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运输的税率是多少,就是煤的运费税率是多少
煤炭运输的税率是10%(2018年5月1日前为11%)。运输增值税征收率为3%(连续12个月或连续4个季度提供运输服务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
一、正面回答
煤炭税率是:
1、为制成型的无烟碳,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三;
2、炼焦煤,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三;
3、未制成型的其于烟煤,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六;
4、未制成型的其余煤,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五;
5、煤砖、煤球及用煤制成的类似固体燃料,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五;
6、未制成型的褐煤,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三;
7、制成型的褐煤,最惠国税率是百分之三。
二、分析详情
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率等于应税煤炭销售额乘适用税率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百分之三十。衰竭期煤矿,是指剩余可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采储量的百分之二十含以下,或者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的煤矿。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百分之五十。纳税人开采的煤炭,同时符合上述减税情形的,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适用。我国实行的煤炭资源税是从价计征,因此煤炭资源税税率是有一个税率幅度的,幅度是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每个地区根据煤炭资源的条件以及企业的承受能力的大小等来拟定煤炭资源税税率。
三、煤炭增值税的核算办法是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于销售额乘适用税率,进项税额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等于销售额乘征收率,不可以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核算。
法律分析:煤炭企业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3%,除此以外的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是6%(工业或加工业企业)或4%(商业企业)。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
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因此,铁路运输增值税税率为9%。
二、分析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三、铁路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铁路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范围限于铁路运输部门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以下项目:运输运营费用(即发到运费和运行运费),铁路建设基金,临管铁路运费及新线运费。
2016年营改增改革行业税率也有所变化,拓展了解一下2016年的改增税率调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
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11%;
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6%;
服务外的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行为0%;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有应税服务3%或5%。
主要根据:
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
一是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二是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如电子商务平台);
三是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商标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广告和会议展览服务;
四是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港口码头、货运客运场站、打捞救助、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
五是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六是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鉴证和咨询服务。 税率设置: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税率是按照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依据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的。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此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财税[2014]5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国税函[2009]9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