果;
(6)基础科学研究和重大理论研究成果。第三条 煤炭部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下简称部评委会),具体负责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工作。日常工作由部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第二章 奖励标准第四条 煤炭工业部科技进步奖划分为下列三个等级:
奖励等级荣誉奖 奖金数额
一等奖奖状及个人证书10000元
二等奖奖状及个人证书6000元
三等奖奖状及个人证书4000元
对煤炭工业现代化建设有特殊贡献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可授予特等奖。奖金额高于一等奖。第五条 对获得二等奖以上的项目,部评委会将择优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第六条 煤炭工业部科技进步奖按下列指标进行综合评审:
(1)对煤炭待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2)创造性和先进性(项目科学技术水平);
(3)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推广应用的程度;
(5)技术难度或规模;
(6)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第七条 各类科技成果的奖励条件和评审标准由部评委会制定。(见附件)第三章 申报奖励第八条 凡申报煤炭部科技进步奖项目,必须按煤办字[1993]220号文《关于加强煤炭工业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通过鉴定,并已向部申报成果登记编号的科技成果;应用性科技成果必须自鉴定后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证明其功能稳定可靠、效益显著并由使用单位出具财务证明;推广已有先进成果,须经过鉴定或验收,并有四个以上应用单位出具财务证明,或已形成商品化、产业化的成果;科学技术管理、标准、计量、科技信息及理论成果,必须被使用部门接受,应用于决策和管理实践,并由应用单位出具证明。第九条 为加速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形成商品化、产业化,对在推广、转让、应用已有先进科技成果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或改进提高,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推广成果其授奖率应高于新研究成果,每单位申报项目中至少应占总申报项目数的15%以上(每六个项目必须有一项以上)。相同内容的推广项目只授奖一次,已获得过推广奖的项目,不得重复授奖。第十条 凡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鉴定证书第一完成单位负责与其它单位协商一致后按隶属关系联合申报,并将申报书第一页抄送其它单位各1份。凡是申报前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部科技进步奖。第十一条 同一研究内容,几个单位分别立题,各自独立完成又分别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将择优评审;如果互有借鉴,又各有所长,一般应合项评审。第十二条 由部外系统单位完成的科技成果,为煤炭系统所用者,可由鉴定书第一完成单位与其它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向煤炭部申报奖励。第十三条 凡不在煤炭行业应用的科技成果,应向使用成果的单位或部门申请奖励。第十四条 奖励不得重复申报。重大项目申报奖励时应包括该项目的全部子项目。若某一子项目成果确属水平很高、技术难度很大,除适用本总项目外,还可独立的广泛应用于其它方面,并经实践证明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可单独申报奖励;在总项目报奖时,应写明其中某子项何时已获得何种奖励。对总项目评审时,应剔除单独获奖的子项后综合评审。单独获奖的子项,不再分享总项目的荣誉及奖金。第十五条 凡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以及其它部委、省(市)、自治区科技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煤炭部科技进步奖。
煤炭产业是同煤集团主业,更是企业发展的支柱与根基,能否做优做强煤炭主业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大计。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尽管煤炭市场形势严峻,但同煤集团凭借70多年在煤炭开采方面的深厚积淀,以“36951”发展战略为引领,不断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大力推广应用先进开采技术,全面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快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在全省能源革命进程中作出了表率。特别是全国首个特厚煤层智能综放工作面在同忻煤矿公司建成,同煤集团从此开启了煤炭产业智能化发展的新纪元。塔山煤矿公司、麻家梁煤业公司等千万吨级现代化矿井紧随其后,相继上马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并取得显著成效,使同煤集团智能化矿井建设步入了快车道,实现了从“出煤不见煤”向“采煤不见煤”的大跨越。
十年磨剑锻利刃
2019年10月26日,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中播出了一条塔山煤矿井下智能化采煤工作面的报道,对同煤集团煤矿智能化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快,关于“国家‘十三五’ 科技 攻关项目——1500万吨级智能化放顶煤开采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在同煤集团塔山煤矿公司8222工作面成功投用”的消息,就被央视《晚间新闻》《中国新闻》和《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同煤集团一跃成为全行业特厚煤层智能化开采的领跑者。然而,只有同煤人自己知道,在成功攻克井下煤炭智能化开采这一难题的背后,是十年如一日的 探索 与付出。
时间回到2009年,当时同煤集团建成了全煤系统第一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塔山循环经济园区,正当全行业都为之赞叹时,同煤人心中却定下了更高的目标——向实现智能化开采、打造智慧矿山迈进。
作为行业领先的千万吨级矿井、塔山循环经济园区的支柱企业,塔山煤矿、同忻煤矿在同煤集团智能化开采 探索 道路上责无旁贷,必须先行先试。当时,这两座矿井所面对的特厚煤层开采在全世界尚属首次,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搞智能化开采困难可想而知。经过几年的钻研与摸索,到2014年,塔山煤矿在“千万吨级特厚煤层智能化综放开采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上取得重大突破,跨出了向智能化迈进的关键一步。2016年8月,同忻煤矿再传捷报——国家发改委“千万吨级高效综采关键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在8202综采工作面成功投用,这标志着同煤集团首个具有智能化水平的生产工作面正式建成,为煤炭产业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径。
技术攻坚再发力
如今,在塔山和同忻两座矿井,员工坐在调度室里操作采煤机开采煤炭早已不是新鲜事儿。煤矿工人“坐在办公室采煤”的夙愿变成了现实,这一切都得益于近年来同煤集团在 科技 攻关上的大量投入。
特别是2018年,同煤集团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进一步明确了“ 科技 创新能力就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仅2018到2019年,全集团共投入科研经费10多亿元,先后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50项,其中5项还荣获中国煤炭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参与和承担了3个国家 科技 重大专项项目,获得国家专利授权138项,其中特厚煤层智能放煤技术、小煤柱开采技术、煤矸精准识别技术、国产采煤机惯导技术等更是填补了国内煤炭行业技术空白。这些成果为同煤集团加快推进矿井智能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去年,塔山煤矿承担了国家“十三五”资源领域重点研发计划“深地资源勘查开采”重点专项“千万吨级特厚煤层智能化综放开采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研究。项目以千万吨级特厚煤层智能化综放开采为核心,以“智能群组放煤机理-智能放煤方法-煤矸精准识别技术-智能放煤控制技术及装备-工程示范”为主线,旨在全面攻克“特厚煤层运移和冒放理论与自动化放煤机理研究、特厚煤层采放协调智能放煤工艺模型及方法、特厚煤层综放开采煤矸精准识别技术、综放工作面智能化放煤控制关键技术与装备、特厚煤层智能化综放开采成套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5个课题。其中,自动化放煤系统、基于高光谱及音频振动的煤矸识别样机、国产采煤机惯性导航系统、顶煤厚度测量装置几项关键技术目前已开始工业试验,并达到了预期效果,为同煤集团智能化开采技术向更高水平跨越创造了有利条件。
升级提效 蹚 新路
智能化综采工作面究竟怎么样?实际效果最有说服力。
从第一个工作面建成到现在,同忻煤矿公司在5年时间里,已经先后建成了5个智能化工作面,完成了从1.0到10.1的智能化升级,现在正在开采的8102智能化工作面,是同煤集团首个双侧临空小煤柱工作面,高集成度、全自动的智能化水平,使该工作面员工人数进一步减少到6人,并创造了同忻煤矿稳装质量最优、效率最佳 、智能化程度最高、安全最有保障的 历史 最好纪录。随着智能化水平的不断升级,同忻煤矿公司由传统每年人均生产330吨煤,提升至464吨,原煤回采率提高了20.8%,仅去年一年就增加收益2.964亿元,实现了效率、效益“双提升”。
现在,“安全、精准、高效”已成为同煤集团上下对煤矿智能化综采工作面的共识。塔山煤矿、同忻煤矿在智能化建设中收到的实效也让其他生产矿井紧随其后,加大了智能化工作面的建设力度。从今年开始,同煤集团在智能化建设过程中捷报频传:3月15日,挖金湾煤业公司智能化综采设备联合试运转成功,并在4月30日投入生产;8月29日,晋华宫矿智能化综采设备联合试运转成功;9月12日,麻家梁矿智能化综采设备试运转成功;9月20日,马脊梁矿智能化综采设备试运转成功,与此同时,燕子山矿智能化综采设备也已准备就绪,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最后调试。到今年年底,同煤集团将有10个智能化工作面同时进行生产,智能化工作面占比将达到13.6%。
相信随着矿井智能化工作面建设不断加速,同煤集团智能化水平将大幅提升,一座座本质安全型智慧矿山将会遍布同煤大地,在未来更加激烈的能源产业竞争中取得先机,为加快全煤行业转型升级蹚出一条新路。(文/刘振华 兰培德)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各自有着光荣传统和辉煌成就的原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和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两家中央科技型企业。 成立于1952年,是原煤炭工业部直属科研设计事业单位,新中国成立最早的专业煤矿设计院。1999年转制为中央直属的科技型企业,2001年更名为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煤国际拥有工程总承包及工程设计、勘察、监理等数十项甲级资质;拥有中国煤炭工程技术领域最雄厚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是中国煤炭工程行业规模最大、技术最强、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工程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依托,以工程全过程服务为主业,加快发展成为科工贸一体化的国际型工程公司的发展方向,建立健全了贯穿工程全过程服务的技术服务体系,形成了咨询、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生产服务四大产品和矿井、露天、选煤、环保、电厂、水煤浆等十大专业的业务板块布局。其主营业务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60%,在矿井、露天采矿、洗选煤、水煤浆、清洁能源、环境工程等技术应用领域处于领军地位,部分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是提升我国煤炭工程技术水平、提高我国大中型矿井现代化建设水平的主力军,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影响力。 成立于1957年,是原煤炭工业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煤炭行业唯一的综合性科学研究院,1999年转制为中央直属的科技型企业。
煤科总院坚持技工贸一体的发展道路,拥有一大批煤炭工业重点实验室及国家级、行业级质量检测中心、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大批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具备雄厚的科研开发实力。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自主发展为方向,做强做大主业、适度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形成煤机装备制造、安全技术仪器设备、工程技术服务三大产业板块,并积极发展煤化工产业板块。承担了70%以上的煤炭行业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取得科研成果5000余项,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1000余项,获得各种专利500余项;倡导和推动了我国煤炭工业历次技术变革,持续引领与支撑了中国煤炭工业的科技进步,为我国煤炭工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2008年6月,为适应培育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需要,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对两家煤炭工程和煤炭科技的“国家队”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合并组建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凤山
成立时间:2013-03-29
注册资本:7244.898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0000000004459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青年沟路5号
煤炭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煤炭行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优化煤炭工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煤炭工业生产建设和综合利用、多种经营、第三产业的发展;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培育煤炭市场;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殖。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发展我国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行业规范和规章。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制订煤炭工业发展战略,编制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规划煤炭工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发展煤炭洗选加工、综合利用、多种经营和第三产业;搞好煤炭行业节能、环保工作。
(三)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对各种投资渠道、各种经营形式的煤矿实行行业管理和宏观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并提出立项建议,协调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内、外部关系。
(四)研究制订煤炭工业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及配套措施,并推动实施。推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培育和发展煤炭市场。
(五)按照国家年度煤炭生产、分配和进出口计划,协调煤炭工业同地方政府以及运输、电力、冶金等有关部门的关系,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六)负责煤炭行业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协调煤炭行业重大技术攻关,归口管理煤炭工业技术、计量监督。培养煤炭工业专业人才。管理直属大型企业和少数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
(七)负责政府间煤炭工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发展煤炭工业进出口贸易,扩大对外开放。归口管理重大煤炭技术装备和人才引进。
(八)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
(九)对大型骨干煤炭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负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十)汇集发布煤炭行业国内外经济、科技、市场信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技术、管理咨询及人才交流等服务。
(十一)承担国务院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