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发展新能源产业?国家出台的政策法规对保障新能源健康发展有何意义!
能源是经济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 特别在工业化社会, 能源是现代生产的主要动力来源。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 是指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新能源的各种形式都是直接或者间接地来自于太阳或地球内部伸出所产生的热能。包括了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核聚变能、水能和海洋能以及由可再生能源衍生出来的生物燃料和氢所产生的能量。新能源产业是高技术、高投资、高风险的新兴产业。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 新能源凭借其明确的发展前景和对经济较强的拉动作用, 在诸多经济体的经济振兴计划中被置于重要位置。
我国是能源消费大国, 发展新能源产业对保障能源安全供应、改善能源结构, 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能源的可持续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随着经济社会稳步快速发展, 能源资源瓶颈制约日益突出。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供给已成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性任务。加快新能源产业化进程,可以从根本上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耗、缓解能源约束, 保障我国能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 对培育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 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 是应对全球能源发展新形势的必然选择。
与常规能源相比, 新能源最大优势是地域分布比较均衡且资源量巨大, 其资源量相比人类需求来说, 可谓资源无限。开发利用新能源有利于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能源安全。同时也是拉动内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近年来,面对越来越突出的能源问题, 许多国家纷纷将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的利用作为能源发展的重点, 并将新能源的开发应用与产业发展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 从法律、政策、机制等多层面加以推动, 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尤其是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 开发利用技术不断进步, 生产成本持续下降, 市场前景广阔。这为我国顺应国内外能源发展新趋势, 加快新能源产业迅速发展, 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与机遇。
(二) 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 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我国人口多, 人均资源相对不足, 资源问题始终是现代化建设中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由于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转变, 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很大的资源压力, 尤其是一些重要资源消耗总量快速增长, 对国外资源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目前, 国际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 铁矿石等价格谈判非常艰难。能源资源消耗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就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合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必须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下更大功夫。新能源产业代表着一种新的增长路径与发展模式, 这些产业总的讲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综合效益好, 应当促进发展、培育壮大。经过多年建设, 我国新能源产业已初具规模。但从总体上看, 我国新能源产业和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国内市场规模较小, 生产成本较高。必须针对这些突出问题,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完善相关体制机制, 促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
(三) 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 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根本举措。
历史经验表明, 每一次经济危机及调整都孕育着新的技术突破, 催生新的产业变革。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 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先是增强资金流动性、救助金融企业, 最近纷纷把着力点放在发展绿色经济和绿色产业上。新能源产业很可能成为推动新一轮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在原有基础上, 通过承接国际产业转移, 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 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产业体系。但从总体上看, 我国经济在国际分工中仍处于中低端位置, 产业层次不高,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强。促进我国经济长期持续发展, 必须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 努力抢占发展的制高点。
新能源产业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 各国之间的差距还不是很大。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 顺应世界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潮流, 以发展新能源产业为突破口,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有利于形成新的国际竞争优势, 促进我国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政策扶持: 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前提基础。根据现阶段的历史条件和技术发展水平, 我国应该明确发展新能源产业的重要使命, 坚持以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以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以优势资源替代稀缺资源, 进一步强化新能源的战略中心地位。基于这样的目标, 我们应该把握往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
首先, 坚持以税收政策促新能源产业发展。可考虑对生产新能源产品的企业征收较低的关税或给予免除可考虑对提供清洁能源的企业实行增值税减半甚至减免特别是面对金融危机, 国家应允许从事新能源开发和利用的企业在税前提取风险准备金。在金融危机背景下, 国家应加大一系列激励出口的税收措施, 加大对新能源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力度。
其次, 坚持以信贷和投资政策促新能源产业发展。应完善国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贷款和贴息贷款, 研究解决新能源企业的贷款担保机制问题。进一步争取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优惠贷款、国外赠款和国际组织的援助基金和投资资金。
再次, 坚持以价格政策促新能源产业发展。主要研究光伏发电价格政策, 在条件合适的时候,可采取标准购电协议的形式来解决光伏并网发电上网的实际操作问题。最后, 坚持以补贴政策促新能源产业发展。国家应考虑采取多种形式的补贴政策, 如对投资直接补贴或提供贴息贷款、根据新能源产品产量进行直接补贴等, 补贴政策的资金需求可通过建立新能源发展基金来解决。
国外在煤层气勘探开发中政策支持起了很大作用,我们可借鉴其所采用的政策和法律的成功实例,包括明确的法规框架、能源定价和补贴、所需的投资选择方案、对外国投资者的税收鼓励和免税期政策、环境保护鼓励政策、市场销售及用气鼓励政策等,有助于形成适用于中国煤层气工业的政策和法规。
一、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可以采用不同的税收鼓励政策促进煤层气开发。美国的煤层气工业很大程度得益于为鼓励非常规能源项目的开发而制订的《1980原油意外获利法》中第29条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规定,1980~1992年钻成的煤层气井以及于1992年12月31日以前开钻的井中,投产井于2003年前卖出的煤层气均可享受与气价有关的税收补贴。根据该政策,若煤层气热值为8500k cal/m3,则在1998年、2000年和2002年,每1000m3煤层气的税款补贴额分别为42美元、45美元和49美元(表9-1)。
表9-1 美国历年煤层气补贴
① 1Btu(英制热单位)=1055.056 J。
美国目前对煤层气生产实行“先征后返”政策,即先按联邦税法征税,然后根据第29条税收优惠政策给予税款补贴。在多数情况下,煤层气生产者得到的税款补贴比上交的税款要多,因而可以得到实惠,积极性很高。尽管新井的煤层气生产不再有资格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是第29条税收优惠政策刺激了美国20世纪80年代煤层气工业快速发展,对其产量迄今仍保持强劲的势头起到了十分有效的作用。
二、投融资优惠政策
即使在一个预可行性评估已表明目标区的煤层气项目的经济性具有吸引力后,缺乏投资仍然可能拖延项目。煤炭企业自己通常没有多余的现有资金投资于煤层气开采和利用项目,因为现有的资金必须投资于其主要的煤炭生产方面。另外,一些借贷机构可能对仍然比较新的煤层气开采和利用概念不熟悉,所以项目开发者不能保证获得进行项目所需的预先投资。在美国,已有广泛的解决方式帮助项目获得投资。这些方式包括提供拨款、贷款、贷款担保、证券投资及其他的资助。
(一)提供拨款
从联邦、州及地方政府获得的这种资助中,州政府提供给企业的资助是最多的。除了美国能源部的科研攻关项目外,并没有专为煤层气而设立的拨款和贷款项目。但是,联邦、州及地方政府已设立了许多项目资助总体经济开发、能源开发、环保项目、小企业发展及农业地区的开发,其中许多项目可用于煤层气项目。
拨款是对企业资助最直接的形式。拨款不同于贷款的是其将来不用偿还。在美国,因为拨款不需要企业偿还,所以政府对企业直接的巨额拨款很少。尤其是联邦政府不直接向企业拨款,但确实向州政府和地方中介机构如非盈利性的转借公司提供拨款。许多州政府直接向企业提供拨款。这些拨款趋向少量,并不是大型预先资本开支的全部。宾夕法尼亚能源开发局(PEDA)资助开发、促进或更有效地利用宾夕法尼亚的能源资源拨款最大数额为75000美元。
(二)美国与煤层气项目有关的援助资金渠道
虽然各州和地方政府对煤层气企业的财政支持可能更为直接,但是仍然可以从联邦政府部门得到有力的资金支持。根据美国环保局1996年3月发表的报告《联邦政府对煤层气项目资助指南》,下列部门能提供优惠贷款和援助。
(1)农业部。农业部农村企业与合作开发局为农村企业提供贷款、贷款担保和援助资金,其主要对象是农村地区新技术应用项目或微利项目。其援助形式主要有3种:向农村地区的私人机构、公共机构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以帮助他们获得资金;向当地中介部门和州中介部门直接提供贷款,让他们能够向农业地区的企业或社区发展机构提供贷款;拨款给当地的中介部门,作为企业的循环贷款、成本资金等。1993~1995年直接贷款总额为1.6亿美元,年利息为1%,最长贷款期为30年。由于许多高瓦斯矿井处于农村地区,比较容易从本地农村信贷部获得煤层气项目贷款,贷款限额为15万美元。贷款担保项目限额为1000万美元,最长期限也为30年,1993~1995年提供贷款担保8.49亿美元。
(2)商业部援助项目。商业部经济发展局援助对象主要是长期经济困难地区。1992~1994年提供援助资金总额为4610万美元。据该局称,高瓦斯矿井发展煤层气发电、管道输气销售或居民用气项目都有资格获得援助。
(3)小企业管理局援助项目。小企业管理局主要是为那些无能力获得私营银行贷款的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从而使得银行愿意向这类小企业提供贷款,节能项目可获优先考虑。1993~1995年小企业管理局共提供贷款担保215亿美元。煤矿回收煤层气项目一般都属于节能项目,特别是煤层气提纯、矿井乏风利用、生产甲醇或瓦斯汽车燃料项目都是优先考虑项目。
(4)科研资助。能源部下属的摩根顿能源技术研究中心从事天然气利用技术研究以及煤层气技术开发。能源部还向有关公司提供资金,帮助开发煤层气商业性示范项目所需要的技术。
另外,美国各界也纷纷在煤层气领域投入大量资金。美国在1975~1992年间科研投入达1.4亿美元,而煤层气项目基建投资则达45.4亿美元。
三、环境政策
近年来,由全球气候变化引起限控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化石燃料燃烧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是人类社会活动中最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而煤层甲烷的“温室效应”相当于二氧化碳的22倍。开发利用煤层气,是限控温室气体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
美国政府为了实现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制订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鼓励政策,主要包括可交换排放权和排放费等。
(1)可交换排放权。可交换排放权是由政府规定的允许某一工业形成的全部排放量或排放率。这一总排放量在该部门各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并采用允许排放量管理制度,因此每个企业获得一定数量的排放权。内部分配后,企业便可以交换这些配额,在排放权的交换市场中,每排放单位的价格大致相当于未来排放物的减排成本。可交换排放权制度能使更经济地减少排放量的企业将多余的排放权出售,而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可选择从其他人手里购买多余的排放权。回收煤层气的定额可以在二氧化碳可交换排放权制度中进行交换。
(2)排放费。征收排放费可使企业以它们能够实现的最低成本来减少其排放量;此时排放物的减排成本低于排放成本。排放费收得过低,只能起到一种特种税作用,并且管理成本过高;排放收费标准过高,虽然会明显减少排放量,但会影响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征收煤层气排放费将使煤炭成本增加,进而影响煤炭销售,但煤矿的经营者有义务承担环境成本。
四、鼓励利用煤层气发电政策
煤层气利用的一个重要领域是煤层气发电。在德国,2004年颁布《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利用煤矿瓦斯的供暖发电厂可享受20年每千瓦时6.6%~7.7%的固定退税率,新厂税率每年还可递减2.0%。5×104kW以下的煤层气发电设备,每生产1kW电补贴7欧分(相当于每立方米气补贴0.21欧元),鼓励有效利用煤矿抽排瓦斯和煤层气开发,并将减少煤层气排放和加强煤层气开发利用列入“国家气候保护计划”。1998年在蒙特斯尼斯矿开采利用已关闭矿井瓦斯的供暖发电厂运转成功。2004年出台《可再生能源法》后,在各项优惠政策的鼓励下,最近又有多个3×104~5×104kW能力的供暖发电项目陆续投产。截至2004年,已建成利用矿井瓦斯的35个供暖发电项目,总发电能力约600×104kW。
美国对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小型发电厂给予“合格设施”鼓励政策,并将这一政策逐步扩大到适用于煤层气发电厂,鼓励煤矿将煤层气发电厂的部分电力售给供电局,支持煤层气利用。
五、价格政策
美国实施绿色定价与电力公司补偿。绿色定价就是用户可以选用标准价的常规电力或电价略高的绿色电力,电力公司负责购买足够的环境友好性能源来满足用户的需要。例如,美国的尼亚加拉莫豪克电力公司是全美第一家实施绿色定价的公司,该公司的绿色定价计划包括每月收取6美元的用户附加费,其中1美元用于植树,其余5美元用于开发可再生能源。考虑到温室气体减排成本和常规发电设施的增容,电力公司投资绿色电力是具有吸引力的。
电力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加入绿色定价计划。例如直接向煤层气回收项目投资;从回收甲烷的煤矿购买排放许可;以SO2排放许可交换温室气体减排额;参加由多个电力公司合资建设的煤矿甲烷回收项目并共享减排额。例如俄亥俄电力公司购买该州内尔姆斯一矿甲烷所发的电,用这种绿色电力代替部分常规电力,从而减少CO2的排放;而尼亚加拉莫豪克电力公司则已用CO2减排额来交换SO2排放许可。
六、煤层气的所有权和法规问题
煤层气开发是受众多的因素所制约,除了储层地质条件、开采技术和经济条件以外,还必须考虑其他方面的综合因素,包括煤层气的所有权和煤层气开采法人的稳定性问题。其中煤层气所有权是个最复杂的问题,甚至在一个国家里由于制定法规机构的不同,会对煤层气所有权的含义也有所变化。即使在煤层气即将开发的地区,要给煤层气所有权明确的规定也是很困难的。因此,长期以来煤层气所有权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多种法律的解释和悬而未决所有权立法问题成为煤层气开发利用的一大障碍。
常规的石油和天然气在地质上是可以分离的,而煤层气的储层是煤层,很难将煤层与煤层气所有权完全分离开来,而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者和土地所有者都可能声称拥有煤层气所有权。因此,煤层气所有权问题是影响煤层气开发最重要的法规问题。
(一)美国煤层气的所有权和法规问题
在美国亚拉巴马州的黑勇士盆地和阿巴拉契亚盆地中煤层气的开发,也存在所有权问题的约束。现美国对煤层气所有权问题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拥有土地就拥有地下矿产的一切所有权;另一种看法认为拥有土地,但对地下的煤层气无所有权,这是由于煤层气可以流动,因此需要对这些气体建立实际的所有权。甚至在美国一些地区煤炭企业主与煤层气企业主之间在煤炭和煤层气开采上也存在矛盾,煤层气钻井影响煤炭的开采作业,妨碍煤炭长壁工作面的开拓,同时钻井的水力压裂激励也危害煤层顶板;而煤炭企业主为了安全生产,用通风方式排放甲烷,使煤层中煤层含气量大大减少。
在美国煤层气所有权问题一直是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目前美国的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肯塔基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田纳西州、西弗吉尼亚州等制定了适用于本州的煤层气所有权的法规,主要如下:
(1)煤层气与煤炭分立所有权。美国蒙大拿州法院认为,煤层气是属于煤炭资源的一部分(1993年)。而亚拉巴马州最高法院认为,煤层气与常规天然气一样,法律应给予所有权,如果煤层气属于煤炭,煤炭企业主就必须勉强去开发有竞争性的资源,但煤炭企业主缺乏开发煤层气的专门技术和知识。
(2)早期获得权利者优先。煤层气的所有权是依据早期获得的资源权利,而决定分配给煤炭或煤层气企业主。这种情况类似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的煤层气开发,例如早期获得了煤炭开采租借权,然后煤炭主将有权开采煤层气。1994年这项政策开始在美国部分地区执行。
(3)彼此共同存在的权利。煤层气企业主有权进行煤层气的开采,而煤炭企业主也有权在煤炭开采活动中抽取相关的煤层气。例如在美国科罗拉多州煤炭承租人有权抽采煤层中的甲烷,作为煤炭开采中的一种安全步骤,而煤炭承租人无权开采煤炭未开发区的甲烷资源。
(4)分享所有权。煤炭企业主和煤层气企业主们对煤层气开发将有相同的份额,这可鼓励物主们合伙经营,以最小的风险和最大的灵活性去开发煤层气。
(二)英国煤层气的所有权和法规问题
在英国,目前尚未采用大量地面钻进进行抽取煤层气,而主要是从井下进行煤层气的抽采。井下煤层气的抽采仅存许可权,而无煤层气所有权的问题。在英国,土地拥有者一般对地下矿床不具备拥有权。
1946~1994年间有关的英国煤炭工业法规中曾规定,煤炭是属于英国煤炭公司,石油和天然气由国家拥有。英国煤炭公司对煤层气开采的法规有监督的权利,并每年颁发煤层气钻井的许可证。1994年英国又通过《煤炭工业法》,规定任何石油或天然气以及包含在煤炭中吸附或解吸的气体均属国家所有,新建立的煤炭权力机构(Coal Authority)将对煤炭和煤层气开发的许可权负责,并制订煤层气勘探责任的法令。英国煤炭权力机构在一般条件下,将不会同意煤层气企业主申请进入煤炭开采区开采煤层气,如有助于煤炭开采又可促进煤层气回收条件下可以例外。如果煤炭权力机构同意在煤炭开采区进行煤层气开发,就必须考虑到煤层气钻井煤层激励等对煤炭开采危害的程度,并需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危害的程度。
(三)德国煤层气的所有权和法规问题
在德国煤层气的开发所有权问题,已在1993年8月的联邦会议上正式通过公布规定:煤层气是一种独立的资源;按德国的各种法律规定,煤层气是一种碳氢化合物,不属于煤炭的一部分;在煤炭开采过程中,遇到煤层气可以进行抽取或排放,并且采矿公司把抽取的煤层气可用于市场交易。
(四)澳大利亚煤层气的所有权和法规问题
在澳大利亚,新的《石油法》将煤层气定义为一种碳氢化合物,因此,煤层气勘探开发许可证的发放与石油天然气一样。这一规定使外国公司在煤层气开采和销售方面享有更大的合法权利,它成功地解决了煤炭开采公司和煤层气开发公司之间的纠纷。截至1996年5月,仅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地区就颁发了21个煤层气开发许可证。
美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持体系十分完善,甚至比公认的可再生能源领袖欧盟更为全面和成体系。美国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体系可以分为政策层面和经济层面,其中政策层面主要包括各种法律法规;经济层面主要有税收抵免、对生产侧和消费侧直接补贴、债券和贷款担保等。
除了联邦政府层面的政策和经济支持外,州政府对于可再生能源也有很多补贴和优惠政策,尤其是加州等资源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
事实上,美国政府非常期望通过政策支持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创造新市场空间,为其发展扫除体制和政策障碍;并通过经济支持使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化,调动起各方投资和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
本次美国能源部停止接受新建太阳能、风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设施的贷款担保申请,并不能理解为美国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的拐点,但可以看出美国官方对于可再生能源态度的调整。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调整,源自于美国政府对传统能源的重视。今年3月30日,美国政府发布了《能源安全未来蓝图》,把本土传统化石能源的地位再次提高。
《蓝图》认为,美国目前应该尽可能开发本土化石能源,这包括墨西哥湾和阿拉斯加的石油、非传统的油气资源,比如页岩气、致密气等,甚至连加拿大的油砂也可以包括在内。
美国本土的油气储量非常丰富,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2009年公布的数据,美国外海大陆架拥有高达1150亿桶的技术可采原油储量,565万亿立方英尺的天然气储量,这还不不包括BP和雪佛龙公司最近在墨西哥湾深海的新发现。
过去两年,美国积极鼓励国内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的开发和生产,在开采本土油气资源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美国政府一方面为本土资源开采解禁——奥巴马去年3月宣布部分取消在美国近海开采石油的禁令,另一方面,美国的油气开采技术这两年不断获得突破,使过去无法开采的非传统油气资源获得了有效利用。
在页岩气开采上,美国预计页岩气产量占天然气总产量的比例将从2007年的12%上升至2013年的35%,2030年这一比例将进一步上升至55%,非常规天然气的成功开发,使美国跃居2009年世界第一大天然气生产国,基本实现了自给自足。2010年,美国国内的石油产量达到自2003年以来的最高值,进口石油量占所消耗液体燃料的比例十多年来首次低于50%。
坐拥如此庞大的油气资源储备,美国自然不必像欧洲人一样将能源安全全部寄托在非常昂贵的可再生能源上,并且目前美国和欧洲一样,都还未完全走出金融危机的泥潭,政府财政收入捉襟见肘。欧洲各国鉴于财政因素,最近已经削减了对于各种可再生能源的补贴,而美国停止接受新建太阳能、风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设施的贷款担保申请也可以看作是对欧洲各国做法的效仿。
同时,美国虽然放缓了国内对于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但是另辟蹊径,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来为本国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寻找动力。近年来,美国不断同各新兴国家签订可再生能源发展合作计划,如与中印等国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发展可再生能源,美国此举是希望利用新兴国家的资源和财政收入,以及美国本身的研发实力来共同开发可再生能源,真可谓是借力发展的高招,这对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有一定借鉴意义。
奥巴马上任后,恢复市场信心、带领美国经济走出衰退成为最棘手的任务。从奥巴马当选以来的形势分析,新政府拯救经济的思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增加经济投入,为中产阶级减税。其主要经济政策包括贸易、金融、能源、税收和医疗等五个方面。
贸易政策:看淡贸易全球化
奥巴马以及民主党在贸易政策上带有更多"保护主义"色彩,倾向于重新审视与别国的贸易协议。奥巴马表示,尽管美国商业的成功依赖"繁荣发展的贸易以及美国产品受到的门户开放待遇",但他签署的任何协定"不仅要考虑到大公司的利益,心里还必须放着我们整个国家和我国工人的利益。"奥巴马已经表示将对美国贸易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把重点放在制订可落实的环境和劳工标准上来,防止经济"快速下滑"。
奥巴马政府的贸易政策将着眼于国内需要,看淡贸易全球化。
(一)重新审视自贸协定。奥巴马承诺重新审视和修订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美国-哥伦比亚自由贸易协定、美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等。
据路透社报道,奥巴马要求修改北美自贸协定,加入有关保护劳工和环境的条款在美国国会就美哥自贸协定投票前,奥巴马认为哥方必须加大力度打击针对贸易工会成员的暴力他明确反对美韩自由贸易协定,认为两国应就美国车商进入亚洲市场问题进行重新谈判,并应确保韩向美开放更多农业和制造业方面市场。
奥巴马还有意削弱美国总统享有的"贸易促进权",让国会在选择自贸谈判对象上发挥更大作用。
(二)推动世贸谈判。奥巴马表示还将敦促世界贸易组织切实执行国际贸易协定,阻止他国继续不公平补贴出口商品、对美国出口设置非关税壁垒等行为。奥巴马承诺上台后推动世贸谈判,称达成多哈回合贸易协定有助于美国贸易出口和就业。但在另一方面,他有意施压国会通过法令,取消把业务转移到海外的美国公司所享税务优惠,促使那些公司把业务回流美国,以保证国内就业岗位。
拥有1050万成员的美国劳工联合会和产业工会联合会政策主管特亚•李说,布什政府的贸易战略实际上是帮助美国企业把工作岗位转移到海外。他认为,在奥巴马的贸易议程中,立足国内将是关键。在贸易争端方面,奥巴马认为美国有必要更积极地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仲裁、诉讼等。
金融政策:平衡市场加强监管
美国经济已陷入衰退,高负债率,高失业率,消费者信心指数下降,信贷的周转率严重下降。奥巴马支持政府实施金融救援计划,但认为救市只是临时措施,应同时加强监管,政府需要平衡市场与政府监管。
奥巴马2008年12月18日宣布3项涉及金融监管的官员提名,其中包括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产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主席和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一个董事席位。他誓言加强金融监管、打击贪婪无度和操纵价格,以恢复金融系统稳定、重振投资者信心。奥巴马表示:"我们将大力强化监管机制,使之从面向20世纪金融体系升级为面向21世纪金融体系"。
近期美国银行业频频告急。16日花旗披露近83亿美元的季度巨亏,并公布拆分计划,美国最大的银行美国银行因收购美林后资金紧缺,接受了美国财政部实施的总额达1380亿美元的一揽子救助。据透露,奥巴马的经济团队正在考虑推出更激进的手段根治银行业的坏账问题。其中包括设立一家独立的国有"坏账银行",或在现有的私人大银行内部设立几家"坏账银行"来接管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或设立一系列专门处理各种不同资产级别的机构。除设立"坏账银行"外,新政府还在考虑扩大为银行提供资产担保的范围,甚至不排除效仿上世纪90年代欧洲推行的大规模银行国有化策略。如果最终付诸实施,可能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强有力的援助银行业举措。
能源政策:开发新能源
降低对石油的依赖、开发新能源是奥巴马能源政策的核心。奥巴马试图在刺激经济复苏与环境保护目标上找到一个平衡点,他主张减少对国外石油的依赖,推动美国的"能源独立",催生一个全新的能源产业。
奥巴马表示,清洁能源能够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就像克林顿政府通过大力发展信息技术成功推动全球化,并占领经济制高点,奥巴马也把新能源技术看成是新的经济增长支点,试图创造美国新的经济优势。
奥巴马已公布的能源政策,包括如下部分:
关于能源战略转型:为美国家庭提供短期退税,应对日益上涨的能源价格未来十年投入1500亿美元资助替代能源研究,并为相关公司提供税务优惠,有助于创造500万个就业岗位。
关于电力方面:大幅减少对中东和委内瑞拉石油的依赖,计划到2012年,美国发电量的10%将来自可再生能源等,2025年这一比例将达到25%。
关于环境保护:奥巴马表示将减少50亿吨二氧化碳的排放,承诺要通过新的立法,使美国温室气体排放量到2050年之前比1990年减少80%。
关于汽车方面:奥巴马表示,他将促使政府和私营行业大举投资混合动力汽车、电动车等新能源技术,减少美国的石油消费量。以7000美元的抵税额度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型汽车,动用40亿美元的联邦政府资金来支持汽车制造商,力争到2015年实现美国的混合动力汽车销量达到100万辆。支持强制性的"总量管制与排放交易"制度,力争在2050年之前实现二氧化碳减排80%,低于1990年的水平。
关于新能源技术方面:奥巴马计划用3年时间将美国的风能、太阳能和地热发电能力提高一倍。政府将大量投资绿色能源——风能、有着广阔前景的新型沙漠太阳能阵列和永远有效的绝缘材料及核能等。其他还包括混合动力汽车、动力电池、核能、风电、和太阳能设备等。清洁能源已经成为美国能源的重中之重,美国积极发展风电、水电、核电、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已不可逆转。
关于建筑方面:奥巴马将大规模改造联邦政府办公楼,包括对白宫进行节能改造将推动全国各地的学校设施升级,通过节能技术建设成21世纪的学校要对全国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更换原有的采暖系统,代之以节能和环保型新设备。
关于资金投入:奥巴马将对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风能、太阳能、核能等进行资本支持,对于乡村的清洁能源产业也会有一定的信贷支持。而且,奥巴马政府也有可能建立一个联邦资金支持的全国清洁能源的贷款机构,向可再生能源项目投放低利率贷款或进行贷款担保,以激励普通投资者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发展。目前还有议员呼吁建立一个相关的基金会来为房屋业主改进能源使用效率提供资金。
税收政策:恢复税收法案"公正性"
在奥巴马计划出台的一揽子经济刺激方案中,减税计划将占其中的40%左右。这项减税举措将主要面对缴纳所得税或申报低收入津贴的人群,目标是恢复税收法案的"公正性",也就是让中低收入纳税人减少税赋,高收入家庭增加税赋。比如大幅度增加所得税信用,这将直接提高贫困工人的收入。
奥巴马同时提高了对富人的税率。他表示,会通过增收年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上家庭的工薪税来改善社会保险的财务状况。他将美国人的所得税上限从35%提高到39.5%,这相当于克林顿执政后期的水平。而资本利得税率将从15%提高到20%-28%。"附带权益",即从私募股权投资和对冲基金中获得的收入将按照普通收入来征税,而不是以前的资本利得。
另外,根据奥巴马的减税计划,企业还可以用去年的巨额损失和2009年可能出现的任何损失来冲抵过去5年所缴纳的税款,这实际上将帮助企业从政府获得现金支持。
减税计划的另一部分内容明确表示,招聘新人或取消裁员计划的企业可以获得1年的税项减免,这部分金额总计可能会达到400亿-500亿美元。奥巴马的减税计划可能还将让小企业在2009年和2010年冲抵总计高达2.5亿美元的多项支出。目前这一上限为1.75亿美元。
医疗体系改革:扩大医保覆盖面
奥巴马推行医疗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扩大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希望每个美国人都能享受到医疗保险,以及加强监管、利用税收改善医疗保险计划。政策主张包括: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享受健康保险,他将通过废除布什政府对年收入25万美元以上家庭的税收削减来支付这笔费用要求实现医疗保险的全面覆盖向低收入家庭提供补贴家庭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可以选择私营或者选择政府的医疗保险计划保险可随工作一起变动。
除了要继续扩大医疗援助计划以及儿童医疗保障计划,把更多的穷人纳入医疗保障的安全网,奥巴马的医改计划核心在于,设立一个形式上和Medicare类似的政府医疗保险计划,面向那些目前既不享受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也不符合条件参加已有的政府医疗计划的没有医疗保险的人群。奥巴马将创建一项新的全国健康保险计划,也就是建立一个政府保险机构,直接为上述人群买保险。
奥巴马这个计划最大的效用在于,短期内通过政府直接组织投入与强制性法规,令没有医疗保险的人的数量减少一半左右,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政府为那些没有医疗保险的人所支付的医疗费用开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充分借鉴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成功经验,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创新体制机制,把恢复重建与生态修复、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结合起来,“输血”和“造血”结合起来,优先解决受灾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科学评估、科学规划、科学重建,力争使受灾地区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一个新的提升。
(二)基本原则。
参照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根据受灾地区属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实际情况,中央加大支持力度,努力争取灾后恢复重建的最大效益和最好效果。
一是中央统筹,总量包干。根据灾害损失规模、灾后恢复重建需求和地方财力、捐赠资金等情况,统筹现有各类财政资金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对地方实行总量包干,同时综合运用各类政策,使政策安排、资金投入和重建规划相互衔接、相互配合。
二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重点支持受灾严重地区的居民住房、公共服务、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和产业等恢复重建,兼顾一般受灾地区城乡居民倒损住房修复和重建。
三是地方为主,各方支援。发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把国家支持、社会援助、群众互助、生产自救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努力形成灾后恢复重建合力。
四是精打细算,注重实效。统筹实施各项政策措施,合理安排各类资金,创新体制机制和思路办法,把钱用在刀刃上,不搞超国情、超标准建设,确保产生最大效益。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合规合理使用。
二、主要政策
(一)统筹安排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按照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标准,并考虑鲁甸地震受灾地区实际情况,中央财政安排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包干给地方,由云南省统筹安排使用。财政部制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云南省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各类捐赠资金要统一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云南省统筹安排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引导红十字会和慈善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将所接受的捐赠资金认建或承建重建规划内项目。通过银行贷款、居民和企业自筹资金等多渠道筹措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二)税收政策。
1.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1)对受灾严重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免征灾后恢复重建期所在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对受灾地区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取得的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款项和物资,以及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减免税金及附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在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2)对受灾地区企业、单位或支援受灾地区重建的企业、单位,在三年内进口国内不能满足供应并直接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大宗物资、设备等,给予进口税收优惠。
2.减轻个人税收负担。对受灾地区个人接受捐赠的款项、取得的各级政府发放的救灾款项,以及参与抗震救灾的一线人员,按照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规定标准取得的与抗震救灾有关的补贴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支持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物等恢复重建。
(1)对政府为受灾居民组织建设的安居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2)对因地震住房倒塌的农民重建住房占用的耕地,在规定标准内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3)由政府组织建设的安居房,对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房屋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4)对受灾居民购买安居房,免征契税;对因地震损毁的应缴而未缴契税的居民住房,不再征收契税。
(5)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对经有关部门鉴定的因灾损毁的房产、土地,免征灾后恢复重建期所在年度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经批准免税的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可以在以后年度的应缴税款中抵扣。
4.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1)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2)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3)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直接捐赠或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给受灾地区或受灾居民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4)对专项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够提供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抗震救灾证明的新购特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符合免税条件但已经征税的特种车辆,退还已征税款。
5.促进就业。
(1)鼓励受灾地区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受灾严重地区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招用当地因地震灾害失去工作的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实际工作时间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2)受灾严重地区因地震灾害失去工作后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以及因地震灾害损失严重的个体工商户,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三)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1.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对受灾严重地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免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对企业和有关经营者免收属于中央收入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云南省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受灾严重地区酌情减免属于地方收入的政府性基金。
2.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受灾严重地区的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全部免收属于中央收入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对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包括注册地在受灾地区的法人机构及在受灾地区的分支机构),全部免收银行业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包括注册地在受灾地区的法人机构及在受灾地区的分支机构),全部免收保险业务监管费;对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包括注册地在受灾地区的法人机构及在受灾地区的分支机构),全部免收证券市场监管费。水资源费中央分成部分三年内不上缴。云南省根据本地区实际,对受灾严重地区酌情减免由中央级批准属于地方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本省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金融政策。
1.支持金融机构尽快全面恢复金融服务功能。加快修复基层金融网点,鼓励受灾地区金融机构适当减免客户账户查询、挂失和补办、转账等收费。
2.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1)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对受灾地区信贷需求优先支持。
(2)根据灾后恢复重建的实际需求,及时增加对受灾地区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对受灾地区金融机构发放的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分别在正常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继续对受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倾斜的准备金政策,下调受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3)对受灾地区诚实守信的借款人灾前已经发放、灾后不能按期偿还的各类贷款,2015年7月31日前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为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受灾地区其他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考虑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和措施实施贷款重组。
(4)加大对受灾地区重点基础设施、特色优势产业、小微企业、“三农”和因灾失业人员等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受灾地区因灾失业人员和吸纳受灾群众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
3.加强信用环境建设。
(1)加快整理核实受灾地区金融机构客户基本信息;对暂时无主客户的债权,另账保存;依法确认和保护遇难者账户资金、金融资产所有权和继承权;加快保险理赔进度,提高理赔效率。
(2)对于符合现行核销规定的贷款,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及时核销。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对因灾形成的不良债务实施有效重组,帮助企业和个人恢复生产和偿债能力。
(3)充分利用柜台、媒体等有效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还款意识,使受灾群众充分认识到灾后恢复重建贷款与重建补助的本质区别,积极引导受灾群众树立“谁贷款、谁还本、谁付息”的理念,增强借贷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观念。
4.实施住房重建优惠信贷服务政策。
(1)国家开发银行可将受灾地区城镇居民住宅区重建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给予贷款支持。对受灾地区普通商品住宅、保障房开发建设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方面给予优惠。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农户收入状况与特点,提供灵活多样的贷款偿还方式,减轻农户的本金偿还压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农民自建住房贷款。
(2)城镇受灾地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可适当下浮,首付款比例最低可为10%,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款比例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均优惠1个百分点。
5.发挥资本、保险市场功能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1)鼓励上市公司参与受灾地区重建,支持拟将募集资金投向受灾地区恢复重建和生产的公司融资申请。
(2)引导、指导有关保险业机构加大对灾后恢复重建保险资金的投资力度。
(五)土地政策。
1.对受灾地区及非受灾地区为安置受灾居民新建各类安置住房,以及受灾地区的行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因灾造成房屋倒塌、损毁,需要在原地进行重建或迁至异地重建,规模不超过原有规模的,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需要占用国有土地的,免收土地出让收入。
2.对利用政府投资、社会捐助以及自筹资金为受灾居民建设非商品住宅用地,或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经营性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对按规划需要整体搬迁的工商企业经营用地,其使用的原国有建设用地经政府收回后,可按相应的标准、用途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并予以公示;对按规划需要异地重建的村庄确需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被搬迁村庄原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可复垦为耕地或由政府收回。
3.对投资规模大、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作用明显的新建工业或大型商业设施等项目用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地价标准,报云南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4.保证灾后恢复重建用地。
(1)优先核定受灾地区重建用地规模,科学合理安排用地布局,妥善解决原地重建、异地重建等不同类型的用地需求。如确有需要,可适时调整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耕地及基本农田布局,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对灾后恢复重建需要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国家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指标不足的,可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预支安排,并经分类统计后上报,由国土资源部认定。
(2)重建用地报批时,没有占补平衡指标的,以正式批复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审核意见或立项文件为依据,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报有关部门备案后,采取边占边补方式落实占补平衡。由云南省统筹耕地开垦费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用地的占补平衡任务。
(3)对规划异地重建的城镇和村庄,凡废弃村庄和城镇具备复垦条件的,可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减挂钩指标可在市域范围内安排使用。对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用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或安排供地。
(4)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要做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5.根据受灾地区各类用地的特殊要求,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报批材料,调整审批程序,依法依规,保证及时高效用地。
6.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土地整治,统筹安排灾毁土地的整理复垦,地方可统筹使用中央分配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留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资金重点开展灾毁耕地复垦。
7.在做好生态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可先行使用林地,在国家规定的灾后恢复重建结束后半年内再补办手续。所需林地定额不纳入“十二五”期间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灾后恢复重建民生项目、农林生产设施项目等,免交森林植被恢复费。
(六)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政策。
1.加大就业援助。
(1)将云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因地震灾害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及时纳入就业援助的对象范围,优先保证受灾地区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2)将本地就业困难人员正在参与的抗震救灾相关工作岗位,按规定纳入现有和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认定范围,时限为三个月。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3)对受灾地区企业在重建中吸收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4)对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5)对因地震灾害中断营业后重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6)云南省人民政府在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前提下,对受灾地区企业采取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措施。
(7)按规定对受灾地区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8)受灾地区企业恢复生产、公路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须优先吸纳当地受灾群众就业。云南省各级政府要组织引导好受灾群众参加以工代赈和生产自救活动。
(9)对长期在外务工和转移就业的受灾地区劳动者,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和补助。对东部沿海等地区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受灾地区劳动者,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受灾地区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所需资金从东部沿海等地区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对转移就业的劳动者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所需资金从受灾地区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上述两项政策审批截止时间为2015年底。
(10)对受灾地区实行就业援助所需相关资金,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支持。
(11)受灾地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因灾停产、歇业期间,对暂时失去工作岗位的职工,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截止到企业恢复生产当月,最长不超过十八个月;对受灾企业在恢复生产期间开展职工培训的,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企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12)受灾地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就业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一次性给予3000元创业补助金。
2.保障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1)对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认定为工伤的,在核实伤亡人数、伤残等级及具体待遇标准的基础上,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相关待遇。
(2)对未参加工伤保险伤亡职工的工伤待遇支付,由职工所在企业(单位)负责解决,企业(单位)无力支付或已不存在,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可通过相关的社会捐赠、社会救助制度予以帮助。
3.保障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1)对受灾较重、暂停生产的企业,允许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因灾无法恢复生产,经法院或有关部门宣告关闭破产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破产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应按规定报批后予以核销。
(2)加大省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受灾地区的调剂力度,确保受灾地区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3)支持受灾地区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参保居民因灾造成缴费困难的,由本人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以缓缴。
4.保障医疗保险待遇支付。
(1)抓紧恢复受灾地区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运行,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2)伤员应急救治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的医疗费用原则上通过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解决。
(3)今年内可在受灾地区实行过渡性医疗卫生措施,向受灾群众免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一般常见病治疗、传染病防治和卫生防疫。
(4)2014年至2015年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受灾地区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帮助解决。
5.保障受灾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对受灾地区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纳入相应保障范围,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七)产业政策。
1.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结合受灾地区特点,优化产业布局,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支持受灾地区消纳留存电量和中小水电,减少弃水,规划建设水电铝等清洁载能产业,促进矿电结合。
2.支持恢复发展规模化种养业、设施农业、特色经济林及林下经济、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等产业,支持恢复发展化肥、农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加强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发展特色农业和文化旅游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3.对受灾严重地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
4.支持云南省将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留给云南的枯水期54亿千瓦时留存电量留给受灾地区使用,鼓励符合条件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通过电价结算方式实现留存电量补偿;支持受灾地区建设中小水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及符合产业政策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
(八)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政策。
1.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开展受灾地区的航空遥感及地质灾害调查、排查、重大地质灾害点勘查和危险性评估工作。支持重点地区和流域地质灾害监测与综合治理工作。
2.有关部门要重点开展受灾地区中大比例尺区域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有害元素分布、地下水污染等基础数据的调查与更新,部署典型地区地质条件调查。开展灾区地质灾害成灾机理和模式研究。开展当地断裂带的专题调查研究和监测,对地震活动带的活动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等。支持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和应急避险场所建设。
3.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对受灾地区符合条件的耕地优先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对因灾损毁的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地补植补造种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中央财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扶持。
4.对已经享受集体公益林补偿政策的农户,因灾造成公益林面积损毁,进行补植补造并符合相关规定的,继续享受生态补偿政策。
(九)其他政策。
1.将受灾地区作为乌蒙山集中连片扶贫的重点地区,对受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给予支持。
2.加大以工代赈力度,鼓励受灾地区群众参与建筑废墟清理、住房建设、小型基础设施修复等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3.组织力量支持帮助受灾严重地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简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批程序,对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项目,原则上由云南省自行审批。
4.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部门应开辟环评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协调相关环评机构开展支援。
5.支持受灾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制定的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指导云南省编制的灾后交通恢复重建专项规划所确定的项目和资金安排原则,加快实施有关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上述政策措施,未明确执行期限和适用地区范围的,执行期限与国务院确定的灾后恢复重建期一致,适用地区范围为国务院确定的受灾地区范围。
1.1 能源安全是最重要的战略目标
在当前全球气候变化的形势下,以及意识到不可再生资源总有一天会日渐耗竭的背景下,随着紧缺的石油资源问题突出,国际油价持续攀升、各国对能源资源安全关注程度也随之普遍上升。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课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将保障能源安全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首要目标。
发达国家人均能耗高,需要大量进口补充境内能源资源的短缺,因此,能源发展战略除了考虑本国的资源因素外,极为注重涉及到国外资源开发利用的国际因素影响,甚至关注其他国家能源需求变化对国际能源市场的影响及对自身的影响程度。在历年的石油危机后,针对当前石油资源紧张的形势,发达国家以其较充沛的经济实力逐渐加大石油战略储备力度,建立和加强战略石油储备是发达国家保障能源安全的主要措施。而且,由于国家的经济实力强,对能源发展战略的考虑既重视近期的能源供应安全问题,又重视长远的能源可持续发展。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弱势,多偏重于建立当前自身的能源安全供应体系。能源资源充裕的发展中国家已认识到利用资源优势发展国家经济的重要性,逐步加大了国家对国外企业开采和资源输出的控制。菲律宾明确国家能源和经济安全的底线是“确保实现国家能源60%自给自足”。巴基斯坦战略目标明确,突出增加本土能源比重,减少对外进口依赖的重要性,并对落实目标,做出了详尽的项目规划。乌克兰在经历了能源供应危机后,能源战略更加强调节能降耗、提高能源自主供应能力的必要性。墨西哥强调能源立法,同时,要及时分析阻碍国家能源发展的主要障碍,进行能源战略调整。
石油战略储备曾是以石油消费为主的发达国家应付石油危机的最重要手段,作为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的这一战略措施也逐渐为发展中国家所效仿。现在,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国家为减少供应风险,都开始着手石油战略储备。石油战略储备已超出一般商业周转库存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取得主动,避免受制于人,有利于稳定国内经济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
各国能源战略最突出的变化特点就是以减少石油消费、减少进口能源依存度为主要目标。在当前可再生能源尚未能够实现全面替代的形势下,节能是实现这个目标最现实、收效最快的措施。历史上,发达国家曾以减少石油消费的战略赢得了更大的市场利益,在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的后的20年内,迫使石油价格处于甚至低于10美元/桶的低价运行时期。当前更加强调综合利用法律、经济和技术等手段鼓励节能,从开采、加工、运输、利用和消费等多环节深挖节能潜力,发展节能产业。为达到节能目的,利用市场和企业、消费者行为开发节能机械、节能汽车等;取消石油价格管制,主张由市场机制调节能源供求关系,对能源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革,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加强勘探等措施。
各国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准提高的要求,必将加大能源资源的消费量。如何减缓能源消费的增速,只有提高能源效率、加强节能。各国不同程度地采取立法、经济激励、政府补贴、自愿协议和广泛宣传等各种政策措施,并且相互借鉴有成效的举措,体现在各自的能源发展战略中。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锐减,气候灾害频繁的形成与人类过度地消耗化石能源存在密切的因果关系。虽然能源给当代人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舒适和便利,但是全球能源消耗量持续增加的趋势不仅对世界能源供应是严峻的挑战,而且给全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带来巨大压力。当人类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后,很难逆转。
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制定本国能源战略和政策时,已将环境因素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不少国家的能源战略强调发展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和实现《京都议定书》的温室气体控制目标。在《京都议定书》建立的减、限排温室气体总量机制下,大气中温室气体排放空间凸显为一种稀缺性的经济资源,拥有了这种资源就等于拥有了温室气体排放权和经济发展空间。依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可以出售多余的二氧化碳排放配额。美国为了国内集团利益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俄罗斯于2004年11月批准了《京都议定书》。
由此可见,能源的战略选择不仅是能源本身的问题,也是经济利益的问题,环境保护和人类生存的问题。能源发展在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正越来越受到环境因素的制约,能源战略目标由单纯强调能源供应向3E(Energy,Economy,Environment)方向发展,即能源、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转变。 各国的国家能源战略均加重强调实现保障能源安全需要全方位的措施,不过度依赖单一的能源形式,减少经济发展对石油、煤炭、天然气的依赖程度,战略的核心是安全、环境和效益。各国的能源战略都出现了“多元化”的宇样,其含义是非常深刻的:一是能源资源种类的多元化,这可以带来能源产业的繁荣,同时将促进能源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二是以保障石油安全为核心,积极开拓新的石油供应基地,实现能源进口渠道的多元化,并且各国都有意识地避开主要从中东地区进口的做法,将多元化进口的目标锁定在其他具有一定油气资源输出能力的拉美、非洲或东欧地区。三是关注全球资源状况,将资源开发重心由境内移向境外。无疑,这一策略的普遍采用,又必然将带来新的矛盾和问题。虽然对于能源资源出口国,是本国经济发展的太好契机,但是也会相应带来一些争端,如国内资源保护派的激烈反对,或者贸易国之间各种各样的资源争夺战,由此可能会引发出新的一类局势不稳定问题。
由于石油价格的暴涨,各发达国家的能源结构逐渐发生了变化。坚定不移地奉行能源多元化战略,积极寻求替代石油资源,开发核能、氢能和其他新能源,甚至适度发展国内的煤炭工业,以降低对进口石油的过度依赖程度。重新认识煤炭,加快洁净煤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为确保能源供给的自主性,能源发展的可持续性,21世纪以来全世界已形成转变以石油为主的能源经济,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的新高潮。各国能源发展战略措施各有侧重,有的国家积极发展风电、有的国家积极发展核电,但都是以逐步替代油气资源为核心展开的一系列研究方案。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清洁能源技术的创新将成为世界能源未来发展的制高点,世界能源市场将由目前的资源型转向未来的技术型,是一场更具竞争性的挑战。
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状况分析,欧盟是世界上最推崇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国家集团,其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战略是:在全面发展的同时,突出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液体燃料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制定具体目标、落实经济政策、建立研发队伍、培育产业基础、建立市场氛围、鼓励企业竞争。目前欧洲已成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技术和市场发展的中心。
印度和巴西是发展中国家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榜样。印度注重根据自身条件,寻找突破口,所采取的策略是:风力发电以市场换技术,市场规模和产业技术同步发展;适度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源则以解决农村能源为主;氢能研发有所投入,跟随国际潮流。巴西坚持能源多样化和多渠道,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源的能源发展战略:依靠水电和生物液体燃料资源优势,减少石油进口,保障国家能源安全,2004年的生物液体燃料产量达到了1500万t,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甚至出口生物质能源促进经济发展。
不但一个国家的不可再生能源资源是有限的,而且全球的不可再生能源资源也是有限。资源的有限性与各国能源战略区域向境外转移的特点,意味着国际间的能源资源争夺正在加剧。与过去不同,各国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不能再靠殖民地的方式掠夺资源。资源与市场的国际化,使各国政府意识到,必须加强与能源生产国的外交往来,保证能源供应的来源;同时,必须加强能源消费国之间能源合作,形成联盟,增强话语权,抵御能源价格的上涨。资源进出口国之间的外交关系、资源国之间的战略联盟(如OPEC)的合作以及资源进口国之间的战略联盟(如IEA)的竞争与合作关系更加微妙。突出体现在国际石油问题上,焦点集中在中东。为保障能源安全,能源外交成为能源消费国家21世纪以来的外交重点。各国能源战略普遍出现加强国际化的趋势。例如,韩国对内制定正确的能源政策;对外开展有效的能源外交,实施能源进口多元化。积极倡导区域间的能源合作,加强与产油国的谈判力度。非洲各国强调需要进一步加强团结和合作,协调各国能源政策,明确能源发展战略。无论是产油国还是消费国,积极推动国际合作都是十分必要的。油气出口是印度尼西亚的经济支柱,巩固与邻近国家间的互补合作机制成为国家能源战略的主要目标。
由于能源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国计民生具有重要作用,能源的市场性质已从一般商品转为重要的战略商品,能源问题已呈现出日益全球化和政治化的趋势。由一国自主的能源发展向境外资源的拓展是各国能源需求数量和品种的要求,为避免国家之间对世界有限能源资源的恶性竞争,积极开展能源外交,将能源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重,要战略因素,强调能源生产大国之间以及消费大国之间的对话机制,发展多国的能源国际合作是十分必要的。而且,由此也将会进一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欧盟的能源战略就突出体现了以上国际能源战略的特点。欧盟的能源战略重点是保证“经济安全、国防安全、生活安全”,提出“保障能源供应、保护环境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基本原则。在确保本国能源供应方面以节能和发展可再生能源和生物燃料为主要战略措施,加强能源共同体的建设。
欧盟各国的能源战略虽各具特点,但是总体上是一致的。例如,德国的能源战略锁定长远目标,从能源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益出发,有效控制国内有限的能源资源开发;持续不断地节能;积极开发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占据能源新技术的制高点,实现传统能源的替代。能源进口多元化,石油储备法定化,保障安全供应。面对本国不可再生能源资源递减的趋势和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英国新的能源战略基点是低碳。强调在市场框架和政策相互影响下,培育市场竞争力,实现提高能源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多样性的战略。能源技术的研发不局限于本国的能源资源,着眼于世界主要的能源应用技术,以实现未来的能源技术出口换能源资源进口的发展战略。法国立足国情,因地制宜地发展能源多样化,积极发展核电,提高能源供应独立性,实现安全供应。比利时的能源战略长远目标是使用更利于环保的能源,逐步向全部使用可再生能源过渡。波兰在长期能源战略目标下,针对当前问题,突出过渡期的能源战略重点。依据国家能源法,明确政府与企业的职责,国家财政将不直接参与能源项目投资,只在法律和税收政策、贷款担保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支持。美国能源战略的核心是提高能源供应自主性,突出特点是一个具有长期性和综合性的国家战略。战略目标明确,并辅有相应详细的政策和对策目标、措施,易于操作、监管。实际上,美国能源战略还有一个极为重要内容就是充分开发利用全球的油气资源。观察美国国家外交战略圈,几乎囊括了地下埋藏着丰富的石油等战略资源的国家,特别是中东地区。在不断努力巩固海外石油来源的同时,逐渐明确要减少对石油的依赖。发展新技术,包括燃料的替代技术和设备的更新技术。
能源战略和政策是日本政府一贯的工作重点,能源战略的稳定性促进能源政策的有效实施。虽然日本能源资源贫乏,目前日本一次性能源的自给率不足20%,但是政府立足于技术创新致力节能,成立“节能中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指导国民和企业的节能以及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积极发展太阳能等新能源;着眼于全球能源资源的利用,坚持实施以保障能源安全为重点的外交策略,以及国内企业联合一致对外,参与国际竞争的做法,不断提高开发国外石油资源的份额。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日本不断完善能源构成多样化、进口多元化和以石油储备为依托的能源战略,从政治、外交、经济、科技等全方位考虑能源战略的发展,确保了自身能源的长期安全供给,保障了国家的经济安全,并使得日本成为世界能源效率最高的国家。俄罗斯能源发展战略制定经历了较长的时间。能源战略目标明确,所关系到的对象明确。能源区域发展具有地域资源特点,相应的能源政策针对性强,每一种能源,如石油、天然气、煤、电能(包括核能和热能)、能源输送等的发展预测都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问题以及为实现改革所应该创造的必要条件。同时,指明了能源工业和其他工业部门的相互关系,能源工业科技和创新的重要意义。并且明确了能源战略实施系统,包括:联邦政府行动计划,实施国家能源政策的指标体系,原有相关规划的修订,利用国家信息资源建立的能源战略实施监控系统。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课题,而对人口众多的中国来说,具有更大的特殊性和挑战。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应对能源长远发展遇到的严峻挑战,我国采取正确的能源战略具有决定性意义。只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战略,才能保证在“能源消耗最少,环境污染最小”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水平的提高。我国必须汲取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学习其他发展中国家根据具体国情发展的经验,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能源效率不断提高和环境保护日益加强的中、长期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
导 语:在这个被牛群、苜蓿地和灌木丛生的沙漠公路包围的犹他州小镇上,在未来将会有数百名工人被解雇,他们是环境法规和廉价能源竞争的牺牲品。然而,在煤堆和熔炉对面,另一项变革正在进行当中......
01
在犹他州沙漠的农村,开发商计划在地下古老的盐丘地层中建造洞穴,他们希望在其中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储存氢燃料。 盐洞将像巨大的地下电池一样发挥作用,可以在需要时储存氢气形式的能量。 该项目可以帮助确定氢在未来在全球提供可靠、全天候、无碳能源方面将发挥多大作用。
6月,美国能源部宣布提供 5.04 亿美元的贷款担保,以帮助资助“先进清洁能源存储”项目——这是自乔·拜登总统重启奥巴马时代以向特斯拉和Solyndra提供贷款而闻名的项目以来的 首批贷款 之一。旨在帮助将一座拥有 40 年 历史 的燃煤电厂的场地转变为到 2045 年燃烧清洁制氢的设施。
在两极分化的能源政策辩论中,该提案对于赢得广泛联盟的支持是独一无二的,该联盟包括拜登政府、参议员米特罗姆尼和组成犹他州国会代表团的其他五名共和党人、农村县专员和电力供应商。拜登定于周三在马萨诸塞州举行的一次活动中宣布应对气候变化的新行动,该活动是在一家前燃煤电厂转向可再生能源中心。
可再生能源倡导者将犹他州项目视为确保可靠性的一种潜在方式,因为未来几年更多的电网将由间歇性可再生能源供电。
02
预计到2025 年,该工厂的初始燃料将是氢气和天然气的混合物 。此后,它将在 2045 年之前过渡到完全依靠氢运行。怀疑论者担心这可能是延长化石燃料使用 20 年的一种策略,其他人则说他们支持投资清洁、无碳的氢项目,但担心这样做实际上可能会产生对“蓝色”或“灰色”氢的需求。
“说服每个人用氢气代替(而不是化石燃料)填充这些管道和工厂是天然气行业的一个绝妙举措,”智库新共识专注于能源转型的研究员贾斯汀·米库拉说。
与碳捕获或灰氢不同,该项目将过渡到最终不需要化石燃料。
随着公用事业转型并越来越依赖间歇性风能和太阳能,电网运营商正面临新问题, 冬季和春季发电过剩,夏季发电不足 , 供需失衡 引发了对潜在停电的担忧,并引发了人们对进一步摆脱化石燃料来源的担忧。
该项目将多余的风能和太阳能转化为可储存的形式。清洁氢的支持者希望他们能够在供应超过需求的季节储存能源,并在后期需要时使用它。
工作原理 :太阳能和风能将为电解槽提供动力,电解槽将水分子分解以产生氢气。能源专家称其为“绿色氢”,因为生产它不会排放碳。最初,该工厂将使用 30% 的氢气和 70% 的天然气运行。它计划到 2045 年过渡到 100% 氢气。
当消费者需要的电力超过了可再生能源的供应量时,氢气将通过管道输送到山间发电厂的现场并燃烧以驱动涡轮机,类似于今天使用煤炭的方式。从理论上讲,这使其成为可再生能源的可靠补充。
03
三角洲农村的许多人希望将该镇变成氢震中心,使其避免衰退影响关闭的燃煤电厂附近的许多城镇,包括亚利桑那州的纳瓦霍发电站。
但有些人担心使用能源来转换能源——而不是直接将其发送给消费者——比使用可再生能源本身或煤炭等化石燃料的成本更高。尽管三菱电力的氢基础设施负责人迈克尔·杜克承认 绿色氢比风能、太阳能、煤炭或天然气更昂贵 ,但他表示氢的价格不应与其他燃料相比,而应与锂离子电池等存储技术相比。
在米勒德县,一个倾向于共和党的地区,当地38%的财产税来自山间发电厂,两名燃煤电厂工人在上个月的共和党初选中罢免了现任县长。比赛看到整个城镇贴满了竞选标志,并引发了对数百万美元计划以及它们如何改变就业市场和农村社区特征的焦虑。
"人们对这个概念和建造它的想法没有意见,"共和党初选获胜者之一特雷弗-约翰逊说,他从煤厂的停车场看向氢气设施的位置。"只是煤电很便宜,而且提供了很多好工作。这就是问题所在。"
由“稳健”转为“积极”
2009年财政政策将由“稳健”转为“积极”,重点要以扩大消费需求为核心,以加快改革为重点,综合运用各种财政手段,配合金融政策和其他手段,来改善经济结构和拉动经济增长。
首先,加大对民生的投资力度。导致目前中国居民低消费倾向的主要根源是住房、教育和医疗。根本原因就是长期以来财政支出中对经济建设投资占的比重较高,对关系民生的社会公共支出较少。此外,由于住房、教育、医疗方面改革的不到位,造成了中国居民消费预期差,被迫储蓄,消费难以启动。因此,明年的财政政策将重点解决居民的低消费问题,通过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快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发展等投资,减少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在教育、医疗和住房方面的支出,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既在短期内拉动经济增长,又能够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实现长期增长。
其次,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善经济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支持高技术产业化、服务业发展以及产业技术进步。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增加节能减排投入力度,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实施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建立健全煤炭等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发展可再生能源。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帮助中小企业融资。
第三,积极减税,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通过减轻企业负担扩大投资,促进经济增长;可以考虑进一步加大纺织服装、高科技、农产品(12.15,0.17,1.42%,吧)加工等行业退税力度,对个别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大力支持出口增长;适时推出对居民的减税政策,比如彻底停征储蓄存款利息税。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财政补贴力度,从财政角度保障居民的购买力。
二、货币政策:
从紧缩向适度宽松转变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最重要的两大政策工具,在宏观经济面临不利的外部环境和较大滑坡风险情况下,国家决定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就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内涵而言,实际上是适度放松银根,降低融资成本,为企业提供较为宽松的融资环境,以此来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具体的实施手段上,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合理扩大银行信贷规模。保持货币信贷的合理增长,取消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限制,合理扩大信贷规模,确保金融体系流动性充足,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加大对重点工程、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自主创新、三农、中小企业、基础设施及服务业等的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
其次,进一步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快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扩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发展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实施提供平台。促进股票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
再次,继续下调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为防止经济出现倒退,央行将进一步放松货币政策,而下调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是央行最为有力的货币政策工具,前者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后者可以为银行提供更多的信贷资金,央行将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加大对促进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有效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合理需求。
最后,实施差别化货币政策,促进经济转型。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不会对所有行业和企业一视同仁,而是会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以此来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使经济结构向政策预期方向转变。货币政策将通过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差别化利率、窗口指导、信贷政策指引等手段引导资金流向,通过政策引导或者直接干预,以较市场金融更为优惠的条件将资金投向战略领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等,同时严格对“两高一资”等政策限制行业和企业的信贷投放。
三、投资政策:
总量扩张与结构优化并重
目前中央政府推出了总额达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各地方政府计划投资额合计也超过了18万亿元,实行扩张性的投资政策将是明年政策的主基调,同时注重投资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投资政策趋向将坚持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又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既有利于拉动当前经济增长,又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既有效扩大投资,又积极拉动消费。其中,投资重点主要在以下几个领域。
首先,交通设施项目。在中央已出台投资计划中交通设施建设是最主要领域。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客运专线、煤运通道项目和西部干线铁路,完善高速公路网,安排中西部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建设。
其次,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启动农村消费。加大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电网,加快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再次,加大社会保障和重大民生工程投资力度。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长期重生产、轻生活,直接为城乡居民消费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政府投资将适当向有利于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重大民生工程倾斜。如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利用税收和金融优惠政策,引导大型流通企业到农村建立便民流通设施。
最后,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态环境建设等其他政府鼓励领域。运用补助、贴息、税收、价格等扶持政策和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投向自主创新、产业升级、资源节约、民生工程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把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与发挥民间投资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
四、消费政策:
增收、减负双管齐下
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内需庞大的发展中大国而言,经济增长更应立足于扩大国内需求,尤其是在全球经济发展放缓的大背景下。而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则应当成为内需扩张的重点,因为投资需求最终还是需要依靠居民消费来支撑和拉动的。扩大消费一方面要想方设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使居民“有钱消费”,另一方面应当努力改善消费环境,积极拓展新的消费热点,使居民“有处消费”。
首先,想方设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整政府、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收入分配关系,收入分配适当向劳动者倾斜,以提高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对农村居民而言,应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提高低收入群体等社保对象待遇水平,增加农村低保补助,扩大“家电下乡”服务范围,增加对农民的购物补贴。对城镇居民而言,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中央决定明年元旦起连续第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政府和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同时改革工薪所得费用扣除办法,费用扣除适当考虑纳税人的赡养人口、健康状况、子女教育以及住房按揭负担等;建立住房货币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住房货币补贴标准要根据各地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变动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房价高的省市还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上浮;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可以考虑免征上市公司派发红利的资本利得税,筹建股市平准基金。
其次,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住房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由于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居民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负担比较重,人们对未来收入和消费的不确定因素考虑较多,从而导致国内居民的储蓄率居高不下,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当前消费。因此,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的社会保险参保率,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
再次,努力消除制约消费的制度和政策障碍。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对事关人民切身利益及消费安全的商品和服务领域依法重点整治,坚决打击商业欺诈、假冒伪劣等不法行为,建立生产经营者责任制,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中介机构。取消各种违反规定收取的增容费、管理费、建设费等政府性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尤其要努力减轻居民购房、购车环节的各种税费负担。加强对垄断企业的监管,降低电讯资费标准,降低收费公路收费标准,制止公路逾期收费,改革成品油定价机制,通过限制垄断利润来还利于民,释放被挤占的消费能力。
最后,积极拓展新的消费热点。合理引导消费需求,把消费需求引向国家鼓励发展的消费热点和领域,引向能启动市场、促进经济增长的领域,引导消费层次和质量的提高。根据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需求结构变化不同步的特点,丰富各种档次的商品和服务,适应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要。如最近国家旅游局拟推出国民休闲计划,该计划包括奖励旅游、福利旅游、修学旅游、银发旅游等。
五、外贸政策:
促进出口平稳增长
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经济衰退和外部需求下降,对我国外贸进出口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我国出口增长逐步放缓,未来外部需求仍存在不确定性,我国的外贸出口形势仍很严峻。从稳定经济增长的角度说,尽管面对外需不足的局面,我国还要采取措施稳定出口增长,避免下滑势头过快。
首先,综合运用出口退税、外贸发展基金、财政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拥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产品和大型机械设备以及农轻纺等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支持企业开展营销、研发和并购,加快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
其次,促进出口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完善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建立加工贸易产业准入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
再次,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扩大境外投资,进一步完善促进境外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协调机制,对于鼓励类的境外投资,我国政府今后将从外交、外汇、税收、海关、信贷、保险以及多双边合作等多个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监管体系。对有利于缓解经济发展瓶颈的境外资源类投资;有助于国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够带动国内产品、设备和技术等出口和劳务输出的境外生产型设施和基础设施投资;能够通过境外投资学习国际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的境外研发中心等投资;中国的优势企业到境外从事贸易分销、银行、电子信息、物流航运等业务,将予以重点支持。
最后,通过调整进口关税、扩大进口信贷规模、设立进口融资担保等政策,积极扩大国内需要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增加重要战略物资储备。
六、价格政策:
逐步扩大由市场定价的商品
和服务范围
我国绝大部分商品已经形成了市场定价,政府主要是进行有效的价格监管,防止价格欺诈和市场失灵;对于部分关系国计民生和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商品,目前仍然实行政府定价制度,如部分资源性产品、公共品、垄断企业产品等。此外,在特殊时期,政府为维持社会经济稳定,可能会实行暂时性的价格管制。未来我国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价格管理体制,具体方向如下:
首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扩大由市场定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坚定不移地坚持市场化的价格改革方向,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坚决放开那些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在引导资源流动、调节利益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要切实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其次,对于垄断行业价格要加强监管,强化成本约束。严格限制垄断行业的高福利、高成本、高价格,限制石油、电讯、交通、医疗、教育等国有垄断企业的垄断高价损害消费者的行为,通过限制垄断利润来还利于民,释放被挤占的消费能力。
再次,对于资源类产品,要在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及环境修复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资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命脉,价格变动涉及经济全局和社会稳定,其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决定了资源价格改革必须控制节奏,审慎推进。要在公用事业(1449.542,17.72,1.24%,吧)和公益性服务行业探索建立差别价格制度,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必需的消费给予适当的价格优惠和补贴,减轻其生活负担。
最后,继续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按照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对现行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凡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的收费政策,要予以取消或废止;价格或收费标准过高的要予以降低。提供经营性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要清理规范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有关部门和单位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加重农民负担。
七、农村政策:
促农民增收以激活农村内需
我国扩大内需最大潜力在农村。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二元格局”拉大了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2007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已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农民的收入远远低于城市居民,消费需求很难得到满足。只有激活7亿农民的消费需求,我国内需才能真正地、持久地得以扩大。因此,要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重点,及时出台强农惠农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首先,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巩固和强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加快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电网,加快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从长期看,应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建立完善制度统一、标准有别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明显提高社会消费预期。
其次,增加财政补助规模。针对当前农民收入增幅持续下降和今年粮食减产较多的事实,国家应选择适当时机提高粮食的收购价格。考虑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参考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建立农业“价格-直补”综合联动机制。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为正,既可保证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和农资生产企业的合理利润,也从根本上为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奠定基础,在扩大内需上产生稳固而深远的积极影响。
八、就业政策:
以创业促进就业
第三季度以来,企业用工需求出现明显下滑,农民工返乡正逐渐增加;预计2009年失业率将继续上升,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就业问题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大问题,就业矛盾如果进一步恶化,不仅对经济发展不利,而且将对社会稳定产生深刻影响。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它不仅能解决劳动者的自身就业,还能通过带动就业产生倍增效应。
首先,完善创业促进就业机制。从鼓励劳动者创业出发,政府要在税费征收、小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经营场地、工商管理等方面给创业者提供更多的方便,降低创业门槛,减少创业成本和风险,并加快制定面向全体城乡创业者的优惠政策,扩大帮扶创业范围。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登记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给予小额贷款及贴息;尽快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自主创业和不断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
其次,完善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必须加强创业技能培训,这是劳动者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的重要手段。应尽快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各方面参与,培训适应市场,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培训机制。要进一步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创业服务工作延伸到农村乡镇。创业培训是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要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培训,在促进劳动者创业能力提高的同时,将就业观念教育培训贯穿于创业培训的始终,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或创业就业。
最后,进一步整合创业实训和孵化基地,提高创业实训质量。多方吸纳社会资本,为缺乏经验和资本的创业者提供孵化期和政策扶持,提高他们的创业成功率,降低创业风险。继续探索有效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创业实训和孵化基地的引领作用,在创业资金、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支持和服务。
九、区域政策: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尽管近两年来,中西部经济发展相对较快,但是相对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抗风险能力较弱,应对经济社会矛盾回旋余地较小,金融危机造成的冲击可能会更大。政府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政策和区域政策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制定实施宏观调控和区域政策时,要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体现区域差异性。
首先,加强对重点地区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综合运用区域政策、区域规划、区域立法三大杠杆,推进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重视对区域产业集聚的扶持与调控,培育区域经济增长的动力。重点推进促进中部崛起规划,制订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的相关政策措施。
其次,继续做好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空间开发结构。加强区域政策的研究制定,促进形成特色鲜明的区域发展格局。提出促进异地联合兴办开发区和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政策建议,促进区域间产业有序转移。在继续关注老工业区、落后地区就业与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重视区域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保护,坚持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十、经济改革政策:
清理不利于内需扩大的政策
和制度障碍
我国经济改革将围绕“扩大内需”这个重点,以“增收、减负、调结构”为主线,清理投资、消费、外贸、民生等领域不利于内需扩大的政策障碍,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从制度上保障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推进经济结构优化。改革将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首先,从2009年元旦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以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鼓励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经测算,明年实施该项改革增减相抵后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233亿元。
其次,加快改革医疗卫生及文化教育体制。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好改革试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抓紧出台各项具体配套政策。加快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推进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第三,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办事效率。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框架、阶段任务和实施步骤,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科学划分政府机构的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强化行政问责制度,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第四,进一步推进财税、投资体制改革。调整和规范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划分,健全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抓紧制定出台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施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国有保险公司和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创业投资基金相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市场化的金融企业退出机制,统筹协调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支持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帮助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
最后,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合理分配和切实用好国有资本收益。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国有独资和垄断行业的改革力度,放宽市场准入,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应大力提高国有企业利润分红比例,国有企业现金分红必须纳入到财政预算或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财政学的多元化特点要求财政学教学方法必须更加多样化,并且不断革新,与时俱进。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政政策一个国家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科技创新离不开资金的支援。在国际新形势下,发展战略性产业已成为时代的要求。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低的提高,对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企业要想顺利完成转型,就需要有效的财政政策的支援,而我国目前的财政政策还有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一.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家的支援和引导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有些产业有了重大突破,取得了不少成就,有效提高了产品国际竞争力,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其核心问题就是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唯有不断创新才能有所进步,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技术创新并没有跟上脚步,这一环节的落后直接影响新兴产业迈上新台阶,制约著其进一步发展。而且有很多企业盲目投资新兴产品,没有对其合理评估,造成各方面的浪费。因此,在欢呼新兴产业所取得的成就的同时也要注意自己的不足, *** 也要引起注意,积极力量鼓励科技创新。
二.我国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政政策
一财政支出政策
1.财政直接投资我国对于新兴产品的投入大部分是通过拨款给相关企业实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总是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援,甚至是依赖于科技创新,而技术创新往往在有其前沿性的同时也有风险性,导致这样的产品在研制前和投入生产时集资较为困难,在这种情况下, *** 就要出面提供相应资金保证产品顺利研发。
2.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是针对个人和企业的一项政策,主要包括相对价格补贴和企业亏损等,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保障。通过补贴培养更多的创新人才,为新兴产业的发展积极献计献策通过补贴鼓励公司坚持发展新兴产品,投入更先进的技术,逐渐调整资源配置结构,使新兴产业的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
3. *** 采购 *** 采购这一财政政策有其独特的意义。通过 *** 采购可以直接改变市场需求,高需求量可以使得相关企业生产规模扩大,而且 *** 采购大大降低了企业的产品成本, *** 企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影响新兴产业格局。这一手段也可有效阻止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在市场上扩散。
二财政收入政策
财政收入政策包括税收和国债等。一般是通过对新兴产品企业和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实行减税甚至免税政策,增加员工的收入,降低企业执行成本,引导企业重视新兴产业,加大对其的投资,逐步提升新兴产品在市场中的地位,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我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所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投入力度不够
近几年来,国家也意识到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品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在财政上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支援,可是这与实际需求还有一些差距。企业完成转型,转向向新兴企业投资的过程中面临很多的挑战,要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顺利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离不开国家的财政支援。而在我国,对新兴产品研发和生产的投入远低于其他发达国家。
二采购政策效果不佳
*** 采购对于推销新兴产品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它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市场需求,使产品更快更容易被消费者接受。而我们国家的采购政策还不是很成熟,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一方面,采购政策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效率低下,并没有向预想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 *** 对于战略性新兴产品采购有限,没有形成一定规模,影响较小,对需求结构的改善有其局限性,不能很好地带动新兴企业的发展,使企业主动转型向新兴产品投资。
三税收政策有待改善
税收政策对调整资源配置有很重要的作用,可是我们国家的税收并没有形成一定的体系,实际效果不尽人意。税收政策范围太广,太过笼统,没有具体到哪些产业和哪些环节,无法达到真正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目标。战略性产业在发展初期,尤其是产品研发初期面临很大的投资风险,不仅需要大量启动资金,产品效果还未知,无法保证,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有风险投资税收政策就会给企业很大支援,而我国这方面的税收政策还有待完善。因此,在税收政策方面还需要根据企业实际需要作出改善,形成一套完整的、系统的额、真正对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有所帮助的税收政策。
四.总结
国与国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技术和人才的竞争,我们国家要想走出自己的一条路就要强化创新意识,坚持发展新兴产业,不断适应时代的要求。毫无疑问,新兴产业的顺利快速发展离不开国家的财政支援。只有国家对其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力度,才能保证企业自主创新,改进技术,进一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此 *** 要意识到财政政策对其的关键性作用,在实际实施中不断发现问题并及时改善,给新兴企业的发展提供实质性的保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稳定快速发展。
范文二: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所谓低碳经济,是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低碳技术创新、优化能源结构为前提,旨在转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降低人们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程度,减少能源的浪费,降低碳的排放量,从而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财政政策则是指 *** 为了带动低碳经济的发展而使用的一些政策激励手段,它不仅保障低碳经济的持续发展,同时对低碳经济也起著调节以及引导的作用。最近几年以来, *** 出台了很多财政方面的政策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并且取得了很多积极效果。但是从目前的实际状况来看,现有的财政政策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必须对促进低碳经济的财政政策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一、我国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主要财政政策
最近几年来,我国出台了很多关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其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节能环保产业的财政支援政策
*** 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支援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一是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中财政奖励资金的投入,奖励资金的额度是按照专案工程中节能技术改造以后,在实践中取得的节能量以及根据有关规定的标准确定的,这种财政政策有利于增加节能技术改造的动力,带动低碳经济发展。二是鼓励节能产品的研发以及惠民,比如说一些高效的节能照明产品的研发与使用,不仅减少了居民用电额度,也降低了能源的浪费。三是加大对再生节能材料利用时的补助,比如说,国家增强对于再生节能建筑材料在再生产过程中的补助,对这部分企业贷款贴息,或实行相应的奖励政策。
二可再生能源的财政支援政策
该政策主要是针对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而言的,旨在通过财政政策的引导,进一步优化我国的能源结构,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如对“金太阳”工程实行财政上的补贴国家对“太阳能屋顶计划”的财政支援对风力发电工程设定专项的财政资金对秸秆回圈利用实行的财政补助对节能汽车或者新能源汽车在推广使用环节的财政补助政策等。
二、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
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制定的一系列财政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产业结构的转变以及调整,带动了我国能源的利用率,推动了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但是,从发展低碳经济这一总体目标而言,目前的财政政策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首先,财政支援的投入力度不高,针对性不强,国家要想大力发展低碳经济,要面对的首要问题便是经济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由于国家对于节能环保技术以及新能源研发与利用技术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援力度仍然较低,缺乏稳定性和长期性,所以财政政策对低碳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国家还需要结合低碳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与支援的力度,以便使低碳经济处于一个长期稳定的发展环境之中。其次,现在的财政政策很多缺乏市场机制的有效引导,我国目前没有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财政政策体系,有关资金与担保方面的市场引导机制不够健全,这就容易造成财政政策的制定脱离低碳经济发展的市场需求,造成财政资金利用率偏低、针对性不强等方面的问题。此外,我国目前也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市场节能服务体系,这都不利于财政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再次,在财政资金的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国家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财政专项资金,但是因为资金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相对滞后,所以在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以及行政审批等环节存在很多的漏洞,导致资金利用效率低,甚至存在专项资金挪用的现象,导致很多节能工程无法正常的运转。
三、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一规范财政资金的投入与管理
为了进一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健全财政资金的投入与管理。一方面, *** 要加大对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这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在对低碳经济的财政投入中,应该重视有关节能减排、开发清洁高效能源、改造低碳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进而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投入,从而为低碳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长期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 *** 要加强有关低碳经济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从而促进低碳经济持续发展。此外, *** 还要明确财政资金支援的重点领域,不断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从而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进行。如加强科技创新方面的扶持力度,多开发一些低碳技术,优化能源利用结构,支援一些低耗能以及清洁能源企业的发展要重视一些污水管理、新能源开发、环保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推动原有的大型企业以及建筑节能方面的技术改造等。
二完善财政补贴细则,引导企业发展低碳经济
利用国家财政补贴机制,引导企业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是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有效方式。所以,各地必须针对当地的实际,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的具体细则。一是要利用财政方面的补贴,给予企业有关环境治理费用以及稀缺资源保护费用方面的补贴,从而引导企业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以及对资源的节约二是对于一些开发使用清洁能源、对废物实行回收再利用的企业,进行贷款贴息三是对自觉进行污水、排放气体治理的企业,在其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四是对使用的清洁能源要进行价格上的补贴五是对企业能源、节能减排等技术方面的改造给予补贴。除此之外,利用国家财政补贴,引导地方 *** 在公交、私人汽车、计程车等汽车领域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以及节能汽车,也能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三健全与之相关的财税制度
针对目前我国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的实际状况,应该加大对现行税收制度的调整以及完善,形成对财政政策的有效补充。对此,要积极研究制定有关环境方面的税收政策,实行环境税与碳税等新型的税种,保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的。第一,要对那些使用之后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征收消费税,并且提高这些产品的税收征收标准,以资源的稀缺程度来制定产品的单位税额。对那些不可再生资源并且稀缺性较大的产品要提高征税比例,以此来提高对于这些能源的利用效率,避免资源的浪费。第二,要开征碳税,碳税的征收不仅有利于资源的节约使用,提高利用效率,也能够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免加剧温室效应。
四制定能源价格财政补偿机制
为了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我国应该把能源直接引入市场机制,并且根据市场中的价格规律以及市场的供需状况,对能源的价格进行有机的调节,最终让环境的成本能够在市场的价格中反映出来,建立起一个系统的完整的能源价格体系。伴随着能源价格体系的建立, *** 部门要进一步建立起科学的有关能源成本的核算体系,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定价机制更加完善,让其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出国际市场中的价格变化情况,以及在国内市场中能源的供求平衡状况。在此基础之上,国家要进一步完善能源价格的财政补偿机制,即通过财政政策上的优化,鼓励开发与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当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价格过高时,要实施财政补偿,减少劣质煤、劣质油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能源,以促进我国能源结构的不断优化,更好地服务于低碳经济的长远发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虽然说,现在有关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很多困难。但是,只要我们努力做好相关的工作,不断健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完善环境与能源方面的相关机制,就一定可以实现低碳经济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