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 [2005]1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在我国一次能源结构中,煤炭将长期是我国的主要能源。改革开放以来,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煤炭产量持续增长,生产技术水平逐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煤炭工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科技水平低、安全事故多发、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治理滞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突出问题。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煤炭需求总量不断增加,资源、环境和安全压力进一步加大。为促进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 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煤炭工业发展道路。把煤矿安全生产始终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按照统筹煤炭工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统筹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统筹矿山经济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实现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 二) 发展目标。从 2005 年起,用 3 ~ 5 年时间,建立规范的煤炭资源开发秩序,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初见成效,形成若干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煤矿安全基础条件有较大改善,煤矿瓦斯得到有效治理,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矿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煤炭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再用 5 年左右时间,形成以合理保护、强化节约为重点的资源开发监管体系,以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的煤炭供给体系,以强化管理和投入为重点、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以煤炭加工转化、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山环境治理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体系,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为基础的法规政策调控体系。
( 三) 基本原则。坚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加快现代化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中小型煤矿重组联合改造另一方面继续依法关闭布局不合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小煤矿。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影响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同时抓紧完善法规政策调控体系,提高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综合治理的原则,促使煤矿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等各项要素到位。坚持国家引导、扶持和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又要尊重企业的自主发展权。坚持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推进煤炭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保障安全生产和促进健康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坚持煤炭开发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促进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相关产业的联合和煤炭就地转化,带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强化规划和管理,完善煤炭资源开发监管体系
( 四) 加强对煤炭资源的规划管理。煤炭资源是重要的战略资源,要改进管理方式,实现由粗放开发型管理向科学合理开发、保护节约型管理的转变。依法科学合理划定煤炭资源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严格按国家规划有序开发。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划定,由国土资源部研究提出,会同发展改革委共同审定并公布。建立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对特殊和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
( 五) 完善煤炭资源管理与生产开发的管理制度。各级发展改革 ( 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煤炭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手段,加强对煤矿开发建设和煤炭生产的监督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工作,纠正、制止一切越权审批和以招商引资为由越权配置煤炭资源的行为。煤炭开发规划和资源管理工作要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发展改革 ( 煤炭行业) 主管部门编制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矿区总体规划时,必须征求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作为批准规划的重要依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时,必须征求同级发展改革 ( 煤炭行业) 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作为批准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重要依据。产煤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煤炭行业管理职能部门,并充实和加强煤炭管理力量,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煤炭资源和生产开发管理。
( 六) 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力度。加大煤炭资源勘探资金支持力度,研究建立煤炭地质勘探周转资金,增强煤炭资源保障能力。由国家投资完成煤炭资源的找煤、普查和必要的详查,统一管理煤炭资源一级探矿权市场,在此基础上编制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据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实行煤炭资源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化转让,转让收入要按规定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用于煤炭资源勘探投入,实现滚动发展。健全煤炭地质勘查市场准入制度,培育精干高效、装备精良的煤田地质勘探队伍。严格执行勘查技术规程,进一步完善储量评估制度,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勘探精度,保障地质勘查质量,为合理规划和开发煤炭资源奠定基础。
( 七) 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进一步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规范煤炭矿业权价款评估办法,逐步形成矿业权价款市场发现机制,实现矿业权资产化管理。煤炭矿业权资产化要与科学的生产规划相结合,按照 “统一规划、集中开发、一次置权、分期付款”的原则有序进行。严格矿业权审批,对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资源,凡未经国家批准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一律不得办理矿业权的设置。保障矿区井田的科学划分和合理开发,形成有利于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煤炭开发秩序。加快修订煤矿设计规范,严格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开发强度管理,禁止越层越界和私挖乱采。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开采难采煤层和极薄煤层。煤矿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隶属关系,依法取得同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设施 “三同时”制度 ( 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
( 八) 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煤炭资源。修订煤炭生产矿井资源回采率标准和管理办法,凡设计回采率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煤炭开发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准,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建立严格的煤炭资源利用监管制度,对煤炭资源回采率实行年度核查、动态监管,达不到回采率标准的煤矿,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回采率标准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加快完善煤炭资源税费计征办法,研究将煤炭资源税费以产量和销售收入为基数计征,改为以资源储量为基数计征的方案,并在条件成熟时实施同时,要积极探索多种激励约束机制,促使煤炭生产企业节约煤炭资源。健全煤炭生产企业资源储量管理机构,落实储量管理责任,完善煤炭储量管理档案和制度,严格执行生产技术和管理规程。
三、加快结构调整,加强煤炭供应体系
( 九) 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按照煤炭发展规划和开发布局,选择资源条件好、具有发展潜力的矿区,以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为依托,加快神东、陕北、晋中等13 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形成稳定可靠的商品煤供应基地、煤炭深加工基地和出口煤基地。国家继续从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 ( 或国债资金) 中安排资金,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重点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应积极改进金融服务,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切实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煤炭开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上市融资,按照国家规定发行企业债券,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建设和发展。
( 十) 促进煤炭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要与煤炭外运和水资源等条件相衔接,与相关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要加大投资力度,改革铁路和港口投资体制,鼓励企业法人、非公有资本参股建设和管理,抓紧建设和改造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出煤通道和北方煤炭下水港口,提高煤炭运输能力,从根本上缓解交通运输对煤炭供给的制约。按照政府引导和企业自愿的原则,鼓励煤电一体化发展,加快大型坑口电站建设,缓解煤炭运输压力。鼓励大型煤炭企业与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企业联营。火力发电、煤焦化工、建材等产业发展布局,要优先安排依托煤炭矿区的项目,促进能源及相关产业布局的优化和煤炭产业与下游产业协调发展。
( 十一) 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加快培育和发展若干个亿吨级大型煤炭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优化煤炭工业结构、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平衡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关系和 “走出去”开发国外煤炭、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体。煤炭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资源开发由国有资本控股。鼓励发展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一体化经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到境外投资办矿,带动煤炭机械产品出口和技术、劳物输出,提高我国煤炭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 十二) 进一步改造整顿和规范小煤矿。各产煤地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快中小型煤矿的整顿、改造和提高,整合煤炭资源,实行集约化开发经营。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型煤矿,鼓励资源储量可靠的中小型煤矿,通过资产重组实行联合改造。积极推进中小型煤矿采煤工艺改革和技术改造,规模以上煤矿必须做到壁式正规化开采。继续淘汰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浪费资源的小煤矿,坚决取缔违法经营的小煤矿。
( 十三) 加快提升煤炭生产和设备制造技术水平。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与工艺,推动煤炭工业科技进步。大力推进中小型煤矿机械化,加快培育和发展面向小型煤矿的综合服务机构,形成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通过关键技术引进、技贸结合、合作制造、市场换技术等多种方式,提高煤炭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制造能力,促进重大装备制造国产化。加强企业、科研机构和各类院校的联合,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 十四) 规范煤炭市场秩序。深化煤炭流通体制改革,改革电煤价格形成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法规,合理调整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的利益关系。继续推进煤炭订货方式改革,鼓励供需双方自主衔接、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加快建立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以区域市场为补充,以网络技术为平台,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主体自由交易的现代化煤炭交易体系。严格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取缔无证非法经营活动,清理煤炭运销环节乱收费、乱罚款,依法打击掺杂使假和偷骗税款等不法行为。
四、坚持综合治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 十五)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 “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提高监察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煤矿安全执法检查。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分工联系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认真实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化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简企业管理机构,加强一线管理力量坚持煤炭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派驻制度,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严格外包工程队伍资质管理和现场管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 十六) 加大煤矿安全投入。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完善中央、地方和企业共同增加煤矿安全投入的机制。各类煤矿要按有关规定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国家继续从预算内基建投资 ( 国债资金) 中安排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对国家支持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地方财政要积极安排配套资金,专项列支,并与中央资金同时到位。各级财政、审计和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煤矿安全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并发挥效用。
( 十七) 提高瓦斯防治技术水平。成立煤矿瓦斯防治部协调领导小组,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设立国家瓦斯治理和利用 ( 煤层气) 工程研究中心,加强瓦斯防治科技攻关,立足于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从根本上扭转瓦斯事故多发的现状,加快瓦斯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瓦斯煤尘防爆、瓦斯抽采利用技术的研究。抓紧制订和实施全国煤矿瓦斯治理总体方案,尽快使煤矿瓦斯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财政、税务部门要尽快制定实施办法,对瓦斯 ( 煤层气) 抽采和利用实行税收优惠。煤炭企业要严格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的管理,建立健全危险源辨识技术体系、瓦斯抽采和监测监控体系、灾害预警救援体系,切实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 十八) 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和引导企业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特别是采掘工人的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对煤矿负责人和主要工种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等现象。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煤矿采煤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实行职业准入,持证上岗,严格技术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教育部门要加强与煤炭行业的合作,将煤炭行业有关专业纳入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要与大型煤炭企业合作,尽快恢复或设立一批煤炭职业技术学校。要引导有关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煤炭行业市场需求培养懂安全、有技术、会管理的煤炭专业人才。要通过设立煤炭专业奖学金、减免学费等措施,鼓励学生报考煤炭专业。
五、加强综合利用与环境治理,构建煤炭循环经济体系
( 十九) 推进洁净煤技术产业化发展。发展改革委要制定规划,完善政策,组织建设示范工程,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推动洁净煤技术和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洗煤、配煤和型煤技术,提高煤炭洗选加工程度。积极开展液化、气化等用煤的资源评价,稳步实施煤炭液化、气化工程。加快低品位、难采矿的地下气化等示范工程建设,带动以煤炭为基础的新型能源化工产业发展。采用先进的燃煤和环保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 二十)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按照高效、清洁、充分利用的原则,开展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矿井排放水以及与煤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鼓励瓦斯抽采利用,变害为利,促进煤层气产业化发展。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发展与资源总量相匹配的低热值煤发电、建材等产品的生产。修改制定配套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落实和完善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对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在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申报中,必须提出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并将其作为核准项目的条件之一。
( 二十一) 保护和治理矿区环境。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要严格实行建设项目 “三同时”制度。按照 “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矿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废弃物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研究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明确企业和政府的治理责任,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逐步使矿区环境治理步入良性循环。对原中央国有重点煤矿历史形成的采煤沉陷等环境治理欠账,要制订专项规划,继续实施综合治理,中央政府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煤炭企业按规定安排配套资金。
( 二十二) 大力开展煤炭节约和有效利用。积极引导合理用煤、节约用煤和有效用煤,努力缓解当前煤炭供求紧张状况,解决煤炭产需长期矛盾。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切实转变增长方式,抓紧完善产业政策和产品能耗标准,限制高耗能工业的发展。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鼓励发展新能源,努力减少和替代煤炭使用。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广先进的节煤设备、工艺和技术。强化科学管理,减少煤炭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损失和浪费。制定有利于节约用煤的经济政策、技术标准和法规,利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全面、严格的节煤措施,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煤和合理用煤的良好环境。
六、制订和完善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健全煤炭工业法规政策调控体系
( 二十三) 加强煤炭法制建设。抓紧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完善配套法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煤炭法规体系。尽快修订煤炭产业政策,完善办矿审核制度,严格准入标准。制定严格的煤炭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标准,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推动煤炭产业升级。加强煤炭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规范煤炭市场秩序,为各类煤炭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煤炭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资源、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技术政策和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矿井设计、施工、技术改造、生产和加工利用等方面的行为,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 二十四) 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各地要根据国家关于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有关政策,加快分离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严格按照 1998 年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的规定,切实落实原中央财政对国有重点煤矿增值税定额返还和所得税返还政策。加快增值税改革步伐,落实对已公布取消的各类基金和收费项目的清理、整顿措施,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 二十五) 促进煤炭企业接续发展。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有关规定,研究建立煤炭产业积累煤矿衰老期转产资金制度,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制度,保障煤炭企业增加接续资源,开展资源勘查,保护和治理环境,发展接续产业。重视煤炭合理开发与矿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促进矿业城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支持资源枯竭矿区经济转型。
( 二十六) 提高矿工劳动保障水平。加强煤矿质量标准化基础工作,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减轻矿工劳动强度。改革煤矿工作制度,将矿工入井时间缩短到八小时以内,并尽快实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加强煤矿劳动保护用品的研发,煤炭企业必须为井下工人发放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劳动保护水平。加强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做好煤矿尘肺病等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保护矿工身心健康。全面贯彻落实 《工伤保险条例》,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煤炭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各类煤炭企业都应为矿工办理工伤保险,切实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
( 二十七) 提高矿工生活质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井下矿工的劳动强度和风险、生产环境等情况,制定或提高煤矿工人艰苦岗位津贴标准。各类煤炭企业应根据效益情况,逐步提高矿工收入水平。继续采取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的办法,解决历史形成的矿区危房、棚户改造问题。
( 二十八) 发挥中介组织作用。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中介市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行业统计、技术服务、安全评价、市场开发、信息咨询、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咨询,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大局。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抓紧制定和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认真研究解决煤炭工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
二○○五年六月七日
碳中和是指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实现二氧化碳的“零排放”。而碳达峰则指的是碳排放进入平台期后,进入平稳下降阶段。简单地说,也就是让二氧化碳排放量“收支相抵”。
碳中和政策将推动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低碳生产,其中煤化工有望加速发展。
一方面,燃烧一吨煤炭(标准煤)可产生约2.77吨碳排放,根据我国煤炭消费量28.04亿吨标准煤测算,对应碳排放量为77.7亿吨,意味着我国碳排放主要来自于燃煤。若要实现碳中和,必须要降低煤炭消费的碳排放。
但另一方面,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从能源安全的角度看其仍将在我国能源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短期内需求大幅下滑的概率较低。
在需求稳定的情况下,碳中和预计从三方面对煤炭行业造成影响:
第一,煤炭利用效率提升有望节约煤炭用量。我国煤炭(约52%)主要用于发电,但目前国内煤电平均利用效率仅为35%。效率较低主要是由于我国56%的煤电量仍来自效率较低的亚临界电厂,而效率较高的超临界(效率38%)和超超临界(效率45%)电厂的煤电量占比较低,分别为25%、19%。通过提高电厂煤炭利用效率,可减少煤炭用量,直接实现碳减排。若按照2030年煤炭50%的平均利用效率测算,可实现节约标准煤8亿吨(占目前用量约29%),减少碳排放约22.2亿吨。
第二,低碳生产压力促使行业产能趋稳。煤炭开采中的碳排放主要来源于开采设备的直接排放以及开采过程中煤层气的排放。煤炭企业实现减排需通过降低高碳能源、增加清洁能源、发展减碳技术等措施。因此碳中和将为煤炭企业带来一定的成本压力,或导致新建产能放缓,未来煤炭行业产能有望保持平稳。
第三,煤化工有望加速发展。煤化工指以煤炭为原料制取化学产品的生产方式,我国约7%煤炭用于煤化工。由于煤制化学品路线导致部分碳元素进入产品,所以天然具备减少碳排放的能力。所以建立低碳循环、清洁高效的煤化工产业有望持续提升煤炭消费中煤化工的占比,驱动煤炭行业低碳发展。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煤炭能源化工产业已经拥有雄厚基础。前瞻产业研究院《2014-2018年中国煤化工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焦炭产量为4.43亿吨,电石产量1869万吨,合成氨产量为5459万吨,甲醇产量为2640万吨,均位居世界前列。
然而,这几个领域技术门槛较低,进入者众多,同时能耗大、污染严重。2004年以来,焦炭、电石行业的产能利用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都已属于产能过剩行业。目前国内不仅煤炭、尿素产能过剩的局面已持续日久,电石和焦炭产能也仍大大高于市场需求。
产能过剩会引发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导致产品的价格下降,经营风险显著上升,增长空间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国家发改委已经出台了相应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进行了干预和引导,已经将其列为限制发展的范围。
总体上来说,传统煤化工领域由于技术含量低、政策限制等因素的影响,虽然相对石油化工仍然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但是增长潜力比较有限。
现代新型煤化工以生产洁净能源和可替代石油化工的产品为主,包括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油、煤炭分质利用、煤制芳烃、煤制乙二醇等,其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缺口大,是我国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途径之一。
由于我国新型煤化工还处于行业发展初期,存在投入高,技术不稳定等特点,相关配套体系远没有完善,排放物的回收也没有得到解决,行业发展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鉴于此,2009年后国家收紧了新型煤化工政策。
2013年,我国对新型煤化工的政策导向日渐明朗,从“严格控制”转为“鼓励发展”。自3月以来,10多个新型煤化工项目相继获国家发展改革委“路条”,其中包括了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和煤制油等项目。专案获批从中可以看出新一届政府对发展新型煤化工的积极态度。
目前,大多数新型煤化工项目仍处于产业化示范和开发研究阶段,预计部分项目将在未来3-5年内建成并投产。
总体来说,煤化工虽说是夕阳产业,但由于我国能源结构的特殊,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煤化工行业规模还是很大,尤其是新型煤化工行业前景更好些,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目前,煤化工除传统煤制焦外近几年向新型煤化工发展,主要包括:煤制油(直接和间接法)、煤制醇醚燃料、煤制烯烃等方向。
目前,新型煤化工大多处于建设或工业试验装置状态,煤制甲醇、煤制醋酸已有工业化生产,煤制油(神华直接法)目前尚未正式生产,煤制烯烃仍在建设中。相对石油化工而言,当国际油价在40美元以上时,煤化工有成本优势。
由于煤化工对于水需求、二氧化碳排放、cod、二氧化硫排放较大,制约了其发展。国家在煤化工政策导向上一方面鼓励大型示范工程,为替代石油做技术储备,另一方面由于对环境污染较大,并不鼓励一窝蜂搞煤化工。
———这首先是概念上的错误:煤化工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煤化工主要包括煤焦化、煤液化、电石法乙炔化工以及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化工产品的生产。而以煤气化技术为基础的化工产品的生产就是所谓的狭义煤化工,其主要产品有:合成氨、甲醇、醋酸、甲醛等众多化工产品,加上其衍生产品则有成百上千种,在化学工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因此,不分青红皂白,盲目的说限制煤化工,显然有所偏颇。
———煤化工目前出现过热的子行业主要是煤制甲醇和二甲醚领域。如果目前国内规划的煤制甲醇(二甲醚)项目全部投产,将会出现明显的供过于求。但在前期的调研中也注意到,多数煤制甲醇(二甲醚)规划的目的只是地方企业控制煤炭资源的借口,真正开始实施的没那么多。因此,煤制甲醇(二甲醚)有可能过剩,但没有统计数字显示的那么严重。
———在煤制油和煤制烯烃领域,由于国内工业化技术尚不成熟,目前还主要是一个愿景。这是煤化工发展的最终方向之一,但由于目前工业化技术的不成熟,风险较大,也不适宜以此作为投资的理由。
● 已开工煤制油项目应不在限制之列
中金
近日新京报报道了我国将停止在建煤化工和粮食乙醇燃料项目,对于关于停止在建煤化工的报道:
———记者有曲解放大政府官员评论的意思,根据判断政府官员的意思可能是在神华等示范工厂没有顺利投产前,不会再批准新建煤制油项目。
———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业司于去年10月发布的《煤化工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由于部分细节仍有一定争议,正式稿至今尚未发布)的指导思想,煤制油是保障国家石油安全的重要措施,“十一五”期间要抓好技术研发、工程放大和产业化示范工作,重点建设神华集团鄂尔多斯100万吨直接液化示范工程;兖矿集团100万吨间接液化示范工程;山西潞安集团(潞安环能集团)和内蒙古伊泰(伊泰B控股)各产16万吨的间接液化制油项目。该四个项目当时获得国家立项并已经开工建设,国家不可能要求停止。
———其他煤化工项目,包括甲醇和二甲醚等,国家正在制定甲醇汽油和相关替代的标准,今年下半年有望出台,和去年相比没有行业政策上的变化。
———由于煤化工项目为高资源消耗型项目,未来国家对新建项目审批会比较谨慎,但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角度,国家应该会发展一定规模来掌握技术和降低进口依存度。
● 高油价促使煤化工步入发展新阶段
天相投资 贾华为 梁铭超
“缺油、少气、富煤”是我国化石能源的基本结构。我国的原油探明储量仅相当于全球石油探明储量的1.34%,按照我国2005年的原油产量1.8亿吨计算,现有原油储量仅能开采12年。相比较而言,我国的煤炭资源可以开采50多年,所以,充分发挥我国煤炭资源的优势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实现能源多元化的首选。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发展煤化工,开发煤基液体燃料,有序推进煤炭液化示范工程建设,促进煤炭深度加工转化,并开发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煤炭液化和气化、煤制烯烃等设备。相关各省在其“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把煤化工作为重点发展方向。这将促使煤化工产业进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煤及煤化工的发展从技术上主要分为四条发展线路,分别为煤的焦化线路、煤的气化线路、煤液化线路和煤制电石乙炔线路。
煤焦油深加工
焦油深加工产业化的产品有200多种,许多深加工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近年来,在国内钢铁等工业发展的带动下,国内焦炭产业发展迅速,产量不断增加,焦炭产量从2001年的1.2亿吨增长到2005年的2.32亿吨,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7.9%。预计今后几年仍将保持近5%的年增长。煤焦油是焦炭生产的副产品,随着焦炭产量的增长,煤焦油的产量也相应快速增长。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大中型煤焦油加工企业43家,加工能力533万吨/年,其中加工能力10万吨/年以上的企业25家,加工总能力455万吨。现在全国在建煤焦油加工能力425万吨、拟建377万吨,未来几年国内煤焦油加工能力将可能达到1300万吨/年。
与国外焦油加工企业相比,我国焦油加工业存在不小的差距。我国焦油加工企业分散、生产规模小,国外焦油加工企业单套生产装置能力至少20万吨/年,国内普遍在10万吨/年以下;另外,由于我国煤焦油加工企业加工深度普遍很低,10万吨/年规模的焦油加工企业进行二次深加工的不足50%,产品品种仅40种左右,而国外公司以煤焦油加工的产品品种已达140多种。
我国煤焦油深加工产业正面临产业升级,发展趋势是向集中化、规模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大部分的中小焦油加工企业将被产业升级所淘汰。根据国家行业政策,焦油加工单套装置能力要求在10万吨/年以上,这就要求原料供应地至少要有200万吨/年以上的焦炭加工能力。所以,在原料产地建厂、或是有实力焦化企业向煤焦油深加工方向发展是最符合国内产业发展的,也是受国家鼓励的发展方向。另国外部分高技术企业有意进入我国煤焦油行业,据相关资料,日本的JFE在山东、美国KOPPERS公司在唐山将投资30万吨/年的煤焦油加工项目。
煤制合成气线路
(1)甲醇
我国传统的煤化工合成气线路主要是通过合成气制氮肥和部分甲醇下游有机化工产品。随着原油价格高涨,煤化工下游产品甲醇和二甲醚作为首选替代燃料,其地位日益重要。同时,随着甲醇下游产品用途不断扩展,甲醇市场需求量急剧增加。现在,甲醇制醇醚燃料、甲醇制烯烃(替代石化线路)已经成为煤化工发展新阶段的首要发展线路。
受下游需求的强力拉动,国内甲醇消费量从1999年的261.4万吨增长到2005年的666.2万吨,一直保持10%以上的增长率。
我国目前甲醇生产企业甲醇规模主要在5万至20万吨/年,30万吨/年规模以上的很少,但目前在建多个甲醇项目规模均在50万吨/年以上。国外甲醇厂装置能力一般年50万至80万吨,超大规模的已经达到150万至180万吨,技术先进、能耗较低,都建在原料资源产地附近,以天然气为原料的约占80%。
目前,甲醇投资处于狂热状态,有意向的项目总体规模已达2000多万吨,但真正有实质意义进展的在建规模大概500多万吨。大甲醇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估计未来两年,国内甲醇生产能力将达到1300万吨以上。
(2)二甲醚
二甲醚(DME)是一种重要的超清洁能源和环境友好产品,被称为“二十一世纪的燃料”。
二甲醚作为二次能源的生产成本,除了技术、规模等因素外,主要取决于甲醇的生产成本。我国目前基本上采用二步法生产二甲醚,新上项目的规模大部分在10万至20万吨/年。
二甲醚的大规模应用领域,主要是替代车用柴油燃料和民用液化石油气,这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
由于二甲醚这种广阔的市场潜力,国内众多有实力的公司看好并计划上马二甲醚项目。除泸天化采用天然气为原料外,其余均采用煤为原料。山东兖州、陕西神府、陕西渭河、河北邢台、新疆、大庆等地也有建设大型甲醇/二甲醚项目的意向。
煤直接液化
煤液化技术在科学上称为煤基液体燃料合成技术,它分为直接液化和间接液化。直接液化是在高温高压下,加氢使煤中的有机物直接转化为液体燃料,再进一步加工精制成汽油、柴油等燃料油。
目前,国际上已开发出的煤加氢液化工艺有10多种,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德国的IGOR工艺、日本的NEDOL工艺、美国的HTI工艺。三种工艺中,比较成熟可靠的是德国的IGOR工艺,其转化率能达到97%。
2001年国家科技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启动了“煤变油”项目,计划5至10年内在内蒙古、山西、陕西、云南建设基地。
据相关资料,我国目前已经批准启动的煤变油项目仅有两项,一个是神华集团煤变油项目,另外一个则是宁煤集团的煤变油项目。
神华集团2004年8月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建设煤直接液化工业化装置,项目建设总规模500万吨/年油品,一期建设规模为320万吨/ 年油品(包括汽油50万吨、柴油215万吨、液化气31万吨、苯和混合二甲苯等24万吨),总投资245亿元,年用煤970万吨。一期工程3条生产线,先建1条,2007年7月建成,运行正常后,再建两条,2010年投产。近日,壳牌欲联手神华进入中国的煤变油领域。
煤直接液化项目是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项目,投资巨大,面临油价下跌、煤炭紧缺、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等种种可控与不可控风险,社会争议比较大,煤直接液化(煤制油)线路前景充满变数。
煤制电石线路
该线路就是以煤为原料生产电石,电石与水反应生产乙炔,再由乙炔生产下游产品。我国主要下游产品为生产氯乙烯单体进而生产聚氯乙烯。
近年来,我国电石生产能力递增速度为4%,产量居世界第一位。随着国内PVC价格走高和国际油价的居高不下,电石法生产PVC利润空间增大,带动电石原料需求快速升温。
但电石生产是高能耗、高污染行业。2006年,国家发改委提出了《关于依法加强高耗能高污染PVC项目治理整顿建议》,提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加大行业整顿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使乙烯氧氯化法PVC替代电石法PVC有突破进展。同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快电石行业结构调整有关意见的通知》,要求:彻底关闭和淘汰1万吨/年以下的电石炉、开放式电石炉、排放不达标电石炉;严控新上电石项目,东部沿海地区禁止新建电石生产项目。
如何解决高能耗、高污染与发展的矛盾是摆在煤化工电石线路面前的一个紧迫问题。
规模化与循环经济是煤化工发展壮大首要途径
煤化工行业是固定投资比较大的行业,规模效益非常显著。与国外同行业相比,我国的煤化工业普遍规模偏小、集中度底。同时煤化工也是资源消耗大、污染相对严重的行业,要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就必须走循环经济之路,把规模化与循环经济结合起来。如我国焦化行业当规模足够时就可以进行焦油深加工,同时回收焦炉气可以生产氮肥或甲醇;煤制甲醇时可以同时回收焦油和硫;生产氮肥过程中可以联产甲醇;生产废热发电、循环水重复利用、三废的集中治理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一定规模基础上才可以实施,产生经济效益。
● 重点公司点评
云维股份(600725)定向增发做大煤化工产业
国都证券 贺炜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纯碱、化肥、聚乙烯醇和醋酸乙烯的生产和销售。其生产能力分别为20万吨纯碱、20万吨氯化铵、2.5万吨聚乙烯醇和3万吨醋酸乙烯。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500万股,用于收购控股股东云维集团持有的大为焦化54.8%的股权,以及云维集团和云南煤化集团分别持有的大为制焦30.30%和60.61%(合计90.91%)的股权。公司预计,该两项资产2007年1月1日起合并进入公司,预计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约为1.60亿元,全面摊薄每股收益约为0.48元/股(按33000万股计算)。
新资产的注入使公司业务覆盖了煤电石化工、煤气化工、煤焦化工等煤化工产业的三大子行业。
本次定向增发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大为焦化和大为制焦而间接拥有305万吨焦炭、30万吨甲醇、30万吨煤焦油深加工的生产能力,这些生产能力在未来两年将逐步达产,届时,公司业绩将出现爆发式增长。
公司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7923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2007年预计将实现25亿元以上的主营业务收入,2008年至2009年还将保持50%以上的复合增长,从而实现公司在煤化工产业的快速做大做强。
初步估计公司未来三年将分别实现0.483元、1.165元和1.646元的每股收益(基于定向增发完成后的总股本计算),未来三年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高达104%。
湖北宜化(000422)煤化工、磷化工和盐化工的结合体
国金证券 蔡目荣
公司是煤化工、磷化工和盐化工的结合体。
煤化工:公司尿素产品产销量继续增长:2006年公司尿素产量82.92万吨(包含贵州宜化尿素产量),预期2007年至2009年公司尿素产量分别为92万、100万和105万吨。公司发展煤化工的优势是采用自主的型煤气化技术,用廉价的粉煤代替了块煤原料。
新建磷肥产能有望逐步释放:2006年10月公司新建84万吨磷复肥项目建成投产,预期2007年至2009年磷酸二铵产量分别为50万、60万和70万吨。公司发展磷化工的优势是公司在湖北得到了省政府的支持,可以获得充足的磷矿资源。
盐化工———新增产能是未来增长点。氯碱和联碱产能下半年投产:2007年10月份公司将会新增10万吨PVC和5万吨烧碱,另外与之配套的20万吨电石项目届时也会建成投产;另外公司另一盐化工项目———60万吨联碱也会在2007年10月份建成投产。新增项目产能将会在2008年为公司业绩增长作出贡献。
预期公司2007年至2009年公司净利润为297.7百万元、391.0百万元和403.9百万元,分别同比增长38.4%、31.4%和3.3%,EPS分别为0.549元、0.721元和0.745元。
开滦股份(600997)煤化工驱动未来三年业绩大增
肖汉平
公司是一家以煤炭业务为主的煤炭开采公司,近几年来,公司通过战略转型进入焦化行业。主要焦化项目包括: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唐山考伯斯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30 万吨/年煤焦油加工项目。
公司已经形成以煤炭开采、洗选、炼焦、煤化工等上下游业务的较完整的产业链结构,并以炼焦、甲醇和焦油项目的建成投产为契机,搭建能源化工产业间的循环链接平台。
经过前几年的投入,2007年焦炭生产能力达到330万吨,未来两年公司焦炭规模将达到440万吨/年。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拓展煤化工业务,未来将形成25万吨焦炉煤气制甲醇生产能力和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预计未来3年煤化工将成为公司利润的主要增长点。2006年公司每股收益0.81元,2007年公司每股收益1.08元,2008 年公司每股收益1.26元,2009年公司每股收益1.58元。未来三年公司业绩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公司焦炭产量快速增长,但由于行业处于景气复苏过程中,2006年焦化业务对公司业绩没有贡献,但煤炭产量、精煤比例提升、价格上升支撑2006年公司业绩稳步增长。
柳化股份(600423)竞争优势显著的煤化工龙头
东方证券 王晶
柳化股份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亿,净利润1.2亿,分别同比增长13.3%和27.3%,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63元,净资产收益率14.2%,每股净资产4.44 元。
公司财务状况正常,部分产品价格上涨及关联交易减少是公司毛利率提高的主要原因。壳牌粉煤气化项目长周期稳定运行仍是公司2007年工作的重点,也将是未来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和业绩增长的来源。
中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分布格局决定了未来煤化工发展空间巨大,而拥有先进洁净煤炭气化核心技术的公司无疑具有成本、环保等方面的突出优势,将迎来一轮新的增长高峰。
依托壳牌粉煤气化这一高新技术,柳化股份在西南地区的煤化工龙头地位进一步确立。由于西南地区化工企业较少,但市场需求增速较快,柳化股份的地理优势不言而喻。
柳化股份上市以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依托壳牌粉煤气化技术,公司未来生产成本下降空间巨大,加上主要商品量产能的扩大,未来2至3年业绩的复合增长率将达到40%以上,高质量、高增长的业绩将得以持续。
公司2007、2008年的业绩预期分别为0.94元/股和1.38元/股,作为长期竞争优势显著的煤化工龙头,其估值水平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中国煤炭资源丰富,除上海以外其它各省区均有分布,但分布极不均衡。在中国北方的大兴安岭-太行山、贺兰山之间的地区,地理范围包括煤炭资源量大于1000亿吨以上的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甘肃、河南6省区的全部或大部,是中国煤炭资源集中分布的地区,其资源量占全国煤炭资源量的50%左右,占中国北方地区煤炭资源量的55%以上。在中国南方,煤炭资源量主要集中于贵州、云南、四川三省,这三省煤炭资源量之和为3525.74亿吨,占中国南方煤炭资源量的91.47%;探明保有资源量也占中国南方探明保有资源量的90%以上。 “十一五”期间是煤炭工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的最佳时期。煤炭是中国的基础能源,在一次能源构成中占70%左右。“十一五”规划建议中进一步确立了“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的基本方略,为中国煤炭工业的兴旺发展奠定了基础。“十一五”期间需要新建煤矿规模3亿吨左右,其中投产2亿吨,转结“十二五”1亿吨。中国煤炭工业将继续保持旺盛的发展趋势,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中国煤炭工业的发展前景都将非常广阔。
一是走出能源基地和老工业基地创新发展的路子。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加快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破除制约发展的观念性、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更多地通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发展,促进粗放式、被动性增长向集约式、稳健性增长转变,拓展和创新能源产业,培育多元支柱产业体系,提高新型工业化水平,加快特色城镇化进程,使我省能源基地的地位得到巩固和提升,老工业基地增创新的优势。
二是走出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以永续发展为计,为子孙后代着想,借鉴国内外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的成功经验,掘弃不顾资源环境生态代价单纯追求发展速度的做法,大力推进集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生态相协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上作出我们这一代人应有的贡献。
三是走出欠发达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路子。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建设,更加重视维护公平正义,更加重视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在团结和睦的社会环境中推进发展,在加快发展的基础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走出内陆省份对外开放的路子。摆脱资源依赖性和思维封闭性对发展的影响,改变内陆省份扩大开放难有大作为的消极心态,树立开放理念、弘扬开放精神,创优投资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外向度,构建开放而富有活力的市场经济体系,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开放格局,用大开放促进新发展新跨越。
走出“四条路子”的根本目的是希望在产业、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实现三个方面的跨越。
一是实现由煤炭大省向新型能源和煤化工大省的跨越。
我省是一个以煤为主的能源大省。据统计,从1979年到2007年,山西累计生产原煤85亿多吨,外调近60亿吨。可以说,山西煤炭工业为全国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有力地支撑着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是,长时间、大范围、高强度、粗放式开采煤炭,也确实积累了许多问题,留下巨额的历史欠账。
实现由煤炭大省向新型能源和煤化工大省的跨越,其实质是提高煤炭产品的附加值,延伸煤炭产业链,实现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这一跨越,关键是做好煤炭这篇大文章,同时要大力发展煤化工产业。
做好煤炭这篇文章,当前要做好国家确定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促进煤炭产业良性发展的体制机制。具体要统筹做好行业管理、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煤矿转产和煤炭城市转型等各项工作,建立和形成五个机制,即建立职责明确、相互协调、务实高效的行业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节约、合理的资源开发机制,构建不欠新账、渐还旧账的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建立煤炭企业转产和煤炭城市转型援助机制,促进山西煤炭工业尽快步入资源回采率高、安全有保障、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大力发展煤化工,也就是延伸煤炭产业链,提高煤炭产品附加值。山西不发展煤炭是不行的,但仅仅挖煤也是不够的。必须以煤炭为依托向下游产业延伸。在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化工发展的同时,要立足现有基础,结合资源分布和环境容量,大力发展以醇醚燃料为重点的现代煤化工产业,比如,醛类、醋酸、二甲醚、煤基合成油、1 - 4丁二醇等等。在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现有化工、煤炭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以同业聚集、产业链延伸和循环经济为纽带,发展煤化工业园区。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新上一批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的煤化工项目。到2010年,全省煤化工产业要取得突破性进展,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
从山西省的实际情况来看,作为新型替代能源的煤层气、煤制油发展潜力也比较大。我省是全国煤层气资源最为富集的地区,资源储量约10万亿立方米,占全国储量的1/3。在六大煤田中,沁水煤田和河东煤田煤层气资源量最大,分别为6.85万亿立方米和2.84万亿立方米,占全省煤层气资源总量的93.26%,是煤层气开发利用的两大战略重点。从煤层气资源的分布、开采条件和资源品质来看,我省煤层气资源有着分布集中、埋藏浅、可采性好、甲烷含量高(大于95%)等特点,具备大规模开发的资源优势。
煤制油是另外一个战略重点。目前国内煤制油项目开工建设的企业有神华集团、山东充矿集团、内蒙伊泰集团和我省的潞安煤矿集团、晋城煤业集团。其中,神华、充矿、潞安集团的煤制油项目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示范项目,晋城和伊泰的煤制油项目是省级发政委立项的示范项目。潞安集团煤基合成油项目是间接液化项目,主要产品为柴油、石脑油及少量混合醇燃料,生产规模16万吨,2008年建成投产;到2010年达到产业化规模以后,产能将达到每年260万吨;到2015年,每年产能将达到520万吨,利税可达80亿元。晋煤集团在初建10万吨规模的基础上,将发展为300万吨的规模。
二是实现由老工业基地向新型工业基地和精品原材料基地的跨越。
我省是一个典型的老工业基地,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较大比重的重要产业不仅有煤炭工业、电力工业和焦炭工业等能源产业,还有冶金、机械等非能源产业。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以不锈钢为主的钢铁,以氧化铝、电解铝为主的铝业以及镁业、机械装备等产业在我省都有很好的基础。不锈钢从“十五”初期的不到20万吨,增加到目前的300万吨产能;铝业南有河津、关铝、振兴集团,东有阳泉铝业、兆丰铝冶,中有太原新东方,北有晋西北铝业;镁业方面,主要有运城、大同、太原三大镁业基地,全省现有产能在50万吨左右;机械装备方面,大型起重机、大型挖掘设备、油膜轴承、内燃机牵引电机、细纱机等30多种装备机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中排名第一。
但是,这些产业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必须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才能有效提高附加值,并摊薄消耗、稀释污染。钢、铝、镁,要向下游钢材、铝材、镁合金及其压铸造件等发展;机械装备业,要充分整合资源,联合协作,积极推进军工技术民用化,重点发展规模效应突出、带动作用大的整机产品和成套设备,要大力发展煤机成套设备和重机机械、铁路机械、纺织机械、基础机械、环保机械等方面的优势产品;材料工业方面,要依托资源优势,注重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陶瓷材料、纤维材料、高端耐火材料、高岭土材料、钕铁硼磁性材料、纳米材料,发展回转窑干法生产水泥、高标号特种水泥等。
三是实现由自然人文资源大省向经济强省和文化强省的跨越。
如前所述,山西是矿产资源大省和文化旅游资源大省。但要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由自然人文资源大省向经济强省和文化强省的跨越,首先要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效益;其次,要加强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以文化积淀、自然风情、红色景区开发为重点,建设精品线路,打造旅游品牌,壮大旅游企业,并做好旅游相关产业的开发;第三,加快实施文化强省战略,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是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人文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就要依托现有的文化资源优势,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省形成文明进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就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把加强公益文化事业作为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要途径。同时,还要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培育一批有实力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传媒集团,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文化品牌,不断提高我省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希望你能够找到答案
首先,我国煤化工行业的发展趋势。我国煤化工行业的发展是在缺油,少气,富煤的资源条件下诞生发展的。由于煤炭属低效、高污染能源,因此我国煤化工行业分析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不但取决于经济效益情况,而且还要满足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为此,我国煤化工行业的发展要立足于可持续发展战略,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发展道路。而我国煤化工行业的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趋势:
(一)产品结构方面,除发展传统的煤化工产品外,还将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发展以能源转化型为主的煤化工产业,建设能源转化型和产品联产型的综合煤化工厂,如煤炭液化、煤气化-合成燃料与化工产品或电力、热力联产等方面的发展。
(二)企业结构方面,由于新型煤化工项目资金投入规模非常大,因此煤化工企业规模将向大型化方向发展。尤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培育世界级煤化工大企业,建立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工厂是提高我国煤化工行业竞争力、促进煤化工行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要发展煤化工行业,企业结构是非常重要的。
(三)技术开发方面,目前我国的煤化工企业主要依靠引进国外技术和装备,国内技术开发主要集中在有关科研院所。随着新型煤化工技术的大规模产业化,企业将逐渐成为新技术发展的主体,这将有效地提高新技术的市场转化速度,并为煤化工新技术的开发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四)资金投入方面,随着煤化工产品市场前景的渐趋明朗,以及国内煤炭工业结构调整的深入,政府势必会加大对煤化工项目发展的支持力度,煤化工行业有望通过政策倾斜获得更多的资金投入。同时,外资和民营资本也可能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大规模进入煤化工行业,这将促进煤化工行业投资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以洁净煤技术为基础,新型煤化工只要认真贯彻节能提效优先的方针,大力采用节能、高效、低污的煤转化新技术,满足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两方面的要求,那么就一定能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也必将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煤化工业国家。
其次,是煤化工行业发展的市场受阻因素:
(一)原油价格。最近几年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高涨导致石化产品的生产成本迅速升高,煤化工产品的相对投资价值随之显现,这也是触发煤化工行业投资热情的重要因素。从长期来看,由于供求关系的制约,预计国际油价不会出现深幅回落。但随着全球经济的波动,国际油价仍会出现周期性的涨跌,因此在技术进步不大的情况下,煤化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会有周期性的变化,企业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
(二)天然气开发利用情况。原油价格的高涨不仅带动了煤化工行业的投资热潮,也引起了投资者对天然气行业的关注。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在某些领域内会对相应的煤化工产品形成替代关系,这将制约煤化工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三)煤炭价格。煤炭在许多煤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既是原料,也是燃料,因此煤价的变动直接关系到煤化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我国的煤化工行业可以分为传统煤化工和新型煤化工。传统的煤化工主要包括煤焦化、煤制电石以及合成氨。我国的传统煤化工行业发展较早,就目前的市场情况而言,已经全球最大的生产国家。其中,焦炭、电石、合成氨的产能分别占全球的60%、93%和32%。但是这种局面并不是我国煤化工行业发展的长久之计,现在,传统的煤化工已经出现产能过剩的局面,未来必将会遭到淘汰的。而新兴煤化工行业的发展,已经在传统的煤化工行业上面有一个提升,所以,未来的发展之路也将面临很多新的机遇与挑战。
新一轮新型煤化工发展,主要是解决宏观管理体制滞后,产业发展缺乏整体统筹规划指导的问题。对于新一轮的煤化工发展,国务院明确强调要“稳增长”,并加速项目审批放行。
但是,就目前煤化工行业来讲,中国煤化工发展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发展瓶颈。突出表现在,传统煤化工产业产能严重过剩,新型煤化工产业投资过热。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煤化工产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指出,首先。在传统煤化工方面,焦炭、电石、煤制合成氨、煤制甲醇等初级产品项目重复建设严重,造成了严重的结构性过剩。除此之外,又受到国内石化产品和进口大量低价化工产品的冲击,导致中国部分传统煤化工企业开工率不高。
据煤炭行业分析,焦化行业的盈利空间在2011年就已十分有限,大部分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特别在国务院2011年10月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并对焦煤实行单列计算加征资源税之后,焦炭成本加速上涨,使焦炭行业盈利前景进一步暗淡。
再次,传统煤化工中另一个产能严重过剩的产品则是甲醇。据悉,中国目前已批待建以及在建项目如按计划在2012-2013年间全部竣工,则到2013
年中国甲醇总产能将突破6000万吨,超过之前的《甲醇行业“十二五”规划》(草案)规定的到2015年甲醇总产能控制在5000万吨的目标。这无疑将进一步加剧国内甲醇产能过剩的局面,使行业迎来新一轮洗牌期。
然而在新一轮新型煤化工发展上,仍然存在着宏观管理体制滞后,产业发展缺乏整体统筹规划指导的问题。造成这些问题主要原因是不少地方政府和国企在利益驱使下,盲目新建拟建许多大型煤化工项目,还有的以发展煤化工为名,行圈占煤炭资源之实,只是煤化工项目遍地开花,布局分散,产品雷同。产业盲目和无序发展,形成了大量的重复建设和过渡发展,造成产能过剩。
目前,很多新型煤化工项目还处于开发研究、实验验证、产业化示范阶段,存在着技术不成熟、标准缺乏、政策不定、市场难测、投资巨大、资源环境制约、污染排放控制以及国际油价波动等方面的风险和影响。
而地方政府和企业为追求政绩,不顾技术发展、产业成熟度、当地建设条件、市场需求以及能源转化效率是否合理,纷纷建设和规划建设大型煤化工项目,已呈现发展过热的态势,面临极大的投资风险和产能过剩问题。
就目前中国煤化工行业发展的总体趋势而言,传统煤化工产品产能过剩严重,竞争激烈,价格上行乏力,但新型煤化工发展仍在加快。后者目前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未来20年将是其技术开发、工业化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时期。
但是在新型煤化工产品的选择上,我国高端烯烃产品仍然存在缺口,每年需要大量进口,而低端产品竞争激烈,相对过剩,因此,相关部门在批准新型煤化工项目时,应当及时根据市场需求做出判断,谨防低端产品过剩。
另外,由于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相互掣肘,企业为了获得地方资源,使出浑身解数,而地方政府为了将税收留在当地,要求企业将资源就地转化,这就必然形成企业在当地投资煤化工的状况,最终导致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
所以。我国在传统煤化工方面,市场和行政手段都可以淘汰一部分落后产能,投资的冲动也会相对较弱,而我国要发展新型的煤化工行业,就非常的需要政策的引导和相关利益方的协调,统筹规划,未雨绸缪,才能最终有利于该产业的健康发展,并使我国的煤化工行业走上世界强国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