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项目备案了就可以拿到指标吗
不可以。
根据《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获得项目备案并不等同于获得了年度建设规模指标,确定该地区本年度新增项目的规模上限,并向本年度申请规模指标的企业进行重新分配。
光伏项目就是利用光伏板发电以后,通过逆变器将电力送入电网的项目。
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按照备案权限,发改部门随时受理企业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所在区、市发改局备案。
法律依据:
《光伏电站暂行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国家太阳能发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承担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技术管理工作。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地理位置照片,厂房屋顶照片;
4、企业房产证,土地证;
5、企业厂房建筑设计公司的资质复印件和出示厂房承重证明(如没有可以找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公司);
6、项目清单,项目实施方案;
7、项目登记表(项目公司盖章);
8、房屋租赁合同;
9、能源管理合同(租赁不需要)。
扩展资料
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申报过程的注意事项:
1、不要做无效劳动
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相比大型电站程序大大简化)。自然人的项目由电网公司提供备案服务,集中申报。
2、准备工作要充分
各级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文件的主要事项,包括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划、运营模式等,确需变更时,由备案部门按程序办理。
3、注意备案时机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发电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下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在该年度内未使用的规模指标自动失效。
4、注意备案与建设的衔接
年度指导规模指标范围内的项目,自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未建成投产的,在年度指导规模中取消,并同时取消享受国家资金补贴的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南靖政府网-储坑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明
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52号)和《关于印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61号)以及《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2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且纳入光伏扶贫计划的电站。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规模300千瓦左右(具备就近接入和消纳条件的可放宽至500千瓦),少数建设单村电站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可以联建方式建设联村扶贫电站。
第三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所有,联村光伏扶贫电站资产按比例确权至各村集体,村集体行使管理权。
第四条 享受光伏发电财政补贴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需纳入光伏扶贫年度计划,并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市(州)、县(市、区)应当对应纳入年度计划。
第五条 县(市、区)政府指定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算、结转工作。县(市、区)级供电公司应建立专户,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按季度结转到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建档立卡贫困村;光伏发电财政补贴于第二年一季度前结转至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有光伏扶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村应当公示、公告。
第六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鼓励光伏扶贫对象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具体收益分配范围包括:
(一)设置公益岗位。如道路维护员、保洁员、安全巡护员、护林防火员、照料护理员等。
(二)开展小型公益事业。如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
(三)设立专项补助。对于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过贫困户申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为其设定补助金额,每年实行动态管理。
(四)结余部分,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确定支出。
第七条 光伏扶贫对象要经过贫困户申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省、市(州)备案等程序确定。
第八条 有光伏扶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由村委会每年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市、区)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第九条 各县(市、区)扶贫部门应建立光伏扶贫收益账户,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做到专账管理、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负责指导相关企业和单位做好光伏扶贫电站运营维护和管理;县级财政部门做好光伏扶贫电站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县级扶贫部门做好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监督落实,对好做法好经验推广宣传,对违反本办法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问责,有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条 国务院扶贫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动态监测。各县(市、区)扶贫部门建立光伏扶贫对象信息档案,将扶贫对象受助的详细情况纳入信息平台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县级供电公司按年度录入电站建设进度、发电量、补贴资金发放以及发电收入等信息,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所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按年度录入贫困村收益分配信息。
第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由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四川省能源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区)依据本实施办法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报市(州)扶贫移民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备案。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2018年9月3日起实施。
一、定义及分类
分布式光伏分为户用光伏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两大类。其中,户用光伏项目为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备案程序
户用光伏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对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备案,一是需要具备消纳条件,项目备案时应出具电网企业电力消纳意见。单个项目在2MW以下的由市(州)电网企业出具消纳意见,2MW及以上的由省级电网企业出具消纳意见。二是若需要国家补贴,须参加省上组织的竞争配置及国家统一组织的补贴竞价排序,取得开发指标后纳入国家规模管理,享受补贴政策。否则,不能享受国家补贴政策。三是我省重点支持攀枝花市、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等太阳能资源较好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对于日照小时数较低、资源条件较差的地区原则上不支持开发全额上网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
三、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
户用光伏根据切块的补贴额度确定的年度装机总量和固定补贴标准(2020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08元)进行单独管理。国家能源局于每年年初发布国家补贴支持的户用光伏年度装机总量。省级电网企业每月10日前对外公布上月新增并网(含新审核确认的文件发布前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和当年累计新增并网的户用光伏装机容量及项目名单,并于每月12日前向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报送相关信息,国家能源局于每月15日前对外公布当年截至上月底全国累计新增并网装机容量。当截至上月底的当年累计新增并网装机容量超过当年可安排的新增项目年度装机总量时,当月最后一天为本年度可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户用光伏并网截止时间。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省上组织、业主申报、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补贴竞价排序,并根据补贴额度确定补贴项目名单。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由电网企业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平台公告的要求负责初审。各项目业主向所属电网公司申报,电网公司汇总后向省能源局申报确认,经过确认后的相关申报材料由电网企业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并根复核的反馈结果,由电网企业将复核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地方独立电网经营范围内的补贴项目清单在公布前需报送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能源局确认。自2020年起,我省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指导价0.4元/千瓦时,低于我省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0.4012元/千瓦时,已无补贴。
要想申请补贴的话,多大都需要备案。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审批方式为备案制,备案机关为省发改委,办理处室为能源处。因需要补贴,国家对光伏发电项目实行规模控制,每年下达各省年度建设规模指标。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发电项目建设和监督管理,委托国家太阳能发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承接技术、信息和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现阶段分布式发电仍然需要国家补贴,假定每年安装600万千瓦分布式发电,全年发电量至少70亿度,如果每度电补贴0.42元则需要几十亿元人民币,为了优化补贴资金配置,备案是必须的,分布式发电项目由地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如果项目不需要国家补贴,则可直接实行备案管理后就可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向地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提交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表和分布式发电项目备案申请表,应包含以下材料:符合建筑等设施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相关规定的项目方案,项目用地或屋顶等场所使用证明,地市级或县级电网公司出具的项目并网接入意见,如果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则需要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等材料,地方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地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受理项目备案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告知项目单位,当申请项目的累计规模超出该地区年度指导规模时,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发布通知,停止受理项目备案申请,分布式发电项目备案有效期内如果无特殊原因未建成投产,项目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光伏电站项目由省发改委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设区市级以下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要指的是就地开发、就近利用、规模较小的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主要指规模较大、集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光伏电站项目由省发改委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设区市级以下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条件、工程技术方案、实施计划、经济评估等;
(2)项目业主资信证明:项目业主身份证明资料;
(3)资金证明材料;
(4)项目所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项目单位与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还需提供项目单位与所有人签订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赁协议。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1、分布式电源并网申请表、去电网公司报装办公室咨询找到受理人提交申请表(他们有规范文件的给你填写)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本人签字、按手印)
3、经办人身份经办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本人签字、按手印)和业主委托书原件(非业主办理时需提供)
4、业主户口本复印件(本人签字、按手印)
5、建筑场地房产证明复印件(或乡镇及以上及政府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或租用协议原件
6、用电发票复印件(本人签字、按手印)
7、任何一张银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本人签字、按手印)
8、设备资料复印件(电池板及逆变器,提交的时间各地有不一样的规定)
注:部分地方还需要提供资质文件。
以上是资料后面就是电网帮跑路
先去项目地勘察线路布局(需要你签字)
在给你确定电源的接入方案(需要你签字)
并网调试和验收申请表(需要你签字)
32个有效工作日可以给你办完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