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长是管什么的
司长:司局级为中国干部行政级别中一个级别,正司局级干部(地市级干部)是高级干部。例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是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
司局级是我国公务员的一个级别(正职为行政五级,副职为行政六级),正司局级及其以上级别为国家高级干部司局级也就是地厅级、地市级,厅、司、局(非市局、县局)、地级市为一个级别,平级。
司局级是我国公务员的一个级别(正职为行政五级,副职为行政六级),正司局级及其以上级别为国家高级干部司局级也就是地厅级、地市级,厅、司、局(非市局、县局)、地级市为一个级别,平级。司长司局级为中国干部行政级别中一个级别,正司局级干部(地市级干部)是高级干部。
政务司司长职责:
1、协助行政长官,督导他所指定的决策局的工作,并在确保政策制订和实施的协调上担任重要角色。在涉及多个决策局的事务方面,这个角色尤见重要。
2、政务司司长更主理行政长官的政策议程中的指定优先处理项目,加强与立法会紧密而有效的工作关系,并拟定政府立法议程的时间表。
3、政务司司长亦执行法例赋予他的法定职能,包括处理上诉以及关于某些公共机构的运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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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
政务司司长的职权源自香港殖民地时代的辅政司(Colonial Secretary),1976年改名为布政司(Chief Secretary),为香港政府首长 、香港首席公务员、行政局及立法局当然议员,统领布政司署(香港政权移交后改称政府总部)和全体政府公务员,执行香港总督的指令。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后,改名政务司司长(英文改称 Administrative Secretary,但为突显其首长地位,之后再改称 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大致沿袭布政司的职务,但政府首长之位由行政长官取代,亦不再是行政会议当然成员[2];布政司署则改称政府总部。
虽然根据《香港基本法》第60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设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和各局、处、署。”,但香港特区政府从无设“政务司”的部门或职位,而政务司司长的支援部门则名为“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而非“政务司”,有别于律政司的设立。
2002年7月1日以前,政务司司长属于政府公务员,为公务员中最高职位,各局局长亦为其下属,政治及行政地位在各局局长之上。但前行政长官董建华(任期1997年-2005年)推行高官问责制后,政务司司长成为了政治任命官员,各局长改为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有人认为,政务司司长职责减少,只是负责行政长官所指定的工作,没有固定范畴,没有行政长官的命令亦不可干涉各政策局,只是排名上和薪金比各局长高一些,曾被一些人戏称为没有实权的“无兵司令”。2005年6月,新任行政长官曾荫权上任,表明政务司司长将在政府上担任的较重要的政治角色和职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
司长是正厅级干部。
司长是国家部委的组成部门负责人,本机构级别正司级,行政级别正厅级,广泛称呼司局级。
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四级是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一般来说,国务院部委下属的二级部门都称之为司、局,二省下属的二级单位或部门都称之为地、厅;正常情况下,省长和部长级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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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职务:共10级。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股所级(股级)属于县区设置的领导职务,是一种没有级别的管理层级(相当于一级科员)。将县区级机关内设机构名称统一为“股”或办公室,规范设置县区“股所级”这一没有级别的管理层级。
股级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以及地方法规设置的,如《黑龙江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中设有股级。
级别与职务对应关系
国务院总理
1级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2~3级
部级正职、省级正职
3~4级
部级副职、省级副职
4~5级
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
5~7级
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
6~8级
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
7~10级
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
8~11级
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
9~12级
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
9~13级
科员
9~14级
办事员
10~15级
电网是央企,从这个角度看属国资委管。央企一把手都是由中组部任命的。
能源局下有电监会,其主席跟电网老总一样都是正部级。
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以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保障更安全、更经济、更清洁、可持续的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
公司在菲律宾、巴西、葡萄牙、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
连续三年,公司名列《财富》世界企业500强第7位,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业企业。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综合司。
(二)政策法规司。
(三)发展规划司。
(四)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五)电力司。
(六)煤炭司。
扩展资料: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是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
公司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保障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
公司经营区域覆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的88%以上,供电服务人口超过11亿人。
公司注册资本8295亿元,资产总额38088.3亿元,稳健运营在菲律宾、巴西、葡萄牙、澳大利亚、意大利、希腊、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资产。
公司连续13年获评中央企业业绩考核A级企业,2016-2017年蝉联《财富》世界500强第2位、中国500强企业第1位,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业企业。
2018 年6月20日,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在北京发布了2018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分析报告。国家电网以4065.69亿元的品牌价值荣登本年度最具价值品牌榜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电网
电力方面的主管单位是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职责:
(一)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四)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六)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七)拟订国家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八)牵头开展能源国际合作,与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天然铀等)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九)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一)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国外电力主管部门
1、国外电力主管部门:国外电力建设和经营的行业主管部门一般为该国能源部或水电部、电监会,它们负责制定国家电网投资建设规划的制订、电网改造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并对 行业进行监管。而电力设施产品的标准制定、采购和施工建设以及具体经营管理, 则一般由该国电力公司或能源公司负责组织和实施。
2、目前,国际上很多研究机构都在积极开展智能电网技术标准的研究。全球范围内智能电网行业标准方面具有影响力的组织有:
(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非政府性国际电工标准化机构,其主要宗旨是促进电工标准的国际统一,推进电气电子工程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2)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是一个国际性的电子技术与信息科学工程师的协会,IEEE 被国际标准化组织授权为可以制定标准的组织,制定的智能电网的行业标准在全球范围内 拥有较高的影响力。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管理岗位:
顶层管版理:总经理、书权记(都是处级干部);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纪检书记、副总师(副处级)。中层管理:市公司部室主任、各分公司经理、书记(都是科级干部);市公司副主任、各分公司副经理、分公司纪检书记、分公司工会主席(都是副科级)。
晋 升 岗 位 :
输电班组:负责所辖区域内输电线路的运维检修,如野外高压铁塔。
变电班组:负责所辖区域内各类变电站设备的运行维护。
配电班组:负责配电网的运行维护,即城市供电网运维,10千伏线路的运维检修,如电线杆、小区配电箱运维检修。
营销班组:负责电费回收以及用户扩展、报修服务、电费收缴等针对客户的工作。小到居民,大到工厂、民营电力企业。
历史沿革
中国电力工业具有140年的历史。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电力工业管理体制历经多次变化,历经燃料工业部、电力工业部、水电部、能源部,到1993年成立电力工业部。
1997年,国家电力公司成立,与电力工业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行。
后来体质改革成立了国家电力公司,下属各省市供电局也跟着改称电力公司。
再后来继续改革,发电厂和电网分开,分成发电公司和电网公司(目前有两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所以各电力公司也叫电网公司。
因为以上的历史原因,大家还是习惯叫供电局,比如北京市供电局,其实就是北京市电力公司。
所以其实电力公司、电业局、供电局其实是一样的,但是习惯上,可能省一级的一般称为电力公司,市一级习惯叫供电局或电业局。管理范围就是按照区域来了,市级的一般是管本市的配电和用电,也就是室内供电和收电费,省级除了调配各地的电能输送以外,还要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的发电量等等,省级及以上一般管理层面比较高,不会管具体的配用电,通俗点讲不管收电费和你家停不停电。
电力公司在国内还是国有企业,个别地区有些小电网是集体企业或私有,但是规模很小。
管理者称谓:总经理,一般不再叫局长了,但是毕竟是国有企业,一些级别编制(处级、局级什么的)还有。
各地供电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例,机构职能中明确提出,依法行使全省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
同时《电力法》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之前,由国家电力工业部直供直管的供电企业,都称之为供电局。省级电力工业局在作为地方行政机构,既有行政职能又负责生产销售,所以省电力工业局是政企合一的机构,
在电力体制改革前,各省电力工业局和省电力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省级以下的供电企业无行政管理职能,只负责生产销售。1988年后,部分地级市供电局更名为电业局,县级供电企业都叫供电局。
扩展资料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设机构(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设1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2.综合处。
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产业发展,综合分析研究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形势及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承担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收集、整理、发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信息,负责政务宣传工作。
3.策法规处。
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组织工业和信息化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年度研究课题总体安排的建议。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4.行政审批处。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拟订行政审批规章制度,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省直部门联合行政审批事项。
5.投资与规划处(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督查办公室)。
拟订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基金安排的意见,按权限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相关管理工作。
6.产业政策处。
归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工业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准入,提出服务型制造的发展政策。
7.经济运行处(中直企业协调联络处)。
牵头承担工业增加值指标任务,监测分析全省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关政策措施建议,负责产业集群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8.制造强省建设推进处(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承担全省智能制造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全省智能制造项目的管理和推进工作。
9.装备处(省汽车工业办公室、省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省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指导行业产业集群发展、技术创新和安全生产工作。
10.石油化工处(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省石油化工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
11.冶金处。
负责全省冶金(钢铁、有色、黄金、稀土)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
12.轻工处。
负责全省轻工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
13.建材处(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负责全省建材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镁、硼资源开发保护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
14.电子产业处。
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指导行业产业集群发展、技术创新和安全生产工作。
15.纺织处。
负责全省纺织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
16.医药处。
负责全省医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
17.电力处。
负责全省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工作,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拟订下达电力供需调控计划,监督指导电力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营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市场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全省节约用电工作,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监督指导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与拟订全省电力行业规划,参与电力工业行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参与电力价格调整和整顿等管理工作。
18.软件服务业处。
负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升级工作。
参考资料: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