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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 Group获得45MW印度屋顶光伏项目太阳能组件订单

沉静的金鱼
疯狂的耳机
2023-01-27 08:53:57

REC Group获得45MW印度屋顶光伏项目太阳能组件订单

最佳答案
安详的短靴
悲凉的小虾米
2026-04-22 01:47:02

REC Group获得了45MW印度屋顶光伏项目太阳能组件订单。这一项目是按照可再生能源服务公司屋顶模式开发的。根据该模式,开发商将屋顶系统出租给屋顶所有者。

REC Group于六月和七月与印度公司Cleanmax Solar(16MW屋顶项目)、Fourth Partner Energy(22MW公共准入项目)和SunSource(7MW屋顶项目)签署了这些合同。

在供应的组件中,有近40MW都是REC的TwinPeak 2S 72 Series产品,其中包括了半切PERC电池和双面组件设计。公司表示,在遮蔽条件下,半切PERC电池和双面组件设计的性能更佳。

REC印度次大陆负责人Rohit Kumar向PV Tech表示,REC Group去年为印度供货145MW,其中60MW是屋顶项目产品,85MW是地面电站项目产品。今年,公司会在9月底供货100MW,其中70MW将用于屋顶项目。

“到目前为止,今年的销售额都在向屋顶项目转移。但是,一个公用事业项目就可以改变这种平衡状态,而且每个季度的情况都不一样。”

尽管如此,他表示,印度越来越多的开始考虑使用可再生能源服务公司模式,很多大型公司签署了更多的购电协议。

“当下的印度市场高度分散,有数百家公司参与其中。但整合主要出现在可再生能源服务公司所在的级别,其中起带头作用的是Fourth Partner、CleanMax还有其他数家公司。”

REC Group的总部位于挪威,运营总部位于新加坡。

最新回答
等待的酒窝
温暖的飞机
2026-04-22 01:47:02

2019年,苏司兰的装机容量下降了50%,至460MW,原因是其不稳定的财务状况带来了运营上的困难。公司亏损的另一个原因是被竞争对手抢走订单;这家西班牙-德国合资的代工企业,西门子歌美飒造成苏司兰损失了453MW的订单。

西门子歌美飒已成为2019年印度领先的风机供应商,去年印度新增的240亿瓦电力中,西门子歌美飒占了30%,而苏司兰只占19%,远低于上年同期的41%。

怡然的小馒头
成就的唇彩
2026-04-22 01:47:02

阿达尼集团(Adani Group)是印度国内最大的基础设施企业,业务范围涉及发电输电、煤炭等能源开采领域,并且正在进军可再生能源、机场、数据中心和国防领域。

该集团为印度新首富高塔姆·阿达尼(Gautam Adani)所有。在当今印度的贸易中,阿达尼集团在市值竞争方面已经超过了塔塔集团。

公司业务:

阿达尼集团是印度国内最大的基础设施企业,业务范围涉及发电输电、煤炭等能源开采领域,并且正在进军可再生能源、机场、数据中心和国防领域

路透社当地时间2022年5月16日报道,阿达尼集团当地时间周日在一份声明中说,该集团收购了全球最大水泥制造商瑞士豪瑞公司(Holcim)在印度的水泥业务的股份,成为该国第二大水泥生产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 阿达尼集团

热情的蜗牛
无奈的茉莉
2026-04-22 01:47:02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世界各国将会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通过制定新的能源发展战略、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从目前可再生能源的资源状况和技术发展水平看,今后发展较快的可再生能源除水能外,主要是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方式包括发电、制气、供热和生产液体燃料,将成为应用最广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风力发电技术已基本成熟,经济性已接近常规能源,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将会保持较快发展。太阳能发展的主要方向是光伏发电和热利用,近期光伏发电的主要市场是发达国家的并网发电和发展中国家偏远地区的独立供电。太阳能热利用的发展方向是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并以常规能源为补充手段,实现全天候供热,提高太阳能供热的可靠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向太阳能供暖和制冷的方向发展。

总体来看,最近20多年来,大多数可再生能源技术快速发展,产业规模、经济性和市场化程度逐年提高,预计在2010-2020年间,大多数可再生能源技术可具有市场竞争力,在2020年以后将会有更快的发展,并逐步成为主导能源。 多年来,世界各国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是:

1、目标引导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1997年,欧盟提出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将从1996年的6%提高到2010年的12%,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从1997年的14%提高到2010年的22%。2007年初,欧盟又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要求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占到全部能源消费的2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到全部发电量的30%。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印度、巴西等国也制定了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引导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2、政策激励

为了确保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的实现,许多国家制定了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规和政策。德国、丹麦、法国、西班牙等国采取优惠的固定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实行可再生能源强制性市场配额政策,美国、巴西、印度等国对可再生能源实行投资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

3、产业扶持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许多国家十分重视可再生能源人才培养、研究开发、产业体系建设,建立了专门的研发机构,支持开展可再生能源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服务等工作。发达国家不仅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和开发活动,而且特别重视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经过多年的发展,产业体系已经形成,有力地支持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4、资金支持

为了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许多国家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对技术研发、项目建设、产品销售和最终用户提供补贴。美国2005年的能源法令明确规定了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发展的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德国对用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提供40%的补贴。许多国家还采取了产品补贴和用户补助方式扩大可再生能源市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可再生能源,有力地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发展。

优美的书本
傲娇的战斗机
2026-04-22 01:47:02
亲,您想投资印度吗?

印度新政府为中国企业带来丰富商机

印度新政府于2014年7月10日发布其首份2014-15财年联邦预算案。这是新政府公开阐明其经济政策的第一次机会。新一届印度总理莫迪向来欢迎中国公司投资印度,大多数中国企业对其已颇为熟悉。这也是30年来的第一次,获胜党亦为取得下议院多数党地位的政党。这意味着政府政策将更为稳定,投资项目将面临较少的政治障碍。因此,从诸多方面来看,这是中国公司30年来在印度投资的最好时机。

正如所期望的,印度新政府首份预算案涉及对多个行业中国企业的利好消息。其中一些总结如下:

1. 房地产业

•为鼓励外资投入印度乡镇房地产项目,对项目最低建筑面积的要求由5万平米降至2万平米。

•最低资本要求也已由1,000万美元降至500万美元。

•此外,项目总预算的30%及以上用于低成本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不受最低建筑面积和资本要求的限制。

•最短投资期限仅为3年。

2. 制造业与电子商务

•政府已经宣布,制造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可借力电子商务模式在印度市场销售其产品。

•这也将使得外国投资者可直接接触到客户,而无需面对零售业的任何限制。

3. 住房和城市基础设施

•得益于税收优惠政策,市场期待已久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得到推动。REITS发起人的资产转让交易获准可延期纳税。

•政府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以增进住宅市场交易,并明显倾向于推动低成本保障性住房市场发展,包括放宽对此类项目的外国直接投资(FDI)要求。

•政府还拨出10亿美元预算,利用卫星城镇的可用基础设施,致力于打造100座“智能城市”。

•预计在未来10年,将以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模式在500个城市居住区开展现有的基础设施现代化和新设施建设等工作。

4. 基础设施

•PPP模式将被修改,以使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商承担较小风险。

•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开始发电、配电和电力传输的煤炭发电项目将可享受所得税优惠。

•已投产或将在2015年3月前投产的电力项目将得到充足的煤炭供应。

5. 可再生能源

•作为实现能源安全的可行替代方案,发展太阳能一直备受关注。相应措施包括:(i)为贾斯坦邦、古吉拉特邦、泰米尔纳德邦、安得拉邦和拉达克等地的超大型太阳能发电项目拨出8,300万美元(通过印度太阳能公司);(ii)拨出6,600万美元用于设立太阳能驱动的农业泵组及水泵站;及(iii)拨出1,600万美元用于1兆瓦运河沿岸太阳能电站建设。

•与可再生能源有关的关键问题之一在于如何处理由于电网基础设施不足而投入商业运营的发电厂的电力。针对这一问题,预算案提出“绿色能源走廊项目”,将可再生能源引至全国各地。

•5%的优惠基本关税已扩展至在印度建设太阳能项目所需的机械设备。还有各种相关商品类目将实施免税。

6. 矿产,煤炭,石油和天然气

•将通过PPP模式建设一个总长15,000公里的广阔的天然气运输网络(国家输气管道网络)。

•将修订1957年《矿藏和矿物(发展和规范)法案》,以鼓励投资采矿业,并引入可持续开采的做法。这是一个重要举措,可改善陈旧立法造成的极其不易在采矿业进行投资的局面。

7. 项目融资

•为促进向基础设施项目提供长期资金及融资结构的灵活性,预算案提出“5/25模式”,即允许银行向基础设施项目给予25年期贷款,且5年以后该项贷款可转予其他金融机构。这将使得贷款期限与项目周期相匹配。目前此类项目贷款期限限于10 - 12年,因此项目开发方不得不承受偿付本金的巨大压力。这一改变将减轻其偿债压力,改善现金流。

•银行向基础设施项目提供长期贷款,将被允许毋须遵守存款准备金率(CRR),法定流动率(SLR)和重点行业贷款规范等要求。这将显著增加银行可借贷给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银行还可在国际金融市场包括债券市场专门为向基础设施行业贷款进行融资,而无需拨出资金以满足CRR和SLR的要求。

•预算案还提出针对REITS和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INVITS)的一些激励措施,包括税收激励。这将增加项目开发方可用在项目资本投入上的资源,并减轻银行系统的压力。

•“市政债务汇集融资机制”(为促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而发起,贷款给市政机构或公司在PPP模式下开发项目)已由8亿美元增加10倍至80亿美元,并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

8. 铁路

•艾哈迈达巴德和勒克瑙地铁项目获得1,600万美元预算投入。

•1.66亿美元将用于铁路线连通性提升,5亿美元将用于东北地区铁路建设。。

•单独发布的铁路预算还准许外国投资在PPP模式下投资于铁路基础设施建设。

9. 港口,机场和运输

•将在阿拉哈巴德和霍尔迪亚之间启动“Jal Marg Vikas”项目。项目将覆盖1,620公里,并允许至少1,500吨的载具在国内水域进行商业运输。项目总成本预计为7亿美元,需6年完成。

•将新建16个港口,与内陆公路和水路有机整合。这一举措预计也将使得相关基础设施显著扩张。

•在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修建新机场的计划也将推出。

10. 道路

•印度国家公路管理局(NHAI)和国家公路运输有关机构将投资62亿美元用于建设高速公路。

•NHAI还将拨出8,300万美元,发展工业走廊。

•一年内将实现建成8,500公里国家高速公路的目标。

该联邦预算案仅为新政府执政开局之作。新政府预计将在今后10年执掌印度。显而易见,新一届政府将通过增加在所有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力求持续改善印度经济状况。现实情况是,即使所有业内领先的印度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参与到所有这些项目中来,也将不足以满足项目需求。因此,对于中国企业而言,现在正是进入印度市场,作出长期投资的绝佳时机。

欲了解更多有关最新的印度联邦预算案或中国企业在印投资机会的任何其他信息,欢迎与我们联系:china@indiabourse.com 白大山先生

文章来源【印度之窗】

阳光的雨
美满的钥匙
2026-04-22 01:47:0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第四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第二章 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定资源调查的技术规范。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调查结果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汇总。

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结果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能源需求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予公布。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总量目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并予公布。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规划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

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九条 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进行科学论证。第三章 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第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制定、公布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第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并网技术标准和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的有关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国家标准。

对前款规定的国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技术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列为科技发展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纳入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进步,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可再生能源知识和技术纳入普通教育、职业教育课程。第四章 推广与应用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第十四条 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第十五条 国家扶持在电网未覆盖的地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为当地生产和生活提供电力服务。

怕黑的冬天
酷炫的鼠标
2026-04-22 01:47:02
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几个方面:

首先是建立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他建议要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各级政府根据中长期规划的要求制订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通过优惠的价格政策和强制性的市场份额政策,以及加大政府投资及资本市场投融资,实施政府特许权、政府采购等措施,培育持续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场。

其次是改善市场环境条件。国家电网企业和石油销售企业要依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承担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和生物液体燃料的义务。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和生物液体燃料进入石油销售系统的运行管理规定。有关部门还要抓紧制定可再生能源应用于建筑节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工程规范和建设管理规定;

第三要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各级财政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可以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予以支持,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等给予适当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最后要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石定寰提出,加快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的基础在于加强科技创新。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科技投入,国家各类科技发展规划要大力支持产学研合作,开展可再生能源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整合现有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资源,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环境,鼓励创新,加快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

懦弱的鸡
光亮的裙子
2026-04-22 01:47:02
白色污染就是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比如一次性泡沫快餐具还有我们常用的塑料袋等.它对环境污染很严重,埋在土壤中很难分解,会导致土壤能力下降,如果焚烧会导致大气污染,所以现在提倡不用或少用此物,购买东西时最好自备工具,减少它的利用.

一、“白色污染”的现状及其危害

塑料制品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有质轻、防水、耐用、生产技术成熟、成本低的优点,在全世界被广泛应用且呈逐年增长趋势。塑料包装材料在世界市场中的增长率高于其它包装材料,1990-1995年塑料包装材料的年平均增长率为8.9%。

我国是世界上十大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国之一。1995年,我国塑料产量为519万吨,进日塑料近600万吨,当年全国塑料消费总量约1100万吨,其中包装用塑料达211万吨。包装用塑料的大部分以废旧薄膜、塑料袋和泡沫塑料餐具的形式,被丢弃在环境中。这些废旧塑料包装物散落在市区、风景旅游区、水体、道路两侧,不仅影响景观,造成“视觉污染”,而且因其难以降解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

据调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的3%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4万吨;上海市生活垃圾的7%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9万吨。天津市每年废旧塑料包装物也超过10万吨。北京市每年废弃在环境中的塑料袋约23亿个,一次性塑料餐具约2.2亿个,废农膜约675万平方米。人们对此戏称为“城郊一片白茫茫”。

“白色污染”,的主要危害在于“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

1、“视觉污染”。在城市、旅游区、水体和道路旁散落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影响城市、风景点的整体美感,破坏市容、景观,由此造成”视觉污染“。

2、“潜在危害”。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环境后,由于其很难降解,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首先,废旧塑料包装物混在土壤中,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将导致农作物减产;第二,抛弃在陆地或水体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在动物园、牧区和海洋中,此类情况已屡见不鲜);第三,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很难处理:填埋处理将会长期占用土地,混有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适用于堆肥处理,分拣出来的废塑料也因无法保证质量而很难回收利用。

目前,人们反映强烈的主要是“视觉污染”问题,而对于废旧塑料包装物长期的、深层次的“潜在危害”,大多数人还缺乏认识。

二、国内外防治“白色污染”的一般做法

1、国外防治”白色污染“的有关情况

早在1985年,美国入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就已达23.4公斤,日本为20.1公斤,欧洲为15公斤。进入九十年代,发达国家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的数量更多(我国1995年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和其它塑料制品为13.12公斤)。从消费量来看,似乎发达国家的“白色污染”应该很严重,实则不然。究其原因,一是发达国家很早就严抓市容管理,很少有人随手乱扔废旧塑料包装物,基本消除了“视觉污染”。二是发达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较高。以美国为例,80年代以前,处置废塑料主要方式是填埋,后来发现塑料长期不降解,九十年代以后,他们转而走回收利用的路子。

现在已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分类回收系统,大部分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回收利用,少部分转化为能源或以其它方式无害化处置,也基本消除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潜在危害。

美国制定了《资源保护与回收法》,对固体废物管理、资源回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技术研究、系统建设及运行、发展规划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加利福尼亚、缅因、纽约等10个州先后出台了包装用品的回收押金制度。日本在《再生资源法》、《节能与再生资源支援法》、《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法》等法律中列专门条款,以促进制造商简化包装,并明确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各自的回收利用义务。德国在《循环经济法》中明确规定,谁制造、销售、消费包装物品,谁就有避免产生、回收利用和处置废物的义务。德国的《包装条例》将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包装材料的义务与生产、销售、消费该商品的权利挂钩,把回收、利用、处置的义务分解落实到商品及其包装材料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细微环节,因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2、我国防治”白色污染“的方法及其利弊分析

目前我国开始从行政和技术两个方面采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

在行政方面,一是加强管理。例如,社会上较为关注的铁路两侧的”白色污染“问题,通过加强管逗已取得显著改观。铁路部门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在沿线分区划段包干。部分旅客列车采用袋装垃圾,禁止旅客向窗外抛弃废物。乘务员也不象以前那样,将车箱垃圾直接扫出窗外,而是将垃圾袋卸在车站,由车站集中处理。目前,采用袋装垃圾的列车越来越多,随意向车外扔垃圾的现象越来越少。已有2.9万公里的线路两侧基本消除了“白色污染”。实践证明,加强管理是防治“白色污染”的有效手段。

第二,禁止使用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杭州是我国最早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杭州市于1995年9月15日由市容环卫局、工商局、卫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泡沫塑制快餐盒的通告》,将此通告在《杭州日报》上连续刊登三天。管理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一些个体流动商贩仍在出售泡沫塑料餐具。最近,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第35条规定:禁止销售、使用泡沫塑料制作的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违者可处500~5000元罚款。该《条例》将于1997年9月15日起实施。武汉、哈尔滨、福州、广州、厦门、宁波、汕头等城市也颁布了有关政策、法规,禁止本地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白色污染”的危害。但从实践的结果来看,单靠禁止是很难彻底解决“白色污染”问题的,上述颁布禁令的城市都要求用纸制品或可降解塑料制品代替原来的难降解的泡沫塑料制品。但是替代品在价格和品质上均无法与普通塑料制品竞争。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行政命令,不考虑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操作起来是很困难的。

第三,强制回收利用。清洁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可以重复使用,或重新用于造粒、炼油、制漆、作建筑材料等。回收利用符合固体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通用原则。回收利用不仅可以避免“视觉污染”,而且可以解决“潜在危害”,缓解资源压力,减轻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负荷,节约土地,并可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是一个标本兼治的好办法。但回收利用应该在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垃圾之前。从垃圾场里重新分拣废旧塑料包装物,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废塑料的利用价值也很低。因分拣出来的废塑料制品太脏,也难以按材质分类,质量无法保障。北京市环保局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回收利用为主,替代为辅,区别对待,综合防治”的技术路线。1997年6月1日,北京市环保局与市工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对废弃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须回收利用的通告》,要求在北京市生产、经销一次性塑质餐具(包括托盘、碗、杯等)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负责回收利用废弃餐具,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利用。《通知》还规定1998年的回收率必须达到30%,1999年达到50%,2000年达到60%。《通告》发布后,生产、经销单位和个人立即到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提出自己的回收利用计划和具体保证措施。这是北京市解决“白色污染”的一个突破口。在取得实效后,将逐步增加强制回收利用的废塑料制品的种类和比例,最终消除“白色污染”。天津市环保局完成了《天津市防治“白色污染”工程可行性调研报告》,提出了一整套防治方案,确定通过回收再利用达到节约资源、消除污染的目的。目前正在制定“回收利用计划书”、“试点工作运行图”、“试点工作进度大纲”,并在筹备成立“天津市‘白色污染’防治产业协会”。

在技术方面,一是采取以纸代塑。纸的主要成份是天然植物纤维素,废弃后容易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因此可以解决前面所说的“潜在危害”,但也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首先造纸需要大量的木材,而我国的森林资源并不富裕;其次造纸过程中会带来水污染。另外,在性能、成本等方面,纸制品尚不能与塑料制品抗衡。目前,我国也有以甘蔗杆、稻草为原料生产一次性餐具的做法,但尚处于试验阶段。

二是采用可降解塑料。在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剂(如淀粉、改性淀粉或其它纤维素、光敏剂、生物降解剂等),使塑料包装物的稳定性下降,较容易在自然环境中降解。目前,北京地区已有19家研制或生产可降解塑料的单位。试验表明,大多数可降解塑料在一般环境中暴露3个月后开始变薄、失重、强度下降,逐渐裂成碎片。如果这些碎片被埋在垃圾或土壤里,则降解效果不明显。使用可降解塑料有四个不足:一是多消耗粮食;二是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仍不能完全消除“视觉污染”;三是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不能彻底解决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四是可降解塑料由于含有特殊的添加剂而难以回收利用。

三、我国在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防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没有全国性的专门法规

防治“白色污染”不能光靠企业或个人的自觉性,应有强制性措施,约束公民和餐饮、交通等行业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如,要求企业或个人对自己生产、经营、消费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对随意抛弃、堆放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等。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这方面的全国性法规。

2、缺少相关的经济政策

要调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加工、利用企业的积极性,需要给予这些企业以优惠政策。现有的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尚不足以使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行业形成良性的市场机制。为了不增加政府负担,同时体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应要求产生废物者自行回收利用,不能自行回收利用的企业或个人要交纳回收处理费,用于对回收利用者的补偿。这种做法在国外已较为普遍,我国,目前还没有这类经济政策。

3、管理工作跟不上

城市、风景旅游区、交通干线、水域的“白色污染”主要是管理不力造成的。餐饮、商业、铁路、水运部门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没有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听任顾客直接扔在地上或水中,甚至一些工作人员对已收集起来的废物又抛弃到车窗外或水中。城市街道和旅游区的配套设施还不健全,商场、饭店、公园等繁华地段的垃圾箱密度太低,还没有设置分类垃圾箱。市容环卫部门虽有规定禁止乱扔废物,但执法、检查的人员少,有法不依、有禁不止的现象较为普遍。

4,管理思想不统一。

我国相当多的地区对“白色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防治“白色污染”问题还未提上议事日程。有的地方主张以纸代塑或使用可降解塑料来解决“白色污染”,有的地区则主张靠回收利用来解决问题,管理思想还不统一。

5、人们的环境意识还靠进一步提高

城市居民的环保观念虽比前几年有所提高,开始关注环境问题,但还没有落实到自身的行动上,随手抛弃废物,乱倒、乱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随处可见。新闻媒介对“白色污染”的报导大多集中在以纸代塑和采用可降解塑料等技术方面,缺少对居民日常行为的引导教育。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没有责任感,既没有履行义务的内在动力,也没有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外部压力。

四、防治“白色污染”的对策建议

总结国内外防治“白色污染”的实践经验,结合目前“白色污染”现状及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国防治“白色污染”应遵循“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原则。

防治“白色污染”,首先要解决“视觉污染”问题,使市容、景观有明显改善。这主要是靠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要依法强化管理,促使企业和个入对自己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妥善收集、处理。防治“白色污染”,更重要的是解决废旧塑料包装物对生态环境长期的、深层次的危害。这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回收利用的法规和经济政策,对废旧塑料包装物实施全面回收利用;防治“白色污染”,还应加强研究开发符合实际的替代(绿色)包装用品。现就加速我国防治“白色污染”的进程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防治“白色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白色污染”危害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教育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愤。在自身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的同时,积极制止身边的不良行为。

2、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管理。按照“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防治原则,一是加强对“白色污染”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和教育市民自觉防治“白色污染”;二是对大量产生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业(如铁路、水运、民航、旅游、饭店、餐饮、零售等),要通过强化管理,改变无人负责、无序堆放、随意抛弃的现象;三是采取强制措施,从回收集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如一次性泡沫餐盒)入手,逐步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率;四是加强替代包装产品的开发、研究,努力减少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等。

3,尽快制定颁布国家防治“白色污染”的有关法规,明确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回收利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应对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分别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和引导政策,控制不易回收利用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鼓励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率。

4、制定适当的经济政策,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除“白色污染”的良性运作机制。运用经济手段,鼓励和促进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防治“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谨慎的帆布鞋
能干的金毛
2026-04-22 01:47:02

随着人类对地球资源的无节制的获取和利用,地球的有限资源将在未来的几百年枯竭,地球的生态系统也会受到巨大的影响。人类只有减少非再生能源的使用,逐渐向可再生能源转型,这样才可以维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核能等。

可再生能源的意义。地球上的不可再生资源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这些资源探明的储备量已经远远无法满足人类的使用了。石油只够使用50年,天然气只够使用60年,而煤炭只够使用200年,其他金属矿产只够使用不到200年,不过虽然人类技术的提高,金属的回收利用的效率也会提升。人们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能源危机。除了能源危机以外,不可再生资源的燃烧和利用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和温室气体,多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巨大的。所以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就是人类的未来,而且这些能源最大的优点是清洁无污染。

可再生能源的种类。可再生能源中最常见的就是太阳能,该能源主要来自于太阳辐射,目前人类的卫星和航天器都用太阳能提供持续的动力,未来可以提高给汽车和飞机使用,也可以普及居民用电,光伏产业目前已经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风能是地球表面空气的运动而产生的,风力发电是目前最常见的使用领域。水能和潮汐能都是利用水的运动而产生的能源,目前主要用于发电,这类能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生物能主要包括沼气、生物制氢、生物燃料乙醇等,但是该能源如果不合理的开发会对生态系统造成影响。核能是人类文明最重要的发现,虽然技术含量较高,但是能源的持续性较好,而且宇宙中的原材料是取之不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