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怎么区别
一、特点不同:
1、新能源的特点:资源丰富,普遍具备可再生特性,可供人类永续利用;比如,陆上估计可开发利用的风力资源为253GW,而截止2003年只有0.57GW被开发利用。
2、可再生能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需要人力参与便会自动再生,是相对于会穷尽的非再生能源的一种能源。
二、概述不同:
1、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新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与深层之间的热循环等;此外,还有氢能、沼气、酒精、甲醇等。
2、可再生能源的概述: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的能源。除了核能、潮汐能、地热能之外,人类活动的基本能源主要来自太阳光。像生物能和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主要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太阳能储存起来。其它像风力,水力,海洋潮流等等,也都是由于太阳光加热地球上的空气和水的结果。
三、种类不同:
1、新能源的种类:包括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等。
2、可再生能源的种类: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地热能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能源(能源资源学术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是指非化石能源,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之意,如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等等。可再生能源对环境污染无危害或者危害小,资源分布广泛,受到各国青睐。目前,各国都在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比如我国一直在探索在燃用汽油中添加酒精,通过试点看有着很高的推广价值,一方面可以减少化石燃料的开发,另外一方面酒精属于可再生能源,可以通过高粱、玉米、红薯等酿制。
相对于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是指非常规能源,是指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核能等。一般来说,新能源具有可再生特性,可供人类开发利用。新能源的新体现在非常规上面,如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就是传统能源,不属于新能源,同时三大化石燃料也属于不可再生能源,用了就没有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一些发达国家太阳能、风能等启用早,在国家能够结构占据了主要能源,在这部分国家太阳能、风能等已经不算新能源了。在比如地热能对我们来说很少开发算新能源,但是在肯尼亚地热能使用占了一大半,对他们来说就算不上新能源了。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新能源大多是可再生能源,但是不能说可再生能源就是新能源。如核能是原子结构发生变化而释放出来的能源,属于新能源范畴,但是核能用到的核矿石是不可再生的资源,那么核能是不可再生能源。
能源,是人类延续必不可少的资源,随着大量的化石燃料的开采,人类面临的能源枯竭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如何开发新能源、可替代能源是全世界科学界为之不断努力和探索的课题,随着陆地资源的越来越少,人类将能源开发的未来寄希望予海洋,海洋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如可燃冰、海洋石油资源等。
新能源不一定是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也不一定是新能源,那两者是有交叉的地方的,比如说太阳能在有些发达国家它就不算是新能源了。但在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算新能源,然后它也是可再生能源,风能也是这样的道理,但有一些新能源,比如可燃冰,它就不是可再生能源。
新能源是说这个能源是之前没有出现过的,我们传统能源结构是煤炭石油天然气除了这个能源之外,其他的都算新能源,电能当然不算了。因为电能是二次能源领域里面最早出现的,最早的时候就有电话了,你以为电话他为什么叫电话,因为他有电啊,他必须得用电才可以,所以新能源它是包含。现在以及过去没有出现过的能源,风能,水能,潮汐能,包括核能在大多数国家都算做新能源。
可再生能源本身就是突出一个特点,可以再生它不是一次性去消失的,我们平常使用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它就是一次性消失的。你使用了一点汽油,那油就会变少,而且这种东西短期内不可再生,地球上储存的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是有限的不会一直有,虽然人们现在的勘探技术开采技术在不断提高,但未来终究有一天这些能源会枯竭,所以我们要找到一种可以循环再生的能源,只要人类消耗这种能源的速度不是特别快,就可以实现循环利用。
这样能算是可再生能源,但核能有的国家算新能源,它就不再是可再生能源自然地球上储存的核能并不少原料提取是并不少的,但它确实是一种消耗性的东西,用一点少一点,短期内不可再生,只不过他原来算是新能源的范畴。跟传统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比起来,燃烧的效率更高一些,本身蕴含的能量更多。
新能源、常规能源、可再生能源三者均是现代社会所探索的能源种类。三者之间有3点不同:
一、三者的特点不同:
1、新能源的特点:能量密度低,开发利用需要较大空间;不含碳或含碳量很少,对环境影响小;分布广,有利于小规模分散利用;间断式供应,波动性大,对持续供能不利;除水电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成本较化石能源高。
2、常规能源的特点:常规能源的储藏是有限的。
3、可再生能源的特点:属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不需要人力参与便会自动再生,是相对于会穷尽的非再生能源的一种能源。
二、三者的概述不同:
1、新能源的概述: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是指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指刚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有待推广的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聚变能等。
2、常规能源的概述:常规能源也叫传统能源,是指已经大规模生产和广泛利用的能源。
3、可再生能源的概述: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的能源。
三、三者的种类不同:
1、新能源的种类:包括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等。
2、常规能源的种类: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水等。
3、可再生能源的种类: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地热能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能源(能源资源学术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常规能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必须是在自然条件下可以再生的,比如太阳能,水能,风能.
新能源一般包括了可再生能源,但是新能源不一定就是可再生能源.
例如:核能 属于新能源,但是不属于可再生能源.
在利用方式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都是鼓励使用的,尽量用它们取代传统能源.
清洁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风能、水能、太阳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地热能)、非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经过洁净处理的能源(洁净煤油)
常规能源:天然气、石油、煤油等
我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其中水力的可开发装机容量为3.78亿kW,居世界首位;可开发利用的陆地风能资源约2.53亿kW,近海可开发利用的风能储量有7.5亿kW,共计约10亿kW;地热资源的探明储量相当于31.6亿吨煤;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储量也都属于世界领先地位。中国已制定出未来30~50年的能源战略规划,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不知道你是做哪方面的,是节能政策主管部门还是环保政策。主体是贵州省能源局,其他相关的部门是贵州省环保局(微观)和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宏观调控)
地址:云岩区瑞金北路172号。主要负责处罗列五个,后面有所有部门分布,和负责人,2010年情况,人员变动、调职未有确认,仅供参考。
(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政务公开、机关目标绩效管理、新闻发布等工作承办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编报部门财务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省属国有煤矿亏损补贴方案组织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和绩效管理组织征收政府有关能源调节基金交财政专户管理,用于新能源研发,提出资金使用和监管建议。
(二)政策法规处。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起草有关贯彻国家能源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拟订能源产业政策和能源行业标准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能源生产和市场资格准入许可受理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
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能源综合业务工作,参与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能源合作工作拟订能源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全省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四)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
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监管。参与指导协调能源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承担散装水泥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五)能源市场监管处。
拟订能源行业经济运行的政策和措施承担能源行业运行统计、预测预警工作指导协调能源产运销衔接和铁路运输计划平衡工作协调省内电煤及省内外重点用户的煤炭调运负责能源市场资格准入许可及监管工作承担石油行业的监管工作,拟订石油储备布局规划和管理办法并实施监管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承担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监管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拟订煤层气、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与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资格准入许可及监管工作。承担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煤层气、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新能源等行业的技术改造、生产协调和监管工作。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政务公开、机关目标绩效管理、新闻发布等工作;承办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编报部门财务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省属国有煤矿亏损补贴方案;组织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和绩效管理;组织征收政府有关能源调节基金交财政专户管理,用于新能源研发,提出资金使用和监管建议。徐 钰(主任)赵小林(副主任、正处长级)魏 娟(副主任)陈豫黔(副调研员)张永霞(副调研员)何 志(主任科员)邹 瑾(主任科员)周胜利(副主任科员)崔晓娟(副主任科员)(二)政策法规处研究能源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起草有关贯彻国家能源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拟订能源产业政策和能源行业标准;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能源生产和市场资格准入许可受理工作。 刘兴科(处长) 刘晓阳(副处长) 张南宁(副调研员) 黄迎春(主任科员) (三)发展规划处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能源综合业务工作,参与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能源合作工作;拟订能源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全省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王家平(处长) 杨 毅(主任科员)(四)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监管。参与指导协调能源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承担散装水泥行业监督管理工作。韩树强(处长)梁昌腾(主任科员)赵温跃(主任科员)刘登国(主任科员)(五)电力处 承担电力行业监督管理职责。拟订火电、水电、核电、风能、光能和地方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办电力行业的技术改造、生产协调和监管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国家和省规划与年度计划内电力项目及上报国家核准项目。 徐光伟(处长) 邹乾海(主任科员) 胡杰锋(主任科员) 黄 鹤(主任科员) 杨昌荣(工作人员)(六)煤炭处 承担煤炭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煤炭开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煤炭生产资格准入许可及监管工作;承担参与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的技术改造、生产协调及监管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国家和省规划与年度计划内煤炭项目及上报国家核准项目。承担煤炭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煤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兰海平(处长)高腾友(调研员)冯元庆(副处长)冯 冰(主任科员)郭宇辉(主任科员)王志勇(主任科员) 张 杰(副主任科员)(七)能源市场监管处 拟订能源行业经济运行的政策和措施;承担能源行业运行统计、预测预警工作;指导协调能源产运销衔接和铁路运输计划平衡工作;协调省内电煤及省内外重点用户的煤炭调运;负责能源市场资格准入许可及监管工作;承担石油行业的监管工作,拟订石油储备布局规划和管理办法并实施监管;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关 鸣(处长) 蒲海帆(调研员) 吴 昊(主任科员) 马 波(主任科员)(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承担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监管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拟订煤层气、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与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资格准入许可及监管工作。承担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煤层气、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新能源等行业的技术改造、生产协调和监管工作。 卓 军(处长) 万 键(副处长) 施绍贵(主任科员) 龙 斌(主任科员) 罗春林(主任科员) 吴 平(工作人员)(九)人事处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队伍建设、行业培训工作;承办能源行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负责煤矿矿长资格准入许可及监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审查及申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杨玉华(处长)江庆丰(副处长)田晓红(副调研员)徐 州(副调研员)陈 勇(主任科员)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派驻省能源局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能源局监察室。徐健生(主任)张国强(主任科员) 省煤矿工会:领导、组织、协调全省各级煤矿工会开展组织建设、民主管理、经济技术、劳动保护、群众安全、生活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职工文化体育、工会经费收缴等工作。
胡秀礼(主席) 吴坤茂(副主席、正处长级) 王文娟(副调研员) 李振亚(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