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能源汽车共享方案TBOX?所有新能源车辆是否强制安装T-BOX?
新能源车辆远程监控系统国家标准、各地方政府出台的地方标准都有明确要求:所有新能源车辆(包括商用车和乘用车辆)必须强制安装T-BOX。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的安装率必须达到20%,纯电动车辆必须100%安装。去年开始,市场上大部分的整车厂家在插电式混动车辆上也都安装T-BOX,此举不仅为了满足法规要求,还为满足车企提高售后服务效率和研发数据采集的诉求
新能源车载智能终端是一款精简实用型定位综合管理终端,移动管家YD1688安装便捷,隐蔽性强。具备实时定位监控、新能源汽车及新能源BMS电池管理系统数据采集上报、信号盲区数据补报、不良驾驶事件报警、车辆信号状态采集及报警等实用功能。实时掌握新能源车辆实际运行情况,能有效帮助企业预判电池性能,实时监控车辆及电池状态,同时也为车辆管理提供科学的手段和依据。
可用于多种车型,广泛应用于乘用车,是一款专门针对现代化智能网联汽车需求而设计的T-BOX。该系统可深度读取汽车CAN总线数据,具有双核处理的CPU构架,通过车规级的处理芯片利用新通信技术来实现基于“汽车级”对可靠性、工作温度、抗干扰等方面的苛刻要求。实现车辆信息智能录入、数据采集、远程控制、远程诊断、远程升级等诸多功能。值得一提的是,该终端带汽车信息安全防护功能,可解决车内网络与车外网络设备的安全认证和数据保密问题,可广泛应用于乘用车、新能源汽车及商用车等车型。
电动知家消息,2月1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指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获得国家车辆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
财政补贴标准按三种情况执行: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8〕18号文中《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中补贴标准的50%执行。
2.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9〕138号文有关要求,过渡期期间:
(1)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
(2)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3.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1)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仅对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根据财建〔2019〕213号文要求,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2)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正式文件如下:
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以下简称财建〔2019〕138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以下简称财建〔2019〕213号)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19〕2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现制定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如下:
一、车辆购置补贴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获得国家车辆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另行制定公布。
(一)申请条件
1.对车辆的要求。
(1)享受补贴的车辆须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2)车辆在深圳市范围内的运营里程应当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以下简称财建〔2018〕18号)有关要求,累计达到2万公里。
(3)私人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车辆,不作运营里程要求。
2.对企业的要求。
(1)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财政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以下简称财建〔2015〕134号)要求,确保产品性能稳定并安全可靠、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加强关键零部件质量保证,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保持一致。
(2)根据财建〔2015〕134号文要求,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应当按照扣减国家和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
(3)根据《财政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以下简称财建〔2016〕958号)有关要求,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全面、真实、实时反映车辆的销售、运行情况,并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4)生产企业近三年内在“深圳信用网”未被列入国家推送地方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有关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由生产企业在深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申报的,其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须同时符合上述要求。
(二)补贴标准
根据财建〔2019〕138号文和财建〔2016〕958号文对“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等有关要求,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除外)购置财政补贴标准按以下3种情况执行: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8〕18号文中《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中补贴标准的50%执行。
2.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9〕138号文有关要求,过渡期期间:
(1)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
(2)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3.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1)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仅对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根据财建〔2019〕213号文要求,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2)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三)申请方式及材料
申请车辆购置补贴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注册地在深圳市的,应当向注册地所在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提交申请;注册地不在深圳市的,应当由其在深圳市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向该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提交申请。每个企业每年度原则上不得申请超过两个批次。参照《关于开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办建〔2019〕87号)有关要求,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1.申请报告;
2.当批次车辆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具体信息;
3.当批次车辆信息汇总表及明细表;
4.?当批次车辆购车合同、销售发票和深圳市车辆管理机关印发的行驶证复印件;
5.?当批次车辆销售时扣减国家和地方车辆购置补贴的确认函;
6.注册地不在深圳市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需提供由其注册地地级市以上政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已获得国家补助资金证明原件(附车辆信息明细表);
7.申请补贴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四)审核机制
1.区级审核。各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经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重点抽查后,将符合要求的材料联合区(新区)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等部门上报至市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科技创新部门。
2.市级审核。市发展改革部门对各区(新区)上报的初审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实际推广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会同市公安交警、税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深圳市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深圳市销售的车辆注册登记信息、销售发票、运行情况以及零部件采购发票等进行核实,并就申报车辆在生产、验车、销售等环节是否存在一致性问题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警、市场监督等部门意见。对通过审核拟补助的车辆信息,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市发展改革部门向市财政部门出具公示无异议(含经核查异议不成立)车辆的终审意见,市财政部门根据终审意见向各区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发展改革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补助资金拨付情况。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在深圳市内建设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完成竣工验收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本实施细则所称充电设施是指各类新能源汽车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撒式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包括充电站构筑物、充电站(桩)等充电设备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监控系统的相关配套设施等。
(一)申请条件
1.对充电设施的要求。
(1)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应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
(2)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委第44号令)要求,应当进行节能审查的充电设施项目,需取得市(区)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3)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应当符合《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13)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有关规定。
(4)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规划要求,新建建筑配套建设的充电设施不给予建设补贴。
2.对企业的要求。
(1)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原则上由单一企业申请,且企业注册地在深圳市。
(2)建设企业(以充电设施产权归属为准,下同)在深圳市累计建设的充电设施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申请补贴。同一建设企业首次申领补贴后新增建设总功率达到3000kW的,可再次申请。
(3)建设企业应当建立(或委托建立)企业充电设施安全监控平台,并接入深圳市统一充电设施安全监管平台,全面、准确、实时上传相关信息。
(4)建设企业近三年内在“深圳信用网”未被列入国家推送地方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有关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建设企业委托其他企业运营的,其委托运营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上述要求。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400元/kW建设补贴;对40kW及以上交流充电设备给予200元/kW建设补贴,40kW以下交流充电设备给予100元/kW建设补贴。
(三)申请方式及材料
申请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的企业,应当向其注册地所在区(新区)发展改革(发展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每个企业原则上每年度申请一次。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
2.当批次充电站(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当批次充电站(桩)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报告;
4.由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本市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设施建设标准符合性检测报告;
5.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充电设施《检定证书》;
6.当批次充电站(桩)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书;
7.当批次充电站(桩)消防手续办理证明文件;
8.具备深圳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当批次充电站(桩)《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
9.充电站(桩)年综合能源消耗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需提供市(区)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书;
10.申请补贴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四)审核机制
1.区级审核。各区(新区)发展改革(发展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经现场核实后,将符合要求的材料联合区财政局上报至市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
2.市级审核。市发展改革委对各区(新区)上报的初审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充电设施进行现场核实。对通过审核拟补助的充电设施信息,由市发展改革委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市发展改革部门向市财政部门出具公示无异议(含经核查异议不成立)充电设施的终审意见,市财政部门根据终审意见向各区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发展改革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补助资金拨付情况。
三、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
在我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由生产企业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时按照单位千瓦时专项计提一定额度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在完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后,可按《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9〕1号)有关规定申领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
四、补贴资金下达和拨付
(一)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纳入市发展改革部门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按规定组织预算执行和申报转移支付。
(二)各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根据区(新区)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指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并将年度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市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各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局根据需要组织各区(新区)财政部门牵头开展绩效重点评价或再评价,各区(新区)财政部门按绩效重点评价或再评价结果督促各区(新区)有关部门改进资金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监控和“一致性”抽检常态机制。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的通知》(市监质函〔2019〕531号)等规章和文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整车和动力电池生产、销售、验车等环节随机抽查一定比例产品,进行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整车能耗等关键参数一致性检测。对抽检产品参数与推荐车型目录内参数值不一致的;对由于产品质量在我市引起重大安全事故或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重大质量缺陷的,按型号暂缓或取消地方财政补贴。
(二)加快完善信息监测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监测平台,加快建设市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监控平台,实时接收来自车辆生产企业、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转发的新能源整车运行安全状态、行驶里程和充电量,整车和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充电设施等关键系统故障等信息,动态掌握车辆运营和充电设施运营等情况,加强对享受补贴的新能源车辆和充电设施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六、其他
(一)本细则适用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车辆、完成竣工验收的充电设施以及按专项计提回收处理资金的动力蓄电池。申报主体原则上须在达到申请条件后12个月内申报。本实施细则有效期为5年。
(二)本细则实施后,符合2019年度以前政策但尚未提交补贴申请的,参照本细则规定办理其申请、审核及拨付手续。
(三)市发展改革部门将根据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以及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成本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申报条件、补贴标准和审核流程,并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同意后发布调整后的规定。
(四)?本实施细则由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100年前,福特以流水线作业开启了汽车产业第一次重塑,美国成为全球汽车产业的领头羊;50年前,欧洲车企以多品类产品开启了汽车产业的第二次重塑,全球汽车产业重心从美国转向欧洲;今天,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催动下,中国正在成为汽车产业新一轮重塑的主阵地。
回顾汽车产业百年风雨中的关键节点,一直遵循着相同的逻辑,即从产品创新到产业变革,从企业转型到价值再造,最终完成全方位的产业重塑。过去十年,以特斯拉和国内新造车势力为代表的新兴车企掀起了能源、汽车和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全面创新。如今,大众、通用、宝马、一汽、吉利和长城等一众国内外传统车企也正陆续宣布从“整车制造商”向“科技服务商”转型。
加快脚步的不仅是车企,在互联网已步入下半场,数字技术与实体产业的深度融合成为大势所趋的背景下,互联网科技企业也已注意到了汽车这一产业互联网最大的入口。这是产业潮流,更是大势所趋。
去年11月,腾讯在发布的《汽车产业数字化转型白皮书》中指出,汽车产业正在经历着由传统工业时代向数字时代的巨变,变革围绕产品形态、用户需求和产业价值等方面展开。
这是产业潮流,更是大势所趋。智能化已成为汽车创新的主题,产品创新的背后,是技术、管理和服务等企业运营体系的深度变革。随着汽车企业战略制定、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越来越复杂,数字化便成为了汽车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助推器。
“上天”与“入地”
让出行更安全舒适、让服务效率更优、体验更好、对环境更加友好,一直是汽车产业发展的初心。过去一百多年,从承载车身到非承载式车身,从大排量内燃机到节能型动力总成,从被动安全到主动安全,尽管汽车产业创新的速度不断加快,但始终没有迎来颠覆性变化。
如今,随着云计算、大数据和以自动驾驶为代表的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发展,汽车产业正在从传统工业时代向数字化时代迈进,汽车成为人流、物流、信息流、能源流、资金流相互汇合、碰撞的载体,也是数字化、智能化和网联化变革的前沿阵地。
底层硬件技术是汽车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基础,由于动力和通信方式发生了变革,智能电动车在运行过程中源源不断的产生数据,包括车辆瞬时速度、瞬时耗电量、驾驶员行为等,智能汽车也因此成为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的基本单元和数据节点。
软件技术让汽车产业数字化发展更具想象力,智能化和网联化的发展推动了“软件定义汽车”,汽车更像是一台“轮子上的智能终端”,可以通过OTA等方式开展“FOTA和SOTA”系统和软件升级。在这个过程中,汽车将与外部交互产生大量的应用数据,为商业化发展提供了数据支撑。
那么,在数字化时代,这一轮汽车产业变革的终极方向是什么?这是产业和企业十年来共同思考的问题。
事实上,政策层面已经给出了答案。去年国务院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明确提出:伴随着汽车动力来源、生产运行方式、消费使用模式全面变革,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正由零部件、整车研发生产及营销服务企业之间的“链式关系”,逐步演变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多领域、多主体参与的“网状生态”。
网状生态下,作为多流汇聚的节点,随着高阶辅助驾驶和全自动驾驶功能的演进,智能汽车承载和产生的数据量较传统业态大大增加。同时, 在软件定义汽车、用户定义汽车的时代,要实现对汽车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并撬动企业研发、管理和营销模式的改变,也大大提升了产业变革的复杂程度。
通过数字化,将易于构建新型的、产业级的数字生态,打通各产业间、内外部连接,以新兴产业的技术提高传统产业效率、以传统产业的市场带动新兴产业规模,从而达到1+1>2的效果。“网状生态”是汽车产业变革的方向,融合与连接则是方式,数字化时代为融合和连接提供了基础。要实现“网状生产”,必须实现产业的“上天”和“入地”。
所谓“上天”,意味着“网状生态”下的所有产业端口要实现“全面上云”,并基于云计算重构企业的业务体系,实现全链路的数字化布局,构建数据通路,挖掘数据价值。汽车产业上云之后,还可高效促进国家相关部门的宏观监管。
当前,路上跑的智能电动车每天都会产生数十TB的数据上传至企业级的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控平台,再上传至国家新能源汽车大数据运行平台。国家平台可以协助政府进行产业管理和引导,比如开展补贴清算核查工作,避免骗补等现象的发生。
此外,国家平台还可以协助企业开展业务升级,提升车辆安全性,实现安全预警和技术改进。依托云端大数据,还可以分析用户驾驶行为,开展UBI等创新险种的开发。未来,以数据为纽带的协同应用将更加广泛,基于汽车感知、交通管控、城市管理等信息,构建“人—车—路—云”多层数据融合与计算处理平台,又可以高效促进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的建设。
所谓“入地”,是汽车产业要“全面入图”。无论是自动驾驶还是围绕智能汽车开展的商业活动,都需要高精度地图保驾护航。高精度地图不仅精度高、实时度高,更重要的是可以与服务信息融合。
汽车产业的全面“上云”和“入图”,打通了产业链条各环节之间的壁垒,为企业转型和价值创造奠定了基础。同时,还有助于建立智能汽车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标准体系,明确车用操作系统、车用基础地图、车桩信息共享、云控基础平台等技术接口标准,进而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大数据平台。
颠覆与转型
过去几十年,汽车企业每一项新技术开发和每一款产品上市投入均在数亿、数十亿乃至数百亿的资金量级,并由此构建起了包括研发、设计、制造、 销售和售后等环节在内的完善的商业模式。
但是,由于数字化程度低,各环节之间联动性较差,企业战略决策制定后便很难掉头。由于重资产模式试错成本太高,在过去汽车产业的历次转型中,有数十家汽车企业因决策失误导致功亏一篑,进而被整合并购。
如今,这一产业逻辑得以改变。过去几年,特斯拉和中国新造车势力以“颠覆者”的姿态进入汽车产业,创造了新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并吸引了一众传统车企跟着转型。
企业转型从来不是一件容易事,数字化时代,汽车企业的业务更加全面,软件、硬件、产品、服务多管齐下,相应的全链路业务流程也将迎来转型。在新的业务模式下,提高企业效率,尤其是车辆全生命周期的效率是车企的必然选择。车企的核心竞争力,就成了在单位时间和成本内创造最大的效益。
数字化让汽车企业的前台、中台和后台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打造数字化组织和运营模式,是夯实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推进研发到服务数字化转型,是企业业务能力蝶变的路径。
我们看到,传统车企们已经注意到了产业变革的风向,并积极做出转型和实践。以腾讯为代表的互联网科技企业也深度参与其中,利用数字化技术帮助车企业务全链路的数字化转型。
例如广汽的GIP系统是集信息发布门户、体系落地平台、系统集成平台、统一工作平台、工作沟通平台、移动化办公“六合一”的综合协同管理平台;一汽以业务创新为基础,创建了“EASY”协同办公平台,实现了办公移动化、数字化、千人千面,提升办公效率30%以上。
相比组织和运营的变化,从研发到销售再到全链路打通,更是数字化助力汽车企业变革的关键因素。
在研发领域,腾讯助力长安汽车研发中心打造了HPC(高性能计算)项目,使长安汽车获得了每年最新最强算力的支持,腾讯云在不同场景对不同CAE软件都做了充分的适配,满足长安汽车多样化研发需求。数字化也加快了智能电动车的产品迭代速度,过去汽车产业都是严格遵循5-7年的产品生命周期,现在基本是3年左右的产品周期。
在销售模式上,数字化为车企带来了灵活性,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本质是利用数字化“复制、连接、模拟、反馈”的优势,来实现“转型升级”。
以腾讯汽车云数字营销SaaS解决方案为例,该方案由营销数据服务组件+营销SaaS产品组件+营销运营服务组件组成,可灵活支持车企针对自身营销链路中的痛点做针对性开发应用。
例如针对吉利汽车存在的站点繁冗、供应商各为其政、用户无法做到沉淀浏览等问题,腾讯协助吉利建设和完善营销数据中台系统,沉淀了大量数据资产,助力吉利以智能化营销和运营体系实现数据反哺业务。
车企数字化升级期望重构IT技术的底座,打通全链路,实现数字化的管理、决策和商业模式。越来越多车企搭建了数字化平台开展全域汽车零部件溯源管理系统,车辆所有的硬件从制造到报废实现统一管理,大大提升了企业经营效率,于用户而言,规范化、可追溯的汽车零部件将提高使用便利性和可靠性。
例如蔚来汽车的换电模式,每一块动力电池都有固定的编码,每一块电池都会作为一件商品在企业的动力电池云平台中流转,依托云平台,蔚来可以开展灵活决策,实现电池的跨区域调度。
但需要说明的是,数字化不是万能的,数字化转型仍与汽车产业历史上的大多转型实践一样,具有曲折反复的特点。所以,整车企业在布局数字化转型时,不能一蹴而就,而是要回归企业发展的本质,从 “降本、增收、提效”等企业核心目标出发,以数字化不断调整和修正前进方向。
新形态、新服务
产业变革创造了全新的产品和服务,在新的业态下,汽车企业转型的最终目的是价值再造。从不同的视角看,价值再造的意义有所不同:对车企来说,价值再造代表对车辆全生命周期价值的挖掘;对用户来说,价值再造代表全生命周期的服务。
从商业视角看,汽车企业所有的价值是围绕 “人”产生的,“以人为中心”的数字化,意味着从产品定义、生产制造、数字营销,再到用车服务等全流程各环节,一切由用户来定义,由此催生出全新的商业模式。
过去汽车企业用户服务遵循“1×N”法则,由于用户服务仅仅围绕车辆本身这一“硬件”,双方是“矛盾”的关系,用户较少感受到企业的服务态度和关怀。现在,汽车企业的用户服务变成了 “M×N”法则,M代表车企在车辆全生命周期内给用户提供的服务,是一个增量,因此双方变成了“伙伴关系”。
由于百年积累,传统车企的N,即用户保有量和新增量在一段时间内会仍然高于特斯拉和中国新造车势力。但随着智能汽车潮流的发展,后者的销量爆发性增长的势头迅猛,传统车企的压力显而易见。
在数字化时代,用户买车买的是“硬件+软件+服务”,车企所做的一切都是为用户创造极致的产品体验,并聚集优质资源为用户提供生态化服务。所以,对于新势力来说,增加用户是扩大价值的可行方式。而对传统企业来说,扩大服务则是创造价值唯一的途径,这也正是传统车企数字化转型最重要的意义。
未来,用户能感受到的车企服务主要包括硬件服务、软件服务和使用服务三大部分。其中,硬件服务变革主要是C2M,也就是用户定义汽车。
数字化时代的C2M是打通了用户和工厂,用户可以在移动端“DIY”车辆,工厂按照用户定义制造交付。例如腾讯联合吉利旗下广域铭岛共建工业互联新生态,共同开发大规模柔性定制C2M套件,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及新型智能制造技术,实现市场用户、生产企业和供应链资源的高度协作。
同样需要说明是,C2M与原来的“选装包”模式有本质区别,选装包模式本质上是车企定义的,用户只有选择权,而C2M模式本质是用户定义,车企只是提供原料。
相比硬件服务,用户对软件服务和用车服务则要熟悉得多。软件服务结合自动驾驶正在带给人们对汽车的全新认识,依托自动驾驶数据中心和用户习惯数据中心,汽车不仅是出行工具,更像是智能服务管家。
未来的汽车生态也将不只是围绕车本身打造,而是会延伸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何在硬件之外,针对软件和用户服务探索更加富有潜力的价值增长点,正是所有车企面临的挑战和全新机遇。
可以肯定的是,在跨界融合数字化技术的助力下,当前的新机孕育着无限前景。而无论是传统车企还是新兴车企,几乎还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