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以下制度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到您:
XX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晋城市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和《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一般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指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和《山西省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晋政办发〔2005〕100号)认定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第三条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
1、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2、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负责隐患排查工作。
3、煤矿主要负责人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
4、煤矿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并适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第四条 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和市直单位是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主体,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煤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分级监管。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县营及以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市直单位负责所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市煤炭工业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煤矿企业对排查出的一般安全生产隐患,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整改结束后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
煤矿企业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内容、资金、期限、责任人,报相关煤炭行业主管部门或市直单位批准,待批复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和公示公告
1、煤矿企业应当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及排查治理整改情况向煤炭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2、对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煤矿企业应当及时向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书面报告。
3、煤矿企业应当在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24小时内,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在矿区相关场所进行公告公示。
4、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或市直单位应及时将煤矿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公告公示,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汇报。
第八条 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市直单位应该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接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后,应当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监控台帐、督促整改,对整改治理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重大隐患治理中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第九条 煤矿企业在安全重大隐患整改期间应及时向督办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市直单位报告整改进度、监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
第十条 煤矿企业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完毕后,由煤矿企业向相应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市直单位提出申请,接受申请的部门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摘牌。
第十一条 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对拒不整改,无视政府监管,擅自组织生产的煤矿企业,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第十二条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及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
1、煤矿企业、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台帐,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工作台帐日常管理。
2、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统计、分析、论证、汇总,查找安全管理漏洞,并将分析论证结果登记备案。定期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市直单位报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计分析信息。
3、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市直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煤矿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析论证,研究治理措施,并将结果登记备案。定期向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报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计分析信息。
4、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市直单位应当每季度对本地区或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及时向下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煤矿企业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
第十三条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和奖励
1、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予以处罚:
(1)未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2)未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
(3)未依法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
(4)未在规定的期限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整改情况报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或报告不真实的;
(5)存在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
(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的;
(7)未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8)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其他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
2、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
(1)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
(2)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的;
(3)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的;
(4)对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督促企业指定整改计划,未采取监控措施的;
(5)隐患排查督察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或措施不当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
3、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市直单位等部门和单位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给当事人或单位以相应奖励:
(1)职工群众举报企业在排查中有未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经调查核实属实的;
(2)对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
(3)在重大隐患整改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解决整改难题,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首先注意突出重点问题,对前期发现的涉嫌哄抬价格、串通价格的线索开展重点排查。重点环节,牢牢把握煤炭生产企业“坑价”的关键。三是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调研三大动力煤主产区煤炭企业。通过调查,初步认定18家煤炭企业涉嫌抬高煤炭价格,3家交易中心涉嫌不实行政府定价。
其次是按照能源供应和稳定价格的要求,继续加强煤炭价格监管,重点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威慑力,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煤炭价格专项调查,更好发挥监管执法的社会效果,全力做好夏峰能源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更好服务大局。宏观经济形势。定价不执行的主要形式是个别煤炭交易中心自建项目,自定收费标准,增加煤炭交易成本。
再者是继续督促和引导相关经营者按照经营成本向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按规定明码标价,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按照能源供应和稳定价格的要求,继续加强煤炭价格监管,重点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威慑力,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煤炭价格专项调查,更好发挥监管执法的社会效果,全力做好夏峰能源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更好服务大局。
要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某企业焦煤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经查,双方在焦煤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提高焦煤销售价格,推高了焦煤涨价预期。焦煤销售均价676元/吨上涨至2167元/吨,涨幅221%;在炼焦煤成本同比下降的情况下,炼焦煤平均销售价格为2230元/吨,同比增长230%。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依法立案侦查。
近年来,煤矿推出了富有创意的责任人"惩戒"教育法。首先,"三违"人员要过"三关",即事故追查不清不过关,处理不到位不过关,广大职工没有得到教育不过关。然后,在过三关"的基础上,他们还曾经使出绝招----让"三违"人员到医院伺候伤病号,在此期间,"三违"人员只领取生活费。矿工们普遍反映:"这几招真历害,既让违章人员真正体会到了违章受罚的滋味,又丢了面子,少了工资,以后再也不敢违章了。"
煤矿安全形势严峻,重特大事故接连发生,警钟敲得煤矿企业是震耳欲聋,煤矿企业整日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安全工作不是一时的冲动行为就能做好的,也不是一个集中活动就能解决问题的,而是要靠严谨的科学态度,靠扎实的基础工作,靠实在的现场管理,靠煤矿广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认真负责。
2010年山西省出台了 《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规定》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新形势和暴露出来的新问题,从12个方面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规定》的制定速度之快、措施之严厉、操作性之强,都是近年来少有的。《规定》的出台,对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由明显好转向稳定好转转变具有重大意义。
对《规定》的12条内容,逐一进行深入解读。
第一条:要进一步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推动兼并主体切实到位,严禁非主体企业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
〔解读〕本条是对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规定。
当前,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已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但在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安全管理体制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整合矿井的安全管理流于形式,管理团队名义上已经到位,实际上未实质性接管,存在管不了、管不住等问题,尤其是“6·3”晋城煤业集团郊南煤矿透水事故,就是因为主体企业未实质性接管,原矿主非法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对此,省高度重视。省**记袁**强调,要深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在前一段“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合”的文章。省*王*强调,当前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进展不平衡,要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各市、各煤炭集团公司要着力落实省政府关于主体接管、资金补偿、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拖延兼并重组工作,不得出现假协议、假整合、假主体等现象,不得因主体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整合煤矿和关闭矿井非法生产,严禁非主体企业以任何名义擅自组织生产。
第二条: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禁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解读〕本条是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规定。
从2009年开始,国**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山西省也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然而目前煤矿领域的“三非、三超”行为依然突出。今年还要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这项工作,打击的重点是非法违法和 “三超”生产行为,目的是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
第三条:要加大关闭矿井力度,严格按照“六条标准”关闭,严禁列入关闭计划的煤矿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严禁向其提供生产条件。
〔解读〕本条是对关闭矿井工作的规定。
今年山西省将1031座煤矿列入关闭范围,关闭数量大、任务重。近期省**以晋政办发 〔2010〕36号文件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关闭计划的通知”,对关闭矿井名单和数量以及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当地人民**按计划规定的标准和期限组织关闭,关闭矿井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加紧制定关闭措施和方案,按照关闭矿井“六条标准”组织关闭,确保矿井关闭计划落实到位。同时对已关闭的矿井,要派人巡回检查,严防死灰复燃;对列入关闭计划尚未实施关闭的矿井,要拆除主提升系统的动力设备、加封上锁、停止供电,任何单位不准向其提供生产条件,当地**和主体企业要派人24小时盯牢看守。
第四条:要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队伍进入煤矿承揽工程。
〔解读〕本条是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规定。
当前山西省煤矿正处于主体接管后过渡磨合期和大规模提升改造建设期,也是调整动荡、事故易发的高危期。今年全省建设改造矿井总量超过600座。从今年的事故情况来看,建设改造矿井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基建事故10起,占到总事故起数的45%;死亡66人,占到总死亡人数的78%。尤其是“3·28”王家岭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的发生,更凸显出建设矿井在施工建设上存在 “赶进度、赶工期”现象,施工项目层层转包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队伍进入煤矿承揽工程等严重问题。省**在2009年11月以晋政办发〔2009〕172号文件下发了 “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进行了超前部署,明确了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队伍进入煤矿承揽工程。
第五条:要严格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规定,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禁不经验收不经签字擅自生产作业。
〔解读〕本条是对煤矿复工复产的规定。
省政府办公厅在2008年以来连续下发了 《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9号)和《关于加强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晋政办函 〔2009〕13号)等两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复工复产验收的组织领导、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及有关要求。这项工作由各市、县**和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统一领导,相关部门牵头,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地方煤矿由分管副**签字,省级监管的集团公司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字,严禁不经验收不经签字擅自生产作业。
第六条:要强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工作体系,严禁在瓦斯抽采不达标、瓦斯管理制度不健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生产作业。
〔解读〕本条是对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的规定。
瓦斯是煤矿重大灾害之一,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2009年山西省发生瓦斯事故6起,死亡110人,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54%。为此,煤矿企业必须在强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上下工夫,在“通风可靠”上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在“抽采达标”上做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在“监控有效”上做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在“管理到位”上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建立健全瓦斯管理制度,确保在瓦斯抽采达标区域进行生产作业。
第七条:要严格执行煤矿水害防治规定,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严禁在水文地质资料不清和掘前采前不探的情况下生产作业。
〔解读〕本条是对煤矿水害防治的规定。
在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过程中,煤炭主体企业整合了不少小煤矿,这些煤矿存在勘探程度低、地质资料缺失、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等问题,给煤矿安全带来很大隐患。今年以来山西省已发生4起较大以上透水事故。针对当前实际,规定中提出了“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原则,目的就是加强采掘过程中的防治水工作,有效预防水害事故发生。
第八条:要加强煤矿火灾预防和管理,严格落实火灾预防和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在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生产作业。
〔解读〕本条是对煤矿火灾预防和管理的规定。
矿井发生火灾不仅会烧毁生产设备、设施,损失资源,还会产生大量高温烟雾及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致使人员伤亡。而且火灾还能引起瓦斯爆炸,造成更大灾害。煤矿企业必须按照 《煤矿安全规程》,加强火灾预防和管理,制定防灭火措施,有效预防煤矿火灾发生,严禁在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第九条:要加强煤尘防治与管理,严格落实综合防尘措施,严禁在煤层未注水、未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的情况下生产作业。
〔解读〕本条是对煤矿煤尘防治与管理的规定。
煤尘不仅会燃烧,还会发生爆炸,同时长期在恶劣的煤尘环境中作业会使矿工患尘肺病。采掘工作面是主要尘源,也是煤矿防尘的重点部位。目前,治理煤尘的主要手段是对煤体进行注水,减少开采过程中的原始煤尘发生量。还要落实包括采掘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减少煤尘发生量和降低游浮煤尘浓度的综合防尘措施,矿井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和其他巷道要采取风流净化、清扫或冲洗积尘、刷浆、隔爆设施等各项措施,做到有效防治煤尘。
第十条:要加强矿井顶板支护和机电机械设备管理,严格落实顶板支护措施和机电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操作和机电机械设备带病运转。
〔解读〕本条是对矿井顶板支护和机电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
第一,支护的作用在于加强巷道附近周围岩(煤)强度,防止其破坏脱落,限制破碎区的扩展,是预防冒顶事故的一项根本措施。对悬空顶板按批准的作业规程进行及时支护,才能有效杜绝空顶和支护不足情况下生产作业。
第二,机电机械设备通常都比较复杂,只有正确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才能保证其安全运行。目前山西省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逐步提高,进一步加强机电机械设备管理,已成为煤矿安全工作中不容忽视的主要环节。对此,一是要建立健全机电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日常管理;二是要强化操作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的岗位人员去操作、去管理先进的设备;三是要加强对机电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机电机械设备完好运转。
第十一条: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技术工作,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主的煤矿安全技术责任体系,严禁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未经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实施。
〔解读〕本条是对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技术工作的规定。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技术工作,重点是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主的煤矿安全技术责任体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等关键技术的部门和机构,负责落实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严把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等四个重要环节,严格按批准的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要加强煤矿现场管理,落实“六大员”安全管理责任,矿领导必须跟班指挥,区队长必须带班作业,“三项岗位”人员(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严禁违反上述规定生产作业。
〔解读〕本条是对煤矿现场管理和安全培训考核的规定。
第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在现场管理。从2009年开始,山西省实行了煤矿通风区(队)长兼任矿长助理制度,使矿领导在矿长和安全、技术、机电、生产副矿长的基础上,增加到六位,简称“六大员”。严格实行矿领导跟班指挥和区队长带班作业,重点是做到领导与工人同上、同下,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不在一线工作、情况在一线掌握、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目的是加强现场管理。
第二,严格安全培训考核制度,重点是要提高人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必须经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且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落实对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使从业人员学习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我市开展 “百日安全零死亡”活动
重拳出击铁腕整治煤矿安全
为深刻吸取近期煤矿事故多发的教训,迅速扭转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的不利局面,5月23日市下发《关于印发**市煤矿百日安全零死亡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昭政发〔2011〕27号),并于5月24日召开全市煤矿“百日安全零死亡”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从2011年6月1日至9月8日,用100天时间,以“铁腕治隐患,科学促发展”为主题,以实现“零事故、零死亡”为目标,在全市开展煤矿“百日安全零死亡”活动。
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6月20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宣传动员,吃透政策”:一是统一动员、集中学习。由各县区组织监管人员和煤矿企业法人代表集中学习3天,全面系统地学习领会省、市和相关部门的会议、文件精神,吃透政策,传递压力,统一思想。二是分矿培训,提高认识。由煤矿企业对企业职工集中培训7天,把政策和要求交给职工,提高认识。第二阶段7月31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排查整改,统一验收,逐矿过关,消除隐患”:一是组织所有煤矿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报县区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并在企业醒目位置公示,接受职工监督。二是煤矿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逐条、逐项实施整改,整改结束后向县区申请验收。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不合格不销号。三是由县区统一组织对煤矿企业进行检查验收,逐矿过关,确保消除隐患。经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3个月;到期整改不达标的煤矿,由县区依法实施关闭。第三阶段9月8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回头查看,督查指导,恢复生产,巩固成果”:一是县区对煤矿进行逐矿检查验收后,要开展“回头看”,逐项进行查缺补漏。在确保煤矿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由县区分管副**长签字批准恢复生产。二是由市牵头组成工作组,对县区开展“百日安全零死亡”活动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抽查煤矿的比例不得少于矿井总数的10%。三是对“百日安全零死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工作成果,推动今年后几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活动中将狠抓九项措施落实:一是抓通风系统的改造和补套,确保煤矿井下实现通风质量标准化。对系统混乱、通风不畅、无风、微风作业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二是抓瓦斯抽采和防突措施落实。所有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停产整顿,限期落实瓦斯抽采措施和区域、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对到期验收不合格、无能力治理瓦斯、安全无保障的煤矿,由县区依法强行关闭。三是抓三项制度落实。抓煤矿安全生产承诺制落实,对发生违约行为的煤矿一律严格兑现违约责任,直至关闭矿井;抓井下“双控”规定落实,煤矿必须按规定从严控制井下人员和采掘工作面数量,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多头多面作业;抓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规定的落实,确保煤矿井下每班有一名矿领导带班作业。四是抓培训教育。煤矿企业必须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全员培训达到100%,特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五是抓煤矿现场安全管理。督促煤矿企业紧紧围绕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严格落实生产现场管理各项制度和规定,从细节抓起、防微杜渐,确保井下人员规范、安全操作,消除井下非标和不合格设备,严厉打击“三违”“三超”行为。六是抓打“非”治“违”。严厉打击煤矿企业证照不齐或过期仍组织生产、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技术改造、技改扩能,采用非法系统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七是抓监管执法,铁腕整治。制定对煤矿企业的检查验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对煤矿企业进行检查验收,严格把关,严防检查验收搞形式、走过场。对煤矿企业实行安全监管员“专盯”,消灭监管“盲区”。严厉打击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罚款的罚款、该整顿的整顿、该关闭的关闭。八是抓事故责任追究。活动期间,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6个月;对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的煤矿一律由县区政府依法关闭;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瞒报行为的煤矿一律由县区依法关闭。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事故煤矿所在县区分管领导、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和事故煤矿的法人代表进行事故约谈,长鸣警钟;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煤矿事故的县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实行问责。九是抓宣传报道,营造强大声势。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标语、工作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活动成果、经验和先进典型,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安全,一个严肃而又不得不老生常谈的话题。每年,有多少个矿山瓦斯爆炸,顶板垮塌,井巷“透水”,运输斜坡跑车,多少年轻的生命因为违章操作和疏忽了管理而无辜断送,多少老幼呼天扑地,无奈地承受着生离死别的伤痛,多少家庭在刹那间让幸福和希望化为乌有。煤矿抓安全有两个内容:一是反“三违”,二是“三不伤害”,所谓“三违”,即是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不伤害”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反“三违”是从上至下,“三不伤害”是从自己到别人,煤矿抓安全的方法很多,这不过是其中的两种。煤炭,在能源中,至少在目前还占着不可撼动的战略地位,正是千千万万个煤矿工人在支撑着煤矿的继往开来和兴盛壮大,保证了国家建设及发展的能源需求。安全维系着每一个煤矿工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者矿山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与美满,“安安全全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是大家共同的心愿,你们是父母的希望,是妻子的依靠,是孩子的保护神 ,你们的生命不仅仅属于你们自己,你不仅是一个儿子,更是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你们的“安全”,是幸福之源。请长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杜绝三违,永保平安”。真心祝愿矿山的钢铁汉子们,能拥有一生的平安,共建美好家园。
关键词:煤炭企业;经营管理;现状;发展措施
世界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我国各行业以及企业在更广度和深度上参与国际竞争,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也日趋复杂,传统能源企业煤炭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企业经营管理上也面临着新的要求。煤炭企业要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按照建立现代企业的要求,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释放企业活力,实现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煤炭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现状
(一)经营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一些煤炭企业根据国家财务法规要求,重视销售成本核算,对所耗成本的市场价值有所忽视。煤炭企业的经营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成本管理至关重要,而加强经营管理是降低成本的重要方面。有的企业或职工片面认为经营管理是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等少数人的职责,自身成本意识不强,全员控制成本的积极性不高。注重购买成本的核算,而对销售成本管理薄弱,对市场反映不够灵敏,浪费现象比较突出。
(二)经营管理体系不健全
企业对经营管理的各环节缺乏统筹管理,从资源收购到产品产出售至售后服务的全过程管理意识不强。在进行财务管理时,没有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未能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核算。例如:注意收购后经营成本的核算管理,而对人力资源的经营管理缺乏科学系统性;重视事后问题的解决,而事前、事中管理薄弱;忽视对交易成本和储存成本等的核算,影响了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从而制约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成本核算方式不当
现行的会计核算方式以终端产品为唯一对象,会计核算在整个生产链条的最后一个环节,而对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各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而各环节的成本核算对提高企业利用资源的效率意义重大。因此,这种核算方法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很不全面、不够准确,无法掌握各运营环节的成本信息。
(四)企业文化建设有待加强
煤炭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采取了大量措施,开始重视经营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提升作用,但多从体制机制层面下功夫,在完善日常管理上下功夫,而忽视了企业员工文化方面的教育,没有充分认识到企业文化建设对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企业文化建设与经营管理互为融合是企业发展的必然结果,还能取得相得益彰的效果。
二、加强企业煤炭经营管理的策略
(一)明确经营目标,增强管理意识
企业以产品的生产经营为中心工作,各种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管理目标不明确、经营意识淡薄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明确企业经营目标、增强管理意识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建立明确的目标管理体系。生产经营的第一个阶段,都应建立明确的效益控制指标。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加强监督和调控。对总目标进行分解,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的检查调控,完善效益目标调控体系建设。二是更新管理意识与管理理念。在煤炭企业生产管理实践中引入现代管理理念、核算理念等先进理念。例如,在进行企业成本核算时,要牢固树立机会成本的观念,从多角度对企业成本进行核算。
(二)创新营销模式,加强营销管理
市场需求决定的供求关系,煤炭企业要改变过去只管生产,不重视销售的经营管理模式。在充分研究市场的基础上,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模式。如果无视市场的变化和需求,想生产什么就销售什么,势必导致销售业绩不理想,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一是要成立专门的市场调研小组,认真了解和分析煤炭销售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组织生产。二是要建立客户档案系统,密切与客户的沟通联系,关注客户对新产品的需求变化信息。三是要组建了一支高水平的销售队伍,提高市场营销技巧与能力,大力拓展市场,强化售后服务,逐步提高在煤炭以及能源市场的占有率,从而实现企业营销战略目标。四是要强化企业供销管理,供应和销售是保证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在当前煤炭市场整体疲软的形势下,更应牢固树立“产品就是品牌、 质量就是效益、客户就是上帝”观念,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最佳经济效益。
(三)更新经营手段,推进信息化建设
在信息化迅猛发展的时代,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企业管理方式、管理思想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整合,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发展方向。采用先进的电子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保证企业在第一时间获得与企业发展的相关信息,发现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各环节存在的潜在问题,把信息化系统建设延伸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提升企业竞争力。一是规范管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电子版的基础资料、基准信息的代码等,并应用于相关的财务数据、生产数据和销售数据的统计中,增强经营管理数据的集中性和关联性,保证经营管理数据的真实性,使公司管理层掌握更为准确实时的信息。二是改造传统业务流程,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结合现代信息技术,从企业的整体运营出发,实现业务流程的计算机程序化,通过减少人工操作来避免误差。在实践操作中,要加强各单位系统之间的协调与对接,本着科学高效的原则,改进和强化业务流程,通过集团各分公司、各部门间的高效、协调运作,达到提高整个集团的整体竞争力和管理经营水平的效果。三是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计电算化应用。会计电算化是现代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会计电算化正处在走向成熟和稳步发展的阶段。煤炭企业要加快会计电算化建设步伐,实现企业财务监督和管理的信息化。
(四)加强文化建设,强化经营管理
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要实现以物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的转变,突出人在企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现代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一是增强竞争意识,提升员工能力。传统的人事制度管理,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员工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水平的积极性不高。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增强员工的竞争意识,促进员工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发挥其最大的自身潜能,为企业生产经营做出更大贡献。二是强化干部考核,提高管理效率。实行企业领导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打破用人上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强化干部的考核,加强量化考核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应劝其辞职或直接给予解聘,从而调动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改革分配制度,强化绩效考核。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优效优酬,拉开薪资档次,对为企业经营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或特殊津贴。对煤炭企业各级经营者,可采取年薪、分红、期权奖励进行激励,充分调动经营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语
我国煤炭企业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存与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煤炭销售形势一片大好,而最近几年却遭遇了十分困难的局面,在各级政府下大力气推进煤炭销售的同时,煤炭企业更要自我加压,通过内部挖潜,创新生产经营管理方式,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在新形势下的科学发展、快速发展。
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煤炭企业的生产管理是为了提升煤炭企业的发展竞争力,排除意外的煤矿事故,维护企业的实际生产效益。因此在煤矿企业的生产中才能不断的进行更多安全防护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保障煤矿企业的有效发展。
一、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
1.有助于维护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发展
矿难无疑是对煤炭企业造成危害最为严重的事件,产生该事件会给企业的总体发展和竞争带来较大的阻力,因为矿难就以企业没有做好相对应的安全处理以及设置事故的应对措施,才导致矿难事故的发生。所以为了实现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发展,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能够从自然条件和安全技术装备、以及管理制度上开展对于煤炭企业的生产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的管理制度、构建相关的安全文化体系,注重员工的培训,才能达到对煤炭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的全体要求。所以煤炭企业的生产效率才会提升,其发展和建设才能被保障。
2.提高煤炭企业的实际经济效益
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开展情况下,形成对于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意识,科学开采有效地防御,安全隐患才能被消除,进而给煤炭企业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实际帮助。在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下,企业内部的安全管控和安全生产绩效管理才能达到实际的指标要求。同时能够加强安全文化和安全意识在煤炭企业内部的员工的日常工作中,因此在煤炭企业内部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的加强企业内部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因此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才能真正的达到企业的发展要求,不断的提升企业的实际生产效率,并且在安全生产管理的环境中,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和工作运行才具有更加科学有效地展开,因此煤炭企业的实际经济效益才能被提高。
二、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
1.树立安全生产的管理意识
思想决定行动。煤炭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开发和利用经济创造模式,其日常的工作形式主要是进行地下的开采和生产,因此煤炭企业受到的安全威胁较多,不仅需要全面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更重要的还是要给生产建设的员工树立安全防护意识。领导阶层要将安全生产作为日常会议的主题,不断的深化安全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才会在日常的指挥和工作中将安全防护措施在自身的日常工作中落实起来。因此树立安全生产的管理意识才是开展其他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
2.实施对于员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培训
因为煤炭企业的基本生产环境和条件给员工的生命安全造成较大的威胁,最初和最多接触煤炭生产一线的还是基层的员工,因此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才能提高员工的安全认识,提升员工的工作操作能力,从而完善安全教育的制度要求,并在员工的实际工作中实践开来。
建立员工从进入矿井、安全生产和安全培训的`考核、安全教育从而能够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并且有助于制定新的灵活多变更加注重实际性的安全防护具体措施。进行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够直接的进行更多实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并且安全生产管理的培训质量才会不断的上升,并发生质的飞跃,毕竟接受和实践落实是不同的两种安全生产管理结果。
3.构建企业的安全生产文化提升员工对安全的认识和理解
在建立健全的生产安全管理要求下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文化的构建,才能丰富企业的发展内容,进而提炼企业的安全文化,并大力的弘扬和倡导本质的安全,构筑全面的安全生产防范体系,形成从理论到实践的全面构建。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才能在安全生产文化的产生重,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制,形成从点到线再到层面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提升安全生产在企业内的认可度。
并且在安全文化体系的构建之下才能不断的进行员工的工作热情的激发,打造企业的知名度,提升企业的影响力,保障企业的发展核心和发展理念围绕企业的价值观进行充实,所以安全生产文化就成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认识和构筑安全管理网络的基础。同时要进行更加丰富的安全宣传,例如: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展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提升大家对于安全生产的深刻性认识。
同时还要借助安全生产的事故进行教育宣传,并做到安全事故的安全分析,掌握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人士,努力做到宣传到位、教育到位、培训到位、考核到位,全面的排查不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
煤炭企业制定最多的制度就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是制定的制度被落实才是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因此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管理,并及时的制定更多相关的比较符合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不断的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开展价值。
实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就是加大对于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将每个月的安全生产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从采矿覆盖的各个头面和各个作业地点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将生产中使用的各个工具,例如:机电、通防、运输等环节的生产设备进行工作后的检查,确保隐患能被及时的发现,并能被及时的处理。另外在进行矿下作业的施工人员一定要及时的进行自身防护设备的配套检查,有效地维护安全管理的落实,从而保障安全生产。
5.坚持精细管理强化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的制定为了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而且在监督机制的落实中,不仅能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更重要的就是促使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进行及时的创新,坚持安全预防、生产控制、事后的监督,从而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态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都能被制定并执行。
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用煤单位炉前煤的污染物含量、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储煤场地扬尘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区县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节约用煤。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依职能负责对煤炭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本市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煤炭经营企业的自律管理,协助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工作。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商务、环保、工商等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向其举报。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为举报人保密。第二章 煤炭经营第八条 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结合本市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市经营性煤炭堆场(以下简称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布局和总量控制计划。第九条 煤炭经营企业所存煤炭应当集中存放在堆场。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设置堆场。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应当按照布局要求进行设置,并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第十条 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煤炭质量,确保供应本市的煤炭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采用直供方式的用煤单位,应当确保采购的煤炭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购销煤炭双方订立的合同,应当具有煤炭质量条款,并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第十一条 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煤炭购销台账,载明煤炭购销数量、购销渠道及煤炭检验报告,并保留两年。第十二条 煤炭经营企业和用煤单位运输、装卸、储存、加工煤炭,应当符合本市环境保护要求,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自燃和煤粉尘污染。第十三条 堆场的经营者应当对其储煤场地采用防风抑尘网(墙)同时配套苫盖、喷淋设施,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储煤场地应当采取密闭措施。第三章 煤炭使用第十四条 用煤单位应当使用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
用煤单位应当建立用煤台账,明确用煤量、用煤来源、煤质及煤炭检验报告,并保留两年。第十五条 用煤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并不得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指标。第十六条 用煤单位必须安装烟气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并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关闭或者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应当事先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七条 钢铁、电力、石化、供热、建材等重点行业用煤单位的储煤场地应当采取密闭措施。其他用煤单位的储煤场地应当采用防风抑尘网(墙)同时配套苫盖、喷淋及监控设施。第十八条 对年综合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用煤单位,应当将审核结果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十九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商务、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条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动态管理,加强日常监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用煤单位炉前煤的污染物含量,污染物的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检查,对储煤场地的扬尘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进行检查,发现违法销售的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积极应对
困难面前比的是信心和勇气,“信心比什么都重要”,虽然煤炭企业现在面临的形势比以往更复杂,困难比以往更多,生产经营形势更加严峻。但我们要在危机之中看到机遇与前进方向,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继续将“稳中求进”确定为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基调,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这些都为煤炭企业的平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我们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困难看得更清楚、更透彻一点,把可能遇到问题想得更复杂一点,考虑得更周全一点,把我们的应对措施制定的更完善,应对方案制定的更充分、更具体,坚定信心,科学研判,积极应对,就能够实现企业发展的平稳运行。
二、积极转变管理理念,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近年来,煤炭企业总体管理水平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生产型、随意性、经验型、粗放式、被动式”的管理模式依然普遍存在,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尚未形成,企业管理水平仍亟待提高。如何进一步提升我们煤炭企业的管理水平呢?我们认为,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走精细化管理之路,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最佳选择。精细化管理实质是一个从“精”到“细”的发展升华过程。精者去其粗也,精心提炼、总结、筛选,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最有效方案;细者入其微也,穷其根由,由粗及细,由表及里,从而找到事物内在的联系和规律。只有坚定不移的推进精细化管理,通过管理提升找出风险点,止住出血点,向管理要效益、要质量,将企业管理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
管理转变、由随意性管理向规范化管理转变、由经验型管理向科学化管理转变,由被动型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才能为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管理基础,才能使企业实现良好的效益目标。
三、加强成本控制,向成本管理要效益,实现降本增效
成本控制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在当前的严峻形势下,要出效益,就要拼成本,哪个企业把成本压下去,这个企业就能活下来,谁压不下去,将来就无法生存。因此,煤炭企业要大力加强生产成本控制,树立全员成本管理理念,不仅搞经营管理的要有成本意识,搞技术的、抓安全的也要有成本意识,不仅管理干部要有成本意识,企业职工也要有成本意识。“打铁还需自身硬”,因此,煤炭企业在管理上必须苦练内功,眼睛向内看,深挖成本潜力,向成本管理要效益,在成本管理上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做好物料消耗的管理与控制。从加强物资计划编制做起,加强物资审批,实施物资采购、审批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投入上的大手大脚,把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严格执行修旧利废、交旧领新、自制加工力度,提高材料物资的有效使用率,把材料管理提高到象抓安全一样的高度来对待,努力将煤炭企业成本的这个“龙头”降下来。
2、进一步加强薪酬管理。要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工效管理,提高工时利用率,强化工资定额管理工作,坚持职工薪酬与劳动效率、企业效益双挂钩的薪金管理原则,实现职工报酬合理、稳步增长,杜绝人工成本无节制、无限制地的增长与升高。
3、优化供电管理。主要是科学合理安排生产、检修班次和作业时间,优化供电系统、提高功率因数、采用新的设备和工艺,充分考虑谷峰时段电价,做好“避风填谷”工作,实行吨煤电费承包,通过多种手段降服煤炭企业成本中的这只“电老虎”。
4、加强设备管理。要从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修保养入手,严格落实设备点检制,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和预防性维修等工作,保证设备完好和无故障运转,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修理费支出,同时,做好租赁设备计划编制,提高设备利用率,及时退租设备,减少租赁费支出,降低企业设备使用成本。
5、严格工程项目管理与审批。要遵循“收支平衡、总量控制、量入而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对生产、专项资金计划进行管理,各项工程、资金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杜绝无计划工程和超计划审批,优化工程设计,把控工程质量,压缩不必要的专项投资,特别是非生产性工程及设备购置,把紧工程成本这道门,减少资金、材料无效投入造成的浪费。
6、严格控制其它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特别是要严格控制精简各类会议、庆典,对公务用车、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可控性费用实行目标控制,切切实实降低企业非生产性支出。
四、树立煤质意识,抓好煤质管理
针对煤炭销售形势不容乐观的现实情况,要始终把加强煤质管理作为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在企业干部职工中树立煤质意识,形成“人人讲煤质、人人重煤质”的良好氛围,要把煤质管理上升到“保煤质就是保饭碗”的高度,做到认识、责任、工作三到位。从加强采面煤质管理做起,合理布置巷道和调整采高,搞好回采巷道层位控制和采面回收率管理,严格执行煤矸分装分运,合理配装运输,建立并完善采掘、洗选、装运、检验、入仓等环节的煤质管理体系,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煤质管理,确保实现煤炭质量稳定,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五、搞好增收节支,勤俭持企
煤炭企业生产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等特点,生产环境复杂多变,导致浪费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增收节支工作。
1、要抓住增收节支的关键环节和部位,抓住主要矛盾,查找工作的关键管控环节,利用科技创新、技术创新、方案优化,在采煤工艺、优化工作面设计、巷道支护设计、掘进工艺、运输系统、通风及瓦斯治理等大的环节和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好办法,抓好增收节支的重心;
2、“既要抓西瓜,也要捡芝麻”,从点滴做起,增收节支工作不仅要从大处着眼,还要坚持从细微之处入手,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将勤俭节约自觉贯穿到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要把增收节支变成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使其成为提升企业成本管理水平的助推器。
六、紧抓安全不放松,牢固树立安全成本理念
安全是煤炭企业管理的重心,是企业效益的保障,煤炭企业的效益主要来源于煤炭生产,假如失去了安全的保证,煤炭生产就成了一句空话,经济效益也就无从谈起。因此,煤炭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牢固树立“安全为天、安全第一、安全是企业最大成本”的理念,深刻理解安全成本间接性、滞后性、长效性的特点,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学会在安全上算经济账、算长远账,摆正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力争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做最合理的投入,最大限度地发挥安全投入的作用,以最少的投入取得企业最大的经济效益,努力在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实现“双赢”。
北方多个煤炭主产地存在问题,如何避免违法交易的发生?
多地浮现地下水资源“黑市交易”,为疏干水管理敲响警钟。多位专家呼吁,亟须在我国煤炭主产区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真正管好、用好疏干水,拧紧水资源“阀门”。严抓偷排疏干水集中整治。多名供水公司单位党员干部和煤企责任人提议,要盯紧煤碳主产区上中下游公司,全面排查疏干水违反规定买卖及偷漏税问题。某水业总经理觉得,无论是井工煤矿业或是煤矿,乃至是非煤矿山,都应专注于“水”逐矿清查,只需造成疏干水,就需申请办理采水批准办理手续,列入水利工程、税务机关统一监督机制。
进一步加强常态管控。多位党员干部和专业人士提议,管控应贯彻落实公司“取自来水必审核,用排水管道必计量检定,排水管道必运用”的标准,一方面严格管理煤企在疏干水管路根源组装电子器件计量检定表和在线监测系统软件,随时随地把握疏干水总流量;另一方面催促水处理公司申请办理疏干水解决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手续,盯紧水处理公司的来水量和水流量,坚决杜绝将处置过的疏干水市场销售给没证采水公司。有党员干部提议,可探寻公司采水“费用预算规章制度”,容许合理合法公司将“用不了”的水指标值调济给“不足用”的公司,在监督不无效前提条件下,完成疏干水灵活运用。
增加违反规定行径惩罚幅度。我国物种多样性维护与绿色发展协会理事长周晋峰觉得,违反规定拿取、贩卖煤矿业疏干水,不可以追讨完水资源税、相交点处罚就了事了,地表水是矿物资源,违反规定拿取疏干水个人行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应该有目的性地增加惩罚幅度。
多位煤矿业主要负责人还提议,应多方面激励煤企运用锁水式煤矿开采、填充式煤矿开采等新技术应用,减少疏干水涌出量,维护地表水网络资源。与此同时,地区要摸透地表水实数,对地表水年取水量有总体了解,守好水源综合利用限制的“底线”,让采水批准管理方法更加准确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