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困境及建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大举措,更是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抓手,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一、乡村振兴中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实困境
(一)内生动力不足
目前,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长足改善,但是从发展基础来看,仍然面临着自然资源条件差、地理位置偏远、农村产业经济效益低、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失等难题,广大农村集体经济更为薄弱,有效盘活集体资源的难度更大。由于缺钱、缺人、缺思路、缺平台,目前大部分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的发展主要是靠政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实施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等也主要是靠政府相关部门推动和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并未有效发挥作用,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二)缺少经管人才
实行村支书、村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后,村支书在负责党建、村级行政事务的同时,还要兼顾集体经济发展,尽管村支书都是村里有能力、有想法的“能人”,但由于精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有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集体经济又与以往的工作完全不同,加之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专业经营管理人才几乎为零,导致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接轨后,抗风险能力较弱。
(三)经营模式单一
广大农村地区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说,农业产业项目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见效慢,不能在短期内带来明显的收益,再加上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的经营模式都是以投资其他经营主体收取固定分红为主,收益稳定,风险较小,但是方式单一,不能充分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四)群众参与度不高
从集体经济发展的本质来看,所有财政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资金归集体所有,全部集体成员享受项目发展的收益,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集体经济发展承担责任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及少数干部,导致发展集体经济的“责任”与“利益”严重不匹配。集体和成员的利益没有进行“捆绑”,没有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在集体发展产业没有产生效益的情况下,成员不愿参与集体经济发展,不关心集体经济长远发展,仅关注眼前的分红收益和劳动报酬。
二、乡村振兴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一)构建政策支持体系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发展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在政策引导、专项资金、项目安排、人才培训、技术指导等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和重点支持,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有力支撑。探索将项目资金更多地投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对有利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光伏发电、乡村基础设施等项目优先立项。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各级财政支持的公益事业、园区各类小型基建、村内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及后期管护工作,所得经营利润按比例分配,直接纳入村集体经济收入。
(二)建立能力提升机制
一方面要加快提升“带头人”的能力素质,针对项目策划、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农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电子商务等方面的不足和短板,采用集中授课、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参观考察、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全省脱贫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拓宽“带头人”的发展思路,增强发展能力。另一方面,借助外力推动本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年薪+提成”的方式向社会聘请职业经理人或专业运营团队,着力破解村集体经济项目无人管、不会管、经济效益低等问题,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三)创新合作共赢机制
根据区域特点和发展基础差异,整合有效资源,大力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抱团发展,鼓励和支持村村联合、村企合作、强弱结对等“抱团”发展模式,破解单个村(社区)经济实力薄弱、资源要素禀赋差、项目建设实施难等问题,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三产融合发展为基本路径,在做强特色农业产业的基础上,做优农产品加工业、做活农村服务业,牵头成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开展技术指导、物资供应、产品加工、贮藏物流、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
提高村集体经济收益,不能坐而论道,它需要有一定的集体资产做支撑。具体措施有:
(一)盘活现有集体资产资源。结合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彻底摸清各村特别是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集体家底,盘活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通过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增加农村集体收入。同时,多种渠道排查集体收入账外流失,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二)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有集体统一经营资产的村通过成立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创新资产收益和光伏项目。贫困村通过资产收益项目收益资金分配和光伏电站收益,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四)发展农业产业。具备发展食用菌种植产业的村和具备蔬菜、中草药种植的村可借助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发展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在保证贫困户利益联结的基础上,以自行经营或承包给贫困户经营的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五)成立村集体服务公司。以村集体名义成立劳务服务公司或经济服务组织,组织培训本地闲散劳动力,提升劳动服务技能,承接村内、村外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护林防火、项目施工等项工作,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六)争取上级扶持增加村集体经济。结合实际,通过考察论证,理清发展思路,制定详实的发展壮大村集体方案,向上级争取资金扶持,获取启动资金,不断壮大集体经济。
针对这些问题,基层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加强人才培养。结合农村“两委”换届,突出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优先条件,推荐懂市场、善经营的农村后备干部,引导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同时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举办专题培训班或组织乡村干部考察学习,拓宽思维,提高发展集体经济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二是拓宽发展渠道。组织农业、林业、财政等相关单位的专家成立项目指导小组,围绕主导产业,指导各村发展特色产业,探索产、供、销新路子、新途径,依靠产业办企业,延伸产业链,加大二三产业投入力度,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强化业务指导。组织林业、水利、畜牧等部门业务骨干,成立专家团队,坚持每半年深入各村不少于一次,从政策技术、条文规定、市场预期等方面进行指导,帮助各村集体经济项目解决好技术、管理等方面问题,确保发展的项目早日收益。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依法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赋码设立的具有公有制性质和特别法人资格的 乡(镇、街道办事处)股份经济合作总社(经济联合总社)、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经济联合社)、村民小组股份经 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推动、集体所有、因地制宜、民主管理、科学发展的原则。第五条 州人民政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承担具体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支持引导村(居)民积极发展本村(社区) 集体经济,为农村集体济发展提供生产条件。第六条 州、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的行业管理和指导服务。财政、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金融保险、税务、商务、科技、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工作。第七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对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八条 鼓励、引导、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活动。第二章 促进第九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财政、项目、土地、人才、水电气、金融、保险、税收、电商、科技等政策支持,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第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经营以效益为中心,统筹兼顾分配与积累,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村集体资产范围包括:
(一)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二)集体所有的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 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
(三)集体所有的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四)接受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社会捐赠等形成的资产;
(五)依法属于成员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低风险、可持续的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权,发展物业经济、服务经济、资源经济,通过承包、租赁、入股、招商或自主经营等多种路径,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获得稳定收入。第十一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州、县(市)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安排专项资金,可以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第十二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和上级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有规定的支农项目外,在同等条件下按照程序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的建设项目,由符合专业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的经济实体实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或与企业联合开发、投资兴建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并将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纳入项目计划。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小型农田水利灌溉、垃圾处理、文化健身、村组停车场、光伏发电、乡(镇)村(社区)农贸市场等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可以确权到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护,收益归其所有。
为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阜发〔2017〕2号)及相关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充分发挥产业扶持脱贫的“造血”功能和基础性作用,加快推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脱贫对象和目标
(一)脱贫对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脱贫目标。产业扶持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实现产业扶持项目对脱贫对象的广覆盖。到2020年,通过产业发展带动30万贫困人口脱贫。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
二、重点脱贫产业
以调整农业种养结构为重点,立足贫困地区自然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通过扶持种植、养殖、加工、光伏、电商、旅游等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增收脱贫。突出开发式扶贫,加快土地流转和产权改革进程,大力发展特色规模种养,带动贫困人口增加经营性收入依托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依托服务业“两区”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拓宽贫困人口转移就业空间综合利用沿淮湿地、泉河生态示范区、沙颍河走廊等生态人文资源,合理开发乡村旅游,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粮经饲协调发展,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
(一)特色种植产业。实施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支持贫困地区选准特色高效主导产业和贫困户脱贫产业,加快“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规模形成,加快贫困区域优势品牌形成。支持贫困地区特色种植业基地建设,重点扶持在贫困地区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体,加快建设一批质量优、品牌强、经济效益高、生态效益好的原料生产基地,扶持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种植业,优先扶持贫困地区开展“三品一标”认证认定,加强品牌建设。抓好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开展高产创建,发展专用品牌粮食,推广粮食订单生产,推进粮油生产专业化,着力构建优质专用小麦、优质稻米、优质玉米、优质大豆、优质甘薯五大绿色粮食生产区。依托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引导园区经营主体建设钢架大棚、日光温室、智能化温室等现代农业,提高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水平,示范带动周边村、镇发展设施农业。以建设沿淮适应性农业发展带为契机,支持沿淮地区因地制宜发展适应性农业,巩固提升黄梨、莲藕、芡实、柳编等产业发展水平,配套完善物流冷链、加工储存、社会服务等产业链条。加快花卉苗木和名优特新林果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采用林下种植、养殖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合理进行间种、套种农作物、中药材,放养鸡鸭鹅畜禽等,增加困难群众收人,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责任部门: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菜篮子办
配合部门: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粮食局
(二)畜牧水产养殖业。按照“规模化、产业化、特色化”的要求,优化贫困地区畜禽养殖结构和生产布局,坚持扩大牛羊猪禽和特色养殖规模,坚持集约化养殖和适度规模养殖相结合,坚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经营模式,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扶持带贫规模养殖场、畜牧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颍东立华、颍上首农、临泉三得利等畜牧龙头企业加快养殖基地建设,鼓励养殖企业通过“劳动就业、合作农户、入股分红、寄养托管”等带动贫困户脱贫。扶持有创业能力的贫困农户单独或联合发展家庭牧场、专业养殖及创建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沿淮草牧业,利用堤坝边坡地、滩涂地、生态林区连片种植优质牧草,发展牛、羊等草食性家畜,打造沿淮生态养殖、休闲观光畜牧带。充分利用低洼地、滩涂地、河流、水塘等发展渔业和特色水禽业、特色水产业。支持临泉、颍上依托基础母牛扩群增量等项目,引导农户养殖母牛、母羊,发展母牛、母羊养殖专业村,打造“中原牧场”。因地制宜发展养鸽、养兔、林下养殖等特色畜牧项目。引导xx白山羊、黄牛、皖北黑猪等品牌开发与利用,形成独具xx特色的畜禽系列产品,以产业带动和促进我市贫困群众增收发展。
责任部门:市畜牧兽医局
配合部门: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三)特色加工产业。实施“百企帮百村”产业扶贫工程,扶持一批成长性好、带贫能力强、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推进粮食加工、畜禽加工、果蔬加工、纺织加工、林木加工、烟草饮料加工、中药材加工、柳编加工、调味品加工等十大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业,打造产业集群,以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实现永续脱贫。加快推进以米面制品、食用油脂、果蔬和肉制品深加工为主的食品加工规模化。发展壮大木材加工、家具制造和柳编产业,发挥延伸产业链的集聚作用,注重扶持木片加工厂、拉丝厂、制绳厂、物流公司等相关企业发展。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应用新技术,推进纺织产业改造升级,加快服装和家纺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品牌和配套产业链,做大产业规模。积极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引导集聚手工编制、小饰品制作、电子器件加工、毛发加工、纺织服装加工、汽车配件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为贫困群众搭建就业平台。鼓励支持建设村级就业扶贫车间,构建“来料加工点+来料加工经纪人+低收入农户”发展模式,承接本地产业集聚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加工订单,扩大增收途径,带动脱贫致富。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联
配合部门: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
(四)光伏扶贫产业。大力实施光伏扶贫工程,通过扶贫专项资金、投融资平台、商业化投资企业、政策性银行优惠贷款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重点建设贫困村村级电站和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实现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贫困户年收入3000元以上,以发电收益实现贫困村和贫困群众长期、稳定、可持续增收,确保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国土资源局、xx供电公司
(五)电商流通产业。推广“互联网+扶贫开发”,大力开展电商扶贫。依托颍泉区、颍上县、界首市电商产业园以及阿里巴巴、京东、邮乐网、农商1号等电商,实施xx市农村电商扶贫工程,建设县服务中心、乡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及配送综合服务网络,支持村服务点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农资代售、快递代理等服务。乡村贫困户建设开办网店,颁发“精准扶贫电商服务点”牌子,凡在此类“精准扶贫电商服务点”销购商品的,物流快递费用由政府给予适当奖补。免费对村服务点和农村网店经营户进行专业培训。引导贫困县(区)建设集农资及农产品价格、供需等信息的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互联网+特色产品”品牌企业,扩大农产品和特色产品网上销售,鼓励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依托平台开展产业化经营。对在xx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销售我市贫困地区农产品、乡村快递物流企业在乡(镇)政府驻地建设快递网点,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部门:市扶贫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财政局
(六)乡村旅游产业。积极指导51个重点旅游扶贫村编制旅游发展规划,依托现有的生态环境、现代农业、美丽乡村、古村古镇、文化民俗等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休闲旅游、农业旅游、民俗旅游、红色旅游。积极开发建设一批休闲农庄、星级农家乐、观光小镇、特色住宿、农业主题公园、自驾露营、户外运动和养生养老等乡村旅游产品。加强旅游扶贫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打造泉河生态经济示范区、蒙洼生态湿地和S256沿线风景道等乡村旅游线路。鼓励和指导旅游扶贫村成立乡村旅游发展协会,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试点工作。大力培育旅游扶贫村建设特色农产品基地,开发农副土特产品等旅游商品,创建xx旅游商品品牌,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加强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和农家乐标准化建设,抓好旅游扶贫村示范工作,强化乡村旅游线路、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的宣传推介工作,促进乡村旅游业健康发展。
责任部门:市旅游局
配合部门: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文广新(体)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局
三、产业扶持脱贫模式
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与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确定具体产业扶持脱贫模式。
(一)直接帮扶模式。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帮扶方式和资金额度,对有劳动力、有能力、有土地,但缺资金、缺技术的贫困对象发展脱贫产业的,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给予一定额度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安排贷款贴息所需资金。
(二)合作帮扶模式。支持以贫困村为单位组建专业合作社,可将贫困户享受的产业扶持补助资金、小额扶贫贷款等资金入社参股,享受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成果分红。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可投入专业合作社,由专业合作社实施产业扶持项目。
(三)托管帮扶模式。对无劳动能力或劳动力不足、无法转移就业的贫困户,可采取经营性托管、承包式托管、租赁式托管等方式,将土地等生产要素托管给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实行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项目收益按比例分成。
(四)股份帮扶模式。鼓励探索将脱贫对象的土地、林地和水面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或对参与股份合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项目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以现金入股,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保障贫困户现金股份按照不低于银行基准利率的标准享受保底分红。各县(市、区)对吸纳贫困户入股的企业,给予贷款额度累加、补助及奖励等优惠政策。
(五)社会帮扶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签约合作发展产业,采取“公司+农户”、“基地+农户”、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订购农产品、提供技术培训、贷款担保等多种形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吸纳贫困人口达到一定比例、符合信贷条件的社会力量给予信贷支持,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贴息补助。
(六)资产收益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林权确权颁证,支持贫困户通过租赁、委托经营等形式获取资产性收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除重点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外,其他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财政资金或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形成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渠道。
(七)代种代养帮扶模式。对采用借母还犊、寄养付酬、反租倒包等模式带动贫困户的企业和专业大户,在品种引进和改良、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等方面给予项目支持。各县(市、区)利用现有政策,统筹相关资金对贫困户圈舍建设给予补助,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四、产业扶持脱贫平台
(一)融资平台。设立市扶贫资金池,整合各类涉农产业发展资金和扶贫资金,重点扶持脱贫产业发展。用好金融扶贫贷款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助农贷”、“助保贷”等信贷新产品,以及“风险补偿基金+经营主体+银行”等融资业务。支持贫困县(市、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各县(市、区)尽快建立农业担保、保险体系,为脱贫提供风险保障。拓展农业产业保险险种,扩大扶贫产业保险覆盖范围,降低产业扶持脱贫项目风险,优先保障贫困户参加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险种。对现有村级互助资金组织进行评估,对管理规范、运转良好的,通过脱贫资金补助、社会帮扶等方式进行支持。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扶贫办、市政府金融办、人行xx中心支行
(二)服务平台。切实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扶贫工作机制,加强基层脱贫攻坚扶贫队伍建设,确保每个贫困村有一支驻村工作队、一名驻村干部、一个帮扶单位结对帮扶、指导产业发展,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有一名帮扶责任人进行结对帮扶,帮助贫困户分析致贫原因、制定脱贫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和实施帮扶项目。帮扶单位自觉履行帮扶职责,充分利用单位优势资源,帮助结对帮扶村发展村集体经济。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营销平台。支持商业服务网点、农资交易配送网点、农畜产品交易网点建设,大力推广电商营销模式,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支持贫困地区与大型超市和城市社区合作,拓展生鲜农产品、特色产品“农超对接”、“基地+社区直供”等多种形式,实现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与城镇消费群体对接。在鲜活农产品产量较大的地区建设一批生鲜冷链物流设施,力争每个县建成一个兼具城市、乡镇配送功能和区域集配功能的物流中心。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部门: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四)项目平台。指导各县(市、区)编制产业扶持脱贫规划,建立产业扶持脱贫项目库,按年度动态调整,滚动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贫困原因和产业需求,逐村、逐户确定产业扶持脱贫项目,建设村级就业扶贫车间,建立产业精准脱贫工作台账,落实帮扶责任人、扶持资金、扶持项目和工作进度。对列入市级以上产业脱贫示范项目的,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责任部门:市农委、市扶贫办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
五、组织保障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产业扶持脱贫工作,各产业脱贫工程分管领导、牵头单位负责产业扶持脱贫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分工,制定落实相关政策的措施,加强配合,做好上下衔接、协调推动、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是产业扶持脱贫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专门机构,按年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土地、山林、水面等农民集体所有的资源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最大的经济优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首先就是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找准具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将资源变资本变资产,特别是可以利用集体非农建设用地。
进行市场化开发,发展物业经济,既为农民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又能为集体带来丰厚而稳定的盈利,还可以依托美丽乡村发展旅游业,农家乐、民宿、健康养生养老产业等美丽经济。
2、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革,明晰产权,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为拥有明晰产权权利的股东,让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积极与国有资本、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开展互惠互利的生产经营开发,在经营管理上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现了集体资产多种形式的保值增值。
委托有经营才能的人来经营集体资产,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集体经济经营形式,确保集体资产快速增值和保值,确保广大社员股东平等享受集体资产增值的好处。
3、走联合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路线
农村地域广阔,区位条件、自然经济实际差异性极大,再加上单个村发展空间十分有限,因此走联合合作发展之路,抱团发展集体经济不失为一个好路径。现在各地把这一方法应用于强村带弱村的发展模式和抱团取暖式发展。
确定一批经济强村结对帮扶一批经济薄弱村,选择一批市场前景好的物业项目作为当地经济薄弱村合作联合参股的发展项目,项目经营红利返回给经济薄弱村分红。
4、构建新型双层经营体制
既能发挥农户家庭经营积极性,又能发挥集体统一经营制度的优越性,是双层经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势所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乡村新兴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领域都可以发挥集体统一经营和服务的优越性。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从事农家乐和民宿,农家乐带动了全村农户纷纷效仿,同时村集体又与专业旅游公司等合作成立村旅游开发公司,打出统一经营品牌,积极开拓市场,改善基础设施和专业服务,形成了有分有合、有机融合的充满活力的双层经济体制。
5、因地制宜,发挥优势
发展村集体经济有以下几种模式;开发农业型,就是利用村集体土地,发展村办农场、林场、果园、水产、畜禽养殖等;基地农户型,“公司+农户”形式社会化服务实体,走既富村又富农的农业产业化之路。资源开发型。
加工增值型,依据当地的产业优势和劳动力优势,实现农副产品的加工增值。可以通过召开现场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各村发展村集体经济。