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家(农村)开个煤点卖煤不知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工商税务门前三包一样都不能少的。
个体工商户执照先去工商局办了,办照需要很多东西,你办下来了店就开起来了。税务别管,会来找你的,卫生,消防,安全也会来找你的,不用烦。
二、到煤监局去查询,每个地方的要求都不一样。
有两个核心证件。运输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尽管各地都强调一站式办理,但没有前置审批办不了。
三、最常见的营业执照分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
1、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相片一张;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刻章;
(5)办理国税登记证;
(6)办理地税登记证;
(7)设立基本户。
3、哪里办理?
线下办理: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所);
线上办理: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二、企业营业执照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及手续?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
(10)许可项目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1)《承诺书》。
2、哪里办理?
线下办理: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所);
线上办理: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三、营业执照办理后续事项
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能马上开业,还必须办理以下事项:
1、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2、办理银行基本户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都可以通过这个账户来办理。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
3、记账报税
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企业准备好资料到专管所报到后,税务局将核定企业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及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企业日后将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
4、缴纳社保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之后,社保的相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除。
5、申请税控及发票
如果企业要开发票,需要申办税控器,参加税控使用培训,核定申请发票。完成申请后,企业就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了。
6、企业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
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1.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2.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3.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5.固定经营场所证明。6.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7.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8.质检部门出具的计量设施,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9.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4.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5.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煤场得要有《煤炭经营许可证》。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2、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6、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7、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煤矿厂的注意事项:
1、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2、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煤炭经营资格。
3、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具备煤炭经营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人申报材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5、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6、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煤炭经营营业执照。
7、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8、煤炭经营企业设立条件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9、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具备煤炭经营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10、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人申报材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11、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煤炭经营许可证办理方法如下:
根据《煤炭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计量设施、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第七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取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查的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在五千万元以上;
(二)独立拥有产权的储煤场地在二万平方米以上;
(三)独立拥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施;
(四)独立具备符合规定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人员。
扩展资料:
根据《煤炭经营许可证》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四条 未经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审查批准,或伪造煤炭经营资格证,或以买卖、出租、转借等形式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由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销售自己生产的煤炭产品的,由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进行经营的,由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煤炭经营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或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企业的煤炭产品的,或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的,由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多不得超过三万元。
第四十八条 煤炭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从事其他非法经营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九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煤炭经营许可证
·办理时限: 自接到煤炭经营企业提交合格的申请书和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办理收费:
·办理依据: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提交申请书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交市负责煤炭经营资格有关部门统一报省经贸委,由省经贸委对其进行文件资料审查,符合法规条件的,给予批准;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报企业说明理由。
·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四十八条
办理流程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提交申请书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交市负责煤炭经营资格有关部门统一报省经贸委,由省经贸委对其进行文件资料审查,符合法规条件的,给予批准;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报企业说明理由。
申办材料:1、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表;2、注册资本证明;3、固定经营场所证明;4、经营设施
与场地证明;5、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证明。
其它受理信息
·受理岗位责任: 按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受理条件: 1、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3、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4、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手续:
1、煤炭经营资格申请表;
2、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文件;
3、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4、注册资金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或具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
6、固定经营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使用证明;(使用有效期在三年以上);
7、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使用权证和使用合同(包括场地面积、设施,使用期限三年以上);
8、环保设施现场图片及环保设施使用管理办法或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9、煤炭计量、质检设施使用证明。
扩展资料:
煤炭经营许可证
第一条 为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煤炭经营企业
第五条 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 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分级审查、分级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煤炭经营许可证
1、煤场得要有《煤炭经营许可证》。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2、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6、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7、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煤矿厂的注意事项:
1、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2、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煤炭经营资格。
3、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具备煤炭经营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人申报材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5、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6、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煤炭经营营业执照。
7、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8、煤炭经营企业设立条件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9、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具备煤炭经营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10、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人申报材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11、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具体流程: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计量设施、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没有强大的社会关系
这个证真的办不成
指标都是内定的
谁关系硬是谁的
再说手续复杂的很
缺手续照样办不成
你是只是做散煤销售,应该风险会相对小一些。
因为资金会及时收回,但量不会很大。但煤炭的利润还是比较高的。
没找到黑龙江办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办法,附上辽宁省的供参考。
行政事项名称:煤炭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法律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1996年8月29日)第四章第四十八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须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和国务院规定的分级管理的权限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2、《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5号2004年12月27日)第五条: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分级审查、分级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更多资讯www.ppk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