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煤炭 > 正文

煤炭竞拍有哪些平台

感性的发夹
文艺的雨
2023-01-28 03:04:17

煤炭竞拍有哪些平台

最佳答案
炙热的冰淇淋
寒冷的小丸子
2026-04-13 06:47:23

煤炭竞拍有远大煤炭现货电子交易平台。远大煤炭现货电子交易平台是基于煤炭网络的第三方煤炭交易平台,为煤炭现货提供全国范围的一站式在线交易解决方案,该平台形成了集煤炭现货电子交易、煤炭贸易融资、第四方煤炭物流运输为一体的煤炭供应链创新服务体系,交易平台实现了网上业务撮合、网上签约、保证金履约冻结、第三方银行交易资金监管结算、网上发货等功能。

一、煤炭竞拍平台

煤炭网-中煤远大煤炭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微信号:coalnet)成立于2003年,是国内较早的专业致力于煤炭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截至2013年,煤炭网拥有31.29万家可有效联系的煤炭注册会员,网站日均浏览量79万次,位居国内煤炭行业网站前列,煤炭网是煤炭行业重点电子商务试点项目。

二、陕西煤炭交易中心

成立于2006年,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是由陕西煤炭运销集团控股组建的。作为西北地区唯一的现代煤炭交易中心,陕西煤炭交易中心业务范围以煤炭为主,涵盖煤炭化工、机械制造、建筑安装、钢铁、电力、物流等其余多元产业。其煤炭交易资源主要以陕煤化集团为基础,以西北五省区及内蒙古为依托,兼顾河南、山西等周边省份,面向国内及国际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煤炭消费市场,采用现货挂牌、竞拍交易、招标采购、定量交易等模式。

综上所述,通过集约的交易平台和电子交易系统,提供公开、高效、公信的煤炭现货交易服务,并通过陕煤化集团构建的强大物流服务网络,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

最新回答
疯狂的老虎
无辜的溪流
2026-04-13 06:47:23

很多网站都是比较不错的,官方的,企业的,第三方的集合性网站都是有很多值得试试的,我给你推荐一些,你可以试试看什么比较适合自己。

官方的

这类的网站很多,例如中国政府采购网,各省市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等)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

企业的

很多大型企业都有自己的招标采购平台,例如海尔招标网,中国移动招标采购网等,他们都是专门为自己企业服务的,信息基本都是自己的企业的招投标项目。

第三方集合性网站

现在这种网站越来越多,主要是项目多,行业广,信息及时,查询方便,我用的就是这种网站,叫招标资源网,使用了有很长时间了,招标项目,采购项目,拟在建项目都是有的,有招标订阅,你可以根据自己设置的关键词进行订阅,一有项目信息就会自动推送到你手机上,比较节省时间。

以上是我推荐的几种查询方式,你可以去试试。

冷静的战斗机
安详的小天鹅
2026-04-13 06:47:23

1、进入我的钢铁网首页,在第三排,标红色方块线的地方点击【煤炭】;

2、选择您需要查看的煤炭品种类型,如炼焦煤;

3、进入后可以看到各地市场的价格行情内容。

扩展资料:

我的钢铁网

从事信息服务、网上交易、网上分销、网上采购、网站建设、解决方案等,是一个专注于钢铁业的电子商务公司。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30日,资产超过3亿元,在职员工超过2000名。上海钢联是集钢铁资讯、电子商务、网络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全国性大型综合IT服务企业,提供专业的钢铁资讯交互平台、一站式钢铁电子商务服务。

通过旗下“我的钢铁网”,上海钢联首创了钢材、炉料、特钢、有色、国际等五大资讯频道,提供综合资讯、产经纵横、统计资料、钢厂资讯、下游动态等资讯内容;

借助旗下英文网与世界知名钢厂和贸易商交流合作;

凭借旗下研究中心(MRI)洞察与剖析,及时提供《钢市动态与分析》周刊、《我的钢铁网研究报告》月刊、《Mysteel Weekly》、《Mysteel Daily》等系列研究产品,辅助企业和政府决策。2005年上海钢联荣获上海名牌称号,并通过ISO9000管理体系认证;

2005、2006连续入选7a64e78988e69d8331333365666165“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Top100”,并成为上海市钢铁产业预警合作单位。

2009再次入选“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Top100”。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核心子公司为钢铁行业B2B网站我的钢铁网)经证监会发审委审核“过关”,2011年6月8日正式在深交所登陆创业板,开盘价为29.58元,总市值达到11.25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我的钢铁网

单身的酒窝
优美的煎蛋
2026-04-13 06:47:23

煤厂。

无烟煤(WY):无烟煤固定碳含量高,挥发分产率低,密度大,硬度大,燃点高,燃烧时不冒烟。贫煤(PM)贫煤是煤化度最高的一种烟煤,不粘结或微具粘结性。在层状炼焦炉中不结焦。燃烧时火焰短,耐烧。

贫瘦煤(PS):贫瘦煤是高变质、低挥发分、弱粘结性的一种烟煤。结焦较典型瘦煤差,单独炼焦时,生成的焦粉较多。

煤使用注意事项

煤气中毒是由于含炭物质在缺氧的情况下燃烧产生一氧化碳而引起的。烟煤和无烟煤的主要成分都是炭,在缺氧的情况下燃烧都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所以,无烟煤和烟煤一样都会引起煤气中毒。

优质无烟煤等清洁煤在燃烧时无烟无味。很多人觉得用清洁煤取暖,既看不到烟又闻不到气味,可能比普通蜂窝煤安全,从而忽视了预防工作。其实不是,在不充分燃烧时同样产生一氧化碳,预防不当,容易造成中毒。因此生火炉取暖时,要注意通风、防止烟道堵塞和漏气。

暴躁的乌龟
糟糕的老虎
2026-04-13 06:47:23
359.67万吨。在2021年,全市的企业采购煤炭的采购量是359.67万吨。煤炭是地球上蕴藏量最丰富,分布地域最广的化石燃料,是植物残体经受不同程度的腐解转变而成的一种黑色或褐黑色固体可燃矿物物质。

自由的音响
甜美的服饰
2026-04-13 06:47:23
必须招标。

根据招标信息网官网发布的要求得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是一个招标投标行业术语,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技术要求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

害怕的帅哥
刻苦的橘子
2026-04-13 06:47:23
公司买煤采购申请怎么写:

煤炭申请书

1. 国电电厂和平台公司所有证件第一次扫描,要带水印,必 须清楚,加盖公章,法人签字,写上“购煤专用”各一张。统一在右下角盖章,所有证件必须

2. 求购函、委托书用带红横格式信纸填写!要一份求购函,带上电煤求购函的编号以便查询,求购函一式三份:第一份抬头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

3. 平台公司与电厂联营购煤协议一份

悦耳的电脑
懵懂的小海豚
2026-04-13 06:47:23
一、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包括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省市公共服务平台,这类平台是国家法定的招标公告公布和管理网站,可以用来查看招标公告,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都有保障。通常这类平台提供的招标公告并不进行汇总,比如按照行业汇总,因此需要自行搜索。

二、政府招标采购平台。这类平台以政府采购项目为主,如果材料设备的需求方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企等类型,基本上都是走政府采购方式,因此可以通过官方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看。

三、民办招标采购平台。这类网站大多都是民营企业创办,通过技术手段,采集整理官方招标采购平台的招标公告,并且根据发布时间、行业、地区、信息类型等多种条件进行分类汇总,并在此基础上提供更多元化功能和服务,深受投标人的喜爱。唯一劣势就是需要付费开通会员才能使用。很少有不收费的,除了剑鱼标讯。因为支持根据行业筛选查看招标公告,因此可以作为材料设备招标公告查看的首选。

聪明的胡萝卜
优秀的小松鼠
2026-04-13 06:47:23
莱芜钢厂采购煤要招标。

根据招投标法规定,采购煤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都必须公开招标,所以如果达到约定的价值标准的需要招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

斯文的铃铛
高大的大树
2026-04-13 06:47:23
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盘州市煤炭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煤炭市场健康、持续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盘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盘州市区域内从事煤炭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行为的煤炭企业、个人及其它社会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煤炭产品包括:原煤、精煤、焦炭、中煤、泥煤、矸石及其他煤炭附属产品。

第四条  盘州市境内所有煤炭企业调运煤炭产品时统一使用《贵州省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凭证》(以下简称《调运凭证》),对未使用真实、有效《调运凭证》的一律视为违规调运。

第五条  煤炭产品调运通过信息化系统源头开票和视频监管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建立健全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体系,进一步明确组织机构中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并由盘州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开展工作。

第七条  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能源副市长、分管交通副市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盘州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各产煤乡(镇、街道)、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盘兴能投公司为成员的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能源局,负责煤炭产品调运管理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  市能源局是煤炭生产、经营的行业管理部门,各产煤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第三章 《调运凭证》管理

第九条  《调运凭证》通过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具,采用二维码防伪科技手段进行管理,企业自行开具《调运凭证》随货同行,作为煤炭产品调运的有效管理凭证。

第十条  《调运凭证》由煤炭开采、加工、经营企业(以下简称“涉煤企业”)向市能源局申请用票资格,市税务局分配电子《调运凭证》起止号段,涉煤企业根据市税务局分配的电子《调运凭证》号段进行开具。

第十一条  煤焦验票站或能源综合执法人员通过企业开具的纸质《调运凭证》的版式文件二维码信息或手机电子《调运凭证》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  《调运凭证》品目名称必须按照《煤炭产品编码表规范字样填写。

第十三条  盘州境内采购煤炭产品单位应当凭《调运凭证》验收,并将结算量、不含税均价、金额、扣水、扣灰、磅差、判废等相关信息录入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  所有涉煤企业必须使用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煤炭产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按要求采集相关信息、通过系统规范开具《调运凭证》。

第十五条  涉煤企业开具《调运凭证》时,严格按照《煤炭产品编码》规则规范录入品目名称,并认真录入票面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  已开具的《调运凭证》超过15分钟后不允许自行作废,因特殊原因(如被联合执法没收、意外损毁、被盗等)需要作废的,由企业申请作废,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能源局、税务局工作人员核实后进行审批。

第四章 相关单位职责

第十七条  各产煤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履行煤炭生产、经营管理职责;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选派专职人员对涉煤企业开票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对出境泥煤的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  市能源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煤炭调运和稽查机制,规范全市煤炭运销体系。市能源局是煤炭生产、经营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炭产品调运量的审批和煤炭企业账户的管控;负责市内煤炭产品调运监管。结合煤炭企业视频监控和系统信息准确掌握涉煤企业生产、加工、销售、调运煤炭产品信息情况;负责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突击检查,强化流动稽查和定点稽查,对重点涉煤企业进行专项督查,形成稽查工作常态化。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出境煤炭产品采取必要调运监管。

第十九条  市税务局负责牵头与湖北大学开发团队开发《盘州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对电子《调运凭证》号段的分配和凭证开具业务指导;负责政府部门使用系统人员的数据维护;负责系统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政府部门需要在系统中增加相应业务需求模块的开发设计;负责对企业使用系统人员数据维护;负责系统与煤炭称重设备、验票设备的安装调试;负责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根据调运量、煤炭产品流向、涉煤企业纳税申报数据,分析、查找税源,倒推调运量、申报量的真实性,严堵征管漏洞,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等行为。

第二十条  市财政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税源管理、税源信息动态监控和分析预测。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负责履行环保执法主体责任。清理、整顿环保手续不全的涉煤企业及煤炭产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及时发布涉煤企业污染物、排污量监控信息、环保处罚信息,为环境保护税征收提供数据来源。

第二十二条  市水务局负责履行水土保持监管执法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参与违规生产、经营企业的联合执法。

第二十三条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履行市场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对涉煤企业或个人纳入诚信档案管理,整顿和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定期对煤炭企业地磅进行校验,配合相关部门查处煤炭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第二十四条  市发改局负责按相关规定,监管涉煤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分析市场,提供预警价格,作为税务部门税收风险管理监控预警指标。

第二十五条  市公安局负责查处涉煤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查处打击扰乱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正常履职的违法行为,维护涉煤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秩序。对违法、违规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对运煤车辆开展稽查。

第二十六条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查处无证采矿、违法用地行为,清理、整顿相关手续不全的涉煤企业或个人。

第二十七条  市交通局负责履行交通运输管理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对运煤车辆开展稽查。

第二十八条  盘兴能投公司负责履行好煤焦验票站的相关职能职责。做好复磅、查验《调运凭证》与煤炭产品种类是否相符等验票工作。同时,负责入境、过境煤炭产品《调运凭证》的开具和查验工作。

第二十九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汇总相关信息,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未开具真实、有效《调运凭证》调运煤炭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执法。

第五章 涉煤企业管理

第三十条  各涉煤企业和单位应当主动履行纳税义务,按照税收法律、法规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涉税信息资料,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三十一条  逐步建立健全针对涉煤企业的诚信体系,对守法诚信单位给予正面宣传报道、并在资金和政策扶持方面予以倾斜;对违法失信单位,及时提示、警示其信用状况,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第三十二条  各涉煤企业,需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专职开票人员,报所属乡镇备查,并经税务部门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负责按一车一证原则,现场逐车开具真实、有效《调运凭证》。严禁不按规定开具《调运凭证》。

第三十三条  涉煤企业必须按照调运系统管理规定,在指定的出口过磅,开具《调运凭证》后方可调出。调运出境的运煤车辆必须进煤焦验票站通过验票后出境。

第三十四条  在全市范围内各购煤企业所调入的煤炭产品,必须持有《调运凭证》进入企业验收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三十五条  境外非高速路过境盘州市境内的煤炭运输车辆,入境时应到就近煤焦验票站开具《过境煤凭证》,出境时凭《过境煤凭证》验票通过,出境与入境载量误差不得超10%。境外进入我市的煤炭运输车辆,入境时应到就近煤焦验票站开具《入境煤凭证》,到购煤企业凭《入境煤凭证》验收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过境煤凭证》、《入境煤凭证》是境外运煤车辆在盘州市范围内运输煤炭产品的唯一有效凭证,无凭证的一律视为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对采选一体企业(指原煤开采出后通过皮带直接输送至洗选环节的企业)生产的原煤进入洗煤环节加工出的精煤按 1:2.4(精煤折算原煤)的比例折算原煤生产量。

第三十七条  所有涉煤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磅房,并具有土地使用和环保等相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委托加工的煤炭企业必须经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后,报市能源局备查。

第三十九条  泥煤出境调运实行调运量管理。由乡(镇、街道)从源头把关,对发热量较高的泥煤,尽可能通过配煤的方式供应电煤;对电厂确实不能使用的泥煤可以调运出境。所有泥煤调运出境必须按照属地原则经所属乡(镇、街道)现场核实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市能源局。

第四十条  涉煤企业必须及时将签订的购销合同内容录入系统“煤炭企业煤炭产品购销合同备案信息采集表”中。

第四十一条  涉煤企业应当实时在系统中确认煤炭调运结算销售信息反馈。将结算量、不含税均价、金额、扣水、扣灰、磅差、判废等内容准确录入系统。

第四十二条  涉煤企业应当按月在系统中录入煤炭产品购入数量、不含税均价、金额、销货单位识别号、销货单位名称等信息。

第四十三条  涉煤企业应当按月在系统中录入煤炭产品开采、加工、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委托加工费支出金额、运费支出金额等信息。

第四十四条  涉煤企业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煤炭产品损失的,应当于意外发生后24小时内报市能源局。

第四十五条  涉煤企业应当在系统中对运输车辆信息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  涉煤企业应当在系统中对购货方信息进行登记。

第四十七条  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煤炭产品调运信息化管理系统时,需报盘州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企业安排专人现场手工开具《贵州省盘州市煤炭产品准运证》进行调运,恢复正常后录入系统。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八条  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各产煤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涉嫌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九条  各产煤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务必抓好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工作的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煤炭产品调运秩序混乱以及煤炭税费流失的,将严肃问责,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条  未持有效《调运凭证》调运或经营盘州市境内煤炭产品的,一律视为违法违规行为,所调运或经营的煤炭产品一律视为违规产品,将立案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企业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盘府办发〔2016〕47 号)、《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盘府办发〔2016〕187 号)、《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县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盘府办发〔2017〕1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州市泥煤调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盘州府办发〔2018〕40 号)等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