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国际贸易的关系
导读:最近两年以来,中国光伏企业海外贸易摩擦事件频发。
贸易壁垒、关税搅拌、专利诉讼……正在游向新“红海”的中国光伏企业面临的海外贸易形势同样日益复杂。
7月28日,国内两家组件龙头天合光能(688599.SH)和晶科能源(688223.SH)双双公告了自身遇到的新麻烦。
后者遭到Sterling and Wilson International FZE(以下简称“SW FZE”)就《组件供货合同》相关争议提起的仲裁请求,且已获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受理。SW FZE请求裁决晶科能源承担包括违约金在内的多项赔偿,涉及的金额合计约为3.26亿美元。
而前者,即天合光能美国下属子公司天合美国近日则遭到道达尔能源提起诉讼,目前起诉状列明金额的损失为约2亿美元。
这其中,天合光能所涉的这起案件更受到业内关注。该公司在公告中明确指出,“因美国商务部和国土安全局启动的反规避调查以及WRO政策突变等因素造成原始协议签订的形势背景发生重大变更,触发双方对新的交货条件重新进行协商,但未达成新的变更协议。”
换言之,天合光能此次惹上的案件是因海外贸易政策突变引发的“连锁反应”。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最近两年以来,中国光伏企业海外贸易摩擦事件频发。
这成为中国光伏企业“出海”时所面临的新一轮考验:如何穿越海外贸易摩擦“迷雾”?
光伏龙头频涉诉讼
由于海外贸易政策的突变,天合光能子公司天合美国虽与道达尔能源就新的交货条件重新进行协商,但未达成新的变更协议。因而,天合美国被道达尔能源指控存在“违约”或“欺诈”行为。
公告中所提到的“WRO政策”,俗称美国暂扣令,由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执行,指向强迫劳动太阳能(000591)项目组件采购合同避险策略。根据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官网相关信息,受到WRO管制后,出口企业(利害关系方)可以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提供证据,证明涉及商品不是使用强迫劳动生产、制造或开采的,从而要求修改或撤销WRO。
针对此次诉讼,天合光能在公告中表示,已着手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该公司认为,“道达尔能源的指控中,对事件的描述在诸多方面与事实不符。”
并且,天合光能称,“该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预计本次仲裁程序持续的时间将超过三年,在仲裁庭作出裁决之前,该公司将不被要求支付任何经济赔偿。”
得益于海外市场的需求刺激,近些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出口总额不断创下新高。今年上半年,我国光伏产品(硅片、电池片、组件)的出口总额为259.0亿美元,是去年同期的2.13倍,创下历史新高。
然而,光伏“出海”兴盛的背后,中国光伏企业频遭贸易摩擦。
2021年6月,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对合盛硅业(603260)(603260.SH)执行暂扣令(WRO),禁止从合盛硅业及其子公司进口金属硅,以及使用了合盛硅业硅材料衍生或生产的货物和太阳能产品。
去年8月,晶科能源、阿特斯(CSIQ.US)和天合光能等一批中国光伏制造商的太阳能组件相继被扣留;10月底,美国海关依据暂扣令(WRO)对隆基绿能及美国子公司出口到美国的共计40.31MW组件产品进行了扣留。
这必然增加了龙头企业的出口成本。例如,隆基绿能董事长钟宝申曾在今年4月份的公司业绩说明会上提到,“WRO在去年四季度和今年一季度,对公司造成非常大的挑战,主要是因为处理时间非常长,两个季度滞港费和仓储费就有3亿多人民币。”
与此同时,当海外贸易政策突变突袭中国光伏企业之时,另一种问题同样冲击着光伏“出海”——在知识产权领域中,中国光伏企业也多次陷入专利纠纷。
2019年3月和4月,韩国韩华公司先后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澳大利亚联邦法院等多国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认为隆基绿能及下属子公司在上述地区销售的部分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直到今年,随着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发布了韩华美国专利US9893215B2无效案件的上诉判决,维持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对该专利的“无效裁决”后,隆基绿能与韩华在美国的专利诉讼纠纷才算落下帷幕。
今年6月,阿特斯宣布与组件厂商Solaria就叠瓦组件的专利纠纷达成和解,但阿特斯也付出了将在七年内停止在美国市场销售其叠瓦太阳能组件的代价。
在近期的一场光伏行业年中会议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表示,专利纷争带来的后果是直接丧失某一特定光伏市场,相比贸易壁垒、关税影响更为巨大,企业需提前做好知识产权梳理和预警工作。
光伏“出海”不易
毋庸置疑的是,中国的光伏制造业水平已经成为一张闪耀世界的名片。
然而,正当中国光伏产业持续主导全球市场供应之时,部分国家试图通过绿色贸易壁垒,削弱中国光伏产品成本竞争力,重塑全球竞争格局。
当前,印度、美国、欧盟方面采取了多种政治手段试图打压中国光伏产品的出口。
2022年3月,美国又发起了对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四国光伏产品出口的反倾销调查。虽然最终豁免了未来24个月东南亚四国的进口关税,但这足以显示出当前中国光伏产业“出海”所面临的较大风险。
6月9日,欧洲议会通过所谓的《反强迫劳动海关措施决议》,呼吁立法禁止所谓的强迫劳动产品进入欧盟,这一立法草案计划于今年9月出台。
而贸易关税也在层层加码。6月15日,印度财政部对印度商工部提交的“中国涂氟背板反倾销案”予以裁定,针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除透明背板之外的太阳能涂氟背板,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光伏行业的外贸形势愈加严峻复杂。”王勃华在近期的光伏行业年中会议上总结认为。
“中国光伏‘出海’重塑全球能源格局,尤其以光伏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类型得到全球认同的背景下,国外制裁中国光伏,看似保护本国贸易,实则阻碍了本国新能源(600617)发展进程。”一位国内头部光伏企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但他相信,保持全球领先的中国光伏科技即使短期受到不平等贸易政策影响,长期也会不得不接受和认可中国产品的价值优势。
值得一提的是,光伏龙头企业们亦在主动应对外贸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去年10月底公布部分组件被美国海关依据暂扣令(WRO)扣押后,隆基股份(601012)便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该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应对暂扣令(WRO)管理措施,包括产品追溯能力及系统建设、外部机构认证、供应商管理等相应措施。
而针对此次由反规避调查、WRO政策等所引发的组件商业纠纷,天合光能方面在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未来公司将会多举措,积极应对海外贸易摩擦带来的风险。
“一方面,我们会用先进的IT技术做好溯源工作,保存相应票据,提供整体完备的证据来应对WRO审查。另一方面,我们在海外布局了相应产能,再者,我们会适当、适时地调整区域性战略,避免形成对单一市场的依赖,做好海外风险的整体把控。”天合光能相关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涉外法律风险与纠纷一直都有,是企业跨境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现象。但是,风险与纠纷的类型、特点正在发生变化,交易风险背后的外国公法因素越来越突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郭华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经营面临的涉外法律风险越来越复杂、重大,境外法律风险甚至会跨境传导,引发市场风险甚至系统性风险。
而面对日益复杂的法律风险,他建议,“企业、政府都需要提前规划,组合运用尽职调查、合同、对外贸易、投资和金融等法律领域的公法、私法措施,维护我国企业跨境交易安全。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在教学内容、培养模式等方面都需要更加贴近实践、关注英美法,在知识结构上更具综合性、外向性。”
随着光伏行业的发展,同时受制于市场容量及电力传输等制约,今年我国国内光伏电站的新增数量已明显下降,因此越来越多的光伏企业开始把目光投向海外。但是,由于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进口审查日益严格,对中国光伏企业出口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光伏产品出口140亿美元,同比下降10.3%,其中对美国出口下滑尤其严重。在这样的形势下,中国光伏出口应该何去何从?江苏品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杜学勤对记者表示,目前国内主要光伏制造业厂商已经将目光瞄准亚非新兴市场,特别是印度、东南亚和非洲等缺电和基础设施严重落后的地区。
“东南亚国家若想在经济上得到腾飞,需要较为开放、稳定、连续地吸引海外企业投资的政策,来拉动当地经济发展。中国在东南亚国家建设的几乎全部为高效流水线,相信当地政府一定会给予稳定、连续的支持政策。”杜学勤说。
在南亚新兴市场中,印度毫无疑问是最重要的一个。据记者了解,印度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在世界前20位经济体中平均日照量排名第一。尤其是拉贾规坦邦有广袤的沙漠地带,常年日照充足,平均每年有250-300个晴天。同时,印度政府大力支持光伏业的发展。截至目前,印度光伏装机容量仅为10GW左右,而印度政府目标是到2022年累计装机量为100GW。
“印度本地的光伏制造业企业和人员技术、资金、设备等资源有限,需要国外企业大力投资,目前国内有实力的相关公司正在积极布局印度市场(包括但不限于电池片、组件、光伏玻璃和电站等上中下游)。”杜学勤表示。
需要指出的是,除印度以外,越南也是光伏行业投资的重要目标。据《越南电力年报2017》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越南年用电量约为1620亿千瓦时,其中绝大部分来自煤炭和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而来自包括太阳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仅占总发电量的0.32%。
同时,越南政府“国家电力发展第七规划(2011-2030)”显示,到2020年,越南发电量要达到330太瓦时至362太瓦时,2030年则要达到695太瓦时至834太瓦时。按此规划,越南在两个十年内将分别需要488亿美元和750亿美元的资金发展电力。
另外,今年4月17日,越南政府决定对构成光伏项目固定资产的进口货物免税。太阳能发电项目、输变电项目所占土地可减免土地和水域的使用费、租赁费。种种利好相加,让越南成为东南亚光伏市场中的重要一环。
在非洲市场,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统计,非洲人口全球占比15%,约有6亿人仍未用上电,电力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非洲GDP的4%。“非洲新能源发展的驱动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政治以及经济持续地趋于稳定,二是城市化进程加速以及人口增长,三是基础设施缺乏的迫切需求,四是工业化进程对电力供给需求的增大,五是新能源成本的持续下降。”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告诉记者。
10月中旬,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勃华也曾在行业发展研究会上提到过相同的看法,“非洲已经是光伏产业投资的新热点。比如南非政府近年来高度重视新能源的发展,明确提出到2030年实现新能源发电量占发电总量42%的目标。而摩洛哥政府也已经制定了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将占发电装机容量50%的目标。”
十大光伏巨头:
一、FirstSolar;
二、无锡尚德;
二、无锡尚德;
四、赛维LDK;
五、Q-Cells;
六、阿特斯太阳能;
七、韩华新能源;
八、英利绿色能源;
九、中电光伏;
十、AEGPS。
光伏产业“182阵营”和“210阵营”间的尺寸之争进入两军对垒阶段。
11月27日,包括天合光能(688599.SH)、通威股份(600438.SH)、东方日升(300118.SZ)、中环股份(002129.SZ)、上机数控(603185.SH)在内的8家光伏企业共同发起《关于推进光伏行业210mm硅片及组件尺寸标准化的联合倡议》(下称210联合倡议)。
210联合倡议称,为推进光伏行业标准化,在210-220mm尺寸范围内应选择210+/-0.25mm作为唯一尺寸,同倡议依照该尺寸修订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以及光伏行业协会已有的组件尺寸标准。
参与倡议的企业认为,通过硅片210尺寸的标准化,产业链可以实现最好的规模化效应、降低成本,推动实现光伏发电全面平价上网。
“全面平价上网,指的是光伏电站传输给电网时,价格与火电、水电价格持平。今年是我国光伏发电平价从示范趋向市场化的关键阶段。谁能在这个关键时段整合更多产业链资源,谁就能在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后更据有市场主动权。”业内人士称。
这一倡议被业内视为针对此前“182阵营”发布的有关应建立尺寸为182mm的硅片标准,并纳入行业标准规范的倡议的回击。
业内人士指出,企业采用硅片尺寸的不统一,造成了产业链配套环节制造成本上升。不同规格尺寸的硅片,对应的适配辅材不同,对行业上下游协同造成阻碍。
值得一提的是,两家早前参与“182阵营”倡议的企业身影,出现在此次“210阵营”倡议当中,或意味着阵营内部出现松动,亦反映出当下两大阵营间角力的紧张局势。
两军鏖战
除天合光能、通威股份、东方日升、中环股份和上机数控外,11月27日参与联合倡议的企业还包括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和润阳光伏 科技 有限公司。
从产业链环节来看,这8家企业涉及了硅料、硅片、电池、组件等产业链环节。
参与倡议的企业认为,当前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均看到210尺寸发展的巨大空间和机遇。通过硅片210尺寸,以及硅片、组件尺寸等的标准化,产业链可以实现最好的规模化效应,强有力的帮助上下游企业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供给,快速推进行业技术创新,降低产业链制造、光伏系统初始投资和光伏发电度电成本,实现全面平价。
“210阵营”的这一倡议也被业内视为针对“182阵营”的回击。
今年6月24日,隆基股份(601012.SH)、晶科能源(JKS.NYSE)、晶澳 科技 (002459.SZ)、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江苏润阳悦达光伏 科技 有限公司、江苏中宇光伏 科技 有限公司和潞安太阳能 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7家光伏企业发布《关于建立光伏行业标准尺寸的联合倡议》。(下称182倡议)
182倡议称,“促进行业高效、规范发展,我们共同倡导建立几何尺寸为182mm*182mm的硅片标准,并在行业标准组织中将这一尺寸纳入标准规范文件,减少资源浪费,促进光伏产业的 健康 发展。”
隆基股份等7家企业彼时表示,“在此,我们共同倡议并呼吁广大同仁与我们一道,将以本倡议中的硅片尺寸(182mm)作为研发下一代硅片、电池、组件产品的标准尺寸,以推动整个行业建立基于统一标准的供应链体系,实现装备制造体系和客户应用体系的标准化,推动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这份有关建立182mm硅片标准的倡议被业内视为“182阵营”成立的宣告书。
值得一提的是,参与182倡议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和润阳光伏 科技 有限公司的身影也出现在了此次210倡议的名单中。或意味着当下两大阵营之中联盟并不稳固,阵营内部出现松动,亦反映出当下两大阵营间角力的紧张局势。
“这反映出部分企业对于硅片尺寸之争的态度,一些参与182尺寸宣言的企业实际上也并不排斥210尺寸。”业内人士指出。
需要说明的是,在182倡议发布后不久,包括天合光能、中环股份、上机数控、东方日升、晶澳 科技 等在内的39家企业曾于7月9日宣布成立“600W+光伏开放创新生态联盟”。
彼时,部分市场媒体将其解读为“210阵营”的站队表态。
但从名单来看,“182阵营”的持旗手之一晶澳 科技 却出现其中。业内人士指出,“600W+联盟成立时的宗旨更多是为了推动大功率组件标准化,和硅片尺寸标准之争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谁主沉浮?
硅片的大尺寸发展方向成为行业共识,但产业链各环节厂商下一步应接受的具体尺寸标准却陷入了182mm和210mm的论战之中。
基于上述原因,大硅片成为行业确定性的发展趋势,理论上210mm尺寸的硅片更大、降本增效的的优势更明显。
但值得说明的是,伴随硅片尺寸的变化,产业链上下游设备为达到兼容也要进行相应调整。而182mm和210mm这两大标准对上下游设备的兼容度要求差异显著。
“210mm尺寸硅片与存量设备已经无法兼容,不兼容的存量设备需要重新采购。但目前,也有越来越多的组件供应商在布局新产线时将210mm尺寸的兼容性问题纳入了规划范畴。”上海地区分析师指出。
据申港证券研究所研报,硅片尺寸发生变化,下游电池片与组件环节均需做成配合调整。目前182mm和210mm的主要发展方向对上下游兼容度差异显著,182mm对目前组件产业链中存量设备的兼容度强于210mm。
研报显示,基于当前产业链的存量设备,在硅片拉棒环节,只有210mm需要更换设备;而在电池片环节,182mm和210mm均需要更换设备。
具体来看,在硅片拉棒环节,当前主流单晶炉热屏内径在270mm左右,此前156.75mm尺寸硅片产线升级至182mm尺寸产线无需更换设备,而210mm尺寸硅片的直径为295mm,无法兼容,必须重新采购。在电池片环节,虽然均需要更换设备,但182mm的升级成本更低。
而在组件环节,集装箱运输尺寸决定了极限,182mm的适应性更强。
“国内集装箱规格高度为2.39米,组件运输一般采用立式包装放置,这意味着两层182mm尺寸组件堆放空间仍有富裕,但是210mm尺寸组件放不下,182mm对空间的利用更有力。”业内人士解释称。
事实上,市场对于210mm尺寸的顾忌在于制造成本的投入、产能爬坡等方面。
据介绍,虽然210mm在成本和转换效率上具有优势,但无论是硅片环节自身,还是下游所需电池片、组件,产线都需要重新投建,增加了固定成本,且建设时间所需较长。
光伏行业研究机构PV InfoLink认为,光伏市场庞大旧产能的淘汰需要时间酝酿及进行,从2020年到未来2至3年间,市场很可能是呈现2至3种主流尺寸并行的形式。
“整体而言,尺寸的迭代仍是循序渐进,但为了让持续扩张的新产能、新产品寿命得以延续得更长,中长期尺寸的发展及产线的兼容能力仍是各厂家密切讨论的议题。”PV InfoLink指出。
这也意味着,硝烟中的两大阵营的对垒仍将继续,战局走向仍然扑朔迷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