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能源指标公布时间
2021年开始往后每年5月26日,北京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将会公布配置结果。
届时可关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官网公布栏。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能源(NewEnergy,缩写:NE)又称非常规能源,指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一般为在新技术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聚变能等。
国家能源局官网3月23日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是指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能源发展规划,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规定最低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指标。
该办法提出,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保障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的政策和措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能源发展规划中将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作为约束性指标,在电力市场改革方案中鼓励和支持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消纳利用,按照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和充分消纳的原则开展电力建设和运行管理。
跨省跨区输送通道送受端地区通过政府间送受电协议或市场化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跨省跨区消纳,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的送受电协议应明确其中可再生能源最低送受电量,并纳入本省电力电量平衡。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监测并提供跨省跨区送电可再生能源电量信息,存在争议时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裁决认定。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单位提出意见应注明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自治区能源局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对匿名或无事实依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自治区能源局将对有效反馈意见认真复核,对于反馈事实成立,影响优选结果的相应项目,不予纳入2021年自治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
虽然已经意识到油气资源的供给安全问题不仅有资源本身的储量、生产量和运输量的问题,还有国家、地区的稳定性问题,以及一系列能源革命所带来的冲击。包括为了降低因使用化石能源所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和环境遭到严重影响,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使用量。同时推动了新型可替代能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给油气市场带来了不小的冲击。但是,由于目前经济发展需要的能源增长速度高于这些技术所带来的油气资源需求下降的速度,所以每年油气资源使用量还在增长,要使短期内新型能源使用增长能够足以抵消人们对一次能源需求量的增长,还是有很大困难的。因此,油气资源的供给安全问题还会牵动着每个国家的安全。
从矿产品管理范畴看,石油进口安全问题是矿产品供应安全问题中国境外供应安全的部分,也是矿产品重要度研究内容中国境外获得难易程度中的一个问题。石油进口安全是指从国外不同的国家进口石油资源对本国石油市场的影响。中国石油进口安全评价就是研究中国从不同国家进口石油资源对国家石油市场的影响水平状态。因此需要考虑中国石油进口规模水平、获得石油资源的抗竞争能力、进口石油的供应稳定性和其他环境问题。
从市场营销管理范畴看,市场细分战略管理是市场管理的第一步。首先选择细分标准,将整个市场分为若干个有明显差异的细分市场,然后再对每个细分市场进行评价及描述。细分市场的基本变量有组织类型、组织规模、地理位置、关键客户(要求其供应商必须实施特定的营销组合,这样的组织被称为关键客户)。因此,研究石油进口安全的供应市场时,可以通过细分供应市场来深入分析供应国的管理体制及政权的稳定性、供应国的石油储量和产量、供应国所在地理位置(包括周边国状态),以及供应国与其他国家的结盟程度等进行细分市场的研究(表6-13)。在此将石油供应者视为“客户”。
表6-13 考察变量解读
根据以上分析,评价中国进口石油安全状况应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展开:一是中国石油进口安全状态,二是供应国对中国石油进口安全状态的影响。所以可以得到两套评价指标体系,分别见表6-14和表6-15。
表6-14 中国石油进口安全状态评价指标体系
表6-15 供应国对中国石油进口安全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表6-14是评价中国石油进口安全所处状态的指标体系。准则层分为4个。
第一个准则层中的“规模”包括5个指标:总进口规模是指评价年份中国进口石油的总量;进口量比例是指评价年份中国进口石油量占当年世界石油市场总交易量的比例;进口依存度是指评价年份中国进口石油量占需求量的比例;进口国数量是指评价年份中国进口石油的供应国数量;进口国比例离差是指评价年份中国从各国进口石油的比例与安全年份同序号比例之差的均值。
第二个准则层“价格”只有1个代表指标:进口价格稳定性是指评价年份中中国进口石油平均价位的波动性,可以用进口价格波动率指标表示。
第三个准则层“地理环境”可从两个方面评价,运输方式是指是否用了最安全的运输方式,以及运输距离的远近程度。
第四个准则层只有“政治环境”1个指标,是指当年中国在世界的整体政治经济地位,主要表现为话语权、影响力等。
表6-15所有指标是评价中国石油进口的不同供应国对其安全性的影响。共分为4个准则层。
第一个准则层“保障”,是研究供应国对中国进口石油的保障程度,从某供应国的石油总储量、总产量及中国从其进口占其产量的比例3个方面来考虑。
第二个准则层是“经济”角度,只有1个价格稳定性指标,是指从某一个国家进口石油的价格稳定性。
第三个准则层“地理环境”,需要考虑运输方式和运输距离。
第四个准则层“政治环境”有3个指标考核:双边关系是指中国与供应国的政府、民间等往来情况;国家政局稳定性指供应国的政府、政策实施等的稳定性;周边环境稳定性不仅要考虑供应国所处的周边国家对其社会的影响,还包括由其运回石油的路途安全状态。
一、全球碳市场发展概况
“碳交易”又称“碳排放权交易”或“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来源于两个国际公约,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通过的《京都议定书》确定了旨在减排温室气体的三个灵活合作机制,其中之一就是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该机制允许一个国家将其超额完成减排义务的指标以贸易的方式转让给另外一个未能完成减排义务的国家,这成了推动全球碳市场萌芽的标志性文本。
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全球碳交易市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呈现爆炸式的增长。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全球共有40个国家和超过20个地区实行碳定价政策(包括碳交易、碳税和其他碳定价机制),覆盖约37亿吨二氧化碳的排放,约占全球年排放量的11%。全球已启动碳市场的国家和区域包括:中国7省市碳交易试点、美国加州和东部9个州、加拿大魁北克省、日本东京及京都和埼玉县,以及欧盟、瑞士、新西兰、韩国和哈萨克斯坦等国,共有17个相对独立的市场。根据ICAP(国际碳行动合作组织)的统计,到2017年年底,全球将有19个碳交易市场运行,这些碳市场将覆盖超过70亿吨的温室气体排放,其所在经济体贡献着全球近一半的GDP,并占全球超过15%的碳排放量。
同时,碳定价对于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和国家自主贡献方案(INDCs)起到关键作用。各国提交给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减排计划中,大约有100个国家自主贡献预案(INDCs),包括了碳排放交易系统、碳税和其他碳定价市场机制。在可预见的未来,全球碳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并有望成为推动全球气候变化实质合作的重要平台。
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所消耗的新能源,为国家或地区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与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之比。
使传统的可再生能源得到现代化的开发和利用,用取之不尽、周而复始的可再生能源取代资源有限、对环境有污染的化石能源,重点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潮汐能、地热能、氢能和核能(原子能)
新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与深层之间的热循环等;此外,还有氢能、沼气、酒精、甲醇等。
在中国可以形成产业的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主要指小型水电站)、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是可循环利用的清洁能源。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既是整个能源供应系统的有效补充手段,也是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措施,是满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最终能源选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新能源
多拉财经——碳中和讲堂
| 以财经的视角关注碳中和发展 |
什么是CCER?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指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施行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其备案并在国家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CCER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减排效果精选量化核证,并在碳交易所注册登记的核证自愿减排量。
简单来说就是在碳交易所,产生的碳减排量交易行为,可以统称为CCER交易,即“控排企业向实施“碳抵消”活动的企业购买可用于抵消自身碳排的核证量。
案例:
政府为了减少企业排放二氧化碳量,通过专业的评估给了A,B两家公司各100万吨/年排放量。
A公司通过节能改造,减少碳排放20万吨仅排放二氧化碳80万吨,多出来的20万吨就可以在碳交易市场出售配额,获取利润。
B公司未按照要求减排,年底排放超过20万吨,全年共计排放120万吨超过了政府给定的100吨配额,那么B公司只能通过在碳交易市场购买20万吨配额,来完成政策指标。
上述交易统称为CCER交易,通过碳交易市场,协调高碳排企业及低碳排企业闲置二氧化碳排放量配额。在这一机制下,可以促进企优化生产效率进行技术环保升级来减少碳排放量,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或者通过购买碳排放配额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目的。
国内ccer开发情况:
截止到2017年3月,累计公示CCER审定项目2,852个,项目备案的网站记录861个;减排量备案的网站记录254个,实际减排量备案项目为234个(有20个项目减排量至少备案一次,属于项目记录重复)就公示项目类型而言,以可再生能源居多,共计2032个,占公示项目总数的71%,其中:风电947个、光伏833个、水电134个、生物质能112个、地热6个。其次是避免甲烷排放类项目,共计406个,占公示项目总数的14%;再次是废物处置类项目,共计180个,占公示项目总数的6%。
就公示数据而言,年减排总量超过1,000万吨的省份有11个,这11个省份分别是:四川(2,982万吨)、内蒙古(2,514万吨)、山西(2,423万吨)、新疆(2,321万吨)、贵州(1,604万吨)、河北(1,560万吨)、甘肃(1,496万吨)、江苏(1,469万吨)、云南(1,161万吨)、山东(1,119)、湖南(1,092万吨)。
节能减排从我做起,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和我们每个个体都息息相关。及时关电脑、打开一扇窗、自备购物袋、种一棵树……只要你学会做减法:减排、减污、减负、减欲、减速,就能为碳中和、碳减排贡献自己的力量。
减少碳排放人人都有责任,让我们身体力行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