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业如何应对金融危机 详细�0�3
一、金融危机对煤炭行业的影响
(一)煤炭需求大幅减少,产能严重过剩
2008年上半年,我国煤炭行业延续了产销两旺的良好态势,煤炭价格强势上涨,企业效益大幅提升,行业景气攀上顶峰。然而,2008年9月起,全球金融动荡使得世界经济同步放缓、国内外市场需求下降,主要耗煤产业产品产量或价格下降等因素使得煤炭需求迅速减少。从各煤种来看:首先,火力发电量下降,电煤消耗明显减少。受金融危机影响,社会用电需求减弱,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倒闭破产加剧,企业用电量减少,从而影响到电力及电煤需求。其次,钢铁产量回落,冶金用煤大幅减少。金融危机导致钢材价格下降50%左右,钢铁产量连续出现月环比负增长,钢铁企业限产带动上游焦炭企业限产70%以上,从而使得炼焦精煤、高炉喷吹煤需求下降。最后,化工行业急转直下,化工用煤需求锐减。金融危机的迅速传导,使化工产品市场行情急剧下滑,企业出现被迫减产或停产的现象。化工产业链条上因需求锐减而倒塌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迅速向上游传导,最终导致原料煤炭需求减少。
相对于煤炭市场需求的大幅减少,煤炭产量持续增加。目前全国煤炭产能已经达到30亿吨以上,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煤炭产量还将不断增加,会给全行业带来市场冲击。而煤炭行业缺乏统一的产能控制目标,供大于求的局面将无法避免,这对整个煤炭市场非常不利。
(二)煤炭价格大幅下滑,企业资金面临考验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受国际油价、煤价大幅下挫影响及我国宏观调控因素作用,我国煤炭市场也出现了较大范围、较多煤种价格下滑的情况,经历了一场高位回落的过山车式行情。动力煤方面,以秦皇岛港大同优混煤为例,由2008年最高时的1
080元/吨下跌为630元/吨,跌幅达41.7%;炼焦煤方面,受钢铁行业景气持续下滑影响,焦煤价格延续下跌态势,由历史高点1
500元/吨下跌为870元/吨,跌幅42%;喷吹煤、化工用煤、电煤则分别下跌了18.2%、16.7%和47.9%。
(三)煤炭进出口市场格局发生变化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加剧,国际煤价和海运费大幅下滑,国内煤炭价格也有所下滑,但仍高于国际煤炭市场,国内外煤炭价差不断拉大,造成我国国内煤炭进出口格局发生变化:煤炭出口量大幅下降,进口量相对平稳。首先,由于国际市场煤炭价格偏低,会刺激我国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放弃采购国内煤炭,转向采购国际市场煤炭,减少对国内煤炭的需求。其次,由于国际煤炭市场下滑的幅度较大,速度较快,势必倒逼挤压国内煤炭市场,加大国内煤炭市场供过于求的压力。最后,由于国内外煤炭市场价格的反差,再加上煤炭出口加税的影响,势必使我国的煤炭进口增加、出口减少。
二、煤炭企业如何应对金融危机
(一)限产保价,平衡煤炭市场供求
销售不畅、库存增加、价格下滑、成本上升、回款困难等现象是当前我国煤炭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在严峻的市场形势面前,煤炭企业应采取限产保价的措施来平衡市场需求,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减产停产、以销定产对煤炭总量进行平衡调控,杜绝压价竞争、恶性倾销,保证煤炭价格稳定。建立煤炭库存预警机制,根据合同组织生产,控制企业合理库存。
(二)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实力
在目前世界能源消费构成中,石油、天然气、煤炭各占30%左右,在我国,煤炭更是占到能源消费的70%左右。从长远看,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煤炭在我国的基础能源地位不会动摇且不可替代。只要国家经济保持持续增长,对煤炭的需求就不可能长期、持续走低。而经济走低的时候,往往也是发展和建设成本比较低的时候。因此煤炭企业要抓住市场放缓的时机,适度调节资源开采,增加资源储备,在低成本整合资源的同时,加快实施战略性重组整合,重点是转变发展方式,优胜劣汰,建设以先进设备、技术和工艺为保障的高安全性、高回收率、高效率、高环保性大型现代化矿井,使黑色的煤炭业向“绿色矿业”加快转型。
(三)安全生产,确保企业稳健经营
安全是效益,安全也是煤炭企业规避危机的重要手段。出了事故,不但使企业经济雪上加霜,遭受损失,还会带来政治上的影响,精力上的付出,也会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因此煤炭企业要从严从紧抓好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扎实推进“两型三化”矿井建设,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良好的安全业绩体现效益。
(四)强化管理,健全防范风险的机制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建立适合企业特点和富有效率的管理方式有助于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煤炭企业要想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和水平,就要不断挖掘管理潜力,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竞争力。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煤质管理,有效降低商务纠纷。要充分认识到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对煤炭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加强各个生产环节煤质和计量控制,加大考核力度,减少商务纠纷和市场损失,保证品牌影响力,以适销对路的产品和用户满意的质量稳定市场。
2.加强成本管理,提升控制成本的能力。要加强成本费用计划和预算管理,完善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落实,强化定额标准管理。要强化生产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材料投入,减少机物料消耗,严格机电设备管理,搞好修旧利废、回收利用和节约代用,强化过程监督管理,加强考核兑现力度。要强化招标、集中采购管理,降低物资采购成本。要加强费用审批,压缩管理费用和非生产性支出,精简会议和各种活动,控制日常费用支出。要真正实现从源头上抓,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抓起,切实把不合理的支出降下来。
3.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资金链条断裂。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影响的日益加深,煤炭企业生产经营仍然面临外部环境恶化、投资风险加剧、资产质量下降、财务负担加重等新情况新问题,企业的经营风险最终将转变为财务风险。因此,要应对金融危机,煤炭企业就要加强财务管理,尤其要注意现金流的管理,因为决定企业生存的是现金流量。要健全企业现金流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现金流的动态监控,坚持资金计划管理,统筹安排资金收支,严格控制大额资金的流向,合理确定资产负债结构,确保企业资金链不断裂。要建立财务危机的预警、监测和应对系统,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危机。
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中,煤炭企业在体制变革和市场波动的阵痛中走过,迎来了明媚春天。有理由相信,当前金融危机是市场更加成熟的催化剂,在它的砥砺下,我国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层面,金融体制和市场会更加完善,更加健康。而煤炭行业在宏观经济发展增速的带动下,会越走越好,越走越远。
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监测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的煤炭表观消费量已由2005年的18.43亿吨增长至2011年的37.27亿吨,年均增幅达到12.45%,煤炭产量由2005年的21.13亿吨增长到2011年的35.20亿吨,年复合增长率为8.88%。截至2011年底,我国煤炭行业资产总额达37573.96亿元,当年销售收入达到32593.92亿元,同比增长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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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危机对我国煤炭市场的影响
我国既是煤炭资源大国,又是煤炭生产和消费大国,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地位将是稳定和长期的。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使得世界很多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大减,需求大幅度下降,波及到国际煤炭市场的需求下滑,导致煤炭价格下行,必将不可避免地影响我国煤炭市场,一定程度地阻滞我国煤炭经济的发展。
1.1 煤炭供求关系逆转
1.1.1 煤炭需求萎缩
2008年上半年,我国煤炭行业延续了产销两旺的良好态势,煤炭价格强势上涨,企业效益大幅提升,行业景气攀上顶峰。然而,2008年9月起全球金融动荡使得世界经济同步放缓、国内外市场需求下降,主要耗煤产业产品产量或价格下降等因素使得煤炭需求迅速减少。从各煤种来看;首先,火力发电量下降,电煤消耗明显减少。受金融危机影响,社会用电需求减弱,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倒闭破产加剧,企业用电量减少,从而影响到电力及电煤需求。其次,钢铁产量回落,冶金用煤大幅减少。金融危机导致钢材价格下降50%左右,钢铁产量连续出现月环比负增长,钢铁企业限产带动上游焦炭企业限产50%以上,从而使得炼焦精煤、高炉喷吹煤需求下降。最后,化工行业急转直下,化工用煤需求锐减。金融危机的迅速传导,使化工产品市场行情急剧下滑,企业出现被迫减产或停产的现象。化工产业链条上因需求锐减而倒塌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迅速向上游传导,最终导致原料煤炭需求减少。
1.1.2 煤炭生产及库存增加
相对于煤炭市场需求的大幅减少情况,煤炭产量持续增加。2008年前9个月,全国原煤产量完成19.87亿t,同比增加2.04亿t,增长11.4%;全国煤炭商品煤销量完成18.9亿t,同比增加1.9亿t,增长14.9%,表明煤炭的供应能力在不断增加。在煤炭需求不断减少的状况下,增加的煤炭供应能力已经超过了煤炭需求,从而导致我国煤炭库存量持续攀升。2008年7月全国煤炭社会库存1.37亿t,自7月起煤炭社会库存不断增加,到年底库存高达1.84亿t左右。各港口库存快速增加,以我国最大的北煤南运港口秦皇岛港为例,2008年7月秦皇岛港煤炭库存600多万t,属于合理水平,但之后库存量急剧增加,11月19日创历史新高达941万t,超过历史库存最高水平879万t,也超过该港煤炭储存能力900万t。尽管存在冬季用煤高峰这一支撑因素,2008年12月秦皇岛库存煤得以减少,12月30日库存为585万t,但仍远远高于往年水平。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宏观经济下行速度呈现加快趋势,煤炭市场未能呈现往年的旺季特征,煤炭需求还将持续下滑,随着煤炭供应能力的继续增加,全国煤炭将从供应偏紧、供需紧平衡迅速转为基本平衡,并开始向宽松发展。
1.2 煤炭价格较大幅度下滑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以美元计价的原油价格大幅走低,由2008年7月11日历史最高价格147.25美元/桶,12月份却降到每桶40美元以下。煤炭、石油互为替代的特性,使得两种能源价格的联动性不断加强,国际煤价随后补跌是必然的。2008年7月以来,亚洲基准的澳大利亚纽卡斯尔港动力煤价格由7月初最高价格194.79美元/t连续下跌,到12月22日下滑为77.81美元/t,跌幅达60%,目前仍徘徊在70美元/t左右。
受国际煤价影响以及我国宏观调控因素作用,我国煤炭市场也出现了较大范围、较多煤种价格下滑的情况,经历了一场高位回落的过山车式行情。动力煤方面,以秦皇岛港大同优混煤及山西优混煤为例,秦皇岛港发热量为25.08MJ/kg以上大同优混煤的平仓价由1月2日的560元/t,7月21日上涨到1080元/“发热量为22.99MJ/kg以上山西优混煤的平仓价由1月2日的525元/t,7月21日上涨为1010元/t。但2008年8月份之后煤炭价格连续下跌,截至12月29日,大同优混煤平仓价降为630元/t,山西优混煤降至580元/t。炼焦煤方面,受钢铁行业景气持续下滑影响,焦煤价格延续下跌态势,但跌势有所放缓。2008年11月10日,古交2号炼焦煤价格为870元/t,较8月份的历史高点1500元/t下跌630元/t,跌幅为42%。喷吹煤方面,2008年10月31日,阳泉地区喷吹煤车板含税价为1350元/t,较8月份的历史高点下跌300元/t,跌幅为18.2%。化工用煤方面,2008年11月10日,阳泉地区无烟洗中块煤为1000元/t,较8月份的历史高点下跌200元/t,跌幅为16.7%。电煤方面,2008年10月31日电煤到厂平均价也从年内最高位1050元/t滑落到547元/t。
1.3 煤炭进出口市场格局发生变化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加剧,国际煤价和海运费大幅下滑,国内煤炭价格也有所下滑,但仍高于国际煤炭市场,国内外煤炭价差不断拉大,造成我国国内煤炭进出口格局发生变局:煤炭出口量大幅下降,进口量相对平稳。首先,由于国际市场煤炭价格偏低,会刺激我国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放弃采购国内煤炭,转向采购国际市场煤炭,减少对国内煤炭的需求。其次,由于国际煤炭市场下滑的幅度较大,速度较快,势必倒逼挤压国内煤炭市场,加大国内煤炭市场供过于求的压力。最后,由于国内外煤炭市场价格的反差,再加上煤炭出口加税的影响,势必使我国的煤炭进口增加、出口减少。2008年1—10月我国煤炭进出口累计同比分别下降16%和6%。2008年前10个月出口煤炭3828万t,同比下降11.5%;出口焦炭及半焦炭1158万t,同比下降12%。自2008年6月出口699万t达到年内最高峰值后,我国煤炭出口开始呈现大幅下降态势。2008年10月单月出口煤炭256万t,7—9月,我国煤炭出口量依次为478万t、337万t和208万t。虽然2008年10月出口量比9月有所回升,但与2007年同期相比仍减少269万t。我国煤炭进口量也呈现出萎缩态势,2008年10月我国煤炭当月进口349万t,同比减少6.3%。另外,由于煤炭进出口价格的倒挂,进口煤炭价格低于国内煤炭价格,再加上国家对煤炭出口的限制,企业出口煤炭的积极性会进一步低落,进口煤炭的积极性将会进一步提高。至此,我国煤炭“多进多出,少进少出,进出口平衡”的格局已被打破。
2 我国煤炭市场应对金融危机的相关措施
2.1 限产保价,平衡煤炭市场供求
销售不畅、库存增加、价格下滑、成本上升、回款困难等现象是当前我国煤炭市场形势严峻的集中表现。煤炭企业应对此加强自律,根据市场需求采取限产保价,平衡市场需求,维护煤炭市场交易秩序。如山西、山东、内蒙古等地煤炭行业同煤炭消费行业联合起来共同应对急剧下滑的市场形势,以保电煤供应、保民生需要为重点,以需定产、以需定运,已经开始对煤炭总量进行平衡调控,进行限产保价。主要做法如下:从严控制现金流管理,在销售不畅的情况下杜绝赊账行为,宁可停产也不赊欠;在形势困难的情况下不能竞相压价、不能搞恶性倾销;各省(区)成立专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促进煤炭企业限产保价,协调省内煤炭供需关系,引导省内电厂、钢厂及化工企业使用本省煤炭,稳定本省市场煤炭价格;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到省外或国外寻找煤炭资源;针对煤炭大量库存状况,要建立煤炭库存预警机制,合理控制煤炭库存等。
2.2 兼并联合,规模经营,提高煤炭企业抗风险能力
应借鉴亚洲金融危机冲击后,我国煤炭行业经历的战略性大重组、大整合、大调整,走出困境并实现新的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在金融危机致使全球经济放缓、煤炭市场需求减弱之际,进一步推动我国煤炭企业加快重组整合,通过合理调整,兼并联合,以政府调控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淘汰落后产能,依托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发展煤炭旗舰企业,实现规模经营。近期国家发改委将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实施收购、兼并和区域重组,建设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打破地域和行业界限,鼓励煤电、煤钢、煤焦化工等一体化经营,继续限制煤炭等资源性产品和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以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煤炭行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实力。
2.3 大力调整产品结构,加强技术创新
中国富煤、少气、缺油的能源资源特点,决定了煤炭作为中国主体能源的地位很难改变。作为煤炭企业,应该按市场供需关系、按煤矿核定能力组织生产,维护煤矿正常的采区接续和采掘平衡,提高煤矿稳定生产的能力。大力调整结构,积极开发新产品,按用户需求组织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提高煤炭利用效率是煤炭企业在煤炭供需市场调整期间的最好选择;应加强市场监测预测,科学组织生产,防止产品过剩、库存积压,严禁违规建设和“批小建大”,控制产能的盲目增长;要抓住当前煤炭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的有利时机,节能减排,淘汰高污染、高消耗的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技术水平;要寻求煤炭产业发展新路径,优胜劣汰,加快煤炭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附加值;加速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建设以先进设备、技术和工艺为保障的高安全性、高回收率、高效率、高环保性大型现代化矿井,降低紧缺矿产对外依存度,使黑色的煤炭业向“绿色矿业”加快转型,提高煤炭优势国际话语权。
2.4 不断完善煤炭价格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对煤炭产品一直实行低价政策,我国煤炭行业至2007年才逐步走向了市场化。目前电煤价格依然存在“动力煤市场价格与电煤合同价异步并存”的双轨制。CPI的回落趋势以及国际大宗能源资源商品价格下行,为进一步完善电煤价格市场形成机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改善发电行业经营状况,提供了可能和空间。相对于我国较高的开采成本和社会及环境成本,煤炭价格总水平仍然偏低。价格调整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改变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扭曲状况,使煤价回归理性。所以,应该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抓紧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中心,完善煤炭市场体系建设;国家要尽快取消临时价格干预政策,推进价格改革,让相对价格发挥更大作用;煤炭企业应该理性面对煤价上涨或下跌,理顺体制,更新观念,努力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适当地提高煤炭销售价格,如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及早实行竞价上网等
所以我国煤炭工业短期供应宽松与长期总量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资源分布不均。企业要抓住我国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的机遇,关注煤炭总量问题,提升煤炭工业发展科学化水平的战略高度谋划新发展。坚持“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 促进安全高效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使得煤炭工业能早日走出困境局面,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发展。
煤矿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和支柱产业之一,在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吸纳劳动力就业、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煤炭行业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能源行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60%以上的基础能源保障,是我国工业的支柱性产业,具有工艺流程复杂、故障风险较高、资本设备密集、生产条件多变等特征。
我国90%以上的煤炭资源仅适合井工开采,平均开采深度600米,井下作业复杂多样且具有不可预测性。由于从事采煤、掘进、运输等危险繁重岗位人员占比超过60%,如何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一直是矿山建设的重要。智能化建设既是现实需要,也是趋势所在。
近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通知,要求所有在册煤矿建设“电子封条”,通过在煤矿关键地点安装摄像机、图像分析终端等设备,利用智能化视频识别等技术,实时监测分析矿井出入井人员、人数变化及煤矿生产作业状态等情况,及时发现煤矿异常动态,自动生成、推送报警信息,实现全天候远程监测。
1.提高物资需求的预见性和计划性。物资需求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对物资需求的深度了解,对物资计划的刚性控制,最大限度降低物资采购的综合成本。生产单位和物资供销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通告生产对物资的需求计划。物资供销单位要以生产需求为己任,及时主动地确定货源,在有效的生产时间内采购予以使用维护。
2.优化物资库存的结构。对于每一个企业来说,保证一定的物资库存是必要的也是很重要的。适量的物资库存可以为企业整体运营提供硬件支撑。如果物资库存管理不完善,物资缺货或者备件补库不及时,库存运转效率低下,废旧物资挤压过多等等,不仅会筑高企业的综合运营成本,而且会造成企业计划及决策的失真和缺位。
3.建立多方映射式管理机制。对于多报不领和以领代耗的情况,尽可能的回避此类现象长时间生存,应以用料单位和物资供应部门的相关人员有效沟通,建立多方合效简约管理机制。建于缺货、库存物资积压的问题,不单单是某个部门的问题和责任,更要深入到各个部门负责人。使用部门多报计划,而供应及相关部门全部采购,这样长此运作无法从根本改变库存居高不下的局面,也难以杜绝小库多量并存的问题。
4.物资供应与维护使用相辅相成。物资供应部门与生产部门要相互协和起来。物资供应部门应尽可能的了解使用部门的所需的物料为备用还是急用,用在什么地方使用部门较大程度的掌握库存物资,现在库里有多少本部门所用的各种材料,保障生产的供应维持时间长短,尽量减少供应过程中的脱节和超额采购问题。入细入微,相互协作,相互了解充分利用库房来彻底改善不良局面。
5.及时处置库房积压待废设备材料,减少资金占用。物资供应及相关部门应经常进行库房物资调整,多年不用的物资、超过使用时限物料进行处理。要制度有序的进行积压物资处理,及时消除不良资产,减少无功负担。
6.有效发挥库存控制的作用。现如今仓储不只是存储物资的场所。实现对物资收发料动态管理,对使用物资的当前动态及周转效率开展定期统计,依时反映物资收发存动态、超储、积压和不合理库存物资信息,有利于库存资金分析,优化库存结构,合理资金周转。实践证明:库存的高效利用是控制物资管理成本的重要抓手,各单位有必要在这方面下大力气和真功夫。
7.改善名称型号模糊入账的现状。名称型号模糊入账给仓库和财务部门都带来了不必要的往复劳动,而且会造成实物和财务帐套数据不一致。建议建立条码扫描设备,进行出入库的物料确认。
8.提高相关人员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当前,企业已经进入信息化竞争时代,管理的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已经成为家常便饭,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要提高库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现代管理知识的培训,使他们对库存管理与控制的重要性有更为深入和透彻的了解加强职业道德培训,特别是要加强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市场意识,让他们明白每一个备件都是企业的资产,每一台备用设备都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提醒他们不要动歪脑筋、不要不敢不能损害企业的利益。
9.实行物资全过程管理,实现材料领用零浪费。煤矿企业月度材料预算指标下达、月度材料需求计划网上申报与审批、刷卡领料以及自动扫描入库、出库、盘存、记账和统计、考核、分析材料消耗情况的一体化管理。企业各单位月度材料消耗情况,在超市管理人员作账务处理后,由内部市场化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物资收发存报表,反映矿及各单位物资消耗情况。这样以来,各单位可随时查寻成本信息,有利于控制消耗,节约用材。同时,经营和物资供应部门可根据物资消耗情况及时统计物资消耗轨迹,分析投入规律,为物资储备提供科学依据,减少不必要的物资储备。
10.充分利用物资供应商的有利条件。高效的物资库存管理必须有一定的物资供应商作为后盾,这是保证企业安全运作的重要保障。在确定供货商的问题上,每一个煤炭企业要注意:分承包商供应的物资的质量必须真实可信,必须有技术质量部门出具的质量指标评价分承包商的生产稳定、企业外围环境良好分承包商的产品价格处于市场合理区间承包商的客户服务良好,企业诚信度高,履行合同良好,供货时间按计划、供货渠道及运输畅通尽可能与承包商建立合作共赢、团结协作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建立良好的付款协议制度。
为了做好我矿内部的消防工作,确保所有员工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对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以矿领导为总负责,组建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由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警戒组、供电(水)组、医疗救护组、通信联络组、灭火保障组、专家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运行队长担任组长,带领兼职消防队员、消防车、负责火场灭火工作,协助仓管人员抢救没有被火灾包围的财产;
2、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副主任担任组长,负责利用地面广播发出警报,指挥职工冷静、有序、快速撤离受火灾威胁的区域;
3、疏散引导组:由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担任组长、保卫科人员负责区域内、道路上人员疏散;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调度室主任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5、警戒组:由保卫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现场拉起警戒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起火区域;
6、供电组:由机电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对现场电源控制,保障好备用电源;
7、灭火保障组:由企管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调配灭火所用的消防材料,联络总指挥部做好保障工作;
8、医疗救护组:由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医务室主任任副组长,负责医护人员调动并备足各种急救、救护的医药器械及安排急救车辆。
9、专家组:由安全副矿长担任组长、各专业副矿长担任副组长,安全科、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办公室、医务室等任成员,组织火灾灾害评估、处理措施,为总指挥部灭火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火警电话,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对企业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室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灾设施。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部门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就近安排,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
4、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5、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6、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救灾小组成员应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指定专人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六、日常工作
1、落实消防责任制,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2、每年应保证1次消防演习。
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快速高效应对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长治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治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煤炭局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市局的指挥协调下,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煤矿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当地政府及部门统一指挥,上级部门指导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与事故应急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煤矿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1.4预案体系
长治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长治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市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成。本预案与《山西省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长治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相衔接。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煤矿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市直监管煤矿发生的一般事故;
(2)较大和重大煤矿事故;
(3)跨县市区的较大煤矿事故;
(4)县市区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需要增援的煤矿事故;
(5)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煤矿事故;
(6)市煤炭局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煤矿事故。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煤炭局成立煤矿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
组 长:市煤炭局局长
副 组 长:市煤炭局各副处级领导
成员单位:办公室、安全科、行业管理科、瓦斯治理科、防治水科、规划科发展科、经济运行科、科技环保科、财务科、安全信息调度中心、市矿山救护队、煤炭安全纠察支队、驻矿安全员管理中心、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等。
职责: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安排,组织协调全市较大及以上煤矿安全事故和市直监管煤矿一般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做好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国务院、省及有关部门做好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2.2 应急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及时向局领导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接收省煤炭厅、省煤监局、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领导阅批,并负责应急值班办公室;需派工作组前往事故现场协助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时,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事发各级政府等通报情况,并协调有关事宜;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接待有关新闻单位记者,统一发布事故救援及现场情况信息,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2)安全科: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信息。根据事发煤矿情况,具体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并负责对事故发生做出初步原因认定。
(3)行业管理科: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基础资料和信息。根据事发煤矿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4)瓦斯治理科: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基础资料和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根据事发煤矿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5)防治水科: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基础资料和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根据事发煤矿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6)科技环保科: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发煤矿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7)规划发展科: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8)经济运行科: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9)财务科:负责必要的应急救援经费保障,并跟踪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
(10)安全信息调度中心:负责应急值班,接收、处置事发煤矿上报的事故信息,全面掌握应急处置期间的重要事项和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办公室和局领导。在办公室指导下,向省煤炭厅、省煤监局、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报送《值班调度信息》;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并负责保障安全监管网络畅通运行,必要时通过网络发布事故信息及救援进展情况。
(11)矿山救护队:根据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依托当地人民政府,指导、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抢险中急需物资的组织工作;根据事发煤矿情况,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建议,写出事故抢险报告,并报局领导审定。
(12)煤炭安全纠察支队: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信息。根据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下达有关指令,起草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见,协助制订应急救援方案,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3)驻矿安检员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14)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有关煤矿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15)安全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所需安全检验检测仪器的后勤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煤炭部门和各级煤矿企业分别成立相应的煤矿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职责根据各自职能,结合实际予以确定。
2.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按事故等级和安全监管权限,遵循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煤矿企业有关人员成立相应的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抢险救援工作。
2.4煤矿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市、县煤炭局设立煤矿应急救援专家组,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煤矿应急救援专家组的职责是:
(1)参与煤矿事故灾难救援方案的研究和制定;
(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提出事故防范措施与建议;
(4)为恢复生产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控与报告
市、县煤炭部门、各煤矿企业要根据煤矿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煤矿事故灾难进行监测。
(1)市煤炭局负责全市煤矿企业较大、重大事故及市直监管煤矿一般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2)市煤炭局对市直监管煤矿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
(3)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建立辖区内煤矿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实施重点监控并跟踪整改,同时将重大危险源情况上报市煤炭局。
(4)煤矿企业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同时报送当地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3.2 预警预防行动
3.2.1煤炭部门预警预防工作
市、县煤炭部门应定期分析、研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及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必要时,请求上级机构协调增援。较大(Ⅱ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及市直监管煤矿一般事故,由市煤炭局信息调度中心负责调度、了解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第一时间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同时根据指示,及时通知有关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救援专家和救援技术支持机构,做好应急准备。
3.2.2 煤矿企业预警预防工作
(1)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企业安全风险方案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有效利用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实时动态预警预报。
(2)遇重大危险源失控或重大安全隐患出现事故征兆时,立即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按程序向上级报告;下达预警指令,启动预警行动方案,停止生产,组织撤离人员,执行相应预防性处置措施;加强监控,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检查措施执行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一旦发生事故,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并按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及时予以处置。
(3)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等在遇到险情时有权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指令,控制人员进入或关闭、限制使用有险情的场所。
4 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1)煤矿企业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煤矿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市、县煤炭、安监部门及市煤监分局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煤炭部门报告。
(2)县市区煤炭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逐级向市煤炭局、长治煤监分局及省煤炭厅报告。
(3)市煤炭局接到煤矿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及省煤炭厅。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
4.2 分级响应程序
4.2.1 I级响应
市、县煤炭局接到重大以上或有可能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启动I级响应,协调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和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当上级启动应急响应并接管指挥权后,市、县煤炭局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配合工作。
4.2.2 Ⅱ级应急响应
市、县煤炭局接到较大或有可能发生较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Ⅱ级响应,迅速通知应急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县煤炭局按照本级预案做好先期处置工作,配合市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当情况有变应急力量不足时,市指挥部及时请求上级协调有关力量进行增援。
4.2.3 Ⅲ级应急响应
县煤炭局接到一般或有可能发生一般事故的报告(市煤炭局接到市直监管煤矿一般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本级预案,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市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和反馈,通知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随时准备救援,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督导救援工作。事发煤矿和事发地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应当按照要求协调有关力量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当应急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请求市指挥部协调有关力量进行增援。
4.3 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
(1)煤矿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按有关规定迅速上报,并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事故情况和抢险救援需要,通知或请求有关专业救援机构、队伍增援。
(2)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主体企业接到报告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先期的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事故应急响应的级别,上、下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进行衔接,共同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事项:
①根据抢险救援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提出抢险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
②认真贯彻落实现场指挥部的决策指示,及时制订或修订科学施救方案,实施抢险救援;
③协调落实队伍、物资、经费、交通、医疗、通信、电力、自然灾害信息、社会动员和技术支持等各种保障措施;
④组织治安警戒;
⑤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等。
(4)参加抢险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抢险救援工作部署和方案,积极开展抢险救援行动和各种保障行动。行动内容:
①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
②迅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险源,标明或划定危险区域,防止事故扩大;
③根据事故类型,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
④组织专业人员加强灾区环境、气体等监测监控,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⑤积极组织各种应急保障等。
(5)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6)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出现继续进行抢险救援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可能引发次生事故,或不具备救援条件无法实施抢险救援,或没有继续实施抢险救援的价值等情况时,经过救援专家充分论证,提出中止抢险救援的意见,由现场指挥部决定,影响重大的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4.4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专业或辅助救援人员,根据煤矿事故的类别、性质,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救援煤矿事故必须由专业煤矿救护队进行,严格控制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的数量。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才能进入事故救援区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地点都要安排专人检测井下空气和有害气体成分、风向和温度等,保证工作地点的安全。
4.5信息发布
市煤炭局配合市政府做好煤矿较大事故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县煤炭部门配合县政府做好一般煤矿事故的信息对外发布工作,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发布应当准确、客观,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4.6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煤矿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县煤炭局和当地政府,政府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矿主体企业及煤矿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救援报告。
煤矿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2 保险
事故发生后,协调保险机构及时派员开展相关的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
5.3 工作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煤炭部门、各煤矿企业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县级煤炭部门或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响应结束1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市煤炭局。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县煤炭部门有关人员必须做到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做好单位应急值守工作。市煤炭局与各县市区煤炭部门、市直监管各煤矿、市矿山救护大队等建立畅通的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网络;协调移动、联通、电信运营企业保障事故救援通讯需求。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 救援装备的储备
各县市区要根据区域内煤矿分布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灾难,建立相应的救援装备资源基地,包括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先进救援装备、设施等,以提高全市应对复杂煤矿事故的能力。
6.2.2紧急征用救援装备
在应急救援中,储备的资源不能满足救灾需求,需要紧急征用有关部门的救援装备时,市、县煤炭部门必须积极协调,保证救灾的顺利进行。征用救援装备所需的费用,由当地政府和事故单位予以解决。
6.2.3救援队伍保障
(1)长治市现有专职矿山救护队伍7支,分别为:市矿山救护大队、潞安集团救护大队、晋煤集团救护消防中心赵庄中队、沁源县矿山救护中队、长治县矿山救护中队、襄垣县矿山救护队、山西三元煤业矿山救护中队。
(2)长治市监管各煤炭生产企业均建有兼职矿山救护队。
6.2.4经费保障
煤矿企业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6.2.5医疗卫生保障
市、县煤炭部门积极协调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急救机构,做好现场急救和后续救治工作。
6.2.6交通运输保障
市、县煤炭部门积极协调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置交通保障工作,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
6.3 技术支持与保障
市、县煤炭部门设立煤矿应急救援专家组,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依托有关院校和科研单位,开展事故预防和应急技术的教育和培训。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各县市区煤炭局、各煤矿企业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煤矿作业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6.4.2 培训
(1)市矿山救护队要加强日常战备训练,加强对辅助救援人员的培训,确保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
(2)煤矿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职工救援与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
6.4.3 演习
市、县煤炭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煤矿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煤矿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事故应急演练。
6.5 监督检查
市、县煤炭局对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7 附则
7.1 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煤矿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较大事故)响应、Ⅲ级(一般事故)响应。(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及以上级别事故的划分标准执行国务院规定)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级煤炭管理部门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所承担的应急处置任务,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抄送市煤炭局;市直监管煤矿按程序报市煤炭局备案。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市煤炭局及时组织修订。市煤炭局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评审,并及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
7.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煤炭工业局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矿产品价格涨起跌落的情况十分复杂,这是国内外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应建立健全矿产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从全球范围内对其进行动态跟踪与研究,提高监测的时效性与准确性,搞好价格信息服务。帮助生产者准确把握市场行情,有效组织生产、经营;帮助消费者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将风险降至最低。帮助管理者把握好价格调控的方向、时机、节奏和力度,科学应对价格异常波动。
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双防”要求。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任务,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盲目扩张。从严限制新上扩能项目,继续控制“两高”产品出口过快增长。全面落实差别电价政策,继续清理和纠正一些地方对“两高”行业的优惠政策。防止落后产能和污染严重项目的跨区域转移。
全力做好煤电油运保障。各方面都要高度重视做好煤电油运供需衔接,特别是要加强对全局性、紧迫性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把协调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当前,要按照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力做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煤矿生产,增加煤炭供给。加强运输组织,要重点保证春运、电煤运输和生活必需品运输。合理安排发电供电,加强电力需求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强化生产调度,确保国内市场成品油和天然气供应。健全完善经济运行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坚持把遏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过快增长作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落后产能退出的配套措施。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对已出台准入条件行业实行公告管理,对尚未有准入条件的部分行业加快制定准入条件。引导企业加强管理,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与推广。继续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首先是加强能源消费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的意识。在绿色低碳转型中,新的安全和供给风险增加,能源输送等基础设施不适合新能源规模化发展,关键环节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能源市场体系尚不完善,能源管理协调机制有待完善,投融资等政策支持仍薄弱。坚持系统全局思维,从顶层设计角度规划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措施。
其次是加强中长期合同监管,强化三方履约,提高合同约束力。完善煤炭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煤炭市场动态监测分析研判,完善煤价异常波动预警,建立煤炭应急保障储备体系,协调政府、企业、和社会储备资源,扩大储备规模,提高煤炭价格,供给系统弹性,增加压缩下游企业利润空间。能源成本上升通过生产链逐步传导至最终消费端,推高交通、制造和消费成本,增大国内成本推动型通胀压力。
再者是要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建设的基本思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能力现代化目标,做好应对浩劫、浩劫、灾祸的工作。以防灾危机和应急准备为主线,以加强统筹协调、优化应急管理能力为核心,以现代科技和信息化为支撑为保障。
有统筹发展与安全,稳增长调结构,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系统。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为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提供保障。重点监测和评价能源消耗指标,评价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机制、政策和实际效果的落实情况。健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组织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