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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车购置税减半吗多少钱

大方的寒风
健康的睫毛
2023-01-26 11:51:05

二三年车购置税减半吗多少钱

最佳答案
无奈的花生
无奈的路灯
2026-04-28 22:38:43

2023年1月1日起,一系列汽车行业相关的新政策、新规范、新举措开始实施,不仅会对汽车产业带来新的影响,也会为消费者买车养车用车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

1 新车、二手车市场

1、新能源汽车延续免征车辆购置税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2022年第27号《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延续免征车辆购置税。

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为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点评:这将在新一年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以及推动节能减排和“双碳”目标落地提供更好支持。

2、燃油车购置税减半终止

2023年1月1日起,2022年减半征收的部分燃油车车辆购置税政策不再延续。

2022年5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称,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点评:尽管2022年有关机构曾建议希望延期,但目前来看,期望落空,政策支持的重点仍然在新能源汽车。

3、北京市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中,进一步明确在车辆集中采购中,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同时,新版《目录》中对汽车采购分类进行了调整,原有目录中车辆分为乘用车、客车,现调整细化为轿车、越野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

点评:新版《目录》强化了政府采购对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支持,进一步细化分类也有利于采购项目的落实。

4、上海市插电及增程车不再享受绿色牌照

自2023年1月1日起,上海消费者想要购买插电混动或增程式新能源汽车,不再享受上海免费“绿牌”,需要和燃油车购车群体一样,加入到拍牌大军之中。包括从1月1日起受让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也将不再享受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点评:地方政策有其自身考虑,应该说,结合实际才能更符合现实发展需求。

5、个人二手车交易有限制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其中,并不是指2023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二手车,而是从2023年1月1日起,办理交易过户时,该车在个人名下持有时间是否满一年。

点评:主管部门在推动二手车交易更加便利的同时,也对一些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作出了监管规定,有利于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

2 维修使用

1、燃油进入国ⅥB时代

2023年1月1日零时起,我国车用汽油再次升级。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确保2023年1月1日全国全面供应国六B(国ⅥB)标准车用汽油。严格意义上,国ⅥB汽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Ⅵ标准汽油,其排放标准非常严苛。相比国ⅥA汽油,国ⅥB汽油烯烃指标由18%降至15%,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排放指标也明显下降。

点评:油品升级后不仅更环保,也会减少汽车发动机积碳和胶质沉积,增强动力感,延长发动机使用寿命。

2、电动车维修有了规范

2023年1月1日,《电动乘用车售后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开始实施。新《规范》综合现有法规、标准、相关文件要求,梳理了电动汽车售后服务商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区分了整车与动力电池维修的场地、设备、人员、过程、安全等条件,提出了动力电池定期检测、排查隐患的要求。

点评: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1100万辆,但是 “修不起”问题仍是用户“痛点”。新《规范》填补了行业空白,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电动汽车车主和使用者维修难、维修贵问题。

3、上海对重型车免检

2023年1月1日起,根据上海市发布的《关于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的通告》,对安装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并联网且稳定达标排放的重型柴油车,在定期排放检验时免于排放检验。同时规定,上海市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对排放免检车辆不收取排放检验费用。排放免检车辆视作通过定期排放检验,但仍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该规定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点评:通过远程在线监控平台等智能化手段,减少排放检验,无疑给车主和使用人带来了便利。

4、山东建立“白名单”制度

2023年1月1日起,山东省创新建立重型柴油车“白名单”制度,优化完善“黑名单”制度,加强对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远程监控。在排放检验周期内,远程监控车辆联网正常且尾气稳定达标排放的纳入“白名单”管理,在定期排放检验环节免上线检测,只需进行外观检验、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远程监控车辆存在车载终端拆除预警、尾气排放超过监控报警值、监控数据与实车数据不符等其中一种情形的纳入“黑名单”管理,经审核确认后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定期排放检验环节,重点检查并记录车辆车载终端通信情况;执法检查环节,重点核验车辆车载终端通信和OBD数据。

点评:以“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进行区别化管理,不仅提高管理效能,而且也能提升重型柴油车合规率。

3 减税及行业新规

1、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扩大

2023年1月1日起,《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实施。其中,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范围,其中涉及汽车特别是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相关零部件及技术内容,较2020年版《目录》更为丰富,包括了汽车发动机、双离合变速器、自动驾驶、车载芯片、热管理及控制系统、锂电池铝塑膜、智能摄像头、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等。

点评:《目录》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汽车零部件范围,引导外资投向,有利于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2、进口税减免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2023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其中降低进口关税的包括乘用车机械增压器、燃料电池用氧化铱、燃料电池增压器、燃料电池循环泵、燃料电池用双极板、燃料电池用碳电极片、汽车用电动制动器等。同时,增列了激光雷达等税目。

点评:调整适应了促进国内汽车等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需要。

3、《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施行

工信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指出,工业数据是指工业各行业各领域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行维护、平台运营等过程中产生和收集的数据。这显然包括智能汽车的相关数据。《办法》中对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数据安全检测、认证、评估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管理措施。

点评:数据安全是智能汽车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与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对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及用户数据保护都有重要意义。

4、柴油列入危化品

根据2022年11月7日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发布的公告,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所有柴油(包括卡车常用的0号柴油)列为危险化学品,不再区分闪点,此后柴油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都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开展相关行政许可和安全管理。而危化品生产手续、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办理并不容易,其对资质、技术、人员等都有一定要求,这必然会淘汰掉不少小型私人加油站、“流动”加油站。

最新回答
靓丽的紫菜
炙热的路人
2026-04-28 22:38:43

新能源汽车的保险费用在12月27日的保险新规之后最突出的一个变动,就是他们的保险费用价格上涨。一位特斯拉车主表示,在此前自己的汽车保险费用每年为8278元,但是现在想要投保的话,费用竟然高达14902元,才过了几天,他们的费用竟然快要翻倍。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规定是非常不合理的,而且变相的增加了使用汽车的成本,今天就跟大家来探讨一下这一次的改动。

第一,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增长幅度?首先在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只有特斯拉的涨价幅度会如此的夸张,大约集中在80%左右,像其他普通的电动车,他们的保险费用虽然也有所上涨,但是涨价幅度主要集中在16%~37%之间。这样的涨价幅度还是在接受的范围之内,毕竟在此前,电动汽车的保险理赔金额是比较高的,但是保费却比较低。

第二,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现象?之所以会存在这样的现象,主要就是因为目前市场当中只有12个保险机构可以提供相应的服务,也就意味着目前是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毕竟现在市场上新能源汽车的销量正在逐渐的增加。而这又是属于一个新兴的市场,所以自然被这些保险机构看中,然后导致他们的费用价格上涨。但实际在新的规定当中,就直接指出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基准保费下降了0.1%和1.2%。

第三,如何看待保险公司做出这样的保费额度?新规定当中,车损险的基准保费都有所下降,但是为什么价格却出现了反向增长呢?最根本的一个原因在于对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自主系数的保费收取额度,他们可以自主确定,所以保险公司才会针对中高端的新能源车型收取更为高额的保费,从而保证他们的利益。

强健的雪糕
糊涂的茉莉
2026-04-28 22:38:43
您好!购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标准已经出台。详细内容如下:

购买新能源车补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为加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新能源汽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

第三条补助资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二章补助范围、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第五条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第六条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七条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并建设与应用规模相适应的基础设施。

(二)确定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至少建立一种新能源汽车或电池租赁模式。新能源汽车

(三)制定地方财政补助、电价优惠、设置专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重动力电池和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统一,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正在制订的国家相关标准相衔接。

(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

(六)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环境,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

(七)做好与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衔接。

第八条申请补助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企业保证销售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

(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三)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并承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一定的折旧率进行回收。

(四)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消费者提供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的产品性能参数保证:在纯电动模式下行使的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高时速、0-5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及总储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式和时间、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

第四章补助标准与规模

第九条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第十条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第十一条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第五章资金申报与下达

第十二条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第十三条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和运行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没达到要求,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申请企业给予追缴补助资金、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

第十七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一、试点城市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城市规模与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当地财政状况和居民购买力水平;机动车发展情况,特别是私人领域乘用车保有情况;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产业基础及推广应用现状等。

二、试点工作总体目标

内容包括:在私人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总体思路;试点工作目标(2010-2012年),涉及车辆规模、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模式创新、消费和使用环境、节能减排效果及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拉动等。

三、试点工作计划

按年度制订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种商业模式的车辆推广规模;财政预算及使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租赁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安排;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等。

四、保障措施

内容包括:明确地方政府领导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并落实职责;明确负责日常组织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明确鼓励政策的体系框架;明确车辆使用及充电站等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规模及用途;明确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单位及资金来源,并说明拟采用的技术标准;明确新能源汽车租赁、售后服务保障及回收、报废等责任主体、职责及监督管理措施;科普宣传措施等。

涵盖小排量传统车

根据前述人士的“报料”,此次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办法,其实不能绝对说是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因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小排量传统型乘用车,也可以享受3000元的补贴。新能源汽车

“据四部委出台的补贴方案,可获得补贴的车型主要有三个类别,一类定义为节能减排车型,凡是排量1.6L以下、排放达到国IV标准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都算为这一类,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第二类车型定义为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该类车型根据电池容量不同,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最高补贴50000元;第三类车型定义为电动车,这类车最高可获得6万元补贴!”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涵盖企业和个人

据了解,四部委会签通过的上述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文件表示,“将在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厂家人士上周表示,补贴标准文件最快将于本周起向外公布,而补贴政策的起始时间,也将最快从本周算起。至于业界关注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到底是给厂家还是消费者个人的问题,随着上述补贴标准的出台,权威说法也将浮出水面。“补贴是企业和消费者个人都有!”据已获得补贴标准文件的厂家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相关人士表示,就如此前有关部门已“吹过风”的一样,针对消费者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与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针对部分城市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实际上相差并不大。

除了拓宽范围被定义为“节能减排”类别的车型,也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插入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基本上与去年针对于公共用途的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一致,根据电池容量的不同,该类车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

至于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某厂家相关负责人上周五表示,“由于目前这类车型数量远远没有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车型多,因此即使有补贴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据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出台的公共服务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示范推广补助标准,节油率达100%的燃料电池车的补贴,最高为25万元。

补贴标准

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补贴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补贴4000-50000元

3、电动车补贴60000元

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

财建[2010]230号

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有关决定,加快汽车产业技术进步,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请示》(财建[2010]41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汽车产业基础、居民购买力等情况和有关要求,四部委选择5个城市编制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启动试点。试点补助资金管理按照《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执行。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试点城市及所在省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靠科技,突出自主创新,切实抓好试点工作。要跟踪新能源汽车试点运行情况,及时将试点效果、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函告四部委。

江苏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

根据省新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细则,公用事业单位和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将给予每辆车最高20万元的补贴,汽车生产商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

按照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2.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补助1.5万元,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2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助10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6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800元、最高每辆6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助8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补助20万元。此外,LNG客车、货车等清洁能源汽车每辆补助2万元。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据介绍,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是中央和地方按照1:1给予补贴,江苏省的省级财政补贴是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的40%支付,剩下的60%由各推广城市财政安排。以一辆纯电动客车为例,目前市场售价在160万-180万元,可享受中央和省市财政补贴100万元,购车成本比普通客车只多出10万-20万元。

谢谢阅读!

笑点低的黑裤
闪闪的睫毛
2026-04-28 22:38:43

中国汽车实现节能减排的技术路线将出现重大变化,以混合动力为主的节能汽车在未来15年所占的市场份额将提升,而纯电动和插电混动构成的新能源汽车的份额则会减少。这意味着中国政府过去10年全力以赴推动纯电动汽车发展,并希望以此赶超传统汽车强国的战略出现调整。

9月16日,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于南京举行的“全球新能源汽车供应链创新大会”上,国家新能源汽车创新工程项目专家组组长王秉刚介绍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以下简称“路线图2.0”)透露了上述方向。

王秉刚说,中国新能源汽车与节能汽车应该并举发展,到2035年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各占一半,而混合动力是内燃机汽车最有效的节能技术,要积极推动传统汽车实现“混动化”,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全面采用“电驱动”技术,用“全面电驱动化计划”代替“禁燃时间表”更符合国情。

2015年,受国家制造强国战略咨询委员会和工信部委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组织行业专家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编制工作,2016年10月26日正式发布路线图1.0版本。路线图2.0的编制于2019年3月启动,历时一年多时间,有1000多名专家参与了编制。路线图2.0已经于8月23日通过验收,并将于10月27日2020年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年会暨展览会期间正式对外发布。

按照路线图2.0的规划,混动新车到2025年要占传统能源车的50%以上,2030年占75%以上,2035年要达到100%。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占汽车总销量的20%左右,2030年占30%以上,2035年占50%以上。

而四年前制定的路线图1.0提出的目标是,节能汽车2025年占比40%,2030年占比50%。新能源汽车2025年占比超过15%,2030年占比超过40%。

两个版本的路线图对比一下可以发现,混动汽车占传统能源车的比例显著提高,路线图1.0的目标是到2030年占50%,路线图2.0提高到了75%。同时,新能源汽车占汽车总销量的比例则出现下降,路线图1.0的目标是到2030年占40%,路线图2.0则降低至30%。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工信部2019年12月公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路线图2.0的目标也比其低5个百分点。不过,该规划的正式文件尚未公布。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目标降低,到2025年的乘用车(含新能源)新车油耗目标也从路线图1.0中的4L/100km放宽至路线图2.0中的4.6L/100km。

同时,在大力鼓励混动汽车发展的同时,动力电池的发展路线也要进行相应调整,要改变以往偏能量密度的策略,还要发展适用于混动车辆的功率型电池,以及能量功率兼顾型电池。

“制定路线图2.0的专家一致认为我们要同时重视传统汽车的转型,要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一起抓。”王秉刚表示,中国汽车产业今后15年之所以要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应该并举发展基于三方面原因:

一是中国地域广阔,地理、气候、道路、使用环境很复杂,多元化的汽车技术和多元化的能源结构可能对中国更加适合。二是中国是能源消耗大国,交通能源只有多元化才更加安全,仅仅依靠电或者仅仅依靠石油都是不安全的。三是中国的电力还是以煤炭发电为主,电力部门的规划到2035年煤电仍占一半左右,而煤炭除了作为能源以外,还是珍贵的材料资源,我们也要珍惜它,而世界上还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可以被我们利用。

不过,王秉刚同时指出,在强调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并举发展的同时,仍然要坚持纯电驱动战略取向不动摇。10年前中国确定的以“纯电驱动”为主的发展战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电动汽车拉动的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与充换电基础设施产业链初步建成,改变了延续百年的传统汽车产业链结构,成为中国汽车工业发展与增强竞争力的新的重要基础。

路线图对于车企的技术路线选择将起到什么作用?该路线图的制定目的是“支撑政府行业管理、引领产业技术创新及引导社会资源集聚”。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过去几年车企在技术路线选择方面的主要依据仍然是政府的补贴政策,由于混动汽车没有补贴,绝大部分车企都放弃了混动技术路线。不过,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逐年退坡并将于2022年底彻底退出、以及“双积分”政策鼓励发展低油耗节能汽车,预计混动技术路线将重新受到车企的重视。

?不过,一个尴尬的局面是,在过去十年中国全面推动纯电动汽车发展的背景下,很多自主品牌车企已经放弃了混动技术路线,也停止了对高效内燃机技术的开发,大部分车企也不具备混动车辆所需的机电耦合技术研发能力,在这种局面下,传统能源乘用车的全面混动化要如何进行呢?当然,以丰田为代表的在混动领域拥有强大技术能力和丰富产品组合的跨国车企肯定会对中国的政策调整拍手称快。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默默的烤鸡
聪明的高山
2026-04-28 22:38:43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