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节约能源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约能源(以下简称建筑节能)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负责建筑节能日常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市容、规划、国土房管、财政、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将建筑节能纳入全市节能目标考核,培育建筑节能市场,健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教育,推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发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绿色建筑,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支持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发展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等。第六条 本市鼓励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鼓励农村村民个人建房采用建筑节能措施。
本市建筑工程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补贴。第七条 本市对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本辖区内的建筑节能年度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应当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节能,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的节能管理,发展绿色建筑等内容。第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节能目标评价责任考核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建筑节能目标评价考核的具体办法。第十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可以组织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等地方标准。第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建设工程不得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在本市初次销售建筑节能材料、设备或者技术提供方在本市初次提供建筑节能技术的,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统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民用建筑使用能耗统计制度,制定民用建筑使用能耗统计指标体系。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用建筑使用能耗的统计工作。
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使用能耗的统计工作,同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供热、电力、燃气等能源供应单位和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者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应当做好建筑用能统计工作,定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第十三条 下列民用建筑应当进行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在明显位置进行标识:
(一) 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实施节能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二)申请国家和本市工程质量奖项的建筑;
(三)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
(四)申请国家和本市示范工程的建筑。第三章 新建建筑节能第十四条 编制详细规划或者设计方案,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的要求,合理确定建筑物的布局、朝向、形状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时,应当就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管理、能源使用和节能技术开发、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市节能工作坚持统筹规划、节约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以结构节能为根本,以科技节能为支撑,以管理节能为保障;坚持节能与开发并举,节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发展低能耗的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现代制造业和节能环保产业,限制发展高耗能产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本市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六条 本市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对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考核评价的内容。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每年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第七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节能工作的组织推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的工业、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公共机构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市和区、县的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统计、质量技术监督、环保、规划、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节能工作。第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节能宣传,普及节能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
本市用能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职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运用多种形式普及节能知识,倡导节能环保的生活方式。
本市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节能知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第九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和其他节能社会团体在行业节能规划、节能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节能工作情况,监督、协调、推动节能工作,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同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建设、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关事务工作主管部门,编制本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人民政府建设、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关事务工作主管部门等应当会同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编制相关领域的节能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域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第十二条 市和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其承担的节能目标责任进行评价考核,督促其落实所承担的节能降耗考核目标。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节能工作指导监督时,下一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提供有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并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对发现的问题应当进行整改。第十四条 市和区、县统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能源统计制度和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开展相关能耗调查与统计工作,定期发布市和区、县及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等信息。
天津全市将推广乙醇汽油,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有何不同?
一、乙醇汽油
乙醇,俗称酒精,乙醇汽油是一种由粮食高粱,玉米薯类及各种植物纤维加工成的燃料,乙醇和普通汽油按一定比例混配形成的新型替代能源。它不影响汽车的行驶性能,还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量。乙醇汽油是一种混合物而不是新型化合物。在汽油中入适量乙醇作为汽车燃料,可节省石油资源,减少汽车尾气对空气的污染,还可促进农业的生产。
优点:1,辛烷值高,抗爆性好。
2,乙醇含氧量高达34.7%。在汽油中含10%的乙醇,含氧量就能达到3.5%。
3,车用乙醇汽油的使用可有效的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改善能源结构。
4,燃料乙醇的生产资源丰富,技术成熟。当在汽油中掺兑少于10%时,对在用汽车发动机无需进行大的改动,即可直接使用乙醇汽油。
缺点:
1,乙醇的热值时常规车用汽油的60%。
2,乙醇的汽化潜热大,理论空燃比下的蒸发温度大于常规汽油。影响混合气的形成及燃烧速度,导致汽车动力性,经济型,及冷启动性的下降,不利于汽车的加速性。
3,乙醇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乙酸,对汽车金属特别是铜有腐蚀作用。
4,乙醇时一种优良溶剂,易对汽车的密封橡胶及其他合成非金属材料产生轻微的腐蚀,溶涨,软化或龟裂作用。
5,乙醇易吸于水,车用乙醇汽油的含水量超过标准指标后,容易发生液相分离。
普通汽油:
普通汽油就是无铅汽油,无铅汽油并不是不含铅,而是含有微量的铅,如果当做废气排放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危害。
优点:汽油由原油分馏及重质馏分裂化制得,是引擎的一种重要燃料,发动速度快。无铅汽油并不是不含铅,而是含有微量的铅,如果当做废气排放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危害。
缺点:汽油易燃易爆,有闪点,达到闪点会发生可怕的闪爆,汽油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吸入、食入、经皮吸收会引发急性中毒。
总结来说,相比与普通汽油,乙醇汽油的优势在于环保。
节能工作应当遵循市场导向、结构优化、技术进步、降耗增效、依法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制定政策,鼓励节约能源和研究开发节能技术以及开发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支持发展低耗能的产业。第五条 市经济委员会是本市节能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是本市节能计划编制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节能发展规划和计划工作。
科学技术、质量技术监督、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统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节能的相关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节能的具体管理工作。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节能资金。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节能资金。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节能资金。
节能资金应当专项用于节能措施和节能管理工作。第七条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应当在可行性报告中有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
工程项目审批部门在对年耗能一千吨标准煤或者年耗电三百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进行审批时,应当征求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对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第八条 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委托具有检验测试资格的单位依法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督检测。
被检测的用能单位不得拒绝监督检测。拒绝检测的,视为不符合标准。
受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进行的能源利用监督检测项目,检测单位不得向被检测的用能单位收取检测费用,所需费用从政府安排的节能资金中列支。第九条 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生产过程中耗能较高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应当科学合理,并根据科学技术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用能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由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用能单位限期治理,并可以按照超限额能源价值征收超限额使用能源补偿费。第十条 市和区、县统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做好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用能单位必须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及时地向统计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送能源消费和利用等方面的统计资料。第十一条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为本市重点用能单位。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人员。能源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定期向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第十二条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节能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等节能基础性工作。
用能单位应当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开展系统节能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第十三条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工作奖励制度,对在节能工作中取得节能效益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节能效益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第十四条 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计划、科学技术、质量技术监督、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确定并发布开发、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的重点和目录,组织实施节能示范工程。第十五条 用能单位新建或者改建锅炉、窑炉和其他耗能设备,必须采用国家和本市推广的节能设备和技术。
禁止使用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技术。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鼓励和支持下列节能行为:
(一)在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等高耗能行业,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的;
(二)开发工业生产中余热、余压和放散可燃气体的回收利用技术的;
(三)利用可再生资源或者垃圾、余热、余压和放散可燃气体发电的;
(四)供电单位对用电负荷的低谷期和高峰期实行分时定价的,用电单位利用低谷期电力负荷合理利用能源的;
(五)发展和使用清洁燃料和节能型的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的;
(六)建设节能型建筑的;
(七)其他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和利用新能源的。
程万庆1林建旺1韩金树2王坤2刘洋1
(1.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2.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摘要:天津经济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能源需求日益增大,浅层地热能作为地热开发的新领域,其开发利用必将对缓解天津能源供求紧张形势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现有研究资料分析,认为天津地区浅层地热能储量丰富,开发利用前景广阔。
1 前言
地热资源属于可再生能源,据史料记载,我国开发利用地热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是世界上利用地热资源较早的国家之一。自从20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勘查与开发地热资源,其开发利用发展迅速,利用领域涉及发电、供暖、医疗、洗浴以及工农业生产等,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尤其是90年代以来,在市场经济需求和利用技术不断发展的推动下,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得到了更加蓬勃发展,应用范围日益广泛。随着常规能源日益缺乏,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得到了全世界的重视。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的优先领域。
浅层地热能属于地热资源的一部分,指蕴藏在浅层岩土体和地下水中的低温地热资源。在过去的30年里,限于利用技术水平,只注重深部高温位地热能的开发。由于打深井费用偏高,风险大,而地热需求越来越旺盛,随着开发利用新技术的不断出现,人们开始注意浅层低温位地热资源,发现这里也储存着巨大的能源。近几年,浅层地热能利用技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很成熟,并得到了广泛应用。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对浅层地热能进行系统的勘查评价,开发利用技术有待提高。因此,国土资发[2005]288号文将浅层地热能调查和评价及开发利用方案的试点作为近期国土资源部将开采的地热重点工作之一。
当前,能源供应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自20世纪70年代起开始地热勘查和开发利用,地热已经成为天津市重要的补充能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能源供求紧张的形势。但随着大规模开发利用造成高品位地热资源的供给不足,急需寻找新的资源,因此,浅层地热能成为今后几年地热开发利用的重点。浅层地热能的勘查和开发在天津基本上还属于空白,而这一部分地热资源潜力巨大,因此,加大加快浅层地热能资源勘查、开发的力度必将对缓解天津能源供求紧张形势起到积极的作用。
2 天津市平原区浅层地温场特征
图1 天津地区浅层地温梯度等值线图
天津市以平原为主,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93.7%左右。平原区沉积较厚的新生代松散地层,由于厚度大、比热容高、热传导系数低,而天津地区热流值相对较大,因此,赋存了大量的热量,为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条件。
地壳的最上部称变温层,是接受太阳辐射能最多的处所,特点是温度随太阳能辐射的大小,有季节性、早晚和晴雨的变化。夏季、中午其顶部可高于30℃,向下温度逐渐降低;冬季凌晨顶部可低于0℃,向下温度逐渐增高。晴天的变化大于阴雨天。变温带之下为恒温层,指一定深度范围内地温常年保持相对恒定的带,天津地区恒温带深度为30m,温度为13.5℃。再下为地热增温带,即以一定的速率向下增温。这种速率又称地温梯度,以每100m增加多少度为单位。在天津地热勘查工作中将地温梯度大于3.5℃/100m称为地热异常。根据天津地热勘查工作中的测温资料可圈出10个地热异常区(见图1),地温梯度在4.5~8.8℃/100m,面积2328km2。其它地区地温梯度一般在2.0~3.5℃/100m。我国目前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的深度在200m,按照一定深度的地温计算公式计算(见公式1):天津平原区200m深度的温度,在地热异常区为21~28℃,在非地热异常区为17~19℃。随着技术经济条件的提高,利用深度不断增加,则可利用的地热能将会更多。
浅层地热能:全国地热(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现场经验交流会论文集
式中:T为计算深度的温度(℃);D1为计算深度(m);Gi为盖层平均地温梯度(℃/100m);D2为恒温层埋深(m);T0为恒温层温度(℃)。
3 天津市浅层地下水资源
天津市南部平原区广泛分布新生代的松散沉积物,第四系与新近系含水层可分为5层。第Ⅰ含水组相当于全新统和上更新统(Q4+3),底界深度一般在70m以上。第Ⅱ含水组相当于中更新统(Q2),底界深度在180~220m。第Ⅲ含水组大致相当于下更新统上段( ),底界深度290~310m,第Ⅳ含水组相当于下更新统下段,在隆起区尚包括部分新近系含水组( ),底界深度370~430m。第Ⅴ含水组为新近系含水组(N2),底界埋深为520~560m。第Ⅰ含水组属于浅层地下水。
第Ⅱ—Ⅴ含水组属深层地下水(表1)。根据天津市地下水资源新一轮评价结果,五层含水组地下水天然资源为18.13×108m3/a,据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和水资源的多次论证,天津地区有多年稳定补给的地下水资源量,可持续利用的水资源(7~8)×108m3/a。
根据以往地热勘查工作中对天津市平原区近百眼深度在200m左右的浅井的测温资料,水温在17~28℃,由于其温度变化不大,这五个含水层所占据部位的水和气,就成为巨大的能源库,随着低温利用技术的成熟,规模开发利用这部分能源的时机已经成熟。
4 浅层地热能利用技术
热泵是先进的热能利用与节能设备,能有效地利用空气、水体和土壤中蕴藏的低温热能,其具有环保、稳定、高效节能、节省占地空间、低维护、运行费用低和减少环境污染等优点。近年来在世界地热能直接利用中,应用热泵开发浅层地热能已独占鳌头,其装机容量和利用能量均以每年超过20%的速度增长,至2005年,全世界有33个国家已安装了130万台热泵,总装机容量15723MWt。目前浅层地温的利用技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很成熟,并得到广泛的应用。我国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起步较晚,20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和推广地源热泵系统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技术,2000年以来在全国得到普遍推广。200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以指导热泵系统工程的建设。
表1 天津市平原区第四系和部分新近系含水层组划分及各组水文地质特征表
天津有相当丰富的浅层地热能资源,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在天津已有多个工程在利用地源热泵系统解决供暖、制冷问题,如梅江居住区、开发区海滨大道、国家安全局资料档案馆、塘沽凯华商业广场等,为天津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借鉴。因此天津利用热泵开发浅层地热能的技术和资源条件已基本具备,发展前景非常看好。并且在当前能源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积极推广热泵技术,规模开发浅层地热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天津市王兰庄地热田普查.1987
[2]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天津热储工程研究.2005
[3]陈墨香等.华北地热.科学出版社,1988
[4]段永侯,王家兵,王亚斌,邢贵发.天津市地下水资源与可持续利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2004
[5]郑克棪.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世界现状及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全国地热热泵技术培训班教材.2006
2021年,为了合理利用清洁能源,加快实现双碳目标,宝坻公司积极服务低碳绿色能源发展,助力华润风力发电企业入驻宝坻,与华润风电共同参与设计方案,2021年底,风电项目顺利并网。
绿色能源一般指清洁能源。清洁能源,即绿色能源,是指不排放污染物、能够直接用于生产生活的能源,它包括核能和可再生能源。2019年9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李福龙表示,在研究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将继续壮大清洁能源发展。
一、解决无电人口和贫困地区用电。
二、实现精准扶贫。
三、促进中西部融合。
四、活跃民营资本,促进能源行业主体多元化。
五、集约用地,普及可再生能源,布局能源互联网。
六、节约水资源。光伏发电的特点决定了它是推动能源产业主体多元化的主力军。这种角色的转变将对能源系统的演变和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外部电源切断时,建筑自有的“微电网”自动转入内部备用发电状态;身在异地打个电话就可以遥控一切家电;受到破坏干扰时,供电设备能够自己查找问题点并自动修复……核心提示中新天津生态城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工程已经成功投运月余。智能电网是什么?有哪些特点?能实现什么功能?如何智能?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再次走进这一国际上覆盖区域最广、功能最齐全的智能电网项目,感受智能电网的魅力,体验这被誉为“聪明电网”的“七十二变”神通。下班途中 一个电话开空调从技术发展和应用的角度看,世界各国、各领域的专家、学者普遍认为,智能电网是将先进的传感测量技术、信息通信技术、分析决策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能源电力技术相结合,并与电网基础设施高度集成而形成的新型现代化电网。而对于用户而言,这一大堆听上去晦涩难懂的技术手段,在中新天津生态城就变为摸得着、看得见、能操控的实际应用。生态城将嘉铭小区作为智能小区试点。智能小区什么样?在嘉铭小区的智能小区样板间,解说员为记者展现了智能用电的神奇之处在这间智能样板间的客厅中任何角落,只要一个PAD(手持平板电脑)在手,就能遥控屋内所有智能空调、智能加湿器、智能空气净化器、电动窗帘、智能电视等全部智能家电的运行状态。
这个PAD就是智能交互终端,智能家居的一切控制都通过它来实现。比如在可视化的操作界面中,用手指划到电视选项,点击图标,就可以选择开或关,选择空调选项,可以定时开空调,还能设定空调的温度。不是只有智能家电能够通过PAD控制,普通家电只要配上智能插座就能加入可遥控的队伍。不仅如此,通过智能插座采集电器的实时用电情况,用户还能够在PAD安装的能效管理平台上查询用电数据,进行电器耗电分析,通过能效管理量身制定合理的用电策略,实现波峰波谷措施用电等合理用电状态。在样板间里,记者发现,不仅可以通过PAD来实现以上功能,根据使用习惯的不同,用户能够通过电视和互联网等终端完成以上操作。更有趣的是,还可以通过打电话来远程遥控家电状态。工作人员介绍,如果用户一个小时以后到家,想提前开启家中空调并设定温度,这时,不管身处何方,只需要打一个电话即可将家中空调打开。
从今日起,我市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对《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意见建议。
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立足天津的资源环境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塑造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空间。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内容,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社会共识,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6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示采用网站、媒体和现场等方式同步进行。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公众 号留言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记者 陈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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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图)公开征求意见稿
区位示意图 (图1) 图片/市规划资源局提供
建设中的海河柳林地区规划效果图 摄影/张磊
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立足天津的资源环境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塑造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空间。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成果。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内容,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社会共识,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6日,共30天。公示采用网站、媒体和现场等方式。
网站及媒体公示: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网站(http://www.tj.gov.cn/)、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网站(http://ghhzrzy.tj.gov.cn/)、“天津规划自然资源”公众 号、天津日报等。
现场公示:天津市规划展览馆(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博爱道30号,电 话:24455937)
邮寄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体规划处(请在信封或邮寄名称上标注“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电子邮箱:tjsgtkjztgh@tj.gov.cn(请在邮件标题标注“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宋晓然 牛帅
热忱期待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谋划津沽大地发展新篇章!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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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天津东邻渤海、北枕燕山,自古就是京畿重地、河海要冲,以“天子渡口”得名建城,海河蜿蜒穿城而过,盘山磅礴伫立京东,作为中国北方工业的发祥地,深厚坚实的产业基础与祥和宜居的城市生活相得益彰,造就了天津豪情勇毅、开放包容的城市气质。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天津作为京津冀城市群的重要引擎,“一带一路”建设的海陆交汇枢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质量编制了《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空间用途管制和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我市未来城市空间布局发展总的规定。《规划》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强区域安全、生态、功能、产业、交通等方面协同;落实“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建设世界一流的绿色智慧港口,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落实国家“双碳”目标战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推动天津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为体现《规划》的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我市针对城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组织高水平科研院所,开展了自然资源管控与治理、城乡融合、城市灾害和风险评估等10多项专题研究;同步开展了市、区、乡镇、村庄规划和近50项与空间有关的专项规划编制;建立了全市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搭建了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积极探索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提升我市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规划定位和目标愿景
(一)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天津市域范围,海陆总面积约13671平方公里。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战略定位与目标愿景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承担国家使命与时代担当,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对天津提出的要求,提出天津未来的战略定位是“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京津联动,共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响应市民对天津未来发展愿景和需求,提出天津城市发展的目标愿景为“京津冀城市群和环渤海地区发展的重要引擎,生态引领、创新竞进、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对接天津市“十四五”规划,提出阶段目标为:至2025年,生态引领、创新竞进、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35年,生态引领、创新竞进、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初步建成,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50年,生态引领、创新竞进、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面建成,成为富强民 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典范城市。
(三)城市规模
根据国务院下达的42.2亿立方米水资源红线要求,考虑未来海水淡化利用的优势条件,结合区域城镇化发展态势,充分发挥天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的引擎地位,提出2035年天津市规划人口控制在2000万左右。
二、落实国家战略,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一)落实区域协同战略,共建京津冀世 界级城市群
把握天津作为区域发展战略的引擎地位,强化区域服务与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城市发展战略格局。一是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首都地区安全格局。从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区域应急联防联控等方面提出规划策略,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要求;二是构建“1 N”天津都市圈。联动唐山、廊坊、沧州等城市,打造五个跨界示范区,形成多中心、网络化协同发展格局,发挥天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三是深化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进一步深化“一基地三区”内涵,保障承载空间落位,引导高新企业向京津滨廊道集聚,打造区域创新走廊;四是推动建设“轨道上的京津冀”。打通“天”字形客运通道,与北京共建国 家级铁路枢纽。构建区域货运环线,建设区域铁路货运组织中心。推进京津冀世 界级城市群建设和环渤海地区协同发展。(图1)
(二)落实“双循环”战略,打造世界一流港口
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充分发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的作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共建“一带一路”。一是打造京津、津冀开放“大通道”。联通京津冀及“三北”地区,辐射东北亚、连通欧日韩,提升国际航运核心区功能,拓展航运服务辐射范围,强化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二是优化港区布局,实施“北集南散,北优南拓”的总体空间布局策略。进一步集聚国际船舶代理、海洋科研科技等功能,推动自贸区升级。三是坚持港城共荣,科学划定港城边界,化解港城矛盾。
(三)落实“双碳”目标战略,推动城市绿色发展
立足我市“一基地三区”城市战略定位,以国家下达的碳排放强度和总量指标为指导,以实现“双碳”目标为契机,多策并举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动城市绿色发展。一是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二是落实刚性管控要求,增加可再生能源比例、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幅等规划约束性指标。三是加强规划引导,明确对再生能源利用、工业园区转型、绿色建筑等方面的规划要求。
(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推进现代都市型农业升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粮食生产能力。统筹空间布局,统筹生产要素,统筹城市乡村发展,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提升人居环境,建设全域美丽乡村。优化乡村布局,推动村庄未来差异化发展,注重完善公共服务,提升改善村庄公共空间环境,保护乡村文化与风貌,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三是探索乡村振兴的土地政策,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结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支持乡村产业项目。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图2)
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图3)
生态空间布局规划图 (图4)
农业空间布局规划图 (图5)
城镇体系规划图 (图6)
鸟瞰中心城区
三、坚持生态优先,共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塑造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充分对接京津冀生态体系,构建“三区两带中屏障、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图2)
“三区”即北部盘山—于桥水库—环秀湖生态建设保护区、中部七里海—大黄堡—北三河生态湿地保护区和南部团泊洼—北大港生态湿地保护区;“两带”即西部生态防护带和东部国际蓝色海湾带;“中屏障”则指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一市”即中心城市,是城市功能集聚的主体地区;“双城”指津城和滨城;“多节点”即武清城区、宝坻城区、静海城区、宁河城区、蓟州城区。
通过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的塑造,进一步落实了“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优化要求,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城市紧凑度,防止城市蔓延连绵发展。
(二)统筹三线划定管控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底线约束,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绘制天津市域国土空间发展“一张蓝图”。(图3)
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现状、城市发展、生态建设等因素,进一步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质保量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衔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在对现行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开展评估优化的基础上,应保尽保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在科学测算用地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各区未来发展重点,上下联动统筹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提升城镇建设用地土地绩效,集约节约利用宝贵的土地资源。
(三)优化提升四类国土空间
在框定底线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形成绿色屏障、淀泊风光的生态空间;乡村振兴、绿色现代的农业空间;双城引领、产城融合的城镇空间;以及港湾辉映、三湾引领的海洋空间。(图4、图5、图6)
一是以保障生态安全为前提,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对接京津冀生态体系,加强南北生态空间的联通性,构建绿色屏障、淀泊风光的生态空间,形成“三区两带中屏障、七廊五湖四湿地”的市域生态安全格局。二是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约束,严格保护农业空间,优先划定优质集中连片耕地,因地制宜布局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做优做强现代都市型高效农业,构建乡村振兴、绿色现代的农业空间,形成“一带、三区”的现代农业总体格局。三是着力提升城市空间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构建双城引领、产城融合的城镇空间,形成规模合理、功能完善的“2—5—5—N”城镇体系。四是优化陆海功能分区,按照陆海统筹、开发与保护协调发展的思路,形成北部生态旅游、中部港口航运、南部综合利用的海域空间格局。划定天津市海洋“两空间一红线”,即海洋生态空间、海洋开发利用空间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松紧适度的海域空间管控。
二级主体功能分区图 (图7)
津城、滨城空间结构规划图 (图8)
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管控分区图 (图9)
滨海新区泰丰公园
(四)构建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分区体系
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突出天津特色,按照层层深化、逐级打开的思想,构建三级主体功能区体系。一级主体功能区衔接重大平台,划分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发展区和海洋发展区四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将农产品主产区划分为农田保护区和乡村发展区,以耕地保护、农产品生产和乡村振兴为主体功能;将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分为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控制区,以生态涵养、保护和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将城市化发展区划分为城镇发展区和其他建设区,以服务城镇人口、开展城镇建设和促进产业发展为主体功能;将海洋发展区划分为渔业用海区、交通运输用海区、工矿通信用海区、游憩用海区、特殊用海区和海洋预留区,以保育海洋生态环境和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为主体功能。(图7)
四、强化内涵提升,推动“双城”高质量发展
(一)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
构建“双城、双轴、中屏障”的城市空间结构。“双城”指现代活力津城和创新宜居滨城,“双轴”指魅力海河轴和蓝色海湾轴,“中屏障”即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图8)
津城、滨城共同构成面向国内扇面、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以及面向国际扇面、服务国际循环的战略链接,共同承担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区域商贸中心城市目标功能。津城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海河文化为特色、兼容并蓄的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完善的基础服务配套、大量科研教育机构集聚以及较为完善的先进制造业体系。未来津城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设成为以综合性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主导,配套完善的紧凑活力城区和宜居宜业的城区。滨城的优势在于以海洋文化和改革开放创新为特色的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科研教育机构聚集,在电子信息、航天航空、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产业以及重化工业等方面有着雄厚的发展潜力。未来滨城要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配套能力,强化创新功能培育,集聚创新资源;突出滨城港口优势,科学划定港城边界,重点保障港口航运的用海需求,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成为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城和区域创新引擎。
(二)加强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
在津城、滨城中间地带规划736平方公里的生态屏障区,构建“三区两带中屏障”的生态格局,构筑南北联通的津沽绿色森林屏障,融入京津冀环首都生态屏障带,优化区域生态格局,避免城市连绵发展,倒逼城市结构优化,形成“双城紧凑、中部生态”的新发展格局,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津城与滨城之间绿色生态屏障规划建设,打造京津冀东南部生态屏障、环首都生态护城河,进一步促进“双城”格局形成,呈现“水丰、绿茂、成林、成片”景观的生态资源富集“绿谷”,引领转型发展的“绿峰”。(图9)
五、促进制造业立市,推进产业创新升级
以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为导向,着力构建“1 3 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加快新动能引育,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加速京津协同互动,引导高新技术企业与研发机构向京津滨廊道集聚,打造“京津滨创新走廊”,形成京津“智造新干线”。
引导制造业布局优化,向园区集中。引导传统制造业和一般制造业从园区外零散地区、生态地区有序退出,向园区集中,为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腾挪与释放发展空间。推动园区平台整合整治。同时,以工业用地为主划定工业区块控制线,作为工业用地最为集中区域,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鼓励混合用地供给,划定双创区块控制线,控制和保护以研发、科技服务业为主导功能的区域,促进双创要素集聚,保障创新创意经济发展。
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示意图 (图10)
历史文化保护格局图 (图11)
铁路系统规划图 (图12)
津城海河夜景
六、以人民为中心,优化配置要素资源
本次《规划》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进人民福祉、建设美丽国土作为重要规划任务。
(一)建立包容友好的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分层级、全类型的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全面分析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现存的问题,找出短板和不足,构建覆盖城乡的“市级—区级—街道(乡镇)级—社区级”四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明确配置标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二是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结合各区域人口规模特征和现状,合理集中布局五类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公共服务中心的四个层级,明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完善服务覆盖网络。三是建设公共服务城乡共享的城镇圈。以城乡共享的“城镇服务圈”作为外围地区空间组织和资源配置的基本单元,强化交通网络支撑,城镇服务圈内通勤出行时间控制在30—40分钟,有效配置公共服务资源,集就业、生活、服务为一体。四是营造服务与人群结构相匹配的生活圈。以社区生活圈作为基本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在满足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基础上,建立15分钟步行可达的全覆盖“社区生活圈”,配置日常基本保障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场所,提升群众生活的“舒适度”。(图10)
(二)塑造中西交融、河海津沽的人文魅力体系
全面梳理了历史文化资源,构建了“一城、双区、四带、多点”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格局。进一步推动历史城区保护与复兴,强化整体保护。挖掘蓟州、滨海两片历史文化资源区,拓展保护对象。加强大运河、长城、海河以及海洋四条文化带保护和利用,构筑京津文化高地。突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风貌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活化利用。同时运用城市设计塑造我市“大气、文雅、精致、有品位”的城市建设风貌。(图11)
(三)建设双港提升、网络开放的综合交通体系
突出天津背倚京津冀世 界级城市群、面向东北亚的区域门户作用,以及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海陆交汇枢纽的交通区位优势,从对外开放、服务人民、高效集约发展、保护环境等角度,提出建成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综合交通体系的发展目标。重点发挥天津港服务区域功能,提升海港国际航运核心区功能,构建“京津冀开放大通道”。全面提升空港辐射能力,塑造服务京津冀、链接洲际的综合性航空枢纽和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形成对外构建畅联京冀、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广域综合交通体系。(图12)
重点构建“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城市轨道”四网融合的全出行链轨道交通服务体系,强化轨道交通对津滨双城联动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快构建“津城”“滨城”间快速轨道交通联系,实行大站快车服务双城主要功能地区的交通出行,力争实现津滨双城核心区之间20分钟直达。实现交通与生态、生产、生活空间的充分协同、高度融合,支撑京津冀世 界级城市群建设。
七、保障公共安全,提升城市综合韧性
以构建京津冀地区大安全格局、保障首都安全为指导思想,以构建安全韧性城市为目标,通过灾害风险评估,科学辨识影响城市安全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风险因素,针对天津面临的水资源短缺、危化品风险、海平面上升、地面沉降、卫生防疫风险等问题提出规划措施,提升灾害和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
落实划定重要蓄滞洪区范围线、重大风险源集中安全控制线和城市防洪保障线、沿海防潮保障线等城市安全保障线,加强城市对于安全风险的抵抗能力。强化防疫减灾体系建设,划定城区避难及隔离场所。建立“两心多点”防疫医疗体系,加强防疫场所规划建设。加强应急交通、供水、供电、医疗、物资储备等应急保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划定城市安全控制线,加强城市对于安全风险的抵抗能力。
八、加强实施监督,构建空间治理体系
一是构建规划体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关要求,构建符合天津实际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了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重点。二是做好规划传导。明确各级规划传导内容,分解规划传导指标,加强底线管控,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三是探索配套政策体系。在农林复合的空间利用模式、耕地修复整备区制度、城市存量更新用地奖惩机制、城市空间战略留白机制、乡村振兴发展用地保障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促进国土空间优化,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四是完善实施监督体系。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