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物质能及生物质能发电
一、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未采用招标确定投资人的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5元(含税,下同)。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上网电价按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上网电价。
二、已核准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招标项目除外),上网电价低于上述标准的,上调至每千瓦时0.75元;高于上述标准的国家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仍执行原电价标准。
三、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在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企业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后,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中由当地电网企业负担的部分要相应调整。
四、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要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林生物质上网电价执行情况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情况的监管,确保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具体价格看各地的政府支持以及扶持力度了。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确定,生物质发电每千瓦时可补贴0.25元。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电价,在项目运行满15年后取消。自2010年起,每年新批准和核准建设的发电项目补贴电价比上年批准项目递减2%。发电消耗热量中常规能源超过20%的混燃发电项目,不享受补贴电价。
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所在地区的标杆电价。
根据同一规定,水力发电价格暂按现行规定执行;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
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其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差额部分,在全国省级及以上电网销售电量中分摊。
另一部配套法规《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中明确:发电企业应当积极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承担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义务。大型发电企业应当优先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扩展资料
1、生物质燃料发热量大,发热量在3900~4800千卡/kg左右,经炭化后的发热量高达7000—8000千卡/kg。
2、生物质燃料纯度高,不含其他不产生热量的杂物,其含炭量75—85%,灰份3—6%,含水量1—3%。
3、绝对不含煤矸石,石头等不发热反而耗热的杂质,将直接为企业降低成本。
4、生物质燃料不含硫磷,不腐蚀锅炉,可延长锅炉的使用寿命,企业将受益匪浅。
5、由于生物质燃料不含硫磷,燃烧时不产生二氧化硫和五氧化二磷,因而不会导致酸雨产生,不污染大气,不污染环境。
6、生物质燃料清洁卫生,投料方便,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极大地改善了劳动环境,企业将减少用于劳动力方面的成本。
7、生物质燃料燃烧后灰碴极少,极大地减少堆放煤碴的场地,降低出碴费用。
8、生物质燃料燃烧后的灰烬是品位极高的优质有机钾肥,可回收创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物质燃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物质
法律分析: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确定,生物质发电每千瓦时可补贴0.25元。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电价,在项目运行满15年后取消。自2010年起,每年新批准和核准建设的发电项目补贴电价比上年批准项目递减2%。发电消耗热量中常规能源超过20%的混燃发电项目,不享受补贴电价。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所在地区的标杆电价。根据同一规定,水力发电价格暂按现行规定执行;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第三条 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
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以下统称出口国(地区)政府。
本条第一款所称财政资助,包括:
(一)出口国(地区)政府以拨款、贷款、资本注入等形式直接提供资金,或者以贷款担保等形式潜在地直接转让资金或者债务;
(二)出口国(地区)政府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
(三)出口国(地区)政府提供除一般基础设施以外的货物、服务,或者由出口国(地区)政府购买货物;
(四)出口国(地区)政府通过向筹资机构付款,或者委托、指令私营机构履行上述职能。
第六条 进口产品的补贴金额,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一)以无偿拨款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企业实际接受的金额计算;
(二)以贷款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接受贷款的企业在正常商业贷款条件下应支付的利息与该项贷款的利息差额计算;
(三)以贷款担保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在没有担保情况下企业应支付的利息与有担保情况下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之差计算;
(四)以注入资本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企业实际接受的资本金额计算;
(五)以提供货物或者服务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该项货物或者服务的正常市场价格与企业实际支付的价格之差计算;
(六)以购买货物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政府实际支付价格与该项货物正常市场价格之差计算;
(七)以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依法应缴金额与企业实际缴纳金额之差计算。
对前款所列形式以外的其他补贴,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补贴金额。
1月14日本报记者从中国农机协会风力设备分会获知该消息。共有26家企业参与本期4个项目的竞标。该分会秘书长祁广生告诉记者:“参与此期竞标者主要还是国有发电企业,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都没有独立参与竞标。”
令外界颇为关注的是,此次招标一改以往“低价者胜”的招标方案,而采用“中间价”的模式。“与前四次最大的不同是谁出价更接近平均价,谁得分就更高。”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新能源项目教授级高工施鹏飞说。
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始于2003年,由于竞标企业争先压价以获取风电资源,导致特许权项目价格低于一般项目的审核价格。各发电集团争夺特许权项目是为完成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做准备。
施鹏飞表示,此次采用中间价竞标对改善风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是个利好。多位风电专家均认为,非理性出价不利于风电上网价格形成,也导致风电产业发展过热。
目前,国内风电电价采用招标和核准两种模式。而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已于近期率先采用风电标杆价,开启了国家风电“固定电价”的先河。
招标新政
第五期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包括内蒙古北清河风电场、内蒙古乌兰伊力更风电场、河北围场御道口风电场和甘肃玉门昌马风电场4个项目,总装机容量95万千瓦。本期招标是去年11月30日正式开标的。
记者获悉,此次招标在电价权重上依然保持25%比例,但在评分体系上,根据所有通过初评的投标人的投标上网价格,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然后算出平均投标电价,谁越接近平均投标定价,得分越高。
祁广生表示:“采取这个方式招标,避免了恶性低价的竞争局面。虽然还不是最合理的价格,但是比往届价格都有所提高。”施鹏飞也认为,此次中标价格虽然还是相对偏低,但已开始向合理理性回归。
“竞标价是国家为未来制订风电上网电价的重要依据,但竞标者往往是以取得项目抢占优质资源为出发点,而不是以项目投资收益为出发点,这种非理性出价导致竞标价格与合理水平相差甚远。这不仅不利于风电未来合理定价,也不利于整个风电产业的发展。”施鹏飞指出。
迄今开展的五期风电特许权招标共15个项目,总装机容量330万千瓦。但前四期由于“价格战”导致特许权项目价格明显低于一般项目的审核价格。
据施鹏飞介绍,第一、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明确规定承诺上网电价最低的投标商中标,结果实际中标的上网电价远低于合理范围,甚至出现了像0.382元/千瓦时(含税,下同)夺标的低价。2004年第二期特许权项目招标,北京国际新能源竞标联合体以此低价中标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
祁广生认为:“这种恶性竞争导致中标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格。”各竞标体都不以风能评估数据为出价标准,出价偏离理性水平。最明显的案例是如东项目连续两年招标,风能资源和其他条件几乎完全相同,而华睿公司2003年和2004年的投标上网价格却相差0.16元/千瓦时,飙升40%。
“低价为王”使得发改委不得不改变竞标方案。第三、四期的招标降低了价格的评选权重,但效果并不明显。第三期电价占项目评选权重调整为40%,第五期再减少至25%。据公开资料显示,除第四期巴音项目是出价第二低的竞标人夺标外,其它四个项目仍然是上网电价最低的投标商。
据介绍,第五期特许权招标方案另外一个重要的调整是对风电机组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具体规定方面。对于其生产的同一种机型,在同一项目上可以与不超过三家的投标人签署供货协议。而在以前几期招标中,供货协议都必须是一对一、排他性的。
风电过热
为何企业宁愿亏本也想夺得特许权招标项目?施鹏飞告诉记者:“这是进入风电领域和扩大风电装机容量最简单的方法,看重的是风电未来的前景。”
据了解,采用特许权招标的项目装机规模比一般项目都要大,且国家在立项前已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祁广生指出:“对于企业来说,这样可以少走很多弯路,国家把前期工作弄好了,所以通过这种方式取得项目可以避免许多麻烦。”
同时,上述两位专家都指出了各能源企业抢“风”更深层次的原因:各电力企业都在为完成新能源发电配额储备装机容量。
早在2006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指出:“发电企业应当积极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承担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义务。”但具体配额指标迟迟没有出台。
施鹏飞对记者表示,国家有意要求装机容量超过500万千瓦,发电投资商在2010年除水电外,可再生能源配额达到3%,2020年达到8%。“由于生物质能发电目前发展并不顺利,所以各大发电集团把这部分指标押在风电上。”
专家指出,对于各国有发电集团来说,风电造成的亏损都可以从火电项目里补足。同时,施鹏飞表示:“五大发电集团也面临着做大做强的压力,虽然2002年电改时为打破垄断成立五大发电集团,但由于国资委要求各行业央企要争取做到前三,所以各发电集团积极加码风电装机容量。”
1月9日,华电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达成协议,由中国华电、华电国际(4.73,-0.05,-1.05%)、华电能源(3.74,-0.05,-1.32%)、贵州水电及华电工程订立增资协议,共同向华电新能源公司注资1.52亿元。增资完成后,华电集团注入华电新能源的资金将达2.54亿元,持有后者51%的股份,并由此做大风电业务。
国家支持风电的发展,但施鹏飞和祁广生都认为目前风电的发展速度是非理性的,“明显过热”。公开资料显示,风电装机容量已经连续两年增长速度超过100%,到2007年年底总装机容量已超过500万千瓦时,提前三年完成国家提出的2010年风电装机容量目标。
施鹏飞指出,风电过热表现之一是盲目立项,有些项目没开展足够的前期工作,跟电网也没充分协调。“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立项前就连一座测风塔都没有。”“有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只管装机容量而不管未来能不能发电,能发多少电。”
其次,对风机设备是个严峻考验。“样机还没经过严格试验就大批量生产,两三年后很多风电场肯定会为此付出代价。”祁广生也指出:“有些产品还没有安装,就已经有定单了,它没有经过一个逐步的完善的过程,这对我国风电设备的发展是不利的。”
定价机制争议
风电价格形成机制是近年来风电产业关注的焦点,关于招标定价与固定定价的争议也已持续多年。祁广生认为:“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风电采取招标定价的方式不是太好,如果采用固定电价会好一些。”
目前,国内风电电价采用招标和核准两种模式。施鹏飞指出:“国家是想通过招标定价为未来确定风电电价做参考,但目前即使同等条件的风电场,招标电价也相差很大,而且什么项目应该招标也没有明确。”据了解,相关政策只规定高于5万千瓦的项目需要国家发改委批准,其它项目由地方政府批准。
<2007年风电发展报告>也指出:“资源条件差异形成的价格差别正常的,但是价格形成机制的因素造成的价格差异,往往容易成为人们批评的焦点。”例如,在同一时期建设运行的南澳岛的3个风电场,价格各异,高低相差高达0.28元。
施鹏飞对记者表示:“固定电价更有利于产业的发展,但也要有一个形成过程,且各地资源不同,可以根据不同区域的情况实行不同的价格。”祁广生也认为,即使实行固定电价,南方和北方也应该有所区别。
就在各方对风电价格争论之际,广东省在2007年12月1日起率先实行风电标杆价,开启了国家风电“固定电价”的先河。目前暂定为0.689元/千瓦时(含税),原上网电价高于这一标准的维持原有标准不变,其中实行招标的项目按照招标确定的价格执行。
施鹏飞认为:“这个价格相对于广东省内的风电资源情况是比较合理的,基本上就是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基础上加价0.25元,等同于发改委规定的生物质能发电加价政策。”
平安证券电力行业分析师窦泽云对本报记者表示:“广东风电实现标杆价将使行业合理盈利得到保障,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投资。”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风电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支付,高出部分由全国分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按照0.001元/千瓦时的标准在销售电价中征收。
《通知》规定,未采用招标确定投资人的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5元(含税)。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上网电价按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同时,继续实行全国分摊政策,农林生物质发电超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的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初步测算,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涨约7分钱。据了解,与传统能源相比,农林生物质发电不仅可替代一定数量煤炭,具有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而且还对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一个装机容量3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机组,每年可替代约8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8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000吨,同时,每年可增加农民就业50万个工作日,增加当地农民收入5000-6000万元。此前,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以各地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价加补贴电价确定,中西部地区价格偏低,不利于当地农林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本次对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进行完善后,对原有价格水平普遍进行了上调,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上调较多,有利于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的发展。
1、投资企业需要的资质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投资光伏电站的。要投资光伏电站,必须要具备《电力业务许可证》,如下图所示。其中,“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可以“豁免发电业务的电力业务许可“。
向左转|向右转
发证机关:原“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现并入国家能源局等级划分:不分等级。
投资光伏电站,很多环节投资商需要“专业第三方机构”协助。那如何寻找这样的“专业第三方机构”呢?
一个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如下。
向左转|向右转
从上图可以看出,光伏项目(尤其是地面光伏电站)的声明周期大致可以分为4个阶段:前期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投产运营阶段。其中,投产运营阶段主要由业主主导,前三个阶段需要聘请的“专业第三方机构”如下。
2、前期阶段
前期阶段的工作包括: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同时,还要做一些环评、水保等支持性工作。
1)可行性研究
随着”核准制“改”备案制“,地方政府对完成前期工作的第三方机构的资质要求不严格了,但我觉得,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还是要找一个具有“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的第三方机构开展。
发证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级划分:甲级、乙级、丙级。
2)工程地质勘查
发证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级划分:甲级、乙级、丙级。
3)环境影响评价
发证机关:环境保护部等级划分:甲级、乙级、丙级。
4)安全评价
发证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级划分:甲级、乙级、丙级。
5)水土保持评价
发证机关:中国水土保持协会等级划分:甲级、乙级、丙级。
6)节能评估
发证机关:各省相关管理部门等级划分:甲级、乙级、丙级。
3、准备阶段、实施阶段
准备阶段的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
实施阶段的工作包括:设备购买、工程施工、设备安装。
由于很多光伏项目都是以EPC的模式开展,因此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的工作放到一起。6)
1)项目招标
按照国家规定,一般光伏项目都需要进行招标。
如果以EPC的形式开展,就招总包方,然后由总包方负责具体的设备、施工招标;如果业主自己做,就需要分别对设备、施工等进行招标。但无论哪种,都需要找一个招标代理机构。
2)EPC总承包
发证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级划分:一级、二级、三级。
3)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关系着项目方案的合理性、可靠性,直接决定了项目的投资。一个经验丰富、负责人的设计单位,选择一个优化的设计方案,将会为业主节省大量的投资。
4)电力设备安装
发证机关:国家能源局地方监管局等级划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4、小结
有些眼花缭乱?那来捋一捋。特别要注意几点,
1)每个证书都有专业,一般为电力、新能源、太阳能,或者综合专业,资质不能跨专业使用。
2)每个证书都有等级,不同等级从事的项目规模大小不同。
3)资质有效期,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缺点:在自然界中存量有限,早晚要开采用尽。 化石燃料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重要一环,是承上启下的一个重要阶段。没有化石燃料的开采寿命问题,就不会出现新能源的开发应用。而新能源则标志着人类进入到一个新的文明进程。由工业文明、信息文明、进步到生态文明。
拓展资料:
1、可再生能源成本趋势
在2016年投产的电厂中,全球生物质能的发电成本加权平均值是 0.066 美元/千瓦时(度),水电 0.048 美元/千瓦时,陆上风电 0.07 美元/千瓦时,地热 0.064 美元/千瓦时,太阳能光伏 0.11 美元/千瓦时,海上风电 0.152 美元/千瓦时和 CSP 0.27美元/千瓦时(图1)。全球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技术除了 CSP 和海上风电以外,现均达到化石燃料的价格范围(从 0.045 美元/千瓦时,至 0.14 美元/千瓦时)。
2016-2017年不同地区、可再生能源技术平准化度电成本
近几十年来,光伏发电和陆上风电的发电成本大幅下降。光伏组件的学习率为18%至22%, 而价格自2010年以来已经下降了80%左右。由于安装成本的降低(自2009年以来,风电机组价格平均下降了38%)和由性能改善带来的产量提高使得陆上风电成本学习率达到了15%。
尽管最近投产的离岸风电和 CSP 项目仍相对昂贵,但2016年和2017年是这些技术的分水岭。两种技术仍然处于开发利用的初期阶段,发电量分别为13吉瓦 (gigawatts) 和5吉瓦。在2016年和2017年,丹麦、德国、荷兰和英国的海上风力发电的招标项目将发电协议签订到 2022 年左右。发电价格可预计下降到 0.06 美元/千瓦时至 0.10 美元/千瓦时。这个价格在欧洲新一代的发电方式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类似地,澳大利亚和迪拜的 CSP 招标达到了大约为0.07 美元/千瓦时的价格。这一价格将使CSP成为具备竞争力的可调度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目前,CSP累计装机容量不足光伏发电的2%。
虽然太阳能发电和风电在商业上已经成熟,但它们的发电成本仍有很大下降潜力。到 2025 年,光伏发电的全球加权平均成本可能下降59%,CSP 下降43%。陆上和海上风电的成本分别下降 26% 和 35%。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的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篇13月17日,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会议后,大部分街镇迅速召开了动员大会,根据各自实际安排部署工作。3月22日—24日,区督导组分别对各街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3月24日,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推进办公室对各街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本次检查采取暗查方式进行。现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将四月份业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四月份各街镇重点针对村内垃圾死角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并逐步配置垃圾收集车和垃圾收集桶,整体环境卫生水平较上月有了显著提升,但同时各街镇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现将主要问题汇总如下:
1、垃圾死角清理不彻底。王舍人东沙河村路边、鑫瑞电子公司西侧已形成垃圾带;郭店虞山渣土场北邻、东方家村(转运站西邻)有大量生活垃圾;唐王镇镇政府驻地龙泉
大街、韩东村村内路两侧以及荷花路沿线两侧已经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垃圾堆;荷花同华路沿线河道内、兴华路裕华路交叉口处存在大量生活垃圾;港沟燕棚窝村内河道积存大量垃圾;柳埠镇柳埠大桥西侧坑内垃圾成堆;彩石玉龙河道沿线有多处垃圾死角。(垃圾死角照片附后)
2、保洁员在岗率低,普扫率不高。此次检查除鲍山外,其余街镇保洁员在岗率普遍偏低,普扫后未按规定进行垃圾捡拾,尤其是村级保洁员队伍仍不健全,导致村内散落垃圾较多。另外,垃圾桶设置不合理,唐王韩东村内、绣川云河村内都未见垃圾桶,经询问村民,村内也并未设置保洁员。
3、部分街镇管理机制存在漏洞。对于采用市场化体制管理的街镇尚有部分未实现全覆盖,保洁范围和责任主体不明确,从而导致互相推诿、扯皮,形成新的垃圾死角。
二、工作要求
针对此次检查的问题,各街镇应结合自身实际,统筹部署本辖区工作,落实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查缺补漏,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快清理垃圾死角。针对以上重点区域的垃圾死角各街镇应迅速组织人员彻底排查清理,对已形成大规模垃圾堆的区域要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清理。同时,清理后应在适当位置摆放垃圾桶,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的垃圾倾倒习惯。对容易形成垃圾死角的位置适当增加清运频次,及时清理垃圾桶周边污物,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2、建立健全村级保洁员队伍。各街镇应尽快根据本辖区人口数量,按每百户居民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建立村级保洁员队伍。并组织对新招聘的保洁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标准、工作流程、作业规范等,并在村内统一设立保洁员责任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每个村内设置宣传标语。并通过给村民发放一封信等方法引导村民支持和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篇2为深入贯彻全市规划建设暨“三八六”环保行动推进会议,近期,市政协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其间,赴昌乐、昌邑等县市进行了学习考察,深入部分镇街区、环卫公司及职能部门调研了解,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城乡环卫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惠及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健全机制,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城乡环卫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面貌显著改善。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晰权责抓落实。市委、市政府把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连续两年列入承诺为群众办好的十件实事。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推进城乡环卫工作。近期,又召开全市规划建设暨“三八六”环保行动推进会议,将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为重要方面作出安排部署。市政府出台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明确具体思路和措施,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初步建立起市为核心、镇街区为重点、村居为基础、环卫主管部门为指导的责任体系。各镇街区相应成立环卫工作领导机构,积极推进环卫工作责任落实。
(二)努力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设施强保障。积极探索城乡环卫资金投入方式方法,不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促进城乡环卫工作正常运转。先后争取上级资金近亿元,改造升级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推进农村四小垃圾场和垃圾中转站建设,配备大型环卫车辆、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提高了环卫服务能力和作业水平。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采用BOT方式引进投资2.7亿元的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投入使用后全市生活垃圾可集中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实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在城区和农村分别按每户每年120元和92元的标准收取垃圾处理费,缓解了环卫保洁资金压力。
(三)积极创新运行模式,分类实施促整治。以“保质量、提效率、降成本”为目的,推进监督管理与环卫作业“管干分离”,促进环卫资源优化配置。在城区,对47条主街路和城中村道路,以人民大街和夷安大道为界划分4个保洁区域,公开招标4家保洁公司和2家垃圾清运公司,全面负责保洁清扫和垃圾清运。在农村,各镇街区按照属地管理、分步推进原则,采取托管、半托管、自我服务的方式,推行垃圾收运一体化处理模式,改善了村庄环境卫生面貌。
(四)完善工作标准体系,优化作业重监管。坚持制度管理与技术管理相结合,探索建立相对完善的环卫运行体系。环卫主管部门先后制定城乡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等制度,从保洁标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环卫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积极适应环卫新需要,推行机械化作业为主、人工拣拾为辅的作业方式,努力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高环卫工作质量。强化垃圾无害化处理监管,新增设COD、氨氮在线检测系统,对环保排放指标实时监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加快富强和谐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各级对环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到位,标准要求也不够高。一些镇街区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卫生的思想,认为环卫工作投入大、任务重、麻烦多,畏难发愁,观望应付。有的镇街区满足于打造一条观摩检查路线,有的全市配套的环卫设施也搁置未用,部分农村村庄尚未配备保洁员。同时,环卫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部门监管也不彻底,一些地方脏乱差现象没有解决,特别是一些城中村卫生死角和农村“三大堆”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对政府环卫工作的期望较高,但自身公共卫生意识淡薄,乱扔乱倒生活垃圾,见坑填坑、见湾填湾,造成二次污染。
(二)城乡环卫投入不足,经费较为紧张。
一是投入的总量偏低。我市城区保洁面积560万m2,去年保洁支出1400万元,合2.44元/m2;农村环卫经费2400万元,城乡共计3800万元。而寿光市城区保洁面积约1000万m2,经费4500万元,合4.50元/m2,农村环卫经费6500万元;昌邑市城区保洁面积170万m2,经费600万元,合3.56元/m2,农村环卫经费按市、镇、居民4:2:4的比例分担,市财政划拨3000万元,两市城乡环卫经费合计均超过1亿元。由此,我市无论是城区还是农村,环卫资金支出相对偏低。
二是公共财政投入较少。我市环卫经费主要来自上级的环境连片整治资金和向群众收取的费用,市级财政对城乡环卫的专项投入很少。部分镇街区没有将环卫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环卫的财政支出占比很小。
三是垃圾处理费征收率不高。我市垃圾处理费分别有财政代扣、水业公司和物业公司代收、城管部门和镇街区征收等多种形式,部分单位工作缺乏积极性,征收效果不理想。2013年,城区垃圾处理费征收仅完成300万元,占应收缴总数的25%;农村有近200个村庄没有征收,已征收的村庄群众缴费率约90%。如果不积极采取措施,今后的收缴率将进一步降低,加剧经费紧张的状况。
(三)环卫规划存在短板,制约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环卫规划不完善。我市环卫专项规划已经修编,但没有组织专家评审;大多镇街区没有制定环卫规划,环卫一体化工作缺乏指导性依据。二是环卫设施落地难。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规划与环卫工作衔接不紧密,大型中转站等环卫设施选址难、用地难;一些移动中转站、垃圾箱无处安置,只能安放在人行道,影响城市功能和形象。三是环卫责任区域划分不够合理。城区和农村保洁区域以主街主路为界进行划分,一些街道所属工业园区、社区被分割为二,分别由城管部门和街道进行管理,造成环卫工作的不便。城中村统一保洁只核定了村居主要街路,实际应保洁面积约为核定面积的1.9倍。绿化带未纳入统一保洁管理,卫生清理不够及时,影响整体环卫质量。
(四)环卫管理考核体系还不完善,工作责任落实有待强化。城乡环卫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一些涉及多部门、单位的问题,如“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建筑垃圾倾倒等问题还没有有效解决。全市环卫一体化考核考评制度已经建立,但一些镇街区还没有相应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环卫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职能部门和镇街区对环卫公司工作的检查考核也不够全面,一些区域和村庄存在环卫保洁保而不洁的现象。
三、几点建议
城乡环卫一体化既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是塑造文明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竞争力的窗口工程、发展工程。各级必须牢固树立“抓环卫就是抓发展,抓环卫就是抓民生”的全局意识,自觉把环卫一体化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规划建设暨“三八六”环保行动推进会议精神,不遗余力抓好落实。
(一)建立全党动员、全民动手的组织发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攻坚氛围。全面推进环卫一体化,实现全市环境卫生根本改观,是一场持久深入的“攻坚战”,必须紧紧依靠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广大群众主体作用。
一要着力加强全社会的环卫意识教育。要以提高群众文明素质为着力点,从机关、学校等公共场所抓起,组织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市民环卫意识。要在市内媒体开辟专栏,对城乡环卫跟踪报道,大力推广经验、宣传典型,勇于点评问题、曝光陋习,营造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要把环卫宣传与征收垃圾处理费紧密结合,以收促管,引导群众既当好环卫工作的参与者,又当好监督者,推动环卫共清、共享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环境整治。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动手,近期组织环卫综合大整治活动,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解决脏乱差的现状,为全面实施环卫一体化奠定基础。今后定期开展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集中活动,推动城乡环卫标准年年提高、群众环卫意识年年增强。
三要全面落实群众自律制度。在城区,以强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为重点,制定可操作性的督导考评和奖励处罚措施,并由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学校、文明商户业户带头行动,坚持不懈打造样板,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在村居,全面制定环卫村规民约,通过搞评比、定星级、授牌匾,引导群众自我监督、践行义务,共同维护环境卫生。
(二)建立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为环卫一体化提供关键支撑。
一要搞好经费测算。近期,全面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特别是实现农村、城中村的全覆盖,必然需要较大数额增加保洁员、环卫设施和运输等费用支出。年底,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投产后,全市生活垃圾实现焚烧处理,还要相应支付焚烧处理费、增加远距离运输费用。市委、市政府应责成有关部门尽快科学测算经费支出,及早确定筹资渠道,破解环卫工作的突出制约。
二要确保财政预算投入。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市镇两级设立环卫专项资金作了部署。应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数额,列入市镇财政预算,并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确保按时拨付、合理使用。同时,也要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捐赠环卫设施,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
三要严格落实收费制度。坚持应收尽收原则,在全市村居、单位落实收费政策,引导群众承担环卫义务。鉴于有的街道对城中村垃圾处理费收缴不积极、甚至连年拖欠,建议市委、市政府责成如期全额征收。针对当前征收渠道过多、不便管理、征收率较低的情况,可以适时实行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或电费(厦门石狮等地区采取的做法)捆绑收缴方式,提高居民缴费率,降低收费成本。
(三)建立高质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确保环卫一体化的良好成效。一要加快推行市场化运营。要坚持管干分离,在城区进一步完善保洁区域分片区招投标的办法,在扩大竞争中提质增效;在农村按照属地管理方式,由镇街区公开招标环卫公司,以市场化、专业化提升环卫质量。二要制定完善的标准管理体系。要以全覆盖、无缝隙为基本要求,严防村道干净沟渠脏、村内干净村外脏,将镇街区、社区驻地和村庄道路、房前屋后及沟渠、库塘等全部纳入保洁范围,分区域制定环卫作业标准。要及早研究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投产后环卫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最大限度发挥项目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提高环卫工作标准和管理水平。三要实施严格的质量监管。有关部门要切实担当,坚持公开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配全影像证据设备,做到跟踪督察、持续督察,形成检查、通报、整改、验收一整套监管办法。实行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办法,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促进工作不断改进。四要加强环卫队伍建设。要推动管理重心下移,突出抓好镇村环卫力量建设,尽快在镇街区普遍设立环卫所,在村居全部落实保洁员。要不断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建立劳酬相当的工资制度,努力改善环卫工作条件,增强环卫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建立责任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凝聚环卫一体化的管治合力。
一要强化环卫的刚性责任。在当前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重要阶段,要将这项工作列入党政一把手工程,经常检查调度,始终紧抓在手。要细化职能部门和镇街区在环卫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实行严格的工作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和执法联动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难点问题,当前首先解决好绿化带环卫管理、保洁区域划分、环卫设施退出人行道、建筑垃圾乱倾倒等责任归属和落实。
二要搞好规划保障。要抓紧完善环卫专项规划,尽快组织评审,科学确定近、长期环卫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要把环卫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相衔接,环卫管理部门应参与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环卫设施建设难、安置难等问题。
三要严格实施考核。市委、市政府已经确定把环卫一体化作为对镇街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具体工作中,建议一方面赋予城乡环卫较大权重分值,形成鲜明工作导向;另一方面要坚持每月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部门检查和群众评议相结合,随机确定检查考核点和路线,确保考核成绩客观、真实。四要重视考核结果运用。为切实增强各级抓好环卫工作的动力,可以面向社会公开环卫考核情况,每月在《今日高密》重要版面、高密电视台新闻栏目及会议中心设置版面予以公布公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志在重要会议要经常点评、调度,并相应作出安排部署。坚持物质和精神鼓励并重,建立环卫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担当责任、推进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