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电站有哪些工商业应用场景?
从江苏能源云网了解到分布式光伏电站可以应用以下场景:
1、医院
医院作为能源消耗较高的公共服务机构,在未来的节能减排和降耗工作中面临很大的压力,积极探索绿色医院建设及发展模式,促进绿色建筑理念及节能降耗技术的科学运用尤为重要。
2、学校
学校天然具备安装光伏电站的优势:① 电站建在学校屋顶,相当于一个大的科普基地;② 学校拥有较广阔的屋顶,结构好,用电量稳定;③ 学校运营稳定,产权清晰,融资相对容易。
3、通信基站
通信基站数量多,分布范围广,而且必须保证一天24小时不断电。在没有接入分布式光伏,一旦遇到停电的情况,工作人员需要启动柴油发电机来保证临时供电,运维成本较高,如果加上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无论从实用性还是经济性方面,都具有极高的安装价值。
4、高速公路(非路面)
据悉,截至2020年底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15万公里,光伏+高速公路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譬如山东、河北、湖北、江苏、浙江都有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的空间资源,实现了光伏发电、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道路养护的有机融合的案例。将高速公路作为光伏发电的新载体,引领了光伏产业的新潮流,打造了绿色高速的新形象,为后来的智慧公路做了很好的铺垫。光伏一般安装在高速公路的服务区、道路中间或两旁、隧道处或者直铺在公路上。
5、水厂(污水处理/净水厂)
根据住建部公布2020年4月的数据显示,全国累计超过4300座污水处理厂和5000座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和自来水厂有着大面积的水处理水池,另外,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年均耗电量比较大,安装光伏后有很大的经济效益;光伏发电项目利用污水处理厂的屋顶、沉淀池、生化池和接触池等处在其上面加装太阳能光伏板有着得天独厚的空间优势。另外,多数污水厂是地方国有企业,业务持续性有保障。
6、车棚/停车场
光伏车棚是一种与建筑相结合最为简易可行的方式,光伏车棚具备遮阳挡雨、吸热性好,还可实现光(储)充一体,为新能源汽车、电瓶车提供清洁能源,在工业园区、商业区、医院、学校等有着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7、光伏办公楼/商场/酒店/超市
办公楼和商场有制冷/热、电梯、灯光等很多用电设备,属于高能耗场所,有些屋面比较宽裕。光伏板在屋顶可以起到隔热的效果,在夏天可以减少空调的耗电。
8、光伏仓储/物流
仓储物流中心的自动分拣系统、配送系统、仓储温度控制系统等均需充足的电量供应。而仓储物流中心拥有面积较大的屋顶资源,非常适合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二者结合,将打造出绿色、智能的仓储物流基地。
9、工业厂房/园区
工业厂房是应用最广泛的、也是最多的工商业项目,工业厂房安装光伏电站可以利用闲置屋顶,盘活固定资产,节约峰值电费,余电上网增加企业收益,还可以促进节能减排,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划工作。各地区应高度重视光伏发电应用对优化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将光伏发电纳入相关规划。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工业企业集中的市县及其经济开发区和各类工业园区,系统开展可安装光伏建筑屋顶及其他场所的资源调查工作,综合考虑屋顶面积,用电负荷等条件,编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划,综合建筑业主单位安装光伏的意愿和准备工作情况提出建设计划。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分配年度规划指标时,优先保障规划明确且建设条件已落实的项目。各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新能源应用示范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要制定和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划,并按年度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国家在年度规划管理上对各类示范区的项目优先保障。
二、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重点支持屋顶面积大、用电负荷大、电网供电价格高的工业园区和大型工商企业开展光伏应用,使具备条件的大屋顶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在国家电量政策基础上制定配套的投资补助或电量补贴政策,并且对学校、医院、公共机构等公益性领域以及各类保障性住宅和农村的分布式光伏应用适当加大支持力度。在火车站(含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相关设施、飞机场航站楼、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屋顶、大型体育馆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对其下属企业统一组织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并将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作为企业节能减排的重要工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土地资源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项目容量不超过20MW)且所发电量在并网点变压台区消纳,可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电网企业参照分布式电源通过“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接入服务。
三、加强对建筑屋顶资源使用的统筹协调。在分布式光伏应用的示范区和其他潜力大的地区,地方政府应建立光伏应协调工作机制,引导建筑业主单位(含使用单位)积极开展光伏应用。对屋顶面积大且适宜安装光伏的建筑物,地方政府应积极协调建筑业主单位(含使用单位)自建或与专业化光伏发电企业合作建设屋顶光伏工程,并且在办理电网接入、项目备案、建筑管理等方面予以协调支持。对超过一定规模的新建和改扩建建筑物,可要求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太阳能资源条件好且屋顶较大的节能建筑应包含光伏发电应用。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新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应优先考虑光伏发电应用。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在符合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对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投资经营的光伏发电项目的电价优惠幅度(或屋顶租金)等规定统一的条件。地方政府应将建筑光伏应用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及奖惩制度,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单位可按折算的节能量和碳减排量参加相关交易。
四、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费结算和补贴保障。各电网企业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可采取预留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方式,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转付到位。国网企业要抓紧商当地税务部分处理好非法人项目售电发票开具问题并做好代开发票服务。电网企业应做好项目补贴资格和补贴资金申请及发放等情况的统计,并按要求向能源管理部分和监管部分报送相关信息。项目补贴资格申请实行按季定期上报并形成目录的工作制度。“自发自用”比例较低、用电负荷不稳定或者光伏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无法履行能源服务合同的项目,可执行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光伏发电量由当地电网企业按国家规定的当地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全额收购,不再享受国家分布式光伏财政补贴政策,但项目单位一旦选定了执行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原则上不在变更。
五、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工作机制。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分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细则,督促市县(区)能源主管部分设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受理窗口,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办理条件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市县(区)级政府设立“一站式”管理服务窗口,建立多部分高效协调的管理工作机制。市县(区)能源管理部门要做好项目备案与电网企业并网审核的衔接,当地电网企业出具并网意向函即可以认为符合项目备案要求的接网条件。对个人利用住宅(或营业性建筑)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网申请并代办项目备案。各省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要按月向升级能源主管部门报送备案项目信息并抄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按国家光伏发电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
六、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接网和并网运行服务。在市县(区)电网企业设立分布式光伏发电接网“一站式”服务窗口,明确办理并网手续的工作流程、申请条件,并在电网企业相关网站公布。对法人单位申请并网的光伏项目,电网企业应按当地能源主管部门项目备案工作流程,及时出具项目并网意向(或意见)。对非法人(及个人)项目,电网企业应直接受理和代备案。电网企业应按规定的并网点及时完成应承担的接网工程。在符合电网运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在用户侧以较低电压等级接入,如项目单位希望在内部多点接入配电系统,应尽量满足要求,避免安装不必要的升压设备。项目单位和电网企业要相互配合,如对接网方式存在争议,可申请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协调。电网企业免费安装电能计量表,明确明确区分项目总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包含合同能源服务方式中光伏企业向电力用户的供电量)和上网电量,并具备向电力运行调度机构传送项目运行信息的功能。
七、创新分布式光伏融资模式。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分布式光伏特点和融资需要,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延长贷款年限。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光伏发电投资公共担保资金,为本区域内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贷款担保。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为光伏发电提供一体化融资租赁服务。鼓励基金、保险、信托与产业资本结合,探索建立光伏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担保机构对中小型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开展信息用担保。积极发展再担保机构,强化分散风险、增加信用功能。以个人收入等为信用条件,对个人安装分布式光伏贷款可免除资产担保要求。对优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探索售电收益权和项目资产作为质押的贷款机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
八、完善分布式光伏工程标准和质量管理。加强光伏产品,光伏发电工程和建筑安装光伏的安全性评价和管理工作,对载荷校核、安装方式、抗风、防震、消防、避雷等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工程规范。接人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和享受各级政府补贴的非并网独立光伏发电项目,须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光伏产品。建设单位进行设备的采购招标时,应明确要求采用获得认证的光伏产品。国家组织的重大专项建设、新产品应用、在特殊地域应用或特殊用途应用的光伏产品,可根据需要提出特定认证要求。市和县(区)政府要建立建筑安装光伏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分布式发电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要以贯彻落实标准执行为主要工作方式,不得随意设置审批和收费事项,不得向项目单位提出采购本地产品的不合理要求,不得以各种方式为低劣产品提供市场保护。
九、加强政策落实和市场监管。各地区能源监管机构要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分等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国家和地方支持政策的落实监管。在项目备案之前的开发标准阶段,要指导项目单位与电网企业衔接好接网条件,落实项目供用电关系和电费结算方式在项目备案之后的实施阶段,对电网企业的接网服务、接入方案、运行调试、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运行协议、电能计量、电费结算、国家补贴资金发放各环节进行全面监管。将电力用户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项目单位与电力用户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以及发电量全部上网的光伏发电项目的电力成产运行和电力交易均纳入监管范畴。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安全进行监管,电网企业应配合做好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工作。在相关方法发生争议时,能源监管机构应会同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在电力投诉工作机制中纳入光伏发电相关内容。各地区能源监管机构要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展专项监督,按季度向国家能源局上报监管报告,并按规定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监管信息。
十、进一步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在推动示范区已有成效基础上,将分布式光伏发电扩大到公共机构、居民社区、交通设施、新农村建设等领域,探索更多的发展机制和应用方式。系统开展光伏发电屋顶等资源条件调查和多元化应用的规划,建立政府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创新发展模式和管理机制,建立较完备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公平开放市场准入、不搞地方保护。国家能源局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指导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示范区政府合作建立支持光伏应用的融资机制。通过设立公共担保基金,建立统借统还平台等方式为光伏发电提供共便捷的金融服务。探索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向同一变电台区其他电力用户售点的电力交易机制,各示范区提出实施方案报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将会同价格等部门,在电网企业配合下,指导示范区政府和相关企业开展试点。电网企业应根据示范区的光伏发电应用机制,做好完善配套电网建设并优化电网运行管理,建立智能化的电网运行体系。
十一、完善专业化服务和公共服务。通过市场机制,推进分布式光伏系统设计、安装建设、检测验收、运营维护等环节的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标准化、专业化服务公司。鼓励能力强、技术好、人才储备足的企业延伸分布式光伏专业化服务,逐步建立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国家加强光伏产品制造、市场应用、并网服务补贴拨付、行业管理等环节的信息监测,建立产业沟通协调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市场需求、产能、市场应用等重点信息和市场预警预报,引导企业理性发展。
2、其次再确定太阳能光伏板安装的方向,朝着的方向最好是正南,才能够满足光照的要求。
3、最后再调整倾斜的角度即可。
福建高速服务区首批屋顶光伏电站开工
福建高速公路迈出了建设光伏电站的第一步
近日,福建高速服务区屋顶光伏电站在沈海高速龙掘东服务区内开工建设,这标志着福建高速公路正式迈出了建设光伏电站的第一步。
除龙掘东服务区外,本批还有古田、桂湖、常山、南阳、兴泰服务区也将陆续开始施工。该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一个光伏电站预计年均发电量在20万kWh至35万kWh之间,运营期限为25年,预计于11月下旬即可完工。投入运营后能满足其服务区至少50%的年用电量。按发电耗煤平均304.9g标煤/kWh计算,本批6处服务区光伏电站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512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677吨。
甘肃2025年氢能产值将达百亿!风光发电+氢储能为主!
2023-01-05 17:08 来源:氢能汇 点击:10
2023年1月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氢能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实现多元化应用场景示范,初步形成有规模有效益的氢能产业发展格局,建成可再生能源制氢能力达到20万吨/年左右的制氢、储氢基地,建成一批氢气充装站及加氢站,开展短距离气态配送体系、长距离液氢输送和管道输氢综合互补的输氢网络体系建设。引进培育氢能企业20家以上,年产值达到100亿元。
在产业布局上,建设“一个走廊,两个示范区,两个基地”:
一个氢能走廊:沿“一带一路”通道节点城市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就近消纳体系,打造甘肃氢能走廊。
两个示范区:基于河西地区可再生能源优势,依托酒泉、张掖先行先试,建设绿氢生产及综合利用先行示范区。在陇东地区,以庆阳为核心,基于多种能源富集的优势,布局氢能—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区。
两个基地:借助建设“兰白两区”契机,发挥高校、科研院所聚集和人才优势,打造氢能产业创新基地。依托兰州、定西及周边地区制造业优势,布局氢能装备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氢能基础材料和氢能装备制造产业。
甘肃省将依托资源合理布局制氢基地,在可再生能源富集的河西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试点示范,逐步扩大制氢规模,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绿氢生产基地。在工业副产氢较多的兰州及陇东地区,根据市场需求,利用工业副产氢提纯制氢。
在氢能运输领域,推进短距离高压管束车运输和长距离低温液态运输,开展天然气管道掺氢、纯氢管道输氢等应用试点。
以需求为导向统筹布局加氢站。支持在现有加油加气站基础上改扩建加氢站,探索四合一(加油、加气、加氢、充电)等综合站和站内制储加(制氢、储氢、加氢)一体化加氢站建设新模式。支持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布局建设“分布式光伏+制氢、储氢、加氢”一体化示范应用。
在应用场景拓展上,鼓励冶金行业探索绿氢冶金技术研发应用。探索液氢在航天领域的应用。在天然气短缺的市州,探索天然气掺氢及以氢作为高品质热源的应用。
发挥氢能储能容量大、调节周期长、建设周期短的优势,重点在河西地区布局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一体化示范工程,培育“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探索氢储能与波动性可再生能源发电协同运行的商业化运营模式,对比研究氢储能与电池储能、熔盐储能等其他储能方式单独或混合储能的技术特点和经济性。
探索布局发电领域示范应用。结合增量配电改革和综合能源服务试点,因地制宜开展氢电融合的微电网示范和氢能热电联供应用示范。在可再生能源基地,开展氢燃料电池、氢内燃机等发电技术应用示范。鼓励在偏远地区开展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示范应用。结合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备用电源示范应用。
易车讯 8月25日,交通运输部举行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相关领导表示,新能源车放心跑高速,今年内全国大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将提供基本充电服务。还将加强配套电网建设,规范充电服务收费。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适度超前建设充电设施
今年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确立了三个阶段性建设目标:一是力争今年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二是明年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三是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后,新能源车主可以放心上高速跑长途了。
为实现《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行动方案》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存量土地及停车位,加快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充电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高寒高海拔地区可自行确定建设目标和时序。重大节假日期间预测流量较大的服务区要适当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满足高峰时段充电需求。
二是加强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公路服务区(站)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重点旅游景区等大流量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停车场等场所,探索建设或者改造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三是探索推进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科学合理选择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全寿命周期效益。制定落实分阶段覆盖方案,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相关要求提高快充站覆盖率。推动城市群周边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支持电动汽车生产、大型运输等企业在服务区(站)建设布局换电站。
四是优化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规范交通标识设置,优化通行线路,引导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分区有序停放,保障电动汽车停车位专位专用,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五是加强服务信息采集与发布。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及实时使用情况,为公众提供实时信息查询服务。
六是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鼓励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与充电运营商等合作,开展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与维护。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充电基础设施设备技术完好、安全可用。
《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提出,鼓励充电运营商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在市场培育期实施服务费优惠,确保充电服务费合理、规范收取。同时,鼓励地方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充电基础设施场地租金实行阶段性减免,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
哪些配套政策来支撑这些目标的实现
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建设用地、电网改造、投资运营模式等多个环节,需要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同向发力,协同推进。在起草《行动方案》过程中,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认真研究各部门在鼓励电动汽车发展、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出台的保障政策,在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公路实际情况,从用好财政支持政策、优化建设实施程序、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和规范充电服务收费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配套政策。
一是用好财政支持政策。《行动方案》提出,要按照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给予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持,并探索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加强大功率充电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
二是优化建设实施程序。《行动方案》明确,充电设施作为服务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所需用地纳入公路用地范围。针对早期建设的公路服务区可能存在的用地紧张的问题,《行动方案》要求,要做好新增充电设施布局、布线与公路场地、设施的衔接,优化行车路线和停车场布局设计,完善施工方案,提高使用效益;确需新增用地的,与地方政府商议参照公路主体工程用地政策予以支持,简化办理程序。
三是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明确电网企业要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满足充电设施建设需求。对部分电网暂未延伸到位、不具备大容量供电条件的偏远服务区,优先采用分布式电源等方式就近供电。
四是规范充电服务收费。《行动方案》提出,鼓励充电运营商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在市场培育期实施服务费优惠,确保充电服务费合理、规范收取。同时,鼓励地方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充电基础设施场地租金实行阶段性减免,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指导省级交通运输、能源主管部门和省级电网公司,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利用好各项配套政策,共同推动完善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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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拟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其中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同时,本次试点方案提出“宜建尽建”、电网“应接尽接”的要求。
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首要任务。例如,江西明确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广东表示,大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四川将严格落实国家“双碳”政策,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推动近零碳排放试点建设。
推动能源革命、产业优化升级势在必行。广东明确,2022年加快完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促进能源高效利用,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上海计划淘汰落后产能500项,推动50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新增50家绿色制造企业。广西深入实施六大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加快防城港、贵港、梧州、百色、玉林等5个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梧州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创建3个以上绿色园区、20家以上绿色工厂。
“对于不同省份来说,在实现碳中和的过程中,可发挥的优势是截然不同的。我们要在坚持全国统筹的大背景下,把握市场跟政府的双轮驱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称。
多地开列新能源发展清单
值得注意的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能源是主战场。在推动煤电等传统能源节能降碳改造的同时,2022年多地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纷纷提出打造风光氢储产业群、发展壮大新能源 汽车 产业、促进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壮大等一系列举措。
河南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450万千瓦以上。规划建设郑汴洛濮氢能走廊,加快氢能全产业链研发和一体化布局。“十四五”末乘用车产量达到300万辆,新能源 汽车 占比30%以上,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
上海明确,2022年要加快闵行燃机、海上风电等项目建设,新增光伏装机30万千瓦。新投放3000辆新能源公交车,全面完成内河泊位岸电标准化改造。浙江启动700万千瓦清洁火电、100万千瓦新型储能项目开工建设,新增风光电装机400万千瓦以上。
陕西将大力发展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陕北至湖北、神府、渭南3大新能源基地项目建设,推进抽水蓄能电站、氢能示范项目实施。
四川聚焦清洁能源产业,加快水风光气氢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三江”水电基地、凉山州风能发电基地、“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发展氢能源。大力发展成德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集群。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促进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壮大,推动新能源 汽车 产业提档升级。
与之相匹配,电网、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列入了多地的政府工作报告。四川明确加快推进甘孜-天府南-成都东、阿坝-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广东提出加快数字电网建设;加快粤西第二输电通道等电网项目建设,推进藏东南至大湾区特高压直流等工程前期工作。
江西2022年将实施新能源 汽车 下乡等行动,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全覆盖。上海推动电动 汽车 充换电设施建设,新增1万个公共充电桩。
相关产业链高增长可期
从中央到地方释放的规划信号来看,2022年新能源发展将进一步提速,相关产业链高增长可期。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3.8亿千瓦,同比增长7.9%。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3.3亿千瓦,同比增长16.6%;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1亿千瓦,同比增长20.9%。
1月27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2021-2022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称,在新能源快速发展带动下,预计2022年基建新增装机规模将创历年新高,全年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3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1.8亿千瓦左右。预计2022年底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6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达到13亿千瓦左右,将有望首次达到总装机规模的一半。
方正证券分析指出,新能源发电开启黄金发展期,2022年,分布式光伏将有大发展。硅片薄片化、双玻组件以及电池新技术方案将提速,上游硅料产能持续释放,产业链盈利能力更加均衡。风机成本将明显下降,风电大基地和海上风电将成为主旋律。同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将提速,储能和新能源 汽车 将成为重要组成部分,特高压和配电网也将成为长期热点。
兴业证券分析师余小丽判断,2022年中国新能源 汽车 产业迎来关键年,年度销量有望突破600万辆。
根据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网的电网建设规划,预计“十四五”期间累计投资额将接近3万亿元,高于“十三五”期间的2.8万亿元,特高压有望成为重要结构性增量。
孙传旺认为,氢能产业正处在突破式技术进步向商业应用扩散的交叠阶段,该阶段既在 科技 创新的渐进过程中具有激进式爆发的机遇,又在产业场景推广的广度与深度上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潜力。
“长途出行又碰上春运高峰,高速服务区充电排队怎么办?”这是不少新能源车主春运长途出行前的主要顾虑。江苏地处东部沿海交通大动脉,春运期间南下北上车流多,为保障春节期间新能源 汽车 返乡需求,缓解绿色出行的里程焦虑,1月26日,省新能源 汽车 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高速公路新能源 汽车 充电保障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部署春节期间高速公路充电服务保障和2022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问题,并在春运期间推出多项举措,为新能源车主春节出行暖心护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电力公司、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早布局 新能源 汽车 保有量持续增长
高速公路是新能源 汽车 长途出行的首要选择,在省电力公司和省交通控股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已实现了新能源充电设施高速公路全覆盖,有力地保障了新能源 汽车 充电需求。但是,随着新能源 汽车 消费的日益普及,节假日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难”的问题正在日益凸显。
2021年,新能源 汽车 销量增长迅猛,全国新能源 汽车 销量达352.1万辆,连续7年居世界首位,市场占有率达到13.4%。行业专家普遍认为,新能源 汽车 产业已从培育期进入了成长期。截至2021年底,江苏新能源 汽车 保有量已达50.5万辆,2021年注册登记新能源 汽车 达23.9万辆,同比增长220.9%,接近历年注册登记量的总和。
江苏在全国率先实现高速公路充电桩全覆盖。据省交通运输厅 科技 处三级调研员张柏东介绍,截至目前,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总数为112对,具有充电桩的共有110对(其中宜兴张渚服务区、武进太湖湾服务区充电站预计今年上半年建成投用),共建设充电桩848个,其中,6个服务区建有换电站(新沂、六洞、堰桥、东海、平望、如皋)。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副主任甘海庆介绍说,2021年江苏高速充电量达到1602万千万时,位列全国第一,同比增长90%,“但充电桩利用率仅为7.7%,约占市区公共桩的一半。”具体表现在忙闲不均,平时空闲,节假日充电需求激增,2021年劳动节、国庆节期间,日均充电量达到节前的2.2倍、3.7倍,其中常合高速荷叶山服务区电量达到节前的14倍。此外,高速充电需求集中于沪宁、沈海、长深高速,三条高速充电量达到全省电量的55%。
以2022年元旦为例,其间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所属96对服务区充电站平均等待时间在12分钟左右,部分车流量大的服务区存在一定的节日期间充电排队现象,但总体上看,布设的新能源充电设施基本能满足重大节假日出行需求。“排队较长的路段主要集中在京沪高速等大流量路段,主要是离市区较近的黄栗墅、阳澄湖、芳茂山、盱眙、滨海等服务区,其原因是路段拥堵造成新能源车辆耗电严重、冬季新能源车辆续航较短等。”江苏交通控股营运事业部副部长张西亚说。
办实事 推出多项措施缓解春运充电难
充电便利性是困扰新能源车主出行、影响新能源 汽车 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据省工信厅产业转型升级处(省 汽车 工业办公室)处长熊斌谦介绍,去年,省工信厅把“破解新能源 汽车 充电难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点项目加以推进,在省电力公司和省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加强了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顶层设计,打通了“报装难接电难”的“最后一公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类充电设施保有量达到23.46万根,车桩比由2020年末的2.19:1进一步优化为2.15:1,水平位居全国各省区前列。
“今年我们在车流量和充电量特别大的无锡梅村服务区、泰州广陵服务区,部署4辆移动充电车。一辆车有4根充电桩,可同时满足4辆车的能源供应。目前已经接线成功,即将正式投运。”国网江苏省电动 汽车 服务公司副总经理俞娜燕介绍说,今年春运期间,江苏电动 汽车 公司在车流量特别大的服务区,临时增加充电桩数量,安排人员现场值守,进行全过程操作指导。“本来一个服务区有4个充电桩,增加了移动充电车后等于有8个桩,双向就有16个桩,能有效缓解充电压力。”同时,还将在苏州部署1辆储能式充电车,缓解高峰充电压力,提供道路救援服务。
省电力公司表示,在节前组织开展了高速站点特殊巡视,检查充电桩、消防设施、雨棚的钢结构及篷布,进行实车充电测试,截至目前,缺陷已全部消除,确保充电设施可用、能用、好用。同时,建立了线上平台监控、线下应急值守的保障机制,1月26日-2月8日预判热门高速站点,安排运维人员现场驻守,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和疏导工作,工单1小时内处理完毕,硬件故障1天内维修完毕。根据历年情况,对充电排队情况进行预判,发布电动出行充电攻略,成立党员服务队,及时向客户推荐最优充电方案,引导客户错峰充电。
江苏交通控股表示,将在春节期间做好充电区域维护,组织全省服务区对充电区域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有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报省电力公司,确保节假日期间设施设备完好;加强现场管理,服务区将增加广场区域专人巡查频次,加强充电区域停车引导,确保专位专用;加强联动机制,与维护单位建立24小时联络机制,确保设施设备一旦出现故障,服务区可第一时间上报维修。
国网江苏电动 汽车 服务有限公司表示,春运期间在所有服务区都安排有专人值守,并公布服务电话,24小时服务新能源车主安全返乡。同时,与江苏交通控股启动联动机制,为新能源车主返乡提供最大的充电保障,打开高速公路双向通行的涵洞,方便车主在一侧服务区充电桩紧张时,可以到对侧充电。
谋长远 推动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建设
根据《江苏省“十四五”新能源 汽车 产业发展规划》,在基础设施方面,“十四五”期间我省充换电、智能路网、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建成各类充电桩累计超80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累计建成约20万个,累计建成换电站500座,建成适度超前、分布合理的充换电网络。当天的座谈会研究了2022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问题,提出要着眼长远,加快高速公路新能源 汽车 充换电服务保障网络建设。
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从我省现有“续航工程”保证能力来看,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已实现全覆盖,但随着新能源 汽车 保有量的爆发式增长,充电桩数量在交通高峰期的保障能力还存在不足。我省将统筹谋划,加强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建设的顶层设计,推动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建设。
省财政厅相关同志表示,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继续加大对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省电力公司、省交通厅等均提出,要完善联合工作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建立高速管理部门与国网公司的联合工作机制,有利于各方掌握充电设施的使用运营情况,共同推进充电网络建设。
此外,我省还将加大充电桩更新改造的力度,对现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尽快实施升级改造,并适时新增超级快充桩,试点建设更多换电站,在条件具备的服务区增加充电车位建设,将充电车位从4个增加至8个。同时,有关部门也提醒广大新能源车主朋友,满电上路,畅行无忧。
江苏经济报记者 蔡 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