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兆瓦以下分布式光伏发电如何申请
办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要以下几个流程:
1、业主提出并网申请,到当地的电网公司大厅进行备案。
2、电网企业受理并网申请,并制定接入系统方案。
3、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并依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重复申请。
4、电网公司出具接网意见函。
5、业主进行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
6、业主建设完毕后提出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
7、电网企业受理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安装电能计量装置。
8、电网企业并网验收及调试,并与业主联合签订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
9、并网运行。
需要环保部门来审批。
法律依据:《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对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意见由省级电网企业出具,分散接入低压电网且规模小于6兆瓦的光伏电站项目的接网意见由地市级或县级电网企业出具。电网企业应按照积极服务、简捷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审核和服务程序。
详细信息:广东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完成项目备案。
(二)承诺2020年并网或已于2020年度并网。
(三)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
(四)落实项目土地(场地)建设条件。利用地面建设的光伏项目,须签订租用协议,并取得县级(含)以上政府(部门)的支持,且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涉及生态红线等限制开发的区域和国家规定其他不允许建设的范围利用建筑物建设的光伏项目,其所用建筑物须为自有(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签订租用协议。
详细信息:广东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支持性材料:
(一)项目备案文件。
(二)项目计划(申报)投产时间(点击下载)或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证明文件(于2020年度已并网项目提供)。
(三)项目申报上网电价(点击下载)。
(四)电网接入系统报告的批复文件(集中式光伏电站提供)。
(五)项目单位对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情况的说明和承诺(点击下载)。
(六)土地(场地)落实情况支持性文件。
利用地面建设的项目,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落实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点击下载)。
2.县级(含)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支撑性文件(附拐点坐标),包括土地类型、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落实情况及配套支持政策(点击下载)。
3.土地产权所有人及管理权、使用权单位出具的利用土地建设光伏项目的支持意见及治理要求(点击下载)。
依托建筑物建设的项目,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落实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点击下载)。
2.场地产权所有人及管理权、使用权单位出具的利用场地建设光伏项目的支持意见及治理要求(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广东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四、报价要求
申报项目(包含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和全额上网模式),按照《通知》对预期上网竞价有关规定和要求,申报上网电价以0.1厘/千瓦时为最小报价单位,申报电价不得高于我省所在资源区2020年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每千瓦时0.49元。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
请各地级以上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企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于5月15日前报送我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engyy@gd.gov.cn,主题命名为“XX市+2020竞价初审”。
(二)省复核。
省对各地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项目接网消纳情况征求省电网公司意见。
对经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七天。
(三)平台申报。
通过省复核的项目单位在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称平台)上进行申报,申报过程分为竞价资格审核、基本信息审核、电价信息审核三个步骤,请企业按步骤依次填写信息,只有完成前一个步骤审核后方可进入下一个步骤审核。
(四)上报和公布。
省对通过平台申报的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申报上网电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上报国家。待国家公布竞价结果后,省将及时进行公布。
六、有关要求
(一)请按照附件中要求将材料进行排序,项目支持性材料以项目为单位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请按照上述顺序排列,各项目支持性材料以项目为单位打包提供。
(二)各地要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支持性文件不齐全的项目不得上报。
(三)请广东电网公司在充分考虑已并网项目和已核准(备案)项目的消纳需求基础上,研究提供全省新增光伏消纳能力分析评价意见,并编制电力消纳市场及接入系统研究报告。同时组织各市县供电公司做好各地申报项目电力接入论证工作。
(四)各地要及时告知通过省复核的项目单位登录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支持性文件。对平台退回的需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项目,要通知提醒项目单位及时按照有关审核意见进行补正后再提交。
(五)请有关企业实时关注平台状态,对返回修改的项目要及时修改并反馈情况。
1、居民报装光伏发电需要提供: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如属广州用户无需提供该项资料)
(2)客户身份证明资料;
(3)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用电地址权属证明资料;
(4)对于占用公共场地的项目,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
(5)银行账户资料:私人账号提供:①存折或银行借记卡;②银行开户人身份证。
对公账号提供:①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公章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或印鉴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法人身份证。
(6)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如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
2、非居民的光伏发电报装所需资料如下: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如属广州用户无需提供该项资料)
(2)身份证明材料;
(3)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4)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还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
(5)银行账户资料:
私人账号提供:(1)存折或银行借记卡;(2)银行开户人身份证。
对公账号提供:(1)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印鉴卡;(2)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身份证。
(6)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如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
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因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或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具体情况。
办理途径:
1.【原无电表】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光伏并网>办理>新建账户>填写用电地址>选择光伏并网类型:“分布式光伏10(20)kV新装(新装用户)”/“分布式光伏380/220V新装(新装用户)”>输入并网容量>输入户主名称>输入经办人信息、手机号码并录入验证码>提交。
2.【原有电表】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光伏并网>办理>选择需要并网的户号>选择光伏并网类型:“分布式光伏10(20)kV新装(已有用户)”/“分布式光伏380/220V新装(已有用户)”>输入并网容量、经办人信息、手机号码并录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可。
通过上述途径办理业务需要绑定用电户,您可以进入“我的用电”>“个人中心”>点击“+”号,通过在供电企业预留的手机号码、用户编号、在供电企业预留的身份证号码、代扣银行账户后6位、营业执照编号后6位、机构代码后6位等资料任选2项进行验证绑定即可。
3、【如属广州用户】建议下载安装“南网在线”手机软件,点击“首页”>“用电报装”>“光伏并网”>“开始办理”,选择“新建用户账号”或“已有用电账户”,如选择新建账户,填写报装信息后提交即可;如选择已有用电户,选择户号,填写用电报装信息后提交即可。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定义及分类
分布式光伏分为户用光伏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两大类。其中,户用光伏项目为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备案程序
户用光伏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对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备案,一是需要具备消纳条件,项目备案时应出具电网企业电力消纳意见。单个项目在2MW以下的由市(州)电网企业出具消纳意见,2MW及以上的由省级电网企业出具消纳意见。二是若需要国家补贴,须参加省上组织的竞争配置及国家统一组织的补贴竞价排序,取得开发指标后纳入国家规模管理,享受补贴政策。否则,不能享受国家补贴政策。三是我省重点支持攀枝花市、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等太阳能资源较好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对于日照小时数较低、资源条件较差的地区原则上不支持开发全额上网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
三、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
户用光伏根据切块的补贴额度确定的年度装机总量和固定补贴标准(2020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08元)进行单独管理。国家能源局于每年年初发布国家补贴支持的户用光伏年度装机总量。省级电网企业每月10日前对外公布上月新增并网(含新审核确认的文件发布前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和当年累计新增并网的户用光伏装机容量及项目名单,并于每月12日前向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报送相关信息,国家能源局于每月15日前对外公布当年截至上月底全国累计新增并网装机容量。当截至上月底的当年累计新增并网装机容量超过当年可安排的新增项目年度装机总量时,当月最后一天为本年度可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户用光伏并网截止时间。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省上组织、业主申报、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补贴竞价排序,并根据补贴额度确定补贴项目名单。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由电网企业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平台公告的要求负责初审。各项目业主向所属电网公司申报,电网公司汇总后向省能源局申报确认,经过确认后的相关申报材料由电网企业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并根复核的反馈结果,由电网企业将复核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地方独立电网经营范围内的补贴项目清单在公布前需报送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能源局确认。自2020年起,我省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指导价0.4元/千瓦时,低于我省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0.4012元/千瓦时,已无补贴。
2.如居民业主的项目占据的是小区公共空间,还需要提供申请人及其所在单元所有住户的书面签字证明(包括所有参与人的签名、电话、身份证号)以及所在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同意的证明,并由其所在社区居委会盖章。
3.当电网企业编制的接入方案完成后,项目业主要尽早告知电网企业自己是否可以接受,有异议需要尽早提出,否则可能会影响施工进度。
4.在项目施工前,居民业主还需要准备大小合适的光伏板,最好是统一规格、同一功率的,根据项目容量选择匹配逆变器、逆变器到计量装置的连接导线、支撑安装的水泥墩、三角支架等基础设施,而电网企业会免费提供计量装置。
5.在工程建设中,项目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质量、相关参数等指标必须按照接入方案执行,有任何疑问应与电网企业及时沟通,防止发生需要返工的现象,以免浪费人力、物力和时间。
6.项目业主在填写申请调试验收的申请表时,可请求电网企业协助填写。
法律依据:
《国家能源局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对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的通知 》第一条 公用地面光伏电站和装机6兆瓦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其他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备案以及不申请政府补贴的光伏发电工程登记由区市县发展改革局、先导区管委会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低压居民家庭220/380伏需提交资料:
1、客户身份证明资料;
2、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用电地址权属证明资料;
3、对于占用公共场地的项目,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
低压非居民家庭220/380伏和中压10/20千伏需提交资料:
1、项目业主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用电业主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3、用电地址产权权属证明资料;
4、 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还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
准备好上述资料,并可通过关注并绑定“南方电网95598”公众服务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选择“光伏并网”业务类型,查看业务描述与办理流程>点击“办理”>填写基本信息后提交即可。
2、2012年2月1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四月二十八日公布结果确定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总规模为1709MW;
3、2012年2月24日,国家工信部正式下发《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形成:多晶硅领先企业达到5万吨级,骨干企业达到万吨级水平;太阳能电池领先企业达到5GW级,骨干企业达到GW级水平;单晶硅电池的产业化转换效率达到21%,多晶硅电池达到19%,非晶硅薄膜电池达到12%,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实现产业化。到2015年,光伏组件成本下降到7000元/千瓦,光伏系统成本下降到1.3万元/ 千瓦,发电成本下降到0.8元/ 千瓦时,光伏发电具有一定经济竞争力;
4、2012年3月27日,国家科技部发布《太阳能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实现太阳能大规模利用,发电成本可与常规能源竞争突破规模化生产和规模化应用技术;全面布局开展晶体硅电池、薄膜电池及新型电池技术研发;全面部署材料、器件、系统和装备科技攻关;
5、2012年5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申报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的通知》;
6、2012年9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 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0 万千瓦以上,年发电量达到250 亿千瓦时。重点在中东部地区建设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1000 万千瓦。“十二五”期间,建设100 个新能源示范城市和1000 个新能源示范园区;
7、2012年9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每个省(区、市)申报支持的数量不超过3个,申报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万千瓦。鼓励各省(区、市)利用自有财政资金,在国家补贴政策基础上,以适当方式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
8、2012年9月27日,国家发改委之重要金融支持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信贷扶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重点确保“六大六小”12家光伏企业授信额度;
9、2012年10月1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标志着分布式发电示范项目正在积极快速的落实;
10、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利用太阳能;
11、2012年10月26日,国家电网公布《做好分布光伏发电并网服务的工作意见》,电网企业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定和咨询服务,并在受理并网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实施安装。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而且单个并网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将免费提供接入服务,并且全额收购这些项目富余的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