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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管理()培训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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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6 13:06:09

坚持管理()培训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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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1:04:08

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1、煤矿安全生产要坚持“ 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

2、安全生产“十二字”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

3、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 风定产”。

4、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 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 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5、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 :“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6、山西省煤炭工作将坚持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实施高标准、高科技、高管理、高端化、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益、现代文明 的“七高一文明”发展新模式,率先 走出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新路。

7、五个标准:《现代化矿井标准》、《建设施工管理标准》、《管理标准》、《办矿企业标准》、《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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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1:04:08

法律分析:一、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及含义:

(一)安全第一:指在安全与生产者关系的处理上,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在煤矿整个生产建设过程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首位,摆在第一重要的位置;要把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预防为主:指在事故预防,与处进二者关系的处理上,要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预防为主能及时地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综合治理:指明了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指明了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坚持综合防范原则;指明了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加强安全建设原则,指明了煤矿企业必须坚持“三并重”的原则。

二、安全培训工作存在待解决的问题:员工对安全培训的意义认识不到位,错误的认为这是一种强制手段,是矿上及安监部门的事,没有从内心接受认同,只是把安全教育与培训当成一种需要应付的差事,而不是积极主动的接受与参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十八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

(七)其他危害。第十九条矿山企业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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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

一、判断题

1.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属于行业管理的范畴。(×)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属于行业监察的范畴】

2.我国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属于行政执法机构。(√)

3.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三并重”】

4.我国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安全管理三原则”】

5.“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治理安全”是我国煤矿安全治理的基本思路。(√) 【安全治理三条基本路线】

6.“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与“安全第一”的精神是一致的。(√)

【1983年国务院在[1983]85号《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指出:“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搞好安全生产,是经济管理、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的本职工作,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第一次明确提出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7.所谓“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前做好安全工作。要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依靠技术进步,加强科学管理,搞好科学预测与分析工作,把事故消业在萌芽状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要做到第一,首先要搞好预防措施。预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保证生产安全。】

8.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制度,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依法治理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

9.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党的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

【法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10.法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工具。(√)

11.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了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如何行为,法的指引作用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12.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以及违法性质和程度的作用,评价作用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13.法的预测作用是指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将如何行为以及某种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

14.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宣传教育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所发生的影响,这种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15.法的强制作用有时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直接显现出来;有时则作为一种威慑力量,起着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增进社会成员的社会安全感的作用。(√)

16.法的社会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17.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是重要的,但我们也应当看到法的作用的有限性,并以这种认识为基础,将法与其他社会调整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18.在当代政治和法律生活中,法与政策作为两种社会规范、两种社会调整手段,均发挥着其独特的作用。(√)

19.违法行为,亦称违法,是指人们违反法律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主观上有过错的活动。(√)

20.法律责任是谁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域称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21.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22.煤炭资源实行属地所有原则,地表或者地下的煤炭资源的所有权,因其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所有】

23.在同一开采范围内不得重复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

2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25.矿山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26.矿山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施工单位对验收结果负责。(×)【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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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1:04:08
煤炭作为我国的最基础能源和工业生产原料,是可实现清洁高效利用的最经济、最安全的矿产资源。煤炭工业一直发挥能源支柱作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能源安全保障。

“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炭工业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推进自身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国际合作,全面实施煤炭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支撑我国能源结构全面优化和多能互补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面对“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煤炭作为我国最重要的基础能源和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必须走智能绿色低碳开发利用创新之路,以煤矿智能化为标志的煤炭技术革命和技术创新成为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煤炭资源智能绿色开发与清洁低碳利用是发展主题,技术创新将支撑煤炭资源成为最有竞争力的能源和原材料资源。

“十四五”时期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同步推进“四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依旧是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在此背景下,能源消费—供给关系将更加合理,能源需求将稳步增长。

我国能源需求仍将保持增长。2019年,我国人均一次能源消费为3.47吨标准煤/年,居全球第48位,远低于发达国家。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人均用电量超1000千瓦时,而我国人均用电量刚达到其一半水平。

中等收入群体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势必出现消费变化,形成消费升级,而能源作为保障性支撑,其需求与碳达峰之间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但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不断转型,从高速发展逐渐转变为健康持续发展,经济发展以人为本,以发展质量为核心,经济增速放缓带来节能减排技术不断进步将使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能源需求在未来的增速将缓慢下降。

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将持续下降。2017年以前,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一直在60%以上,2020年降至57%,在进一步发挥煤炭、煤电对能源稳定保障作用的同时,“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愿景将推动我国能源绿色、低碳、和谐发展,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建立多能融合供应体系将是“十四五”时期及未来一段时间能源发展的重要任务,促进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低碳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我国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在能源供应中的比率将达到25%左右。到203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率有望降至5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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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1:04:08
关于煤矿安全知识方面的资料奥普矿山机械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大概60条左右,希望能解决您对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哪些人下井必须便携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答: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什么是煤(岩)与瓦斯突出?

答:煤(岩)与瓦斯突出: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

3、入井人员要做到什么?

答: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4、职工在作业时有哪三大权力?

答: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5、对事故处理要做到哪“四不放过”?

答: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什么是局部瓦斯积聚?采煤工作面哪些地点容易出现瓦斯积聚?

答:在巷道顶部空间、盲巷、独头巷道以及风流达不到的其他地点,出现瓦斯浓度在2%以上,体积在0.5M3以上的现象。有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附近、顶板冒落空洞内和采煤机附近。

7、矿井采取的综合防尘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1)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2)进行煤层注水;(3)喷雾洒水(4)风流净化;(5)放炮用水炮泥;(6)冲洗巷帮;(7)湿式打眼;(8)采空区灌水;(9)隔爆水棚;(10)刷白巷道;(11)个人防护。

8、煤矿安全检查员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权力:1)实地检查权。2)询问权。3)查阅资料权。4)处置权。5)上告权。

义务:1)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时出示证件,向被检查者证实自己的身份。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公执法,不循私情。

3)不得向他人泄漏案情及企业有关保密资料。

4)为检举和举报人员保密。对检举、举报人员以及反映了不宜公开情况的被询问人的姓名等有关情况,要严守秘密。

5)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要公正廉洁,克已奉公。

9、爆破工在什么情况下不准装药、放炮?

答: (1)掘进工作面的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堆积规定,没有前探支架,空顶作业时。

(2)距离工作面10m以内的巷道中,有崩倒、崩坏的支架且尚未修复、未加固时。

(3)装药前、放炮前,未检查瓦斯,放炮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4)在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达1/3以上时。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低、炮眼出水、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时。

(6)炮眼深度和最小抵抗线不符合规定时。

(7)联线人未回到安全地点、警戒人没设好、放炮母线长度不够时。

(8)透老空、过断层冒顶、贯通掘进无安全措施时。

10、什么是“三人连锁放炮制”?

答: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后起先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11、《煤矿安全规程》对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斯浓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煤矿井下对局部通风机有哪些要求?

答:《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掘进巷道应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器设备,必须有风电闭锁装置。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行时,应立即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源。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采用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13、瓦斯爆炸的三要素是什么?

答:(一)瓦斯浓度在5%~16%;(二)引火温度为650~750℃;(三)有足够的氧气,空气中的含氧量在12%以上。

14、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两齐:电缆吊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15、什么叫电气设备隔爆?什么叫电气设备失爆?

答:隔爆:当电气设备外壳内导电部件产生的电火花使外壳内可燃性气体发生爆炸时,决不能引起设备外壳外部周围可燃性气体混合物发生爆炸和燃烧,这种性能称为隔爆。

失爆:隔爆电气设备外壳失去隔爆性和耐爆性。

16、什么叫“三专两闭锁”?

答: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

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17、一般入井人员必须戴的三件物品?入井人员三个严禁?

答: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18、什么是专用回风巷?

答: 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专用回风巷内还不得行人。

19、什么是串联通风?

答:井下用风地点的回风再次进入其他用风地点的通风方式。

20、什么是瓦斯涌出?

答:瓦斯涌出指由受采动影响的煤层、岩层,以及由采落的煤、矸石向井下空间均匀地放出瓦斯的现象。

21、“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是什么?

答: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22、炮采工作面防尘措施有哪些?

答: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23、瓦斯治理应坚持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

答: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24、《煤矿安全规程》对安全监控设备的调试、校正有何规定?

答: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25、《煤矿安全规程》对安全监控设备的检查有何规定?

答: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26、简述“一炮三检” 内容和“三人联锁”放炮中的三个人?

答:“一炮三检”是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的瓦斯检查;“三人联锁”放炮中的三个人是指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

27、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有哪些?

答:定期巷道洒水、布置隔爆水槽、水打眼、煤体注水、放炮采用水炮泥、放炮前后洒水,掘进扒装前后洒水、湿式喷浆及个人防护等等。

28、顶板发生冒顶前有哪些预兆?

答:顶板来劲,沙沙掉碴,易片帮,支柱受力明显,出现歪斜、钻底等现象。

29、“三不伤害”活动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不伤害”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0、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积极抢救。力争将事故消灭在初期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2)安全撤离。当无法避免事故时,井下矿工应高潮安全撤离;

(3)妥善避难。当无法撤离时,遇险人员应在灾区内努力改善生存条件,等待救援。

31、采煤工作面两道安全出口有哪些要求?

答:两道出口超前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综采(放)工作面,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 其它工作面不得低于1.6m。

32、为什么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

答:“一炮三检制”就是在采掘工作面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装药、爆破;放炮后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不准继续爆破或电钻打眼等工作。这项制度恰如三者在现场“办公:”,熟悉和掌握现场情况,相互制约,共同协作实现安全爆破。“一炮三检制”正是加强放炮前防止瓦斯漏检,避免在瓦斯超限的条件下放炮的主要措施。

33、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34、井下供电必须做到的“十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答:(1)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2)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电流保护装置;(3)不准甩掉漏电继电顺、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4)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5)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6)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瓦斯检查,不准送电;(7)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8)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9)失爆设备、失爆电器,不准使用;(10)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35、井下平巷人行车乘车人员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1)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2)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3)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4)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5)严禁超员乘坐;(六)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36、瓦斯有哪四大危害?

答:瓦斯是煤矿开采过程中释放出来的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有四大危害:一是可以燃烧,引起矿井火灾;二是会爆炸,导致矿毁人亡;三是浓度过高时会导致人员缺氧窒息、甚至死亡;四是会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摧毁、堵塞巷道,甚至引起人员窒息死亡、瓦斯爆炸。

37、煤与瓦斯突出的征兆有哪些?

答: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征兆时,就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因此在观察到以下征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从作业地点撤出,并报告部门。

(1)无声征兆: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出、片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暗淡无光泽,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忽大忽小,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瓦斯等现象。

(2)有声征兆: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暂的、有连续的间隔时间长短不一,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折裂声。

38、井下遇到灾害时,应如何进行有效避灾?

答:(1)遇到瓦斯、煤层爆炸事故时,要迅速背向空气震动的方向、脸向下卧倒,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止吸入大量有毒气体;与此同时要迅速戴好自救器,选择顶板坚固、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方躲避。

(2)遇到火灾事故时,要首先判明灾情和自己的实际处境,能灭(火)则灭,不能灭(火)则迅速撤离或躲避、开展自救或等待救援。

(3)遇到水灾事故时,要尽量避开突水水头,难以避开时,要紧抓身边的牢固物体并深吸一口气,待水头过去后开展自救或互救。

(4)遇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要迅速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或进入压风自救装置或进入避难硐室。

39、《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中对全员培训教育是如何要求的?

答:全员培训教育实行“五个一”(一日一专题、一周一案例、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评比、一月一奖罚)和“三同时”(工人干部同时参加培训、同时考试、同时接受奖惩),做到班前培训全员学,夜校培训重点学,脱产培训系统学。

40、瓦斯综合治理的基本思想是什么?

答:瓦斯综合治理的基本思想是: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的工作方针,树立“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意识,实施“可保尽保、应抽尽抽”的瓦斯综合治理战略,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变“抽放”为“抽采”,以完善通风系统为前提,以瓦斯抽采和防突为重点,以监测监控为保障,区域治理与局部治理并重,以抽定产,以风定产,地质保障,掘进先行,技术突破,装备升级,管理创新,落实责任,实现媒与瓦斯共采,建设安全、高效、环保矿区。

41、煤矿的“一通三防”是什么?

答:一通指矿井通风;三防指瓦斯防治、矿尘防治、矿井火灾防治。

4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43、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是如何规定的?

答: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压,不超过10000V。

(2)低压,不超过1140V。

(3)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提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44、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1)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

(2)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

(3)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45、安全生产的“三并重”原则是什么?

答: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

46、工人的安全职责及安全生产保障是什么?

答:(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5)加强设备保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

47、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概括地说,就是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负起的责任;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对安全工作负起的责任。

48、局部瓦斯排放的三个原则是什么?

答:断电、撤人、限量,即排放瓦斯期流经区域必须停电撤人,严格控制排放瓦斯浓度,严禁一风吹,并明确具体的执行措施。

49、排放瓦斯的顺序有哪些规定?

答:(1)排放瓦斯时要由外向里,先进风后回风,依次进行,一个采区内严禁2台局扇同时排放。(2)排除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首先应从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供风巷道瓦斯排放结束后,且串联风流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下一台局扇方准送电排放。

50、什么是敲帮问顶?

答:敲帮问顶概括讲就是手持工具站在安全地点进行“一观察、二问顶、三处理”。是检查顶板和两帮最简单而又可靠的方法。

51、电气设备的防爆途径有几种?各是什么?

答:三种。(1)采用隔爆外壳。(2)采用安全火花电路。(3)采用超前切断故障电源。

52、煤矿三大规程是什么?

答:《煤矿安全规程》 《操作规程》 《作业规程》。

53、采煤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分别通到什么地方?

答: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54、采煤工作面防止煤壁片帮有哪些安全技术措施?

答:(1)工作面煤壁应采直、采齐,及时打好贴帮支柱,减少顶板对煤壁的压力;(2)采高大、煤质松软时,除打好贴帮柱外,还应进行背帮;(3)合理进行放炮,必要时以镐助炮,(4)要及时进行支护;(5)煤壁不得留有伞檐;(6)采用煤壁固化技术。

55、串联通风有哪些危害?

答:(1)被串联的采掘工作面空气质量不能保证;(2)风阻大。影响工作面供风量;(3)一旦发生通防事故,容易使灾情范围扩大;(4)风量不易调节。

56、提升机在运转中发现哪些情况时要用保险闸紧急制动停机?

答:(1)工作闸操作失灵;(2)接到紧急停车信号;(3)接近正常停车位置,不能正常减速;(4)出现其它必须紧急停车的故障。

57、提升机司机应遵守的操作纪律有哪些?

答:(一)司机操作时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打电话;(二)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并不得离开操作台及做其它与操作无关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与操作无关的异物;(三)司机接班后严禁睡觉、打闹;(四)司机应轮换操作,每人连续操作时间一般不越过1小时,在操作运行中禁止换人,因身体突感不适,不能坚持操作时,可中途停车,并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由另一司机代替;(五)对监护司机的警示性喊话,禁止对答。

58、提升机司机“三不开”、“五注意”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不开:信号不明不开、没看清上下信号不开、启动状态不正常不开。

五注意:注意电压、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注意制动闸是否可靠,注意深度指示器指示是否准确,注意钢丝绳排列是否整齐(缠绕式),注意润滑系统是否正常。

59、提升机司机“三知”、“四会”、“五严”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知:知设备结构、知设备性能、知安全设施的作用原理。

四会: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五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严格执行岗位练兵。

60、矿井风量测定的次数和测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至少每有三天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量测定,同时测量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的温度,同一矿井中同一主扇负担的范围必须同一天测定其风量和温度;多台主扇负担的同一矿井应尽量在同一天测定风量和温度,每十天进行局扇风量测定,每月要全面检查一次漏风。

61、井下作业地点对瓦斯浓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电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糊涂的老师
开心的汽车
2026-04-28 11:04:08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规定:

第十八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

(七)其他危害。

第十九条 矿山企业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扩展资料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指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

切实抓好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该《建议》还指出:“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我国土地、淡水、能源、矿产资源和环境状况对经济发展已构成严重制约。

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方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眼睛大的汉堡
英俊的向日葵
2026-04-28 11:04:08

“双碳”背景下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探讨

欧凯 张宁 吴立新 索婷

(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煤炭工业在百业待兴的基础上起步,在艰苦奋斗中前进,在改革开放中发展,尤其是进入新时代以来,行业发展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近两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煤炭消费减量,煤炭消费比重下降,煤炭行业发展受到一定影响,同时也给煤炭行业带来转型升级的机遇。

一、煤炭工业具备高质量发展基础

在一代代煤炭人的艰苦奋斗下,煤炭行业从无到有,煤炭工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实现了从起步、腾飞到跨越的巨变,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基础产业,为国民经济和 社会 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一)对国家经济 社会 发展的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增强

我国煤矿“三机一架”的装备制造能力处在世界前列,年产千万吨综采技术和装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行业持续推动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建设先进产能,全国煤炭供给质量显著提高。“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退出煤矿5500处左右、退出落后煤炭产能10亿吨/年以上,安置职工100万人左右,超额完成化解过剩产能目标。截至2020年底,全国建成年产120万吨以上的大型现代化煤矿约1200处,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80%左右,其中,建成年产千万吨级煤矿52处,产能8.2亿吨/年。全国年产30万吨以下的煤矿1129处,产能1.48亿吨/年左右。

自新中国成立至2020年底,煤炭行业贡献了约924亿吨煤炭。我国煤炭年产量由 1949年的3432万吨,增加到1978年的6.8亿吨,到2013年的最高点为39.7亿吨,2020年产量为39亿吨,支撑了我国GDP由1978年的3645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01万亿元。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安全 科技 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安全生产投入大幅增加,煤矿职工安全培训不断强化,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有了明显好转。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由1978年的9.713下降至2020年的0.059。煤炭安全供应保障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

(二)具备高质量发展的 科技 创新能力

煤炭行业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科技 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特厚煤层综放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燃煤超低排放发电、高效煤粉型工业锅炉、现代煤化工技术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无煤柱开采等煤炭绿色开采技术得到推广应用,煤炭资源回收率显著提升。煤矿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全面提速。2020年 ,原煤入洗率达到74.1%,比2015年提高8.2个百分点。矿井水综合利用率、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率、井下瓦斯抽采利用率分别达到78.7%、72.2%、44.8%。建成400多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实现了地面一键启动,井下有人巡视、无人值守。采煤、钻锚、巡检等10种煤矿机器人在井下实施作业,71处煤矿列入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

煤炭由单一燃料向燃料与原料并重转变取得新进展。2020年,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气、煤制乙二醇产能分别达到931万吨/年、1582万吨/年、51亿立方米/年、489万吨/年。煤炭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煤电、煤焦、煤化、煤钢一体化发展趋势明显。

(三)不断完善的市场化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来,煤炭工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升,同时,也在不断进行体制改革 探索 ,从最开始的完全计划经济,到计划经济和市场相结合,再到完全市场化,为国家经济体制和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实践样本。

我国煤炭工业完成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到改革开放时期的政府定价向市场化定价转变。1993年开始,我国确立了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煤炭价格机制。1994年1月,国家取消了统一的煤炭计划价格,除电煤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煤炭全部放开。2004年,我国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形成电煤价格“双轨制”。2013年,煤炭价格实现完全市场化定价,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越来越突出。2016年以来,煤炭行业作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点行业,煤炭上下游企业逐渐建立了中长期合同制度和“基础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发挥了煤炭市场平稳运行“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2021年9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尚未实现市场化交易的燃煤发电电量,从2022年1月1日起,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这意味着,我国将告别已经实行了15年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二、“双碳”目标下煤炭高质量发展对能源低碳转型将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经济 社会 发展仍将离不开煤炭。在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仍需要煤炭发挥基础能源作用,为经济 社会 发展提供能源兜底保障。

(一)煤炭是新能源发展的有力支撑

“双碳”目标下,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增量电力供应的主要来源。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新能源技术,非化石能源发电在我国电力结构中的占比显著上升。然而,受气候、天气、光照等人为不可控的自然条件影响,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不确定性大,提供的主要是能源量,能源供应和调节能力有限。可再生能源大比例接入电网,给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严峻挑战,需要清洁高效的燃煤发电等灵活性电源作为调峰电源平抑电力波动。我国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持续优化电力结构的过程中,仍需要煤炭煤电的有力支撑。预计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后,燃煤发电装机规模仍需保持3亿至4亿千瓦,年耗煤量3.9 亿吨 6.4亿吨。

(二)煤炭是能源安全的“压舱石”

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是一个国家安全的保障和强盛的基石。在国际能源博弈和地缘政治冲突不断加剧的背景下,煤炭依然是国家能源安全的“压舱石”,短期内没有资源能替代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应当深刻认识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经济 社会 发展要求和能源发展规律。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明确提出推进煤炭安全智能绿色开发利用,努力建设集约、安全、高效、清洁的煤炭工业体系,煤炭仍然是我国最经济安全的能源资源。

煤炭具备适应我国能源需求变化的开发能力,具有开发利用的成本优势,煤炭清洁高效转化技术经过“技术示范”“升级示范”已趋于成熟,具备短期内形成大规模油气接续能力的基础,应当充分发挥煤炭在平衡能源品种中的作用,保障我国能源安全。

三、“双碳”目标下煤炭行业迎来高质量发展机遇

“双碳”目标对于煤炭行业既是巨大挑战,也是空前机遇。在挑战与机遇并存下,煤炭行业势必迎来新一轮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煤炭行业由自动化向智能化、无人化迈进,由超低排放向近零排放、零排放迈进。可以预见的是,自2021年到2060年,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逐步下降,由主体能源转变为基础能源,再由基础能源转变为保障能源,最后转变为支撑能源,也代表着我国煤炭行业将向着绿色智能的方向快速迈进。

(一)依托技术革新,向高质量高技术产业发展

当前煤炭行业正处于第四次煤炭技术革命时期,应当以此次技术革命为契机,推动煤炭产业向着数字化、智能化的新产业和新业态转型。“双碳”目标下,煤炭产量将回归合理规模,走高质量发展、高端发展之路,迈向更加重视生产、加工、储运、消费全过程安全、绿色、低碳、经济的存量时代,走优质、高效、洁净、低耗的能源可持续发展道路。

未来将有更多煤矿采用高效节能的技术和设备,着力建设碳中和示范矿区引领工程,开展余热、余压、节水、节材等综合利用节能项目,持续优化煤炭开发利用工艺、技术和系统性管理,提高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逐步将煤矿开采由机械化、自动化向数字化升级,打造采掘智能化、井下无人化、地面无煤化,最大限度地减少采煤过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聚焦“绿色开采、清洁利用、生态治理”的产业方向,构建实时透明的煤矿采运、洗选、治理等数据链条,不断优化智慧决策模型,建设现代化煤炭经济体系,将数字技术融入到煤炭资源的开发、加工、利用全产业链,全面提升煤炭的管理治理水平和综合利用效率。最终步入井下无人、地上无煤的煤炭工业5.0时代,实现深地原位利用,煤、电、气、热、水、油实现一体化供应,以及太阳能、风能、抽水蓄能与煤炭协同开发,基本实现近零排放。

(二)依托生态修复,打造绿色经济新的增长点

在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中,废弃矿区也在逐渐增加。可以通过矿区生态修复来增加生态碳汇。未来亟需开展全生命周期矿山生态修复理论与技术链,重点包括减沉保水协调开采、充填开采、土壤修复与生物多样性恢复关键技术等。选择适应性强、生长良好的树种和草种进行造林绿化,通过“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景观重现、生物多样性重组与保护”工程技术对矿区损毁土地进行修复,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创造新的经济效益,提高土壤碳截获能力,增加植物碳储量。

矿井空间包括矿区地面空间和地下空间。数据显示,我国煤矿塌陷区面积超过两万平方公里,井下空间体积超过156亿立方米,空间利用潜力巨大。例如,以发展煤基综合能源基地为目标,矿井地面空间利用包括发展风、光电站;井下空间利用包括开发抽水蓄能电站、化学储能、地热能开发、二氧化碳封存等。当前矿井空间初步开发,仅包括建设地面光伏电站、井下博览馆等,未来可利用矿井空间发展可再生能源、现代农业、现代医疗等。预计到2030年,我国关闭或废弃矿井将达到1.5万处,大量土地资源被闲置。而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迅猛,可利用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愈发紧缺。因而利用采矿沉陷区进行光伏电站建设,把光伏发电和矿山生态治理相结合,既能解决土地资源有效利用问题,又对生态环境治理具有积极意义。

(三)依托多能互补,建设高效、绿色、经济的综合能源基地

煤炭与可再生能源具有良好的互补性。煤炭与可再生能源在燃烧和化学转化方面的耦合,逐步形成模式,突破了一系列技术难点,为煤炭与可再生能源深度耦合提供了良好基础。同时,煤矿区具有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先天优势,除了丰富的煤炭资源外,还有大量的土地、风、光等其他资源,采煤沉陷区可为燃煤发电和风光发电深度耦合提供土地资源。煤矿井巷和采空区形成的地下空间,可用于抽水蓄能、井下碳吸附和碳储存、地热能等开发利用。

煤炭企业具备主动发展新能源的条件,可以充分发挥煤矿区优势,以煤电为核心,与太阳能发电、风电协同发展,构建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系统,将煤矿区建设成为地面-井下一体化的风、光、电、热、气多元协同的综合能源基地。

四、结语

立足我国能源资源条件和经济 社会 发展需求,对标“双碳”目标实现,依托 科技 创新和系统性变革,通过高效转化和循环利用,煤炭将更多用于生产煤基高端化工品和碳材料等精品;通过与可再生能源等多元互补,煤矿将成为现代能源供应系统基地;通过充分利用煤矿区地面地下空间和资源,煤矿区将成为清洁能源生产基地;煤炭企业将成为新能源开发的参与者、煤基高端材料和高价值产品的引领者。

机智的滑板
不安的魔镜
2026-04-28 11:04:08

煤矿是人类在开掘富含有煤炭的地质层时所挖掘的合理空间,通常包括巷道、井峒和采掘面等等。在工作之前,我们要进行非煤矿山 安全 教育 。下面是我整理的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供大家参阅。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特别是职工日常的安全陪培训工作,依据《 安全生产 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XX〕228号)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安监总培训字〔20XX〕91号),结合我矿的实际,组织编制了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培训对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煤矿生产作业的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 方法 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 措施 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

(1)新入矿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4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2)对在矿正常作业的人员每10天在班前会进行组织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 文化 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

(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劳动保护与 劳动合同 基本知识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 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煤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

本单位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和劳动纪律

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工伤 保险 知识。

(3)煤矿开采安全

矿井生产概况,包括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和采煤方法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

机电运输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及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矿内运输常见事故的防范措施

其他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爆破安全基本知识及本矿井常见爆破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 职业病防治

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

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5) 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创伤急救

事故 报告 及现场紧急处置

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法

创伤急救知识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6) 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

熟悉本矿作业环境

本矿常见危险因素的辨识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

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急救疏散训练

自救器的使用与创伤急救训练。

5.再培训内容

煤矿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再培训。其内容包括:

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

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6.学时安排

(1)新工人的培训时间,井工煤矿应不少于72学时,具体培训学时应符合《新工人培训课时安排表》的规定。

(2)全员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学时。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培训(再培训)计划

1、 矿长参加20XX年8月陕西省二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班培训(年度再培训)。

2、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2人参加20XX年4月份、5月份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班培训(年度再培训)。

3、技术负责人、机电副矿长2人参加20XX年6月份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班培训(年度再培训)。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篇二

为全面实施《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进“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 》(乡焦集发[20XX]551号),扎实开展20XX年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组,对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

组长:张福义

第一副组长:闫建宙

副组长:申红军韩新选高玉峰王天瑞赵晋才

成员:裴常新张春健李海胜葛宏升曹建东王亚荣谢志清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申红军同志兼任,各子公司、煤矿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工作目标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紧密围绕《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进“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服务煤矿安全生产为中心任务,采取多种措施,针对各岗位、各工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三项岗位人员”技能素质和全员安全素质,为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素质提升工程推进力度

各子公司要认真落实《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进“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按照进度要求完成20XX年素质提升目标任务。

1、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15%以上达到煤炭主体专业本科以上学历,70%以上达到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5%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80%以上达到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80%以上达到中专以上学历,85%以上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煤矿特有工种50%以上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全部取得初级技能(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煤矿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学历提升教育、职称评定和技能鉴定工作,从今年开始把人员素质达标作为煤矿生产和建设的前置条件。

(二)加快职工培训中心建设各子公司要按照《临汾市煤炭职工培训中心建设标准(试行)》(临煤工发[20XX]298号文件)内容,全面建设职工培训中心,确保20XX年底前全部达标。

(三)强化班前会安全学习

按照“季季有重点、月月有任务、天天有培训、班班有学习”的总体方针,班前会学习任务具体分解如下:

1、第一季度

(1)组织学习山西省十五类七十六种重大隐患。

(2)组织学习省政府办公厅明确的十四种新重大隐患。

(3)组织学习本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知识。

2、第二季度

(1)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总则、开采、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通风安全监控部分。

(2)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防灭火、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电气部分。

(3)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煤矿救护。

3、第三季度

(1)组织员工学习《煤矿安全 十万个为什么 》通防内容。

(2)组织员工学习《煤矿防治水规定》内容。

(3)组织员工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机电内容。

4、第四季度

(1)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采煤内容。

(2)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掘进内容。

(3)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通用部分内容。

四、十项任务

(一)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各子公司要加强煤矿日常安全教育建档和考核工作,定期组织煤矿“六长”参加省厅组织的素质提升培训,做好“三项岗位人员”与班组长培训、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学历备案和工种技能鉴定四项工作,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专业院校脱产学习和各项业务培训,有条件的煤矿还要聘请名师、专家到煤矿授课、到现场指导。

2、集团公司计划举办两期培训:

(1)3月份邀请专业人员和厂家技术员和对各子公司井下电钳工、采煤机司机、支架工、掘进机司机等关键机电岗位人员进行素质提升培训

(2)8月份聘请煤炭高等院校教师及大煤炭集团专家,至少组织对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培训一次,确实提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加强建设矿井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

建设矿井要加强井下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施工队伍要配齐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要认真落实全员培训,对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低于一个月、入场安全培训不得于一周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三)足额配备“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煤矿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足额配备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

(1)、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足额配备。

(2)、煤矿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除生产、通风、机电等业务部门和采煤、掘进、运输区(科)主要负责人外,专管安全的部门至少还应配备6人以上的安全、通风、机电、地测、采煤、掘进、运输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1、瓦斯检查工:按采掘工作面、硐室有机电设备地点、有人作业地点都要检查,每班至少检查3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至少检查一次,有瓦斯喷出或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面专人检查配备。一般每个采(盘)区,每班至少1-2人。

2、安全检查工:采掘工作面1人/班。采(盘)区巡查3-5人组成检查组检查。

3、井下爆破工:机采面(需爆破作业的)生产班1人/班炮掘面生产班2人/班。

4、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综采生产3人/班,检修2人/班高档普采生产2人/班检修1人/班。

5、井下电气工:综采面3人/班普采(综掘)2人/班变电所检修1人/班。

6、提升机操作工:2人/部班。7、探放水工、瓦斯抽采工、防突工、安全监测监控工等根据工作需要足额配备。

(4)、班组长最低配备标准:按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等六个班组进行配备,每个班组不少于3人。

(5)、各类岗位人员的实际配备人数应为岗位设置人数的1.25倍。

(四)严格煤矿各类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煤矿“六长”、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其他人员均应持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煤矿企业必须全员持证上岗,对于存在人员配备不足,无证上岗,一人多岗,人证不符,以及未经培训上岗等问题的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务院446号令第16条、17条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同时要加强“六长”资格证书管理,凡资格证书证载单位与实际服务煤矿不符的,均视为无效证件。

(五)健全劳动用工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1、煤矿承担劳动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必须成立劳动用工管理机构,必须具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并配备专职人员,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做到牌板上墙,职责明确。

2、煤矿负责制定本年度劳动用工计划,并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炭局提出用工申请,按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负责职工档案日常管理、日常监督和岗位考核,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炭局上报劳动用工增减情况。

3、严格执行一矿一人一档管理制度。企业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六长”复印件、主管部门批复的复工或复产文件、企业用工申请、劳动用工管理机构分配单、从业人员用工备案花名册、建档花名册等个人档案内容包括:个人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相关资质证书、体检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劳动合同书、维护煤矿职工合法权益及职工信守合同 承诺书 等。个人档案要专柜存放。

(六)严禁煤矿未经集团审核,擅自招用从业人员上岗

1、煤矿从业人员在用工前,必须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提出用工申请,在完成体检、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用工手续后,由集团公司审核申报县煤矿用工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进行派遣。凡未经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派遣的,一律认定为非法用工。

2、凡未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的煤矿,不得复工复产、开工建设。

(七)煤矿用工必须达到“五个百分之百”煤矿用工必须达到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社会保险率、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从业人员年检率的“五个百分之百”。自20XX年3月1日起,煤矿与从业人员新签合同,必须使用省厅统一印制的《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合同书》。煤矿应在足额缴纳工伤、井下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为从业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确保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八)煤矿井下严禁劳务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煤矿要强化井下人员管理,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井下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作业劳务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井型规模30万吨/年的矿井,当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66人井型规模45万吨/年的矿井,当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70人井型规模60万吨/年的矿井,当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75人井型规模90万吨/年的矿井,当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89人。

(九)切实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煤矿要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切实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危害申报工作,落实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保障从业人员健康。

(十)发展 企业文化 ,维护职工权益

1、煤矿要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班组安全现场管理,加大对基层职工文化团队和文体骨干的培养,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繁荣职工文化生活,营造安全氛围,构建企业文化。

2、煤矿要要积极推行个人安全技能工资制度,全面落实煤矿井下最低工资标准或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制度,按照规定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煤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不得随意扣押工人工资,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从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企业和谐发展。

五、考核办法和奖罚措施

(一)素质提升年终根据本方案统一考核验收,对达标煤矿奖励1万元,未达煤矿罚款1万元。

(二)培训中心

1、煤矿自验达标后申请集团公司验收,集团公司根据临煤工发[20XX]298号文件考核表组织考核验收,成熟一家验收一家,首先达标煤矿奖领导班子5千元,其次达标的煤矿奖领导班子3千元。

2、年终统一组织考核评比,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达标煤矿奖励1万元,第一名同时奖励领导班子5千元,第二名同时奖励领导班子3千元,第三名同时奖励领导班子1千元89分至80分为基本达标不奖不罚79分及以下为不达煤矿罚款2万元。

(三)日常教育培训

1、每季度前一周内集团安监部选择100道题,下发各子公司培训中心,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学习。

2、各子公司根据每季度100道题,分别出一套考题及答案,考题分为判断题40道、单选题40道、多选题20道,每季度末28号例会前电子版报回集团安监部审核,作为集团公司季度考试题库。

3、实行一季度一考核一奖励,闭卷考试的同时对十项具体任务进行检查,每发现一处问题(不符合上级或集团要求)在考试成绩均分中扣0.5分,以检查意见书为扣分标准,以扣除后的分数参加排名评比。

4、考试采取交叉监考的方式进行,闭卷抽考20人,现场评卷,以均分排名,均分80分及以上获一等奖的煤矿奖励5000元,获二等奖的煤矿奖励3000元,获最佳进步奖煤矿奖励1000元均分在79分及以下倒数第一名的煤矿罚5000元,倒数第二名的煤矿罚3000元,倒数第三名的煤矿罚1000元。

(四)先进单位年终以素质提升达标、培训中心建设达标为必备条件,再根据日常教育培训考核分数评选2个先进单位,各奖励1万元。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篇三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组织编制了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一、培训对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所有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人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三、培训要求

(1)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及要求,知道自己的义务和权力。

(2)对在矿正常作业的人员每月进行组织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四、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人的权力和应履行的义务

(1)煤矿工人的权力

(2)煤矿工人的义务。

2、入井须知

(1) 入井前的准备

(2)入井的注意事项。

3、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

(1)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

(2)在灾区避灾的行动准则

(3)矿工在灾区自救、互救的行动准则

(4)新自救器的使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