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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带发运煤炭多久采样

健忘的网络
结实的御姐
2023-01-26 22:21:35

在煤炭系统采样这个概念中,有质量间隔术语,什么是质量间隔

最佳答案
等待的背包
现实的紫菜
2026-04-25 04:25:43

煤炭系统采样按煤样的不同(大堆、煤流(皮带)、车皮)其采样方法也不同,一般需要几十个子样。

如车皮采样,根据输送量大小和批量大小一般可以3-20分钟一次,而所采取的不同煤样的质量是有差异的,按时间间隔变化而对应的质量变化应该就是质量间隔。

最新回答
发嗲的超短裙
瘦瘦的长颈鹿
2026-04-25 04:25:43

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

2002-03-10发布 2002-10-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煤质量抽查方法和验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煤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检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11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eqv ISO1171)

GB/T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eqv ISO 1928)

GB/T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eqv ISO 334\ISO 351)

GB 474­-1996 煤样的制备方法(eqv ISO 19881975)

GB 475-­1996 商品煤样采取方法(epv ISO 19881975)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检验值inspected value

检验单位按国家标准方法对被检验批煤进行采样、制样和化验所得的煤炭质量指标值。

3.2

报告值 reported values

被检验单位出具的被检验批煤的质量 指标值,包括被检验单位的测定值或贸易合同约定值、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

3.3

质量指标允许差tolerance of quality parameter

被检验单位对一批煤的某一质量指标的报告值和检验单位对同一批煤的同一质量指标的检验值的差值在规定概率下的限值。

3.4

采样基数 base for sampling

抽查或验收时,实施采样的批煤量。

4 商品煤质量抽查方法

4.1 方法提要

煤炭质量抽查单位从被抽查批煤中采取一个或数个总样,然后进行制样和有关项目测定,以抽查单位的报告值(3.2)与抽查单位的检验值(3.1)进行比较,对被抽查批煤的质量进行评定。

4.2 检验项目

4.2.1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

检验发热量(或灰分)和全硫。

4.2.2 冶炼用精煤:

检验全水分、灰分和全硫。

4.3 煤样的采取、制备和化验

4.3.1 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

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应经过专门的煤炭采样、制样和化验技术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

4.3.2 煤样的采取

4.3.2.1 采样机械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采样器开口尺寸应不小于被采样煤炭最大粒度的2.5倍;

b) 移动煤流采样器应能截取一煤流全断面作为一子样;静止煤中采取的子样质量应符合GB/475—1996要求;

c) 经有资格的部门鉴定采样无系统误差、精密度达到GB475—1996要求。

4.3.2.2 采样地点

煤样应从被抽查单位销售或待销煤炭中,在移动煤流或火车、汽车载煤中采取,一般不直接在煤堆和轮船载煤中采取,而应在堆(装)煤和卸煤过程中、从转运煤流或小型转运工具如汽车载煤中采取。在特殊情况下,可从煤堆上分层采取,也可从高度小于2 m的煤堆上直接采取。

4.3.2.3 采样基数

抽查煤样的采样基数一般为1 000 t或一个发运批量。在采样基数小于和等1 000 t时,至少应为一个作业班的生产、堆存或运输量。在用被抽查单位的测定值进行质量评定时,抽查单位和被抽查单位的采样单元应相同。

4.3.2.4 采样方法

4.3.2.4.1 煤样按GB475—1996规定采取。当采样基数小于和等于 1 000 t时,采取1个总样;大于 1 000 t时,可采取1个或多个总样。

4.3.2.4.2 总样的子样分布除遵守GB475—1996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原则:

a) 在火车顶部采取原煤和筛选煤煤样时,抽查煤样和非抽查煤样的子样应分布在不同的对角线、不同的垂直平分线上或错开的小方块中,并将可能重合的采样点在最近的距离内错开;采取洗煤(包括洗煤和其他洗煤)煤样时,子样的起位置应随机错开。

b) 在汽车顶部采样时,根据每车子样数目,按a)条所述方法将抽查煤样和非抽查煤样的子样错开。

4.3.2.4.3 采样应由挫败查单位两名以上人员进行,并参照附录A(资料性附录)作好记录。

4.3.3 煤样的制备

4.3.3.1 煤样按GB474—1996和有关测定方法规定的粒度进行制备。

4.3.3.2 煤样缩分一般应使用二分器,煤样粒度过大或煤样过湿时,可用堆锥四分法进行缩分。

4.3.3.3 全水分煤样在一般分析煤样的制备过程中抽取。制样过程中应避免水分损失。

4.3.3.4 煤样可在采样后就地制成实验室煤样、带回抽查单位进一步制成分析用煤样。

4.3.4 煤样的化验

4.3.4.1 全水分按GB/T 212 测定。

4.3.4.3 发热量按GB/T 213 测定。

4.3.4.4 全硫按GB/T 214 测定。

4.4 煤炭质量的评定

4.4.1 质量评定指标

4.4.1.1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以干基高位发热量(或干基灰分)和干基全硫作为质量评定指标。

4.4.1.2 冶炼用精煤,以全水分、干基灰分和干基全硫作为质量评定指标。

4.4.2 质量评定指标允许差

商品煤质量抽查的各项质量评定指标允许差如表1、表2和表3所示。

4.4.3 质量评定

4.4.3.1 单项质量指标评定

4.4.3.1.1 按被抽查单位报告的测定值计价的商品煤的单项质量指标评定:被抽查单位的报告值和抽查单位的检验值的差值,满足下述条件时,该项质量指标评定为合格;否则评为不合格。

a) 灰分(Ad)

(报告值一检验值)≥表1规定值

b) 发热量(Qgr.d)

(报告值一检验值)≤表1规定值

c) 全水分(Mt)

(报告值一检验值)≥表2规定值

d) 全硫(St.d)

(报告值一检验值)≥表3规定值

表1 灰分和发热量允许差

煤的品种 灰分(以检验值计)

Ad/ % 允许差(报告值­—检验值)

Δad/ % Δqu.d/(MJ/kg)

原煤和筛选煤 >20.00~40.00

10.00~20.00

<10.00 -2.82

-0.141Ad

-1.41 +1.12

+0.056 Ad

+0.56

非冶炼用精煤 — —1.13 按原煤、筛选煤计

其他洗煤 — —2.12-

冶炼用精煤 — —1.11 —

表2 全分允许差

煤的品种 允许差(报告值—检验值)%

冶炼用精煤 —1.1

表3全分允许差

煤的品种 全硫(以检验值计)St.d/% 允许差(报告值—检验值)%

冶炼用精煤 <1.00

≥1.00 -0.16

-0.16St.d

其他煤 <1.00

1.00~2.00

>2.00~3.00 -0.17

-0.17 St.d

0.34

4.4.3.1.2 按贸易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计价的商品煤的单项质量指标评定:以被抽查单位报告的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和抽查单位的检验值、按4.4.3.1.1规定进行评定,但各项指标的实际允许差按式(1)修正:

T=T0 /……………………… (1)

式中:

T 实际允许差,%或MJ/kg

T0 表1、表2和表3规定的允许差,%或MJ/kg。

注1:当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为一数值范围时,全水分、灰分和全硫其约定值的上限值为被抽查单位报告值,发热量取下限值为报告值。

4.4.3.2 批煤质量评定

4.4.3.2.1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以灰分计价者,于基高位发热量和干基全硫都合格,该批煤质量评为合格,否则该批煤质量评为不合格。

4.4.3.2.2 冶炼用精煤:全水分、灰分和全硫三项都合格,该批煤质量评为合格,否则该批煤质量评为不合格。

4.5 抽查报告

抽查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抽查单位名称、地址;

b) 被抽查单位名称、地址;

c) 采样时间、地点、气候状况和人员;

d) 抽查产品品种、规格和数量;

e) 样品数量、包括总样数量和质量、子样数量和质量;

f) 测定项目和依据标准;

g) 试验数据;

h) 质量评定结论;

i)主要检验人员、审查人员、批准人员。

5 商品煤质量验收方法

5.1 方法提要

由买受方从收到的、出卖方发给的一批煤中采取一个或数个总样,然后进行制样和有关项目测定,以出卖方的报告值和买受方的检验值进行比较,对该批煤质量进行评定。

5.2 检验项目

5.2.1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

检验发热量(或灰分)和全硫。

5.2.2 冶炼用精煤:

检验灰分和全硫。

5.3 煤样的采取、制备和化验

5.3.1 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

同4.3.1。

5.3.2 煤样的采取

5.3.2.1 采样机械

同4.3.2.1。

5.3.2.2 采样地点

煤样应从买受方收到的批煤中,在落地之前,在运输工具如皮带、火车、汽车以及轮船卸煤用的皮带、汽车或其他小型运输工具载煤堆中,用迁移煤堆并在迁移 过程中采样的方式采取。

5.3.2.3 采样基数

验收煤样的采样基数应为买受方收到的、出卖方发给的整批煤量(包括分数次或数日抵达买受方的同一批煤炭)。

5.3.2.4 采样方法

5.3.2.4.1 煤样按GB 475—1996 规定采取。当采样基数小于和等于1 000 t 时,采取1个总样;大1 000 t时,可采取1个或数个总样。

5.3.2.4.2 总样的子样分布除遵守GB475—1996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尽量遵守以下原则:

a) 在火车顶部采取原煤和筛选煤煤样时,买受方采样和出卖方采样的子样应分布在不同的对角线、不同的垂直平分线上或错开的小方块中,并将可能重合的采样点在最近的距离内错开;采取洗煤(包括洗精煤和其他洗煤)煤样是,子样的起始位置应随机错开。

b) 在汽车顶部采样时,根据每车子样数目、按a)条所述方法将买受方采样和出卖方采样的子样错开。

5.3.2.4.3 采样应由验收单位两名以上人员进行,并参照附录A(资料性附录)作好记录。

5.3.3 煤样的制备

5.3.3.1 煤样按GB474—1996和有关测定方法规定的粒度进行制备。

5.3.3.2 煤样缩分一般应使用二分器,煤样粒度过大或煤样过湿时,可用堆四分法进行缩分。

5.3.3.3 煤样可在采样后就地制成实验室煤样,带回验收单位进一步制成分析用煤样。

5.3. 4 煤样的化验

5.3.4.1 一般分析煤样的水分和灰分按GB/T 212 测定。

5.3.4.2 发热量按GB/T 213测定。

5.3.4.3 全硫按GB/T 214测定。

5.4 煤炭质量的评定

5.4.1 质量评定指标

5.4.1.1 原煤、 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以干基高位发热量(或干基灰分)和干基全硫作为质量评定指标。

5.4.1.2 冶炼用精煤,以于基灰分和干基全硫作为质量评定指标。

5.4.2 质量评定指标允许差

商品煤质量验收的各项质量评定指标允许差如表1和表3所示。

5.4.3 质量评定

5.4.3.1 单项质量指标评定

5.4.3.1.1 出卖方提供测定值的商品煤的单项质量指标评定:当买受方和出卖方分别对同一批煤采样、制样和化验时,如出卖方的报告值(测定值)和买受方的检验值满足下述条件,则该质量指标评为合格;否则评为不合格。

a) 灰分(Ad)

(报告值—检验值)≥表1规定值

b) 发热量(Qgr.d)

(报告值—检验值)≤表1规定值

c) 全硫(St.d)

(报告值—检验值)≥表3规定值

5.4.3.1.2 有贸易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的商品煤质量指标评定:以合同约定值或产品

准(或规格)规定值和买受方检验值、按5.4.3.1.1规定进行评定,但各项指标的实际 允许差按式(1)修正。

5.4.3.1.3 既有出卖方的测定值、又有贸易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的商品煤的单项质量指标,应分别按5.4.3.1.1和5.4.3.1.2进行评定。

注:当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为一数值范围时,灰分和全硫取合同约定值或规定值的上限值为出卖方报告值,发热量取下限值为报告值。

5.4.3.2 批煤质量评定

5.4.3.2.1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以灰分计价者,干基高位发热量和干基全硫都合格,该批煤质量评定为合格;否则该批煤质量评定为不合格。

5.4.3.2.2 冶炼用精煤:干基灰分和干基全硫都合格,该批煤质量评为合格;否则该批煤质量评为不合格。

5.4.3.3 批煤质量争议解决方法

当买受方的检验值和出卖方的报告值不一致(二者的差值超过5.4.3.1.2规定的允许差)并发生争议时,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应改用下述两种方法之一进行验收检验,在此情况下,买受方应将收到的该批煤单独存放。

a) 双方共同对买受方收到的批煤进行采样、制样和化验,并以共同检验结果进行验收。

b) 双方请共同认可的第三公正方对买受方收到的批煤进行采样、制样和化验并以此检验结果验收。

5.4.4 其他

除5.2规定的检验项目外,贸易双方也可根据有关工业用煤技术条件约定其他检验项目,并按合同规定进行质量评定。

5.5 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买受方名称、地址;

b) 出卖方名称、地址;

c) 检验实验室名称、地址;

d) 采样时间、地点、气候状况和人员;

e) 产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f) 样品数量,包括总样数量和质量,子样数量和质量;

g) 测定项目和依据标准;

h) 试验数据;

i) 质量评定结论;

j) 主要检验人员、审查人员、批准人员。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采 样 记 录

编号:执行标准:GB475;GB474;GB/T ΧΧΧΧΧ

被采样单位: 采样时间: 气候状况:

采样地点: (煤流、火车、汽车、煤堆、船舶)

煤(品)种: 批号: 批量/t 粒度/mm

采样单数/个: 采样单元号: 采样单元/t:

子样质量/kg: 子样数目/个: 总样质量/kg:

子样采取部位:表面;0.2m以下;0.4m以下;煤流上;煤流落头

子样分布方式:

制样设备: 缩分方式:

煤样粒度/mm: 煤样质量/kg:

其他:如车皮号、煤堆草图及子样布置等

………………………………………………………………………………………

………………………………………………………………………………………

………………………………………………………………………………………

………………………………………………………………………………………

………………………………………………………………………………………

采样人员(签字): 被抽样方代表(签字):

………………………………………煤检…………………( )号………

编号:

被采样单位:

煤(品)种: 煤样质量/kg: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煤样粒度/mm:

采样人员(签字):

无语的小蝴蝶
等待的花生
2026-04-25 04:25:43
煤炭检验国家标准

见吨位啊,高于标准就减,高于标准不加

谁知道煤炭检验和抽查国家标准

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

2002-03-10发布 2002-10-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煤质量抽查方法和验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煤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检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11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eqv ISO1171)

GB/T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eqv ISO 1928)

GB/T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eqv ISO 334\ISO 351)

GB 474­-1996 煤样的制备方法(eqv ISO 19881975)

GB 475-­1996 商品煤样采取方法(epv ISO 19881975)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检验值inspected value

检验单位按国家标准方法对被检验批煤进行采样、制样和化验所得的煤炭质量指标值。

3.2

报告值 reported values

被检验单位出具的被检验批煤的质量 指标值,包括被检验单位的测定值或贸易合同约定值、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

3.3

质量指标允许差tolerance of quality parameter

被检验单位对一批煤的某一质量指标的报告值和检验单位对同一批煤的同一质量指标的检验值的差值在规定概率下的限值。

3.4

采样基数 base for sampling

抽查或验收时,实施采样的批煤量。

4 商品煤质量抽查方法

4.1 方法提要

煤炭质量抽查单位从被抽查批煤中采取一个或数个总样,然后进行制样和有关项目测定,以抽查单位的报告值(3.2)与抽查单位的检验值(3.1)进行比较,对被抽查批煤的质量进行评定。

4.2 检验项目

4.2.1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

检验发热量(或灰分)和全硫。

4.2.2 冶炼用精煤:

检验全水分、灰分和全硫。

4.3 煤样的采取、制备和化验

4.3.1 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

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应经过专门的煤炭采样、制样和化验技术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

4.3.2 煤样的采取

4.3.2.1 采样机械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采样器开口尺寸应不小于被采样煤炭最大粒度的2.5倍;

b) 移动煤流采样器应能截取一煤流全断面作为一子样;静止煤中采取的子样质量应符合GB/475—1996要求;

c) 经有资格的部门鉴定采样无系统误差、精密度达到GB475—1996要求。

4.3.2.2 采样地点

煤样应从被抽查单位销售或待销煤炭中,在移动煤流或火车、汽车载煤中采取,一般不直接在煤堆和轮船载煤中采取,而应在堆(装)煤和卸煤过程中、从转运煤流或小型转运工具如汽车载煤中采取。在特殊情况下,可从煤堆上分层采取,也可从高度小于2 m的煤堆上直接采取。

4.3.2.3 采样基数

抽查煤样的采样基数一般为1 000 t或一个发运批量。在采样基数小于和等1 000 t时,至少应为一个作业班的生产、堆存或运输量。在用被抽查单位的测定值进行质量评定时,抽查单位和被抽查单位的采样单元应相同。

4.3.2.4 采样方法

4.3.2.4.1 煤样按GB475—1996规定采取。当采样基数小于和等于 1 000 t时,采取1个总样;大于 1 000 t时,可采取1个或多个总样。

4.3.2.4.2 总样的子样分布除遵守GB475—1996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原则:

a) 在火车顶部采取原煤和筛选煤煤样时,抽查煤样和非抽查煤样的子样应分布在不同的对角线、不同的垂直平分线上或错开的小方块中,并将可能重合的采样点在最近的距离内错开;采取洗煤(包括洗煤和其他洗煤)煤样时,子样的起位置应随机错开。

b) 在汽车顶部采样时,根据每车子样数目,按a)条所述方法将抽查煤样和非抽查煤样的子样错开。

4.3.2.4.3 采样应由挫败查单位两名以上人员进行,并参照附录A(资料性附录)作好记录。

4.3.3 煤样的制备

4.3.3.1 煤样按GB474—1996和有关测定方法规定的粒度进行制备。

4.3.3.2 煤样缩分一般应使用二分器,煤样粒度过大或煤样过湿时,可用堆锥四分法进行缩分。

4.3.3.3 全水分煤样在一般分析煤样的制备过程中抽取。制样过程中应避免水分损失。

4.3.3.4 煤样可在采样后就地制成实验室煤样、带回抽查单位进一步制成分析用煤样。

4.3.4 煤样的化验

4.3.4.1 全水分按GB/T 212 测定。

4.3.4.3 发热量按GB/T 213 测定。

4.3.4.4 全硫按GB/T 214 测定。

4.4 煤炭质量的评定

4.4.1 质量评定指标

4.4.1.1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以干基高位发热量(或干基灰分)和干基全硫作为质量评定指标。

4.4.1.2 冶炼用精煤,以全水分、干基灰分和干基全硫作为质量评定指标。

4.4.2 质量评定指标允许差

商品煤质量抽查的各项质量评定指标允许差如表1、表2和表3所示。

4.4.3 质量评定

4.4.3.1 单项质量指标评定

4.4.3.1.1 按被抽查单位报告的测定值计价的商品煤的单项质量指标评定:被抽查单位的报告值和抽查单位的检验值的差值,满足下述条件时,该项质量指标评定为合格;否则评为不合格。

a) 灰分(Ad)

(报告值一检验值)≥表1规定值

b) 发热量(Qgr.d)

(报告值一检验值)≤表1规定值

c) 全水分(Mt)

(报告值一检验值)≥表2规定值

d) 全硫(St.d)

(报告值一检验值)≥表3规定值

表1 灰分和发热量允许差

煤的品种 灰分(以检验值计)

Ad/ % 允许差(报告值­—检验值)

Δad/ % Δqu.d/(MJ/kg)

原煤和筛选煤 >20.00~40.00

10.00~20.00

<10.00 -2.82

-0.141Ad

-1.41 +1.12

+0.056 Ad

+0.56

非冶炼用精煤 — —1.13 按原煤、筛选煤计

其他洗煤 — —2.12-

冶炼用精煤 — —1.11 —

表2 全分允许差

煤的品种 允许差(报告值—检验值)%

冶炼用精煤 —1.1

表3全分允许差

煤的品种 全硫(以检验值计)St.d/% 允许差(报告值—检验值)%

冶炼用精煤 <1.00

≥1.00 -0.16

-0.16St.d

其他煤 <1.00

1.00~2.00

>2.00~3.00 -0.17

-0.17 St.d

0.34

4.4.3.1.2 按贸易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计价的商品煤的单项质量指标评定:以被抽查单位报告的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和抽查单位的检验值、按4.4.3.1.1规定进行评定,但各项指标的实际允许差按式(1)修正:

T=T0 /……………………… (1)

式中:

T 实际允许差,%或MJ/kg

T0 表1、表2和表3规定的允许差,%或MJ/kg。

注1:当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为一数值范围时,全水分、灰分和全硫其约定值的上限值为被抽查单位报告值,发热量取下限值为报告值。

4.4.3.2 批煤质量评定

4.4.3.2.1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以灰分计价者,于基高位发热量和干基全硫都合格,该批煤质量评为合格,否则该批煤质量评为不合格。

4.4.3.2.2 冶炼用精煤:全水分、灰分和全硫三项都合格,该批煤质量评为合格,否则该批煤质量评为不合格。

4.5 抽查报告

抽查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抽查单位名称、地址;

b) 被抽查单位名称、地址;

c) 采样时间、地点、气候状况和人员;

d) 抽查产品品种、规格和数量;

e) 样品数量、包括总样数量和质量、子样数量和质量;

f) 测定项目和依据标准;

g) 试验数据;

h) 质量评定结论;

i) 主要检验人员、审查人员、批准人员。

5 商品煤质量验收方法

5.1 方法提要

由买受方从收到的、出卖方发给的一批煤中采取一个或数个总样,然后进行制样和有关项目测定,以出卖方的报告值和买受方的检验值进行比较,对该批煤质量进行评定。

5.2 检验项目

5.2.1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

检验发热量(或灰分)和全硫。

5.2.2 冶炼用精煤:

检验灰分和全硫。

5.3 煤样的采取、制备和化验

5.3.1 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

同4.3.1。

5.3.2 煤样的采取

5.3.2.1 采样机械

同4.3.2.1。

5.3.2.2 采样地点

煤样应从买受方收到的批煤中,在落地之前,在运输工具如皮带、火车、汽车以及轮船卸煤用的皮带、汽车或其他小型运输工具载煤堆中,用迁移煤堆并在迁移 过程中采样的方式采取。

5.3.2.3 采样基数

验收煤样的采样基数应为买受方收到的、出卖方发给的整批煤量(包括分数次或数日抵达买受方的同一批煤炭)。

5.3.2.4 采样方法

5.3.2.4.1 煤样按GB 475—1996 规定采取。当采样基数小于和等于1 000 t 时,采取1个总样;大1 000 t时,可采取1个或数个总样。

5.3.2.4.2 总样的子样分布除遵守GB475—1996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尽量遵守以下原则:

a) 在火车顶部采取原煤和筛选煤煤样时,买受方采样和出卖方采样的子样应分布在不同的对角线、不同的垂直平分线上或错开的小方块中,并将可能重合的采样点在最近的距离内错开;采取洗煤(包括洗精煤和其他洗煤)煤样是,子样的起始位置应随机错开。

b) 在汽车顶部采样时,根据每车子样数目、按a)条所述方法将买受方采样和出卖方采样的子样错开。

5.3.2.4.3 采样应由验收单位两名以上人员进行,并参照附录A(资料性附录)作好记录。

5.3.3 煤样的制备

5.3.3.1 煤样按GB474—1996和有关测定方法规定的粒度进行制备。

5.3.3.2 煤样缩分一般应使用二分器,煤样粒度过大或煤样过湿时,可用堆四分法进行缩分。

5.3.3.3 煤样可在采样后就地制成实验室煤样,带回验收单位进一步制成分析用煤样。

5.3. 4 煤样的化验

5.3.4.1 一般分析煤样的水分和灰分按GB/T 212 测定。

5.3.4.2 发热量按GB/T 213测定。

5.3.4.3 全硫按GB/T 214测定。

5.4 煤炭质量的评定

5.4.1 质量评定指标

5.4.1.1 原煤、 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以干基高位发热量(或干基灰分)和干基全硫作为质量评定指标。

5.4.1.2 冶炼用精煤,以于基灰分和干基全硫作为质量评定指标。

5.4.2 质量评定指标允许差

商品煤质量验收的各项质量评定指标允许差如表1和表3所示。

5.4.3 质量评定

5.4.3.1 单项质量指标评定

5.4.3.1.1 出卖方提供测定值的商品煤的单项质量指标评定:当买受方和出卖方分别对同一批煤采样、制样和化验时,如出卖方的报告值(测定值)和买受方的检验值满足下述条件,则该质量指标评为合格;否则评为不合格。

a) 灰分(Ad)

(报告值—检验值)≥表1规定值

b) 发热量(Qgr.d)

(报告值—检验值)≤表1规定值

c) 全硫(St.d)

(报告值—检验值)≥表3规定值

5.4.3.1.2 有贸易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的商品煤质量指标评定:以合同约定值或产品

准(或规格)规定值和买受方检验值、按5.4.3.1.1规定进行评定,但各项指标的实际 允许差按式(1)修正。

5.4.3.1.3 既有出卖方的测定值、又有贸易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的商品煤的单项质量指标,应分别按5.4.3.1.1和5.4.3.1.2进行评定。

注:当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为一数值范围时,灰分和全硫取合同约定值或规定值的上限值为出卖方报告值,发热量取下限值为报告值。

5.4.3.2 批煤质量评定

5.4.3.2.1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以灰分计价者,干基高位发热量和干基全硫都合格,该批煤质量评定为合格;否则该批煤质量评定为不合格。

5.4.3.2.2 冶炼用精煤:干基灰分和干基全硫都合格,该批煤质量评为合格;否则该批煤质量评为不合格。

5.4.3.3 批煤质量争议解决方法

当买受方的检验值和出卖方的报告值不一致(二者的差值超过5.4.3.1.2规定的允许差)并发生争议时,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应改用下述两种方法之一进行验收检验,在此情况下,买受方应将收到的该批煤单独存放。

a) 双方共同对买受方收到的批煤进行采样、制样和化验,并以共同检验结果进行验收。

b) 双方请共同认可的第三公正方对买受方收到的批煤进行采样、制样和化验并以此检验结果验收。

5.4.4 其他

除5.2规定的检验项目外,贸易双方也可根据有关工业用煤技术条件约定其他检验项目,并按合同规定进行质量评定。

5.5 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买受方名称、地址;

b) 出卖方名称、地址;

c) 检验实验室名称、地址;

d) 采样时间、地点、气候状况和人员;

e) 产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f) 样品数量,包括总样数量和质量,子样数量和质量;

g) 测定项目和依据标准;

h) 试验数据;

i) 质量评定结论;

j) 主要检验人员、审查人员、批准人员。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采 样 记 录

编号: 执行标准:GB475;GB474;GB/T ΧΧΧΧΧ

被采样单位: 采样时间: 气候状况:

采样地点: (煤流、火车、汽车、煤堆、船舶)

煤(品)种: 批号: 批量/t 粒度/mm

采样单数/个: 采样单元号: 采样单元/t:

子样质量/kg: 子样数目/个: 总样质量/kg:

子样采取部位:表面;0.2m以下;0.4m以下;煤流上;煤流落头

子样分布方式:

制样设备: 缩分方式:

煤样粒度/mm: 煤样质量/kg:

其他:如车皮号、煤堆草图及子样布置等

………………………………………………………………………………………

………………………………………………………………………………………

………………………………………………………………………………………

………………………………………………………………………………………

………………………………………………………………………………………

采样人员(签字): 被抽样方代表(签字):

………………………………………煤检…………………( )号………

编号:

被采样单位:

煤(品)种: 煤样质量/kg: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煤样粒度/mm:

采样人员(签字):

煤炭检验,煤炭检验仪器,中的的固定碳是什么?

煤经热解出挥发分之后,剩下的不挥发物称为焦渣,焦渣减去灰分称为固定碳。不同煤种,固定碳含量不同。固定碳是参与气化反应的基本成分。

在煤或焦炭中固定碳的含量用重量百分数表示,即由常样的重量中减去水分、挥发物和灰分的重量,或由于样的重量中减去挥发物和灰分的重量而得。

固定碳含量是指煤炭除去水分、灰分和挥发分后的残留物,它是确定煤炭质量用途的重要指标。

榆林煤炭检验哪做?

你好,陕西省一八五煤田地质有限公司下属有个综合实验室。可以做煤炭、岩石等的各项指标检测和化验。这个单位是陕能集团下属的国企单位!有CNAS认可和CMA认证!我们在那边做过几次,还比较满意!地址在榆林市人民西路。

瓷砖检验国家标准!

序号

技术标准

检验方式

国家标准

说 明

1

吸水率

GB/T3810.3

10-20%

瓷砖的吸水率是指产品的开口气孔吸满水后,稀如水的重量占产品重量的百分比,它能直接说明产品的密度和影响产品的耐脏度。如果瓷砖吸水的速度越快则说明瓷砖质量越差。

10-20%吸水率的实际效果是,将一杯150毫升的水倒在瓷砖背后,在3秒钟后,水会全部渗入砖体。

2

长、宽误差

GB/T3810.2

e±0.5%

f±0.3%

瓷砖的长、宽度是指产品实际的长度、宽度与产品标准长宽度之间的误差。其中e是指10块同型号砖中最大误差,f是指10块同型号砖误差的平均值。

普通消费者如要判断瓷砖的长、宽误差可用盒尺丈量4块同类型的瓷砖,如果四块瓷砖的长宽度基本相等则表明瓷砖是合格产品。

3

直角度

GB/T3810.2

±0.5%

陶瓷砖角与标准直角相比的变形程度,用%表示,它将直接影响瓷砖的铺贴效果。

其计算公式如下:γ=δ/L×100%。式中:γ:陶瓷砖直角度;δ:陶瓷砖在距砖边5mm处测量时表的读数,mm;L:陶瓷砖边长-10,mm。如结果在89.5度和90.5度之间即为合格产品。

普通消费者如要判断瓷砖的直角度可用盒尺丈量瓷砖的对角线,如果两条对角线的长度相等则表明瓷砖的四角都是直角。

4

表面平整度

GB/T3810.2

±0.5%

平整度是中心弯曲度和翘曲度的总称。其中,中心弯曲度是指当陶瓷砖四个角中的三个角在一个平面上时,其中心点偏离此平面的距离。翘曲度是指当陶瓷砖的三个角在一个平面上时,其第四个角偏离此平面的距离。误差在±0.5%之内即为合格产品。

普通消费者在选购瓷砖时可将两块同型号的瓷砖正面相对,然后用普通157g铜版纸对折后插入缝隙,如果能轻松进入则说明瓷砖的平整度存在缺陷。

5

耐磨性

GB/T3810.7

协商认可

瓷砖耐磨度分为五度,从低到高,五度属于超耐磨度,一般不用于家庭装饰,家装用砖在一度至四度间选择即可。

国家对瓷砖的耐磨度没有明确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瓷砖时可以以锐物刮擦瓷砖看是否有刮痕,若有刮痕表示施釉差易使人滑倒;易磨光,砖面弄赃将无法清洗干净。

山东的煤炭检验收费标准是那一年的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煤炭含硫量分析测定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鲁价费发[2000]34号  济南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们局《关于申请煤炭含硫量分析测定收费标准的请示》(济价费字(1999)第390号)收悉。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对济南市环境检测站收取煤炭含硫量分析测定费的批复》(鲁财综字(1999)55号)中“同意济南市环境检测站在接受燃煤单位和煤炭供应单位委托进行煤中含硫量分析测定时,可向委托人收取煤炭含硫量分析测定费”的规定,经成本核算,现核定其每批次煤炭含硫量分析测定收费标准为:   1、水分测定:55元;   2、煤的含硫量分析:75元;   3、采样费:80元;   4、制样费:60元; 

  5、交通费:如检测单位出车,按同类车型的出租车收费标准执行;如委托单位负责接送,则不收交通费。 

  收费单位必须坚决执行委托检测的原则,严禁利用各种方式强制检测或变相强制检测,否则,按乱收费查处。 

  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所收资金属预算外资金,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本批复自二000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特此批复。

煤炭水分 国家标准时多少

水分符号:M,单位:%,是一项重要的煤质指标,煤的水分对其加工利用、贸易、运输和储存都有很大的影响。一般说来,水分高要影响煤的质量。在煤的利用中首先遇到的是煤的破碎问题,水分高的煤就难以破碎;在锅炉燃烧中,水分高就影响燃烧稳定性和热传导;在炼焦时,水分高会降低焦产率;而且由于水分大量蒸发带走热量而延长焦化周期;在煤炭贸易中,水分也是一个定质和定量的主要指标,故在签订销煤合同时,用户一般都会提出煤中水分的限值。

煤的水分简单地说分为:全水分、内在水分、外在水分、结晶水和分解水,在实际测定中只能测煤的全水分、内在水分、外在水分和最高内在水分,而不测定结晶水和分解水。

日常所说的煤的水分是指,在环境温度和湿度下,煤与大气达到接近平衡时所失的那部分水(外在水)和留下来的内在水分,它们的测值随测定环境的温度和湿度改变而发生变化,这也是为什么矿发煤与用户的水分往往有较大差异的原因。

煤炭运销中常用的水分指标有:全水(符号:Mt),全水分包括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一般分析煤样水分(也称空干基水分,符号:Mad ),它是指分析用煤样(<0.2mm)在实验室大气中达到平衡后所保留的水分,也可以认为是内在水分。有时用户也会要求使用收到基水分(符号:Mar),一般可认为Mar=Mt。

煤炭检验行业怎么样

煤炭行业近期表现不够理想 行业也不那么景气 但煤炭行业毕竟是一个大行业

五百多万的从事人员 还有国家政策的负责 虽不说经济不好影响多么差吧

至少就业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煤炭检验行业CIQ,CCIC,或者工厂的质检部门福利相对要好一

些。要是单独的独立化验机构,没有专业技术的话就不够理想了。

目前煤炭行业就业不是很好 建议上煤炭英才网找工作试试 希望能帮到楼主 还差一个采纳就

升级了 楼主好人

煤炭检验报告什么样

很简单的,报告上面有煤炭的品种和特性。如水分 灰分 挥发分 热量 全硫 等。 还有检测单位的名称

内向的泥猴桃
优秀的身影
2026-04-25 04:25:43
1.1 移动煤流采样方法

1.1.1 概述

移动煤流采样可在煤流落流中或皮带上的煤流中进行。为安全起见,本标准不推荐在皮带上的煤流中进行。

采样可按时间基或质量基以系统采样方式或分层随机采样方式进行。从操作方便和经济的角度出发,时间基采样较好。

采样时,应尽量截取一完整煤流横截段作为一子样,子样不能充满采样器或从采样器中溢出。

试样应尽可能从流速和负荷都较均匀的煤流中采取。应尽量避免煤流的负荷和品质变化周期与采样器的运行周期重合,以免导致采样偏倚。如果避免不了,则应采用分层随机采样方式。

1.1.2 落流采样法

该方法不适用于煤流量在400t/h以上的系统。

煤样在传送皮带转输点的下落煤流中采取。

采样时,采样装置应尽可能地以恒定的小于0.6/s的速度横向切过煤流。采样器的开口应当至少是煤标称最大粒度的3倍并不小于30mm,采样器容量应足够大,子样不会充满采样器。采出的子样应没有不适当的物理损失。

采样时,使采样斗沿煤流长度或厚度方向一次通过煤流截取一个子样。为安全和方便,可将采样斗置于一支架上,并可沿支架横杆从左至右(或相反)或从前至后(或相反)移动采样。

1.1.2.1 系统采样

1.1.2.1.1 子样分布

初级子样应均匀分布于整个采样单元中。子样按预先设定的时间间隔(时间基采样)或质量间隔(质量基采样)采取,第1个子样在第1个时间/质量间隔内随机采取,其余子样按相等的时间/质量间隔采取。在整个采样过程中,采样器横过煤流的速度应保持恒定。如果预先计算的子样数已采够,但该采样单元煤尚未流完,则应以相同的时间/质量间隔继续采样,直至煤流结束。

为保证实际采取的子样数不少于规定的最少子样数,实际子样时间/质量间隔应等于或小于计算的子样间隔。

1.1.2.1.2 子样间隔

如下确定系统采样时的子样间隔:

a) 时间基采样

1.1.2.1.3 子样质量

子样质量与煤的流量成正比。

1.1.2.2 分层随机采样

1.1.2.2.1 概述

采样过程中煤的品质可能会发生周期性的变化,应避免其变化周期与子样采取周期重合,否则将会带来不可接受的采样偏倚。为此可采用分层随机采样方法。

分层随机采样不是以相等的时间或质量间隔采取子样,而是在预先划分的时间或质量间隔内以随机时间或质量采取子样。

分层随机采样中,两个分属于不同的时间或质量间隔的子样很可能非常靠近,因此初级采样器的卸煤箱应该至少能容纳两个子样。

1.1.2.2.2 子样分布

子样在预先设定的每一时间间隔(时间基采样)或质量间隔(质量基采样)内随机采取。

1.1.2.2.3 子样间隔

如下确定分层随机采样时的子样间隔:

a) 时间基采样

按式(1)计算采样时间间隔。

将每一时间间隔从0到该间隔结束的时间(s或min)划分成若干段,然后用随机的方法,如抽签,决定各个时间间隔内的采样时间段,并到此时间数时抽取子样。

b) 质量基采样

按式(2)计算采样质量间隔。

将每一质量间隔从0到该间隔结束的质量(t)数划分成若干段,煤质分析仪器然后用随机的方法,如抽签,决定各个质量间隔内的采样质量段,并到此质量数时抽取子样。

1.1.3 停皮带采样法

1.1.3.1 概述

有些采样方法趋向于采集过多的大块或小粒度煤,因此很有可能引入偏倚。最理想的采样方法是停皮带采样法。它是从停止的皮带上取出一全横截段作为一子样,是唯一能够确保所有颗粒都能采到的、煤质仪器定硫仪从而不存在偏倚的方法,是核对其他方法的参比方法。常规采样情况下,停皮带采样操作是不实际的,故该方法只在偏倚试验时作为参比方法使用。

1.1.3.2 子样采取

停皮带子样在固定位置、用专用采样框采取。

采样框由两块平行的边板组成,板间距离至少为被采样煤标称最大粒度的3倍且不小于30mm,边板底缘弧度与皮带弧度相近。采样时,将采样框放在静止皮带的煤流上,并使两边板与皮带中心线垂直。将边板插入煤流至底缘与皮带接触,然后将两边板间煤全部收集。阻挡边板插入的煤粒按左取右舍或者相反的方式处理,即阻挡左边板插入的煤粒收入煤样,阻挡右边板插入的煤粒弃去,或者相反。开始采样怎样取舍,在整个采样过程中也怎样取舍。粘在采样框上的煤应刮入试样中。

紧张的丝袜
文静的朋友
2026-04-25 04:25:43
煤矿井下的带式输送机,24工作小时状态是,根据输送机的功率与输送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要求,大型设备的检修时间不少于2小时,有的矿把检修时间放在早班,有的矿把检修时间放在中班,其余时间都是出煤的时间。采煤、掘进工作面在割煤时煤量大,在三班交接班时煤量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