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贸易公司的成本如何结算呢?这个公司是开增值税的,都需要交些什么税呢?这些税如何计算呢?谢谢!!
煤炭贸易公司的成本就是煤炭进价加上运杂费。
企业要的交税
你属于商业,主要税种为增值税,按税务核定的办法征收:
1、主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17%,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交国税)
2、附加税费(交地税)
(1)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县镇为5%、乡为1%)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1%缴纳;
3、按分配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交地税)
4、按利润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交国税)
5、另外,还有房产税(原值7折的1.2%或租金12%)、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有车交车船税等。(交地税)
目前煤炭贸易几种常见的结算方式:
1、货到付款的操作:煤炭货物运输到厂-化验合格-付款。这种付款方式目前仍然(主要)通行于国营大矿对国营大厂,他们之间势均力敌,谁也不怕跑了谁。也有货到付的,前提是大家彼此已经了解,相互有了很深的信任度,才会做货到付款。
2、先款后货(一次性付全款)的操作:客户预交计划费-批计划-拿到计划,见计划一次性打全款到煤矿(或煤炭运销公司)-点车、化验-装车-发运。也有要求一签合同就要打全款到位的。这种付款方式的条件跟货到付款的条件几乎一样。
3、票据付款的操作:双方把票据交银行-批计划-拿到计划,见计划-点车、装车-发运--需方确认到货-化验-银行结算。这种方式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等,票据结算主要用于国际贸易,在国内,起步较晚,在南方比较通行,在北方则有其局限性。
4、跟踪付款(分批付款)的操作:客户预交计划费-批计划-拿到计划,化验-装车前
(一般提前几天)预付一部分货款-装车完毕,见铁路大票付清剩余货款-发运。在彼此还没有建立良好的信任度时,这种结算的方式对于供需双方都易于接收。
煤炭销售企业的成本结转,按照商贸企业(即流通企业)的成本结转方式来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1、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期末结转损益: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其他业务成本
贷: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扩展资料:
(一)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的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企业以库存商品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或债务重组,应按照该用于交换或抵债的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企业本期发生的销售退回,一般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商品数量中减去,也可以单独计算本月销售退回商品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时,按应确认的合同费用,借记本科目,按应确认的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合同完工时,还应按相关建造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成本
借: 应交税金-进项72.65元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1000元
2、付运费1吨要开运输发票400*6%(3-5%+附税等1%,按6%计算24元税)
借:库存商品-煤370.32元
借: 应交税金-进项29.68元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424
3、销售1吨煤借:银行存款或现金-1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854.70元
贷:应交税金-销项145.30元
4、缴纳增值税为42.97元(145.3-72.65-29.68)
5、缴纳各种附税含价格调节基金和印花税等5.6元。
6、每吨有利润51.4元
600/1.17×0.17-380/1.17×0.17-160×0.07,这只是你要额外缴纳的税款20.8元;
600/1.17×0.17=87.2元 是你给电厂的增值发票税款87.2元;
380/1.17×0.17=55.2元和160×0.07=11.2元是买煤发票和运输发票能够抵扣的税款共66.4元;
在你的利润里面要刨除去所缴税款20.8元,税后利润是600-380-160-20.8=39.2元。
以上这是一票制,二票制就是把煤款和运输款分别计算,打个比方600元的煤款,
你可以给380的煤税票+220元的运输税票,这样的话你的利润就可以大部分算在运输里了,
同时也少缴了税,是利润的最大化。
1、使用商业汇票的种类以及是否允许背书转让。
2、汇票的签发人。
3、结算内容(货款、税、费用、运费)及金额。
4、商业汇票和解讫通知送达煤矿的具体时间或时限。
5、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
6、购销双方在结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处理方法(包括因交易违约影响结算,或因结算违约影响交易时的经济责任和处置方法,使用追索权和抗辩权的条件等)。
7、尾欠和多余款项的结算要求。第九条 用户按合同要求如期将商业汇票送达煤矿,煤矿未按合同发煤的,不论谁的责任,煤矿都应主动终止办理汇票结算,并将原因及时通知用户。凡属煤矿造成的,要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条 煤矿已按合同发煤,由于铁路或其他方面的原因造成用户没有收到煤炭,除用户为主,煤矿协助向铁路等有关方面交涉外,汇票兑付应照常进行,用户不得抗辩。第十一条 用户未按合同要求及时将商业汇票送达煤矿,由此造成停发或迟发煤炭,影响合同执行的,由用户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煤炭运抵用户后,如有质量、数量争议,不论责任在谁,均应先承兑汇票结算货款,然后查清责任,按合同索赔清算。第十三条 销售煤炭实行出矿价的,铁路运费、运杂费由用户承担。其费用结算方式必须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并允许背书转让,确保铁路及时清结运输费用。第十四条 各煤炭企业支付电力、冶金、化工、铁道等行业的货款或运费以及煤炭行业内部货款时,要积极实行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各企业要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根据本规定制定企业的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