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能源科技 > 正文

我附近的废品收购站地址及名称是什么

忧郁的路灯
标致的小熊猫
2023-01-26 12:14:43

我附近的废品收购站地址及名称是什么?

最佳答案
冷艳的方盒
调皮的香水
2026-04-28 18:23:40

想要知道附近的废品收购站地址及名称的方法如下:

1、手机打开地图软件:(以百度地图为例)

2、进入百度地图后,找到主页上方的搜索框:

3、在搜索框输入“废品收购”,然后点击搜索按钮:

4、这样就可以得到自己附近的废品收购站了:

5、点击结果列表里的收购站信息,就可以看到废品收购站的详细地址和在地图上的位置信息了:

最新回答
寒冷的音响
不安的鱼
2026-04-28 18:23:40

再生资源利用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

--------------------------------------------------------------------------------

——浙江乡镇企业

利用再生资源的调查

浙江省乡镇企业局:何荣飞 周朝晖

提起乡镇企业,人们往往把它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联系在一起。殊不知,浙江乡镇企业却能充分利用再生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成为建设生态浙江的一大亮点。最近,我们深入到宁波、绍兴、台州等地进行了一些调查,调查结果发人深省。

一、浙江再生资源利用的特点

浙江乡镇企业对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经历了由小商贩到专业企业,由国内回收到走出国门回收的发展过程。

1、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模大,产值高

目前,全省铜加工直接利用废杂铜约40万吨,铝加工、铝合金铸配件及制品业利用废杂铝4 0万吨以上。浙江小五金年产值在100亿元以上,所需要的铜铝铁等原材料基本是由废杂金属回收利用的。台州摩托车车轮每年的产值都在十几亿元以上,所需要的铝都来自拆解业。塑料制品及塑模制造业利用再生塑料,仅台州、余姚、慈溪、东阳四地利用量就达100多万吨。尤其是台州,2003年,进口废五金电器拆解总量达200万吨,获得废杂铜18万吨、废杂铝12万吨、废钢铁140万吨。浙江己成为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省。

2、形成了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骨干企业

浙江部分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并正在进行着以扩大规模、提高效益为目标的二次创业,形成了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骨干乡镇企业。以路桥为例,截止2003年底,经国家环保总局定点的固废进口利用单位20多家,2003年固废总利用量200万吨,其中规模最大的前10家企业的进口利用量占到台州拆解总量的85%。最大的台州齐合天地金属公司年拆解量10多万吨,拆解工人600多人,拆解场地4万平方米,到2004年10月废铝冶炼产能达到16万吨;台州开来丰泽金属有限公司年产能也达到4万吨。再如,诸暨市浙江海亮集团,2003年生产铜材16.6万吨,是国内铜材产量突破10万吨的第一厂,实现销售收入31亿元,其中再生铜5.5万吨。又如,永康的万金铜业年产量在3万吨以上。

3、以专业园区为依托不断做大做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

为促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健康有序发展,各地因地制宜,加强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开发专业园区。如,宁波镇海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现有39家国内外企业,2003年6月份运行至今已经拆解加工废旧金属30.5万吨,目前年加工生产能力125万吨,企业集中入园,海关、商检、环保等部门集中监管,项目集中把关,“三废”集中治理。富阳造纸业因过度消耗竹、木、草等自然资源,更因污染严重,人们对于富阳一度“谈纸色变”。现在,富阳造纸业改用回收废纸,新建造纸工业园区,对企业统一排污、集中治理,推行清洁生产和节水工艺,做到污水活用。台州市建立了两个较大的工业园区,所有废旧物资都在标准厂房里堆置、加工和利用,需进行焚烧的废电机必须进入采用二次焚烧的焚烧炉中进行处理;人工剥不了的废电线和电缆必须进行电线粉碎处理系统进行拆解,严禁通过焚烧拆解;所产生的废水和垃圾由园区进行集中处理,基本上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实践证明,“园区化管理”是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保护环境的有效的管理模式。

4、再生资源的利用日趋基地化、专业化、产业化

浙江乡镇企业对再生资源的利用,经历了由单个企业运作到基地化运作,由兼营到专业化经营的发展过程,目前已涌现出永康、路桥、嘉善、余姚、慈溪等多个上规模的废旧金属、废旧电机、废旧塑料拆解基地、专业市场,这些基地的运作各具特色,主要有三种经营模式:以回收、拆解为主的路桥模式;以收购、利用为主的永康模式;以回收到利用形成完整产业循环的慈溪模式。基地化经营,不仅突破了原来的小打小闹的兼营格局,而且同市场联系起来,形成专业市场。浙江乡镇企业对再生资源的利用,由收购(买)、拆解(加工)、出售(卖)、到作为生产资料进入工业化生产过程,已形成了专业分工、经营有序的产业大循环格局。

二、再生资源利用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

循环经济是社会可持续发展最为先进的模式,它要求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将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开放式物质流程,转化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复循环式物质流程,使整个经济系统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不产生或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从根本上消解资源、环境和发展之间的尖锐矛盾,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环节。

1、再生资源利用有效保护了环境、保持了生态平衡

通过资源循环利用,减少或者不排放污染物,提高了资源利用率,起到了保护日益稀缺的自然资源和日趋脆弱的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专家对再生资源利用和原生资源开发的环境污染作了分析比较,浙江乡镇企业每利用1万吨再生铜,意味着可少排出尾矿120-150万吨,少排放冶炼废渣4-6万吨,少排放硫3600吨,节省能源折合标准煤5.9万吨,节约投资1亿多元,降低生产成本600多万元。这还没将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冶炼加工产生的废水及其它有毒物质计算在内。与原生铝相比,每回收利用一万吨铝,可少排放赤泥2-4万吨,节省能源11.9万吨标准煤,可节约87%的投资。另一方面,再生资源利用直接减轻了废旧物品填埋或焚烧给环境造成的污染。目前,我国的垃圾累计堆放量已达60多亿吨,占用土地5亿平方米,一些有毒有害废弃物对土壤、地下水、大气造成现实和潜在的污染相当严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可有效减少废弃物排放,是治理污染,改善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

2、再生资源利用解决了资源短缺的难题

浙江人多、地少、自然资源匮乏,能源、原材料等基础工业薄弱,是个资源小省,而全省70万家乡镇企业加工优势凸现,两者矛盾十分突出。回收利用再生资源,无疑是一条解决资源短缺的有效途径。永康小五金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金属资源,永康人走遍大江南北甚至走出国门到俄罗斯等国家,回收废杂铜、废杂铝等再生资源。数千余姚、慈溪、黄岩、东阳人,到全国各地组织废塑料,以满足塑料制品业和模具业发展的需要。2003年,浙江铜材产量达120.8万吨,占全国铜材总产量的1/3,连续六年雄居全国各省市第一,其中再生铜占50%以上;玉环利用废杂黄铜,形成了从生产铜管材到铜质水暖五金、阀门的产业链,目前玉环是全国最大的低压铜球阀门生产出口基地,近30个品种600多个规格,包括阀门、水暖配件等,国内市场占有率50%以上,出口占全国的60%,2003年生产用铜70万吨,其中利用废杂黄铜达20万吨。

3、再生资源利用给企业带来了价格竞争优势

浙江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如,生产低压电器用的紫铜板带,该市场过去一直由国有大型企业占领,由于浙江乡镇企业加工的紫铜板带在同等质量条件下价格低2000元/吨,乡镇企业迅速占领了省内外市场,获得了产业发展的空间。闻名全国的温州柳市低压电器生产基地,就是在利用废旧变压器等电器设备和利用再生金属铸配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又如,目前永康从事废旧金属加工冶炼企业有200多家,每年的废旧金属交易额在60亿-70亿元,用废杂铝生产的合金铝有25万吨左右,生产的铜也在20万吨左右。为电动工具、家用五金、摩托车汽车配件等支柱产业提供了廉价资源。再如,黄岩、路桥、椒江、余姚、慈溪塑料制品业的大发展,也得益于当地对国内外两个市场的廉价再生塑料资源的充分利用。

4、再生资源利用促进了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

钢铁、塑料等再生资源的利用,大大推动了浙江电线电缆、电机、水泵、摩托车汽车配件、卫生洁具、装璜五金等相关制造业和加工业的发展,形成了众多以利用再生资源产业为基础的区域特色经济。如,永康通过铝、铜等再生资源的利用,形成了芝英镇以铜板带加工、古山镇以铝合金铸造、桥下镇以铝冶铸为主业的企业集群。继而通过延伸产业链,进行产品深度开发,涌现了万余家五金、机械企业,形成了以电动工具、家用五金、摩托车汽车配件等支柱产业,打造出了“中国五金科技城”。余姚从利用废塑料、废金属生产塑料制品、模具及家电配件,到创建中国最大的塑料制品、模具市场——“中国塑料城”。2003年,“中国塑料城”销售量达150万吨,交易额达135亿元,其中余姚产品约占20%,再生塑料约占20%以上。慈溪不仅是全省最重要的塑料制品基地,并以此为基础创建了“帅康”等数十种知名小家电品牌,成为继广东顺德、山东青岛之后的我国第三大家电生产基地。

5、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拓展了就业领域,富裕了一方百姓

回收利用废旧物资,从回收到拆解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拓展了城乡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如以路桥峰江镇为主体的台州废旧金属拆解基地,直接从业人员达3万多人,若加上围绕着固废利用行业的贸易、运输等服务行业,相关就业人员达10万人。路桥区路北街道下宅宇村是一个80户的废塑料利用专业村,塑料产品年销售收入1.5亿元,平均每户年销售收入187.5万元,每户净收入达30余万元。

三、再生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没有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循环经济”、“再生资源利用”在我国、我省刚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还是一个较陌生的概念。再生资源利用大有可为、利国利民的观念还未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行业发展还缺乏社会基础,在国家的产业结构体系中还缺乏其应有的地位。相当一部分人,包括一些媒体,把回收利用再生资源与假冒伪劣、污染环境划等号。认为这行业是“捡破烂,污染环境”,不分青红皂白,任意加以排斥、指责。殊不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恰恰是整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再生资源利用重要性的认同度:一是由于资源的有限性,我国人均矿产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8%,某些重要资源长期依赖进口。二是再生资源利用是保护环境、保持生态平衡的重大举措。四是再生资源利用是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需要。要使社会公众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变废为宝的意识,尤其是要树立自觉利用再生品,愿意承担部分废旧物资加工利用成本的意识,夯实资源再生利用的社会基础。

2、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不稳定

由于我国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法律至今尚未出台,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障,其行为也得不到有效规范,不利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再生资源行业缺乏统一稳定的管理政策,产业导向不明确,使得企业对该产业的发展心存疑虑,导致企业对该行业前景信心不足,不敢投入太多资金。台州废金属拆解业由于受国家关于第七类固体废物进口利用政策导向的调整变化和主流媒体的影响,已经历了“否定-肯定-限制发展”、“规范整顿-有序发展”等反反复复的过程,这就使得企业难以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国际贸易,从而制约了行业的长远发展。

因此,必须尽早制定、完善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快研究制定和出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及其他单项法律法规,如《废旧家用电器回收管理办法》等。通过法律规范,明确产业发展导向和政策导向,打消相关企业发展本行业的疑虑,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提供较为良好的外部环境;规范行业行为,明确产业链上回收、利用等企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促进再生资源的处理、加工利用和销售。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3、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仅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努力是无法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保效益的有效统一。过分强调“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势必导致废旧物资流失与环境污染。相对于世界发达国家,我国再生资源利用缺少扶持政策,力度不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存在投入少,科技攻关及推广缺乏资金,发展缺乏后劲等一系列问题。

所以,对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必须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要在相关技术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以及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倾斜。尤其是要对税收政策作合理的调整。要设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科技开发基金,实施重点突破。重点应突破对环境污染影响极大而利用价值较低的如蓄电池、干电池,以及今后量大面广的电脑、电视机、电冰箱等废旧物资的回收技术。

4、整治环境污染力度亟待加强

从总体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经营与生产规模较小,由于资金投入少,技术开发能力弱,导致废旧物资加工处理工艺落后,一些与再生资源加工处理相伴的环境污染物未能妥善处理,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差距较远。以焚烧等落后工艺拆解旧电器,烟尘、污水、废物直接排放等污染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

要将浙江建成再生资源利用强省,必须化大力气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堵疏结合进行综合治理。一方面要加强再生资源加工专业园区建设,形成一定规模的、环保设施齐全的工业园区,集聚企业,对污染物进行集中整治,达标排放;另一方面,对于污染严重的企业,应限期整顿治理,否则予以关、停。此外,还应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基金,使再生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得到有机统一。

5、再生资源市场存在无序发展现象

一是缺乏行业的各类标准、技术规范。如,在废纸的加工标准上,由于缺乏统一的分类和再生质量标准,再生纸的质量无法保证。上虞等地一些造纸企业宁可高价进口废纸,也不愿利用国内废纸。二是企业利用再生资源各自为战,自行组织原料,有的地区缺乏上规模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从而增加了交易成本与产品生产成本。三是企业之间在国际市场上存在哄抬收购价格、竞相压低出口价格的无序竞争的问题。

可通过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对我国现有的废弃物分类技术标准进行修订,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海关、质检、环保、工商、税收等部门要协调行动,提高再生资源利用行业的整体水平;加强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为浙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引进新的理念、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

端庄的冥王星
正直的蜜粉
2026-04-28 18:23:40

目前物资回收是一个时尚行业,它的应用发展跟随着经济发展。物资回收对环境保护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有重要的意义.可以减少节约劳动力和资源,也对环境做到了一定的保护和清理作用。能源上的节省金属能来代替一些已绝种或稀少的金属.日益减少有些金属甚至已经绝种了.废旧的钢铁回收一方面用来再铸造另一方面用来熔炼成优质的合这些熔炼出的金属的分子结构类似从而达到硬度或其他方面的提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现代化通信业的发展,人们使用电池的机会愈来愈多,手机、寻呼机、随身听、袖珍收音机等都需要大量的电池作电源。

物资回收能够节能环保,防止对地球发生过多的消费累赘。如果没有物资回收,咱们将糟蹋更多的动力在产出新产品上物资回收再应用的作用是任何其余行业所无法代替的。经济兴旺国度把物资回收再应用行业看作朝阳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的疾速开展,技巧的进步,更新换代的减速,会有越来越多的商品失去运用价值变成废旧商品,进入废旧商品回收再应用阶段。因而树立标准的废旧商品回收市场,让有用资源得到有效应用。物资回收仅限于废品集散这一局部,在城区网络化回收及集散之后分类批量销售给消费企业方面还有很多任务要做。比方回收方面将以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为依托,对走街串巷收购的商贩进行标准治理,划片定人、统一服装、统一培训、实行网络化治理。同时以机关单位为试点,上门效劳,对废物尽量做到应收尽收。废塑料的价值:通过将废塑料复原炼汽油、柴油的技巧,能从1吨废塑料中消费出700多公升无铅汽油和柴油。

俏皮的煎蛋
忐忑的电话
2026-04-28 18:23:40

法律分析:回收再生资源经营范围:回收废塑料、废纸、废旧金属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发机械设备能环保技术开发与服务上述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装、维修、租赁机械设备售塑料制品、纸制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手机、服装鞋帽、计算机硬件洁服务业管理通货运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通货运、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废旧金属回收与销售,废金属薄料、铁屑压块来料加工,金属件铸造加工,销售建筑材料、钢材,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技术的研发。再生资源公司经营范围是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资源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

烂漫的歌曲
踏实的睫毛
2026-04-28 18:23:40

2017年最新光伏政策补贴总汇(逆变器厂家:易事特),请参考!

上海市

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集中式:0.3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

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

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北京市

全市分布式:2015 年1 月1 日至2019年12 月31 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

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 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河北省

全省分布式: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包括金太阳示范工程)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项目,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光伏发电项目有关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

全省集中式: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光伏电站按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冀政[2013]83号)

全省扶贫工程: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

山西省

晋城市

分布式:发电电价补贴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的发电政策补贴外,晋城市级财政还补贴0.2元/千瓦时建设安装补贴按建设装机容量予以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执行年限暂定为2015—2020年)。(《关于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意见》)

江苏省

1、扬州市

分布式:市政府设立1000万元光伏应用产业投资基金,对在扬中注册的光伏发电建设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价值量占设备投资总额的80%(含)以上、50%(含)以上,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在当年额度内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0.15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2015~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6年。对已建成的光伏屋顶发电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

2、 句容市

分布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在句容注册的光伏发电建设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价值量占设备投资总额的40%(含)以上,再由市财政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暂定为5年。积极鼓励企业厂房屋顶出租,对屋顶出租的企业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20元/平方米的补助,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句政发〔2015〕66号)

3、 镇江市

分布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在镇江境内注册的企业,利用我市工业厂房屋顶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报批手续完备,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0.5兆瓦(MWp),已列入市重点跟踪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且使用由我市企业生产的光伏产品价值量占投资总额比例超过60%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按财政体制由地方政府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3年。(镇政办发〔2014〕179号)

湖南省

全省分布式:对使用省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等光伏组件、未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且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2014年建成投产项目补贴为0.2元/kWh,2015-2017年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湘政办发【2014】118号)

长沙市

分布式:在长注册企业投资新建并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及长政办发〔2015〕24号)

广东省

1、  广州市

分布式:对于项目建设居民个人或单位,按照0.1元/千瓦时的标准,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电量为基础计算补助金额。

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10年。对于建筑物权属人,以建成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基础,按0.2元/瓦的标准确定补助金额,一次性发放给建筑物权属人。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200万元。(《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

2、  东莞市

分布式:补助总容量120MW,项目建成并网后按补助申请时间先到先得,超过部分不予补助。

(一)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补助平均分四个财政年度拨付。

(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农业、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三)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东发改〔2016〕662号))

3、佛山市

对于佛山市分布式及地面光伏电站的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佛山市再补贴0.15元/千瓦时,补贴三年。对于工商业分布式,除了0.15元/千瓦时以外,建筑产权人可以申请0.02元/瓦的初装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40万元。对于1kW以上的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在0.15元/千瓦时以外,可以申请1元/瓦的初装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2万元。

海南省

三亚市

分布式: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对于项目建设居民个人、单位或建筑物权属人,在国家补助标准(0.42元/千瓦时)基础上按照该市0.25元/千瓦时的标准,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电量为基础计算补助金额。(《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

西安市

分布式:通过市财政补贴资金和开发区专项补贴资金,给予分布式光伏装机1瓦1元的补助(共3年)。(市政办发[2015]57号)2017年的总补助规模约70MW。

浙江省

全省集中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元/千瓦时。(省级补贴于2017年5月已过期)(《浙政发【2013】49号》)

1、  宁波市(市级补贴2017年6月已过期)

集中式、分布式:2017年5月底之前建成投产且单个项目规模大于0.5MW的,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补贴年限为5年。(甬政发〔2014〕29号)

1)宁波鄞州区

分布式:在我区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0.25兆瓦(MWp)),并按实际装机容量给予0.6元/瓦的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全部使用我区企业生产的组件,按实际装机容量给予0.9元/瓦的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按照市场机制成立面向家庭应用市场的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公司,按实际装机容量给予0.6元/瓦的补助(改造对象必须位于鄞州区范围内)。光伏发电样板示范项目,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宁波市鄞州区光伏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温州市

1)  温州永嘉县

分布式:对县域范围内除民居外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50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给予在永注册的项目业主补助,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每千瓦时补贴0.40元。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补贴。(永政发〔2013〕282号)

2) 温州洞头县

分布式:对县域范围内除民居外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50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4元补贴,一补五年其中列入离岛“光电旅一体化”示范的项目,另外给予每度0.1元奖励。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按发电量给予每度电0.2元补贴,一补五年。鼓励屋顶资源出租。对于民建建筑物屋顶出租用于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人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洞政办发【2014】74号)

3、 嘉兴市

分布式: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家庭屋顶光伏电站,对开展光伏建设单户装机容量2千瓦以上的农户(鼓励要求连片集中开发),按实际发电量(以年度发电总量结算)补贴:每千瓦时补0.25元,谁投资谁享受,自并网之日起连续补贴三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户用项目除外),除国家、省、市补贴外,对提供屋顶资源且在2016年建设2017年并网的工业企业,给予每瓦0.3元一次性奖励(即每兆瓦30万元),单项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嘉光伏领〔2016〕2号)

1)秀洲区

分布式:对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1元/瓦的补助(鼓励优先采购本区光伏产品,对本区产品占设备投入3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100%补助,低于30%给予80%的补助)。(秀洲政发【2013】31号)

4、  衢州市

分布式: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试点,暂定5年内,对绿色产业集聚区内采购本地光伏产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千瓦时的基础上,给予0.3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补贴。(衢政发【2013】53号)

5、 杭州市萧山区

分布式:屋顶业主使用部分光伏发电量,按国电价格给予15%的优惠根据我区鼓励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对已列入区级以上太阳能应用(示范)计划的项目,按上级要求配套资助。未列入计划资助且装机容量不小于30KW的太阳能应用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2元补助。(萧政办发〔2013〕209号)

6、 富阳市

分布式:对市域内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列入国家光伏发电年度规模计划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和年度扶持资金预算额度,经确认,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在建成投产后,前两年按0.3元/千瓦时标准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补贴,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对居民住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富政函[2014]58号)

7、  建德市

分布式:对市域内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列入国家光伏发电年度规模计划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和年度扶持资金预算额度,经确认,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自其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三年内由市政府给予补贴。其中企业自用的给予0.2元/千瓦时,上大网的给予0.1元/千瓦时。对居民住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的若干意见》)

8、瑞安市

分布式:对市域范围内工业企业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 50 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温州市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3 元补贴,一补五年。对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厂房屋顶租赁补贴,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 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政府、国有企业等公建项目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原则上无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在 25年以上。(瑞政发[2013]258号)

9、乐清市

分布式:在乐清注册的光伏企业,在乐清市域内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建设运营企业每度电0.3元(含税)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项目,建成后由项目业主享受该项补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项目,不再补贴。凡通过屋顶租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按其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者每度电0.05元(含税)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项目不享受该项补贴。(乐政发〔2014〕29号)

乐清泰顺县

分布式:鼓励支持低收入农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从2015年起至2018年底前,低收入农户家庭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建成投入使用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低收入农户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资金管理使用按照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实行按照光伏发电电量补贴政策。从2015年起至2018年底前,在县域范围内,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建成投入使用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泰政发〔2015〕100号)

10、湖州市

集中式: 支持光伏发电项目,对80%采用市内生产光伏组件的项目,在市内建成后按装机容量50万元/兆瓦奖励,最高限额300万元。(《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湖州工业强市建设十八条》)

分布式:对市区居民屋顶实行光伏度电补贴,每度电补贴0.18元(市区各半),补贴时限为发电之日起5年(之前并网发电的自政策执行之日起5年);对80%以上采用市区生产光伏组件等关键设备的项目,实行每瓦0.3元的装机补贴,每个项目最高2000元;对低收入农户和市级结对帮扶扶贫重点村安装家庭屋顶光伏装置的,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装机补贴;2021年及以后新并网发电的项目不享受上述政策。(《湖州市加快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湖州德清县

分布式:在我县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三年。其中,对在工业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一年补贴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的屋顶企业,后两年补贴光伏发电投资企业。对享受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奖励。家庭、居民等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经验收合格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2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不享受县级发电量奖励。(德政办发[2014]141号)

11、安吉市

集中式、分布式:对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省政策优惠基础上,县级再补贴0.1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两年。已享受国家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对企业等单位安装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品的,按15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安政发【2014】18号)

12、平湖市

集中式、分布式:对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发电量补助,按前两年0.15元/千瓦时,第三至五年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助。(《关于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平湖海盐县

集中式、分布式:补助标准为在国家、省财政补助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补助五年,前三年每年0.35元/千瓦时,后两年每年0.20元/千瓦时,年限额500万元。只提供屋顶、由另一方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对屋顶资源提供方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瓦一次性补助。

13、绍兴市诸暨市

分布式:符合上级规定,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间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市财政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累计相加,一个项目可享受0.72元/千瓦时的政府补贴。(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

14、江山市

集中式: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

分布式: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千瓦时的补助。(江政发〔2014〕2号)

15、永康市

分布式:文件指出永康市2020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目标为200兆瓦以上,关于补贴除了国家每度补贴0.42元(有限期20年),浙江省补每度0.1元(有限期限20年)还能享受永康市工商业屋顶等每度补贴0.1元-0.2元(2016年底建设并网的0.2元,2018年底建设并网0.15元,2020年底建设并网的0.1元),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每度补贴0.3元(有效期5年,截止2020年底)。(《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电站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16、金华市

浙江省金华市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明确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再分别补0.2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该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快金华分布式光伏井喷式发展。

安徽省

1、 合肥市

分布式: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5年。

集中式: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0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6年。(合政〔2016〕93号)

2、 亳州市

分布式:从事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并在本市并入当地国家电网的企业或居民补贴标准按项目年发电量,给予0.25元/千瓦时财政补贴补贴时限为10年。(《亳州市太阳能光伏发电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集中式: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已经完工且并网发电,规模在1兆瓦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规模在5兆瓦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规模在10兆瓦以上的,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亳州市财政事后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3、 淮北市

集中式、分布式:在我市投资5000万元以上光伏产业项目,或70%以上使用由我市企业生产的光伏产品的光伏发电项目,由受益财政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运营企业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标准按照项目达到盈亏平衡的原则进行调整。(《淮政办〔2016〕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