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新能源战略型管理
美国在未来矿产资源和矿业、能源业管理中将强化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战略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政府的一系列政策中,突出强调了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重要性
在2001年布什就任美国总统之初,就提出要加速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促进美国能源利用多样化,保障美国能源安全。在2006年2月就能源问题致美国人民的公开信中,再次强调了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在2003年总统的国情咨文中,布什总统宣布,将预算12亿美元从事氢能源计划(HydrogenFuelInitiative)研究,以改变对外国石油的依赖状况。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发展商业性可行的氢动力燃料和电池所需的技术,促进千家万户使用新型能源,减少对进口石油的需求,改善美国能源安全。
美国倡导使用氢和燃料电池,改善国家能源安全是基于以下判断和事实:①美国目前60%的石油消费来源于进口,到2025年石油进口额将达到68%;②几乎所有美国的汽车和卡车靠汽油行驶,这是美国目前进口如此多石油的原因,美国每天所消费2000万桶石油的2/3是用于交通运输;③氢是已知燃料中单位质量中所含能量值最高的物质;④在未来10~20年中,减少美国对进口石油依赖的最好方式是增加使用汽油电力混合的车辆,这种车辆对于当今的美国消费者来说是可得的;⑤氢可从丰富的国内能源中进行生产,包括化石能源、核能和可再生能源;⑥长期来看,仅提高美国能源效率是不够的,到2040年,使用美国国内生产的氢来驱动交通运输车辆和其他设施可有意义地减少石油消费。
2005年5月25日,美国能源部宣布,在未来3年内,将从能源部科学办公室拨款6400万美元资助70个氢研究与开发项目。这些氢项目将着重解决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①氢储存材料;②燃料电池薄膜或从其他气体中分离出氢并提纯氢;③氢生产储存利用的毫微级(10-9)催化剂;④模拟或利用产生氢的生物学过程的氢生产方法;⑤从太阳能中生产氢。
同日,能源部和农业部共同签署了旨在开发更成本有效的方式从生物体资源中生产氢的谅解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能源部和农业部专家将定期会面,分享转变生物体成氢的技术和成本信息。可用于氢生产的生物体资源包括乙醇、庄稼和森林残留物、作为能源的作物如柳树等。
事实上,能源部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局一直在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在其11个基本工作项目中,就有5个涉及具体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包括生物体项目、太阳能项目、氢燃料电池和基础设施技术项目、地热技术项目和风能与水电技术项目等。
(2)在联邦政府的拨款预算中,明显增加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拨款额度
美国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局是专门负责美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发的管理机构。表4-2是美国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局的拨款额比较。由表4-2可见,从布什总统执政的2001年起,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局拨款额比以前各年明显增加,这种增加是在美国经济走向下坡、其他部门经费缩减的情况下发生的,彰显了美国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发的重视。
表4-2 1998~2005美国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局可比较预算
不仅如此,美国还增加了许多新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研究项目,如氢能源项目等,并在经费上加大投入。如2004财政年度,美国通过HydrogenFuelInitiative计划,对氢和燃料电池研究和开发项目的拨款为1.59亿美元。而在2005财政年度,在其他预算项目相继减少的情况下,在总统的预算要求中,又大幅增加了氢项目预算拨款,使用于氢和燃料电池活动的预算要求达到2.27亿美元。这事实上体现的是美国对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重视。
(3)在联邦政府的战略规划和计划中,突出强调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在能源部直到2020年的战略规划中,将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列为重要的战略目标。在其能源战略目标中,提出 “研究可再生能源技术——风、水力、生物体、太阳能和地热”,“通过发展和改善技术,加速向氢经济的转变,使用可再生能源、核能和化石燃料生产氢”等。美国长期的能源战略和安全,不是发展单一的能源来源,而是范围广泛的能源供应选择。能源多样性(如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核能),既有助于保障能源供应稳定,也有利于预防价格高峰。
(4)在权威专业组织的研究报告中,强调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在2001年5月出台的《国家能源政策报告》中,就明确建议加强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认为是解决美国未来能源问题的希望所在。在2004年2月4日公布的美国国家研究理事会(NRC)题为“氢能源经济:机会、成本、障碍和研发需求”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氢能源经济对美国国家能源安全和环境有巨大的、根本性的好处。在未来50年,氢将变为主要燃料,可根本转变美国的能源体系”。
(5)在相关法律的制定中,进一步明确了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使用是国家的鼓励政策
在美国关于能源安全和能源政策的法律中,2005年布什总统签署的《能源政策法》代表了美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新的能源政策走向。《能源政策法》(2005)明确提出和规定了(政府通过税鼓励政策)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使用,包括风能、生物体、沼气、地热能和太阳能等。
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一则有利于保障能源安全,二则有利于保护自然环境,因而是近些年来美国政府和有识之士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一、国际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和趋势
(一)开发利用现状
(二)技术及产业发展状况
(三)发展趋势和前景
二、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和发展现状
(一)资源潜力
(二)开发利用现状
(三)技术及产业发展状况
(四)存在问题
三、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意义
(一)促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
(二)调整能源结构的迫切要求
(三)环境保护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需要
(四)开拓新的经济增长领域的良好机遇
四、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五、发展重点和建设布局
(一)可再生能源发电
(二)可再生能源供热
(三)可再生能源供气
(四)生物质液体燃料
(五)农村可再生能源
(六)投资估算
(七)效益分析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建立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
(二)实施强制性的可再生能源目标管理
(三)消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市场障碍
(四)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价格管理和成本分摊机制
(五)建立有保障的可再生能源的资金投入机制
(六)促进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产业发展
(七)提高全社会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意识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对一个施工企业来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如何进行成本管理以及成本管理的好与差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好与坏,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施工企业要提高市场竞争力,最重要的是在项目施工中以尽量少的物化消耗和劳动力消耗来降低企业成本,把影响企业成本的各项耗费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加强成本管理,才能增强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1.成本分类及影响因素
1.1
成本分类
成本是进行生产经营(或施工)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可以分为广义成本与狭义成本两种。广义成本是指为了实现生产经营目的而取得各种特定资产或劳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狭义成本强调为了生产一定种类和一定数量的产品所应当负担的费用。按照成本控制剂量要求划分有目标成本、计划成本、标准成本和定额成本。
1.2
影响项目成本的因素
影响项目成本的因素很多,主要有:
(1)项目范围:项目范围规定了完成项目所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这些工作要消耗相应的资源,项目范围越大,需要做的工作越多,消耗的资源越多,项目的成本越高。
(2)项目质量:项目成本的高低与对项目的质量要求有很大关系,一般来讲,项目质量要求越高,项目成本就越高,但并非对项目质量要求低了,项目的成本也就降低了,这是因为在施工中对项目质量要求低,可能会造成工程返工,验收不合格等情况,反而会增加项目成本。
(3)项目工期:每个施工项目都有一个最佳的工期,若由于各种原因,需要缩短工期,则需要采用一些赶工措施。如果,加班加大资源的投放强度,高价进料,高价雇佣劳动力和租用设备,这样必然?嵩黾酉钅康某杀荆运醵坦て诨嵩黾邮┕こ杀尽?
(4)资源价格:很显然资源价格越高,项目成本越高;资源价格降低,项目成本也会降低。
(5)管理水平:管理者水平低或管理不认真,在施工中可能会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意外失误,形成较高的项目成本;管理的水平高,认真负责可以减少施工失误,避免意外事故发生,达到降低项目成本的目的。
除此之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扰民、政府部门罚款等不可预见的因素,也会导致项目成本增加,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相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力求将成本降到最低。
1.3
项目成本的管理原则
成本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成本管理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强化成本观念,追求项目成本最低原则
要实现项目成本最低,管理者要在思想上强化成本观念,重视成本控制,寻找并使用降低施工成本的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最低成本目标,及时进行考核,对差异作出调整,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2)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实行全面成本管理的原则
统计工作是一个项目实行成本控制的基础,只有原始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才能保证项目成本的真实性。一直以来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存在着"三重三轻"问题具体表现为:
①重视实际成本结算,轻视全过程,动态的成本控制;
②重视工程施工成本或某一阶段施工成本的计算分析,轻视投标阶段的成本控制;
③重视财会人员的计算结果,轻视日常生产活动费用的控制。
全过程成本管理即全组织,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面面俱到,达到成本最低化。
(3)分解成本指标,落实成本责任制管理原则。
全面成本管理涉及到项目成本的各个方面,需要对成本指标层层分解,实施明细分工,建立成本责任制;项目经理部、班组、个人对各自成本指标负责,逐级考核,奖罚分明。
2.
项目成本预算概述
2.1
项目成本预算概念
成本预算是为了确保项目的实际绩效,制定项目成本控制标准,并把项目总成本估计分配到各项目工作和各施工时间段上去,确定项目执行情况的成本基准,以此监控和测量成本的实施情况。
2.2
项目成本预算的制定原则
(1)项目成本与项目目标相联系的原则
会计核算遵循一个原则,就是"不同目的,不同成本"。开发一种新产品的成本要远远大于改良一种老产品所需花费的成本。只有根据项目具体目标来制定成本预算,才能保证预算计划与实际预算支出相接近,为项目预算的可行性提供保证。
(2)项目成本与项目进度相关
一般情况下,项目进度越快,项目成本越高。如果项目进度加快,那么就需要工人加班,或者在采购材料的时候由于找不到合适价格的供应商而不得不以高于预期的价格购买原材料,这些都将导致项目成本增加但是缩短工期能减少间接费用,使成本降低。所以无论是大项目或是小项目,做好周密的项目进度计划,会降低成本预算的压力。
(3)项目成本与项目成员对项目的理解和把握相关
项目成员对项目的理解必然会影响项目的成本支出。如果项目团队人员没有准确把握项目计划的真正目标,就会完成一些不必要的工作,而这些工作对项目目标的实现没有任何作用,这样只会造成项目资源的浪费。例如,有项目计划中需要建一个仓库来存放施工的原材料,这个布置是临时性的,随着项目的完工也就失去了使用价值,而修建工作人员如果没有很好的理解这项工作的目的,就可能会过多的使用资源把仓库建造的比较牢固,可以长期使用,浪费项目资源,同时也增加了项目成本。
2.3
项目成本预算的编制方法
(1)自下而上的预算:自下而上的预算方法是汇总工作分解结构中各项具体活动的成本,形成项目活动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这种预算方法的程序是首先将各个工作包的成本相加,形成可交付任务,再将每个任务的预算汇总,形成更高一级的工作预算,这样把每个活动的总成本相加,最终完成整个项目的总成本预算。
(2)自上而下的预算:自上而下的预算需要组织高级管理层的直接渗入,这种方法的一般程序是由高级管理层估算项目的总体成本和主要工作包的成本,然后项目预算计划按照部门级别的指导下达至最终的实际执行部门。沿着以上程序,项目成本被分解为更详细的部分,直到最终从事该工作的人员能够清楚每个任务的具体成本。
3.
施工单位改进措施
(1)树立全员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
成本管理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成本管理决不仅是经营、财务那一个部门的事,也不是这
些部门人员的事情,与生产、安全、人事甚至后勤部门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成本控制要做到全员参与,树立全员成本意识,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全体员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本职工作在成本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明确自己的工作对施工项目整体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门要梳理流程,加大执行力度,做到各部门之间相互连接,相互协作,相互制约,责任分工明确,权力利益相配套。堵塞管理上的漏洞,真正做到对外开源,对内节流。
(2)以市场为导向,搞好施工前的成本预测
对每一项工程,在工程开工之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预算,对项目拟投入的成本进行测算。这个测算是按实际发生的原则对项目拟投入的人工、材料、机械及临设、管理费、其他费用等费用与各项投标报价作较为详细的比较分析。可采取风险预测技术,对工程项目的投标价、成本进行风险评估,制定成本控制目标与控制措施,明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用控制的重点,将风险降到最低,以获取最大利润。。应采用量化的方法将目标责任成本进一步分解到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即具体落实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和分项负责人身上,最终确保责任成本目标的顺利实现。
(3)严格项目成本控制
一旦项目成本目标确定,如何控制成本,节约支出,让每一项支出均控制在测算目标范围之内就成为项目成本管理者的首要任务。项目成本控制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终,项目从实施的开始,就须制定降低成本的具体目标和方法,从而有计划有措施地控制支出。降低施工成本,决不是偷工减料,而是在于精细管理,经验表明,影响项目成本的因素很多,对项目成本控制的具体方法可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现场管理费、质量、工期、施工技术和索赔等几方面入手。
光伏发电有很大的优势,有充足的阳光就可以了,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比风、水要小,相对于风电和水电,光伏发电受制于气候、环境要素要低,而且我国幅员辽阔,光照条件好,发电前景广阔。太阳能在降低能耗上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且太阳能有利于与建筑结合,大力发展太阳能是我国乃至全世界直接发展可再生能源、实现建筑能源管理的重要方向,光伏发电工程"暴利时代"已经结束,市场需要合理的成本和合理的利润,施工企业的管理者要转变观念以成本控制为核心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让光伏发电这一清洁能源走入千家万户。
对于大型项目、校园设施或者拥有多家分厂的公司,仅仅一次能源核查并不足以覆盖所有因素。一个清晰的大纲可以帮助定义并达成能源和可持续性目标。
综合能源规划
一个完整的一体化能源管理方案将解决能源与可持续发展项目和大型工业、制造业以及机构设施的资产的整合。这种基于长期、整体的规划,让公司优化各种能源效率和可持续性的战略得以实施。计划需要在能源和其他设施购买时就开始实施,并考虑包括使用面积,分布,测量和尽量减少废物等各个方面的因素。该计划在如何最好地利用能源资产以及如何和何时添加和有效的更换方面提供了建议。
能源管理方案还提供了详细的步骤,包括每座建筑物内或多个地点的能源和可持续系统的计划。建筑,能源和安装在其中的可持续性部件,被集成到一个统一的整体系统。
尽管能源管理方案的组成部分其实并不是全新的概念,但是把它们打包成一个综合性的一揽子计划则是一种新的理念,因为许多大公司开始寻求更明智的能源决策。这种方法让很多能源经理认识到保护、可持续设计和可再生能源的时机已经到来,原来过于单一的能源核查可能作用有限。
集成自动化
兼备各种协议的综合能源管理方案可以明确工厂作业和过程功能。例如,一家水泥厂的离散控制自动化系统和过程功能与集中控制体系结构的结合可以极大地减少过程循环时间和每人力小时产量,还可以提高生产能力、能源用度和设备投资回报(ROI)。综合能源管理方案恰好可以拨云见日。
从每小时完成10000磅加热并冷却意大利面的食品处理过程可以发现,一旦使用了连续烹饪和冷却法可以在同样的时间内处理同样数量的意大利面,但是加热烹饪用水的成本却可以降低。综合能源管理方案可以深入挖掘批处理加工中的连续加工方法的剩余价值,利用已经被加热了的冷却用水来节省能源。在批处理循环的过程中,维持200°F 的烹饪温度所需的能量更少了。
综合考量了设备和过程功能的能源管理方案可以为工业、制造业或者机构设施创造价值。
纳入企业目标
这种方案高屋建瓴、目光长远地考虑了公司的商业目标,为企业创造了美丽的愿景,例如环境保护、节能或者使用可持续性材料改善工作环境,为员工创造良好工作氛围。考虑及此,能源管理方案则不拘泥于能源管理,而是扩展到市场决策制定、人力资源、工厂运营和股东关系等更高层面。
对这些息息相关的能源优势进行系统分析,不难实现一个更加高效、更加具有成本效益的能源方案,达成公司的长远商业目的。
可持续发展倡议
能源价格一再上涨、能源品质问题激增和棘手的污染问题,对于能源用度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越来越高。供应商正在提供节能和可持续发展的信息。美国政府机构已经要求工厂管理人员开始关注这些全新的议题。而且,提高能效和使用可再生和可替代能源确实可以带来好处。
工厂可能并未考虑能源设备的细节以及下一步应该采用什么措施来提高可持续性。工业企业是不是现在慢慢可以开始改用天然气了?或者是否市场显示从现在开始两年,这种转变将会使成本降低一半、并且提供税收优惠,而因此应该耐心等待么?
美国环境保护局的法律、规章和报告以及当地建筑法规越来越多。而很多公司并不知晓这些法规,如果要求实施这些法规,很多企业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始。
矛盾的目标
制造商可能每年有三百万美元的预算花在提升能源设备上。他可能有6个工厂分布于多个地区,具有不同的能耗和能源质量问题,包括空气质量、废水排放和处理过程、以及其他多种相关因素。资金到底投放在哪里才好?
制造商、工业和学院设施与第三方供应商签订合同是很普遍的,以完成能源和可持续发展项目。每个项目单独考虑的话会缺乏整体性和长远计划,导致无法实现最佳的能源使用效率和更远大的目标。
例如,药物处理设备要想提高其可持续性,就需要增加热电联供(CHP)能力,利用废水处理厂中的沼气补偿电气和热水消耗。但是10年之前,工厂将废水处理厂升级到了富氧反应模式,不足以为CHP产生足够的沼气。如果早期就使用综合能源管理方案,就可以预见到药物处理设备能够利用CHP,这样就可以使用厌氧反应模式取而代之,产生足够的沼气。
综合能源管理方案:4阶段
综合能源管理方案对于每个公司来说都有不同,但是都有下面4个阶段性参数:
1. 调查——综合的和全面的能源管理方案的第一步就是调查。公司到底想要达成什么效果?能源管理方案到底应该考虑什么,不应该考虑什么?
这包括对能源、产量和维护等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专访。还包括明确制约条件,例如经济、物理、文化、区域和其他任何可能对能源策略造成影响的方面。
此调查也包括回顾历史设备投资;回顾公司的碳使用量和排放量;搜集相关工厂、电气和机械图纸、说明书和能源自动管理系统记录。
2. 愿景——这一步要召集所有关键决策制定人员,例如执行总裁、能源总管或者工厂领导,让这些人明白并且统一愿景和目标。这些目标是否有助于在一段时期内降低能耗、控制风险、或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等?这些目标如何和公司的整体商业目标结合,包括产品线改变和扩展以及工厂扩建的相应影响?公司未来10年希望发展到什么程度,是否有制定10年计划或者5年计划?
愿景代表从调查阶段得到的深层次观点,包括系统能耗和输出的定量统计和直观感觉;评判优质系统的标准;总结目标和关键问题;明确机遇;考虑实现方法。
这一步也考量能源和可持续性技术的发展趋势。
而且,它明确并修改能源方案的初步印象,使其能够实现其最终目标。它也可以明确需要考虑什么不需要考虑什么,以及确定如何管理制约条件。
3.分析——此时公司将关注所有可乘之机,关注其是否与公司愿景和计划相符。它更密切地调查那些有助于降低成本和计划制定的科技,以不断引入能够带来最大效果的技术。这样一来,便形成了具有多种方法的管理方案草案。
这一步评估能源和水源的使用效率、工厂设备的提升、热能循环和水循环、控制系统、可持续性系统、基建投资结构、避免高峰和转移高峰以及现场发电,包括可重复利用能源。
4. 可交付性——最后一步将确定最后的能源管理方案。这一复杂的方案包括投资计划、能源目标、信息目标以及维护和维修目标。此方案也明确了核定预算和资源承诺。
这一步包括逐渐采用相关技术,确定如何管理资金。它将整合所需的内部通讯工具,例如在厂区内建立节约用水和关灯的文化。它包括明确方案、如何传达方案、如何有效管理方案和如何运行方案所需的一切内容。
整体能源管理
将公司所有的耗能设备都看成一体是有很大好处的。为了最优化可行性而将工厂和过程系统与公司的整体可持续性目标完美结合,对于实现最终的综合能源管理方案大有帮助。
能源管理方案是所有高能耗工业和制造业为了降低能耗和设备成本以及提升可持续性的十分有价值的基本方案。它可以提供对工厂能耗设备长期有效的管理。
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可再生能源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扶持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科研开发和推广应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普及科学用能和技术推广应用知识。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贸、财政、科技、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科研开发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并支持科研、教学、推广、生产等单位从事农村可再生能源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技术的研究,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进步。
省发展改革、经贸、科技、财政部门应当在项目安排、创新奖励、政策及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和个人研究开发农用太阳能、小型风能、小型水能技术以及沼气贮运、沼气低温发酵、秸秆发酵沼气、秸秆气化、秸秆固化和炭化等生物质资源转化技术,并给予政策及财政支持。第九条 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承包和技术入股等形式,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成果的转化。第十条 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地方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的,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规定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章 推广应用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工作纳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充分发挥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科学研究、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服务,并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和个人建立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社会化服务活动。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工作。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政府设立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给予保证,并在农业技术推广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项目。第十四条 推广应用农村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应当努力降低相对成本,提高相对效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协调发展。
农村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应当在推广地区经过实地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推广目录并向社会公告后,方可推广。
鼓励单位与个人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活动。第十五条 生产、销售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和转让的技术,应当实用、安全、方便,易于群众接受。
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和技术的生产、销售、转让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所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负责,并向用户传授安全操作知识,提供售后服务。
禁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质量不合格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第四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第二章 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定资源调查的技术规范。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调查结果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汇总。
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结果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能源需求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予公布。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总量目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并予公布。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状况,编制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有利于促进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实现的相关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编制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并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规划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
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九条 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对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作出统筹安排。规划内容应当包括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区域布局、重点项目、实施进度、配套电网建设、服务体系和保障措施等。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进行科学论证。第三章 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第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制定、公布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第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并网技术标准和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的有关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国家标准。
对前款规定的国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技术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列为科技发展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纳入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进步,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可再生能源知识和技术纳入普通教育、职业教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