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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运输合同简单5篇

奋斗的热狗
迅速的月饼
2023-01-26 13:58:24

煤炭运输合同简单5篇

最佳答案
深情的音响
孤独的宝贝
2026-04-28 04:09:09

目前以煤为燃料的火力发电厂的排灰形式有干、湿两种。使用干排粉煤灰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只要在运输、卸料等工艺环节上实现配套成龙,就可以为综合利用粉煤灰创造有利条件。煤炭 运输合同 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煤炭运输合同 范文 ,欢迎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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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运输合同1

甲 方:

乙 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运输煤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输距离从铧尖煤矿到准大电厂,运费为 元/吨(不含税)。

二、车辆和司机由乙方派代表统一管理,要服从甲方统一调派。

三、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亏损除甲方要求的正常亏损外,其余亏损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在运输过程发生的汽车维修费、过路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一切交通及其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付款方式:现金结算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换煤,卖煤等现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以矿发煤价3倍进行罚款,如不交将移交司法部门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运输合同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大唐河南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粉煤灰、汽车衡区域装灰计量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方签订本 协议书 ,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必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查确认: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乙方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机关和劳动局批发的营业执照及单位等级资格证书,经营范围与所承包工作相符,并持有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 ,非法人代表还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 。

2、按照业务产品附加值的5%必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业务结束销户甲方无息全额返还。

3、车辆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驾驶水平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标准及要求,所持驾驶证必须当年年度审验合格。

4、备有满足进入厂区生产现场必备的穿着、检验合格的安全帽、安全用具、防护用品、劳保用品。

5、保证司乘人员没有从事本运输业务的职业禁忌症,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或其他影响就业疾病。

第二条 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资质要求。

2、负责向乙方司乘人员讲解信电公司及联达实业公司的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并对乙方提出具体执行要求。

3、负责办理车辆、人员准入证,有告知现场安全风险的义务,对业务单位车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乙方司乘人员违章作业应及时纠正,责令整改。对乙方发生的严重违章等不安全行为予以处罚,并通知乙方,从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4、严格执行信电公司人员准入管理规定,对进入生产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办理三级 教育 签字表,办理准入证,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5、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协助。

第三条 乙方承担安全责任:

1、安全目标:

1)不发生人员轻伤以上的责任事故。

2)不发生责任区域管理车辆的厂区交通事故。

3)不发生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他设备、设施损坏。

4)不发生施工期间火灾事件。

2、工作区域:严格在规定的施工区域工作,乙方在规定施工区域内发生的人身、设备、环保、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禁止参与规定区域外一切生产与非生产活动。业务单位车辆一旦出公司厂区大门(龙江路北门、南门、进厂路一道门),乙方承担一切因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责任。

3、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大唐河南公司的有关要求,乙方为工程合同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在合同款中扣留,本合同委托工作完成后扣除处罚后退回余款。

4、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3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有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具备能力资质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指导。

5、乙方每天必须进行“班前会”、“班后会”结合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相应的安全 措施 ,交待注意事项 总结 讲评当天工作和安全情况每天施工前工作组成员必须列队整齐进行工前五分钟教育,没有完善的安全措施,严禁开工。

6、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须经过检验合格,并符合检验周期。

7、发生不安全事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甲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监察部部长和生产副总经理 报告 ,同时采取一切措施抢救伤员和处理事故。

8、乙方严禁使用童工。

9、根据国务院《单位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之规定,对不属于甲方责任的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其单位主管部门和单位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处理,支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对乙方的安全考核:

1、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发现乙方中的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重点提示:

(1)发生习惯性违章,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警告、处罚。

(2)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发生不安全事件的。

(3)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本单位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4)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 安全生产 高压线管理规定的。

(5)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三措一案”措施执行或私自扩大工作范围。

(6)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没有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

(7)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正确佩带防护用品。

(8)凡因乙方施工人员有偷盗行为,交保卫部门进行处理,并赔偿损失。

2、对乙方责任造成以下后果的考核:

(1)发生所在区域主要附属设备损坏及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扣除25%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轻伤、重伤事故,扣除75%安全保证金,并负责善后处理费用。

(4)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并负责全部善后处理费用。

(5)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本单位或第三方设备损坏,负责赔偿,并扣除安全保证金。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当地有关消防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对违章行为予以警告,并处扣分或罚款:

(1)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的。

(2)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4)挪用、摆压、封堵、圈围、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

(5)拒绝、刁难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

(6)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故意阻碍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或者不服从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7)未经消防保卫部门同意,擅自清理火灾现场的。

4、

(1)现场停放车辆必须服从责任管理部门现场运行人员调配。车辆停放位置严格服从现场运行人员指挥安排,不得随意变换停车位置,不得抢占 其它 车辆车道。凡不听从现场运行人员指挥的车辆及相关人员,根据具体情节由现场工作人员予以警告、暂停装运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处罚1000元/次。

(2)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所进入厂内行驶车辆限速10km/h,违者给予考核200元/次。

(3)装运车辆司乘人员作业现场禁止吸烟,禁止从事与作业不符的其它事项,违者处罚200元/次。

(4)装运车辆司乘人员现场未按要求着装及随意丢弃垃圾,在厂区指定区域外随意走动,违者处罚200元/次。

(5)装运车辆司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准入证,违者处罚200元/次。

(6)严格禁止酒后驾驶,检查发现司机酒后驾驶列入公司黑名单,禁止在公司内从事驾驶员工作,并处罚责任单位20_元/次。

(7)装运车辆造成设备或基础设施损坏的,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转运车辆责任单位承担,并对其处罚1000-20_0元/次。

(8)粉煤灰罐车在灰库装灰后,车辆在就地必须盖紧罐盖,严禁罐体开盖移动车辆。

5、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定的,应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费用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业务结束后安全保证金在扣除考核部分外余额全部退还给乙方安全保证金扣完后,要书面通知财务部门,其余部分从业务预付款中扣除。

6、乙方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条款的,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终止业务,直至解除业务关系。

7、本规定中考核是安全考核,如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另外计算,在乙方预付款中扣除。

8、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时,甲方将终止业务关系。

第五条 工作区域的风险告知

工作区域存在的风险

乙方要针对甲方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的上述工作区域可能存在的风险,要在开工前制定专项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报甲方有关责任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第六条 双方项目负责人

签名 电话 签名 电话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负责人:

甲方安全监督人: 乙方安全监督人:

第七条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从业务开始至业务终止期间均有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粉煤灰营销部部、安监部各存一份,乙方存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运输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目前市场的供求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的粉煤灰运输业务。为规范运输管理,既保证甲方粉煤灰运输业务的正常运行,也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运输产品名称:散装粉煤灰。

数 量:按粉煤灰销售合同约定量。

第二条、运输费用:

运距及价格表 单位:元

第三条、运输要求:

1、乙方应提供可以确保运输水泥粉煤灰完好的车辆,运输车辆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赶到货物所在地,并保证及时开票、装车等手续

2、乙方在运输时保证严格遵守供方粉煤灰之规定,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粉煤灰,要由收货现场指定磅房管理员出具正式签字《磅单》,并及时将其中一联返回至甲方,作为日后核对吨位及结算依据。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权负责。

4、乙方无条件保证甲方粉煤灰供应及运输准时、准点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计算 方法 及合理损耗:

1、交货验收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及指定地点,由专人验收并签具收货回单。

2、按甲方所供货地点地磅称重数量吨位为准实收。

第五条、结算方式:

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按此表中所列的运输路线、收货地点及运输价格为乙方结算运输费用。在甲乙双方对账核实无误后,在每月

第六条、解决纠纷的方式:

若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乙方有义务为与粉煤灰运输有关事宜保密。

第八条、本协方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运输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甲方就煤炭运输事宜与乙方通过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和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运输协议条款:

一、运输项目:煤炭运输

二、运输货物名称:煤炭

1、运输路线:兴隆煤矿--育才煤矿--纳林塔煤矿--多经站台。

2、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运输价格:每吨24元(不含运输税票)

4、以当前市场油价为基础,油价涨跌价格相应调整,(补油差)。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足够的煤炭货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矿各种大型检查及当地政府各项通知等),如甲方没有货源造成乙方车辆停工2日视为正常,超出规定时间,每日每台车辆补偿1000元。

2、甲方应提供足够条件协助乙方正常工作,如协调运输道路周边关系。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经济和刑事责任。

4、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运输地点,甲方必须在4日内安排乙方车辆装车,超出规定时间内甲方赔偿乙方每日每台车辆1000.00元(除自然灾害,政府通知外)。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煤炭运输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运煤的指定地点。

2、乙方应确定专职人员管理协调车辆运输业务,装车时服从甲方及煤矿现场调度的指挥人员,遵守装车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甲方的要求组织煤炭运输。

3、乙方负责每吨货物的全程运输,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货物,确保及时安全无损到达指定地点过磅,卸货。

4、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掺假由乙方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在正常气候时,乙方运输货物不得超出在煤矿所过磅吨位,如有扣除每台车辆2000元(除雪雨天气外)

5、如发现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期间换煤,煤里加水,直接影响煤炭质量,甲方有权停止该车辆运输权利,乙方车辆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6、乙方车队如有不能正常运输车辆及时向甲方申请,乙方必须安排正常运输,如乙方不能及时安排车辆应向甲方说明原因,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如乙方车辆正常维修维护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车辆必须正常运输货物,如影响甲方运输数量,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7、车辆运输的行程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正常规定的交货时间。

8、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每辆车的四正一险,甲方做为备案(车主身份证及车辆所属单位证明及挂靠公司证明,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资格证, 保险 单复印件)。

9、乙方保证 日内到达车辆 台,如乙方车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甲方运输地点,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50000.00元。

五、结算方式

1、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供支付运费的所有票据,到甲方结算支付运费。

2、乙方应出具磅单及运输发生的所有费用票据,作为运费的结算依据,货物亏损限额在单车200公斤以内,超出部分按所货物价值折款扣除每吨500元。

3、结算时间:每日早9.00点前交前日运输费用票据,每日17.00点结算。

4、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结算(除节假日外,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六、启动资金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指定运输地点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每台车辆3000.00元,做为乙方车辆启动资金。

2、甲方在5日后一次性扣除乙方运输每台车辆的启动资金3000.00元。

3、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运输地点后,甲方必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车辆的启动资金每台车辆3000.00元,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启动资金,甲方赔偿乙方每台车辆的往返的实际全部费用的两倍。

4、甲方扣除乙方启动资金每台车辆1000.00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合同完成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不可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得运费作为违约金。

2、如因工作人员,车辆原因给甲方目的地人员,设施造成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赔偿乙方全部车辆运费的10%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由依法解决。

九、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具协商续签事宜。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煤炭运输合同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煤炭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货物名称:沫煤

运输数量:每月每车二十趟,每车不少于一百吨(共5台车)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长胜煤矿至喀什电厂的煤炭运输任务。

二、煤炭运输价格在合同期内为:每车每月__元,上述运费价格均为含税价。

三、甲方凭乙方的派车单或乙方认可的车辆方可发煤,否则,乙方不承担后果。运输量以电厂过磅单为准并与出矿量方数进行核对。如发现乙方擅自拉运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处私自卸煤,则对乙方处以500.00元/吨的罚款。

四、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供给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每月每车不少于20趟(每少一车扣运费3000元,每多拉一车

奖励3000元)。在运输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八级以上的大风、 大雪 、大雾、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运输量由甲方按月进行考核,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运输量的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运输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吨处以15元的罚款,次月乙方若超额完成计划运输量,超过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则甲方返还上月所扣的罚款。

六、 为保证甲方稳定均衡生产,乙方每月必须完成计划运输量的90%,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车正常损耗300公斤以下,超过300公斤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 结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车每次付款__,25日前每车付款__,余款30日前付清共计__。5辆车总运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滞纳金(付款日期如遇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九、1. 为确保货物安全顺利运达目的地,在承运过程中承运单位或个人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格执行纪律,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运输安全。单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2. 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统一按规定要求行驶。(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载所产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燃料每车每趟(2500元燃油费)和过路费、第一个月轮胎由车主负责,以后轮胎损耗由甲方承担)

十、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自主调配运输车辆,甲方不得擅自调用。乙方车辆到达煤矿后,甲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方协助乙方在货物起运前的装车,到达目的地的卸车由甲方负责,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负责通知甲方清点卸货。矿上装车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到电厂卸货时间不超过3小时。装车或卸车过程中压车每天超过3小时累计20小时按照一趟计算 。装卸车由甲方负责。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十四、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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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魔幻的故事
哭泣的裙子
2026-04-28 04:09:09

1、等量替代或等量取代,指一定重量的粉煤灰取代(置换)同等重量的水泥,即在某个已确定的混凝土配合比中,加1公斤粉煤灰,同时减少1公斤水泥,粉煤灰增加的体积(粉煤灰比重2.1,水泥比重3.1)用减少同体积砂来平衡。粉煤灰等量取代水泥,会降低混凝土的强度。

2、与之相对应的是‘超量取代’,指用加入粉煤灰的重量多于所取代(置换)的水泥重量,取代系数=加入粉煤灰重量/取代水泥重量>1.0(一般在1.3~1.6)。同样,粉煤灰增加体积用减少同体积砂来平衡。粉煤灰超量取代水泥,可以保持混凝土强度。

强健的雪碧
任性的烤鸡
2026-04-28 04:09:09
●2005-11-07 安源股份:大股东巧手转嫁不良资产(证券市场周刊)

用最赚钱的煤炭资产,去置换行业景气度极差的玻璃资产,这样的“傻

事”似乎不会有人去做,然而安源股份(600397)2004年偏偏就用优质的煤炭

资产与大股东的玻璃资产进行了置换。结果可想而知,三季报显示,安源股

份2005年第三季度已经发生了亏损。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05年10月29日

,安源股份又宣布斥资近亿元收购大股东的水泥资产,而目前水泥行业几乎

全线亏损。

2004年下半年,安源股份进行了一次重大资产置换,置出的资产是安源

股份拥有的与煤电业务相关的整体资产,置入公司的是大股东拥有的萍乡浮

法玻璃厂(下称“萍乡玻璃”),置换的理由是,截止到2003年12月底公司煤

矿可采储量仅为541.8万吨,其可采剩余服务年限为4.3年。这样的理由看似

合理,但实际却经不起推敲。

安源股份曾在《招股说明书》中称,截止到2000年,公司的煤炭资源储

量为1447.8万吨,按年产100万吨计算,2015年以后公司的煤炭资源将开始逐

步枯竭。而实际上安源股份2001年的煤炭产量为79万吨,而2002年和2003年

,虽然公司煤炭类收入略高于2001年,但收入增加系煤炭价格上涨因素所致

,而非产量提高,这可以从公司煤炭业务毛利率大幅度增长中得到证实。按

此计算,安源股份2001年至2003年的煤炭开采量合计应在240万吨左右。因此

截止到2003年12月底,公司的煤矿实际可采储量应为1200万吨左右,至少还

可开采12年以上,而并非如公司所言的仅可开采4.3年。

看来安源股份不是在此前的《招股说明书》中说了谎,就是刻意隐瞒煤

炭资源真实储量,已达到将优质资产低价置换给大股东的目的。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此前安源股份曾将公司的白源煤矿置换给大股东,若

白源煤矿的储量较大,公司目前煤炭储量大幅减少则合情合理,但白源煤矿

当初置换给大股东作价仅有2597万元,若白源煤矿的储量较大,公司更是涉

嫌贱卖资产。

置出的资产存疑,那么置入的资产又如何呢?据安源股份公告显示,从

2001年年末至2004年3月31日,萍乡玻璃的总资产一直稳定在4.22亿元至4.6

6亿元之间,并无太大的变化,奇怪的是该公司的净资产数据却大增。

截至2001年12月31日,萍乡玻璃的净资产仅有777万元,但到了2002年,

玻璃厂的净资产已经大幅增长至8027万元,而2002年萍乡玻璃的净利润仅有

931万元,因此公司净资产是如何从777万元猛增至8027万元的令人费解。

2003年,萍乡玻璃的净利润为3210万元,而公司的净资产却又从8027万

元增至1.29亿元,净资产增加金额远高于公司当期的净利润额,同样令人不

解。而从2003年年末到2004年3月31日,仅3个月的时间,萍乡玻璃的净资产

已经达到了2.23亿元,新增9361万元。而同期萍乡玻璃披露的净资产增加途

径,除了通过债务重组将6539.8万元的上级拨入资金列入净资产,就是玻璃

厂的净利润1862万元。按此计算,公司的净资产增加额应在8401.8万元左右

,而非9361.8万元,那么二者之间的960万元差额是如何产生的?并且,萍乡

玻璃的净资产从777万元增加到2.23亿元的过程更是令人费解。

目前玻璃行业整体销量下滑,竞争激烈,玻璃价格随之大幅下降,加之

主要原燃材料(重油、纯碱等)价格持续上涨,玻璃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玻璃

行业整体效益大幅下降。更令玻璃行业雪上加霜的是,目前我国浮法玻璃新

增产能在2004年度增长30%的情况下,2005年还将再增长30%左右,产能不断

释放加大了市场供给,行业前景黯淡。而安源股份除从大股东手中置换入萍

乡浮法玻璃厂,还出资2.80亿元投资了一条低辐射玻璃生产线,该生产线在

2005年1月正式投产后,目前亏损累累。

在用盈利能力较强且收益相对稳定的煤炭资产置换大股东的不良玻璃资

产之后,2005年7月安源股份又以优化产业结构,致力于做强做大玻璃产业为

由,将公司所属制冷设备厂、焊接材料厂、重工机械厂和持有的深圳管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等资产作价1.61亿元卖给了公司的大股东。

在上述资产卖给大股东之后,三季报显示,截至2005年9月30日,安源股

份的其他应收款净额从2005年6月30日的7485.4万元迅速增加至2.47亿元,难

道是大股东拿走了上市公司的资产,却并没有支付收购款?

2005年10月29日,安源股份再次发布了一则令人担心的公告,公司称拟

出资9826.8万元收购大股东持有的浙江锦龙水泥有限公司(下称“锦龙水泥”

)55%的股权。据安源股份称,此次收购大股东的水泥资产是为了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寻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整体综合实

力的提升,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在安源股份的公告中,并没有详细描述锦龙水泥的情况,但据锦龙水泥

所在地媒体报道,锦龙水泥的水泥生产线计划总投资高达2.5亿美元。从目前

锦龙水泥资产总额为5.65亿元,负债总额为4.00亿元分析,锦龙水泥后续还

要投入巨额的资金。

用优质的煤炭资产和巨额的现金换回大股东不良的玻璃资产和水泥资产

,安源股份的未来令人担忧。

●2005-08-10 入主安源股份:中国富豪钭正刚惊心动魄一役(新华社)

8月3日,安源股份(600397.SH)发布了关于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

“新锦源”)要约收购安源股份完成情况的公告。锦江集团与安源股份合资

成立新锦源以及新锦源随后对安源股份进行要约收购等连环事件至此才告一

段落。半年来,业界对新锦源种种举动的说辞和猜测从未停止过,锦江集团

入主安源股份整个过程仿佛“雾里看花”,悬疑重重。

“中国富豪”入主安源意欲何为

今年2月,安源股份第一大股东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萍矿

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安源股份61.39%的股权及建安公司全部净资产出资,

与锦江集团及关联方上海康润合资成立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共9亿

元,其中萍乡集团占45%的股权,而锦江集团及关联方上海康润分别占39%和

16%的股权。资料显示,上海康润是锦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因此锦江集团及

其上海康润合计通过持有新锦源55%的股权而间接控制了安源股份。

安源股份被收购前,进行了重大的资产置换,公司的主营由煤炭转型为

以玻璃为主业。在收购后股权变更报告书中,似乎透露出此次锦江集团的合

资意图:“主要是为了充分发挥锦江集团的优势……整合相关产业资源,进

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的投资力度,实现与上市公司共同前进的发展战略。”

但不少业内人士对这个解释似乎并不满意。

有分析人士认为,控股安源股份只是第一步,锦江集团在这个时机介入

安源股份,目的是希望获得江西萍乡矿业集团和当地政府对自己的支持,以

便于下一步从中获得更多更丰富的煤炭资源。更为重要的是,希望通过加强

和煤矿企业的合作来打造一体化的煤电铝产业链条。这一观点,记者8月5日

从安源股份总经理助理陈松柳处得到了证实。陈松柳告诉记者杭州锦江集团

之所以看中了安源股份,就是因为其原大股东萍乡矿业集团是专业从事煤炭

开采加工的企业。而且2003年底,钭正刚通过其在开曼注册的“开曼铝业”

向河南三门峡投资,已正式涉足氧化铝。为了打造完整的铝产业链,锦江集

团已在三门峡同期投产了几个电解铝和自备电厂项目。

“全面收购”会不会动摇安源股份的上市地位

5月11日,安源股份发布公告称,新锦源接受萍矿集团出资中包含了其所

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13505.6688万股,持股比已达61.4%,其实质为上市

公司的收购行为,且已触发30%的要约收购上限。对此,新锦源股东会同意向

除萍矿集团以外的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然而两个月后,7月11日,安源股份董事会就新锦源收购事宜发布致全体

股东报告书,其中心思想是“根据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及本公司实际情况”,

建议“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挂牌交易股票

要约条件,流通股股东不予接受”。而此时股票市价已跌破要约收购价,董

事会的这一建议被业内称为“稀罕事”。

安源股份总经理助理陈松柳向记者解释说,公司董事会未能料及在公告

登载的当天,股票市价会跌破要约收购价。他说:“这可能是老天给我们开

的一个玩笑,如果我们知道后来股票市价会跌破要约收购价,董事会就不会

有这个建议了。”

市场人士对此却看法不一。有人分析认为,如果超过11.36%的流通股接

受要约,则新锦源将因持股比例超过75%而使安源股份面临退市风险。尽管新

锦源可以通过后续措施分散持股、避免退市,但一来在操作上比较麻烦,二

来将很可能被市场视为“明庄”而给以后的资本运作带来不便。因此,从多

种意义上讲,尽可能避免流通股接受要约,是新锦源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安源股份则强调说,本次要约收购系萍矿集团以股权出资成立新锦源而

导致收购人控制公司61.39%的股份,进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的收购行为

,并非以终止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为目的。新锦源已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提

出了切实可行的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维持本公司上市地位的方案。公司表

示,本次收购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亦不影响

公司保持经营发展战略的连续性。

在猜测和等待中,8月3日安源公司终于发布了关于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安源股份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称,8月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预受情况如下:截

至8月2日,预受要约流通股的股份总数为14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00

1%,预受价格为3.90元/股,应付收购资金为5467.68元。

新锦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义务:将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135056

688股国有法人股进行性质变更及过户;将本次要约收购预受要约的1400股流

通股行清算、过户。新锦源对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履行完毕后,公司的非流

通股比例为63.64%,已上市流通的社会公众股比例36.36%。

●2005-08-04 安源股份(600397)要约背后的博弈(中证网)

尽管在要约期间,股价曾跌破要约价;尽管在要约期末,共有1400股流

通股接受要约,从而创下流通股受约纪录,但事后看来,这些都无非是为要

约收购的大片儿,平添了几分惊险的情节。日历翻过8月2日,安源股份(600

397)终于从要约的紧张中重归平安。

不过,由预受、撤回、股价、换手共同讲述的要约收购背后的博弈,不

应当因要约的结束而被忽视和淡忘。在波谲云诡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的成熟

和理性,就是在一个个案例中沉淀而成的。

开局:股价低于要约价

安源股份的要约收购,可以分三个阶段来研读。

与此前的要约收购如出一辙,安源股份此举源于实际控制人变更而引发

的法律义务;而与其他要约收购不同的是,由于审批程序等方面的原因,等

到安源股份7月4日进入要约收购实施阶段,其开盘价已经等于要约价3.90元

。如何阻止流通股接受要约,安源面临巨大的挑战。

此后连续6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要约价,这更加大了安源股份的压力,备

感艰巨的公司董事会无奈之下发布了奉劝流通股股东不接受要约的公告。不

过,这样的道义劝说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一旦低迷的股价持续到要约期结

束,流通股势所必然地将接受要约。

从上交所网站的记录可以看到,在7月11日之前,也即是股价低于要约价

的这段时间里,有数量分别为24500股和1000股的两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甲

和账户乙)预受了要约。“股价低于要约价,选择接受要约”,这算是一个理

性的选择——当然,由于要约提供的是一个选择权,因此,“观望至要约期

满”才是最优的决策。

在这个时间段里,股价显示的信息也是部分理性的。一方面,股价最低

跌至3.78元,市场出现了可操作的套利空间;另一方面,在套利机会出现后

,股价随即被拉起,说明非理性的股价很快被修正。

盘中:股价等于要约价

随着董事会公告的发布,安源股份要约收购进入第二阶段——从股价的

角度,是以要约价为轴心的横盘阶段。

这一阶段大致从7月12日到7月25日,其间开盘价为3.90元,收盘价为3.

91元。在要约期间,股价维持在要约价也许对博弈的双方,也即是流通股和

收购方都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就流通股而言,如果不认为公司内在价值高

于股价(此时等于要约价),则无买入的理由;反之,因有要约价保底,亦无

卖出的必要。

期内,有数量分别为1400和20000的两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丙和账户丁

)预受要约。同时,账户乙撤回了要约。有意思的是账户丁,当21日股价运行

在3.90元及其下方时,该账户预受了要约;而就在第二天股价收盘高于3.93

元时,该账户又撤回了要约。如果该账户能在此后以3.90元以上的价格出售

,那么撤回无疑是更理性的选择。

收官:股价高于要约价

7月26日以后,要约博弈进入关键阶段。安源股份股价出现了预期中的小

幅上涨——至要约期末,股价收于4.07元。

从收购方的角度,股价小幅上涨是一个有风险的理性选择:如果股价等于

或低于要约价,流通股股东直接的反应很可能是接受要约;而如果股价涨幅

过大,则又可能吸引解套盘涌出,从而变相地在二级市场上履行了要约义务

当然,即使是适当的涨幅,也仍面临投资者完全理性的风险。如果投资

者将股价的上涨理解为收购方为劝阻自己接受要约而做的一个“饵”,那么

他将在二级市场上直接卖出股票,收购方的算盘将会落空。

所以说,这种选择是有风险的,不过至此地步,或许已经没有更好的办

法。而最终的结果证明,投资者多数是非理性的,收购方的策略取得了成功

在7月26日至8月2日的6个交易日里,与股价上涨相对应的是成交量的放

大。尤其在最后15分钟里,股价上涨了1.75%、换手率达到0.57%,这都远

远高于正常水平。股价的上涨可理解为收购方的行为,而成交量的放大,除

了正常的解套盘外,更多的也许是理性的投资者所为。

不过,6个交易日累计13.43%的换手率说明多数的投资者仍然选择了持

股。随着要约期的结束,3.90元的保底价也不复存在,4.07元的收盘价中也

将自动剔除因要约收购而隐含的期权价值。解除要约义务的安源股份,股价

何去何从,的确让人不敢乐观。毕竟,成商集团要约博弈已经书写了先例。

7月28日,账户甲撤回了要约。因此,最终只剩下账户丙的1400股接受了

要约。同样,如果账户甲通过二级市场出售了股票,那么相对于接受要约,

这也是更理性的选择。

安源股份要约收购落下帷幕,但故事并未结束。此后公司股价的走势将

对投资者在要约收购中的种种选择给出评判。而投资者从这个案例中也应该

认识到,不要一味强调要约收购的有关规则没有给投资者出逃的机会,也不

要一味地在多少多少的投资者忘记了自己的交易密码中寻求同情与救助。学

会对自己的财产负责,学会更理性地分析问题,这才是有意义的。

●2005-08-03 安源股份(600397)1400股流通股接受要约收购(中证网)

昨天是安源股份(600397)实际控制人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期限

的最后一天,上交所网站显示,共有1400股流通股接受了要约收购。据本报

信息数据中心统计,在此前发生的要约收购中,成商集团(600828)流通股接

受要约数量最多,为510股。安源股份打破了这一纪录。

资料显示,2005年1月9日,锦江集团、上海康润与公司大股东萍矿集团

合资成立新锦源。萍矿集团以其持有公司13,505.67万股股份及其它资产和

负债出资4.05亿元,占新锦源45%的股权。新锦源接受萍矿集团以公司股权

作为出资投入,其实质构成了对公司的收购行为,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新锦源于2005年4月27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向除萍矿集团以外的安源股份

的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其中流通股要约收购价格为3.90元/股。

然而本来是“走过场”的要约收购,却因为7月份以来公司股价长期徘徊

在3.90元/股以下,存在套利空间,一度有45900股预受要约。近日,公司股

价连续收于要约股价之上,成功劝阻了大批预受要约股。

●2005-07-18 安源股份(600397)要约收购面临“囚徒困境”(经济参考报)

7月2日新锦源承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向除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外的安源股份的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报告书规定要约收购期限为

2005年7月4日至8月2日,计划以3.69元/股的价格收购国有法人股4590218股

,占安源股份已发行股份的2.09%;计划以3.69元/股的价格收购社会法人股

353094股,占安源股份已发行股份的0.16%;计划以3.90元/股的价格收购流

通股8000万股,占安源股份已发行股份的36.36%。如果本次要约涉及的股份

全部预受要约,所需的收购总金额为3.3亿元。

新锦源是2005年1月由安源股份的原大股东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其中萍乡

矿业集团以持有安源股份的全部61.39%股权及其部分资产出资,占新锦源45

%的股份,锦江集团与上海康润作为一致行动人,联合持有新锦源55%的股份

。合资完成后,新锦源成为安源股份的控股股东,股份性质也由国有法人股

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让投资者迷惑的是,安源股份7月11日公告表示,根据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就本次要约收购向股东提出以下建议:在目前的市场

环境下,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挂牌交易股票要约条件,建议流通

股股东不予接受。

要约发出后,股评分析指出:即使大盘日后有很大的下跌空间,安源股

份其下跌空间均不大,否则一旦跌破3.90元,新锦源就需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收购流通股东的股票。

偏偏股价发生了新锦源最不愿见到的惊天逆转,短短数日,安源股份收

盘价就一直低于3.90元的要约收购价。

上交所网站显示,截至7月11日,安源股份已有两个账户、合计25500股

流通股预受要约。而在上交所10家进行过要约收购的公司中,只有成商集团

曾有流通股股东接受过要约,而且数量仅有510股。

要约收购对流通股股东而言,在本质上,是一个标准的美式卖权——投

资者有权在要约期限内按要约价向要约方出售股份。正是由于要约收购的期

权性质,在市场完全有效的条件下,股价将“不可能”低于要约价,否则,

投资者可以通过同时买入股票和接受要约实现套利。而即使考虑到交易成本

,安源股份股价也曾经跌破了要约价格,这在一定程度说明当前资本市场定

价效率还比较低下。对新锦源而言,市场的这种无效性正是它遭遇尴尬的根

源。

分析人士指出,如果安源股份希望避免流通股接受要约,一种很自然的

想法是将股价拉至要约价之上,这样接受要约将是非理性的。不过,这一过

程很可能面临以下博弈:如果流通股股东是理性的,他将认为股价的上升是由

于新锦源为避免要约收购而故意为之,而一旦要约期满,则股价将会失去支

撑而下跌,因此,在拉抬股价的同时,新锦源可能遭遇大量的抛单,其成本

比要约收购还高;而如果新锦源预期到流通股股东会这样想,则不敢将股价

大幅拉离要约价,从而陷入股价“动还是不动”的困境中。

为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收购方要面对两种压力:一是,受要约人如

果接受要约,收购人为履行要约义务,需要支付大量的股权收购款;二是,

受要约人接受要约,导致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不足25%(总股本4亿元的要求

15%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将终止上市。

从安源股份的要约收购看,要约发出方至少作好了两个直面受要约人的

基本准备:

首先,将要约价格定在合法但不具有吸引力,大多设定在《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价;其次选择在股市基本走势为上涨环境下发出要

约或者确保有利于个股二级市场向好的其他基本面,充分降低个股二级市场

价格跌破要约价格的概率。

市场分析师认为,为履行义务、准备走个过场的要约收购,却真的引来

受约人,是安源股份董事会要迫不及待出来“劝谏”流通股股东的重要原因

。按照公开披露信息,尽管锦江集团与上海康润在合资中以4.95亿元的代价

取得了新锦源55%的股权,并为保证有充足的资金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新锦

源已将履约保证金6800万元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而且新锦源、中国银行萍乡市分行签订了资金账户共管

协议,保证该账户中现金余额在要约收购完成前任一时点不低于人民币2800

0万元,这最低的28000万元加上6800万元,已经超过了所需的收购总金额3.

3亿元。但这部分现金毕竟还是在安源公司自己的掌控之中,而如果8000万股

的流通股全部接受要约,收购方不可能不考虑资金方面的压力。

另一方面,如果超过11.36%的流通股接受要约,则新锦源将因持股比例

超过75%而使安源股份面临退市风险。安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经过要

约收购,社会公众持股低于总股本的25%,公司会想办法调整股权结构,以重

新达到要求。尽管新锦源可以通过后续措施分散持股、避免退市,但一来在

操作上比较麻烦,二来将很可能被市场视为“明庄”而给以后的资本运作带

来不便。因此,从多种意义上讲,尽可能避免流通股接受要约,是新锦源亟

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2005-07-18 安源股份(600397)主业调整盈利下降(中证网)

安源股份(600397)半年报显示,公司200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0,675,1

56.87元,同比下降9.84%,每股净资产为3.65元,同比上升1.39%。在看似

平淡的业绩表现后,却蕴含着公司产业结构转型的巨变。

2004年,公司已将公司拥有的煤电及相关资产与控股股东萍矿集团的浮

法玻璃资产进行了资产置换。公司完全退出了濒临资源枯竭和高危的煤炭行

业以及煤矸石发电业务;新置入的浮法玻璃业务与今年投产的玻璃深加工业

务整合形成了较完整的玻璃产业链,加上原有的客车及客车空调制造业务、

钢骨架复合管业务构成了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新的业务架构

面对房地产行业受国家宏观紧缩调控,化工原料、燃油、电力价格不断上涨

、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通过加大产品销售力度,严格成本控制,加强

现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等措施,充分挖掘企业潜力,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

主营业务利润继续保持增长。

然而,伴随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却有所下降,

产品综合毛利率为23.27%,同比下降8.79%。对此,公司认为,由于重油价

格上涨、建材产品价格回落以及报告期内投产的玻璃深加工项目尚未达到预

期效益影响,玻璃产品毛利率为30.48%;另外,受聚乙烯等主要原材料价格

上涨影响,管道产品盈利空间降低,毛利率同比降低6.67%。

●2005-07-13 安源股份(600397)要约收购趣味多多(中证网)

市价跌破要约收购价,董事会却建议流通股股东不接受要约——这样的

稀罕事发生在安源股份(600397)身上。

趣味之一:股价与要约价谁折谁的价

安源股份董事会昨日就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事宜发布致全体股东报

告书,其中心思想是“根据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及本公司实际情况”,建议“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挂牌交易股票要约条

件,流通股股东不予接受”。

对于董事会言者谆谆的建议,还是让我们先看看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和

公司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吧。

报告书援引独立财务顾问观点,认为“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挂牌交易

股票的要约价格较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有一定幅度的折价,安源股份挂牌交

易股票具有较好的流通性,从公布安源股份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到出具本

独立财务

幸福的冰淇淋
大胆的小丸子
2026-04-28 04:09:09
合法

煤炭销售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方/卖方) :

乙方(居间方) :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采购居间合同:

-.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煤炭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2、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支付居间费用

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治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台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Z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两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

购销合同”字样

二、甸报酬的计算方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两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煤炭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Z方居间费用元/吨,总额为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煤炭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甲方须在两方向甲方支付的第-笔贷款当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间费用(税后)元/吨, 付的计算数量以货款通知单体现的商品数量为准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5、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支付贷款,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相应的居间费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贷款通知单是指丙方确认甲方已供货时,向甲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书,该通知书不限于“货款通知单”字样,只要真实的表达了甲方向丙方供货的意愿即被视为有效通知

震动的服饰
贪玩的毛豆
2026-04-28 04:09:09

等量取代就是粉煤灰1:1取代水泥,超量取代就是按照规范GBJ146-90的第4.1.4要求。

超量取代水泥规定:

Ⅰ级粉煤灰:1.1—1.4;Ⅱ级粉煤灰:1.3—1.7;Ⅲ级粉煤灰去1.5—2.0。

加入的配合比是360公斤水泥,25%取代水泥:

等量取代:360*0.25*1=90,超量取代Ⅱ级粉煤灰去1.6系数,则为360*.25*1.6=144。

扩展资料:

粉煤灰的化学组成:

1,我国火电厂粉煤灰的主要氧化物组成为:SiO2、Al2O3、FeO、Fe2O3、CaO、TiO2、MgO、K2O、Na2O、SO3、MnO2等,此外还有P2O5等。其中氧化硅、氧化钛来自黏土,岩页;氧化铁主要来自黄铁矿;氧化镁和氧化钙来自与其相应的碳酸盐和硫酸盐。

2,粉煤灰的元素组成(质量分数)为:O47.83%,Si11.48%~31.14%,Al6.40%~22.91%,Fe1.90%~18.51%,Ca0.30%~25.10%,Mg0.05%~1.92%,Ti0.40%~1.80%,S0.03%~4.75%,其他0.50%~29.12%。

3,由于煤的灰量变化范围很广,而且这一变化不仅发生在来自世界各地或同一地区不同煤层的煤中,甚至也发生在同一煤矿不同的部分的煤中。因此,构成粉煤灰的具体化学成分含量,也就因煤的产地、煤的燃烧方式和程度等不同而有所不同。

长情的小猫咪
追寻的电灯胆
2026-04-28 04:09:09

黑龙江省是煤炭资源大省,查明煤炭保有资源储量在全国排序第11位,占全国2008年已查明煤炭保有资源储量12464.03亿吨的1.7%,其中炼焦用煤在全国排序占第七位,占全国2008年炼焦用煤查明保有资源储量2870.88亿吨的3.2%。当年,全省煤炭生产矿山企业已达1340家,与上年同比上升19.1%;占全省矿山企业总数据的31.5%。其中大型21家、中型22家、小型721家、小矿576家。根据2008年度黑龙江省统计年鉴资料,当年煤炭采掘工业销售产值达400.91亿元,与上年同比增加了155.31亿元,提高了63.2%;主营业务收入可达473.08亿元,与上年同比增加了216.08亿元,提高了84.1%。

煤炭产销量及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当年全省原煤产量为9676万吨,与上年同比减少了389.1万吨,下降了3.9%。原煤可供量为8009.4万吨,与上年同比下降了0.4%,占消费量的71.5%。消费量占原煤生产量的115.8%。当年进口原煤2.5万吨,进口量与上年同比下降了78.6%;出口原煤13.2万吨,出口量与上年同比增长了38.9%。国有重点煤矿把调整结构、延长煤炭产业链条摆上战略位置,龙煤矿业集团进一步完善了“十二五”发展规划,三年规划实施的11个重点项目中,双鸭山矸石热电厂改扩建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宝清煤电一体化、东荣四矿项目正在申请矿权;七台河向阳矿、鹤岗矸石热电厂改扩建已完工,进入试生产阶段;龙洋焦电项目基本建成,年设计生产96万吨焦炭,发电2.1亿度,生产煤焦油4.5万吨。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寻求异地资源的开发。与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签订了开发巴彦宝力煤田的意向性协议;各分公司加大煤炭废弃物和伴生资源的利用,开发循环经济项目。双鸭山分公司新建两座净化水厂,加快矿井水的综合利用,开发循环经济项目。双鸭山分公司新建两座净化水厂,加快矿井水的综合利用;新建粉煤灰水泥厂,用燃后煤矸石生产水泥,实现了变废为宝。鸡西、鹤岗分公司新建了瓦斯发电站,在瓦斯利用上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七台河分公司利用粉煤灰生产水泥和空心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6年,东部煤电化基地被国家列为全国7个煤化工产业基地之一。以四大煤城为例,2001~2005年煤炭企业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情况如表4-16、4-17、4-18、4-19所示。

表4-16 2001~2005年七台河市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情况

表4-17 2001~2005年鸡西市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情况

续表

表4-18 2001~2005年双鸭山市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情况

表4-19 2001~2005年鹤岗市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情况

其中收缴率按:实缴额/(应缴额-待减免额)× 100%计算。

《黑龙江省实施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省、市(行署)、县(市)所得矿产资源补偿费,分别纳入本级预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省级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以及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费和市(行署)、县(市)地矿主管部门补助经费;市(行署)、县(市)所得矿产资源补偿费,主要用于本级地矿主管部门行政经费。”根据黑龙江省绥化、七台河、鸡西三市的不完全统计结果,2005年用于管理及业务支出的经费占收取补偿费总额3037.313万元的28.13%,为854.54万元,管理费用总额比2001年的548.41万元增加了306.13万元,比例则由2001年的76.65%下降了48.58%。根据本次调研征求建议的结果,地方矿管部门希望能够提高用于矿产资源管理的经费补助比例,便于更好地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聪慧的汽车
甜蜜的舞蹈
2026-04-28 04:09:09
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共同利益而签订的长期买卖价格。

是指双方签订了长期的煤炭协议。也就是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共同利益,而签订的长期买卖价格,保证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价格不会剧烈波动。

端庄的电灯胆
搞怪的大雁
2026-04-28 04:09:09

运输合同 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签订汽车煤炭运输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汽车煤炭运输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2020年汽车煤炭运输合同 范文 1

甲方(托运方):,负责人:

乙方(承运方): ,驾驶证号: 车牌号: 车架号: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块煤1500吨,运费为145∕吨, 运费总价为21750元

二、煤炭运输起地:为蔚县鑫顺煤场到达地点北京平谷区大华山供销社煤场

三、煤炭承运期间:为20_ 年10月1日至20_ 年1月1日

四、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为十车结算一次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甲方的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向甲方收取运费,如果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对其煤炭有留质权

2、乙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七、甲方违约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三万元

八、乙方责任:

1、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煤炭或未能将煤炭运输约定的地点,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三万元

2、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变质、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3、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双方签字、按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

2020年汽车煤炭运输合同范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煤炭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货物名称: 沫煤

运输数量:每月每车二十趟 每车不少于一百吨(共5台车)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长胜煤矿至喀什电厂的煤炭运输任务。

二、 煤炭运输价格在合同期内为:每车每月( )元,上述运费价格均为含税价。

三、 甲方凭乙方的派车单或乙方认可的车辆方可发煤,否则,乙方不承担后果。运输量以电厂过磅单为准并与出矿量方数进行核对。如发现乙方擅自拉运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处私自卸煤,则对乙方处以500.00元/吨的罚款。

四、 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供给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每月每车不少于20趟(每少一车扣运费3000元,每多拉一车奖励3000元)。在运输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八级以上的大风、 大雪 、大雾、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 运输量由甲方按月进行考核,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运输量的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运输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吨处以15元的罚款,次月乙方若超额完成计划运输量,超过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则甲方返还上月所扣的罚款。

六、 为保证甲方稳定均衡生产,乙方每月必须完成计划运输量的90%,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车正常损耗300公斤以下,超过300公斤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 结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车每次付款( ),25日前每车付款( ),余款30日前付清共计( )。5辆车总运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滞纳金(付款日期如遇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九、1. 为确保货物安全顺利运达目的地,在承运过程中承运单位或个人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格执行纪律,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运输安全。单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2. 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统一按规定要求行驶。(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载所产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燃料每车每趟(2500元燃油费)和过路费、第一个月轮胎由车主负责,以后轮胎损耗由甲方承担)

十、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自主调配运输车辆,甲方不得擅自调用。乙方车辆到达煤矿后,甲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方协助乙方在货物起运前的装车,到达目的地的卸车由甲方负责,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负责通知甲方清点卸货。矿上装车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到电厂卸货时间不超过3小时。装车或卸车过程中压车每天超过3小时累计20小时按照一趟计算 。装卸车由甲方负责。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 .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十四、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2020年汽车煤炭运输合同范文3

卖方: 买方:

一、交付地点、煤种、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质量标准

全水份≤16%,灰份≤10%,硫≤0.6%,挥发份28-35%,低热>5000大卡/公斤。 三、交(提)货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 方法

1、质量:装车前买方和卖方、调用单位仓内三方共同取样化验(以包头市质量监督局为准)

2、数量:以起票吨数作为结算数量。

五、货款、运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买方预付1000万元货款。

2、金额增值税一票结算(含发站铁路运杂费),价格根据呼铁局煤炭购销领导小组所定煤炭经营指导净差价及执行时间确定,并签订价格确认书。

3、卖方每发运2列,买方及时将2列货款打入卖方账户,即每2列结算一次。

六、违约责任

1、买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视为买方单方违约。

2、买方未按卖方付款期限、付款数额和付款方式付款,视为受买人单方违约。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2、不可抗力。 八、解除合同争议的方式

双方协商不成,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裁决标的额超出100万以上,由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卖方按买方在1号仓内所占发运量比例组织煤源并安排运输计划,煤炭入仓后即视为按所占发运量比例销售给买方,价格按入仓前约定的价格执行。

2、买方每月必保购买卖方所确定列数及以上煤炭,卖方每三个月作为一个考核周期对买方进行考核,每少发一列,卖方从买方预付货款中扣除10万元违约金。

3、如发生国家政策性停矿检查、停港、线路施工、货场设备检修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在考核范围内。

4、本合同期限为一年。 十、合同有效期限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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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话的板凳
整齐的画板
2026-04-28 04:09:09
水泥厂水泥熟料的烧成是各多组成分、比较复杂的制造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煤既可作为燃料,煤中的灰分起部分原料作用成为熟料的一部分参与物理化学反应,因而煤的灰分的高低及其灰分成分直接影响到配料,水泥熟料的烧成过程中,约有80%-100%的煤灰混入熟料中,煤灰增多,改变生料中的原料的配比,造成恶性循环,使配料困难。因此水泥烧窑对煤质很重要。\r\n1.煤的类别:水泥厂用煤的类别为焦煤、肥煤、1/3焦煤、气肥煤、气煤1/2中粘煤、弱粘煤、不粘煤、无烟煤、瘦煤、贫瘦煤、贫煤、长烟煤、褐煤。\r\n2.煤的粒度:粉煤(大于0-6mm)、末煤(大于0-13mm、大于0-25mm)、混煤(大于0-50mm)或粒煤(大于6mm-13mm)为宜,也可用原煤、洗煤或其他粒度的煤。\r\n3.煤炭的灰分Ad:水泥厂要求煤的灰分要低,波动幅度要小,规定灰分Ad小于27.00%。\r\n4.挥发分Vdaf:水泥厂的挥发分过高或过低煅烧烧均有不良影响。挥发分应大于25.00%,最好在25.00%-41.00%。\r\n5.发热量Qnet,ar:水泥厂对煤的发热量要求较高,规定Qnet,ar大于21MJ/kg。\r\n6.煤的全硫St,d:煤中的硫对窑内煅烧及水泥的质量也有一定的影响:煤的全硫应在3.00%以下。

帅气的帽子
微笑的白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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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应用基发热量低于5000千卡/公斤的劣质煤煅烧水泥熟料时,如果及时调整配料方案,没有太大影响,因为煤炭资源毕竟有限,将来必须使用发热量低的煤来煅烧水泥熟料,到那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1)劣质煤的灰分高,熟料中带入的二氧化硅以及三氧化二铝成分增加,如果石灰石的质量太差,将无法满足配料要求,需加强石灰石的管理;

2)要保证燃煤稳定,加强煤的均化措施,如果燃煤不稳定,加上生料目标值调整不及时,将引起熟料成分大幅度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